锅炉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6 12:01:25 制度 我要投稿

锅炉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锅炉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锅炉管理制度15篇(合集)

锅炉管理制度1

  巡回检查

  1、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的内容

  1)水位汽压、汽温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2)受压部件可见部们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

  3)管道、阀门无渗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4)炉排及转动机械无磨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转动正常、皮带不打滑、无断裂。

  5)除尘器无破损、鼓引风机运行正常。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巡回检查路线

  三大安全附件-炉排和减速机构-锅炉本体-出渣机-省煤器-除尘器-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锅炉本体的维护保养

  1)当班司炉工应及时做好锅炉本体受热面的清焦、清灰、吹灰工作,做到勤检查、勤清理、不留到下一班。锅壳锅炉的烟火管一般每月清灰疏通一次。

  2)运行锅炉每年至少一次停炉清理,检查和检修。清除水垢、水渣、烟垢、积灰。检查各受压部件及焊缝。胀接部位有无渗漏、磨损、腐蚀、裂纹、变形等异常情况,并作出测量和记录。在停炉检修时,水管锅炉的锅筒内应尽可能涂刷汽包漆防腐。

  3)停用锅炉必须按《锅炉及辅面操作规程》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锅炉腐蚀。

  4)做好备品备件,建立设备台帐,同时应做好设备检修记录。

  5)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管道、阀门的维护保养

  6)水位表每班应擦抹一次,及时修复各种缺陷,做到清洁明亮。连通管畅通。开关灵活、严密。

  7)压力表存水弯管一般每半月应冲洗一次,每星期至少对表盘进行一次吹灰或擦抹,保证表盘刻度清晰。严防受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使用期满半年后,应及时校验,保证指示灵活、可靠。

  8)安全阀使用时必须作热态排汽试验并记录其始启压力和回座压力。使用后一般每月应进行一次自动或手动的排汽试验,防止阀芯与阀座粘住。

  9)温度、流量、风压、氧量等计量仪表及蒸汽超压报警装置,联锁保护装置使用时应调试准确,及时检查和修复各种缺陷、故障,并根据仪器仪表的使用性能定期校验、试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计量准确。

  10) 5炉房内的汽水阀门、旋塞等。应每天擦抹一次,保持清洁。对丝杆处应及时加润滑油,务使开关灵活。定期更换或加装垫料,消除跑、冒、滴、漏现象。每年定期停炉检修时作一次全面检查。

  11) 6炉的汽水管道应有防腐、防震及保温等措施和色标。当保温层脱落,防震去撑装置等设施损坏,色标模糊时,应及时予以修复。

  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

  1)对转动机械应根据其性能和转动情况的不同。定期予以加油,调油,及时检查和消除异声、震动。风机、水泵、炉排、上煤机、出渣机变速箱等、一般每年应调油一次。炉排前后轴应每天检查其有否加油,及油孔堵塞现象。每年必须拆轴瓦检查一次。

  2)上煤机的电葫芦铅缆应经常松树其有否毛刺、断股、干燥、轧伤及绕线紊乱等。并定期予以更换。

  3)螺旋出渣机叶轮及刮板机刮板。每月应检查一次,检查是否腐蚀、磨损、断裂等现象。

  4)链条炉排至少每半年应检查一次,炉排片是否破裂、穿销有否磨损、变形。开口销是否断裂、脱落、前轴链轮是否完好。手烧炉也应定期对炉排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损坏的炉排。锅炉使用时应随时检查各调风门及烟道通道板是否灵活,回定装置是否完好。

  5)锅炉炉墙及前后拱至少每半年应予全面检查一次。内外炉墙是否松动、裂纹、塌损等绝热部件的绝热情况是否良好。炉门炉门圈档风铁有无烧损,护闸板、煤闸、煤闸梁是否损坏。损坏程度严重的必须立即予以修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保持各部位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工作。

  3、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五交”、“五不交”。

  4、1“五交是”

  1)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4、2“五不交是”

  1)不交给吃过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的记入运行记录交接班中。

  6、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将上级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指令告知交接人员。

  7、交接班者在交接班记录薄中签字后,发现了设备的缺陷,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

  清洁卫生制度

  1、班司炉工接班后,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汽包水位表清晰易见。

  2、严禁烧正压。保持炉前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锅炉设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

  3、消除跑、冒、滴、漏。

  4、煤场、渣场堆放整齐。

  5、每周六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

  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要富部位,为确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外为参观学习人员,凭单位介绍信经厂保卫部门和锅炉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委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

  4、锅炉房内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5、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有关人员。

  6、保持锅炉房照明充足,道路畅通,设施齐全完好。

  锅炉水质化验制度

  1、为认真贯彻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锅炉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经当地质监部门考核发证的水质化验员。

  2、锅炉结构,型号的不同选用相适应的水处理方法。并及时进行化验和处理,以确保锅炉水质符合要求。一般情况下,要求化验时间和项目如下。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原水硬度,碱度,PH值,悬浮物的化验。有条件的单位应做水质全分析。

  2)当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每四小时至少进行一次给水,(软水)的.硬度和PH值。炉水的总碱度和溶解固形物(或Cf)等数据的化验。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的锅炉,在水处理设备运行工况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化验时间,但每班不少于一次。

  3)采用炉内加药处理时,给水和炉水的有关指标每天至少化验一次。

  4)发量大于2T/H的锅炉,给水应进行除氧.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溶解氧应小于等于0.05mg/;若采用化学除氧,则应监测炉水的亚硫酸根含量。

  3、锅炉水质应符合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锅炉及水处理方法,把水质标准中的相应要求列出来。

  4、及时、正确、清晰、完整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并将记录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锅炉管理制度2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4.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T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锅炉和蒸发量1t/h以下(含1t/h)卧式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管理制度3

  一、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锅炉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锅炉房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班长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领导和调度本班各岗位的工作,对所属锅炉设备负有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工作。当班长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工临时负责。

  4、负责领导锅炉设备的开停操作,并炉操作,了解本班锅炉用水的处理和用气负荷情况,每班至少两次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必要时向上一级汇报,并添入运行记录。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当加以教育和劝阻;当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当班工作。

  6、如遇一般故障,班长负责指挥排除;需停炉时,应先向上一级请示后方可进行;当发生严重故障,危及锅炉或人身安全时,应紧急停炉,以防事故扩大。

  7、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提高本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操作水平。

  (三)司炉工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接受班长的领导,全面负责本班锅炉开停炉操作和运行中监视和调整,除渣,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加强对锅炉水位、温度的监视与调整,按时排污,根据锅炉仪表指示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整,满足生产用汽,降低煤耗。

  4、应对设备加强保养,每班对设备巡视检查不少于两次,当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副司炉工交待清楚。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受班长指定后,可临时行使班长职责。

  6、在班长领导下,正确处理事故和故障,如需要紧急停炉时,应及时报告给班长或上一级。

  (四)副司炉工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操作技术、设备概况和具有排除一般事故的能力。

  2、接受班长和司炉工的领导,精心监视与调整锅炉水位、汽压及燃烧工况。

  3、认真观察分析仪表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填写运行记录本并保持整洁。

  4、按时摇动或开启落灰挡板,防止风室被积灰堵塞。

  5、协助司炉工及时、正确地排除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故障,保持设备和环境卫生。

  6、当司炉工不在时,可临时行使司炉工职责。

  (五)上煤出渣工的岗位责任制

  1、在班长领导下负责供应锅炉燃煤,做好煤种、干湿和粒度的搭配预处理工作,严禁铁块、异物进入煤仓。

  2、负责锅炉运行中风机、水泵、冷却装置、除渣设备及除尘器的管理工作,按时清除灰渣。

  3、负责设备保养、加油;如设备发生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班长报告,并协助班长或司炉工排除设备的缺陷或故障。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和环境的卫生。

  5、未经请示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1、负责锅炉及辅助设备的修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是维修工的首要任务。

  2、维修工应对设备全面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管道、阀门等泄漏率低于2%。

  3、对运行班反映的设备故障,要及时查明修复。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热力设备安全检修规定。

  4、锅炉发生故障时,应协助司炉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按时提出备品备件及各种消耗材料计划,维修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对设备维修、加油。

  (七)仪表工、电工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设备动力照明线和记录监视仪表及其它有关仪表、电器的维修、保养、更新、校核及试验等工作,并保证其安全、灵敏、可靠。

  2、液位、蒸汽流量计、汽压等自动记录表及高低水位警报器,每天要进行检查、试验、记录。

  3、应按时保养维修给水自动调节阀、鼓风机、引风机执行器等,保证其灵敏、可靠。

  4、定期检查有关仪表、电动机、动力照明线等,对失灵、指示误差超标的仪表,要及时更换;对电动机过热、异声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对临时线、漏电线、老电线,要及时拆除更换,对室外仪表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维修防冻工作。

  5、对停运锅炉,要及时切断停运设备的电源,特别是正在检修的设备,应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

  1、水处理工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操作和化验的能力,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和技术规范。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领导。

  3、负责水处理系统的运行调整,以保证锅炉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供水,坚持降低单耗,提高出水率,有权禁用不合格软水。

  4、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排污,并准确记录,认真做好交班工作。

  5、参与锅炉保养与防腐工作,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仪器核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

  二、锅炉及辅机的操作制度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

  4、设备的维护保养。

  (1)锅炉设备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2)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影响运行及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支水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支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③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1、水处理工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操作和化验的能力,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和技术规范。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领导。

  3、负责水处理系统的运行调整,以保证锅炉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供水,坚持降低单耗,提高出水率,有权禁用不合格软水。

  4、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排污,并准确记录,认真做好交班工作。

  5、参与锅炉保养与防腐工作,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仪器核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

  二、锅炉及辅机的操作制度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

  4、设备的维护保养。

  (1)锅炉设备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2)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影响运行及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支水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支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③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④传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⑥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⑦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水位计、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高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应按要求冲洗和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锅炉的大修工作一般安排在供暖前或供暖后停运期间进行,以不影响供暖为原则,时间限制小。大修的目的是对锅炉进行彻底全面的检查,该更换的主要设备要更换,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解决,千万不能勉强凑合。

  (7)运行期间设备维护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在水质硬化度高的地区,要定期清除水垢、检查除尘和净化设备,检查各阀门、开关的灵活性和封闭性等等,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维修。运行期间维修时间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太长。所以管理设备维护部门应昼夜派人监视锅炉。

  三、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的检修保养计划应由主管设备的领导,科室、车间负责人及司炉班长参加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2、对采暖锅炉和停运的生产锅炉,应根据停运的时间,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3、制定好锅炉的小修、大修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设备的检修期限应根据设备需要检修量确定,不能单纯为了抢生产进度而随意缩短检修期限,影响检修质量,甚至挤掉检修时间。

  4、认真编制和制定停炉检修计划,并报送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5、运行时的锅炉设备在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严禁违章运行。

  四、巡回检查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

  3、遇有下列情况,司炉班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班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5、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6、司炉班长应加强对巡视工作监督检查。

  五、水质管理制度

  锅炉水质化验监督,首先要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正确取样,水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在水质测定过程中,要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以指导锅炉,水处理设备的安全经济计划。

  1、对水质的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对锅炉用水要通过化学分析进行监督。对水质变化不大的泵水,可根据条件,每月或每季分析一次。

  (1)对于补水给水,必须每1—2小时分析一次。若采用离子交换法进行软化处理,可以测定软水的残留硬度、碱度、氯根。根据交换器出水硬度出水变化确定再生时间。

  (2)对于给水,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硬度、碱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的测定。

  (3)对于炉水,应每2—4小时进行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的测定。

  2、做好停炉时的检查监督

  锅炉在停止运行检修时,首先要由水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份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要采取保留水垢及腐蚀产物的样品。

  3、搞好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

  锅炉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是在保证水值标准的前提下,不断降低运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每次加药与再生都应有存用量记录,并按时做好统计记录,定期开展技术经济分析,以降低各项消耗指标。

  六、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按照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作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各部位要保持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

  3、在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做到“五交”和 “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工;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运行方面的指令。

  7、由接班者负责。

  七、清洁卫生制度

  为了锅炉房的文明生产,改善锅炉房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必须建立锅炉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制度,锅炉房的全体人员,应遵照执行。

  1、锅炉房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应有明确的划分,责任到人,以利监督检查。锅炉本体、辅助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及运行良好。

  2、锅炉房地面、设备、仪表、煤场及灰渣场,每班必须随时清扫。做到无积水、无杂物。煤场堆放整齐,煤堆、灰渣堆苫盖到位。

  3、门窗玻璃齐全、整洁、电器控制盘无灰尘,所有管道、阀门无积灰,无油污,无泄露。

  4、每班交接相互检查,互相督促,保持锅炉房设备和环境卫生长期良好。

  八、锅炉房安全制度

  1、锅炉房应保持锅炉及一切设备完好、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2、凡未经登记、年检或有严重缺陷的锅炉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3、锅炉房内所有管道要按规定涂颜色标志,并表示出介质流动方向,管线名称,各阀门要表示开关方向,状况。

  4、锅炉房应防寒冻防风雨,地面平整,并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

  5、保证通道畅通。

  6、应设置锅炉房平面布置图,汽水管线图,运行模拟板。

  7、门口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科室人员安全监察部门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应经当班负责人许可方可入内。

  8、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和参观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不得滥动闸门和运行装置,未经许可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9、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切听从锅炉房值班人员指挥。

  附:锅炉房运行各项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1年以上。

锅炉管理制度4

  1、锅炉房是水电供应保障部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视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内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气开关。无证司炉工不准独立操作。

  4、禁止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入炉的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及杂物等。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

锅炉管理制度5

  锅炉作为公司生产的重要设备,其稳定运行直接关系到生产效率和员工安全。本制度的`实施,能够:

  1.保障设备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2.延长锅炉寿命,通过规范操作和定期保养,降低设备的故障率,节约维修成本。

  3.确保生产连续性,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锅炉管理制度6

  1.岗位责任制

  1.1司炉工为锅炉岗位第一责任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项锅炉运行记录完备,所有记录都需有当班人员的签字。

  1.3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4接班前按规定巡检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燃气管道、蒸汽管道

  等装置情况,交班时要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1.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做到安全生产。 1.6锅炉房内外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1.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等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巡回检查

  2.1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2.2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2.3检查水温水位,给水泵轴承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置和锅炉压力等是否正常。

  2.4燃气管道阀门每个星期一用肥皂水做一次泄露检测试验,燃气管道法兰每个月做同样试验一次。

  3.定期维护

  3.1安全阀手动放气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试验每月一次,做好记录并签名。

  3.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一次冲洗存水弯管,并在刻度盘上划标工作压力红线。校后铅封。 3.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3.4锅炉、安全阀和压力表每年进行一次法定校验,取得校验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3.5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烟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锅炉的显著位置。

  4.交接班

  4.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4.2交接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4.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4.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五不交” 4.4.1五交是:

  锅炉燃烧、压力、水温正常;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锅炉本体和附件设备无异常;

  锅炉运行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4.4.2五不交: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锅炉本体和附件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接;在事故处理时不进行交接;

  接班人员不到位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不交接。

  文件名称:燃气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第1版)文件编号总页数SG01-57共3页制订部门实施日期设备部4.5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否则不得擅自离岗。

  5.安全防范

  5.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准擅自进入。

  5.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锅炉操作技术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5.3非当班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开关、设备等。 5.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锅炉房配有消防器材,责任人需认真管理,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

  5.6锅炉房内动火作业需到安全员处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5.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6.应急处理6.1超压

  6.1.1超压现象:

  ①压力表指示压力急剧上升超过锅炉最高容许压力。锅炉汽化引起超压时,压力表抖动甚至压力表晃动;②安全阀起跳;

  ③系统局部变形、泄漏或开裂。 6.1.2超压处理:

  ①停止燃烧设施的运行;

  ②锅炉超压时,如安全阀未起跳,应立即手动打开安全阀泄水降压;③因定压装置失效,而引起超压时,应对压力控制系统从新调整。 6.2爆管事故6.2.1爆管现象:

  ①爆管时,有爆破声并可听到水流的'喷出声;

  ②炉膛由负压变正压,且有蒸汽、烟气和水,由炉墙各孔门喷出;③炉膛火焰发暗,燃烧不稳定或熄灭;④排烟温度下降;

  ⑤锅炉压力下降,补水后压力仍下降。 6.2.2爆管处理:

  ①水冷壁管或对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较小,还能维持运行,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后停炉;②虽经补水,但压力仍然不能维持,或其它原因无法运行时,应立即紧急停炉;③停炉后,应关闭锅炉的出水阀门与回水阀门。 6.3立即停炉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①锅炉温度急剧升高,而水位明显下降;②补给水泵失效时;

  ③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④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⑤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⑥燃烧设备损坏,外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严重威胁锅炉安全时;⑦燃气泄露报警,排除误报警后。 6.4燃气泄露报警

  若燃气泄露报警仪报警,当班人员要立即查清报警原因,排除误报警的可能后,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①关闭燃气供应阀门,停炉;

锅炉管理制度7

  一、蒸汽锅炉与热水锅炉都必须有水处理措施。运行锅炉的给水、炉水必须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二、水处理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三、水质化验员,必须每2小时化验一次锅炉给水。

  四、原水的`硬度、碱度、ph值每月最少测定一次,有条件的单位应做全分析。

  五、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水,水质硬度,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时,应增加化验次数。

  六、炉水的碱度、ph值、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同时应定期对炉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对碱度进行校验。

  七、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制定并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

  八、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调整水处理措施,使其符合水质标准,水处理措施达不到水质标准时,应及时报告锅炉房主管人员,加以解决。

  九、水质处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做好化验记录,不许弄虚作假、抄袭、涂改化验记录。

  十、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爱惜一切化验设备,严禁非操作人员乱动,缺少的化验设备、化学药剂要及时补充。

锅炉管理制度8

  (一)劳动纪律

  1、违犯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视违纪情节予以10-5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加倍处罚,直至解除其用工合同。

  2、损坏甲方财产,无视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

  3、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班长管理,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

  4、供暖效果达不到要求,一经证实每次处以该区域班长及值班人员每人2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按严重失职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5、违犯公司制订的时间表,延时或超时供暖、供水者,出现一次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

  6、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无故自行停止供暖、供水,出现一次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加倍处罚。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每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2、不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迟到者,视情节处以5-10元罚款。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3、无故旷工,除扣发其日工资外,处以50元罚款;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违约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4、有事应提前向班长请假,由班长负责安排替换班,值班不到岗而又不请假者,按旷工论处。

  5、除公司招聘的人员外,不得由他人替换班,否则,按旷工论处。

锅炉管理制度9

  1、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严重缺水时加水

  3、严禁司炉工擅离职守

  4、严禁停水停电时运行

  5、严禁非法改装维修

  6、严禁超压使用

  7、严禁未检运行

  8、严禁未检使用安全附件

  9、严禁不办理注册登记

  10、严禁不进行水质处理

锅炉管理制度10

  锅炉房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热能供应稳定、安全、高效,同时维护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效益。

  内容概述:

  1.设备管理:规范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流程。

  2.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包括启动、运行、停机、应急处理等环节。

  3.安全管理:确立安全操作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设置应急预案。

  4.燃料管理:规定燃料的采购、储存、配比和使用标准,以优化燃烧效率。

  5.能源监控:实施能源消耗的'记录和分析,以提升能效。

  6.维修保养:设定定期检修计划,确保设备的可靠运行。

  7.培训教育: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

  8.记录与报告:建立完善的运行记录和异常报告制度。

锅炉管理制度11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锅炉管理制度12

  一、锅炉房是医院供给能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的供气、高压灭菌制剂等供应。

  二、工作人员要进行培训,取得合格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主要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情况等,保证锅炉正常运转和安全。

  三、根据各科用气要求,统一安排用气时间,保证供气。

  四、司炉工要认真执行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手续,并有记录。严禁非司炉工顶班,发现时要严肃处理。上班时间不能睡觉,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重地、吹牛聊天。

  五、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发生。

  六、摸索规律,总结经验,及时换气,防止浪费,节约用煤,及时清理煤渣,保持锅炉房清洁卫生。

  七、行政科长经常深入锅炉房检查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锅炉管理制度13

  1、蒸汽锅炉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应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锅炉安装前,使用单位应写出申请报告,持锅炉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10、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1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12、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13、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14、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15、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6、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17、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9、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2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2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责任,按价赔偿。

锅炉管理制度14

  1、负责全校开水、浴室、食堂用汽的蒸汽供应。

  2、严格按照压力容器的各项操作规程操作锅炉严禁元证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确保生产安全,非工作人员一律谢绝入锅炉内。

  4、锅炉必须加强保养和设备维修,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一年两季的锅炉检修由学校组织。

  5、认真做好锅炉房室内外卫生的.整理、清扫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清洁。

  6、严格执行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7、做好水质处理工作,锅炉用水严格使用软化用水,水质处理要认真负责,保持水质符合标准。

  8、除寒暑假外,其它时间必须保证锅炉正常运行,有问题需停止运行应提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运行。

  9、锅炉房重地必须保持由一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安全负责。

  10、凡因违反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职责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1、稀饭锅严禁干烧,使用时必须注意压力变化。

锅炉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为了保障szl6-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安全运行,预防锅炉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根据《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和《电力安全规程》等法规的规定,结合szl6-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热电厂锅炉车间的szl6-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相关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

  2. szl6-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要求

  2.1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方面的《特种设备作业证》,方能从事锅炉运行值班工作。

  2.2值班人员要遵守《组装水管蒸汽锅炉运行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对锅炉安全负责。

  2.3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司炉、副司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值班工作。

  2.4在工作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锅炉《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

  2.5值班人员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箱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6值班人员应了解锅炉运行情况,认真全面的检查,保持锅炉正常运行,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7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2.8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投入使用后,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3.组装水管蒸汽锅炉设备维修保养

  3.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3.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3.1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3.2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3.3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3.4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补水泵等。

  3.3.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3.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3.4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3.4.1安全阀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3.4.2压力表正常运行,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

  3.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车间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4.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之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4.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4.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负责人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4.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4.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汇报车间领导。

  4.8值班人员在操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5.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5.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5.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5.3经常打扫撒落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5.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5.6车间领导经常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6.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的考核

  6.1锅炉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2锅炉车间严格按照《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考核细则》对锅炉值班人员进行考核。

  7.附则

  7.1本制度暂由热电厂锅炉车间负责制订和解释。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并随着公司发展需要及优化调整而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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