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1 15:54:59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

  1、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所采用材料均按国家建材规范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材料决不使用在工程上。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材料员为辅的材料采供组,严格按照标准及质量体系文件规定,严格材料进、出手续,健全材料管理制度,按计划采购、供应。

  3、贯彻执行质量采购控制程序,建立合格分供方名册,通过合格分供方处长期获得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物资。

  4、所有现场材料,半成品均执行质量体系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分门别类堆放,并按先进先用原则进行使用。

  5、工序作业前,对材料进行复验(核查现场材料质量及原始报告),若属不合格,立即禁止使用,搬离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2

  施工现场值班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要坚守岗位,敢于劝阻、制止扰乱企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门卫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看书、下棋、睡觉或做其他有碍本职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严禁酒后值班。

  3、进入工地的各种材料,值班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登记,注明材料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并填写日期、装卸材料要登记。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查验、登记无误,方可放行。

  5、值班人员要建立交接班记录本,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经接班人员核查无误后,双主签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责任。

  6、保证昼夜轮流值班,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违者罚款100元。

  7、如发现有偷盗者,迅速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8、白天值班期间,门卫要负责大门处的卫生环境。

  9、节假日、敏感时期要加强保卫工作。

  10、如因值班期间因值班门卫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项目部视情况的严重性给予值班门卫罚款处理。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1.职责分工

  ⒈⒈业主授权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⒈⒉工程施工(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签证。

  ⒉签证工作内容

  2.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2.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作内容。

  2.4.甲方指挥失误造成乙方材料人工的签证。

  2.5.乙方施工失误,经甲乙双方口头或书面协调整改的,乙方出具的技术核定签证。

  2.6.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方予以确认的。

  2.7.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3.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3.1.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4.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4.2.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甲方预算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4.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现场签证程序

  5.1.乙方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由监理通知甲方。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预算、测量签字确认。

  5.2.乙方填写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及存档以备作为结算依据。

  6.现场签证结算方式

  6.1.单位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合同规定拨付款。

  6.2.外网、景观及零星工程合同签证的,每月10日前必须将签证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逾期停付合同工程款。

  7.签证的效力

  7.1.工程予决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签证文件,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认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7.2.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预算、测量等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与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8.例外处置

  8.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组织签证确认。由乙方未能在48小时提出书面文件或放弃让甲方签证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9.所有现场签证、签字、认可,拨(借)工程款于意图

  总经理

  副总兼总经理助理

  财务部

  工程部经理

  预算部

  专业负责工程师

  专业负责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负责人

  10.所有程序由施工单位申请,级级审核,一级一级向上报,在没特殊情况下不可越级上报。

  11.本办法自行文直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本工程建设,规范施工行为,优化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保证建设方的根本利益,最终实现设计意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的法规、文件。

  第三条施工承包单位除执行本制度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施工项目管理

  第五条工程施工管理应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根据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二)项目经理资质应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具有承担施工项目管理任务的专业技术、管理协调能力和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机构的检查和监督,不得擅离职守。

  (三)项目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营造和谐的施工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满足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职能部门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七条监理机构有权向建设方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八条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包括组织机构、各项制度、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有关资料。监理机构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之处承包单位应进行整改。

  第九条承包单位应坚持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即PDCA)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一)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并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二)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需对其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监理机构进行审核,签认后方可实施;

  (三)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始进行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完成该项工程的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的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报请监理机构审查,认可批准后方能实施;

  (四)承包单位应针对季节编制详细的可行的施工方案,如雨季、冬期施工方案等。

  (五)每一分项工程开始前,均要进行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经项目总工批准后实施,应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的措施及应急方案;未做好技术交底的工序,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部进行审核,经批准后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同时做好基桩的保护。

  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对进场的拟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自检和报验。

  (一)承包人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及设备,应按合同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采购,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同时应提供齐全有效的质量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等,对于重要的材料,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于本工程;

  (二)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三)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四)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承包人应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后果;

  (五)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材料代换,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认可后方能使用;

  (六)承包人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不得阻挠推委。

  (七)材料构配件存放和保管(比如钢筋防锈、水泥防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质量;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进行标识和有序分类堆放;

  (八)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应按合同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测量及计量器具应进行报验,经监理部同意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权威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证书,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等相关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制度,具体办法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备案、认可。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应到位,包括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及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测量人员、材料员、试验员必须在岗;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从事作业活动的操作人员数量必须满足作业活动的需要,相应工种配置能保证作业有序持续进行,不能因人员数量及工种配置不合理而造成停顿。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十八条承包单位应认真按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是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专职质检员未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得报监理工程师;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具备隐蔽和中间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机构验收,同时应通知建设方和质监部门检查验收,经同意后,方可隐蔽。

  第二十条承包单位根据监理机构提供的旁站监理方案,应当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

  第二十二条项目进度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子项目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

  第二十三条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目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上报监理机构和建设方进行审批,并有保证实施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四条承包单位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实时实地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出现的偏差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应不断预测未来的进度状况。

  第二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对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的等影响因素进行合理的配置和调整。

  第二十六条承包单位应在每周工地例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建设方和监理机构上报周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本周进度完成情况(如有未完工程,应说明原因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下周工作安排等。

  第二十七条承包单位应在每月25前以书面形式向建设方和监理机构上报月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本月进度完成情况(如有未完工程,应说明原因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下月工作安排等。

  第二十八承包人应监理机构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当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五章设计变更管理

  第二十九条承包单位未经发包人及监理部同意不得对工程设计随意变更。如果由于承包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的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十条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第三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应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六章工程暂停令

  第三十二条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理部根据规范及委托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的授权,对出现下列情况者,将下发工程暂停指令:

  (一)施工作业活动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三)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的;

  (四)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的;

  (五)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继续发展下;

  (六)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七)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八)实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九)擅自使用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十)其它发生需要暂停施工的情况的。

  第七章工地例会制度

  第三十三条工地例会拟定于每周一上午九点定期举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无变化正常进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章公文往来制度

  第三十四条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监理机构下发的监理工作函件,包括: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有关文件;承包单位如对监理机构下发的文件持有异议,可书面反馈。

  第三十五条对施工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应书面提交。

  第九章资料信息管理

  第三十六条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做好信息传递工作,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尤其是涉及的工程变更等重要的信息,避免因此而发生不应有的后果。

  第三十七条承包单位应做到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进行,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资料的报审,应符合质监、建设、监理部门的要求;施工资料的格式应符合有关规定,编制、整理、归档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

  第十章分包单位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不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第三十九条在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资料报送监理机构审查,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经审定后方可进场进行施工。

  第四十条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资料等进行管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它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项目经理未经允许擅离职守的,每次处以500元罚款,脱岗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要求更换;不称职的要求更换;

  (二)技术负责人不称职的要求更换;质量检查员不称职的要求更换;

  (三)对于工程隐蔽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承包单位未自检合格进行报验,或自检敷衍存在侥幸心理的,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在罚款的同时,并对责任人进行更换;对未经允许擅自隐蔽的,责令返工,并处以10000元罚款,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

  (四)不服从监理机构的管理,态度恶劣的,对责任人处以20xx元罚款,并清退出场,项目经理部负连带责任;

  (五)对违反工地例会制度的,无故迟到5分钟者,罚款50元;无故迟到10分钟者,罚款10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0元。实行现金处罚。拒不执行者,取消其参会资格,并视为不称其职,将进行更换处理;

  (六)对违反进度条款者,视情况予以100—50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与建设方协商处理;

  (七)拒收监理机构发文的,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罚款的同时并对责任人清退出场;

  (八)施工资料不能与施工同步进行,或报验不及时,或弄虚作假者,每发生一次处以200元罚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要求更换责任人;

  (九)如果施工队伍的操作水平、质量意识、技术能力等综合素质不能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则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如果仍维持原状,监理机构将与建设方协商进行处理,直至要求更换施工队伍;

  (十)凡承包单位所属人员违反本制度的,项目经理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奖励

  第四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建设方节省了投资,可视情况由建设方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四十三条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条款后,积极的进行了整改,且效果显著,并在此后未再违反,可酌情将罚金部分或全部退回。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5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一)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级领导、各级职能科室、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对安全工作应负的相应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是:

  1、确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级的管理贵任和权利,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进行安全生产的宜传教育工作。

  3、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性评价,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资任制的落实

  (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机械设备、设施验收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二)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参加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三)工长(施工员)对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安全员负责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要主动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承包方的劳务队长或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个职工身上。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6

  1.施工技术管理

  a、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要任务:正确贯彻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国家的有关部门规定、规范、规程;依靠技术进步,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良好的技术秩序,确保按质如期完成工程管理和施工管理任务,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技术与经济达到辩证统一。

  b、技术交底制度

  ⑴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工程部组织设计部门、地产部、物资部及相关单位对地盘进行技术交底。

  ⑵地盘在工程开工前,地盘经理或技术副总经理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向地盘有关技术人员及主要分包单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⑶各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地盘应做好相应的技术交底工作。

  ⑷技术交底须由专人负责记录,并作为文件资料存档保存。

  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a、文件资料的管理

  ⑴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合同文件、与分包商签署的安全协议均由工程部保管。

  ⑵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件、资料、设计图等文件。

  ⑶往来函件须类别分明、编号统一,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列清目录。

  ⑷对于地盘的请求、报告,处理应及时,批复应明确。

  ⑸严格文件资料的借阅制度,各类资料的借阅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预定归还日期。

  b、设计图纸的管理

  ⑴房产发展项目设计施工图归口管理部门为工程部。

  ⑵工程部::接到地产部发来的施工图后,盖收文章,编号登记后,按规定的分类分发给地盘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图纸会审。

  ⑶凡尚未进场施工单位(包括委托外加工单位),其施工图(包括设计修改文件)由工程部分发;凡已进场的施工单位(包括委托外加工单位),其施工图(包括设计修改文件)由工程部发到地盘,由地盘发给施工单位。

  ⑷工程部收到地产部确认后发来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等技术文件后,经部门经理或专业工程师阅批后按施工图份数分发到地盘,由地盘分发到各分包单位。

  ⑸施工图纸、设计修改等技术文件的签收,分发工作要及时到位,并注明收发时间。

  ⑹技术核定单经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签证后有效。

  c、竣工资料的管理

  ⑴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报送,遵照广东省(市)建筑管理部门和广州市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⑵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过程和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要求做到完整、准确、签证完备。

  3.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a、分包单位自验。

  b、地盘组织各分包单位初验,请工程监理参加。

  c、按照竣工档案规定,准备完整的竣工资料。

  d、由工程部组织地盘、监理和相关的`分包单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对消防、卫生、环保等专业进行竣工验收,并写出竣工鉴定书。

  e、对初验中存在的问题,由地盘督促施工单位抓紧认真进行处理整改。

  f、监理、工程部、地盘、相关分包单位一起进行整改后的复验。

  g、工程部、监理写出评估报告。

  h、工程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i、工程部和地盘组织正式验收,监理、设计、质监、各分包施工单位参加,并写出验收评估意见,质监部门提出质量评定等级。

  4.施工图纸、技术核定管理规定

  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有关部门、地盘按此规定执行。

  a、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⑴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一律经由地产部签收(不直接发至工程部或地盘)。

  ⑵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必须符合广州市出图有关规定。

  ⑶地产部收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应先行审核,地产部盖章后,按规定转发工程部。

  ⑷工程部收到地产部转发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后,按业务职能分发(包括地盘),并督办。

  ⑸工程部收到施工图纸后,应组织有关工程人员熟悉图纸,会同地产部商定会审图纸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⑹图纸会审记录由工程部负责整理,并报送设计单位,交地产部盖章确定,作为施工图的有效文件之一。

  b、技术核定及特殊情况

  ⑴工程部及其它部门(包括地盘)提出要求变更设计文件,可主送设计单位,抄送地产部。

  ⑵工程部及其它部门(包括地盘)提出的使用功能重大改变、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建议性文件,应报地产部,由地产部组织论证,确定是否接纳。

  ⑶地产部一般不应干预施工程序,但确定必须修改正在施工的工序、材料时,可先用口头形式指令地盘暂停或修改,并知会工程部后,尽快补发变更通知单。

  ⑷凡属结构修改的技术核定,不论任何部门提出,均须由设计单位确认。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7

  1、目的

  加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

  3、危险化学品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4、职责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4.1安全动力部职责

  4.1.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4.1.2负责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4.1.3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

  4.1.4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4.1.5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6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4.2仓储部职责

  4.2.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装卸管理;

  4.2.2负责危险化学品成品区的日常安全管理;

  4.2.3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

  4.2.4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2.5负责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4.3采购部职责

  4.3.1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

  4.3.2负责至具有资质的厂家采购质量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4.3.3所采购的剧毒化学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理。

  5、生产、储存和使用管理

  5.1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使其熟悉化学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5.2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3对贮存剧毒化学品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它生产、贮存装置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情况上报公司和市安监局;

  5.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5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6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如果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报告安全动力部;

  5.7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5.8使用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

  5.9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10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5.11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6、经营管理

  6.1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和销售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6.2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保证用户在运输、装卸、贮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6.3发现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6.4综合办公室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6.5综合办公室不得向个人或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6.6综合办公室销售剧毒化学品应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

  6.7采购部不得采购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

  6.8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销售单位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7、装卸运输管理

  7.1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和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7.2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3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并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7.4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槽罐以及其它容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7.5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同时向承运方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7.6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槽罐及其它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7.7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8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位应当向目的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8、出入库管理

  8.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剧毒品库严禁存放生活用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场地内,并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由专人管理;

  8.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9、废弃管理

  9.1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格管理,统一回收;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9.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9.3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8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何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第一”方针,实现”安全发展”,是每一个施工企业都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高概率事故原因的逐一分析,可以发现,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既有各自的特点又有其共性。从共性角度分析,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调节因素。

  安全隐患主要有:

  1、现在水利施工机械设备较多,在有限的施工场地条件下,对生产人员、交通车辆、工地设备、施工对象、工地材料的使施工安全管理难度较大。

  2、因施工人员大多是外地人,而且都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对安全防范意识也自然很低,也就增加了安全隐患。

  3、轻视施工安全的错误认识,认为抓安全主要是企业质安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提高了安全标准,必须要加大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及社会名誉的唯一途径,就是提高产品质量等错误的认识。

  4、在一些建筑企业中,一些领导认为,施工安全措施只要与甲方约定就行了,而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只要应付一下不出事故就行了。

  5、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单位多,现场工地分散,工地之间距离较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无法进行非常有效的封闭隔离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6、防护设施不够齐全。如模板受材料影响可靠性较低,搅拌机、振捣器、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落后,容易造成机械伤害,这也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挑战。

  7、事故的原因往往取决于人、物、环境,而这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约,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水利工程的安全预防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每年由于安全事故死亡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状况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呈基本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整体态势还是比较严峻。我们要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辩证关系,杜绝把安全与生产割裂开来的片面孤立的思想,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上。并明确规定工人有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及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作业。

  1、抓好安全对策:

  (1)询问、交谈:通过广泛的与作业层人员询问、交谈,从中可初步分析出工作中所存在一、二类危险源。

  (2)安全检查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施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2、指制定安全制度,指制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建立安全制度,用制度来管人,才能使施工得到一定的管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层层制定落实安全施工制度,制度一旦制定,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而且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教育,也要结合各种突发因素,制定应急情况下的施工方案,并通过分析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的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识别出有关危险源。

  3、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所以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可以实施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来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得安全防范意识,应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以贯切落实《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安全生产法》。

  如:可以在平时实行消防灭火知识培训训练,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做到有备无患。

  三、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现场观察:通过对各种作业环境的现场观察,从中找出发现存在的危险源。做好电力、机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首先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其次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作业制度、纪律,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

  2、加强监督巡视

  坚持标准化管理是水利施工的安全基础性工作,项目施工中要确保每一天的施工对象,使作业人员及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等执行标准化和规定,使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每时每刻都能做到施工地点明确,施工对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安全注意内容明确,杜绝因情况不清,职责不明,盲目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赶工作业时特会发生意外事故,所以要加强监督巡视,管理人员要管好现场安全防护及应力支撑系统的验收工作,如对载重机器、计量设备、带电导线、支撑物等是否放好,是否把现场清理干净,确保施工现场不会造成安全问题。

  四、结论

  水库工程的特殊性决定了施工过程的高风险性,因此施工安全管理必须从施工管理全局出发,作为安全人员管理,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管理能力和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行业规范规程,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四化”。更重要的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来提高更多人的安全意识,工程巡视检查、安全监测及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等中的设备(设备)的管理运行与养护是分不开的,其日常保养和防护工作只能由管理运行人员承担,修理工作可以分离出来,自己修理不了的仪器设备可发包给其他承包商修理,根据实际情况,“能分则分,能合则合”,灵活处理。并注重施工现场危险预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事故预防对策等环节,充分预判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风险控制对策,把危害与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为提高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与效益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9

  一、管理流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变压器主电源箱由土建项目管理中心电气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到指定的主电源箱接电。

  3、各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必须服从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的管理。用电必须到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办理施工用电手续。注明用电负荷、用电部位、用电时间。挂表计量。严禁擅自接电。

  4、主体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合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办理,并承担管理责任和安全连带责任。

  5、主体施工项目部即指:土建总包项目部和装修总包项目部、景观总包项目部。其他单位均按外协施工单位管理。

  6、专业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和外协施工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

  二、用电安全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三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维护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定期巡检并作好记录。漏电保护器要不超过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2、塔吊、龙门架、搅拌机、钢筋等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保护。

  3、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停止作业后关闭电源,锁好开关箱。

  4、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100mm厚的砂子,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同时在地面上设有明显标志。

  5、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套管,箱门应配锁。箱子内外应有明显标志牌。

  6、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保持道路畅通且设置防雨防砸措施。

  7、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8、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电源线,电线宜用防水电缆。

  9、电缆干线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果埋设,过横道时应穿铁套管防护埋设。架空线路应按标准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0、橡胶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1、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2、施工现场夜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照明。如果夜间施工同时要有足够的施工照明。现场照明必须设专用线路和专用配电箱,

  13、装修区域现场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

  14、室内照明每个灯具功率小于等于60瓦。办公室禁用热得快、电炉等。必须设专人巡视生活区用电,人员离开要拉闸断电。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0

  高层住宅工程施工试验管理

  1、本工程试验工作的基本要求

  (1)工地设专职试验员,持证上岗,并保持人员稳定。以保证施工试验满足施工需求和施工规范中对施工试验的规定。

  (2)依照本单位质量体系的规定,对试验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器材与试验间的合作。使原材试验工作及时、准确、可追溯性强。

  (3)积极及时做好施工试验的准备工作,提前完成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申请、原材试验等工作。

  (4)建立试验员岗位责任制,制定试验计划,建立试验台帐,严格按规定取样送试,对试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并及时、准确反馈试验结果,保证施工需求。

  (5)认真做好有见证取样试验工作,积极配合监督检验部门工作。

  (6)项目工程师不定期对试验工作予以指导检查,公司不定期对工程试验工作予以抽查。全面保证施工试验工作满足施工需求和施工试验规范的要求。

  (7)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以及我单位颁布的《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对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同时对施工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2、主要材料及产品试验方法

  (1)施工物资试验

  1)钢筋:钢筋每≥60t为一批,做力学试验及弯曲试验,由于本工程重要性。项目部要求100%送至见证试验。

  2)砖:本工程±0。000以上为页岩砖,试验要求15万块取一组。

  3)防水材料:屋面防水使用聚氨酯高分子涂料。5000平米取一组并进行100%见证试验。

  (1)施工试验:

  1)回填土:地下室外墙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始回填,距墙外皮1。2m范围内用2:8灰土回填:压实系数不小于0。95,并要分层夯实,其它用原土分层夯实回填。每层厚度需确保250mm采用蛙式打夯机密实。采用环刀法测定的干密度,达到设计要求0。95为击实试验土。

  2)砼:本工程采用预拌砼,砼强度等级:基础垫层c15,基础底板c35,柱墙、梁、板为c35—c25,每一现浇楼层同配比且≤100m2,r28标养试块±0。000以上砼按层及段取样,砼试块30%见证,见证取样应按规定取样。

  3)本工程围护结构部分采用砂浆砌体,±0。000以上m5混合砂浆。砂浆采用自行搅拌,每250m3为取一组,或每楼层不得少一组。

  3、见证试验管理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2)见证试验品种及数量: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

  4)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5)早强剂: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样次数不小于试验总数的30%,如试验总数在10次以下时,不得少于2次;也可以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执行不定量的见证取样。

  4、现场试验人员及工具配备

  (1)现场固定2名试验人员,负责工程中所有试验项目,试验人员经过培训,具备试验员资格。

  (2)现场配备足够的试验设备、工具以便试验工作顺利进行。现场建立砼试块标准养护室,配制恒温箱使砼试块养护按规范进行。

  5、计量工作计划

  为了加强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贯彻我公司的iso9002的程序文件,保证工程质量,我单位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要求如下:

  (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流程图:要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精度,满足设备测试的要求,为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提供可靠的证实。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运行、操作程序:

  (2)现场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

  1)根据工程质量的要求配备相应精度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来满足工程需要。具体的需求计划和时间详见附表。

  2)对于进入工地现场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必须贴上检定标识,并注明有效期,禁止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使用。

  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设专人保管和使用,定期对仪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对重要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建立使用台帐,对于在检查中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的设备,及时组织检定和维修。

  4)所有在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必须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并正确读数,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计量数据有误的现象的发生,从而避免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1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根据我国的建筑法和安全法制定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的环境,防护用品,操作行为的正确性等等做了一定的规定,其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员工的人生安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律图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的内容:

  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3、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技术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值班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一般包括一些安全制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开工前开工后的安全进行了保障,施工之前一定是要对工地的环境安全进行检查,为了加强施工的安全性,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增加安全值班制度,但是其主要值班人员是经理。如果发现有人违反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话,应该进行相应的惩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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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一)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级领导、各级职能科室、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对安全工作应负的相应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是: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级的管理贵任和权利,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进行安全生产的宜传教育工作。

  ——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性评价,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资任制的落实

  (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机械设备、设施验收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二)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参加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三)工长(施工员)对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安全员负责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要主动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承包方的劳务队长或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个职工身上。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3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签证的效力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七.例外处置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八、附则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4

  施工方案的编制是特大型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的继续和补充,是施工组织总设计在工程技术措施上的具体化,是指导施工生产的重要文件。通过编制施工方案,对设计图纸要求、现场自然条件、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虑,确定投入的施工力量、施工顺序、进度计划、材料数量、重点部位工序的施工方法等,用以指导施工生产、完成工程项目。

  施工方案根据总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做更加具体的安排,对工程细部做更为详细的反映,并采取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程序

  施工方案及管理程序,原则是由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或承担该分项任务的分包商负责编制,经'zz公司'项目部部审查后,报监理批准实施。

 1.编制依据

  (1)设计图或深化设计;

  (2)总施工组织设计;

  (3)总包对该分项的指令性意见及相关专业的协调要求;

  (4)现场的实际条件;

  (5)城市环保、环卫规定;

  (6)相关的专业规范。

  2.编制内容

  (1)工程概况及图纸依据;

  (2)施工部署;

  (3)工序顺序;

  (4)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尽可能用图示说明);

  (5)施工进度安排;

  (6)设备机械选型与布置;

  (7)验收标准、质量措施、安全防火要求;

  (8)环保、成品保护措施等。

  3.编制管理程序

  根据分项工程性质的不同,分三类情况:

  (1)重要的结构部位的施工方案,由承担施工的单位根据'zz公司'项目部进度要求和现场条件提出方案编制初稿,然后由'zz公司'项目部总工主持,有生产主管及工程综合部参加,会同承担施工的二级公司的相应成员进行方案研讨和完善补充,统一思想后,由编制单位打印成文,正式上报'zz公司'项目部,由工程综合部履行审核手续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当上报的材料没有达到方案研讨的要求,或者对一些关键部位的做法仍不够合理时,'zz公司'项目部可以再组织一次方案研讨,直至达到最佳效果,由原单位修改补充后再行上报。

  (2)量大面广的同类专业分项,采取先由各单位分别编制各自的方案,由'zz公司'项目部工程综合部组织参施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研讨确定最佳方案,并由'zz公司'项目部指定一家进行汇总修改形成统一的单项方案,再上报'zz公司'项目部批复。批准后的专业分项方案在个分部通用。

  (3)对专业性较强的单项方案由分包商编制,报'zz公司'项目部审批,达到符合施工实际并得到总承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相统一,使施工管理达到最佳效果。

  (二)方案的审批管理

  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打印正式文本报'zz公司'项目部总工审核后,再由工程综合部向监理填报方案报审表,经监理批复同意后,方可施工。监理审批表由工程综合部登记存档,并复印下发。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意见进行施工。

  (三)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1.要紧密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于地处市内繁华地段的工程必须加强环保、环卫、安全等文明施工的管理。特别是环保、交通运输方面要进行细致调查研究,选择合理的施工措施。

  2.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报'zz公司'工程综合部与设计单位协定,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在计划安排上要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留有余地。各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交叉部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的可行方案,并在计划安排上充分考虑材料的采购、进场的期限。

  4.施工方案的编制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应用到施工生产中去。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5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章现场临时用电

  1、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中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门应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严禁有杂物及工具,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编号、负责人标志,缺少一项罚款500元。

  (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要求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为0.6-1.2M。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框架要做保护接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6)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否则罚款20xx元。

  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接零连接,专用保护接零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接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以下5个部分:

  a、电机、电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的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和钢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个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元。

  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的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

  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缆线,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电动工具没有定期安全检验的有效合格证,没有漏电保护器,或绝缘损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

  发现以下隐患每条每次罚款1000元:

  1、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的架子临空一侧没有安全网,高处作业的平台、陡坡、架子临空一面必须有1.5米高的安全护栏;

  2、脚手架基础必须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不积水,不沉降;

  3、脚手架必须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举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5、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并设置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6、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确保脚手架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8、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铁丝集中处理;

  10、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现场严禁吸烟;

  11、脚手架搭设拆除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持证上岗;

  12、严禁凌空透支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乱扔;

  13、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脚手架验收合格之前严禁使用;

  15、脚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质必须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

  1、脚手架的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用双层脚手板铺设,层间相隔0.8m,两侧用脚手板绑扎,并用安全网封闭维护。在出入口上方设醒目安全标牌。违者罚款1000元。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不使用破损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违者罚款200元每次。

  3、进入工地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不许留长发、长辫,不许戴围巾、穿裙子,违反一项罚300元。

  4、根据高处作业“四口”临边防护要求,设1.2m高防护栏杆,横杆不少与3道,下设300mm高踢脚板,对预留洞口采取严密封盖,对电梯井洞口设1.2m高固定栅栏门,竖井每层管架上铺脚板封闭,每三层加设安全网一道;楼梯均设栏杆扶手,用安全网围护。有一处不合格罚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设安全警示牌,保证足够的采光和照明,违者罚款500元。

  6、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元。

  7、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违者罚款1000元。

  8、高处作业严禁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或骑坐在栏杆上休息,违者罚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发现以下隐患每次罚款1000元:

  1、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由二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2米,下横杆杆离地高度为0.6米,立杆应牢固可靠;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3、所有护栏用红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悬挂提示标志,护栏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4、基坑周围应明确警示堆放的钢筋线材不得超越基坑边3米范围警戒线,基坑边警戒线内严禁堆放一切材料;

  5、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边防护栏处应设置一明排水沟,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防止排水沟泄水不及,在基坑一侧设一积水池,并及时将积水抽抽走;

  6、坑边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2米,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7、基坑边沿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基坑、当心塌陷、当心坠落、必须佩戴安全帽”等标志,夜间悬挂红色警示灯。

  第五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

  1、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6000元。

  2、升降机司机应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擅离职守,严禁带病运行,违者罚款20xx元。

  3、切割机、圆盘锯、电动砂轮机要有护罩,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4、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酒后驾驶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5、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载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不得在机车车辆下、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湿潮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或避风雨,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7、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500元,并对机械造成危害的视机械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8、电工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工程机械(含起重设备)操作手、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罚款20xx元。

  9、电气焊时,电焊工应严格按照《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防护镜和面罩。发现违规每次罚款500元。

  10、现场内电气焊时,看火人未到位,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0元。

  11、班组动火作业气瓶摆放距离不足5米,离动火作业不足10米的,罚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电安全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子、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

  以上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不开具动火证私自动火的罚款3000元。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违者罚款1000元。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违者罚款1000元。

  3、严禁在禁烟、禁火场所抽烟,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罚款20xx元。

  6、严禁乱丢擦拭物(破布、棉纱、纸张等)、易燃物、废油罚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行为,违者罚款300元。

  2、在施工现场打闹,,赌博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现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行为,如有发现罚款10000元。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20xx元。

  5、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违者罚款5000元。

  6、严禁酒后作业,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第八章货车管理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有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硬牌照、保险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上路,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2、严禁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制动有效,配备灭火器,后视镜、雨刷、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3、车辆驾驶员车辆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场内有关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罚款3000元,由此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全面承担。

  4、车辆驾驶员要杜绝酒后驾车,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车辆驾驶员自负。

  5、车辆驾驶员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者交于无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车辆驾驶员车辆在场内作业,造成甲方、车辆驾驶员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并罚款1000元。

  7、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立即停车,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班组必须认真配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罚款20xx-100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对项目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10000元;屡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顿,并给予3万元罚款。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伤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均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项目部并根据发生事故严重程度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

  a、发生轻伤事故(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处以5万元罚款。

  b、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10万元罚款。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①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⑦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c、发生死亡事故罚款15万。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d、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罚款15万×伤亡人数。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二、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

  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

  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3、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

  4、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

  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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