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4 17:05:49 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学员管理工作,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学员管理办法: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酒店,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2、在课堂上学生应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不得扰乱教室秩序。

  3、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寻事不打架。

  4、学生应爱护培训机构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等处乱刻画。

  5、学生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边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6、学生上课应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7、学生应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8、学生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乱接电源,不能攀爬窗户,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者必须请假并于22点前返回酒店。

  9、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下课后关灯。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学生不得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

  建设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为使员工的成长与集团公司的发展相结合,集团公司通过教育培训,培养员工创新知识,超前开放的思维方式、团队协作精神,发挥人才潜质,建立学习型企业组织,实现员工自我价值和企业价值,制订本制度。

  2 .集团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培训,员工边工作边学习,坚持学用结合、学用一致的教育培训原则。

  3 .培训需求

  ( l )部门需求

  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到各部门培训需求申报表,各部门依据本部门情况申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后,编制成全年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计划内的培训按照计划落实,计划外的培训,部门可填写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人力资源部存档。

  ( 2 )个人需求(外部培训)

  由于工作需要,须进一步提升个人能力的,个人填写培训报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 3 )年终培训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主管领导共同组织年终培训学习,在每年的12 月中旬制订出年终培训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4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体系

  ( l )新员工教育培训:

  l )新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新录用人员;

  2 )新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精神、价值观、理念、宗旨;

  b .企业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岗位。

  3 )新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了解集团公司经营理念、企业价值观,熟知必要工作内容、知识、标准和程序。

  ( 2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

  l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机关和所属企业生产普通员工;

  2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经营理念、方针、发展史及规划;

  b .企业管理制度;

  c .岗位业务知识技能;

  d .交流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精神。

  3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正确理解集团公司经营理念、方针、价值观;

  b .遵守企业管理制度,遵守业务程序,达到标准;

  c .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技能;

  d .利用现有条件,主动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 3 )后勤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各部门科员级和所属公司专业工长及技术人员;

  2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企业管理制度;

  b .企业基层管理基本知识、方法、技巧;

  c.管理范围内工作分析、创新,提高工作成效的方法;

  d .熟悉公司考核制度,制订方案、执行程序,完成考核工作;

  e .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与技术。

  3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明确认识管理职责、作用、工作方法、程序、标准;

  b .熟知制度规定标准、程序,指导检查管理范围内工作;

  c .掌握基层管理的知识方法、技巧,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

  ( 4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机关部门正副经理和所属企业经理及科室负责人或同等管理职务级别的管理人员;

  2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创新思维方法、财务制度和考核制度;

  b .职业道德教育;

  c .领导艺术、工作交流、沟通、技巧、激励方法;

  d .专业职能培训。

  3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对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有较深刻认识;

  b .承担和完成部门职责和对部门管理任务,具有管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指导、培训基层管理人员。

  ( 5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三总师等职务级别管理人员;

  2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现代企业经营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

  b .企业机制、组织机构、制度、人力资源、行政专业知识和创新意识,对集团公司或所属企业整体发展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

  c .现代科学决策方法培训;

  d .领导艺术、方法、技巧;

  e .企业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反馈等知识能力提高教育培训。

  3 )高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要求:

  a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b .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素质,提升企业管理平台;

  c .具有全局经营观念、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

  5 .本集团公司员工内部教育培训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

  ( l )定期教育培训:按教育培训计划固定时间进行的教育培训。不定期教育培训:依据集团公司需要或上级临时安排的教育培训;

  ( 2 )教育培训时间:普通员工应满80h /年;基层及中层管理人员应满120 h/年;高级管理人员应满巧150h /年;

  ( 3 )定期和不定期教育培动}卜清况记入公司和个人档案。

  6 .教育培训的方式:根据不同教育培训需要、目的对象、内容采用不同教育培训方式。

  ( 1 )课堂教授法;

  ( 2 )问题讨论会;

  ( 3 )案例或专题研讨会;

  ( 4 )现场行为示范和模拟训练法;

  ( 5 )企业实际参观学习。

  7 .员工个别教育培训管理:主要指员工参加国家有关部委、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咨询性企业组织的外部学习。

  ( l )资格认定:集团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工和试用期员工不在内);

  ( 2 )集团公司员工参加不同教育培训的界定。

  l )专业技术类人员参加对口专业的教育培训;

  2 )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经营管理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教育培训;

  3 )工作需要取得各类资格证书参加行业性取得执业专业证书的教育培训;

  4 )员工提高学历,参加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教育培训;

  5 )中高层人员参观国内外企业交流学习。

  ( 3 )应参加的教育培训。

  l )生产技术中、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两次专业学习;

  2 )经营管理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两次专业学习,一次参观学习。

  8 .外出教育培训办理程序:

  ( l )专业性、参观学习、执业资格证教育培训,由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或企业经理审批执行;

  ( 2 )企业经理、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个人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 3 )在职提高学历的,由个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存档。

  9 .由集团公司组织或审批报销费用而取得的各种证书交公司统一保管。

  10 .教育培训效果评估:

  ( l )短期教育培训效果以总结报告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在集团公司内部培训时担任教育培训任务;

  ( 2 )取得提高学历获取的学历证书,以检查学习成绩为主。

  11 .员工培训档案管理

  ( l )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原始记录,培训内容、成绩等资料;

  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企业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公司始终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坚持倡导“在学习中成长,在创新中发展”的核心理念,不断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批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队伍,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将芜湖新兴建设成为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专业技能人才竞相涌现;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的国际一流企业。

  一、培训计划的制定

  每年九月份着手编制明年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为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职工培训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原则要求、管理考核和费用预算等。编制本计划的目的在于合理利用公司及社会培训资源,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工作的计划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使得培训工作能够有效地配合和推动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培训计划编制的依据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预算和发展战略;

  ◇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状况分析及公司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

  ◇新开工项目员工岗位技能的应知应会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各单位年度培训需求计划。

  三、培训工作的原则和方针

  培训原则 :坚持实用性、有效性、针对性原则。

  培训方针:

  ◇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服务于公司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

  ◇服务于公司职工素质和工作绩效的提高;

  ◇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的需要

  ◇服务于公司科技创新的需要。

  四、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为保障培训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公司培训工作的最高负责人为总经理,日常职能管理部门为劳动人事部。各部门明确本单位培训组织机构及人员。劳动人事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代表公司具体推进、落实公司的各项培训管理工作。

  2、制度保障

  ◇各单位培训组长是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培训计划的'执行及结果负总责;对培训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人、财、物等资源负有组织、协调的责任。

  ◇培训干事是各单位培训工作的组织和联络人,具体推进本单位培训计划的落实,在培训领导授权范围内可以具体协调本单位的各项资源以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对本单位考评员负有管理责任。

  ◇考评员及兼职教师是培训工作中的“裁判”及“教练”,是直接关系到培训质量的关键人员。考评员及兼职教师从事考评、授课期间除正常享受各项待遇外,还另外享受课酬津贴。考评员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考评工作,否则按不服从正当指挥加以考核。

  ◇劳动人事部对培训计划的实施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在权限范围内有权对各单位的培训工作提出考核及改进建议。

  五、培训管理控制与考核

  1、培训管理控制

  ◇公司级的培训项目作为一级受控项目,各相关单位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立培训文档记录一式二份;

  ◇二级培训项目作为各单位受控项目,各自组织实施,建立本部门的培训文档,劳动人事部负责监督培训实施情况,不定期抽查培训记录。

  ◇计划外培训是指:不在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项目,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急需外聘教师来公司进行培训,或选派人员外出接受培训的,需填写《部门教育培训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经劳人部备案后实施。

  ◇公司安排员工脱产外出学习专业技术半年以上或学历教育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若违反协议公司有权按约定予以处罚。

  ◇各生产单位每半年对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小结,并将小结报劳动人事部。对没有按照计划完成培训项目的单位,按半年度给予相应的考核。劳动人事部每季度末对公司级培训项目检查考核。 ◇确保培训计划完成率95%以上;员工参培率95%以上;培训计划项目更改率低于5%。

  2、培训考核

  对没有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完成的单位:

  一级受控项目半年度未按时完成的,每有一项,考核部门1000元,分管领导300元;

  二级受控培训项目半年度未完成的,每有一项,考核部门500元,分管领导200元。

  清华远程教育课时半年度未按规定完成课时的,考核50元/课时。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

  一、上班时光:13:00----20:30

  13:00---15:30教师备课时光

  15:30---16:00招生宣传即接学生

  16:00---20:30教师辅导作业(备注:学生作业未完成的可往后顺延时光)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一天整理自我的物品,持续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务必提前递交,经安排后将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e盘所属文件夹。

  3。工作时光内,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接打电话,闲聊,影响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办公室网络资源或自我手机进行非工作性质活动(qq聊天、游戏等),违者必罚。同事之间持续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每一天13:00始为正式上班时光,所有教师13:00时务必在办公室自我的办公桌自我备课,不在位者视为迟到;

  5。每一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掉;最后离开者务必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16:00----20:30为辅导作业时光)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个性是过道南1边的教室,杜绝学生攀爬窗户)。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务必持续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贴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务必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对于学生家长将作业发送到老师手机上的`,允许老师看信息。

  6。教师务必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7。教师在辅导期间进行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资料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

  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潜力、用心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离开教学区,禁止长时光进行电话闲聊。

  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延课和私自换课,特殊状况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1。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事需请假的学生,教师应与家长交流并核实。

  四、教师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考勤: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光,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迟到,请提前20分钟打电话至前台说明原因。(10元/次)

  2。卫生:每一天13:00之前打扫本班教室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桌凳摆放整齐,清洁用具归置墙角,讲桌整洁等;每周五晚辅导结束后,打扫完教室,撤除桌布。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30元/次)

  4。上班时光出去办公事,须经批准,否则以早退处理。(10元/次)事假,须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并自行联系代课的老师,代课过程中课时费减半。

  5。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例会、各项活动迟到和早退按20元/次、旷会按30元/半天扣除。注: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作息时光均以通知为准。

  6。电话家联管理条例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并把每次和家长沟通的内容记录下来。每周交到办公室。

  (2)教师每周应对学生进行1次电话回访或者电话作业,每次电话不少于3分钟,要做到每个学生都电话回访到,每次回访都要有回访记录。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资料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状况、家庭学习辅导状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资料、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英语课如:课文朗读,口语对练,单词句型、音标检查等。

  (4)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5)每学期最后一节课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

  7。学生教育

  (1)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2)所有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的职责,所有教师均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卫生教育工作,务必从思想上阻止学生进入网吧,爱惜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音响等用电设备和电器开关;务必阻止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务必阻止学生乱扔纸屑、杂物等。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

  物业管理公司教育培训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开发提高员工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通过形成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规范培训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教育培训开发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需求性和前瞻性原则。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战略和新业务开拓以及岗位工作任务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前瞻性地组织开展。

  2、专业性和针对性原则。培训应根据员工所担任岗位工作、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态度的不同分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

  第四条公司提倡'团队学习',通过团队学习达成良好共识,形成共同工作语言和行为规范,追求共同进步。

  第二章培训权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的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为公司综合服务部,各部门具有各自职能内组织相应培训的权责。

  第六条公司综合服务部的权责: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2、组织开展培训需求分析,拟订并呈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组织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5、建立、登记培训统计台帐;

  6、审查各项培训费用;

  7、搜集、发布培训信息;

  8、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协议。

  第七条各部门的权责:

  1、提出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开展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实施的各项工作;

  3、检查、评估部门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培训计划提出调整建议。

  4、配合公司相关培训活动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八条为全面开发员工综合素质,公司将形成分层次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倡导员工以自我教育和自我实现为目的的.自我开发,构成公司整体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九条分层次教育培训体系

  1、新员工培训

  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展新员工教育培训,主要有:

  (1)入职培训

  为使新进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使其具备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须对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以树立相应的职业观念和职业规范。

  该培训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培训时间最少1天,培训内容主要为:

  ①万向创业发展简史;

  ②万向文化、职业道德与员工行为规范;

  ③公司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④公司财务、行政、人事等基本管理制度;

  ⑤新老员工交流(视情安排)。

  (2)岗前培训

  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并落实专人辅导,主要介绍部门情况、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岗位目标要求和操作规范,确保新员工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需要。试用期内,公司综合服务部须跟踪并检查评价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岗位培训效果。

  2、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是教育培训开发的主体,主要针对员工在正式上岗之后的工作技能与绩效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安排开展的培训,包括:

  (1)工作技能完善性、提高性培训,包括持续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的培训,以及各类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及时跟进和更新培训;

  (2)非工作技术性的综合素质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安全教育、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各类培训。

  3、提职、调职培训

  (1)提职培训

  员工从某一职位拟提任到另一职位,提任前需进行提职培训,使其掌握新任职务必须具备的知识与技巧,提职培训主要由所在提任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实施,综合服务部配合提供岗位必备知识相关课程支持。

  (2)调职培训

  员工调动工作前,须由调进部门负责人对调动人员进行一次调职培训,使之对新的工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第十条自我开发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参加各种函授学习、资格考试等,并将员工这方面专业知识的掌握和提高作为内部流动和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管理者就是培训者'和'能者为师'原则,对于相应课程开设,公司提倡由管理者和优秀员工担任培训讲师。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定、实施与总结评估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和人员素质状况,每年10月30日前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表,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审核汇编呈报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各部门按照下发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实施,并与公司综合服务部就培训相关事务做好协调。

  第十四条对于临时性培训,由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落实相关事宜:如讲师落实、培训教室与教学工具准备、教材印发、学员签到、培训纪律维护等。

  第十六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或授权委托人审批后报培训主办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及时组织培训效果评估与总结工作,包括学员意见调查表、知识测试。

  培训结束一周内,主办部门负责评定出学员成绩,填写好培训学员出勤情况表,收集整理由学员填写的培训意见调查表、试卷答卷以及培训总结等材料送公司综合服务部备案。

  第十八条各部门如不能按计划实施培训,必须提前一周与公司综合服务部说明原因,以便综合服务部综合协调安排。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服务部根据备案的材料,定期检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效果,呈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参考。

  第五章外派培训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是公司提供、帮助员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好学习机会,公司将更多外派培训机会给予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发展潜力和共享精神的员工。

  第二十一条&nbs

  p; 除公司指定的外出培训外,各部门员工为适应工作、业务等需要,申请外派培训的,须填报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出具意见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公司总裁、副总裁培训计划和员工的出国培训、考察计划须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受训员工须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有关资料(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心得报告)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处理、存档。

  外派培训员工学成归来后,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员工就所学内容进行内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对于批准的外派培训,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中途退学、辍学,或者培训结束后未能取得相应的毕业(结业)证书的,培训费一律自理,若已由公司代支的,须在回公司半个月内缴还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凡为达到某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报考学习的员工,未经公司书面审批,学费一律自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为员工出资进行培训,根据'利益获得原则',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附件1),作为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因工作需要由公司调动或公司同意辞职、终止合同外,员工需在培训结束后在公司继续服务至期满后方允许辞职,否则由本人或接收单位偿付培训费用,培训费指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用。

  每期培训费用(元)需服务年限违约赔偿

  *<30001违约金=培训费×(约定年限-已服务年限)÷约定年限

  3000≤*<60002

  6000≤*<100003

  10000≤*<200005

  20000≤*<500008

  *≥5000010

  第二十五条经公司批准员工脱产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期30天以上的培训,参加培训的第一个月全额享受岗位收入,从参加培训的第二个月起至结束,按员工基本工资序列表中基本工资的二倍发放。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职(业余)自发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文凭,经个人申请、公司综合服务部考核确认,报公司审批后按制度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七条凡因个人需要参加有关院校脱产学习的,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学习结束后重新回公司工作的,原则上工龄可以予以前后合并计算。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八条每项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必须依据学员人数、考试成绩、出勤情况等评选出优秀学员1至3名并予以100-300元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旷课、迟到、早退等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学员,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1、迟到、早退(以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按旷课处理)一次罚款30元,旷课一次罚款100元;

  2、不遵守培训纪律、不尊重讲师、影响别人上课的,如:上课睡觉、经常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手机响铃或接电话等,罚款30元;

  3、全程无故不参加培训,罚款200元。

  第三十条凡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过后一律补考;凡违反规定,无故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上述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公司综合服务部有权根据其当月违反情节的轻重程度对所在部门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将之纳入该部门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个人若连续处罚3次或全年累计处罚5次以上,综合服务部有权提出责令调离相应岗位,所在部门及个人不得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优秀员工。

  第三十二条上述各项奖罚均由主办部门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拟定人数、名单、奖罚原因、数额等情况列清,送至公司综合服务部,公司综合服务部确认后呈报公司审批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培训成绩、培训记录将作为员工素质考评、轮岗、提职等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七章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培训作为人力资本一项投资活动,需要适当投入保障,年度培训经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从实际出发进行预算,一般按当年工资预算总额的2-5%确定。

  第三十五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以外员工授课的,授课金原则上以小时计,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人员授课金一般为每小时500至1000元,具有高级职称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一般为每小时800元至1500元,具体根据讲师的社会知名度、教学质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超过上述限额的,须报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六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员工授课的,公司象征性适当发放授课酬劳,一般按每小时50-200元计,超过限额的,须经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七条为全面掌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并统计分析,各主办部门培训费用造册发放或外派培训费用报销须经公司综合服务部(培训管理员)登记确认后按流程审批。

  第三十八条培训奖罚列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为加强xxx公司(项目部)对各部门、部门、项目部、班组、作业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操作技能,有效管控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公司(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xxx公司所有在建项目(xxx项目管辖范围)。

  第二条 安全培训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教育培训责任部门。

  第三条 凡在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项目进行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和监督的责任部门。

  第五条 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培训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并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第七条 项目部、分包单位、生产班组负责对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级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

  第八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分包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全面负责,并向发包单位提供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

  第九条 应将分包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实行逐级负责制,应确保从业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的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公司(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检查机制,结合开展的各类安全检查工作一并对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一)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的管理情况;

  (二)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以现场作业人员、新进人员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门每年应对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对单位的年度安全考核。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现场生产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管、安全工程师、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等。

  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专业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任职。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原则上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第十六条 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晨会)、违章行为安全教育等。各项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指导,其他各部门和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作业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各类人员包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及作业人员。教育时间:公司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项目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作业班组级教育不得少于20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级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工程规况、施工特点、注意要点、风险重点、案例分析及项目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风险因素及基本的事故报告流程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施工风险因素、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环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及施工注意要点等。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能力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受教育者本人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字,做到一人一卡,并将三级安全教育资料交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从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新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安装工区组织的.至少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安装工区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对于春节放假回家或因各种原因离岗30天以上(伤愈复工、休假复工、待岗复工)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必须由所在作业队、班组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描述节后综合征应对办法,宣贯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概况、周边环境特点、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岗位操作规程、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四不伤害”等内容。

  对休假不足30天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经项目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承包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追究安排者的责任。

  各项目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时。

  教育内容: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在进行大件拼装、吊运、加工和进行其它有危险性作业前,应对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及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于2小时: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出现经常性违规违章行为等,安全生产发生了变化。

  班组应坚持每日召开安全晨会,(雨雪等特殊天于室内召开),参会工友不低于当天上班人数的80%,公司将以智慧工地导出数据为准进行检查,晨会召开地点需要在智慧工地系统晨会视频监控范围内。晨会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收集影像资料,做好签字记录,视频体现讲解当天危险源宣贯、隐患治理措施、工序转换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教育内容: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本班工作内容、施工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本班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等。

  对存在违章行为的人员,除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应进行不少于0.5小时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违章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公司及各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根据违章事实);有关事故案例(根据教育需要)。

  第十七条 除开展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外,还应根据各项目特点,开展全员、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每年全员安全教育面达到100%。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

  1.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知识竞赛、安全知识授课与考试等。

  第十八条 各项目应加强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不断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经验,提高培训效果。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

  1、作业班组人员视同正式职工一样接受“三级”、“三工”、“四新”等各类安全教育。

  2、作业班组新入场前,由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协作队伍从业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对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审核和备案。考试及考核合格者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3、作业班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省(部)级安全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4、作业班组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5、作业班组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十条 凡未按照本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作出成绩的项目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将按《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除接受相应的处罚外,必须接受违章教育,并且纳入该工区、作业队或班组安全生产考核。

  第二十二条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并造成伤亡事故的,除责令整改外将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凡无理阻挠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将与其它安全指标同时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及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董事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

  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董事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学校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4.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

  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

  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

  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学校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四、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2.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

  3.员工向学校的借款在年末应全部还清,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书面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学校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金。

  2.办理现金业务,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财务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董事长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4.财务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5.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

  六、处罚:

  1.对违反本制度照成学校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结予处罚,并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存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截留收入,逾期报销的,除给有关人员处罚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20%的罚款。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第二章规定的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保管。

  三、为随时掌握银行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按各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

  四、财务人员应定期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必须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第四章资金管理审批制度:

  一、日常管理费用的管理所有费用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学校,可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一)业务审批流程:经办人提出申请——→分校执行校长核准——→财务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付款(二)业务范围: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1.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规定:(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汽车大修须经行政部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报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3)汽油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办理,主卡由行政部管理。(4)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报销。

  2.学校办公用品、学校聚餐费用等由各分校采购管理,学校制定预算。

  (三)办理标准1.经办人要求财务开具的支票如果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学校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凡是支付现金,必须取得收款方现金收据,如果收款方是个人,须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条。

  2.涉及采购、应酬等费用,须提前作预算申请并经学校领导批准,无审批单财务不予报销。

  3.所有关于日常管理费用的报销,超过会计年度(指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发生的费用,学校不予进行报销。  5.费用报销时间一般定为每月25日报销,紧急购买材料及其他特殊款项不受此时间限制。

  6.一般费用报销小于1000元可以现金结算,大于1000元通过银行(包括支票、网银)结算。如果大于50000元需要用现金支付,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财务与银行预约后才能报销。

  7.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日常费用必须凭发票报销,所有原始单据不得丢弃。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取得对方有经税务同意的证明以及学校领导的批准。

  8.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笼统名称一律附销售清单)、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付款人信息必须正确无误。办公费用和劳保用品报销发票后面必须附送货清单或明细。

  9.报销费用、付款或转账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用款申请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办公费、通信费、招待费等)和部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粘贴不能超出纸的范围,不能整叠粘贴,一张张分散整齐贴好),并具体填写摘要,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

  二、员工借款的'管理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支单”。“借支单”分备用金借款和专项借款。

  1.“借支单”留财务部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借款人,备用金借款员工原则上在每年年底25日前须还清备用金借款。

  2.支票领用必须在支票头上签名确认,“借支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学校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支付。

  第五章财产管理制度:

  凡学校购入的运输设备、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其余作为低值易耗品。    1.学校财务部负责学校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监督。

  2.学校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学校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3.行政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学校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学校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学校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4.财产的清查、盘点(1)学校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 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2)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由行政部每年年底盘点一次,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会计处理,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本学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年度、月份、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由会计归档保存。

  3.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负责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轻职业危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员)、特种I;作业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培训各类人员“井控操作证''和"硫化氢防护技术证书''的取证和复审按照集团公司培训计划,由集团公司指定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相关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全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六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安全环保监督科职责:

  1、制(修)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公司中长期安全培训规划;

  2、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和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3、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各类人员安全持证范围和取证及复审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HSE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及备案工作;

  5、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汇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二)人力资源科职责:

  1、及时掌握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和转岗工人情况,并协调职工培训站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

  2、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三)职工培训站职责:

  1、及时下达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4、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及时上报安全培训情况;

  5、HSE、负责做好全公司持证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日常安全教育。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2、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3、及时准确地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的年度取证(复审)培训计划,并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台帐,及时掌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及员工岗位变动和持证情况;

  5、负责新员工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做好基层班组新员工的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6、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类人员及时参加取证和复审培训;

  7、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的台帐、记录,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确保应取证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第三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各单位和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各单位及基层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级工作人员,包括安全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等。

  第十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十一条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一)国家和集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

  (四)职业健康及工伤保险知识;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一)国家和集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三)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四)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五)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三条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每年需接受再培训,时16间不得少于学时。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典型事故案例;

  (五)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压力焊、钎焊作业);

  (三)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叉车、工程机械、公司内机动车作业等);

  (四)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指挥、司索、操作作业);

  (五)锅炉作业(锅炉运行操作、锅炉水处理作业);

  (六)压力容器作业(固定式压力容器运行操作、氧舱维护作业);

  (七)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

  (八)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燃爆危险化学品、毒性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

  (九)高处作业(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十)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十一)电梯作业(电梯安装维修、操作作业);

  (十二)司钻作业(作业司钻、钻井司钻作业);

  (十三)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涉药、押运作业;

  (十四)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取证和复审需在每年末报第二年培训计划。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岗位,确需转岗的人员HSE要按照实施程序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和安全环保监督科审查。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年复审一次,复审培训内容和学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原岗位特种作业,应重新对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逾期未审的,按作废处理。

  第五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职工培训站会同安全环保监督科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24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三)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公司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对其必须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HSE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公司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7220少于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第二十三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职工培训站会同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科、人力资源科组织实施。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

  (二)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三)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四)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五)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六)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二十四条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区、队、车间、站、库)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

  (二)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五)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六)安全设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二十五条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四)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十六条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队)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即“四新”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HSE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七条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进行的普及安全生产、HSE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知识的全面培训,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员类别分类进行,由职工培训站会同安全环保监督科、人HSE力资源科组织实施。全体员工都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中国石化集团管理体系标准;

  (三)环境管理体系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十九条安全环保监督科负责对各单位培训考核实HSE施监督,对考核合格者进行备案,并办理《上岗证》。

  第三十条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应HSE及时办理《上岗证》。

  第三十一条《上岗证》有效期为三年,各单位须按照集团公司和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换证工作。

  第七章员工日常安全教育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班组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对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内容、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单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两次班组安全活动;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第三十四条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次,每次不少于学时;

  第三十五条日常安全教育内容:

  (一)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

  (二)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三)结合集团及集团公司的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四)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五)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六)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七)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其他安全活动。

  第八章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六条非技术岗位且风险性较小的季节性临时工安全8教育时间不应少于学时,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入公司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生产工艺特点、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第三十七条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公司实施程序《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八条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本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九条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对未按本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督促进行整改和完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未按本管理办法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职业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未及时安排应取证(复审)人员培训,或者培训部门未能及时组织应取证(复审)人员培训,造成证书过期、作废的,分别纳入公司基础工作考核;由此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监督科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确保从业人员上岗所必备的安全能力,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辽宁金地阳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职责

  3.1新员工入厂教育分工负责

  1)一级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实施。

  2)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的安全员或车间经理负责实施。

  3)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3.2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办提出,各车间、部门组织实施。

  3.3特种作业教育,由安委办负责跟进培训及取证和日常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上岗。 4管理程序

  4.1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员工、外单位和学校来公司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安全教育,新招聘员工一级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协调组织。

  2)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基本的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产概况、特点,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以及厂规厂纪等。

  3)车间或部门级(二级)安全教育内容为:经公司级安委办教育考试合格后,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到车间或部室,由车间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进行教育,内容有:本部门的工艺流程及生产特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等。教育考试合格后签字。

  4)班组教育(三级)经公司、车间或部门两级教育后,由班组安全员或班组长进行教

  育并签字。教育内容:生产特点、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灾害事故措施,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工艺流程及生产设备设施等。教育后签字。

  5)外来培训和实习人员,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安全教育,经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后才能上岗位培训或实习。

  6)临时参观人员由安委办进行-般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后,按规定穿戴好劳护用品方可进入车间、部门参观学习。

  7)外单位来我公司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由职能部门组织,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公司和车间安全生产特点的教育后,由职能部门到安委办办理手续,并签订安全协议,才能进行项目现场施工。

  4.2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员工自觉地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2)安委办负责编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计划,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

  3)车间大、中修或重点装置检修时,车间经理或车间安全员应进行检修前、检修中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检修安全。

  5)对重大危险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全员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4.3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厂内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设备部应每年组织培训-次,以专业工种的安全技术和灾害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安委办和用人部门,对各类特种作业的'上岗证要进行经常检查,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4)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在投产前,安委办和生产技术部要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教育。操作人员须经考核(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4复工教育和调岗位教育

  1)凡因病、工伤、脱岗等离岗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各类人员,复工前要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组的,由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②回原车间并重新安排的,由调入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③跨部门安排工作由调入部门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2)调岗教育

  ①车间、部门内进行调动,由调入班组进行三级教育。

  ②跨部门调动工作由调入部门进行了二、三级安全教育。

  ③各车间要建立调岗安全教育台帐,并报安委办备案。

  4.5现场教育

  1)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生产技术部门应会同安全等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时间,广泛深入开展班前班后技术提问、安全讲话、事故预测、班后安全小结等形式的教育活动。

  3)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群众安全教育。对违章指挥者、违章作业者,主管部门应根据情况令其停工接受下岗安全教育,并报安委办备案。

  4.6安全教育的时间要求

  1)新工人公司级教育不少于24学时,车间级、班组级二级教育不少于48学时(包括熟练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干部、生产、技术工人等,全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

  3)辅助部门员工全年累计不得少于14学时。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层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安委办负责实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车间或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技术员配合,安全员具体执行。

  3)新工人上岗位独立操作前需经班组、车间(部室)教育考核,经安委办审核同意。凡未经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上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特种作业的考核,由设备部组织实施。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0

  1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2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通过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地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的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3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3.1 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

  新加入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实行三级教育。即新加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新员工初次培训学时必须达到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安全部主管负责建立新员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

  3.1.1公司级教育,由培训部主任组织,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守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学时不得少于42学时,教育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3.1.2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实施,侧重车间的生产制度、生产流程、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教育内容包括: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3.1.3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培训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教育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3.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公司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部门或班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对于公司生产部门从事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给予资格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教育培训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能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条件,持有政府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

  3.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企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培训内容如下: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3.5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也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安全管理“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1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酒店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使安全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全体员工,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实行《安全培训卡》(见附件)登记制度,所有公司员工每人一卡,用于对该员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记录。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训后,由授课人员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名确认。

  四、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产员工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课人员记录时从上述两个部门借出《安全培训卡》,记录完毕后归还。

  五、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各部门须积极主动,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 管理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保安部经理(王安禄)为公司主要负责人,须按国家规定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每年参加由安全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再培训。具体报名手续由安全部负责。

  七、保安部经理以及协助保安部经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按《山西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资格证书,或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安全部其他人员须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方面的知识,能协助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

  八、各部门主管上岗前须接受安全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的内容为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单独约谈的方式进行,并在《安全培训卡》登记。

  第三章 新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九、所有新进生产一线员工均需经过公司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后才允许上岗作业,非生产一线员工须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

  十、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统一组织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8课时,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一)酒店简介,介绍本酒店的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工艺特点、主要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规律等方面情况。(0.5课时)

  (二)介绍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有关防范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性质及可能产生的伤害后果与防范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质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车间与防范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冲剪压切设备的危险性与防范措施;4、本酒店用电安全情况。(2.5课时)

  (三)介绍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等。(3课时)

  (四)介绍本酒店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课时)

  (五)与本酒店生产工艺特点相关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课时)

  十一、保安部根据上述内容,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级安全培训教材,其中的公司规章制度另行单独汇编成册并发给被培训员工。

  十二、酒店级安全培训由公司保安部经理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授课,授课方式采取电脑投影幻灯片方式,授课人员须制作课件。

  十三、公司级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十四、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或车间主管负责授课,亦可授权相关的技术人员授课。课时不少于2小时。

  十五、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门经理以现场讲解的方式授课,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教育课时根据岗位特点由班组长自定。

  十六、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员工须经专门的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合格后领取《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十七、危险作业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门技术员工负责。没有《操作合格证》的员工属于“学徒工”,不能单独上岗作业,只能在专门技术熟练工的指导下从事辅助工作。

  十八、锅炉工的岗前培训为3~6个月,其他危险岗位员工的岗前培训期为7个工作日以上。如受训员工在入厂前在其他单位从事过相关工作,系“熟手”,培训期也可适当缩短,提前进行考核鉴定。

  十九、危险岗位的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受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合格的,由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填写《安全培训卡》并报安全部,安全部核发《操作合格证》。

  二十、员工转岗,如此前未接受过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须接受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如转到危险作业岗位的,则须经岗前安全培训并领取《操作合格证》后才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四章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二十一、本公司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电梯操作工和司炉工。

  二十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资格者,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培训获得操作资格证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招录无证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提交操作资格证原件,公司安全部对资格证原件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合格后,留复印件归档备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由机电部统一管理,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可不参加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六、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安全部统一组织,各部门(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积极参与。

  二十七、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由安全部具体负责,保证每个季度更新宣传栏的内容。宣传栏主要宣传与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知识,宣传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模范标兵和模范行为,组织有关安全方面的讨论。

  二十八、鼓励广大员工向安全部踊跃投稿,选用一篇文章付稿费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外,当事员工还须接受安全部的训诫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备案。

  第六章 附则

  三十、本制度授权安全部负责解释。

  三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发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要求补充培训。

  三十二、补充培训由安全部具体组织。已经上岗3个月的危险作业生产员工可不再安排岗前培训,但仍须进行考核鉴定,合格后核发《操作合格证》。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2

  1、十一月九日为我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日”,应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如“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橱窗宣传”,“专题讲座”等)。

  2、学校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平时利用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3、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有义务对该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各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工作纳入对员工的评比工作,做到同检查、同评比。

  5、新来工作人员,在工作之前要进行消防培训工作,通过消防安全考核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

  6、全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最基本的消防知识,知道“四懂”和“四会”。(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懂得火灾的`逃生要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引导客人、会疏散逃生。)

  7、全体员工需知道学校消防工作的方针: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8、同时对全体学生进行反复教育和必要培训演练,保证学生有安全消防意识和基本的消防技能、知识(比如会使用常见灭火器,会火中逃生等)。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3

  一、客观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安全道德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技术水平,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安全培训过程的管理和安全培训档案、台帐的管理。

  三、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一)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级培训、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三级”安全培训组织工作。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发放《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并安排其至安全技术部门、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2.公司级教育和培训

  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4学时。

  3.车间级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培训内容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和安全预防措施;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8学时。

  4.团队级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工作联系和岗位合作的安全和职业健康事项;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12学时。

  5.《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跟随员工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直到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完毕并全部考核合格后,员工方可上岗,如多次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入职。三级教育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交回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所有员工的安全培训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培训。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至少对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其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班组长安全责任制,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及应用等,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四新”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4. 换岗、复工安全培训。对公司、调到车间内其他岗位,离职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临时变换工种或调换部门或到其他岗位帮忙的,调入班组应做好班组级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5.职业健康培训。安全技术部每年至少对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措施等,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8学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6.其他员工的安全培训。公司必须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累计学时不少于8学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员工。

  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期参加复审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取证及复审等工作;安全技术部每年至少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安全技术和知识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台账。

  (四)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技术部门不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如电教、展览、安全月、安全周、竞赛活动等,对全体员工进行日常安全知识、安全操作、危险因素识别、事故防范措施等经常性安全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各班组每天在召开班前班后会议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其内容为:“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检查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从业人员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五)其他内容

  1、各部门管理人员、各岗位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积极接受安全技术部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按正常出勤率计算,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培训文件和账户管理

  (一)公司安全技术部是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及销毁工作。

  (二)安全培训台帐的内容和要求

  1、 花名册:企业职工花名册(必须有岗位和工种信息)。

  2、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人员姓名、岗位工种、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4、 所有员工的安全培训台帐(包括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员工转岗、轮岗培训、四新培训、每年对相关员工进行再培训),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等项目。

  5、安全培训台帐由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按年度存入安全培训档案。

  (三)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和要求

  1.公司的安全培训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资料:

  (1)上级相关安全培训文件、规定;

  (2)本单位相关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文件、规定、计划、总结;

  (3)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会议、原始数据,如安全培训和检查记录;

  (4)员工安全培训台帐和记录;

  (5)持有特殊证件员工的相关资料;

  (6)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2.安全培训必须如实记录,记录内容为: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课时、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

  3.安全培训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归档,归档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通知单;

  (2)培训大纲;

  (3)培训师签到表;

  (4)培训师试卷;

  (5)受训者成绩单;

  (6)培训效果评估表;

  (7)其他应归档的内容。

  4.指定一个人负责档案记录、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5.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档案,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档案中的内容。

  6.档案的使用。凡需要查询培训记录的,应征得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档案,查阅人不准抽取或涂改档案,档案资料未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从培训文件存放处拿走或复制。查阅人员需要复制档案时,须提供批准证明。

  7.对离职或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主管领导审核、经批准后,由档案保管部门组织销毁。

  8.培训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干部职工培训档案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填写干部职工培训档案使用记录。

  五、安全基金投资

  公司每年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年度培训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和投资情况进行梳理和记录, 形成相关台账,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使用。

  六、奖惩

  对未通过各级安全检查的员工进行再培训和补考。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不予录用。对其它各种教育培训中不合格,不参加,不积极配合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公司安全部定期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训前是否有安排,参加是否有签到,培训是否有记录,训后是否有考试。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4

  为加强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机构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机构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机构管理制度大纲。

  一、机构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机构章程,遵守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机构倡导树立“我为人人”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机构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机构发展的事情。

  三、机构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教学水平,不断完善机构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机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机构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师资队伍。

  五、机构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机构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机构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机构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机构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机构纪律,对任何违反机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十、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

  十一、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核对检查。

  十三、负责人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四、未经领导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十五、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十六、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机构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机构保密事项。

  十七、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八、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十九、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二十、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二十一、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二十二、为树立和保持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机构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二十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大方得体。不着奇装异服,在单位内应用普通话交流,办公室内禁止吸烟,禁止讲脏话和吹口哨等行为。

  二十四、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二十五、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二十六、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二十七、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二十八、各教师严格落实回访制度,每月至少两次,及时把学生的情况通过书面通知反映给家长,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质量为本的原则。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3、制度

  3.1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3.2培训计划

  3.2.1分厂安环部、各生产车间应于每年年初,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制定本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各部门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安环部针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3.2.2安环部对各部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应做培训情况总结。

  3.2.3培训讲师:凡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干部以及能胜任培训工作的人员,各培训单位均可根据培训需要聘请,经聘请的人员要责无旁贷,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必要时,由人力资源部聘请外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讲师进行培训。

  3.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3.3.1各分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3.3各分厂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c)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d)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3.4各分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c)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d)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3.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4一般员工及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4.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级、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厂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4.2各分厂制作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片,由分厂、车间、班组对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进行记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卡片随员工进行流转,最后由所在车间存档。

  3.4.3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b)分厂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c)作业场所工艺流程、危险因素及防护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d)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e)有关事故案例等。

  3.4.4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除以上培训内容外还包括:

  a)车间工作特点及存在的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4.5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和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检查程序;

  c)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d)有关事故案例;

  e)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可参照厂级、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3.4.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除接受上述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外,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4.7公司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的全部人员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班组长都是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3.4.8其他安全教育

  3.4.8.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作业指导书,对岗位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3.4.8.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跨车间调岗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离岗(病假产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进行班组安全育;培训的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4.8.3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3.4.8.4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4.8.5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3.4.8.6每天各班组通过班前会,强调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疏忽大意,纠正不安全思想。

  3.4.8.7安全部定期组织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使员工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技能。

  3.4.8.8公司还可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3.4.8.9公司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活动、事故分析会、安全活动日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4.8.10季节性教育:各分厂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3.5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3.5.1生产单位管理人员

  ①熟悉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公司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工程质量标准;提高队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③掌握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能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脱险。

  ④熟悉工作玚所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3.5.2特种作业人员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掌握《操作规程》等对本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和完好标准;会熟悉操作及排除常见故障。

  ③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安全技术,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④了解岗位生产技术和工作场所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

  3.5.3一般工种和新工人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岗位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安

  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③熟悉工作场所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④熟悉工作场所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3.6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3.6.1新员工进厂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3.6.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6.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3.6.4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规定

  3.6.4.1安全考试由公司安环部每年组织一次,将考试成绩记录在案,作为晋级、提升的依据之一。

  3.6.4.2考试规则:

  ①参考人员按指定的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不得迟到。

  ②参考人员应自带钢笔或圆珠笔。

  ③理论考试一律采取闭卷,不得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 ④参考人员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离开考场者不能再进场续考,交答卷后不准滞留考场。

  3.6.4.3考核办法:以考试成绩和考场纪律为准。

  ①凡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夹带、传递、窃视、交头接耳、冒名顶替者情出考场,重新进行补考。

  ②所有人员考试合格成绩为70分,考试成绩低于70分者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给予200元罚款处理。

  3.7处罚

  3.7.1公司各分厂(部室)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次考试合格率低于70%的单位,对其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3.7.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者给予100元罚款,对不参加安全考试者罚款500元。

  4、相关文件

  4.1《培训管理制度》

  5、记录

  5.1《安全培训计划》

  5.2《安全培训记录》

  5.3《考核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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