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5篇(优秀)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手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2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班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学校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保卫科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保卫科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3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我校再次修订了《镇巴县职业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一、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住宿学生周日返校后需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由班主任统一保管,在校期间如需使用需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监督下使用,使用后继续交至班主任保管,班主任要对学生的手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走读学生严禁将手机带入校园。
二、在周末放假或遇重节日等情况的休息休假,班主任要将手机发放给学生;如果是住宿学生因病请假,班主任可向请假的住宿学生发放手机,学生请假返校销假后要立即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
三、家长有事需要联系学生,可以直接拨打班主任的电话,请班主任转达或者请学生接听;也可以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手段联系班主任。
四、家长要切实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教育学生不得在校违规携带使用手机。
五、学生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处理:
第一次发现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学生,没收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学生,没收手机,给予箭处分;第三次发现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学生,没收手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藏匿手机、或者走读生为住宿生的手机充电而带入校园,经学校调查属实的一律没收手机,并给予违纪学生箭或以上处分。
六、学生违本规定受到纪律处分者,其处分结果按《镇巴县职业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对违纪学生处分的申诉
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可以在处分作出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
学生或者家长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八、在校期间,学校任何教职员工从学生手中收缴到手机,均属于学生违规携带手机。
九、本规定自20xx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4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学初,高春芝校长在开学式上向全校师生发出“噪手机污染,回归阳光校园”的倡议,并且通过班会课,面向学生征集符合我学部实际的手机管理规定建议,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协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 坚决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包含老人机)、平板、MP3、MP4等电子产品。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一经证实扣除班级相应分数,取消该学生本年度的评优资格,记录违纪档案。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2、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予以纪律处分,记录违纪档案。通知家长到校填写手机扣留单,并保留手机至学期末,再由家长领回。
3、教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政教处,按照第1条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4、住校班学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入校园,需提前与班主任及夜班老师报备,到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老师处保管,回家时再领取。
5、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电话,不得以此理由私带手机。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态度恶劣的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学生回家要借助手机网络进行学习,需向家长说明情况,在家长监督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禁止浏览与学习无关的信息。
8、每位学生要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和休息活动安排,严格按照计划表执行,噪手机及网络诱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也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减少“手机依赖症”,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门,走出虚拟世界,更多的亲近自然,充盈内心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5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于手机对待。
2、在校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请值班人员、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部的办公室电话、班主任(科任老师)的电话、校内电话亭电话、校门卫室电话、值班人员电话等方式联系。
3、学生确有特殊情况的,只能携带非智能机(老人机)或电话手表,且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与保证,由学校审批。申请程序: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申请——班主任审批——年级部审批——政教处审批。申请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和政教处各执一份。手机或电话手表使用申请表向政教处领取。
4、获批准携带非智能机的.,入校后第一时间须将手机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严禁带入课堂。
5、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带手机入校,学校将立即收缴,由班主任统一保管至学期结束,并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
6、对违规携带手机入校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一旦给予处分,取消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等。
7、在教师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给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8、学校艺术节、社团、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人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9、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等电子产品,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等问题,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它未列出的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情况,参照本规定由学校酌情处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及该班班主任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6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三.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学生和家长签字,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说明申请原因。学生到校后,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
四.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0813-3950040联系.
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七.动员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必要的电话短信联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八.加强管理和沟通引导。动员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疏堵”结合,讲究方法,防止“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
九.丰富课外生活。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如:学画画、学写字、学唱歌、学器乐、体育运动、亲子郊游等。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7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山头中心学校初中部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级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学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级部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期,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级部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七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家长将该生带回家教育,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
第九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级部领取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8
一、危害性
1、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很多身体机能还不健全,手机辐射危害学生发育,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
2、学生利用手机撒谎欺骗老师和家长,有的学生还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师和同学,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3、手机上网、QQ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机的黄、赌、毒,毒害青少年。
4、学生晚上躲在被窝里使用手机收发短信,看小说,玩游戏,深夜不睡,干扰他人休息,降低学习效率。
5、课堂上手机铃响,课上听音乐,收发短信,扰乱了教学秩序,影响了听课效率,蔑视老师劳动。
6、学生防范意识差,社会闲散人员觊觎学生手机,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机联系外来人员,容易滋生事端,出现安全隐患。
7、在考试时,学生利用手机作弊,严重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了应有的'考试评价。
8、手机消费,增加父母经济负担,学生之间课余时间比手机好坏,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出现享乐思想,自然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和心态。
9、手机的使用加速中学生社会化,手机成为中学生男女生交往过密的帮凶,严重影响学业,不利于中学生成长。
二、管理规定
针对以上携带手机对学生的危害,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凡实验中学在校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2、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公寓辅导员,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收缴的手机交由学校统一封存,中考结束后统一归还。
3、携带手机的学生,屡教不改或不服从学校管教的,责令家长到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并和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9
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中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借鉴兄弟学校的做法,学校现决定:
1、学生可携带手机至本校区,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手机充电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时给手机充电。
4、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若学生违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手机及/或充电器,并在一天内及时将手机交给学生处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视情节、态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学期不等,并开具暂时保管条,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对第三次违规者,通知家长到校领手机,并经予警告处分。
6、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7、此规定从xx年4月30日执行。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0
一、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校园文化管理环境,学校特设立手机管理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节课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3、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统计通报工作。
5、做好没收学生手机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学生家长承诺书存档工作。
7、非住校生学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进一查制度。
三、处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此手机由学生第一监护人来学校领取。领取时家长应给学校写一份承诺书。否则,任何人不允许领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没有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学校查处一例,没收一例。该手机必须等到该生毕业后由该生第一监护人方可领取。
3、凡是家长给学校写过承诺书的,再次发现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没收。等到该生毕业后方可领取。
四、相关考核
1、凡是学生上课期间玩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科任教师2元。
2、不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带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学生举报一例者,经查属实,给举报者班级加20分。
4、凡发现为学生使用手机提供便利者,一律通报批评并扣该班级20分。
5、后勤工作人员,凡发现学生在生活区带手机,特别是接打手机者,一律给予没收,并交到学校且给予该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员发现不给予处理者,一次扣相关后勤工作人员2元。
6、寝室内应加大安全检查次数,发现刀具、火机、课外书籍,一律没收,并交到学校。凡学校检查时安全检查落实不到位者,每次扣相关人员2元。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提醒该生如再次重犯将取消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手机保管协议。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4、对多次携带手机的学生,根据情节将进行记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等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箭处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和各类违规电器,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学生找班主任借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6、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气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20xx年3月25日起执行。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3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我校再次修订了《镇巴县职业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一、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住宿学生周日返校后需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由班主任统一保管,在校期间如需使用需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监督下使用,使用后继续交至班主任保管,班主任要对学生的手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走读学生严禁将手机带入校园。
二、在周末放假或遇重大节日等情况的休息休假,班主任要将手机发放给学生;如果是住宿学生因病请假,班主任可向请假的住宿学生发放手机,学生请假返校销假后要立即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
三、家长有事需要联系学生,可以直接拨打班主任的电话,请班主任转达或者请学生接听;也可以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手段联系班主任。
四、家长要切实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教育学生不得在校违规携带使用手机。
五、学生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处理:
第一次发现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学生,没收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学生,没收手机,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发现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学生,没收手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藏匿手机、或者走读生为住宿生的手机充电而带入校园,经学校调查属实的一律没收手机,并给予违纪学生记过或以上处分。
六、学生违反本规定受到纪律处分者,其处分结果按《镇巴县职业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对违纪学生处分的申诉
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可以在处分作出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
学生或者家长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八、在校期间,学校任何教职员工从学生手中收缴到手机,均属于学生违规携带手机。
九、本规定自20__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4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一、有限带入校园。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
1、学生手机带入校园后,须立即交给班主任代为管理,放学后再领回。
2、家长需要与学生联络时,可由班主任转达或由学校办公室转达;学生需要与家长联络时,可借用班主任或老师的手机或使用学校办公室办公电话,学校将提供一切方便。
3、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家长与学生共同完成的任务除外)。
4、教导处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5、各班主任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课堂秩序,严肃课堂纪律,保证学生全身心投入课堂学习,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堂是学生在校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学活动的核心环节,应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礼益范。规范学生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优化课堂育人环境、提升课堂学习效果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学生在上课期间,应自觉维护课堂秩序,认真听讲,原则上不携带手机进入课堂。携带手机者须在课前将手机放入指定手机存放袋。
第四条任课教师承担课堂管理主体责任。对于未经允许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的学生,应及时制止,予以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应扣减本课程平时成绩,并将情况向班主任或辅导员馈。对于确需学生使用手机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学第一周在教务办进行备案,没有备案即视为不允许学生上课期间使用手机。在学院检查中发现有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将在教学简报中同时公布学生姓名和任课教师姓名;对于一学期内在教学简报中被公布超过3次的任课教师,其当年教学质量考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五条班主任、辅导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明确课堂纪律,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学院对上课期间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及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对于一学期内因违本规定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超过3人次的班级,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班主任、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六条学院定期开展课堂巡视检查,并以教学简报形式将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通报。
第七条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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