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7 10:02:16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手机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三.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学生和家长签字,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说明申请原因。学生到校后,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

  四.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0813-3950040联系.

  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七.动员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必要的.电话短信联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八.加强管理和沟通引导。动员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疏堵”结合,讲究方法,防止“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

  九.丰富课外生活。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如:学画画、学写字、学唱歌、学器乐、体育运动、亲子郊游等。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2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山头中心学校初中部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级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学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级部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期,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级部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七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家长将该生带回家教育,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

  第九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级部领取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3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班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学校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保卫科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保卫科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4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5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每个学生每个月的基本分为75分,每月及格分数为70分,按制度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每月底汇总,每学期末得出平均分。

  奖励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纪律

  早操(读)、上课、自习(包括晚自习)集体活动100%出勤率,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因公因病请假除外)现象者,加10分/月。

  二、学习态度

  1、按要求每天完成当天作业的,加5分。

  2、按要求完成假期作业的,加5分。

  3、素质教育考试90分(包括90)以上的加10分。

  4、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期终考试所考科目全部及格(60分及以上)加10分,且不限制累加。

  三、劳动态度

  1、当月卫生检查均合格(7分以上)者,当月加2分。

  2、被评为月优秀寝室的,该寝室成员当月加3分,寝室长加5分;

  3、服从老师安排,认真完成公区卫生维护的,加3分。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加分

  1、在全校的评比和竞赛中获奖,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各种获奖可累加分数。

  2、做合格班干部(班长加4分,科代表加3分,班,寝室室长小组长加2分)

  3、黑板报工作人员按每人每次加2分。

  五、思想品德

  1、当月没有通报批评以上(包括通报批评)处分,加5分。

  2、制止学生打架、举报违纪行为者,加5分/次。

  3、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有突出事迹者,加25分/次。

  4、拾金不昧者,加10分/次。

  违纪扣分的内容及评定标准:

  一、组织纪律

  1、凡违校纪,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警告每次扣5分;严重警告每次扣8分,箭每次扣10分,留校察看每次扣20分。

  2、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3、旷课(包括集体活动)每节扣3分

  4、早操、早读按旷课一节起,每次扣3分

  5、早读、晚自习不遵守纪律者,每次扣3分

  6、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扣1分,不履行请假手续,伪造假条、冒充班主任签字,每次扣10分。

  7、不参加集体活动,按旷课处理每次扣3分

  8、不按时返校,每次扣10分

  9、上课违课堂纪律,玩手机、看小说、说笑、睡觉,带零食进入教室视情况每次扣2分;

  10、晚上21:30未返回寝室的,每次扣5分。

  11、不按时就寝、熄灯后声喧哗、听收音机、mp3、玩弄乐器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影响他人休息者,每人每次扣2分。

  12、不带校牌、仪容仪表不规范者进入教室(特殊情况除外),每人每次扣2分,且不限制累加。

  13、留宿校外人员或男女生互窜寝室者,箭以上处分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4、违章用电、私拉乱接、电线板绕床,箭以上处分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5、在校园内抽烟每次扣10分,酗酒者每人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6、盗刷他人卡的,严重警告每次扣8分,且不限制累加。

  17、故意破坏公物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8、说假话欺骗老师和领导,与老师无理顶撞,每次扣10分。

  19、妨碍或刁难学生干部正常工作者,每次扣10分。

  20、破坏环境卫生者每次扣3分,乱倒饭菜扣5分,乱倒污水每次扣1分,乱扔垃圾每次扣1分,随地吐痰者每次扣1分。

  21、私自到小摊乏购买无卫生许可证食物且带入校园,每次扣5分。

  二、学习态度

  1、未按要求完成平时作业的,扣2分/每次。

  2、未按要求完成假期作业的,扣5分。

  3、素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扣10分,补考不及格的扣15分。

  4、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期终考试所考科目一门不合格(60分以下)扣5分,不限制累加。

  三、劳动态度

  1.凡每日检查评比中,不合格的寝室,该室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寝室长扣4分。

  2.凡每日检查评比中,不合格的教室,值班学生扣每人每次扣2分,班长和劳动员扣4分。

  3.公区卫生维护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四、思想品德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操行评定为不及格:

  1、炮制、张贴各种、小字报或散发非法宣传品者;

  2、呼喊动口号,发表动演说者;

  3、到校内、外进行非法串联者;

  4、有其他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国家安定团结言行者;

  5、盗窃国家及他人财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操行评定的管理办法

  1、班主任须严格按以上制度严格考评,每月末评定一次,须在一周内将《学生操行月汇总表》报学生科。

  2、学生操行分70分及格分数。

  3、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校实习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5、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校就业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6、凡操行不合格者,取消学生班级和校级评优评选资格。

  7、凡屡教不改,操行不合格者,做退学处理。

  6、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

  教材是保证学校教与学的重要工具。搞好教材管理和计划供应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教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材管理原则

  1、凡教学计划内所设课程的教科书、讲义、教学纲、实验指导书、教师参考书、学生制式练习本等均属教材管理的范围。

  2、教学计划内开设的课程均应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教材的选用应根据教学纲的要求。由任课教研室集体讨论,经系(部)主任审查后,每门课程确定不同的2至3套教材版本报学校教学员会研究确定使用其中的一套,教学员会认为部(系)所报教材版本不当亦可另选,选定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宜经常变动。

  3、所有教材的订购、保管、供应均由教务处教材科统一负责,订购或自编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教材科验收入库,妥善保管不应损坏,并建立完整的帐目。教材科应每学期向教务处领导和主管院长报教材出库清单,每学期末清库盘点一次,要求做到帐物相符。

  二、教材的`订购

  1、教材的订购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必须以保证教学质量和教材质量为前提条件。并在学院纪审计部门监督下,与学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共同实行招投标。

  2、教务处教材科应根据学校教学员会所确定的教材版本,在每学年春、秋二次按订购计划予以采购。

  3、凡已订购的教材,不应轻易变动。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变动时,由教研室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系部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务处研究决定是否报学校教学员会研究确定,改订手续至少提前2个月办理。

  4、订购教材应根据每届学生使用数、教师用书数、现有库存数、教材下次出版时间等情况,本着既要保证教材供应,又不要过长时间积压资金的原则适当确定订购数量,订购数量不宜超过每届学生使用数和教师用书数量。

  5、校内自编教材、讲义、实验报告书,制式练习本,需批量印刷的;校内教师自编的教材、教参需由学校销售的,应由系(部)主任召集有关人员会审通过并经学校教学员会研究决定后,由教务处报学院教材员会审定,由纪审计室审计后进行印刷或购进。并由教材科保管、供应。

  三、教材的发放

  1、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前二天发放教材。

  2、任课教师、试验辅导教师可按教学任务安排领取所任课程的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一本(套)。非所任课程的教材原则上不予供应。如确属教学需要,需经系(部)主任和教务处领导批准后限量供给。

  3、外单位来校进修、听课人员所需教材、讲义费用自理。

  4、学校举办的各种短训班所需教材原则应有预订计划。

  5、教师如将教材丢失,一般不再补发,可自费购买,教师所领教材一般应使用两届以上(更换新版本除外)。教务处应建立教研室和教师个人领书登记卡,以便校对、清查、发放。

  6、为便于学校、教务处、各系(部)领导听课,了解教学情况,配给各系(部)本系(部)各门课程教材一套,配给教务处领导全校各门课程教材一套,由各系(部)和教务处指定专人管理。

  7、新教师发放教材时,可同时配给23本配套教参、业务教材。

  8、每学年各教学系(部)可购买1000元以内的教辅资料,系(部)可凭购书发票,并经教材科验收后,由学校予以报销。所购资料由教学系(部)指定专人管理。

  9、外单位如在我校购买教材,需在保证我校教材供应的前提下,经教务处长批准后售给,并按书价加入15%的管理费,如需邮寄则按20%计算。所有售书款均开具学院正规发票,并全部上交学院财务计划装备处。

  10、本校自编的教材,如需赠阅和交流,需由有关教研室提出赠阅、交流范围和数量,经系(部)主任、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后,一般由图书馆资料部门办理。外购教材一律不赠阅、不交流。

  四、教材的报废

  对于近期使用过的库存教材,原则上全部使用完毕后才可更换新版本,确属不宜再继续使用的库存教材又无法转售的,以及长期积压的教材,经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可予报废。报废教材款由校财务予以冲销。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6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箭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7

  一、危害性

  1、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很多身体机能还不健全,手机辐射危害学生发育,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

  2、学生利用手机撒谎欺骗老师和家长,有的学生还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师和同学,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3、手机上网、QQ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机的黄、赌、毒,毒害青少年。

  4、学生晚上躲在被窝里使用手机收发短信,看小说,玩游戏,深夜不睡,干扰他人休息,降低学习效率。

  5、课堂上手机铃响,课上听音乐,收发短信,扰乱了教学秩序,影响了听课效率,蔑视老师劳动。

  6、学生防范意识差,社会闲散人员觊觎学生手机,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机联系外来人员,容易滋生事端,出现安全隐患。

  7、在考试时,学生利用手机作弊,严重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了应有的考试评价。

  8、手机消费,增加父母经济负担,学生之间课余时间比手机好坏,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出现享乐思想,自然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和心态。

  9、手机的'使用加速中学生社会化,手机成为中学生男女生交往过密的帮凶,严重影响学业,不利于中学生成长。

  二、管理规定

  针对以上携带手机对学生的危害,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凡实验中学在校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2、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公寓辅导员,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收缴的手机交由学校统一封存,中考结束后统一归还。

  3、携带手机的学生,屡教不改或不服从学校管教的,责令家长到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并和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8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9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提醒该生如再次重犯将取消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手机保管协议。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4、对多次携带手机的学生,根据情节将进行记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等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箭处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和各类违规电器,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学生找班主任借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6、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0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于手机对待。

  2、在校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请值班人员、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部的办公室电话、班主任(科任老师)的电话、校内电话亭电话、校门卫室电话、值班人员电话等方式联系。

  3、学生确有特殊情况的,只能携带非智能机(老人机)或电话手表,且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与保证,由学校审批。申请程序: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申请——班主任审批——年级部审批——政教处审批。申请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和政教处各执一份。手机或电话手表使用申请表向政教处领取。

  4、获批准携带非智能机的,入校后第一时间须将手机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严禁带入课堂。

  5、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带手机入校,学校将立即收缴,由班主任统一保管至学期结束,并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

  6、对违规携带手机入校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一旦给予处分,取消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等。

  7、在教师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给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8、学校艺术节、社团、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人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9、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等电子产品,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等问题,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它未列出的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情况,参照本规定由学校酌情处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及该班班主任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避免学生因过度使用手机而影响学习和休息,或因手机衍生其它问题,特订定本制度。

  一、学生上课期间,禁用手机,一经发现由任课老师收缴到班主任处,保到学期结束,违纪学生填写违纪记录一份。

  二、学生考试期间,禁带手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按考试作弊论处,学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并受到“警告”处分。

  三、严禁学生在学校教室、宿舍和教师办公室充电。

  四、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的时段定为下午5:10—6:10,晚自习结束到熄灯前。

  五、使用手机指:打电话、接听电话、听音乐、上网、聊天、玩游戏、充电、下载图片、读网络小说等。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任何老师和学校管理人员都有权管理。

  六、严禁在休息时段使用手机,违规在宿舍使用,手机由生活老师上交学生处保管,并填写违纪记录。多次违规而不服从管理取消住宿资格。

  七、学生携带手机入校,应妥善保管。如出现手机丢失和其它因手机引起的后果,由手机使用者负全部责任。

  八、学生如有特殊情形需要使用手机(考试除外),可以向老师提出申请,经老师许可后才可以使用。学生不当使用手机,都会被记录在电子档案中,该记录会影响学生的'评价、评优、表彰等。学生不当使用手机,又不听劝阻的,报学生处训诫,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九、该制度解释权限归学生处。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2

  说明:手机在方便联络的同时,也给学生的生活、财物的保管、学校的管理和课堂教学的、正常秩序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如:学生利用手机发短信、聊天、玩游戏、下载电影、下载不健康小说观看等,造成学生时间上的浪费和学习上的分心,更有甚者由此迷恋手机上网;部分学生甚至在夜晚上床睡觉后长时间拨打电话、网聊、玩游戏;有的学生在考试时利用手机舞弊;同时中学生正处于身体的发育阶段,对手机产生的电子辐射抵抗力弱,受其影响较大,不利于身体健康成长。

  故学校在征求部分家长和全体老师意见后,决定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含MP3、MP4、游戏机等)。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在学校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请全校同学遵照执行。

  第一条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教学区内携带使用手机、MP3、MP4、游戏机等。

  第二条学校提供必要条件为学生与家长联系提供方便,倡导学生使用IP公用电话;公布班主任电话号码和生活老师电话号码;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时全体教职员工应提供方便。

  第三条针对个别学生的特殊情况要使用手机的,学生必须填写《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校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上学。

  第四条对违犯规定的处理办法:手机收缴到年级组并上报到政教处统一登记。

  第一次可由家长领回手机,再次告知家长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次仍由家长领回手机,视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警告);

  第三次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带回学生,停课反思,视其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记过、留校查看、勒令转学)。

  第五条: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条: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借用者与手机所有者一并处理。

  第七条: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东方中学校长室。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3

  1、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上学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联系。

  2、确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在父母双方签名同意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方校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3、经同意携带手机的同学,要求遵守以下规定:

  所带手机只能在学校自动铁门以外的区域使用,进入校园后必须关机;在校园内需与家长联系的'仍然通过班主任或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进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带手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违反即取消其使用资格,并给予年级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给予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5、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处理。

  6、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4

  高中学生由于年轻,自控能力不强,使用手机容易分散精力,影响学业,也会影响到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所以学校不鼓励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但手机作为现代化通讯工具,能方便家长与学生取得联系。所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周日晚自习至周五下午下课期间,严禁学生在除公寓外的其他所有公共区域(包括教学楼、校园、食堂、超市、体育馆等)使用手机。一旦发现学生违此规定,学校任何一名员工均可以收缴该生手机,并交由该生领事保管一个月,并通报家长,一个月后根据该生表现决定是否同意该生继续使用手机。如果学生两次违规使用手机,领事负责通报家长,并在学期末将手机归还家长。

  二、学生在公寓使用手机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须在晚10:00前使用,不得声通话影响到其他同学休息。如有违,任何老师可以收缴其手机,交其领事保管。

  三、学生在公寓使用手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寓关于使用电器的规定,不违规使用接线板,不长时间充电。如有违,任何老师可以收缴其手机,交其领事保管。

  四、手机属于贵重物品,学生如带手机进入校园,需自己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五、学生若违规在教学楼或其他公共区域使用手机,并拒绝交出手机,其领事为处理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情节稍轻者,给予收缴手机、口头警告;情节恶劣且顶撞老师者,给予收缴手机、停课省直至劝退处分。

  望全体同学立志高远,明确学习为现阶段的.首要任务,并学会正确使用手机,让手机成为方便与父母沟通、交流的工具,而不是成为荒废学业、影响学校正常管理秩序的祸根。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5

  一、禁令

  1、荆门一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

  2、确有需要使用手机的,由学校统一通知安排。

  3、学校在校园各区域设有公用电话,方便学生使用。

  二、检查通报办法

  1、各班级要通过班干部、小组长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结果由班级自行处理。

  2、学校将通过值周教师校门口的随机抽查、教务巡查、教师检查、校园巡查等方式加强检查,检查结果报政教处汇总处理。

  3、全体教职工有责任在校园随时发现并教育处理学生。

  4、学生违规被检查发现,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从重处理。

  5、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上通报检查情况,学校《情况通报》上通报相关情况。

  三、处罚办法

  1、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均当场没收;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班会课、课间、集会等)使用手机,均没收手机,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将手机带入考场,视为考试作弊,单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在考场使用手机的,同时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3、学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的,每次扣个人积分20分,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取消个人进步奖和学期评优资格;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每月班级量化分数被扣10分及以上的',该班级当月将被取消“五星班级”评选资格。

  4、被没收的手机统一由班主任管理。学期结束前,由个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本规定自20xx年9月5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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