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1、做好出车前后的准备和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开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司机是否带病或疲劳驾驶,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
一、值班电工,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二、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内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异常情况采取措施的压力。
三、高压配电室值班必须两人以上,而且至少有一人持高压操作证。
四、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五、允许单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六、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动或越过障碍物工作。如需拆除障碍物,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安全距离应与不停电的设备保持一致。
七、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针与避雷器。
八、巡视配电装置时,进出高压室,必须关好门。
九、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时,停、送电倒闸操作,值班负责人必须复诵和核对,并记录联系内容和姓名。
十、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十一、高压设备和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
十二、用绝缘棒合上高压断路器或通过传动机构合上高压断路器和油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穿绝缘靴。闪电期间禁止开关操作。
十三、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断路器和采取安全措施前,应视为有电,不准触摸设备和进入障碍物,以防突然来电。
十四、施工、检修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根据工作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安装临时接地线、安装障碍物和悬挂警示牌,与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后,双方方可申请许可开工。
十五、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十六、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的电源方可通话。不能只打开油开关就工作,必须打开刀闸,使每一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侧断开。拆除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断开油开关的操作电源,锁好断路器的.操作手柄。
十七、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十八、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接线必须牢固可靠,不能用缠绕方法进行。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装时先接好接地端,拆时先拆导体端。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十九、在电容器组电路上工作时,电容器必须逐个对地放电。
二十、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应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二十一、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二十二、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二十三、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在刀闸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二十四、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戴工作帽,穿长袖工作服,戴绝缘手套,带绝缘手柄的工具,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工作。相邻的带电部件应由绝缘板材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带金属物体的刷子、掸子等工具。
二十五、发生人身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立即断开未联系的有关设备的电源,以便抢救。
二十六、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运用卤代烷型、二氧化碳、磷酸铵盐粉和12、11干粉灭火器。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
二十七、配电室门窗应加装防鼠、防鸟网栏。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
1、目的:
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公司各车间、部门
4、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
4.2.3 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安全主管。
4.2.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4.2.5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6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7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8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4.2.9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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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树立各级管理层均对安全负责的一种安全文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规程制度的完善、安全管理上的漏洞、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等。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分工
第六条 公司领导的安全检查:
1、正职对副职安全工作的检查。
2、主管领导对主管职能部门和分片单位安全工作的检查。
3、领导主持的专项安全工作检查。
第七条 公司安全部门的综合检查:
1、对各部门、各生产厂安全管理的检查。
2、组织专项安全管理检查。
3、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抽查。
4、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项安全检查(如防雷、特种设备、放射源、尘毒等)。
5.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
第八条 公司的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
2、机械安全检查
3、电气安全检查
4、煤气安全检查
5、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
6、设备检修安全检查
7、生活后勤的安全检查
8、物资储运的安全检查
第九条 安全检查由厂长组织。
第三章 安全检查方式及组织形式
第十条 公司安全日常检查实行抽检制,每月组织一次巡查,每年组织两次大联查。各专业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日巡检。
第十二条 实行周安全联合检查,由主要领导组织安全、防火、设备、技术、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作业区实行日安全检查,由作业长执行;班组安全检查实行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由班组长负责执行;岗位安全检查实行随时检查,由岗位工执行。
第十三条 各类安全检查在检查前必须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准结合要检查的对象编制安全检查表,以保证检查效果。
第四章 安全检查内容
第十四条 在每年六月、十一月前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夏、冬两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根据公司临时制定的大检查方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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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安部61号令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商场每月和重大节日期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部门必须每周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自查,班组实行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 各岗位职工每日自查。设备维修、管理、 各岗位值班人员,楼层安全治安值勤人员实行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安全巡查。
三、每月和重大节日前的安全检查由商场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标志照明,出口,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要害部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部门周查,小组一日两查的落实情况。
四、安全检查情况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与人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患未然,确保安全。
五、部门周查,班组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的内容重点是:检查柜台内,库房内,疏散通道,工作区的电源、电器商品,门窗安全情况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六、设备管理,维护。各岗位值班人员,安全治安执勤人员安全巡查,必须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在位。
(三)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四)各种设备、网络、线路的运行情况。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六)收款柜,贵重物品柜是否有违规行为。
(七)其它安全情况。
七、安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对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巡查情况必须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八、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律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当场整改隐患或限期整改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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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异常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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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检查制度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2、检查的重点是检查“三违”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三、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
按照“登记—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处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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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检查方式
1.公司联合检查:每月月中与月底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2.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3.公司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施工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4.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5.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6.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三、检查项目
施工部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1.施工部检查项目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施工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页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页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施工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季节性和专项工程等特殊情况的检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应内容进行,突发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按照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以上项目必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编制。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四、检查整改
1.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施工部对其所在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由施工部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公司施工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4.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6.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五、整改分类
1.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逐项落实给责任人,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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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巡检员每一小时按规定巡检路线巡检,24小时不间断。
(二)、巡检员以防外来人员入库,防火、防跑油、冒油、混油、防其它隐患确保油库安全为目的`。
(三)、由总值班(或领班负责人)检查巡检员到岗情况,督促其严格完成巡逻检查任务。
(四)、巡检员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部的电源、门窗管理情况;
(2)、各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是否落实好;
(3)、各作业人员有否违章现象并当场提出整改要求;
(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如遇重大作业则应积极主动参与配合作业负责人工作;
(6)、各生产设备有否复位;
(7)、将有关情况向值班负责人报告。
(五)、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六)、巡检员须认真记好安全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认真办理交接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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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与危险因素,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定义
3.1 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3.2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要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5、职责
5.1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全厂的安全检查策划,编制安全检查表,明确安全检查目的、规范检查的频率,实施时间、实施方式、检查参与人员,检查内容等;督促责任人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组织验收,负责季度安全隐患统计分析。
5.2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5.3 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要保障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
6、本公司安全检查的实施方式
6.1 综合性安全检查
6.1.1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检查人员由安全主任组织,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人等参与,以根据《综合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查现场: 主要针对现场作业环境,包括消防安全方面、设备设施及安全用电、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劳动保护、警示标识等。
(二)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安全教育与培训上岗情况等。
(三)查重点:着重于消防安全重点现场、生产重点岗位、危险设备设施、机械安全防范设施、危险物品的使用与储存等。
(四)查隐患:查工作现场中物和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五)查改善:查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或类似事故所采取的控制与防范措施、防范效果。
6.1.2 综合性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要进行记录,对现场安全隐患要求责任人立即寻求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时安全主任要开出《安全隐患整改单》,限期整改。综合性安全检查结果最终将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6.1.3综合安全检查完成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核准执行。
6.2 定期检查
6.2.1安全主任每周对全厂检查一次,以《公司安全隐患检查表》形式进行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责任人立即改善,不能立即改善时要开出《安全隐患整改单》。安全检查以现场隐患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因地制宜。
(一)现场消防安全方面:通道与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有效和适用,生产现场与仓库的防火与警示标识是否满足需要。
(二)设备设施及安全用电情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情况,设备的防护措施与警示标识是否到位,设备是否有接地保护及漏电开关是否有效。
(四)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情况:危化学是否按要求限量储存,现场对危化品采取的安全控制情况,相关安全告知与标识,接触危化品的人员是否配备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五)其它方面:厂区的环境,宿舍区域的安全现状等。
6.2.2 安全主任需跟据每天检查情况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进行口头或书面报告安全检查情况.
6.3 专项安全检查
6.3.1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一)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执执行,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范围要覆盖全厂,每次检查时要在检点表上记录。
(二)安全主任在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时发现损坏时要及时报修,器材过有效期时要及时送去充装或更换。
6.3.2用电安全检查
(一)安全用电检查主要由专业电工技术人员负责,根据《用电安全检查表》每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的范围是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情况,全厂的安全接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设备的安全用电及漏电保护、电器防火防爆等方面。
(二)电工技术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做出整改措施,预算整改费用,向总经理提交整改意见,最后实施整改工作。
6.4 车间与班组级安全巡查
(一)各生产车间主管在组织开展生产的过程中要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巡查的主要是在作业前检查车间的作业条件、设备系统等是否安全;在作业中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设施是否安全运行;在作业后检查车间是否存在火险等安全隐患。
(二)各班组长在每个班次要对管辖区域进行随机巡查,及时发现该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报告上一级管理人员。
(三)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安全状态时要立即报告当班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对作业岗位进行整理,防止意外发生。
7、隐患排查治理、验收、统计分析、检查存档
7.1 综合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以及车间与班组级安全巡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先由责任人立即寻求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时要报告安全主任;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安全主任要对责任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整改单》,并协助整改。
7.2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3 整改责任人要立即采取行动,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通知安全主任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时要求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继续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7.4 当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时又无法得到改善时,安全主任要及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要切实保障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应当及时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7.5 当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制订整改计划,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落实整改经费,明确整改责任人并组织验收,同时要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向安监部门反馈整改指令的执行情况。
7.6 安全主任每季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信息编制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并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找出隐患形成的规律和因素,以制定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该表要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后交一份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
7.7 各项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治理记录、隐患统计分析表等全部资料由安全主任负责收集,并建立管理档案,以备查验。
8、下一季度15日前需将上一季度《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通过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具体操作:输入中文网址“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然后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申报,用户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名称,密码:
9、相关表格
《综合安全检查表》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
《安全隐患整改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1
1)安全监管网络不健全。近年来,顺昌县乡镇农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总体来说是有所加强,但发展还很不平衡。大多数乡镇虽名义上设有农机站站长,但多数站长身兼多职“,专人不专职”的现象很普遍。站长们无法集中精力从事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乡镇从事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线人员变换频繁,致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失去连续性。全县村一级农机安全生产网络尚未建立,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未能延伸到行政村,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重心难以下移。
2)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的检查机制未能落实到位。县级农机部门对省、市级的农机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指示要求,往往是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转达会议的模式,已成为惯用方法和定式,至于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则很少深入进行实地检查和督导。农机安全生产的活动仅仅停留在下发文件,工作流于形式,检查机制未能落实到位。
3)农机安全工作的职责和职权不对等。乡镇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主要是依靠乡镇一级农机站去执行、去落实,而乡镇农机站又无独立的农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力和手段,存在着权利上移、责任下移的状况。如果发生大的农机事故,首先被追究的是乡镇农机站的站长,这样导致乡镇农机安全人员(特别是站长)工作压力很大,从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4)乡镇农机安全投入不足。由于乡镇一级财力匮乏,部分乡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专人、无装备、无经费,致使许多工作停滞不前,无法保证农机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使各类隐患长期存在,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
5)农机驾驶人队伍素质不高。根据对以往发生的农机事故根源分析,大多数事故均属农机驾驶人的违章操作、违规作业所致。全县约65%以上的农机驾驶人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安全观念差、自我保护意识缺乏。这是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这些人也是各类伤亡事故的直接受害者。
6)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一是对党和国家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没有宣传到位;二是农机安全文化建设滞后,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防范措施宣传不到位,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未能落到实处。
2对策和建议
1)加强领导,转变观念。乡镇人民政府既是辖区的`最高行政首脑机关又是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的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一要强化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实际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基础之上,变被动的“要我抓”为主动的“我要抓”。二要切实承担起“父母官”的责任,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政府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扎扎实实地解决农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全力支持乡镇农机站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2)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尽快完善机构设置,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建立行政村一级的农机安全生产信息员队伍,建议要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信息员,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报告等基础工作。
3)建立健全乡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台账。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排查摸底,掌握辖区内重点领域和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部位,建立完善各类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基础台帐。根据县农机监管部门的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内容制订出统一、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所辖乡镇安监机构的台帐管理进行培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做好乡镇农机站农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同时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农机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制度、农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农机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并通过定期的检查,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5)制定并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行事历。乡镇农机站要针对以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前紧后松、工作安排紧、落实松等弊病,制定详尽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事历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每月单位自查、每季度系统排查、每年全面大检查,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和突击抽查活动,促使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行事历,既是细化工作,落实一岗双责的有效手段,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良好举措,同时也是整合团队优势力量的重要方法。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加管理者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普及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减轻职业危害,依据公司发【20xx】46号《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钢长钢检修部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安全科负责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建档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械技术科负责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六条电气技术科负责电气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电气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七条综合管理科负责部所有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任职资格、建档、编制相关培训计划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科负责对工程施工中使用临时外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建档。
第三章 安全培训的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三级安全培训
(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厂级培训由主管经理负责,安全科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三)新工人进入单位后,综合管理科对其本人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证明、职工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一一核实,手续齐全后,方可安排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综合管理科对新工人发放“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责任单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档,并填写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卡片于三级安全培训结束后一周归入新职工本人档案。无上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者,下一级不得进行本级安全培训。
(五)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培训(教育)台帐,不建立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
第十条三级安全培训的内容分别为
(一)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2)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单位概况、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状况、设备维护检修特点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5)单位危险区域、特殊作业活动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本单位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车间级安全培训
(1)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等。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安全培训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作业环境状况,所辖设备性能特点、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检修作业防护措施等。
(3)岗位工作之间衔接配合及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岗位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四)培训要求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新入厂职工安全培训的时间:厂级、车间级不少于8学时,班组级不少于56学时,合计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新入厂职工通过三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为:厂级、车间级安全考试90分为合格,班组级安全考试100分为合格。
(3)职工跨厂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三级培训;职工厂内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二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具体实施办法和内容与新职工安全培训相同。
(4)职工休假满7个工作日不满一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一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车间级、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生产的单位,必须进行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条班组在每天班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动态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当天生产或检修任务的特点。
(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与防范事故的办法。
(三)上一班曾经发生的违章行为其纠正和处理办法。
(四)提醒班内每个人当班应该注意的事情。
(五)提醒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六)提醒职工吸取企业内已发生伤亡事故的教训及本班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七)学习(抽考)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班组于每周一组织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讨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学习相关的安全杂志、周刊、材料等。
(二)总结上周班组安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安全日常工作。
(三)传达公司、部、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学习讨论伤亡事故的`通报。
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有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岗位安全规程、标准化作业、劳动纪律等有关规定。
(三)安全生产知识、伤亡事故案例、公司下发的相关学习资料等。
(四)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十四条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培训
(一)部相关科室,每年组织一次对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处理事故的相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四)安全科、管理科应准确、详细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并做好保管和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依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厂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
厂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进行。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安全处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四章培训效果检查
第十八条三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第十九条各类人员安全教育
(一)各类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各类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各类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条特殊工种人员安全教育
(一)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一条日常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日常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四)检查职工对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是否做到了“会写、会背、会用”。
(五)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是否进行了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
(六)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是否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若与上级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相抵触,以上级颁发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检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检修部20xx年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3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渔业安全生产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目的是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渔业安全生产和乡镇船舶管理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重点解决好当前我县乡镇船舶管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下面,我讲三方面内容:
一、警钟长鸣,认真对待我县当前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各镇、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查活动,使得全县乡镇船舶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但是,当前我县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保障乡镇船舶安全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目前,我县当前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⒈未经检验的小型船舶普遍存在。全县目前共有各类乡镇船舶艘左右,其中渔业部门有登记检验的只有艘,除渔业部门有登记检验的渔船外,其他的这些船舶的技术状况均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核定,这不仅潜在事故隐患,而且不利于政府和其他部门对船舶进行监督管理。目前,我县无证船舶仍有上升的趋势,多数属“破、烂、险”型小船舶,虽然这些船舶的存在对增加沿海群众的经济收入有一定的贡献,但也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⒉违章造船现象存在。有些个体船主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就擅自在自家门口、沙滩和河岸违章造船。由于违章造船现象影响大,使许多乡镇船舶不按规范建造,船舶安全质量低劣,技术状况不良,不具备适航条件。
⒊有些船主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忽视安全营运,不服从管理。据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些船主想多挣钱,视安全生产于不顾,他们利用节假日、封建日多揽客,冒险蛮干,严重超载航行;有的使用破漏船舶,不具备载客条件的船舶载客航行;有的渔船、农用船也乘机揽客。而管理部门查处这类船舶的事故隐患难度也很大,警告不听,吊扣证件有的没有证,有的证件已经过期,罚款没钱或者故意对抗,使得一些违章航行得不到应有的制止。
⒋乡镇船舶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船舶技术状况差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扭转。农副业船舶季节性从事海洋捕捞的船员多数全部没有经过船员职务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无证开船,安全意识差,应变能力低,违章操作,冒险航行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船舶陈旧和技术状况差的问题依然严重。
⒌个别镇领导对乡镇船舶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整治措施不力。对该建立的管理机构未建立,该配备的管理人员没有配备,平时不按上级有关要求对乡镇船舶监督检查,只是应付了事,不下大力查处事故隐患,有的甚至没有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沿海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镇船舶安全大检查大整顿工作。按各自职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要时刻绷紧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这根弦。要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
第一、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抢救(抗台)预案的建立健全和执行。要全面落实各镇、村、船主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乡镇船管站船管员的配置以及职责履行情况。沿海各镇也要尽快成立乡镇船舶管理协调机构,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如果乡镇船舶数量较少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确有难度的,也要配备兼职管理人员,同时要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做好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各项工作。
第三、取缔乡镇“三无”船舶,坚决制止“三无”和“三证不齐”船舶出海,打击非客渡船载客和客渡船违章超载,以及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乡镇船舶超载航行,严禁不具备载客条件的小型船舶和海洋捕捞渔船载客航行;要坚决取缔“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对那些事故隐患严重,禁而不止,屡整不改,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船舶,尤其是严重超载旅客的船舶要坚决查封,要依法给予折解或没收。第四、检查乡镇船舶安全救生设备和海洋捕捞渔船救生、通讯、信号灯、职务船员的配备情况,以及编队生产、及互助互救等海上渔业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沿海各镇、村和乡镇船管站对于发现没有穿救生衣和配备安全通讯设备的船舶出海生产作业,要及时给予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要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制患于事先。
第五、渔业设施安全状况检查。沿海各镇不同程度上都存在船舶残骸等港口碍行物,各镇要切实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清理,确保航道、港口畅通。
⒉采取得力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乡镇船舶安全生产。
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我们干部的政治生命。目前,我县乡镇船舶的形势令人十分担忧,它犹如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发生爆炸。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抱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乡镇船舶事故发生。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已做出了很多文件规定,今年×月×日起《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也开始施行,这些法规和文件都明确规定了渔业船舶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这是我们加强乡镇船舶管理的政策依据。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有关精神,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领导。沿海各镇要把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专门成立协调机构,主要领导要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狠抓落实。要继续巩固和推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镇与村、村与船舶业主的安全责任制,做到管理到位,措施得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二是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人命关天,责任重大。沿海各镇要切实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四落实”,确保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县海洋与渔业局、边防大队、属地镇政府要严格把关,认真抓好船管员队伍组建工作,把一些高素质、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熟悉当地乡镇船舶情况的人员吸收到船管员队伍上来,共同建立船管员考评奖惩制度。边防大队要在利用现有船管站的基础上,结合各船管站实际情况,提出船管员配备方案,明确船管员工作职责,报县海洋与渔业局和属地镇政府考核通过,要定期组织船管员进行政治法纪和船管业务学习,适时召开工作汇报会,不断提高船管员的政治素质。县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对船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各船管站在协助公安边防部门搞好边防治安管理的同时,要全力配合好县海洋与渔业局和当地镇政府交办的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严格加强各类乡镇船安全管理,杜绝带“病”船舶出海生产。县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渔港监督部门、边防部门、当地镇政府要要充分发挥乡镇船管站作用,实行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共同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严把渔船的登记、检验、海洋捕捞船员考试发证和监督检查“四个关”,建立健全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联合开展各类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和“三无”船舶的清理整顿工作,同时加强对渔船的监督管理,严禁渔船违法载客航行,严防事故发生。公安边防部门要加强乡镇渡口、码头、船舶营运治安秩序,对寻畔滋事、暴力抗法、扰乱治安秩序的抗法事件要坚决打击,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xx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5
(1)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组织编写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更新或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报告压力容器有关部门的情况或提交书面材料。
(3)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压力容器的现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对压力容器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素质。
(5)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组织制定修理技术方案,对劳动部门提出监察意见,负责整改落实。
(6)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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