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制度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健食品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健食品制度1
一、总则
1、为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保健食品的生产、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3、公司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生产管理制度
1、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安全。
2、原料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3、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确保产品的营养均衡和功能性。
4、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5、生产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确保生产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三、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销售计划,合理制定采购计划。
2、采购人员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检查原料的质量,确保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可靠性。
四、储存管理制度
1、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虫等条件,确保保健食品的储存环境安全。
2、保健食品应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进行储存,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4、保健食品的出入库应严格记录,确保产品的追溯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五、销售管理制度
1、销售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销售计划,合理制定销售计划。
2、销售人员应了解保健食品的特性和功效,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
3、销售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夸大产品功效或进行虚假宣传。
4、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进行定期回访和满意度调查,提高客户满意度。
六、监督与检查
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与检查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生产、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2、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督与检查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确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3、公司应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于在保健食品管理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由公司决定并公布执行。
保健食品制度2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保健食品制度3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部门经理会议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四、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五、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保健食品制度4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保健食品制度5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制度6
一、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卫生治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治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保健食品许可证治理方法,办理领取或换发保健食品许可证,无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展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学问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保健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安康治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状况进展监视检查,总结、推广阅历,批判和嘉奖,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
八、帮助保健食品安全监视治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视、监测。
九、保健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治理人员,负责日常保健食品安全监视检查。
2、保健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状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保健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工作。
4、每次检查,都必需有记录。
5、发觉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6、检查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设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四周环境卫生。
7、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修理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8、各类检查记录必需完整、齐全,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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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保健食品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保健食品许可证,无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保健食品流通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二、保健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5、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6、检查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7、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8、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三、保健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2、采购保健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3、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4、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5、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保健食品。
6、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保健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四、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保健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3、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4、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五、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3、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4、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5、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6、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7、工作时严禁吸烟。
8、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9、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10、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11、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12、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13、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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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店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药店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药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3、销售保健食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4、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药店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6、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四、卫生管理制度
1、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3、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4、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保健食品制度9
一、总则
1.1 为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保健食品,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储存运输到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
1.3 公司应建立保健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原材料管理
2.1 原材料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优先选择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2.2 原材料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要求。
2.3 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坚决予以退货或销毁,并记录相关情况。
三、生产过程管理
3.1 生产车间应符合卫生标准和生产要求,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3.2 生产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3.3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3.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四、质量检测管理
4.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体系,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
4.2 每批产品都应进行质量检验,包括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残留等。
4.3 对不合格产品,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4 检测结果应记录并保存,以便追溯和查询。
五、储存运输管理
5.1 保健食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污染的仓库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5.2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挤压等措施,确保产品安全到达目的地。
5.3 对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六、销售服务管理
6.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购买渠道。
6.2 销售人员应了解产品知识,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购买建议和使用说明。
6.3 对消费者反馈的问题和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回复消费者。
6.4 建立消费者信息档案,定期回访消费者,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和消费者需求。
七、监督管理
7.1 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7.2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7.3 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附则
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8.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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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证书》。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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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一、企业员工每年必须在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检验机构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包括病原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 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 ,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 ,必须立即报告 ,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 佩戴工号牌, 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保健食品制度12
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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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 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保健食品制度14
(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保健食品制度15
一、药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药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药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药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药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销售人员定期一次全身检查。
二、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药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药店的计划按需要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药店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药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销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很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药店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药店负责人反馈信息。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保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2、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每日检查保健食品陈列条件与环境,每天上、下午定时对营业场所的湿温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3、不合格保健食品部能陈列在货架及柜台。
4、拆零保健食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5、陈列保健食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对存放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保健食品(如避光、密闭、阴凉等)应放在营业场所内相适应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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