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5 12:29:30 制度 我要投稿

采购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管理制度15篇(精选)

采购管理制度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招标限额,在采用招标方式时,适用《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预算编制、信息发布和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

  第八条 本市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条 市、镇两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集中采购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五)依法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月度政府采购计划,由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般不得调整。采购人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报送采购计划的程序进行。不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的项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四条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实施分散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 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审核,集中采购机构据此建立相应的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为辅。

  第十九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报意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苏州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专家库由财政部门按财政部、监察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需要使用专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当场记录备案。政府采购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束前应当保密。对行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本地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提供所需专家的,财政部门应当从上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客观、诚实和公正地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政府采购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将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家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情况;

  (四)政府采购专家的使用情况;

  (五)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情况;

  (六)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人员轮岗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其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在指定的媒体上如实公布。

  第三十一条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订相应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予以实施。

  第三十三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财政、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机关应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预算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指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财政部门应提请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政府采购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损害或继续履行将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四)应进行集中采购而擅自进行自行采购的。

  第三十六条 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而未邀请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或在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承诺履约的,给予其取消中标资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 验收方成员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对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发[1999]15号《常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采购管理制度2

  食堂经营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食堂运营的高效、安全与卫生,为员工或学生提供营养均衡、质量可靠的食物服务。它通过规范操作流程、职责分配、食品安全管理等,保障食堂的正常运作,提升满意度,同时降低运营风险。

  内容概述:

  1、组织架构与职责:明确食堂管理团队的'构成,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工等角色的职责划分。

  2、食品采购与存储:规定食品采购标准、供应商选择原则,以及存储条件和期限,确保食材新鲜安全。

  3、厨房操作规程:制定烹饪流程、餐具清洗消毒标准,强调食品安全操作。

  4、服务质量管理:设定服务标准,包括用餐环境、服务态度、菜品质量等方面。

  5、卫生管理:设定卫生检查频率,规定清洁保养标准,防止食品污染。

  6、应急处理: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理食物中毒等紧急情况。

  7、财务管理:监控成本,制定预算,确保食堂经济可持续发展。

采购管理制度3

  一、食堂物资的采购方式及适用范围

  一)采购方式

  食堂物资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采购方式。后勤保障集团采供中心应严格按照学校和集团物资采购的有关划定确定合理的采购方式。

  二)适用范围

  1、学生食堂使用的米、面、油、猪肉及猪副产品、禽肉及禽副产品、豆制品、鸡蛋和部分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适宜采用定期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每学期一至二次)。

  2、学生食堂使用的蔬菜、水果、米面制品、肉鱼制品等食品原料,以及单件不超过500元的厨房用具、日杂用品、劳保用品、洗化用品等物资采购事宜采用询价采购,由采供中心组织包括申购部门在内的至少2名人员直接到市场上进行询价采购。

  3、其它物资设备采购

  1)批量采购价值在3万元以上、单件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按学校规定要求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2)批量采购价值为5000~元、单件采购金额在1000~元的物资设备,由集团领导按照实际情形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等具体采购方式。

  3)单件采购金额在500~1000元的物资设备,由采供中心构造包括申购部分代表在内的至少3名人员直接到市场上询价采购。

  二、食堂物资采购步伐

  一)物资申购

  食堂物资申购方式有两种:一是网上申购,即申购人在后勤集团采供系统上填报“计划申请单”,该申请单适用于采供系统现有商品名称中单件不超过500.00元的食堂日耗的食品原料、烟酒饮料、蛋糕原材料、小型厨房设备和用具、普通清洁日杂用品、劳防用品、日用洗化用品等食品原料和物资设备的申购;二是书面申购,即申购人填写书面“采购申请单”,该申请单适用于大型厨房设备和用具,或者其他单件在500.00元以上的物资设备。

  二)“计划申请单”或“采购申请单”的审批

  申购人在采供体系上填报的“计划申请单”由饮服中心具体负责同志进行网上审批;书面“采购申请单”须在饮服中心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后送集团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

  三)物资采购

  所有经过划定步伐审批的'“计划申请单”或“采购申请单”统一提交后勤服务集团采供中心,采供中心按本制度第一条——“食堂物资的采购方式及适用范围”实施具体采购行为。

  1、“计划申请单”采购

  计划申请单”中涉及集团通过招标采购确定中标人的招标项,采供中心采购员接单后直接联系中标人进行供货,其它非招标项,采供中心采购员接单后按本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2、“采购申请单”采购

  所有“采购申请单”须统一提交采供中心负责同志,中心负责同志接单后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要求组织落实采购工作。

  四)验收入库

  物资购回后,采购员必需实时管理验收入库手续。非急事特办项目,严禁采购员在管理入库手续之前将物资交付物资申购部分。采购员在管理物资入库手续时须向保管员提供下列材料:

  1、物资申购部门填写并经集团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凡属于“计划申请单”采购的,饮服中心仓库保管员只需按集团采供系统上的“采购订单”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即可)。

  2、销售方出具并经所有采购当事人签字的售货或凭证。

  三、食品物资的采购管理

  一)采供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食堂食品原料和物资采购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和越权采购。

  二)采供中心必须严格按照申购人填报的“计划申请单”和“采购申请单”购物。物资购回后首先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严禁入库前将物资交给申购当事人或部门(急事特办项目除外)。

  三)国家要求进行质量安全强制认证的食品原料和物资设备,采供中心在采购时要认真查验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尤其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真伪和有效期查询,同时关注厂家和商家的信誉度。

  四)所有物资采购工作,采供中心必需亲力亲为,严禁将物资采购工作直接交给物资申购部分代办,坚决杜绝物资采购工作“走过场”。

  五)无特殊情况,采购员在购买食品原料和物资设备时必须要有饮服中心安排的代表随同。严禁采购员单独采购、“打包”采购或者总价打包无明细,饮服中心随同人员对整个采购过程要有一定的参与权和绝对的知情权。

  六)采供中心在采购集团通过招标采购确定中标人或通过其他方式明确供应商的食品原料或物资设备时,必须通知中标人或指定供应商供货。

  七)采购食用后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食品原料时,采供中心必需向销售商索取销售凭证,以便溯源。

  八)采供中心通过询价采购方式购买食品原料或物资设备时,要做到“货比三家”,确保所购物资的同质低价。不允许搞人情采购和电话采购(招标确定或集团指定供应商除外)。

  九)采供中心应严格按照“计划申请单”或“采购申请单”上“需用时间”进行供货,不允许借故拖延。如因货源紧缺、价格波动、天气等原因造成供货不及时,采购中心应及时与申购部门进行沟通,必要时须向集团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汇报,并在征得谅解或同意后,重新商定供货时间。

  十)采供中心应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核报或结清货款,切实做到“谁经手谁负责”。坚决杜绝价格虚报、无故拖欠和“吃拿卡要”现象。

  四、食品物资的验收管理

  一)仓库保管员在办理物资入库手续之前,首先应检查采购员有无入库物资的“采购申请单”,或查询后勤集团采供系统有无相关物资的“采购订单”。如采购员不能出示“采购申请单”,或在后勤集团采供系统上查不到入库物资的“采购订单”,保管员必须立即停办采购员的物资验收入库手续。

  二)保管员根据“采购申请单”或后勤集团采供系统上的“采购订单”,对照实物和销售方出具或凭证进行验收,如发现验收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与申购要求不一致,保管员应立即停办采购员的物资验收入库手续。

  三)除直接入库品种(米、面、油和部分调味品)实行“二级验收”(即采购员验收和保管员验收),其余品种实行“三级验收”(即采购员验收、保管员验收和食堂主任验收),只有各级验收都通过的食品原料或物资设备,保管员才能为采购员办理物资验收入库手续。

  四)食品原料验收时要注意检查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预包装销售的食品原料要特别注意查验生产厂家的QS证书的真伪和有效期;对于集团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的采购品种,验收人员还需检查物资供应商以及产品的品牌或产地、规格与包装与中标产品是否一致;有样品留样的食品原料还应与样品留样进行比对,确保所供食品原料不低于样品留样标准。

  五)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采购员所购商品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假冒伪劣现象,验收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采供中心领导汇报,以便追责。

  六)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原料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都必须填写“大宗食品原料验收单”,其余食品原料验收时如出现质量问题,则需填写“大宗食品原料验收单”。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原料,“大宗食品原料验收单”必须经采购员、保管员和供应商三方签字后及时送采供中心处理。

  七)严禁验收员瞒报和虚报,或呈现其它渎职行为。

  八)严禁验收员与采购员串通,欺上瞒下。

采购管理制度4

  1、负责协助项目部编制工程现场材料计划并上报,组织材料分批分期有秩序地进入施工现场,保证生产需要,但需防止大批材料积压。

  2、加强材料进场的检查和验收管理,材料进场时,材料员必须对材料进行验质过磅,检尺、点数验收,做到保质保量(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其它问题时,应及时与材料部门联系)。同期每进一批材料均需配齐质保书等相关资料,杜绝后补资料。

  3、合理存放。严格按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做到现场材料分类、分规格堆码整齐,决不允许卸货时乱堆乱放,合理使用场地,减少二次搬运费。标识、标牌齐全,确保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并针对各种材料特性做好材料防潮防火工作。易燃易爆物资必须严格按规定隔离存放,做好标识及防火工作。对安全防护用品应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合格,达不到标准的安全防护的用品坚决不进场。

  备注:所有进场的钢材必须严格执行现场过磅验收,并做钢材进场过磅登记表(备查)。

  4、现场材料员要做好节超数据统计和分析,并需注明节超原因,超用材料时须有书面情况说明及报告,经施工员及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供料。做好限额领料工作,根据工程施工预算量控制发料,原则上不得突破施工预算量,如发现超量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材料部门。每月未及工程竣工后,编制主要材料节超对比分析表(同预、决算进行对比)并上报材料部门。并做到余料退回,避免损失。

  5、监督使用。现场材料员应每日对工地进行二次巡检,并做好巡检登记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旦发现民工班组在材料使用过程中浪费应马上制止,并上报项目部及工程管理部给予浪费材料人相应处罚(罚款金额将做为奖金发放给举报人)。以保证班组合理使用。

  6、各项目材料员填报收领料单时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要与发票章上载明名称一致,收料单品名规格不得简写,数量、单价为必填项目且单据不能涂改(如供货商供货时送货单上不注明单价可以拒

  收,特殊情况必须备注),做到材料有量有价,以便为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7、材料领用严禁采取“整进、整出的财务处理方式(如发现采用此种处理方式,将对材料员进行经济处罚,谁签字谁负连带责任)。必须按实际耗用量开具领料单。领料单填写品名规格、单价必须与收料单一致,数量根据实际领用情况填写。领料单上须注明被领用材料的使用部位。收领料单须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不得代签。材料内部移转单品名规格、数量、出料库、收料库、转移单价必须明确,若无单价则视为无价转移,收料方无偿使用。

  8、为保证材料进场的.可追溯性,现场材料员必须建立现场材料进场日台帐,根据台帐格式要求,每天对进入现场的每批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收、领料单及内部移转单等均须当日发生当日填写并做台账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电子档于当日下午五点前通过网络上报当日材料发生的流水账,如属五点后收到或是发出的材料,需第二天早晨九点前上报。纸质的资料按月整理装订成册报直管部备案。

  9、各项目部材料员填报报表时必须按收料单领料单当月发生当月填报。杜绝出现无收料领用情况。因未上报当月收料单导致不能付款将由项目部相关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0、每月24日对工地材料进行盘点,并做好物资收发存台账。根据结存材料,做好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

  11、每月25日至28日现场材料员必须将材料收、领料单及移转单报送材料部门,红色联不得擅自交给供应商,统一到材料部门对单办理手续。各工程项目材料收料单(一联、二联、三联)、红色、绿色领料单及蓝色移转单及主要材料消耗月度报表(如有结存则含物资收发结存报表)上报工程部材料部门截止日期每月28日。现场材料员根据收领料单、移转单填写《重庆市庚子棠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筑材料收发结存表》,并在备注栏里填写每项单据份数,各项目上报材料报表必须报表和单据一致,严禁出现有单不报或无单乱报。

  12、如进入现场的材料,其供应商不属于公司质量体系《合格供方名册》范围内的,现场材料员必须按照公司ISO 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1.1.6之规定对其进行临时评定,并收集临时供方的相关资质证书,以证明其产品的质量、商业信誉、经营能力等,收集内容包括: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企业资质证书后,初评为合格商后方可进行材料采购。

  13、收、领料单的遗失处理。不得随意以遗失为借口开任何单据。如供货商提出则首先到财务部会计处落实是否已结过账,如确属未结帐的,应找原材料员落实具体情况,确认无误的,应将原交各部门的该收料单各联收到材料部门统一盖作废章后存档管理,新开的收料单应注明原单据编号,并注明原单据作废及原单据号码。重开的收料单上,应有参与查核此事项的会计、收料员、重开单据人员、项目经理、材料主管的签字认可。

  14、现场材料员须监督好值班人员对各种出场的材料严格盘查,决不允许在无材料出门条的情况下放任何车辆拉材料出项目部,材料出门条须有材料员、项目经理、值班人员共同签字生效方可放行。如无出门条私自放行,一经发现将扣除值班人员全月工资以示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司。手续不全时放行,签字者及值班人员承担连带责任,损失共担。每月30日将所有出门记录及出门条报工程管理部。

  15、成本核算节点和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天内,现场材料员须及时将工程上所有材料单据报送材料管理部,如因未及时上交的材料单据而引起的一切账目,谁延误谁负责。确有特殊情况可请示工程管理部材料负责人并上报工程管理部领导指示。

  16、、成本核算节点或工程竣工5天,现场材料员必须统计出材料预算总量、材料收入总量、材料耗用总量台账,并报现场成本核算员及直管工程部管理人员三方进行对账,以便进行项目成本后评价。

采购管理制度5

  酒店制度是确保酒店运营顺畅、服务质量高效且一致的重要框架。它涵盖了酒店日常管理、员工行为规范、客户服务标准、财务控制、卫生与安全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员工行为准则等。

  2. 服务流程规范:涉及预订、入住、退房、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标准操作程序。

  3. 财务管理:设定财务报告、成本控制、采购流程和资产管理的规定。

  4. 卫生与安全:规定清洁标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及应急预案。

  5. 客户关系管理:处理投诉、满意度调查、忠诚度计划等策略。

  6. 设施设备维护:设备保养、维修流程和应急处理机制。

  7. 市场营销:定价策略、促销活动、公共关系和品牌管理。

  8. 内部沟通:确立信息传递、会议管理、报告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6

  本项目采购管理制度汇总旨在规范和优化项目采购流程,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采购风险,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采购策略与规划

  2. 供应商选择与管理

  3. 采购需求分析与审批

  4. 合同签订与执行

  5. 质量控制与验收

  6. 应急处理与纠纷解决

  7. 采购绩效评估

  内容概述:

  1. 采购策略与规划:明确采购目标,制定采购计划,考虑市场状况和项目预算,确定合适的采购方式。

  2. 供应商选择与管理:建立供应商数据库,进行资质审查,定期评估供应商表现,确保供应链稳定性。

  3. 采购需求分析与审批:详细记录项目需求,分析需求合理性,经过多层级审批后执行采购。

  4. 合同签订与执行: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变更事宜。

  5. 质量控制与验收:设定质量标准,实施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采购物品或服务符合项目要求。

  6. 应急处理与纠纷解决:制定应急预案,快速应对采购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公正处理纠纷。

  7. 采购绩效评估:定期评估采购部门的工作效果,为改进提供依据。

采购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瓶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采购物瓶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与后勤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家代理、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踌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人力资源与后勤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六、考核:

  凡违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二)、采购程序

  1、原辅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及资金预算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资金预算

  2、固定资产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写清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制作工艺、材质、要求到货日期等,由部门经理签字上报分管领导批准,交集团采购部门。

  3、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生产、财务、审计、质量、工程、维修总经办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生产、质量、工厂维修、使用部门负责采购材料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资信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法律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查,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事前审计和事后财务审计。采购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馈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凡由集团采供部代各生产企业采购的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集团采供部采购人员将合同传真至生产企业采购部。

  4、计划、仓储主管负责计划汇总、接货、记录,接收报告的出具。仓储、质量部门负责原辅包材的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并于每月10日、20日将本月收货入库单、检测报告汇总连同原辅料库存数传真至集团采供部。设备由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中药材采购:

  1、中药材一般应实行招标采购,由于其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较,一般3月需重新组织招标一次。

  2、在招标确定了供应商以后,应通过市场调研,上网公布需求信息等途径广泛收集药材价格信息,与供应商协商,不断调整价格。

  四、审计监督

  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

  在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生产、质量、使用部门、工厂维修部门及相关领导参与外,财务、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材料价格的核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财务支付的事前事后审计。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采购管理制度8

  一.集中采购和管理的原则

  .保卫物业部是全集团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涉及办公用品事宜均由保卫物业部负责。

  .保卫物业部要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为各单位提供质价相符的物品保证办公需要。

  .集团所属各单位办公用品以部室、门店为单位设专人管理,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计划编制、物品领用和保管工作,

  .财审部负责核算并制订各单位的预算费用和考核指标。

  .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指标对各单位实施考核。

  二、审批权限

  购置办公用品、维修配件等、元以下的由保卫物业部征得板块、门店、部室主管领导同意进行购置。元以上的一律写书面请示,相关部室会签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的范围

  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电脑零部件、飞机票、火车票、邮品、印刷品、牌匾、灯箱、工作服、汽油及集团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等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四、集中采购程序

  .各部室、门店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和经财审部核定、总经理批准的费用预算指标,使用统一表格《物品领用计划表》编制次月物品领用计划,经主管部长审核批准后,于每月日送达保卫物业部。

  .保卫物业部根据各单位的申请计划、预算指标、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保卫物业部根据领导批准的内容,对价值在万元以上的成批大宗物品以招标的形式采购,其他零星物品采取货比三家的形式实施集中采购。

  .保卫物业部采购用品后,由各企业、机关各部室到保卫物业部一次性登记领用。

  五、实施中注意事项

  .计划内采购须填制《物品领用计划表》见附表

  .购置计划需注明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并由主管部长、店长审核签字。

  .各门店、机关各部室临时急用和超预算需购置的办公用品,需写出书面请示,报总经理审批,由保卫物业部负责采购,或由保卫物业部委托该部门自行采购。

  .书面请示需写清楚原因、用途、价格、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

  .电脑、耗材、零部件的申请,按照集团京东集办字〔XX〕号执行。

  .部分特殊专业用品原则上由保卫物业部购置,保卫物业部委托相关部门自行采购的.,自采购后日内需到保卫物业部办理相关登记报销手续。

  .各部部长、门店店长为实物负责人。

  六、具体要求

  .各单位的计划要依据实际需求和费用预算编制,不得虚做冒估超预算。

  .按照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未经审批购置的将不予报销。

  .当月计划当月有效。本月未购置须次月重做计划。

  .各单位和个人对管理的物品不得挪做私用、避免浪费、损坏和丢失。

  .保卫物业部采购所需用品时,须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招标或审批同意,逐步建立资信度高的采购基地,建立互惠合作伙伴关系,长期合作。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企业,机关各部室。

  本办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解释。

采购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规范原材料的采购、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方式及供货商的确定

  (一)采购方式确定原则: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可选择供应商送货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货物可由采购人员采购;

  3、对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发货,按计划定期采购。

  (二)供应商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调查,要从所在城市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及其目前的供货情况;

  2、使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进行比较使用;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两个月的基础上、由总经理、业主(含赋权代表)、财务人员、要货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中投票表决来确定;

  4、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总经理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三、市场调查原则

  1、由总经理、业主(含赋权代表)、采购人员、要货部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两次以上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调查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全体人员签字后交会计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不能选择雨、雪以及极端天气情况的当日或次日调查,调查的市场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方法,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忌只记录卖方的一口价;

  4、出实地调查外,当地的报刊、杂志、电视等所刊出的价格,同行报价也是调查的手段和依据;

  5、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6、零星物品的调查由总经理、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四、采购的定价原则

  1、对供货商所供物品的定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半月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定价程序:由总经理同采购人员一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并由总经理、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告知库管、财务执行;

  3、价格管理原则:对于供货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根据不同的货品,其最高限价范围如下:

  干货、调料、粮油等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6%;

  低值易耗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平均数;

  零星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5%;

  鱼类、肉类、鲜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4%;

  蔬菜平均在一元以下者,其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15%,价格在一元以上者,其定价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10%;

  4、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价原则可适当放宽。

  五、申购程序

  零星物品的申购程序

  1、对于经常性项目的采购应由所需部门每周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物品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申购单一式三份,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

  3、零星物品的采购不得超过两天,需要急购的物品由总经理在申购单上写明,限时购买。

  供货商送货的申购程序

  1、需货部门填写申购物品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后,交于采购人员办理;

  2、仓库管理员应随时检查库存,当存货降到最低存货量时,库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库管,不需填写申购单;

  3、新进酒水、物料由总经理和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通知仓库管理员,不需要填写申购单;

  4、只有采购人员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按申购单上的要求通知供货商送货,其他人员非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通知送货车。

  六、采购数量的确定

  鲜货、蔬菜、水发货的采购数量

  1、此类原料实行每日采购,一般要求供货商送货;

  2、用上述原材料的部门每日营业结束前,根据存货、生意情况、储存条件及送货时间,提出次日的采购数量;

  库存物品(干杂、调料、燃料、粮油、烟、酒、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数量

  1、此类物品的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资金运转、储存条件等因素,根据最低备存量和最高备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的用量,最低不得低于一天的用量。

  2、库存量的计算方式:

  最低库存量=每日需用量×发货天数

  最高库存量=每日需用量×15天

  七、货物的验收原则

  验收的质量标准:根据酒店所需物品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的数量标准:根据采购人员收取的当日采购申请上写明的数量进行验收,数量差异应控制在申购数量的上下10%左右;

  验收人员:采购人员、仓库管理员、领用部门负责人等共同验收;

  验收时间:每日上午09:30—10:00下午16:30—17:30;

  验收程序

  1、由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单”或“验收单”并注明所受物品数量、单价、金额等;

  2、“入库单”或“验收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货物领用部门负责人、仓库管理员签字生效,签字后的“入库单”或“验收单”一式四联即:第一联仓库留存、第二联交财务部作为记账凭证、第三联交供货商作为结算凭证、第四联交总经理。

采购管理制度10

  酒店例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沟通效率:例会是各部门交流信息、协调工作的重要平台,有效避免信息孤岛。

  2. 促进团队协作:通过共同讨论问题,增进团队间的理解和合作。

  3. 问题解决:及时发现并处理运营中的.问题,防止小问题升级为大麻烦。

  4. 目标达成:通过定期评估进度,确保酒店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

采购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食堂食品原料和日耗品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员工饮食安全和后勤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2.管理权责

  行政管理中心是食堂采购的监管部门,对采购结果负全面责任。

  3.采购基本原则

  3.1.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3.2.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在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的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质保量地及时采购到所需物品。

  3.3.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3.4.实行“定点采购”,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3.5.确定某类食品用品供应商后,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要求一律在指定供应商采购,如遇特殊情况,由食堂管理员负责协调采取散购或临时更换供应商,事后记录在账,上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查。

  3.6.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4.管理内容

  4.1.食堂器具等耐用品类采购

  4.1.1.4.1.2.厨房品采购,厨具等。餐饮用具采购,筷子、餐盘等。

  4.2.食堂原材料等消耗品类采购

  2食堂采购管理制度(经典版)

  4.2.1.4.2.2.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原料采购分粮油类、调料类、蔬菜类、肉类、其他。餐厅招待品采购,酒水、烟、休闲食品、餐巾等。

  5.采购管理流程

  5.1.食堂器具等耐用品类采购流程

  食堂提出采购需求→行政管理中心审核→采购员采购→检查验收→审核→结算。

  1、在使用炉灶前,应首先检查油路、气路是否运转正常,然后点火预热,一切正常后再使用。

  2、使用完毕,随即关闭各个开关,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炉灶各处开关进行全面检查。

  3、在油锅加热时,工作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操作电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设备及电源是否完好。

  5、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保证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关闭电源。

  6、设备使用完毕应将电源断开。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电源进行一次检查。

  7、严禁冲洗电器设备和用湿手接触电器设备。发现蒸气阀漏气、压力表失灵,应停止使用。

采购管理制度12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

  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经理负责作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店长罚款10元,柜长必须督促当班员工做好每天清洁卫生工作; 7、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库存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普药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库存有但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14、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卖的药品,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到100元奖励。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采购管理制度13

  项目部食堂管理制度旨在为项目团队提供一个健康、安全、有序的餐饮环境,确保员工的`饮食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团队的和谐稳定。它不仅满足员工基本的生活需求,也是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

  内容概述:

  1、食堂管理责任:明确食堂负责人及其职责,包括食品采购、卫生监管、菜单规划等。

  2、食品安全:设立食品安全标准,如食材来源审核、储存条件、加工流程监控等。

  3、卫生规定:制定食堂清洁制度,包括餐具消毒、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

  4、菜品质量:保证菜品新鲜、营养均衡,定期收集员工反馈,调整菜单。

  5、用餐秩序:规定用餐时间、排队规则、节约粮食等行为准则。

  6、价格与支付:设定合理的价格体系,明确支付方式,确保财务透明。

  7、应急处理:制定应对食物中毒、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采购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明确现金采购的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和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现对酒店现金采购物资管理规定如下:

  一、酒店采购员现金的使用范围:仅用于酒店应急物资和大型批量食品采购使用。

二、酒店采购员借取现金的分类

  1、日常应急现金采购,每次借款1000元。

  2、婚寿宴、旅游团队、大型会议、特殊接待的批量采购,和厂家做促销活动的商品,或者购买市面上当季低价物资的,采购员根据经营部门提供的现金采购物资申请表到公司财务产权部借款,申请表要求数量、单价、金额齐全,且有经营部门负责人、酒店分管副总、执行总经理签字,采购金额1万元以上的还需运营中心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签字。

  三、报销程序

  1、采购员在批量采购物资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完成。

  2、现金采购物资必须当天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日常零星采购采取补充备用金制,采购员凭签字到位的'验收单和发票到财务报销补充备用金。

  4、现金批量采购物资的要求每十天到财务报销一次,采购员凭签字到位的验收单和发票到财务报销,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借款应退还财务产权部,不允许挪作其他用途。

  四、财务产权部对酒店采购员现金的管理

  1、财务人员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和“多退少补”的原则,采购员逾期不来财务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产权部将从采购员工资中扣回,并处以20—200元罚款。

  2、费用会计应定期对采购员所借现金进行清理清收,避免呆帐、坏帐产生,对于不按规定销帐的采购员,费用会计在采取措施的同时,要将情况上报给财务负责人。

  3、每年年底应对采购员所借现金进行大清理,采购员备用金户必须清零,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退还核销的,经核对确认后办理年底还款和新年度借款手续。

采购管理制度15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学生统一着装,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学校和班级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既是落实市教育局整顿中小学生仪容服饰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的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秋季校服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4、因身体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政教处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和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

  5、各班不穿校服者须报请政教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学生自行更换。更换后的服装样式、颜色要与原校服相同或相似,且须经政教处认可。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政教处负责教育工作、学校学生自主管理小组负责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说明书”;第二次,班主任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第三次,学生科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

  3、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学生自主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和学生自主管理小组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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