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5 16:54:0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安全管理制度1

  一、动火等级的划分:

  1.一级动火: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三级动火:在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二、动火审批程序: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专职安全员审查,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2.申请动火的项目部,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后方可申请动火。

  3.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5.“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6.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四、动火中的安全措施:

  1.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2.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3.高空动火不准许火花飞溅,以海草席或石棉布进行围接。

  4.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遇到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5.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油漆、稀释剂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易爆物料。

  6.动火完毕,作业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7.动火现场,应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灭火机、砂子等)。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8.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9.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确保大厦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本大厦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等均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房屋使用管理

  1.1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结构或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房屋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不得拆改公共设备设施及共用管线;如发现此现象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1.2为保证公共利益及大厦外观整洁、统一,业主及客户不得自行将窗户及外墙做任何更改,窗户及外墙不得设有任何突出物及广告标牌,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

  1.3禁止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

  1.4禁止将原有的房屋中的部分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

  1.5施工隔断墙和摆放家具不得遮挡窗户、空调口以及防火门、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

  1.6业主和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以及室内设施,不允许随意在墙壁、地面上开门挖洞。

  1.7内供水、供电、供暖设备,严禁随意拆动、改装。

  1.8严禁擅自乱接电源线,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不得私自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等,禁用电器。

  1.9户用电度表及电线设备,因业主及住户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烧坏电器设备由用户照价赔偿。

  2.0大厦使用中央空调,原则上不允许各客户另行安装空调设备,如确实需要加装空调机,应事先取得物业公司同意,空调机应按物业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2.1坚决查处窃电行为,发现窃电者,除按电业局规定罚款外,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

  2.2海文大厦的业主及住户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大厦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到项目部办理装修手续,手续不全,不得擅自施工。

  2.3凡因没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伤害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2.4户用电表的修理、更换、电表测试等费用由住户自理。

  2.5户内碰锁、电视接收端盒、引线、灯泡、灯管或增装插座、灯具、风扇、玻璃等非房屋设备一律自费解决。

  2.6因使用不当造成门窗损坏由住户自费修理。

  二、房屋质量管理

  1房屋日常巡检及枪修

  1.1项目部的维修人员每周对房屋巡检两次,加强对墙体和屋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以便及时抓紧解决。

  1.2水、电、电梯等维修人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做到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中、大修范围的项目,项目部编制年度维修计划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1.3当发生急修、意外灾害事故时,要求抢修人员在事故发生20分钟内及时赶到现场全力枪修,防止事故扩大。

  2.房屋定期检查维修

  2.1项目部利用冬闲时间,安排在每年四季度组织对所管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房屋安全检查,掌握房屋完损情况,对于房屋的不同结构部位和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缮。

  2.2房屋安全检查应由项目部直接负责,按要求进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填写表格汇总,每次检查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公司,并及时安排修缮。

  3.房屋的预防性检查

  在暴风、雨、雪季节,做好预防工作及有震感以后的临时检查,发现房屋险情及时抢险修复。

  三、房屋装修管理

  1.建立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项目部应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与装修使用人签订装修协议。

  2.项目部应每日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3.装修完由项目部、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退回装修押金。

  4.巡查后认真填写二次装修检查记录。

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职业健康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行业建设,落实 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建筑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办法及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 职业健康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为指导思想以 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安全 为原则,积极主动的引导我司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工作的展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司属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本制度由陕西晨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及监督执行。

  第二章 企业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责任

  一、公司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3、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安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问题。

  4、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5、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6、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干部,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3、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活动。

  4、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6、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公司总工程师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结合本公司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4、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项目经理(工地)的职责:

  1、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3、组织职工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4、经常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危险源。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危险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并组织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五、工地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如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排水排污方案等。( 施工用电 由机电负责人编制)。

  3、配合项目安全员对本项目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4、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六、工长(施工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单位工程(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作业班组进行详细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3、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

  4、配合项目安全员组织工人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与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2、深入施工现场,指导下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本项目新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6、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手续的办理及治安保卫的管理工作。

  八、班组长的职责:

  1、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2、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5、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6、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7、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8、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模范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长组织开展好班组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反映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

  3、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4、有权制止制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5、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源,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生产工人的职责:

  1、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听从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3、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

  4、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5、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责任

  一、工程部:

  1、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及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管理。

  2、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危险源,积极配合安全部门进行评价并提出技术改进措施。

  3、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二、器材部:

  1、负责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2、对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职业健康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运行。

  3、协同人力资源部搞好公司所属特殊工种、三机工的考核、招聘、辞退、调配等管理工作。制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4、配合总工、安全部门及政府部门(必要时)搞好大中型施工机械及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工作。

  三、财务部:

  及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四、质量安全监督部的职责:

  1、配合器材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工作。

  2、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3、编制、组织实施本企业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

  4、组织修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6、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存在的危险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7、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8、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10、制止制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重大危险源,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1、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项目等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试运转工作。

  12、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13、监督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状况,提出职工预防和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的措施。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凡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或贡献的项目经理部及个人,按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不履行本责任制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按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普级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职业健康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1、公司教育:

  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职业健康安全纪律,危险源辨识。

  ③、讲 三不伤害 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2、项目经理部教育:

  ①、讲职业健康安全、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及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业健康安全、劳动纪律。

  3、班组教育:

  ①、讲各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业健康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危险源,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职业健康安全标志。

  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㈡、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登记卡(表(四)—2),教育者与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由现场安全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变更工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卡(表(四)—2),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三、特殊工种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㈠、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器材部配合人力资源部申报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取证。

  ㈡、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工、司发证的机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在本单位的,器材部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机电工长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造册,并送安全员备案。

  四、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一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由公司工程部、质量安全监督部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每年度持证率应达80%以上。

  班组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或班组教育制度

  班组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是搞好职业健康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

  一、班组长必须认真开展班组前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在交待当天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交待职业健康安全,宣讲当天工作可能遇到的危险源,并拟订预案,并作好记录备查(作为考核的依据)班组班前活动原则上是每天进行,但每周至少应记录三次。

  二、对不开展班组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三、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而是抱着走过场即了事的班组。且无作记录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四、班长、建筑队长(大班长)必须参加工地召开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议,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五、对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等多种形式予以表扬,树立典型,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对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展得不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给予暴光,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六章 年度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一)、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职业健康安全卡、职业健康安全钩、职业健康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职业健康安全手柄、职业健康安全制动器等),为了职业健康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2、各种运转机械上的职业健康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3、为职业健康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4、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5、为职业健康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6、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7、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9、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职业健康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12、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13、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14、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15、购置或编印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

  16、建立与贯彻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7、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18、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质量安全监督部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必要时器材部门必须派人共同检查)。

  (五)、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第七章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 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危险源,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25日由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部颁标准及对照公司与各项目签订的项目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指标合同到各项目经理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危险源签发整改通知书,按 三定一落实 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者和违反《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奖罚暂行规定》的责任人。检查人员可依《规定》当即开出罚款单。对检查不予配合的项目,检查人员可依《公司对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每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对各工地的库房、食堂及生活区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安全防火、卫生、防雨、防洪等为内容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消除和预防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危险源,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职业健康安全。

  3、每年底公司对各工地进行一次年终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同时对项目进行年度责任状的考评。

  第八章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

  第五条:质量安全监督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总经理,并请示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及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正、副主任必须协同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第八条: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对项目经理、直接责任人员按《公司对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或公司下属机构发生工伤事故如符合 灾害应急防范处置办法 所规定的范围的按 灾害应急防范处置办法 处置;不符合的,由项目经理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质量安全监督部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第九章 公司对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

  根据责任制对责任人按责任大小进行奖励处罚,公司内部检查以JGJ59—99标准为主。

  一、 奖励:

  1、项目经理部季检无职业健康安全、火灾、中毒事故,失窃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检查季平均75—85(含75分)不奖不罚,85分(含85分)以上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人员每人每分奖10元,95分以上每人每分奖20元。

  2、年终项目经理部全年无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检查年平均分在85分以上者(含85分)每人奖励100元。

  3、在区组织的检查中,检查在90分以上者,每人奖励50元。

  4、奖金的分配比例由各项目经理部自定。

  5、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等接受市级以上检查,得到通报表扬的,每次奖励5000元。

  6、年度责任状考核的奖金评定按责任状签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二、 处罚:

  1、项目经理部检查季平均分低于85分但高于70分(含70分),每降低1分,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人员每人每分罚10元,70分(不含70分)以下,每降低1分,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每人每分罚30元。

  2、项目经理部年工伤(重伤以上)一人或经济损失一万元以内,罚款20xx元;年工伤(重伤以上)二人以上或经济损失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六万元以内,罚款5000—10000元,该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通报批评处理;死亡一人或经济损失六万元以(含六万元)上十二万元以内,罚款15000元,该项目部经理降职使用,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待岗处理;年发生二人死亡或经济损失十二万元(含十二万元)以上者罚款三万元,该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辞退。以上除罚款外可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的赔偿费用及罚款等经济损失计入所在项目的成本。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不按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受伤者或其家属上访、到公司机关闹等)的,罚款1000—10000元。发生事故罚款比例按:[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1:1。2:0。8]分配。

  3、(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等)在省、市、区组织的检查在70分以下或被通报批评,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每人人均罚款100元。

  4、有以下行为的责任人处以100—500的经济罚款,并按《员工守则》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

  ①发现事故险情或隐患,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②不执行质量安全监督部(包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限期解决的职业健康安全隐患要求的。

  ③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④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不报告或嫁祸他人的;不积极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造成影响的。

  ⑤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⑥不按规定进行分部分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或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的。

  ⑦不积极执行本制度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章 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暂行规定

  一、罚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20~10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200~20xx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 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3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4 擅自改变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职业健康安全标志;

  5 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6 未经项目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

  7 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的;

  8 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9 在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乱吐痰的;

  10 在宿舍区进行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的;

  11损害公物,擅自移动宿舍区铺位的,擅自损坏、拆除、改装宿舍区床铺、桌子、椅子及其他设备设施的;

  12 不服从管理,拒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13 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4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5 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6 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 20~5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元~10000元, 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通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1 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为凭据);

  2 项目、公司组织活动,未经批准不参加的;

  3 变动本班组人员,不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的;

  4 苛扣本班组工人工资,不及时处理工人纠纷引发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5 每周三次不在现场领导本工种工作、碰到紧急情况不及时赶到现场及高危作业时未到场监督的;

  6 唆使、威胁或采用其它手段鼓动、 纵容工人闹事的;

  7 不服从项目、公司管理的;

  8 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 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9 不对本班组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作业的人员或其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的;

  10 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未与项目签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责任合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并开工的;

  11未做到落手清的;

  12 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

  13 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14 不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项目的检查活动的,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的;

  15 不及时提交本班组兼(专)职安全员、治安消防员名单及其它资料的。

  16 因违章指挥或其他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对直接责任班组成员罚款1000—30000元,班组(队)长罚款5000—50000元,并由班组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二、奖则: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可以给予100~1000 元的奖励;

  1 模范遵守公司、项目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制度的;

  2 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3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4 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可以给予200~500 元的奖励。

  1 季度或整个施工过程(不满季度的)不发生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劳务手续健全、每月评分季平均分达220分以上(含220分)的;

  2 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3 整个施工过程中,未违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合同的;

  4 项目认定的其它情况。

  三、奖罚兑现:

  1 、将罚数额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填写 奖励通知单 或 违章罚款单 ,每月与劳务决算书一起报送和兑现。

  本规定自xx年7月10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二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尽快彻底洗胃。就医。

  第三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四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切断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第五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六部分:生态学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建议不要让其进入环境。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破坏水生生物呼吸系统。对海藻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七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第八部分:运输信息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严禁与氧化剂、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2、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班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安排学生专人考勤,严格核实学生异常缺勤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问题严重班主任不能独立处理须及时报值周行政领导进行协调处理。

  4、各任课教师应有所任课班级学生花名册,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迅速汇报。

  5、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6、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7、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不在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8、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9、下课铃响后最迟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和下楼梯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10、调课必须通知教务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负全部责任。

  11、如因工作不力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负相应责任。

  12、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

  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3、到专用教室上课(如多媒体教室、微机室、书画室、形体室、音乐室等),相关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的组织纪律工作。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 、预备铃响后,体育教师必须组织学生排队安全有序慢步轻声行走到操场活动区域,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像章或其它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由体育教师将学生移交给班主任,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和班主任处。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安排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校外活动课

  1、任课教师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注明校外活动的内容、性质及活动地点和线路。

  2、由活动课承担者指导学生并负责安全工作。

  3、任课教师要在课前分好小组,各小组指定一名小组长负责小组安全工作。

  (三)其它室外课

  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填写室外教学课申请表,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师生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6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乏驾车。

  3、遵守交通规矩,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状况下,违反交通规矩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矩,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状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需细心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当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需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矩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需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安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1所有机动车(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公司进出通道;

  2.2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安全培训制度

  3.1对新入职员工,在入职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公司逃生路线、灭火器的使用等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3.2每半年进行一次在职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1公司所有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的,经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区域内使用,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开,外来人员遵照执行,由业务接洽部门负责申明此项规定并监督执行;

  4.2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火炉、暖手宝、小电热毯或者其它限制使用的取暖设备,公司所有带电设备需按安全规范使用,严禁危险操作;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4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应在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1公司重要位置如仓库、过道、门口等安装监控设施,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灵敏有效;

  5.2仓库、办公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无人时应锁门,重要卷宗、文件、公司物品以及私人物品等应入柜上锁;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

  2、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根据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

  3、建立信息预报制度。

  4、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每年组织一次防雷设备的检测工作。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保证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转。

  5、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防雷办通报,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6、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每年的4——5月组织专题讲座,以提高师生的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7、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9

  一、一般规定

  1、未经网管批准,任何人不得变更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拓扑结构、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参数。

  2、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3、机关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的有关信息。

  4、各部门应定期对本科室计算机系统和相关业务数据进行备份以防发生故障时进行复原。

  二、帐号管理

  1、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帐号采纳分组管理。并具体登记:用户姓名、部门名称、口令,存取权限,开通时间,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资源安排状况等。

  2、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为用户设置明码口令,用户可以依据自己的保密状况进行修改口令,用户应对工作站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3、用户帐号下的数据属于用户私有数据,当事人具有存入权限,管理员具有管理和备份存取权限。

  4、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依据有关帐号管理规则对用户帐号执行管理,并对用户帐号及数据的平安和保密负责。

  5、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必需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密码、帐号等保密信息等资料的泄露出去。

  三、网络管理员职责

  1、帮助制定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确定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平安及资源共享策略。

  2、负责公用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实体,如服务器、交换机、集线器、防火墙、网线、接插件等的维护和管理。

  3、负责服务器和系统软件的安装、维护、调整及更新。

  4、负责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账号管理,资源安排,数据平安和系统平安。

  5、监视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行,调整参数,调度资源,保持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平安、稳定、畅通。

  6、负责系统备份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数据备份,负责各部门电子数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7、保管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拓扑图接线表,设备规格及配置单,管理记录,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等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资料。

  8、每年对本单位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效能和各电脑性能进行评价,提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结构、技术和网络、管理的改进措施。

  四、安全管理职责

  1、保障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畅通和信息安全。

  2、严格遵守公司、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工作制度》,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确保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平安有序。

  3、在发生网络(内部信息平台)重大突发事务时,应马上报告,实行应急措施,尽快复原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4、充分利用现有的平安设备设施、软件,最大限度地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和黑客攻击。

  5、加强信息审查工作,保存,备份至少90天之内网络信息日志,刚好加以分析,排查担心定因素,防止黄色,反动信息的传播。

  6、常常检查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工作环境的防火、防盗工作。

  五、电脑操作人员培训制度五、病毒的防治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在机关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有意引入病毒。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用者发觉病毒应马上向网络管理员报告。网络管理员刚好指导和帮助处理病毒。

  2、各部门应定期查毒,(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员应刚好升级病毒库,并提示各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

安全管理制度10

  1、《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适用于化工单位各类临时用电。电器所属单位内部人员作业不必要办理审批手续。

  2、凡生产和生活设施用电需使用临时电时,用电单位应向电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由电器人员安装临时线供电。

  3、临时用电使用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天。若需延长者必须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超过10天。但基建施工临时用电可按施工期限执行,若正式线路已符合通电条件时,则临时用电线路,应停止(拆除),并先停(拆)后通。

  4、申请部门在临时用电结束时应向电器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结束手续。

  5、临时用电施工项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吊装、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用电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和拆除,并应有安装和拆除记录,严禁非电气人员进行电气工作。

  7、用电部门应对安全用电负责。临时用电线路装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66—88)有关要求。

  8、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9、防爆场所不宜装设临时线,如确需要,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

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法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公安机关、保安组织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在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治安管理工作。

  三、根据梅龙路市政工程Ⅱ标的规模与特点,实行阶段性和区域性管理,纳入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做到施工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在施工现场治安管理中,还必须依靠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支持与配合,实行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同作战,保障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五、治安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分包单位或包工(民工)队伍,必须按照“谁雇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纳入施工管理全过程,维护好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

  七、现场用工,必须经工程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包队伍或(民工)队伍进行管理,同时民工必须持有户口所在地、乡以上政府的.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经用工队、组和公安部门审查后登记造册,方可使用。

  八、各分包队或民工队必须由本队长负责治安工作,要建立各项安全、治安保障制度,制定出本部门相应遵纪守法公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各部门对所用民工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从事运输、机械、高空、焊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未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不准上岗作业。

  十、加强对各自员工的管理教育,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并要及时报告,防止流窜犯、在逃犯等犯罪分子混入内部,做好预防、减少各类犯罪。

  十一、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管理,要有制度和防护措施,保证安全,财务门窗要牢固,符

  合防盗要求,同时不准存放现金超过规定限额,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设二人以上专门值班看守。

  十二、各分包队伍或民工队必须管好自己的人,看管好自家的门,不准干扰施工生产、正常生活秩序、不准打架、聚众斗殴、赌博等治安事件发生,要做好疏导调解工作,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十三、认真执行《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准违章作业,在非用火区内吸烟及违章使用明火,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四、违反规定六、七、八、九条者罚款100~1000元;违反规定十、十一、十二、十三条者,情节严重,已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或经济制裁。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1000~5000元。

  十五、以上规定希望大家互相监督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12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医院必须定期检查考核。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医疗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医务科。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训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中。

  四、自觉服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学院、驾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五、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车辆。

  八、消防器材及设施有专人负责保管,谁保管谁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有效,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并做好检查更换记录。

  九、严禁车辆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定期对车辆实行保养检查制度,确保运行车辆始终处于技术状况完好,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十一、作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事故的经过、调查、及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

  要记录在案,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年度大检查,成立安检小组。

安全管理制度14

  1、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2、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3、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4、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5、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6、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7、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8、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分钟~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9、混砂机在转动时,不许用手扒料和清理辗轮,不许伸手到辗盘内添加各种物料,取样必须从取样孔去取。

  10、无论新、旧砂都必须过筛防止将铁块等杂物投入辗盘内损坏机器。

  11、因故停车应清除辗盘内的砂及物料后再行启动,不能重车强行启动。

  12、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并应经常注意音响及辗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13、当辗轮未完全停止时,不准将手及其它器械伸进辗盘内,进入辗盘内清理检修时,除了要拉开电源开关,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外,还要设人监护。

  14、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歼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15、开动砂轮机使用前首先检查砂轮罩壳是否齐全牢固,砂轮是否有破损。

  16、使用砂轮磨削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17、操作者,应站在旋转砂轮的'侧面。

  18、砂轮安装时需两面加石棉垫,加紧牢固。

  19、磨削时工件应夹紧抓牢,工件应慢慢接触砂轮。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应均匀磨削。

  20、磨削时发现砂轮跳动、运转不平稳应及时修整砂轮。

  21、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

  22、开机应认真检查各项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3、台车送出、进应仔细观察走线安全。

  24、装料不得超重量(11吨)和炉料在进炉内前要检查稳定性,并不得超高和须离测温表10cm~20cm。

  25、在设定温度前须再度检查炉料捌‘质对设定温度应复检后方可开启。

  26、对直接入水件必须在顶起前要开启油泵,并保证安全卡在位。

  27、热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升、保温情况。

  28、处理完后应检查内膛电阻带和炉板清洁方可把台车进炉。

安全管理制度15

  1、船舶开航前必须按《最低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持证船员,船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提前回船准备开航工作,不许无故耽误船舶开航。

  2、开航前,船长应组织船员召开航前会议。研究部署装载和航行计划,落实安全措施,并把会议内容记录在《航行日志》中。

  3、各船员按自己的岗位职责,开航前对自己负责的航行设备、操纵设备、信号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机械设备、堵漏器材实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船东或公司,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后再开航。船长应把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措施记录于《航行日志》以备日后查阅。

  4、自卸砂船严格按《货物装载手册》装载,装砂后立即把砂推平、推匀,确保船舶装货之后处于正浮状况,严禁超载运输。

  5、自卸砂船装砂时,同时开启抽水泵,抽出舱内积水,防止积水形成自由液面影响船舶稳性。

  6、船舶航行期间,驾驶台应保持安静;不能从事对航行无关的其他活动,防止分散当班人员的精神。

  7、航行中,当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章,在感潮河段坚持靠右航行的`原则,加强了望、慎重驾驶、使用安全航速。夜间航行正确使用夜航灯号,会船时确保与来船统一会船信号后再驶过。

  8、船员应当熟练掌握雷达、gps等导航设备的使用,并善于使用船上的导航设备协助了望,及早发现接近船舶、做出正确判断,及早采取相应措施。

  9、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时,应按助航标志标示的通航桥孔通过,并与桥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禁止在桥区水域内追越、掉头、试航或并排航行。

  10、当班人员应当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搜集航行安全信息,遇到雷雨大风等危险天气,立即报告公司,及早做好防范措施,选择安全水域锚泊。

  11、船舶进出港口,应主动向海事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并呈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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