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管理制度(优秀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用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用电管理制度1
1、医院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固定动火必须经医院领导审查同意、批准,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6、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7、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医院内使用时,应经医院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8、过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医院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1、一切固定的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2、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3、禁止使用电热棒。
14、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5、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6、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是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员工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关键中的关键。为了在关键时刻用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特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设在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指示标志、标语、防火设备等均由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派人管理,登记在册。
二、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月定期一次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免遭人为的破坏或鼠咬、丢失。检测完毕后,应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四、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月一次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在对灭火器的检查当中应建立档案资料,检查时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部处理,安环部应根据各重点部门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
用电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生产办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第三条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第四条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第六条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第八条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办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第十一条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产办的统一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作好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装置停工由生产办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
第十五条装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十六条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行,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在停工吹扫过程中,应停止装置周围(米以内)一切预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业。
第十八条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的管线和容器,以防爆炸着火,而应该先用蒸汽(或氮气)将油品和油气吹扫干净后,再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将存水吹扫干净。
第十九条在停工检修时,罐、槽、塔、容器、管线等设备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或与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对于进入设备内部检维修的'项目,在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常温、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的放料阀、排空阀,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留物料时,方可进行,在打开人孔盖之前,切忌把螺丝全部松开,严防烫伤人员。
第二十一条对于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地坑、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爆炸着火。
第二十二条装置停工的注意事项:
(一)装置停工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场与当班班长统一指挥停工,停工过程不宜过快,并注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
(二)设备、管线吹扫必须制定流程和吹扫登记表,明确吹扫程序、吹扫时间和负责(三)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等事故,装置排放物料应在装置全部停车后,方可进行;
(四)凡是检修项目,厂安全负责人必须同检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检修部位的名称及检修作业的内容;检修部位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时间、分析结果和分析时间,装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检修作业的环境及注意事项等,未经厂安全负责人交待和未经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检修人员不得进行检修工作。
第二十三条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第二十四条检修中的用火管理,严格执行轻化工厂《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在检维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经警队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六条在检维修期间要保证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第二十七条装置检修后,检修单位与本厂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检修现场必须作到料净、场地清。
第二十八条开车前,生产办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装置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二十九条检修后的压力容器、设备及管线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传动设备要进行单机试运,安全装置要进行调试复位,未经过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准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二条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监督人员一般要监督检查如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穿戴情况;
2、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3、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4、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
第三十四条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
第三十五条对各车间执行本规定情况,生产办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扣奖或行政处罚。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集团、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用电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工作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内部用电管理。
一、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机电车间解决。
二、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电工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三、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四、高压设备检修停送电由岗位工和中控操作员填写《停电申请单》及《送电申请单》由生产科批准后送交值班电工,值班电工接票要认真核对票及现场后才能执行,值班电工执行后悬挂标示牌及并在回单上加盖“已执行”章,现场人员见到盖章票后才能进行设备检修。
五、高压开关操作一律执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长填写,主任批准后执行。
六、现场低压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岗位检修停送电需书面通知值班电工,由值班电工断电挂牌并记录,同一任务的停送电必须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电时见有牌均不得送电应查看记录联系停电电工。
七、各岗位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需由工段长申请生产科批准交由机电车间执行,新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的电工安装完毕后要填写施工记录及材料用量交回车间。
八、规定未尽事宜,依据本公司《供用电管理考核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用电管理制度4
十四冶建设集团机安公司云南文山800kt/a氧化铝工程安装现场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云南文山800kt/a氧化铝工程
焙烧炉安装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2
三、供配电方式——————————————2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3
五、现场线路布置—————————————3
六、施工用电负荷计算及电缆选用——————3
七、施工技术要求及措施——————————7
八、临时用电系统使用管理维护———————8
九、安全技术措施—————————————8
附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14
一、工程概况:
氧化铝焙烧系统是整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项目,也是氧化铝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该项工程主要由悬浮焙烧炉钢结构框架、悬浮焙烧炉、工艺通用设备,电除尘器,给排水系统、工艺管网、电气仪表、电讯照明等项目组成。
氢氧化铝悬浮焙烧炉钢结构框架是氧化铝工程厂区最高的建筑,高度约为60~70米,
结构为双跨多层敞开式钢框架结构,柱、梁截面均为焊接H型,每套框架总重约1100吨。其中①-④线为焙烧部分,柱子分5段,钢平台11层;④-⑤线为过滤部分,柱子分2~3段,砼平台8层;电梯间约高70米。
焙烧炉系统是通过风机形成的负压将物料悬浮运动,并燃烧煤气使AL(OH)3中的结晶水蒸发而成为AL2O3物料通过四级予热加温到1175℃焙烧后再经四级冷却并通过沸腾冷却床降至80℃出料。其中最大件为焙烧炉,直径约5米多,重约28吨,其余非标设备总重约230吨。
过滤部分④-⑤线目前在5.000米平台和10.000
米平台有马达控制中心和计算机室,16.400米平台有-50立方米料仓。
电除尘器是氢氧化铝焙烧的关键设备:建筑面积约160多平方米,
设备总重约250吨左右,
在电收尘器框架旁边有一台750KW抽风机,
是全系统功率最大的运转设备,主要提供物料运行的动力。
二、编制依据: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⑵、《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⑶、焙烧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和现场平面布置图。
⑷、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三、供配电方式
1、电源:自建设单位提供的配电室引出两路电源至我方低压配电盘N1、N2,供施工现场临电用。从N1、N2配电盘引出5个回路接至现场的5台一级配电箱。
2、现场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四、主要施工机械配置表
编号
用设备名称
型号及功率(KW或KVA)
数量
设备容量(KW或KVA)
履带起重机
交流电焊机
时代手弧焊机
气体保护焊机
空压机
角磨机
二氧化碳焊机
五、现场线路布置
根据建设单位供电线路的特点及现场施工要求,由建设单位现场提供的配电室引二路电源至施工现场总配电柜N1、N2,供施工现场临电用。低压配电盘N1、N2引出5个回路接至现场的5各一级配电箱,配电箱分布在现场四周,配电箱应做重复接地。
六、施工用电负荷计算及电缆选择
1、公式及负荷计算
P30=KdPe
Q30=P30??tanφ
S30=P30/cosφ
I=S30/1.732U
ε=ΔU??I30??L
式中P30
——有功功率
Q30——无功功率
S30——视在功率
cosφ——功率因素
ε——电压降
ΔU
——电缆线路1A
??km电压损耗百分值
L——线路长度,km
负荷计算表
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容量
需要系数
计算负荷
履带吊车
1#焙烧炉
成品过滤
氢氧化铝仓
2#焙烧炉
电焊机
磨光机
电焊机
2、电缆截面选择
N1-1路:
计算电流I=206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
3*120+2*70mm2电缆,
ε=ΔU??I30??L=0.083*206*0.16=2.7%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1-2路:
计算电流I=15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3*95+2*50
mm2电缆,
ε=ΔU??I30??L=0.083*150*0.18=2.2%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1-3路:
计算电流I=171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29铜芯
3*95+2*50mm2电缆,
ε=ΔU??I30??L=0.083*171*0.20=2.8%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2-1路:
计算电流I=19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29铜芯
3*120+2*70mm2电缆,
ε=ΔU??I30??L=0.083*190*0.06=0.95%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2-2路:
计算电流I=15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3*95+2*50
mm2电缆,
ε=ΔU??I30??L=0.083*150*0.18=2.2%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七、施工技术要求及措施
⑴、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其高度和宽度应便于设备出入;面积和高度满足操作与维护所需的安全距离,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⑵、本工程使用临电配电箱应符合当地有关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配电箱符合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TN-S的要求。
⑶、二级配电箱处PE线各做一组重复接地。接地极采用L50*50*5mm镀锌角钢,接地极每根长度2.5m,间距5.0m,接地电阻小于10欧,履带吊接地电阻小于4欧。
⑷、二级配电箱的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
⑸、从总箱到二级配电箱的电缆沿墙或埋地0.7m敷设。电缆过大门或穿越道路时穿铁管保护。
八、临时用电系统使用管理维护:
⑴、持证上岗与维修制度。
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要一个月一检查,一个季度复查一次。
⑵、配电箱安装与保护。
应保持配电线路与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损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工地所有配电箱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在开关箱上悬挂“禁止合闸”警示标志。
经常检查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有没有松动,动力设备有没有缺相运行的情况。
九、安全技术措施
⑴、现场与周围环境。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气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电气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设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距离应一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3、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应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以上
最小垂直距离(m)
4、当小于第2、3
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置屏障、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监护。
5、在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⑵、接地与防雷。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2、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3、保护零线不得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得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5、电力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A的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⑶、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3、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4、配电箱、开关箱的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箱体必须防雨、防尘。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6、手动开关电器只允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电动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⑷、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施工现场的所有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b、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c、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规范要求,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2、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使用焊接机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焊机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电缆。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4、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⑸、照明:
1、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钠灯或卤钨灯。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或器材。
2、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依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A.一般工作场所的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5%;
B.远离电源的.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C.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电压为12~36V的照明,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3、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或塑料护套护套电缆。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
6、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米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⑹、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应配有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场地布局合理、预留充足宽度的消防安全通道。
2、配电箱、磁力起动器等,必须装在专用的配电室内,如装在室外要有防水防尘措施。引至各用电设备的线路,应选用铜芯穿在铜管内。电线管路应密封,尽量沿外墙敷设。
3、贮存氧气、乙炔和油漆、稀释剂、油料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和电开关,应选用防爆型或有用防外投光照明,开关应安装在室外。
4、防止电火花引起的火灾,应在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等及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或封闭式电气设备。
5、引入易烯易爆场所的电线绝缘良好,并敷设在钢管内,防止因短路产生电火花。
6、在进行电焊和气焊操作时,不能有丝毫大意,在易烯易爆场所,不得使用蜡烛、火柴或普通灯具照明,而且应采用封闭式或防爆型电气照明。禁止吸烟和携入火柴、打火机等。
7、安装维修所有电路,确保接零,防止电弧、火花、超载、超载导致的阻抗热和短路产生。
8、用保险丝和电流断路器保护每一个电路。保险丝和电流断路器安装应在一个离工作场所很近的盒子内。
9、应使用固定的金属丝线路而是延伸软线,以避免对电路的损坏。在线路中不可使用多插头,以避免线路超载。
10、在每个工作点都安装单独的控制开关,以避免线路超载,并紧急情况下,能立即切断电源。
用电管理制度5
用火用电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不当的火源管理可能导致火灾,不仅会破坏设施,还会造成人员伤亡,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而电气设备的不规范使用则可能引发触电、短路等事故,同样威胁着生产安全。因此,建立健全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是预防事故、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用电管理制度6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用电实际情况现制定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门及责任划分
1、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2、门诊楼大厅、走廊及住院楼大厅照明用电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3、路灯、楼顶霓虹灯、住宅区及对外出租房屋的用电由总务科负责管理。
二、安全用电应注意的事项
1、用电部门、科室的护士站、医生办、值班室、工作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2、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3、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4、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5、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6、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7、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8、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9、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0、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11、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12、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3、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4、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三、节约用电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科室、部门人员进行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1、节约空调用电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外温度(以天气预报为准)34度以上才能开空调,冬季室外温度0度以下才能开空调(空调调节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要关好门窗,病房、会议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除召开会议外,其他场所不得上班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2、节约照明用电
白天原则上不开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科室应把窗帘拉开,充分利用自然光,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下班及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时要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门诊楼、住院楼大厅的灯、楼顶霓虹灯以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随时检查,按规定时间开放。
3、节约办公及医疗设备使用用电
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医疗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及时关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随时关闭。以上所说的各类设备在午休时不使用时必须关机,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医护人员应当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4、每名医护人员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科室、部门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上报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四、监管、检查和处罚
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分管副院长、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对各使用部门、科室未按照以上各条规定执行的将进行如下处罚:
1、凡科室、部门在中午和下班后(无人时)未按照规定关灯、关空调、开关热水器的,处罚50元/次,
2、未按规定开空调或中午以及下班后室内无人时开空调的或办公设备、医疗设备仍然开启的,处罚100元/次。
3、大厅的照明灯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和空调未按时关,霓虹灯未及时调整开关时间的。处罚50元/次。
4、按照各科房间数量、设备功率及用电峰值综合计算科室的月额定用电量,与科室实际用电量进行对比,对首次超出月额定用电量10%的科室提出书面警告,若一年中有二次或多次出现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10%,对科室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金额进行双倍罚款。
5、发现有其他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酌情进行处罚。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面教育,及时纠正。在第二次检查中仍然发现有浪费电力资源行为的,依据以上处罚条款对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6、总务科要对医院用电情况作出月、季及年度报表,要对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及时综合比较并反馈给用户单位;总务科要根据每月的实际用电情况与额定用电量来进行分析比较,总结汇总并分析全院用电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
7、总务科严格管理公用区域的用电,对公用区域的用电情况做好分析比较,若超过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处以超出10%以上额定用电量的双倍罚款。若节余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给予节余10%以上额定用电金额的奖励。
8、总务科严查偷漏电的事件发生,若查实工作人员参与偷漏电的行为,将给予当事责任人停岗息工三个月及扣发三个月到半年的奖金,并追加相应的处分。
9、总务科每季度公布全院各科室、公用部分及用户的用电情况。
用电管理制度7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好绝缘。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用电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用电制度,节约能源,特制定zz中学用电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在职职工每月的用电量为25度,拥有两套住房的双职工用电总量为50度。
2、住校的离、退休教师按实际用电量进行收费。(每度0.5元)
3、在职职工超过用电量的.,学校按1度0.5元进行收费。
4、每月1号学校进行抄表,抄表工作由杜创成同志负责,计数由王卫军同志负责。
5、超电量的收费将在用电人当月的课时津贴中扣除。对离、退休教师进行上门收费。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zz中学总务处。
用电管理制度9
用火用电安全不仅是企业日常运营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关键。不当的用火用电行为可能导致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因此,建立健全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降低风险,保持稳定生产环境至关重要。
用电管理制度10
根据供电、供水以及供气部门关于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对本住宅小区做出如下规定。
1、住宅每户电表设计容量为 10a,请业户累计用电容量,若超过负荷,须申请增容。
2、请业户检查电线回路负荷,验证开关,插座及导线是否满足用电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开关、插座和导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3、业户用电过程中,若发现电线未接好,盖板、开关、插座处冒烟等异常现象,请及时关闭电源,检查电丝是否接好,用电是否超过容量,设备是否异常。
4、每隔一段时间,请业户按漏电开关试验按钮,检查漏电开关是否可靠。
5、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公共用电场所、消防、绿化用水场所私自接电、用水,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6、电、气、水管线及排水管道已按设计精心安装,请住户不要随便改动,如确需更改,请报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方可进行。
7、住户若暗埋给水管道,须先试压,不渗不漏才可批灰隐蔽。
8、请保持排水管道畅通,切勿将可以引起堵塞的物体投入排水系统。
9、请业户安全使用燃气,切勿在使用燃气时离人,非专业人员切勿拆卸、维修燃气管道、器具。
10、业户出门前应将燃气、水阀和不用的`电器关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1、因业户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业户承担。
用电管理制度11
为保证公司服装厂、印刷厂、土建工程队及大学生公寓日常用电需要,最大限度地节约用电成本,减少电能的直接和间接损耗,实现合理利用和发挥用电效率之宗旨,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上述部门用电由设备质管部负责监管,包括各部门制定节约用电规章制度,发布节约用电信息,监督、指导公司上述部门的节约用电工作及负责每个月的用电统计、成本核算与控制工作。
二、上述部门工作、生活期间必须履行节约用电义务。平时应注意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约用电意识。
三、本办法用电范围包括服装厂、印刷厂、土建工程队生产及办公照明用电及大学生公寓的.生活用电。
四、各类灯具、印刷设备、缝纫设备、电动工具、饮水机、热水器、取暖器、电风扇、电视机、空调及车间电力设施、设备、用电工具等均列为日常用电管理对象。
五、公司设备质管部每月指派电工对办公、生活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管理对象进行检查,每季度形成工作小结。电工平时发现用电隐患应立即解决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设备质管部。
六、办公、生产生活用电实行各部门专人负责制(大学生公寓及租赁三套矿大学生住房归口综合办公室管辖),各部门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用电工作。
七、结合公司安全检查情况,设备质管部不定时、不定期对各区域用电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大学生公寓、服装厂及印刷厂为重点督查点。
八、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不准在办公室里使用任何个人用大电量电器,不准有明火。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和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及时关闭电源开关,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杜绝“长明灯”现象。不需要使用电灯或电风扇时,立即关掉开关;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器开关、关上门。
九、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办公室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更换和接电源、插座等违章用电行为;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电暖气、电热器、电饭煲、电磁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需要时应向设备质管部申请办理。
十、空调开启后不可开门办公,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空调器开关、关上门。夏季室温不高于30度,不可以开启空调设备。
十一、杜绝电焊机、电动机等用电设备的长期空载运行。
十二、禁止碘钨灯取暖。每台取暖器须有专门安全责任人
十三、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十四、用电部门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部门无专设电工的,报设备质管部安排解决。
十五、下班后,请各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空调、电脑、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十六、每月自供电公司电费发票送达起,三日内设备质管部组织复查,对超常用电的有限关负责人给予合理解释,对不明原因的过度消耗,将采取限电措施。
用电管理制度12
1、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防爆开关。
3、临时用电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吊挂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钻机及其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7、井下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8、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
用电管理制度13
1、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生活的安全特制定“用气、用水、用电管理制度”,要求全园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2、幼儿园安装用水、用电、用气设备,必须规范化,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接水、安灯、装电源插座等。用气设施,应由天然气公司统一安装。
4、园内所有用电、用水、用气都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表,水电总表等相关设施,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变动。
用电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电气安全管理规程》、《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用火、用电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站区、货场、本单位其它辖区内,对本单位职工和为本单位建设施工人员的用火、用电行为的管理。
二、用火安全管理
第三条
站区内、货场库区内进行电、气割焊等动火作业以及使用火炉取暖等动火、用火作业,应由车站消防部门、货场消防管理部门或消防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在其它工作场所由本单位消防管理部门审批。
第四条货场
甲、乙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甲、乙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外、丙类物品库区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区或货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五条动火审批
由动火的部门或人员向作业区域的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申请,由作业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在必要时应报消防机构审批)办理动火证,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如在载有货物的车辆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热层结构、割焊金属件与可燃物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割焊,在割焊接结束看守一段时间,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
第六条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应通知使用单位共同采取防范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
使用火炉取暖时,应安装烟囱,并应留有通气窗,安设后必须经过检查合格方准使用,火炉应离木器、衣物等易燃物品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第八条
消防安全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九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
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时,应严格执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装卸、搬运危险货物应使用防爆叉车并随车配备性能良好的灭火器。其他装卸工具也应采取防火花措施。
第十一条
进入甲、乙类危险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可燃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第十二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十三条
车库、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四条
装卸作业中严禁明火照明,货场库区内、间休室外、待班室外、办公室外严禁吸烟,在间休室、待班室、办公室内吸烟必须设置不燃材料制成的烟头桶,妥善处理烟头,烟头不准出门。烟头桶内的烟头必须经用水充分浸湿并确认无火后,倒在指定的垃圾区。
用电管理制度15
为确保学校日常用电需要,节省用电成本,实现合理利用和发挥用电效率之宗旨,确保用电安全,依据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本方法用于我校全部办公用电范围。
二、 部门用电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人员负责监管检查。
三、 各部门工作期间必需履行节省用电义务。平常应留意加强节省用电科学学问,提高全员节省用电意识。
四、 办公室用电实行各部门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用电工作,留意节省用电,不用时顺手关灯。
五、 不准在办公室里使用任何个人用电大容量电器,不准有明火。办公室白天办公不开灯,特别状况除外。杜绝"长明灯'现象。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器开关、关上门。
六、 禁止私拉、乱接室内线路和宽带网线。严禁在办公场地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等耗电设备。
七、 办公室无人时,不允许开电取暖炉子或者电扇空运转。办公室内饮水机设备,下班后要准时关闭。
八、 用电部门发生故障时,要马上通知总务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九、 晚10点后,非工作缘由不允许在办公室逗留及上网。要自觉关闭取暖炉子、电脑、复印机、照明灯等所用用电,以杜绝铺张。
十、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的,经批准后方可开启。
十一、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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