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17:00:42 制度 我要投稿

收费管理制度15篇(优秀)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费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收费管理制度15篇(优秀)

收费管理制度1

  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样本)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驶规定

  1.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停放规定

  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来车辆(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费规定

  1.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

  2.停车收费标准:;

  3.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免费。

  四、其他规定:

  物业经理人:

收费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停车人、经营者和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沂市市区住宅小区的停车服务收费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对车辆提供有序停放和管理服务、保障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防护及道路畅通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停车服务费不包含车位(库)租金,收取停车服务费后不得在收取照明、保洁等费用。

  第五条、 住宅小区内实施停车服务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条件下,统一划定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标志,并应事先取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

  第六条、 停车服务收费的制定:

  (一)、价格主管部门是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房产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分类管理、综合考虑社会平均成本、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原则制定。

  (三)、停车服务收费的构成因素主要包括停车场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配套设施、设备的运行能耗费用、公共环境清洁卫生费用、停车场的场地使用费用〔业主专用车位除外〕、管理服务人员费用、服务企业的管理费用、法定税费等。

  (四)、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停车服务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与业主(使用人)在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合同中约定停车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五)、在满足常住业主包月停车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设立临时停车车位,供临时停车业主和访客使用,临时停车实行计时收费,过夜的外来车辆实行计次收费。

  (六)、有专人管理的封闭式共用车库(棚)停放自行车等其他车辆的,业主应交纳停车服务费。

  (七)、租用的共用道路或其他场所地的车位(库)处于长期无车停放空置状态的,业主应向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约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50%交纳空置车位管理费。

  (八)、业主所有的单间独用车库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对层高2.2米(含2.2米)的`单间独用车库可收取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占用业主共用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地停放汽车的,所得收益在扣除物业服务企业代办经营成本后,按30%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70%纳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参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益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按合同约定使用。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以约定形式明确区分车位停车服务收费合同和车辆安全保管合同,对需提供车辆安全保管的业主,应在签订车位停车服务收费合同之外另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具体标准根据车辆价值和保管风险大小协商确定,车辆的刮伤、损坏、甚至盗窃,按车辆保管合同约定或其他渠道解决。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进入住宅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含武警车辆)等特殊车辆。

  (二)、为业主服务的搬家车、送货车等车辆。

  (三)、临时停放露天停车场(点)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车辆。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提供下列材料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停车收费备案手续

  (一)、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书面申请。

  (二)、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停车服务资格证明(需提供下列4种证明之一)

  1、业主委员会委托证明。

  2、大多数业主同意收费证明。

  3、含停车服务收费内容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签订情况说明。

  4、属经营者具有完全产权、或受产权单位委托经营的,需提供停车场的权属证明,委托经营管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经营证明。

  (四)、收费员一寸免冠照片每人一张。

  (五)、停车场停车泊位平面图。

  (六)、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管理企业应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和监督电话等。

  第十二条、停车服务收费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收费票据,实施收费时应出示专用票据。

  第十三条、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企业有违反本办法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新沂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政策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收费管理制度3

  收费员岗位须知

  一、上岗前要求

  1、在休息区整理好仪表仪容,正确佩戴好工作牌,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口头或书面交接班工作,准时开窗收费。

  2、上24小时班人员接班人员到岗后,做好口头或书面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二、岗位工作要求

  1、收费员在岗位工作时应保持良好心态,面带微笑,使用文明用语接待每一位顾客(患者)、同事。熟练地掌握药价与各种医疗收费标准,熟练电脑操作技能,做到划价和收费准确、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经常复核与检查,如有差错应及时纠正。

  2、患者来收费室交款时,收费员应双手接住处方,查看患者姓名后说“您好,请问是XXX先生(女士)吗?”待对方确认后,按处方项目准确、快速算出价格,并再次复核处方有无遗漏的地方。确认无误后告知患者“您好,请交费XX元”,收到现金时说“收您XX元”。将打印票据、零钱、处方双手递出窗口时说“找您XX元,请收好”(递出时动作要轻柔,不得随手一抛)。

  3、患者交款现金不足情况下,请导医协助办理签字工作或打电话咨询开方医生意见,重新划价收费。

  4、遇到患者划价后不交费情况,先了解不交费原因,如是现金不足,不能私自改单,应电话通知医生做处理,处方应由导医处理,不把处方直接给患者,杜绝处方流失,患者多跑腿。

收费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

  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

  五、停车场收费管理

  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原因,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2、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七、停车场节假日管理

  1、按经营性质决定本停车场遇节假日属于工作更为繁忙时

  间,必须做好节前工作安排工作,此工作安排先由本部门主管按实际人员情况提前半个月上报管委会,再由管委会提出决定意见提前一周上报公司批示,最终以公司批示意见为准。

  2、节假日停车场具体管理办法以当时最终公司批示意见执行。

  八、违规处理

  1、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确认,属于经济违法,一律严肃处理,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赔偿,并立即开除处理;金额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司并保留追诉权。

收费管理制度5

  1.1目的

  为保障少儿公园停车费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依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停车收费标准

  2.1收费标准:

  2.1.1七座以下小型客车1小时内免费停车,超过1小时不足3小时的收5元,超过3小时不足5小时的收10元,每2小时加收5元,以此类推,每车单次收费不超过30元。

  2.1.2七座以上客车、货车等中大型车辆1小时内免费停车,超过1小时不足3小时的收10元,超过3小时不足5小时的收20元,每2小时加收10元,以此类推,每车单次收费不超过60元。

  2.1.3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不收费。

  2.1.4除特殊情况外,非上述车辆不得进入公园。

  2.2少儿公园开放时间,每日8:00——18:00,每日8:00以前、18:00以后社会车辆不准进入公园。长水路出入口每日16:00以后关闭,停止放行车辆出入,园内车辆统一从由拳路出入口驶出。

  2.3公司职工车辆、公园内部单位车辆、垃圾清运车等车辆车牌登记入系统,出入免收停车费。

  2.4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辆等特种车辆离开公园时,收费员填写《非正常放行登记表》后可免费放行。

  第一章 总则

  2.5持园内单位消费凭证、中央公园停车券者,免费放行。

  第三章 收费工作细则

  第一节 准备工作

  3.1.1白班上班时间为8:00—17:00,晚班上班时间为17:00—次日8:00。收费员每日上班前到物业财务室领取备用金、发票及相关表格单据,并填写《现金、票据领用登记表》。

  3.1.2在规定时间前15分钟到岗,检查收费处设备是否正常。

  3.1.3与上一班收费员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填写《交班登记表》。

  3.1.4白班准时放行车辆入园,晚班准时停止放行车辆入园。

  第二节 入口管理

  3.2.1系统正常情况下,收费系统拍摄车牌,识别后自动放行。

  3.2.2公园内车位已满后,除特殊情况及内部车辆外,暂停外部车辆驶入公园,直至有车位空出。

  3.2.3符合放行条件,但无牌照或拍照无法识别的社会车辆,由收费员核对记录后放行入园。

  第三节 出口收费管理

  3.3.1收费员比对车辆出入车牌图像,按系统计费金额收费并出具发票;已登记车牌信息的内部车辆,系统识别无误后自动放行。

  3.3.2对无牌车辆,核对系统记录的车辆信息后,计时收费,出具发票后放行。

  3.3.3持《车辆通行证》驶出的,核对车牌、车型、有效期限无误,收费员填写《非正常放行登记表》免费放行。

  3.3.4特殊车辆、特种车辆如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急救车辆等公务车辆,收费员在《非正常放行登记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后

  放行。

  3.3.5对系统无记录的车辆,在《非正常放行登记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按最低标准收取停车费用。

  3.3.6对停车费用存有疑问的车主,收费员应耐心予以解释;对拒绝缴费的车主,应不予放行,并通知物业主管进行处理;对冲击岗亭者,应立即报警。

  3.3.7持中央公园停车票、符合要求的园内单位消费收据的社会车辆,收费员核对无误后,在票据上注明车辆号牌,开闸放行车辆,票据留存备查。

  第四节 整理工作

  3.4.1清点汇总钱款、票据及相关表格单据;

  3.4.2与下一班收费员做好交接班登记手续,填写《交班登记表》;

  3.4.3按规定路线、在规定时间前将本班次的停车款、备用金、发票及其他表格单据交纳至物业财务室,填写《现金、票据交割单》。

  第五节 系统故障处理预案

  3.5.1发现系统任何部分发生故障,无法正常完成车辆出入记录、收费工作时首先应:

  a.通知物业主管人员;

  b.通知维修人员,详细说明故障情况;

  c.填写《异常情况登记表》。

  3.5.2单个出入口系统故障时:

  a.人工填写《人工收费单》后,放行入园;

  b.暂停车辆驶出,劝导至另一个系统正常的出入口驶出;

  3.5.3所有出入口系统同时故障时:

  a.人工放行车辆入内;

  b.驶出车辆按最低收费标准收费;

  4.对于任何非正常情况或疑似故障情况下手动放行的车辆,收费员均需在《非正常放行登记表》上做好相应记录。

  第六节 收费员工作管理条例

  3.6.1收费员工作期间需着装整齐,仪表整洁,微笑服务,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服务,严禁使用不文明用语,任何情况下严禁与顾客争吵。遇到纠纷时耐心解释,并及时通知物业主管。

  3.6.2遵守规章制度,上班不得擅离职守,若需要请假,必须在前一天告知物业主管,以便工作的'另行安排。

  3.6.3上班时间不得在岗亭里吸烟、吃零食,不得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上厕所、吃饭时需通知其他有权限的工作人员接替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6.4严禁酒后上岗。

  3.6.5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是非分明,严格执行停车收费办法,严禁私自放行车辆。妥善保管现金票据,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做到现金发票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6.6爱护岗亭内及工作相关的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及携带外出,不得擅自在岗亭内加装其他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3.6.7严禁用工作电脑做无关的事,如看电影、玩游戏等,严禁私自在工作电脑上安装软、硬件,严禁使用未经允许的移动存储设备。

  3.6.8上班期间应紧锁岗亭门,无特殊情况不可离开岗亭;如确需离开岗亭,必须随手锁门。

  3.6.9严格执行一车一杆,非紧急情况、特殊情况不得保持抬杆状态放行。

  第七节 其他事项

  3.7.1内部车辆包括体育中心员工车辆、中央公园内单位员工车辆、

  垃圾清运车、中央公园维保单位车辆等。中央公园管理部负责统计与登记内部车辆信息并录入系统。

  3.7.2临时车辆出入证用以中央公园内工程施工等车辆短期出入使用,由车辆所在单位(个人)提出申请,中央公园管理部审核后签发,原则上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

  第四章 收费监管

  第一节 现金与票据管理

  4.1收费员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违规放行车辆,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专用发票。

  4.2每日物业财务室与当班收费员清点核对本班的现金、发票、停车票、消费凭证等,填写《现金、票据交割登记表》,经物业主管确认、签字后,将现金、发票存入保险箱,其余表格及时整理归档。

  4.3每个收费员对本人领用的发票、钱款等自行保管,并与物业财务室每日清缴,不得与他人流转。

  4.4每月初,物业公司将上一月停车收费报表资料整理后(包括车辆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非正常放行登记表》、停车票、消费凭证、《异常情况登记表》等),交至中央公园管理部审查,根据收费系统记录进行结算并扣除所需税费后,确认上月停车收费金额,确认无误后将停车款交至体育中心财务部。

  4.5体育中心根据物业公司所交停车金额,计算所需税费后返还给物业公司。

  第二节 档案管理

  4.7每周整理、装订并归档。

  4.8档案资料包括(不限于):《停车场收费日报表》、《非正常放行登记表》、《异常情况登记表》、《临时车辆出入证发放登记表》、《内部车辆登记表》及定期备份的系统数据等。

  第五章 附则

  5.1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央公园管理部,未尽事宜由中央公园管理部补充、修改。

  5.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收费管理制度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值班人员每日对站区进行防火巡查。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负责人,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站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传递警告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值班人员管理。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领导。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六、火灾隐患整改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办公室、各宿舍无人时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在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库管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应急消防队组织管理

  1、组织应急消防员,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应急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两次应急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6、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7、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8、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职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收费管理制度7

  1、总则

  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收费内容:

  1、物业管理费;

  2、水电费;

  3公摊水电费;

  4、电梯费;

  5垃圾费;

  6、收视费;

  7、租赁中介费;

  8、代办服务费;

  9、装修押金;

  10、租金收入;

  11、家政服务费;

  1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

  13、维修费(含维修材料费维修服务费)

  14、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第二条收费工作的分工

  1、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垃圾费、收视费、租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2、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3、家政服务费: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4、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第三条收费操作规定

  1、收费单据的管理

  1)收款票据、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由会计统一管理,各收费点按需领用;

  2)建立专门的票据领用登记本,发放时做好票据编号、领用时间、领用部门、领用人等相关登记;

  3)填制收款票据前要仔细查询相关记录及资料,正确计收业主已交的各时期的各项费用,做到正确无误。

  4)收款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可跳号。

  5)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及时交回会计处核销,未能及时核销的,财务不予发放新收款票据。

  6)所有作费的收款票据必须联数齐全,不可缺联,否则视同已收款处理,无法界定收费金额时,每张收费单据按200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7)业主可凭收据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换取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财务部统一保管。

  8)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2、收据填写要求:

  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3、收费操作程序

  a、固定费用收费项目的收取

  1)会计于每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并签名确认后,通知物业管理员进行崔缴。

  2)办理业务时,出纳根据需收费项目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4)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b、临时停车费用的收取

  1)所有出入小区的外来车辆,门岗工作人员均应做好来访登记,凡在小区内滞留超过10分钟的外来车辆,应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2)门岗工作人员在收取临时停车费的同时应在相应的专用票据的存根联背面记录好相应的车牌号码,收费日期,以便了随时抽查。

  3)所有停车费收取必须开据发票或专用收据(物业公司印制),如发现有收费业且未给客人提供票据的,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给予开除处理。

  4)对于临时停放车辆一般采用按天收取的方式,如凭当天收费单据出入小区,仅收取一次费用。对于过夜车辆,按收费规定收取费用。

  5)门岗收费工作人员在开据收费单据收妥停车费后,应提醒客人凭此单据当天出入小区免费。

  6)门岗工作人员应于每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节假日收取的费用须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8:30之前上交财务部出纳。

  7)每次上交所收费用时,要附带交款汇总表,列明收费项目及收费金额,并出纳当面核对清楚,交款人与财务部出纳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做为出纳入帐依据。

  c、家政服务的`收取

  1)接到需要提供家政服务的请求时,出纳开据收费单据,通知家政服务人员到财务领取收费单据,并上门服务。

  2)完成服务时,应要求业主在收费单据上签字确认,并收妥款项。

  3)收费单据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家政服务人员留存。

  4)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作人员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收费单据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5)家政服务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6)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家政服务人员。

  d、维修费的收取

  1)接到报修电话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开据相关维修工作单。报修工作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工程部留存。

  2)工程部维修人员根据现场维修情况,确认需收取的维修服务费用,同时将维修服务费用填入相应维修工作单上,并连同维修材料费用一并收取。所有维修工作单完成后,必须请业主签字确认,否则财务无法确定收费项目是否属实。

  3)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程维修人员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维修单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4)工程维修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5)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工程维修人员。

  3检查与控制

  第一条对于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收费情况实行抽查式管理,如查某月某日,车牌号码为xxxx的外来车辆是否实行了收费,只需查验相应日期的收费单据即可。

  第二条所有收费单据的使用每个班次应做好交接班登记,此项工作很重要,关系到责任明确的事宜,如无法明确相应责任的,由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同共承担,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三条物业公司会计每月对出纳现金进行盘点,将盘点情况做好书面的登记,经双方签字确认,并报集团财务总监。

  第四条出纳应对门岗收费点(临时停车费)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

  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第五条物业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第六条物业公司财务应对门岗收费点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其他财务工作规定

  第一条每月末会计编制物业费及各类服务费欠费一览表,上报经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财务部,总结催收款工作。

  第二条妥善保管未用的发票和收据,对用完的发票及收据存根联妥善保管,便于日后查证;

  第三条若业主提出搬迁、装修、转售等服务要求时,审批前要先核实欠款情况。

  第四条经领导审批确定执行的各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原件由物业会计存档备查。

  第五条所有已交房的售房合同,复印件必须交财务存档。

收费管理制度8

  为认真贯彻价格法律法规,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全面落实“一费制”收费标准,规范我校收费行为,防止任何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收费管理制度。

  一、实施收费政策学习制度。每学期开学前组织班主任和收费人员学习学校收费政策,同时要利用各种会议传达价格政策和精神,提高全体涉费人员政策意识。

  二、开展收费政策公示工作。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同时要公布政策咨询电话、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

  三、认真发放收费明白卡。每年开学收费时,要将市物价局、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收费明白卡发放至每一个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

  四、实行收费责任制。校长是收费总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抓落实。财务人员是收费政策的具体落实人。一旦出现收费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不能在政策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不能突破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准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私自收费。

  六、严格收费票据管理。所有收费必须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学校收费专用票据,不得白条收费。

  七、强化代收费管理。学校不得为任何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代收费用,不允许任何单位进校园收费。确有需要进校收费的,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同意。

收费管理制度9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温州路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必须统一使用《地区(州、市)中小学杂费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按黔价费《20xx》379号文,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收费管理制度10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严格规范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

  1、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学校应严格落实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文件目录设置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国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列为代办的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

  2、明鳃办服务性收费标准

  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如调整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

  3、完善代办服务性收费公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本校实际执收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代办服务费时,事先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由其自愿选择,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未经告知,一律不得收费。

  4、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

  代办服务性收费应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据实结算,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代办服务性收费由中小学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代办服务性收费应当纳入学校账务处理,不得由供应商直接收取费用。

收费管理制度11

  (一)认真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能负责。

  (二)负责管理处收费线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遇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参与收费线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制定本业务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案,编制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做好记录。

  (六)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

  (七)每年不少于两次向管理处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建议。

  (八)及时落实收费线的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整改措施。

收费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价格信息公示工作的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规范价格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牌、价目表,住院费用清单等方式实行药品及医疗项目价格公示,并严格按照价格公示的.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人不得随意多收、少收或乱收。

  二、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医疗服务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完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只有物价管理科可以进入医院收费项目维护系统,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增加、减少或变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进入该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四、对医院实行的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及价格在相关科室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承诺。

  五、在收款窗口设立收费显示系统,门诊病人交费的同时,可直接看到自己的交费情况;在院病人可通过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查询费用情况。

  六、医院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收费管理制度13

  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并按时从个人月度工资中扣除房租、水电费。

  一、入住人员住宿标准1,2,3。

  普通工人:一楼4人1间。

  中层管理人员:一楼(暂定,以后在三楼、四楼)2人1间。

  高层管理人员:二楼标准间。

  二、收费标准及住宿补助标准(补助标准只针对住宿人员,非住宿人员不享有)1、 2、 3。

  普通工人每人每月50元,公司补助50元。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公司补助100元。高层管理人员每人每月400元,公司补助400元。

  三、楼层收费标准。

  1、一楼200元一间;二楼500元一间;三楼、四楼400元一间。

  四、住宿标准更换途径。

  1、员工自己要求更换标准:须向行政人事部报批,经领导同意方可更换住宿标准,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关住宿。此途径是收费的,每月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举例:如普通工人要求入住一楼2人间计算方法:一楼2人间月住宿标准200元-二个普通工人月100元-普通工人自己月补助50元=收取普通工人月50元,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2、员工低职位升到高职位且达到职位入住标准,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可安排相应待遇住宿,次途径不收取员工费用。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自己住宿标准,一旦发现罚款200元,当即取消入住资格。

收费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公示

  1、所有收费实行公示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指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在公司办公室公布收费标准,做到亮证收费。

  3、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公示板上的内容。

  4、公司为其他部门代收费用时,要注明被代理的.单位及收费依据。

  二、收费方式

  1、培训费按培训形式收取,参加正常班培训的实行一票制,一次收齐。参加学时制预约培训的,按预约小时收费。

  2、费后要出具正式发票。

  3、学员办理入学手续后到办公室财务收费窗口缴纳培训费。

  4、除培训收费外,一律禁止乱收费。

  三、收费监督管理

  1、收取培训费由办公室财务收费窗口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2、受社会监督。在收费公示板上要同时公布学车费用、交通部门和公司的投诉电话。

收费管理制度15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xx)22-0155-02

  高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制度,解放高校财务人员学生收费工作,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分制改革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但在学年制收费制度上建立的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还存在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学分制收费及对高校收费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学分制收费

  学分制收费即指学生所缴学年学费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原规定的学年学费。学分制收费开创了以学分为最小收费单位的一种新型收费管理制度,21世纪初始,学分制从以一校、多校、一省改革为试点到全国各省份、各高校较大面积地展开,现在学分制收费已基本在全国各高校普遍施行。

  (二)学分制收费对高校收费管理的基本要求

  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利用收费系统实行收费,解放了高校财务人员的收费工作,同时也调动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学分制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注重个性发展、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的现代教育理念。

  在高校收费中积极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充分发挥学分制收费制度在高校管理制度中的作用,学分制收费对收费管理有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收费管理的个性、透明性

  学分制收费是以学分为最小收费单位的一种收费模式,学生只要在规定的学习时间段内完成规定数量的学分即可,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学业进程和选修课程,改变了过去的按照专业、年级的集体管理为每个学生计算学费金额的管理模式。

  实行学分收费,学生按照既定的单位学分收费标准和自己所选读的学分数量来计算学年学生应缴学费金额。高校根据物价收费标准文件制定每单位学分单价。学费收费公开透明,选读学分数完全按照学生选读数进行计量,实现了对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收费的社会化和透明性。

  2.收费管理的及时、变化性

  在学分制下,学生的学费将直接与学分相关,在学生自主安排学年学业过程中,发生学分变动都会及时地通过学费收费系统得到反映,实现了对学生的学业进行全程管理的要求。

  同时,由于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学业安排自主选读学分,可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休学、复学手续,形成了学制的变化性。从而造成在读学生的弹性,学生学费欠缴情况出现,催缴学费难度增加,再加上学生选课数量、结构的差异性带来的学生个体缴费数额不同,学费管理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强。

  3.收费管理的系统、高效性

  高校学生数较多,收费数据量巨大,实行学分制收费制度,学费直接与学分数挂钩,通过高校收费系统,生成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并产生应收款金额,高校学生的学费缴纳情况及学生信息维护都将纳入收费系统进行系统高效地完成。

  但是在现行的高校收费系统中,并未完全实现收费系统与教务系统、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等其他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相对接,学生信息不能及时地在各系统间进行有效的传输,造成收费数据变化的延后性。

  二、学分制收费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学分收费存在单位学分成本制定问题

  学分制收费的基本原则是要体现学校的教育成本水平,又要反映课程所对应专业的市场需求情况,反映出热门专业课程与普通专业课程在学分单价上的不同,以优化教学资源的分配。但是高等教育成本构成复杂,目前为止,中国还未真正建立起权威的教育成本核算体系,高校对学生教育成本的测算研究尚处于探讨阶段,这使得学分制收费管理完全实施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目前,学分制收费标准分为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分学费标准,收费总额不能突破学年制收费总额。那么学分制收费标准中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该如何确定单价,使用什么测算方法,才能体现收费公平、科学、合理的目标,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二)学分收费存在随意性问题

  在学分制收费管理模式下,学生将会根据自身的情况,随时调整学业结构,推迟或提前毕业、选修第二专业,增加或减少选课数量和重修课程等一系列情况将大大增多,学生学习的随意性更加不确定,收费流程的处理复杂性随之增加,极大地增加了学校管理和教学成本。

  对于这些变化的情况,不适当收费,将会导致一些学生在学业完成过程中的随意性,不利于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如果收取费用,则面临着如何收、收多少的问题。由于缺乏相关管理细则,目前各高校的`课程重修、转专业、辅修专业类等收费标准差别较大,存在一些不合理收费现象。

  (三)收费管理系统与其他学生信息系统存在互动不足问题

  高校学分学费收费系统与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互动程度不够,学生信息变动在各管理系统中不能实时同步进行传递,给收费工作带来极大影响。

  面对不断扩大的招生规模和在校学生人数的激增,现在高校各职能部门都启用有自己的管理系统,如收费系统、学籍管理系统、选课管理系统、宿舍管理系统等。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部门的实际需要使用这些相对独立的管理系统,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起学生信息交互的共享管理平台,这就极大地影响了学生应收款信息的及时变动,在学生进行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交换离校、学费减免等调整时将不能在收费管理系统中进行及时更新。在学生变动信息纸质传递不及时、不到位情况下,将会直接导致错收、漏收、少收学费、住宿费等问题,不仅影响财务部门向其他部门提供收费数据的准确性,而且也会因收费系统学生信息与职能部门管理系统的差异,使收费工作常常陷于核对学生信息,向管理部门索要学生信息调整通知等琐碎事物,使收费管理工作难以做到系统完整、及时准确、有效核算的目的。 三、创新性意见和对策

  (一)加强政府引导,推进学分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

  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投入,推进学分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依据各个省区城市物价水平及对高校不同层次和高校培养目的进行调查研究,合理测算高校教育培养成本,并以此作为相关高校收费标准制定的参考。

  学校制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要遵循市场原则,优质优价,允许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课程特点和师资配备等情况有所浮动。建立起以政府为基础,兼顾市场需求为目的学分单价制价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新形势下的收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合理控制学生选课,建立弹性学制

  合理控制学生选课随意性,保证学校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弹性学制。

  按照学分制管理办法,优秀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安排,提前选修课程,提前毕业,学习年限减少,但交纳学费总金额并没超出四年标准学费总额,可提前使学生就业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而且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延后毕业,因各种原因而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休学期间只需交很少一部分专业学费,不选课不用交学分学费。

  弹性学制的这两点人性化措施,既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缓解了部分学生因经济等原因带来的缴费压力。因此,各高校应积极完善收费管理办法,创新思维,积极建立适合高校自身的弹性学习制度。

  (三)整合高校管理系统,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整合高校管理过程中各管理部门管理职能,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收费系统与其他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互动程度。

  在高校管理过程中,应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管理创新。围绕学分制下学费管理的个体化、弹性化等特点,提升高校收费管理水平,积极发挥收费管理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在收费管理过程中,以财务处为核心,各相关处室、院系紧密配合,形成一个动态关联体系,通过校园网达到收费信息的资源共享。及时向学生公示收费及变动信息,并接受外界的监督。加快推进高校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收费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缴费银行和学生个人与收费管理系统的有效整合。

【收费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收费管理制度02-19

收费管理制度07-14

学校收费管理制度11-04

物业公司收费管理制度05-20

(精品)收费管理制度15篇07-14

收费站收费班组工作总结12-07

高速收费站收费员工作总结12-03

收费站收费管理工作总结12-31

收费公示制度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