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的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差旅的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差旅的制度1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员出差管理工作,加强出差费用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
2.2各分公司及项目公司可参照执行。
3 、术语&解释
3.1因公出差:指到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属于出差。
3.2差旅费: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公司驻地以外地区或城市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3城市间交通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公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汽车、动(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3.4住宿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酒店发生的住宿费用。
3.5伙食补助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3.6市内交通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4、职责
4.1本办法的监督、修订、最终解释权归属集团人力行政部。
4.2本办法所规定的费用复核权、费用支出管控权归属集团财务部。
5 、费用标准
5.1城市间交通费
5.1.1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如下:
火车为硬席(含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为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为二等软座;轮船(不含旅游船)为三等舱;飞机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包含出租汽车、汽车、包车等交通费凭据报销)。
若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应在出差申请单上说明(或事件产生时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合理原因)。否则,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5.1.2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择乘坐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5.1.3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5.1.4乘坐汽车、飞机、动(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
5.1.5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自驾车辆往返,确实因公务紧急,考虑经济便捷方式高效出行,可与专业包车公司洽谈采取包车方式出行,凭包车票据报销。
5.1.6出差人员确需自驾或借用车辆出差的,应在申请单中说明,经过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并与集团签订《自驾出差安全责任书》,报销出差路途加油费(按企业“滴滴出行”软件所计算的公里数*1.0元/每公里进行补贴,不计算车损等费用)、过境费、停车费,不再重复报销有关交通费用。
5.2住宿费
5.2.1出差人员应本着节约及高效的原则选择住宿,对住宿费用实行标准上限制,标准以内凭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住宿费用标准:
类别
级别
岗位职级
住宿标准
A类城市
B类城市
C类城市
一
10
实报实销
二
9
800
600
500
三
8/7
700
500
400
四
其他级别人员
600
400
300
注:
①A类城市指的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②B类城市指的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城市。
③C类城市指的是:其他城市。
④因旅游淡旺季住宿价格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以适当上浮(原则上不超过20%)。
5.2.2 9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可住单间;其他级别人员,同性别的两人住一个标准间(标间费用执行较高级别人员标准,不得两人费用累加执行),若按性别划分出现奇数的,在费用标准内允许单人住一个单间或标准间(住宿费用执行该人员限定标准)。
5.2.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酒店住宿。执行紧急公务,没有办法预订到符合标准限额内房间的,应事先经集团领导(或授权权限人)批准,特殊情况下首晚可以超出标准限额住宿,但最高不得超出限额标准的20%。
5.3伙食补助费
5.3.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报销时按标准直接计算支出伙食补助费,需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按项目内容填写,可不提供伙食补助的相关票据凭证,否则要凭有关票据报销)。
在中心城区因公办事的不予补助。
1)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A类城市200元/人/天,B、C类城市100元/人/天。
2)启程当天中午12点前出发的按一天计算补助,12点以后出发的按半天计算补助。
3)回程当天中午12点前到达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计算补助,12点以后到达的按一天计算补助。
5.4市内交通费
5.4.1市内交通费按出差期间因公务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出差途中,从公司或员工住处往返车站、火车站、机场或轮渡口原则上要求出差员工应采用最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出行,产生有关市内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销。若途中使用企业“滴滴出行”打车往返的,将从企业滴滴费用里进行专项统计,不再重复报销。
确有需要同批次人员共同出差的应尽量约定同批次打车,不得单独分开乘车;同批次人员出差办理相同事宜的,有关打车费用不得累加,避免造成过大浪费(特殊情况除外)。
出差期间因办理私事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5.4.2因公出差期间,若使用“企业滴滴”进行市内交通出行,应备注清楚出行原因,出差结束后,到集团人力行政部导出出差期间相应“市内交通打车费用清单”,逐项核实。经核实确认后,不再重复报销。
5.4.3无法使用企业滴滴出行的,或使用其他更加经济快捷的交通工具出行的,应提供相应票据,并备注说明出发地、目的地及出行原因,经核实无误,凭据实报实销。
5.4.4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6 、出差审批和费用报销流程
6.1出差申请审批流程
6.1.1集团总经理出差: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
6.1.2集团总办成员出差: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
6.1.3集团中心负责人出差: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
6.1.4集团其他职级员工出差:5天(含)以上经各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若有),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部;5天以下经各中心负责人、并经分管领导审核(若有)后,由集团人力行政部负责人审批。
6.2出差费用借款和报销流程
6.2.1出差人员如需提前预支差旅费,应依集团财务预借款要求进行差旅费的预支手续办理。
6.2.2出差期间所有发生费用(伙食补助费除外)均必须提供原始票据。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不符合规定,相应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6.2.3凡与原出差申请表填写的地点、天数、人数等内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的,须提前请示并获批准。出差结束后,由出差人说明原因,并经逐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7 、其他规定
7.1出差人员考勤由集团人力行政部统一考勤,如无出差申请(或未提前报备)者,可定其为缺勤或旷工,但需与该员工所在中心负责人核实;员工出差计全勤,不计加班。
7.2出差途中因病、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需延时出差时间的,应提前联系请示获准延时。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7.3邀请外部单位人员一起的出差,被邀请人员的费用按相关授权人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7.4凡参加各种业务、会议、培训、学习等人员,凭组织单位的相关通知、会议邀请等,执行费用报销制度给予报销。如组织单位提供并承担食宿与交通费用的,公司不再给予费用报销或补助。
7.5驻点外地长期办公:长期驻点外地出差办公的[即出差超过(含)15天](例如新产品研发或新项目前策),应结合集团差旅费标准,对长期驻点办公期间内可能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长期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费用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等进行预估,形成专项驻点办公费用申请报告,依次经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人力行政部、集团总经理审批,审核通过后在审批费用范围内合理开支,凭票据实报销。
7.6出差期间如确因公务需要,发生公务招待情况的,出差结束后,应说明有关招待对象及情况等,补办公务招待有关手续,经核实确认后,凭据报销。
8、附则
8.1本制度自20xx年6月15日起实行。
8.2如有其他制度相关条款与本制度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差旅的制度2
为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质量,保障出差人员更好地完成任务,结合各地物价水平,本着规范管理、勤俭节省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出差交通费
1、副县级以上干部(含正高职称)出差可乘坐火车硬(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一般舱位。
2、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座(卧)、轮船三等舱,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以上,应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主任批准,否则由个人担当飞机票、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与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的差价部分。
3、出差期间,每人每天补助市内交通费4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各种交通费。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来回机场的交通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特别缘由需要“打的”,经财经局审核,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
4、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由本单位自带车辆出差的',随车出差人员无市内交通费补助,伙食补助按天计算,过路过桥费经党政办审核后按交通费用报销。
其次条、出差人员住宿费
1、副县以上干部(含正高职称)出差住宿费每人180元/天以内按实报销。
2、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每人150元/天以内按实报销。
第三条、伙食补助费
1、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直辖市、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的,补助每人50元/天。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其他城市的,补助每人40元/天。
3、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合肥、南京、徐州等地,当天来回伙食补助每人60元/天。
4、机关工作人员到市辖三县及凤阳县的,不计发伙食补助。过路过桥费用由党政办核准,经财经局审核后方可报销。
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餐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餐费支出的,经局、办负责人签批后,可从各部门业务费中列支,同旅费一并报销,不再计发伙食补助;有特别状况需宴请或款待的,不放在各部门业务费列支的,报销时说明事由,经财经局审核,管委会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6、参与上级部门各种会议、培训班和外出考察学习,由主办单位统一支配食宿的,必需事先经分管领导同意或主任批准,经财经局审核后,方可报销。期间不计发住勤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只报来回路途伙食补助费。
第四条、补助的时间计算。
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
第五条、报销审批程序,实行一支笔审批、定额授权签报制。
1、管委会主任出差,由财经局审核报销;
2、副主任及助理调研员出差,经财经局审核,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3、各局、办主要负责人出差,经财经局审核,10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1000元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4、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局、办负责人签字,经财经局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如超过额度(1000元),经管委会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六条、报销时限。
出差归来后,在一周内凭有效凭证一次报销完毕,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第七条
本细则规定之外的特别状况,经财经局审核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差旅的制度3
第一条为适应本公司业务需要,更好地规范员工差旅行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公司特此制定本办法。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二条员工出差程序
1.出差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出差申请单填写完毕后,送交有核决权限的领导审核批准。
2.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取相应数额的差旅费,但须于返程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付款;其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从其当月薪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核决权限规定
国内出差:1日以内由(副)经理核准,1日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准。(副)经理(含高专)以上人员一律由(副)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行程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按假日天数予以加倍计薪。
第五条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逢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扣减当季度奖金。
第六条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费、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交际等费用。
说明:
(1)交通费需以单据认定,无法取得凭证者核实认定,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者不支交通费。
(2)住宿费需要凭证于给付标准内认定,但本公司备有住宿场所时不支住宿费。
(3)膳费依给付标准报支,但有公司供应餐食或已报支交际费者,不支餐费。
(4)杂费依第八条规定于给付标准内支付。
(5)特别费依凭证核支。第七条出差返回超过午夜12时者,可以另支餐费70元。
第八条杂费及膳费计算标准1.出差杂费按日数支给,但于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2/3,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支1/3。
1.上午7时前出差者,可以报支早餐,于下午1时后销差者报支午餐,于晚上7时以后销差者报支晚餐。
2.出差1日者不受上项标准限制。
第九条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同行出差时,其膳、宿费可比照高阶人员的出差旅费给付标准,但每日杂费仍照规定支付。
第十条乘火车、汽车旅程超过20小时,或者时间急迫或合理成本考虑而需乘飞机时,须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因时间急迫或交通不便或业务需要得以计程车代步时,须报经理核准,经理应对计程车费严加管理限制。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于公司行政综合部。
差旅的制度4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出差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控制差旅费用,按酒店开业筹备期的具体情况,现将相关制度制订如下。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
查阅权限:
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全体员工。
一、出差管理规定
1.1出差程序
员工因公出差,须向酒店经理办提出申请报告,必须注明具体出差事由和完成时限,出差期限由总经理最终核定。
1.2差旅费用管理
a.差旅费用实行部门归口管理,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应在酒店确定的部门差旅费用年度总额内本着节约的原则实行从严控制使用。
b.差旅费预算财务实行刚性控制,对超预算的差旅费,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c.差旅费用的报销需填制《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差旅费报销单》,单据上的项目必须填列完整,所附发票单据的日期必须与出差期间的时间匹配,否则财务部门可拒绝报销。
1.3出差人员管理
出差人员在出差途中除因病、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电话请示出差审批人获准适当延时外,不得擅自因私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2.1差旅费费用范围
差旅费是指公司在职人员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出差补助和出差期间发生的'打包、托运、订票等杂费。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和其他费用另行报销计入相关费用,不计入差旅费用报销范围。
2.2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1.住宿费的规定:
a.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一律凭住宿发票按不同级别的规定住宿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b.公司员工到外地参加各种会议,由会议单位统一安排住宿而超过规定住宿标准的,凭会议单位有关证明,实报实销。
c.对随同领导出差和陪同贵宾出差的住宿费而超过规定住宿标准的,经经办人注明并经授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可按实报销。
d.对单人出差的住宿费可以在规定标准的130%幅度内予以报销,超过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e .出差人员的出差地如是家庭居住地住宿费不予报销。
f.出差住宿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虚假现象或执行不力情况,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2.交通费的规定
a.交通费指出差员工在出差路途中所发生的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出租车等的费用。
b.出差员工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开支标准规定执行。
c.出差期间部门总监级以上员工发生的出租车可以据实报销;经理级及以下级员工,一般不得乘坐出租汽车。如确需在市内乘坐出租汽车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经部门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3.出差补贴的规定
a.对参加各种会议的已由会议统一安排伙食的不予出差补贴。
b.对随同领导出差和陪同贵宾出差的伙食费已由酒店负担的不再给予出差补贴。
4.杂费规定
a.出差期间,因为业务关系与酒店有关部门之间进行通讯联系的邮件、传真等费用凭有关记录凭证和正式发票可实报实销,因私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b.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参观费用,由个人自理。
c.出差期间,发生的非工作和业务用的购书、报等资料费及其他各种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d.员工因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购票手续费、服务费等,可凭票按每人次不超过20元的标准予以报销。
差旅的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正副厅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县处级。软席
(软座、软卧)二等舱普通舱
(经济舱)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硬席
(硬座、硬卧)
三等舱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
(三)正副厅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二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含6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乘坐火车卧席条件的人员改乘座席的,按照硬座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软卧改乘硬卧,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为降低单位派车出差成本、节约开支,鼓励更多机关工作人员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出差,对符合派车出差的人员,改乘公共交通工具到省内其他市州(含成都)和本市各县区出差的,按所乘公共交通工具票面价格的80%给予补助。
第九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1份),凭据报销。出差人员前往专线客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市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住宿标准:副厅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县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县处级及以下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或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限额内凭据报销。厅级每人每天400元,县处级每人每天300元,县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200元。
第十二条市级各单位及出差人员可登录http//www.hotel.gov.cn网址查询全国各地定点饭店名单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及住宿标准比照第十、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每人每天50元,在本市各县区内每人每天30元。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在包干标准以内凭据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费开支。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用于出差地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每人每天40元(其中:交通费20元,通讯费20元),在本市内各县区(不含市城区)每人每天20元(其中:交通费10元,通讯费10元)。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不补助交通费。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主持召开会议单位按会议费开支规定统一开支,不再报销差旅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九条到基层单位实习、工作锻炼(含下派任职)、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只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到省级部门上挂工作,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上挂单位工作期间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公杂费减半,不报销住宿费。
经单位领导批准,到市外参加各种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不包括取得文凭或职称的学习),连续学习20天(含20天)以上的,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学习期间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公杂费减半,住宿费凭据报销。连续学习20天以内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开支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到本市城区内(具体范围指东至大石、西至袁家坝、南至界牌、北至工农)的其他单位联系工作,不论时间长短,一律不发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按每人每公里1元凭据报销,超过部份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按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差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均回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二条职工搬迁家属路费,按照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三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份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的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长途连续乘坐火车的,必须全程不买卧铺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价的80%发给补助费。
在职因公伤残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按规定已享受火车票价格优待的,仍按硬座整票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
第二十七条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市级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单位的出差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执行当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广财行〔1996〕231号)以及其他相关补助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广元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差旅的制度6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有效的控制费用支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打造节约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出差人员数量及次数。凡能通过函电办理的事宜,不允许安排出差;凡能一人出差办理的事宜,不派多人出差;所有需出差办理的事宜,尽可能在最少的出差次数内办理妥当。公司杜绝以出差为由的变相旅游活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内容
1、差旅费的批准和借款
(1)出差人员须填写《出差计划申请表》(附件1),确定出差人员、职务、事由、时间、路线及出差任务等;需预借出差款的,持运营总监签字的《出差计划申请表》和《借款单》(附件2),按借款流程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由财务出纳审核后办理借款。
(2)差旅费的借支要及时清账,坚持前清方可后借的原则,若前次借款尚未清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回差后一周内到财务报账,但除特殊情况不得跨月报销;如因出差时间延长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原因;无任何理由逾期不报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3)两人及两人以上协同出差的,需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上述申请表和借款单。
(4)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须在出差前或出差途中通过电话
方式知晓给相关负责人,出差后补办手续。
2、差旅费的报销
(1)报销单的处理:差旅费报销时需填制《差旅费报销单》(附件3),按报销流程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财务出纳才能办理,并根据《出差计划申请表》确定的出差事项据实报销;无合理原因而超时、超额的差旅费开支由个人承担。
(2)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船票等票据要按出差行程顺序整齐排列粘贴,为便于归档管理,凡粘贴不合格的,财务部门有权要求经办人按要求重新粘贴。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除有公司特别批准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游览;未经同意的游览开支,财务部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3、交通费标准
(1)为节约开支,出差人员应选择汽车、火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但机票价格不高于同距离火车硬卧票价的视同火车,乘坐火车动车组的,只限于乘坐二等座。
(2)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购硬卧车票,若未买硬卧车票的,按乘坐列车硬席坐位的50%计发卧铺补助费,乘坐动车组不予补助费。
(3)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因任务重、时间紧且路途远需乘坐飞机时,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凡未经批准私自乘坐飞机者一律按相应路段火车硬卧车票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4)市内交通费按限额、凭票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票报销。
(5)凡公司配备车辆公出或参加会议的,不计发市内交通费。
差旅的制度7
一、目的: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公司经费开支管理,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内容: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据实报销。
(二)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其他员工出差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1、交通费:员工出差的.火车票(硬座、软座、硬卧),长途汽车票、公共汽车票据实报销。
2、住宿费:一般地区150元/天,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直辖市)200元/天。上述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部份自理。
3、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30元,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发,不足一天的按全天计算。大市范围内公出中午确实无法赶回单位就餐的情况,按次补助午餐费10元。
三、其他有关事宜:
1、员工出差前及返回公司上班当天均应去公司行政部登记。
2、员工出差路途遥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可乘坐飞机,并据实报销往返机场间的专线客车费或出租车费。
3、员工公出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确因工作需要或携带贵重物品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据实报销出租车票。
4、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随行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按总经理、副总经理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及住宿费。
5、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会议期间由主持召开会议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与会人员不准再支报伙食补助费。
6、员工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另行报销。
7、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七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根据“差旅费报销单”上规定项目认真填写,伙食补助费无票据,直接在报销单上填写,交通费、住宿费等有关票据整齐粘帖在差旅费报销单背面,由部门主管签字、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8、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差旅的制度8
1.根据财经制度规定,负责差旅费审核计算,掌握出差及进修人员归院情况,督促及时报账。
2.及时或按期办理托收工作,按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进行结算,及时催收劳保病人欠费和旅行住院合同。
3.负责门诊收费收据的收发保管、领用登记,办理有关手续,保持完整。
4.管理会计档案。
5.对各个岗位的记账凭证提出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整理装订,每月终了,要整理各个岗位的会计资料,集中保管,年终办理决算后,应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以便查阅,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6.负责医院门诊收费收据的收发保管、领用登记,办理有关手续,保持完整。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差旅的制度9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二《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3.1.2.2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差旅的制度10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经费,规范本单位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
出差教职工违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住宿费用按一人计算,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教职工出差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
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①住宿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复报支。
②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④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差旅的制度11
参照国家近期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规定:
一、长途报销标准:
1、原则上出差的员工须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出差人员、事由、日程按排及费用预算。申请表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总经理签批,最后交行政办备档。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出差申请表的,应电话告之行政办,行政办进行登记,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补填。
2、出差过程中涉及宴请的`应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出差过程中需要临时宴请的须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否则公司将不予报销。交纳会务费及乘坐高铁、软卧、飞机须事先特别报告,末经事先审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每天必须以邮件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当日工作向公司汇报,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报告,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
4、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标准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出差县市级以下地区,住宿费按10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
b、普通员工出差到县市级以下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8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内,出差人员应对出差事务完成情况作出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写出出差报告,凭出差报告和出差申请表及相关费的原始有效票据(相关的车船、住宿费及其他手续费等),报销出差费用。超出时间不予以报销。
二、短途报销标准:
1、市内不分职级,统一标准执行:公交车费实报实销,一般市内不报误餐费,特殊情况市内的士费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再报销。
三、电话费用
公司原则上不报销手机费用,因公出差的可报销当月电话费用,实报实销,须出具发票。
四、本规定自XXXX年2月1日起试行。
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XXXX年2月1日
差旅的制度12
为了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每月批准一次借款。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人员返回后3个工作日内,由借款人到财务部统一结算本次差旅费,不允许累加或拆分报销。
6、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7、出差人员所有需要报销的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所附单据必须真实、可靠,并与发生的费用一一对应。替补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补助费用除外。
8、出差人员每月报销2次,分别为每月18日、28日。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总经理:实报实销
其他人员:100元/人/天。
(2)伙食补助费:
杭州市内:15元/人/天
杭州市外:30元/人/天
(3)市内交通费:
销售人员及正式员工享受50元/月的车贴。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注:出差人员不享受公司8元/人/天餐贴。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乘坐的出租车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销售人员转正之后享有100元/月。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差旅的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出差流程
1.出差申请与报告
1.1根据部门工作目标或业务需求,由部门经理或分管主管视具体情况确认出差人和出差期限,并依照程序核定。
1.2被委派出差人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出差地点、出差时间、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等内容,并依照程序找对应主管核定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1.3主管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1.4将《出差申请单》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1.5出差返回时间(以车票、机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1.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单》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需每天向部门主管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1.7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1.8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9《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单》。
1.10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在5日内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11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才可报销。
1.12当日可往返的出差,《出差报告》可不填写,相关内容合并至员工每日的工作报告内。
2.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2.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由直接主管核准。
2.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裁核准。
3.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员工出差应根据实际距离与公务紧急程度酌情选择适当的交通出行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市内或邻市短途出差(车程3小时以内)一般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必要时也可乘坐火车。
3.2远途出差:
3.2.1距目的地600公里以内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车程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超过600公里,有合适的夜间列车车次也可选择卧铺出行;
3.2.2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批准,也可采用汽车出行;
3.2.3行程超过600公里,公务较紧急且无合适的列车车次时,可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机票及航班舱位的选择,应以节约为前提。在符合出行要求的时间段内,且无限时抵达要求的差旅安排,首选最低折扣的'航班的经济舱位。如因公务需要,要求限时抵达目的地且不具备选择经济舱位的条件下而必须升舱的,必须报经当事人所在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升舱。
3.3票务订购
3.3.1员工出差所需的飞机票、火车票由行政分部委派专人负责统一订购,出差员工选定行程及交通工具的种类、班次后,以邮件形式通知人事行政中心专项负责人,并电话告知;
3.3.2行政分部专项负责人应在接到相关邮件后,严格按照邮件内所述行程、车次或航班要求,及时使用公司指定账户订票,并应就购票过程中出现的信息变更等问题及时与出差员工进行沟通。由公司指定账户产生的返点、赠品或其他优惠福利均属公司所有。
3.4自驾出差规定
3.4.1自驾车出差范围应小于500公里,超过500公里则不允许自己驾车出差,若遇重大或紧急事件需自驾车超过500公里,必须由主管副总审批。
3.4.2燃油费补助:汽油价格以公司所在地现行市价为准,自驾车里程数按照列车时刻表上所列里程数计算,往返路程按列车时刻表中里程数2倍计算。报销燃油费补助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报销出差起止地点及相应里程附报销单相应金额的正规燃油发票。
油耗标准表:
汽车排量
耗油标准
1.3L以下(含1.3L)
8升/每百公里
1.3L~1.8L
10升/每百公里
1.8L以上(含1.8L)
12升/每百公里
即:燃油费补助=往返里程数×油耗标准×当地汽油价
3.4.3路桥费:出差范围内的路桥费根据发票实报,需填入差旅费报销单,归为其他费报销。
3.4.4自驾出差补助、出差当天数计算同差旅费报销制度中相关规定。
3.4.5自驾出差可使用员工自有车辆,如要使用公司车辆,可向直接主管和行政分部车辆负责人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第三章差旅费及补助
1.差旅住宿标准及相关规定
1.1为保障员工出差时的住宿条件和安全,如非公务特殊需要,所有员工住宿应优先选择公司于当地的签约商务合作酒店,并应以交通方便及就近为原则,选择适合入住的酒店。行政分部将根据业务需要及员工要求,定期调整合作酒店;
1.2一般非商务活动需要,应首选经济型酒店,住宿标准为一线城市300元/人/天,其余城市250元/人/天。公司提倡两同性员工同行时合住同一房间,作为鼓励,住宿标准可调整至一线城市400元/间/天,其余城市350元/间/天。副总以上级别人员出差住宿采取实报实销方式。
1.因公务特殊需要住宿标准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提前获得直接主管的书面批准。
1.4住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如房间电话费、洗衣费及休闲娱乐费用等。
1.5在出差地选择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住宿补偿费。
1.6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偿、报销住宿费。
2.差旅补助
2.1公司按每人每天100元的统一标准向出差员工提供差旅补助,其中包含餐费、非公务交通费及杂费。长期派驻的员工另享受通讯费补助;
2.2员工出差期限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2.2.1启程当天中午12点前出发的按一天计算补助,12:00以后出发的按半天计算补助。
2.2.2回程当天,12:00以前到达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计算补助,12:00以后到达的按一天计算补助。
2.3差旅补助将与月工资合并计算、发放,并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4员工短途出差,当天返回无需在外住宿的,不另外发放出差补贴。驾驶自由车辆的,相关费用包含在车补内;非自驾出差的,只根据发票报销交通费;驾驶公司车辆的,一般不报销任何费用。
2.5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正常享受补助,如不收取费用则按补助标准的50%执行。
2.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法定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等)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
3.差旅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规定
3.1出差借款与报销
3.1.1公司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出差员工在《出差申请单》需填写出差费用总预算,并由对应主管审核确认,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分管副总审批。
3.1.2借款的首要原则“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3.1.3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分管副总进行裁决。
3.1.4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裁审批;
3.1.5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直至扣清为止。
3.1.6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特殊用途超过标准的应上报到分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3.2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3.2.1差旅费报销应以正规的发票为依据,并且由机器打印的发票,必须以公司名称作为发票抬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收据报销,特殊情况无正规发票的,需写清原由并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才可报销。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主管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2.1差旅费报销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直接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3.2.2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5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和《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按照报销单的金额,每月的11号由财务部直接发放现金或转账至员工工资卡内。
3.2.3员工差旅出发前因公务需要更改车次、航班、航线、签转、退票产生的额外费用,可通知行政分部对应负责人办理,时间紧急时也可由员工先行支付;出发后产生的各项改票费用均由员工先行支付,返回后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由员工凭收据到财务部报销。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误车、误机所产生的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3.2.4公司对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公务发生的交通费、招待费、礼品费实行实报实销,需提前打电话给部门主管申请,同意后才可进行,同时另列报销清单,在返回后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按财务规定向财务部提供有效票据,并详细注明费用缘由,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3.2.5公司承担由员工办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之间的往返旅费,如因个人原因去往第三方目的地,则“差旅目的地”至“第三方目的地”、“第三方目的地”至“办公本地”间两段路程产生的旅费,公司只报销其中的一段。且该段费用与“办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的旅费金额相比,将以较低金额作为报销额度。反方向亦然;
3.2.6出差费用的报销项目中,不可包含差旅补助已经涵盖的费用。
第四章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1.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1.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账。
1.2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1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1.3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金额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2.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或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第五章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差旅的制度14
一、本方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膳宿费及特殊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餐费及住宿费。
3、特殊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款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准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马上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裁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略
五、其他
1、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事业部总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餐费补助。
2、不同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差旅费标准一般按领导指示标准执行,并坚持从众、节约原则。
3、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巡游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运营事业部起草;
2、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归运营事业部;
3、本制度经总裁审批下发后执行;
4、若本制度与以往制度存在异议,以本制度为准;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差旅的制度15
一、出差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人数、天数,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在“出差申请单”上签署考核意见。
3、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公司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
二、出差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限额报账,节约不补、超额自付”。
1、住宿费用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500
4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400
300
2、伙食补助费标准(元/人、天)
出差人员
县、区内出差(含市场巡查)
县、区外出差、地推促销或市场管理
公司领导
20
100
科级及科级以下
20
100
3、交通费用标准
出差人员
一线和二线城市
三线以下城市
公司领导
专车、飞机或高铁
专车、或高铁
科级及科级以下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高铁二等座或汽车、普铁
三、报销办法
1、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公司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1)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核报。
2)区别出差事由,按照相对应规定标准核报。
3、交通费用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交通费用实行凭票据实报销的办法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补充规定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4、在专项费用列支的差旅费按照《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专项费用归集、核算相关规定》提供附件资料。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xx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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