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预案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预案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预案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预案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 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预案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预案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消防管理制度2
为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如下:
第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 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第二条 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负责人系该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人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查人员,作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施工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项目部要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棚、生活区、防腐、防水作业、电气焊等各项防火工作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火和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第三条 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部位须设消防监督岗。对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义务消防员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单位选派,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5%。
第四条 施工现场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规章制度。做到不订期地对建筑工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并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 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然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六条 建筑工地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畅通。高层建筑工地主楼的一长边或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长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设空中管线。
第七条 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若工棚内堆放的均为不燃材料的,其间距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4米。
2.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储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和永久性设施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3.一万伏及一万伏以上输电线下面不得设置临时工棚,架空线与简易工棚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6米。
4.临时工棚每个防火分区工棚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生活工棚不得超过600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700平方米。
5.集体住宿工棚每个防火分区不得超过100人,每25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口。高层建筑、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内,施工期间严禁住人。
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墙。
7.搭建临时工棚必须经消防、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工程竣工的同时必须即行拆除,不准转让或移作它用。
第八条 建筑工地用火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先将用火现场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净。无法清理的,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并配好灭火器具,经现场保卫组检查后方能点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看管,用火后要熄灭火种,经检查确定安全后,看管人才能离开。在竖向井道或高空用火时,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设置厨房、沥青熔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经审核同意,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制订防火管理制度。
2.建筑工地的易燃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严禁吸烟。
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内严禁烧火取暖,不得随意设置用火设备。若施工中必须设置用火设备时,应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经施工现场保卫组同意,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专人负责使用。
第九条 建筑工地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用电线路、设备必须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建筑工地电线必须采用绝缘架空线或敷设电缆,并不得穿过堆放易燃材料堆。土建和安装用电的线路宜分开设置,如需合用时,应明确由一方电工负责。
3.建筑工地不准任意安装电炉。若因施工确需使用电炉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保卫组按有关用电规定审批,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设备取暖。
4.施工中,必须分层分段设置开关箱,每个开关控制照明灯具的功率不得超过1000瓦,数量不得超过5只,大功率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控制箱。
5.大功率照明灯具应用支架支撑,使用碘钨灯时必须距可燃构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电源引入线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6.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7.无天然采光的走道、楼梯间及地上工程的照明应敷设专线。
8.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下班时,必须由电工负责巡回检查并切断总电源。
第十条 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过三天用量,并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
2.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量领料,用后多余部分应及时交库保管,不准到处堆放。
3.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4.易燃易爆物品贮存和大量使用的场所,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小于10米,并与用火现场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使用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电石渣等应指定地点排放,以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严格管理、保养,不准移作它用。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防火有关细则,按照《太原市建设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参照〈〈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处罚;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与监控,并根据环境、季节、气候变化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巡查,督促项目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我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措施的检查,对不重视此项工作、整改不力的工地将进行严肃处理。
消防管理制度3
为了使公司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规范化,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制订本制度。
1.日常安全检查
1.1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中心不定时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员工的思想状况及“三违”现象等内容,对查出的不符合项进行考核并记录。
1.2 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要不定时对本单位进行安全巡检,对检查的不符合内容进行考核并记录。
1.3 各单位的值班人员要对夜间四点班和零点班巡检不少于两次,对检查的不符合内容进行考核并记录。
1.4 班组安全员对本班人员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每班不少于三次,对检查的不符合内容进行考核并记录。
1.5 岗位操作人员每小时要对本岗位的生产装置和安全设施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
2. 综合安全检查
2.1 公司运营管理中心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每月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现场管理、安全基础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情况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将检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2.2 各单位每周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按规定进行考核。
2.3 各车间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综合安全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3. 季节性安全检查
3.1 安全环保管理中心要针对冬季和夏季的生产特点组织两次季节性安全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3.2 夏季安全检查内容为: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
3.3 冬季安全检查内容为: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
4. 节日前检查
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前,各单位要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施、备用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5. 专业安全检查
各单位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装卸环节、防尘防毒、环境保护等进行检查。专业检查由专业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参加检查。
6.安全隐患整改
6.1 各单位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并且要签字确认。对于未按要求和期限整改的`隐患,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单位负责人和整改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6.2 安全隐患整改费用不计入日常维修费用,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卡、扣、减、留。由此发生事故,由相关人员承担直接责任。 6.3 对于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由于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整改完的,必须在期限前2天内将原因书面报安全环保管理中心。
7. 安全检查落实
7.1 对安全环保管理中心下发的所有《安全检查通报》或《安全检查通知单》要保存完整。
7.2 对于安全环保管理中心检查的所有问题,相关单位要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严禁弄虚作假。
7.3 在接到安全环保管理中心下发的《安全整改通知单》2天内将落实措施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报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存档。
消防管理制度4
1、测量仪器是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工程定位、放样的工具,测量仪器价值高、使用范围广泛,使用条件环境差,为加强管理,确保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由xxx负责测量仪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测量仪器动态,制定、修订测量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保养、报废制度。
3、由xxx负责检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检验、试验设备动态,制定、修订测量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保养、报废制度。
4、购置的各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选购具有权威部门颁发许可证的产品。对新购置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采购部门应与接收部门共同验收,并做好记录。
5、根据设备的使用规定,经指定的权威检验部门检测校准合格后,加以合格标识方可使用。
6、检验、测量设备包括计量器具,按A、B、C级别分别控制和校准并按规定填写《计量器具检测记录》、《试验设备检测记录》;
7、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完整。
8、在岗计量人员、试验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9、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工作,如因温度、湿度、振动、隔音等环境影响,要采取措施,消除和减少环境对测试结果的'影响到允许的范围内。
10、各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使用前,应由操作人员自检,无异常情况方可使用,如有异常不准使用。自检情况应填写《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记录》。
11、对特殊、关键工序使用检测设备时,必须按规定自检,并填写《特殊、关键工序检验、测量、试验设备自检记录》。
12、所有在帐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计量设备均应加以明显标识。
a.绿色标签表示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注明有效期;
b.黄色标签表示自检合格的工具类设备和因部分功能下降而降级使用的设备;
c.红色标签表示不合格或暂停使用的设备(包括封存、报废)。
消防管理制度5
宿舍住宿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施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负责宿舍的安全,各住宿人员均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设备、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会报火警;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宿舍内要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2、点燃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禁止电炉取暖,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禁止私自拆卸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6、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取暖器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7、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如在宿舍内发现违反上述行为,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消防管理制度6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监督检查
1.厂部每月组织一次对全厂的消防检查;
2.每日当班班长对本车间进行消防巡查。内容包括:
2.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2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2.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对查出的不符合、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
二、管理要求:
1、各车间对配置消防设施进行挂牌编号,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车间负责本车间消防设施的统一监督管理。各的消防设施由岗位人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岗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所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构造和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其适用对象和操作方法。
3、配备的'消防设施应由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4、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严格执行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三、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1、各车间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将员工消防培训教育纳入到本车间安全教育培训中。结合119宣传日、重点节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
2.1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消防管理制度7
商场超市防火一般可分为:营业厅防火,生鲜熟食防火,电气机械防火,周转、办公室、财务部、宿舍防火。营业厅的火险,一般来自于顾客携入火种,电气短路和违章电气作业;生鲜熟食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燃气和违章安装、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电气火险,主要是由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热、电火花和电弧、照明灯具、电热元件、电热工具的`表面热、过电压和涡流热造成;周转仓、财务室、办公室、宿舍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方面的原因,人员吸烟和违章动火等因素造成。
针对以上情况,结合本商场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营业厅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卖场内吸烟;
禁止在营业厅使用一切电加热产品(特殊情况上报审批);
禁止在营业厅进行电焊、风焊、切割等电气作业;
禁止在化妆品区存放过多危险物品(如摩丝、发胶、指甲油等);
禁止在杂货区存放过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机、小瓶汽油、洒精、蜡纸、丁烷气等);
禁止无证人员私拉乱接电线;
不得在商场内存放垃圾,封好柜台下侧同地面缝隙;
随时检查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保证一切设备正常运行;
禁止伪装、遮挡,挪动消防设施;
二、生鲜/熟食防火:
非授权情况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动火,进行相关操作;
电气线路同燃具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燃具同气罐距离保证在1.5米以上;
仓库不得存放过多易燃物品(饭盒、纸、燃气等);
禁止在操作时离开岗位,坚持先点火后开气原则;
煤气罐不得过多罐装(不超容器85%)过多存放;
禁止将液化石油气倒置,卧放;
禁止以任何方式给液化气石油气加热;
勤作检查,及时整改,保证一切设备正常工作;
禁止明火试漏,禁止挪动、伪装、遮挡消防设施,保证在无人时做到:火熄、灯灭、水断、气关;
三、电气防火:
禁止违章搭设电路,安装时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材料;
禁止超负荷,强行运作电气设备;
禁止违章使用切割机,电焊、风焊和打磨机械;
禁止过量存放动力燃料,在该处吸烟和进行其它不安全的电气作业;
禁止闲人进入配电房;
禁止使用除保险丝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险丝;
保证电气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移动,遮挡,伪装消防设施。
四、周转仓防火:
禁止违章安装、使用灯具,配电线路使用金属管或难燃管材包装;
禁止在仓库内吸烟、动火;
禁止在仓库内进行切割,风/电焊和打磨作业;
禁止超高存放货物,禁止在灯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离灯具保证在50公分以上;
保证已接电源线路接头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私拉私接电线,在仓库内使用一切加热产品‘
禁止将易燃品、危险品混存;
禁止挪动、遮挡、伪装消防设备设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
保证消防设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灯灭。
五、办公、财务、宿舍防火
禁止在上述区域违章使用电加热产品;
禁止吸烟,私自动火,用电烧水;
禁止在该区域进行风/电焊、切割、打磨作业;
禁止在该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将烟头(宿舍)或其它火种扔进垃圾箱;
禁止将人事档案、资料乱摆放,应设专人管理保存;
禁止在财务室存放大量现金;
禁止挪动、伪装、遮挡、私自改建消防设施。
消防管理制度8
一、为了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
三、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部门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使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四、项目经理部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成立有关部门防火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消防工作。各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成立相应的防火领导小组,服从项目经理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
五、项目经理部应设置消防安全机构,安保部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委托各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管理的.消防设施需明确职责、范围。
六、项目经理部成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训练,定期考核。
七、安保部防火工作的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2、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3、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4、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5、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6、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7、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八、动火作业时,必须由安保部的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九、项目经理部现场办公室内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十、不得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办公室内。办公区域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防止引起火灾。
十一、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十二、项目经理部的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办公楼内外的疏散路线。
十三、安保部要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十四、消防安全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义务消防队员、职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赴火场,扑救火灾。
十五、安保部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六、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或集体,可由项目部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
2、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3、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者,表现突出的;
6、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十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2、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
3、对存在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
4、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单位领导人。
消防管理制度9
一、各部门负责人应对部门成员进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办公区域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在垃圾篓等处焚烧废纸。
三、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四、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物品。万一不可避免(如烟花爆竹等),须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
五、严禁私自安装电气设备、乱拉临时电源线。
六、书本、纸张等易燃物要与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线、电源插座保持十厘米以上的安全离。严禁与电器设备混放。
七、办公室内的.宣传板、模型等易燃物要远离暖气片放置。
八、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大量堆放物品。
九、各部门人员须懂得消防安全常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各种灭火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和用于它用。
十、对办公室内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十一、定期对电气设备、照明灯、电源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必须及时更换维修。
十二、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核查,切断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消防管理制度10
一、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校级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
二、被明确的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其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安全员,并报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在落实常规管理和措施的同时,所属单位必须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设立档案并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详尽的`可操作的应急预案。
消防管理制度11
一、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三、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生产技术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四、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五、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六、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七、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八、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消防管理制度12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针对岗位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员工进行消防设备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日对全场进行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部门经理日巡查制度,发现超市存在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管理制度13
洗浴部管理制度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员工手册》。
2.严格按照公司所规定的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工作。
3.遵纪守法,严禁偷拿盗用公司或客人物品,爱护公司财产。
4.禁止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会客,或带亲友参观,接打私人电话。
5.禁止在工作期间吃东西、聊天、睡觉等一切与工作无关行为。
6.员工上下班走员工通道,换鞋后方可出入营业区。
7.在岗期间统一着工装,不许佩戴与工作无关的用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禁止着便装进营业区。
8.上岗前,必须准时参加例会,交接班清楚,准备好所需物品。
9.保持个人及营业区域的卫生整洁。
10.做好准备工作后,严格按标准姿势站位,做好每位客人的接待工作。
11.经常巡岗,注意客人安全和设备正常使用,提高警觉性,加强防火防盗意识。
12.营业中,切实做到“五声”、“五勤”及“八字服务方针”的`要求,团结协作,互帮互助。
13.营业结束后,经理或领班总结当天工作后,统一下班。服从经理及领班的临时调整。
消防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校园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温教办计[20xx]24号《温州市教育局消防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方针和组织机构
1 、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全校师生员工及临时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温州市消防管理办法》等消防法规。各处室段等部门必须执行本专业的防火安全规定。
2、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政教处、总务处承担,在温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负责。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设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员,其它部门处室段等要设消防责任人,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4、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由本校部分教职工和校保安队员担任。
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
1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定每年11月9日为“校消防安全日”。运用多种形式向全体师生、临时人员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救灾逃生常识,利用火灾案例等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适时组织各种防火、灭火、疏散演练。
2、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监督、检查学校有关重点部位的安全,使大家有“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张贴防火宣传标牌、标语,营造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氛围。
三、消防安全规定和要求
1 、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经常监督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确保责任人落实、规章制度上墙、防范措施到位、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师生员工懂得救灾逃生常识,杜绝火灾事故或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如司炉工、电工、弱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新建工程或房屋改建工程要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设计,工程竣工后,需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所有建筑均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不得丢失、损坏、不得随意挪动或挪作它用。
4、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装插座和私自增设电器设备;严禁在有火灾隐患的实验室做实验时离人。
⑵严禁用铜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严禁任意增大保险丝容量。
⑶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学校统一安装空调、淋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例外。
⑷严禁私自在寝室内使用电炉。因教学、科研等确需使用电炉的例外。
⑸严禁违章使用各类电器设备、酒精炉、汽油炉;严禁坐(卧)在床上吸烟;严禁乱抛烟头和火柴棒。
⑹严禁在学生宿舍和临时工宿舍内违章用电,动用明火,使用蜡烛、应急灯。
⑺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在室内或走道焚烧杂物;严禁用可燃物作灯罩或用灯泡(管)烘烤可燃物。
⑻严禁封闭或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挪用消防水带或其它消防器材;严禁擅自开启消防龙头或损坏消防设施。
⑼严禁随意焚烧树枝、树叶;在宿舍内做饭、炒菜、烧开水,要特别重视做好防火工作。
四、消防安全监督工作
1、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公安消防机关的重要指示,研究解决学校安全消防工作的有关问题。
2、后勤部门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法规的规定,负责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或限期整改。
3、各部门处室段必须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监督,重视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重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其它
全校师生员工及临时人员均应高度关心和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校园火灾,任何人都有义务和责任迅速向校园报警中心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
消防管理制度15
餐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部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各尽其责,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火工作方针。
2、根据餐厅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本部门员工必须参加餐厅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气的防火措施及火灾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5、员工应当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6、每位员工要牢记餐厅消防中心电话,要随时听从消防中心人员的指挥,确保安全。
7、发现火情要保持冷静并按程序执行
8、向消防中心报告
1)报火警人的姓名和身份。
2)报火情的`确切位置。
3)燃烧物质。
4)火势情况
9、发现火情切勿大喊大叫也不要做任何可能造成客人恐慌的举动。
10、发生火灾应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的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11、保护现场以待查明起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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