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4 10:07:57 制度 我要投稿

网站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网站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网站管理制度【锦集15篇】

网站管理制度1

  为保证我园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的需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网站内容应及时更新,及时公布幼儿园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活动,将我园的最新动态和正面新闻及时地发布到互联网上,并及时将网站留言本、电子信箱中收到的有关问题上报园领导。

  二、网络管理员负责按时发布信息,凡园领导签发的信息原则上随到随发,以保证网站的快捷传播。

  三、网站管理员应定期维护网站,保障网络平稳运行,并对网站版面进行不定期更新。

  四、对网络中的各种管理口令,应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注意保密。

  五、网管人员要定期清除病毒,保证服务器正常运行。

网站管理制度2

  为确保茨岩小学网站合法、正常、安全地运行,保护网站用户的利益,更好地为网站用户服务,特制订本网站用户管理制度。

  1.茨岩小学网站用户是指登陆本站进行各种活动的网络资源使用者。

  2.本站用户采用实名登记制度。

  3.本站用户分为三类:

  1)普通用户:是指没有注册或登陆而直接浏览本站的用户,不享有本站对本站用户的权益保护。

  2)教师用户:本校教师用户,可以在指定模块中发表信息,但是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发表。

  3)管理员:相应的.部门都设有网络管理员进行审核部门信息,他们具有直接发布信息的权利。

  4.本站用户实行二级管理。主控中心设一名网站的系统管理员,教师用户的注册、管理与权限分配由网络系统管理员负责。

  5.用户应对自己的用户名、密码负责,一旦注册成为茨岩小学网站用户,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安全,并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以随时根据情况改变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重开一个新用户。

  6.用户隐私制度。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茨岩小学的基本政策。茨岩小学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茨岩小学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三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合法服务程序。

  2)保持维护茨岩小学的商标所有权。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7.用户单独承担网站信息发布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

  1)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3)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网站管理制度3

  —、网站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操作规程。

  二、网站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登录网站,进行管理。

  三、网站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数据损坏后均需及时检查,如出现错误要立即改正;发现网络故障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五、未经管理员批准,严禁私自使用网站设备为私人或其他部门服务。

  六、服务器主要数据如数据库、系统日志等由专人及时进行备份。根据工作需要,网站服务器管理配备专业系统管理员—名,负责系统数据备份、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相关参数的配置与软件安装。

  七、系统管理员有权管理各服务器的用户密码、用户权限、IP地址等技术参数及必要的服务软件进行安装与设置,其他管理员不得修改相关的系统配置信息;未经许可,其他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在服务器上安装其他软件。

  八、网络内各类服务器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秘密信息,仅供系统管理员所拥有,系统管理员当对各服务器的密码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九、发现有害信息时,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领导报告。

  十、按照同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有害信息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十—、网站安全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计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也危害七卜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十二、网站有关网络管理的口令为本中心信息网站重要机密,应定期或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并保证不泄露。

  十三、对于调离人员严格办理调离手续,交回所有钥匙及证什,退还全部技术手册、软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更新系统口令和相关机要锁,撤销其用过的所有账号,立即撤销其出入安全区域、接触敏感信息的授权。

  十四、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将追究直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站管理制度4

  1、网上信息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对各类信息栏目中上载的信息,须按来源确定、程序审查、发布标准审查等规范进行操作,确保上载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可靠性和时效性。

  2、本地采编发布的信息应完整标注信息来源、提供单位、作者、上载人员、审查人员并按要求设置阅读范围。

  3、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实行栏目分工负责制。信息选载应按程序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4、信息上载要满足数量、质量和时效要求,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信息标题应准确无误,正文内容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坚持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基本信息按信息产生的时间经常更新,基础数据库视信息变化情况定期更新。

  5、上载信息严格执行“谁上载、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如上载不良、有害或反动等内容的信息,对责任人处以20—50元/则的经济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不得在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涉密信息,发现有泄露国家秘密和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分层次报告。

  7、上报的各类信息要抓住重点和热点,注重信息报送质量,按栏目实行分工负责制,上报前必须先由填报人员初审,经分管领导复审同意后方可上传。

网站管理制度5

  学校网站依托网络平台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

  为了规范学校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网站建设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以立德立言立人、求真求善求美的办网宗旨,积极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与成果,表彰先进人和事,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和文件,为师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

  二、网站管理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信息管理

  各教师负责信息的采集,教导处审核。教科室、教导处和网站管理人员负责发布学校信息。

  四、信息采集

  1、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上级文件、教育新闻、校园新闻、国内、国际要闻、教学资源、相关的政策法规等。

  2、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五、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3、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进行审核。

  六、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2、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3、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4、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

网站管理制度6

  为了确保学校网站安全,特制定校园网站用户管理规章制度:

  1、信息中心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网站管理员及校内老师VIP会员注册,一律使用实名制,否则不会附与相应上传发布权限。

  2、网站管理员和VIP会员要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我校如认为会员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我校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会员(管理员)提供服务。

  3、我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负责。

  4、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网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5、网站用户均要对其帐号、密码和安全性以及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须立即通知我校网站管理员。6、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7、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4)不在留言版发表任何不利于社会、学校的信息。

  (5)遵守所有使用网站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6)不得利用校园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7)不得利用校园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的信息。

  8、网站内容的所有权:我校定义的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视频;我校为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用户只能在我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

  校园网的所有网络管理员或VIP会员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网站管理制度7

  为加强我办电脑及机构编制信息网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各科室配置的电脑要有专人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使用电脑。

  二、本办所有使用电脑的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和基本维护方法。

  三、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开启防病毒实时监控系统,防止病毒入侵破坏数据信息。

  四、严禁涉密计算机上网。本办所有存储机构编制信息和数据的计算机一律不得连接国际互联网,以实行涉密数据与互联网的物理隔离。

  五、注意爱护电脑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养电脑及附属设备,经常保持机器周围环境的清洁、通风和干燥。

  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脑,使用电脑前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插接口是否完好,额定电压是否正常,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方可开机操作。关机后再次开机前,必须稍等片刻、不得连续快速开关,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发生故障时,应迅速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检修。

  七、输入电脑的文件、资料,应该按秘密与非秘密文件分存于不同的文件夹。所有重要数据存储必须在软盘、U盘或移动硬盘上进行备份,注明备份时间和备份内容,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统一编号、登记、定期清点。

  八、用完的打印纸、报废的软盘应及时销毁。

  九、机构编制信息网站开通后,各科室有责任及时报送相关业务信息,对网站的建设、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各科室报送上网信息应填写《市委编委办上网信息申报审批表》,将需要上网的信息内容附于表后,经信息中心审核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公布。

  十一、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信息中心定期检查。

网站管理制度8

  1目的及范围:建立企业信息发布、客户服务、情报收集网络平台;

  2职责:

  2.1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负责制定网站建设总体策划案。

  2.2总经理批准网站建设总体策划案。

  2.3经营销售部负责选择网络公司,并监督其进行网站建设。

  2.4总经理批准合作网络公司的选择。

  2.5集团各部室、各分支机构负责与其业务相应的栏目信息的提供及评审。

  2.6经营销售部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及信息发布。

  2.7财务计统部负责网站建设费用的.结算。

  3工作程序

  3.1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组织制定网站建设总体策划案,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递交财务部、总经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负责选择合作的网络公司,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签订合同,合同签订详见《合同管理制度》。

  3.3公司形象、项目形象网站宣传计划。

  3.3.1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根据公司年度计划纲要及前台销售的项目销售计划拟定年度网站宣传计划,作为部门年度计划一部分,经部门经理审核后送总经理批准。

  3.3.2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在新项目开盘前负责该项目网站的制作,并进行相关的宣传报道以及网络广告的投放。

  3.4信息发布程序

  3.4.1网站信息评审

  3.4.1.1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分支机构提交用于网站发布的信息在递交给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前须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涉及公司经营策略、方针内容的应由公司总经理室或总经理审批,稿件未经评审的不得提交信息中心用以上传。

  3.4.1.2已经评审或已通过其它媒体对外界发布的广告、报道、宣传稿、图片等'熟稿',信息中心可直接采用。

  3.4.1.3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分支机构负责对网站上已发布的过时信息或需要修改的内容以工作联系函形式通知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进行修改。

  3.4.2 网站稿件提交

  3.4.2.1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分支机构指定专员作为兼职信息员,负责与信息中心的信息传递、沟通工作。

  3.4.2.2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分支机构组织人员撰写用于网站发布信息的稿件,完成评审后,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兼职信息员将欲对外发布的信息提交给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其中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稿件内容将保存至专门的电子邮件收发软件foxmail中,并以传真或书面的方式补充《xx集团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接收确认单》;以书面形式提交的,稿件内容须跟随《xx集团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接收确认单》一起提交。

  3.4.2.3经营销售部企划宣传组负责及时将报刊杂志上刊出过的宣传资料、楼书、宣传单页等提供给信息中心。

  3.4.3信息编辑发布

  3.4.3.1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对收到的信息进行编辑使用。

  3.4.3.2信息中心根据经营销售部年度网站宣传计划、项目网站制作方案委托并监督网络公司制作网页,制作完成后由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发布。

  3.5网站获取信息的处理

  信息中心负责将网站获取的意向客户,通过'xx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发至前台主任,由前台主任打印后分发给各置业顾问进行联系,联系后结果回函至信息中心留档。

  信息中心负责对网上客户或网友所提出的问题,通过'来电、来访登记表'发至各相关部门进行答复,由信息中心将答复内容发至网上的客户服务'栏目,并留档。

  xx会'有问有答'栏目由xx会专职人员负责解答,信息中心进行监督把控。

  4相关文件

  4.1《合同管理制度》

  5相关表单

  5.1xx集团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接收确认单

网站管理制度9

  第一条网络中心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设置帐号,并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网络中心用户管理员进行帐户设置和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泄露帐号信息。

  第三条用户管理员对用户帐户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完整的帐户规划表,帐户文件必须加密,密钥由帐户管理员专管。

  第四条用户在使用自己的.帐号时要注意安全、保密,防止他人有意或无意窃用自己的帐号,更不允许将帐号告诉他人,以防造成不良后果。

  第五条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与帐户管理员取得联系并及时进行处理,管理员要做好处理日志。

  第六条若需变更帐户须报信息中心审批,并遵循先注销,再变更的规则。

  第七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者,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网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中心网站管理,确保网站的安全,加强网站信息资源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网站信息保障措施

  第二条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各部门应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工作中产生的不涉密政务信息与新闻。

  第三条各部门指派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

  第四条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向网站提供,信息内容按“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

  第五条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管理员存档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网站安全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第七条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

  第八条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严禁将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网站和机房应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机房及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应有机房值班记录和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外来系统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应由技术人员陪同并对工作内容做详细记录。

  第十条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十一条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条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交易中心中心相关负责人报告,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及网络服务商等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应当制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章网站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四条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措施:

  (一)、当发现网站或接到举报出现非法信息时,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通报情况;

  (二)、负责人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及时组织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技术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四)、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五条网站遭到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当有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网站管理员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同时向负责人汇报情况;

  (二)、负责人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及时组织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技术人员立即进行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四)、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六条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当网站管理员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二)、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三)、启用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利用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四)、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技术人员报告;

  (五)、经技术人员确认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记录,同时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迅速研究解决问题;

  (六)、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服务器或者主机系统,经负责人同意,立即告知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病毒清查工作。

  第十七条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技术人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二)、技术人员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三)、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八条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一旦数据库崩溃,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负责人与技术人员报告,经负责人同意后通知各相关单位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二)、技术人员对数据库系统进行维护,如无法正常维护,采取数据库备份恢复的办法;

  (三)、如果备份均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技术支援。

  第十九条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技术人员;

  (二)、技术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具有备份服务器的要马上启用备份服务器提供网站服务;

  (三)、如果能够自行处理,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四)、如果不能自行处理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网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各级合管办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各级合管办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社会形象,促进各级合管办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各级合管办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各级合管办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 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各级合管办负责各自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各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发布与更新信息的督促检查工作,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提交等。省农合办负责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 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各级合管办的职能部门和所属定点医疗机构等共同供稿更新。

  各级合管办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 各级合管办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

  第七条 各级合管办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 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八条 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各级合管办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 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级合管办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十条 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各级合管办网站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

网站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加入学校计算机网络管理的部门和教师,务必遵照本办法执行。

  (二)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

  1、可以公开的各类通知、新闻信息、公告、广告等均可上网,以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交流信息。具体内容包括:

  1)通知类:全校性或部门性的一般会议及活动通知。

  2)新闻类:校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与改革、外事、医疗、后勤、产业、文娱、体育、校友活动等各方面的重要事件。

  3)公告及广告:有关招生、就业的信息;招聘信息;文娱、体育及其它课外活动信息;集体、个人获奖及表彰信息;学术活动及会议信息,科研信息,成果转让及招商信息等。

  4)其他通过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审查的信息。

  2、不可在网上发表或转载违反国家法律、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和消息。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3、各处室部门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管理员采集完成后,报送电子文档给信息技术中心。

  4、经审查、签字以后的各类上网信息由网络中心或经网络中心授权的'栏目管理员负责上网发布。

  5、对于已授权的网站栏目信息的发布,由该栏目的管理员负责信息的输入、维护及更新。栏目管理员要注意本部门用户和密码的保密,不得转告他人。

  6、教师个人网站的发布需经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批准,严禁利用校园网站作广告宣传。

  (三)安全上网及保密规定

  1、各上网用户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

  2、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破坏稳定大局和不健康的信息。

  3、各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非法扫描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使用黑客程序攻击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盗用他人IP地址等等。

  4、凡发现网络上有违规及有害信息,用户应立即报告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由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及时作出处理。

  5、凡上网部门或个人若发现入网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并及时处理。

  (四)遵守《教师办公电脑使用规范》、《电子备课室使用制度》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作为文明办公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若有违反,每次扣一分,纳入期末绩效考核。

网站管理制度13

  一、网站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职责分明。

  二、网站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网络规章制度,不得使用校园网或通过校园网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坏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漏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得在网站发布有损学校声誉、煽动离散民心的信息。

  三、网站应该及时更新已变化的信息,删除失效信息,不得提供虚假和欺骗信息。

  四、年级、处室网页制作完成后,须经本部门领导、校行政办公室审核签字后,交到网络信息中心,上传到服务器。

  五、注意维护网站安全性,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除。

  六、注意备份网站数据,在不可抗灾难发生后能够尽快恢复网站服务。

  七、注意网站防杀毒工作,避免病毒发作造成网站数据损坏。

  八、加强网站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为网络用户严守个人秘密。

  九、非网站人员不得使用网站服务器。网站工作人员加强服务器密码的使用和管理。避免发生密码失窃等安全事故。

网站管理制度14

  网站用户管理制度:

  2、为确保幼儿园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上网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所有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同时严禁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严禁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的资料;严禁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5、任何个人,未经网络中心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设备从事危害幼儿园网站及网站服务器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经授权的服务器、交换机和路由器等网络系统。

  7、未经幼儿园领导及网络中心网管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发到园外。

  8、严禁在幼儿园网站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软件,同时还必须及时向网络中心管理员报告任何违法及违反规定的行为。

  9、严禁在幼儿园网站发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消毒。

  10、严禁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和密码,否则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11、必须自觉接受安全保卫部门和网管人员对计算机的监督检查。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12、任何教师因违反国家法规及幼儿园网站规定,给幼儿园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网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门户网站(下简称“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加强质监工作宣传、改进公众服务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局网站及下属单位网站(简称“子网站”)的管理。各下属单位对子网站的管理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细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局信息化中心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局各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二)具体承办市局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日常管理、技术支持及培训工作。

  (三)负责为各子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四)负责拟定网站管理制度及网站安全方案,定期检查网站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市局网站内容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制定市局网站绩效考核办法,稳步推进市局网站绩效考评工作。

  第五条 市局办公室是全局涉密信息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局网站信息发布的协调审核,信息涉密性的检查并进行保密审查备案。

  第六条 机关各处室是市局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维护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维护工作。

  (二)准确回复网上在线咨询内容,并将常见的咨询内容在相应栏目中进行反馈。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 各分(县)局、直属单位是子网站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子网站的设计开发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及时在本单位子网站上发布信息,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八条 鼓励各单位建设各自的子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子网站建设要依托市局网站网络资源,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

  第九条 网站的规划设计应体现服务社会的宗旨,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网站的界面应体现规范、严谨、简洁、使用方便的原则,突出重点内容以及特色工作;网页的制作应考虑浏览器的兼容性和网页的打开速度。

  第十条 各单位子网站的建设需报市局信息化中心进行技术审核。

  第四章 网站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 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二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批、发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以后才能进行发布。

  第十三条 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

  (一)报送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较强的时效性。对于转载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和出处。

  (二)市局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为承办处室的主办人员拟写、处室负责人审批、处室主办人员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在门户网站发布,重要及敏感信息由市局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报局领导审定。对涉及全局工作的公告、通知等,由市局办公室信息发布人员统一负责发布。

  (三)子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由各子网站承办单位确定。信息的发布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

  (四)各部门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文本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市局网站主页质监动态信息每日更新一条以上;质监业务各栏目动态信息每周更新不少于一条;查询中心数据更新每半年一次,分别于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更新数据。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确定专人及时对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及意见、建议的处理和答复。在线咨询、违法投诉举报、政风行风、局长信箱等栏目相关业务处室应自接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所涉问题属于其他相关处室的,应在接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转交;对于需要逐级向上转请示的问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尽快落实转请示有关事宜。

  第十六条 市局网站栏目动态信息发布分工:

  (一)网站首页《质监动态》、《通知公告》、《图片新闻》、《视频点播》、《机构介绍》、《局长信箱》、《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市局办公室承办。

  (二)《政策法规》栏目由法规处承办。

  (三)《深化质量兴市、打造名牌之都》栏目由质量处承办。

  (四)《12365质量违法行为举报热线》栏目由稽查处承办。

  (五)《政风行风》栏目由纪检监察室承办。

  (六)《办事中心》、《咨询中心》、《抽查信息》、《严格市场准入、保证产品生产基本条件》、《专题栏目》及各业务栏目等由涉及到的相关业务处室共同承办。

  (七)《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栏目由机关党委承办,各业务处室协办。

  (八)《查询中心》、《下载中心》栏目由信息化中心承办,各业务处室协办。

  (九)网站其它栏目由信息化中心承办,各相关部门协办。

  第五章 网站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

  第十七条 市局网站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由市局信息化中心负责,子网站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如果子网站安装在市局机房服务器上,相关的网络及服务器的安全管理由市局信息化中心负责,但子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及内容安全仍由各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 网站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的主要内容:

  (一)网站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运行情况应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二)网站服务器端数据应定期备份。市局网站每天备份,子网站根据信息更新量确定备份时间间隔。

  (三)应加强网站后台维护入口的管理,后台维护入口不得在互联网的网站上公布。

  (四)应做好网站内容的日常监控,重大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必须安排专人监控。

  (五)应做好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站软件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保存期限不小于60天,确保出现问题后能够及时查找原因。

  第十九条 应建立网站值班巡查制度、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各单位的网站管理员负责监控本单位网站的日常运行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信息化中心。

  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应急响应制度和编制应急预案,以便当网站出现被黑客入侵、病毒、服务器硬件故障、系统故障等时可以做出正确的处理。应急预案应落实应急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评估周期一般每年应进行一次。评估方法可以是自评,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要有评估报告和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应报市局信息化中心备案。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针对市局网站,每季度通报信息发布、咨询回复情况,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评比,表彰先进单位、部门和优秀信息发布人员。

  第二十三条 应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质量和信息保密原则的落实。

  第二十四条 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网站安全事故的发生,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可据此制定本单位的网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质监局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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