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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2
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一、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二、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卫生室建立相关档案。
三、因特殊体质涉及学生隐私,请班主任、体育老师及相关人员保密。班主任、体育老师在调换班级任课时,必须向新到任老师交接有关特殊体质学生的相关状况。
四、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五、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六、遇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七、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G6PD缺乏、伤残等慢性病。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监护人应该如实向班主任教师说明学生健康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班主任出具书面告知书。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中小学校将建学生健康档案
按照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各地各校将立即全面组织进行一次学生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摸排调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预防措施实。各校将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动员学生和家长如实告知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各校将对患有疾病的学生建立一份由学生家长签名的身体体质状况登记表,形成翔实准确的学生健康档案。
2、特殊体质学生将区别对待,避免伤害
按照要求,各地各学校在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时,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不得组织特殊体质或患有特殊疾病的学生参加各种不适宜的文体活动,避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特别是对面临中考体育加试的学生,要将不便从事剧烈运动的学生情况及时通报家长、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在体育锻炼或体育加试前,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和安排。如遇学生家长坚持要求让其小孩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学校要向家长说明危险及其应担负的责任,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保证。
3、加强预防工作形成合力
教育部门指出,随着中考、高考的'临近,学生升学压力和学习压力也随之增大,各地各校要高度关注学生身体变化和心理健康教育,合力做好预防工作。要加强与家庭和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关注小孩的心理和生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诊疗,特别是对患有严重心理疾患和身体不适的学生,要及时劝导家长到有关专业机构进行治疗。要通过举办专家讲座、随机家访、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有效疏导学生紧张的学习压力,切实掌握紧急情况下的救护方法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四川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监护人应该如实向班主任教师说明学生健康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班主任出具书面告知书。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异体质学生排查管理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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