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时间:2024-06-25 07:33:11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校务公开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1

  一、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尊重教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二、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四、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五、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校务公开的'制度规定。

  (2)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及时发现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

  (1)监督学校校务公开的执行情况。

  (2)及时纠正违反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行为。

  (3)有权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校实施校务公开的情况。

  七、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收费公开: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把具体收费项目上栏公布。

  2、重大事项公开:

  (1)重大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2)大型物资添置公开。

  (3)财务中各项收入及大额经费支出公开。

  3.校务管理:事关学校内部管理事项都已公布。

  (1)教职工聘任

  (2)评优评先

  (3)领导廉洁自律情况

  (4)各项规章制度,出勤情况等

  (5)纪律、卫生评比情况

  (6)工资和各种补贴、奖金的分配

  (7)教学上人事安排、课程编排

  (8)招生情况及学籍管理规定

  (9)期末考试情况

  (10)教研活动的安排、承担人。

  4.财务公开:

  (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学生缴费及结算情况

  (3)财务收支公布情况

  (4)增添教学及生活设施

  (5)其它必要的开支。

  5.凡是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和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重要事情,都经教师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开。

  八、校务公开的形式

  (一)召开会议

  1.按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每年向教职工通报一次校务公开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2、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公布要求且可以公布的事项及执行情况

  (二)设立专栏

  学校设立永久性布告橱窗。布告橱窗设两块,一块面向教职工,一块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布告橱窗设在校内醒目位置。布告橱窗和布告栏旁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三)书面公告

  通过印发校务公开简报、下发公开信、致家长信和收费票据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开。

  (四)舆论宣传

  借助校内广播、校报、致家长信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校务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形式

  通过学校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公开校务。

  九、校务公开的程序

  1、校务公开办公室要认真确定校务公开的内容,在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将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公布,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每次校务公开后,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校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及时答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使群众满意。

  4、校务公开办公室将每次公开的有关资料存档。

  5、每学年做好校务公开工作专题总结。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2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

  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

  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

  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等。

  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6、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

  12、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

  三、校务公开形式:

  (一)各类会议

  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教代会精神。

  2、办公室负责人会。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

  3、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工、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

  4、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

  5、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

  6、党员大会。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报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公布党内事务。

  (二)公告栏

  在学校橱窗里设置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学校重大事项,最新工作动态,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事项。

  (三)教职工、学生家长来信来访

  1、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或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建议和意见,放在固定位置,由专人定时开启、收集、汇总。

  2、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对教职工、家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

  属于常规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按阶段公开,属于短期工作的要随时公开。学校在每学期或每学年末,要将校务公开的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的监督。

  五、校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事项的性质确定。

  学校要根据具体实际,按有关要求,由党政工共同协商确定公开的范围,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校务公开沿着正确的轨道方向健康发展。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3

  1、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切实将政务公开公示纳入日程。

  2、政务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制度、收费、帐目、竞聘、晋级、评优、入党、提干等,切实做好民主监督。

  3、坚决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签定制止“三乱”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

  4、每学期以“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汇报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收费情况、行风建设情况等,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4

  为加强我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部、省市区有关(校务)公开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全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参与和监督的力度,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调动社会各界支持袁小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 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推行校务公开,必须坚持既要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有利于学校领导行使依法治校的权利。

  2、坚持内容客观真实、程序简洁清楚、运作规范易行。

  3、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逐步推行校务公开。

  4、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在校内不同范围公开的事项:

  1.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选拔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有关程序和决定;

  3、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4、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

  5、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教育经费的收入和使用管理情况;

  6、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7、教职工 “五险一金”缴纳、劳动保护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8、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制度及纪律规定;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二)、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招生计划、政策,规程以及结果;

  2、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

  3、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生转学、休学办法等;

  4、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四、 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教代会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

  (二)其他形式

  1、有关会议。校长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

  2、书面公文。学校通过各种文件、公告、公示、网站、校报、通报、通知等

  3、 其他形式。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等。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各教研组长

  监督小组实行全过程监督,定期检查校务公开的落实情况。每学期综合检查校务公开工作,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整改意见交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5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校的措施,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现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必要性:

  1、 有利于广大教职员工民主参与,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

  2、 有利于加强教职员工、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党政廉政建设。

  3、 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强民主建设。

  4、 有利于学校创新。

  二、实施校务公开的内容:

  1、政策法规方面:

  主要是涉及到教育工作、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主要条文。

  2、 规章制度方面:

  (1) 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 有关民主建设制度,包括: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4) 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职责分工岗位责任;

  (5) 学校教职工的人事聘任、调动,职称评定、评优奖惩,医疗待遇等;

  (6) 学校招生工作,包括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和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范围等。

  3、财务管理方面:

  (1) 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2) 学校主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社会捐资助学情况;

  (3) 学校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供应资金使用等情况;

  (4) 学校教代会议案、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

  (5) 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实施校务公开的形式:

  1、设立校务公开栏,对经常性事务定期公开,对阶段性事务及时公开。

  2、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通报情况。

  四、实施校务公开的相关措施:

  1、 建立以校长、主任为正副组长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计划、落实措施、强化实施。

  2、建立校务公开台帐及必要的工作制度,严格校务公开的时限,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

  3、根据校务公开内容的不同及公开对象的不同,学校设立两类内容,一类侧重对社会、家长公开,另一类侧重对教职工公开。如社会、家长、教职工需要全面了解学校校务情况,学校将及时提供相关措施。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6

  课堂教学观察诊断是一种研究活动,它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一条很好的途径。通过课堂观察诊断指导,教师借助合作的力量在实践性知识、反省能力等方面将获得新的发展,进而提高教师的整体教学质量,为让课堂观察与诊断行动能有效落实且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堂教学诊断指导的作用

  在现代教育中,课堂教学观察指导是教师获得教学反馈信息、捕捉教学复杂现象,分析研究教学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思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重要手段;同时能够唤醒隐藏在教师心中的教学智慧,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学效率。

  在日常教学中,课堂观察与诊断有显著的功能与作用,集中体现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改进师生的生存状态等方面。

  二、课堂教学诊断工作小组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学科教研组长。

  三、课堂教学诊断的内容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和自主精神,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1、知识与技能:

  ⑴知识与技能

  ①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能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对学科的要求结合教材来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②适合学生学习实际:能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学科认知水平及学习需求确定教学目标。

  ③基本能按教学目标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⑵学习知识

  ①教师在课堂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能组织、指导学生学习学科知识,利用相关的学习资源,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从中去感悟知识、学习知识并能掌握知识。

  ②改变课堂教学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帮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乐于探究知识的生成、变化和发展。

  ⑶掌握技能

  ①能根据学科特点,创设形式多样的实践情景,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体现出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能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和年龄特点,注意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良好学习行为的养成。

  2、过程与方法:

  ⑴教学过程

  ①学习活动的组织:课堂教学过程就是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教师与学生要共同创造学习环境。教师应紧扣学习主题有序地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现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②学习方式的引导:课堂能为学生提供讨论、质疑、探究、合作、交流的机会充分让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提倡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学生自主探索、合作的过程要真实、自然。

  ③思维的发展:课堂上的问题设计、实验操作、作业布置等,能激发学生的思考和想象,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学生的思维发展,有助于培养观察力、想象力及反思意识。

  ④关注差异: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提问优等生每人每节课不能超过三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提问应占课堂提问的五分之二以上,并要展示帮助、提高学生的过程。关注学生个性的发展,鼓励发挥个性特长。

  ⑵教学方法

  ①能灵活运用适合学生学习实际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教学方法,体现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教学过程中呈现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②能根据本校实际及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并把运用这些教学手段进行求知的过程展现出来。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⑴教学氛围:能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师生平等交流,生生合作和谐,杜绝放任自流、不负责任的现象。

  ⑵学习兴趣:教师的教学语言、教学行为,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主动探究知识、合作交流、进行学习。

  ⑶自信心:善于创设能让学生体验成功的情景,教学过程能体现学生自信心建立的心理进程,体现激发学生奋发上进的精神面貌。

  4、教学基本功

  ⑴教学语言准确大方、普通话规范准确。

  ⑵板书设计合理、工整美观。

  ⑶教态亲切自然、应变能力强。

  四、课堂诊断的要求

  1、要观课诊断指导须事前先预约。为提高课堂观察与诊断的有效性、实效性,提高研究效率,所有课堂的观察与诊断都采取预约听课的形式进行。

  2、工作小组要提前告知被诊断指导的任课教师,让其有充分的时间作好准备,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辞。

  3、工作小组人员必须提前站在教室门口或提前进教室,不能迟到。每次观课应坚持听完一节课,不得中途离开教室,影响课堂教学。观课前将手机设置为“静音”,观课中不能接听手机。认真观课并及时填写“观课记录”,并客观地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

  4、进行课堂观察之后,需留一定时间给工作小组成员撰写指导意见,必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发现上课教师课堂教学中的三个优点;二是提出上课教师课堂教学中的三个缺点;三是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指导时间可为观课后一周内,但不得超过一周。若因特殊情况不能集中指导的,需私下进行个别交流。

  五、课堂教学诊断结果的处理

  1、领导及有关人员对于听课诊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上课教师交流研究,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2、教导处对《听课笔记》中所记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及时对相应问题进行研究。

  3、针对反馈的情况,工作小组安排下一次的听课,检查教师对自己的课堂教学的改进情况。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7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科学、民主管理的进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

  1、定期对师生员工及家长和社会公开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内部管理、办学成果等。

  2、定期对教师公开学校财务收支,包括上级拨款、杂费等收入,办公费、福利费、招待费支出等情况。

  3、定期对教师公开学校设备添置计划及实施方案。

  4、定期对教师公开教职工工资晋级、职称评定、评先树优等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

  5、定期对教师公开学校内部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及工作评定等。

  6、定期对教师公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及执行情况。

  7、定期对家长、社会公开有关办学的制度规定,对家长、社会的'承诺、收费项目的依据及收费标准等。

  二、校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会议,如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党政工团联席会、全体党员会、学校行政会议、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学校、学生会等。

  2、媒体公告,如通知、公告、简报、信箱等。

  3、现场参观,如校长接待日、学校开放日等。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8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预防腐败,根据县教育局7月18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我中心于近期开展了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贯彻县、市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精神,坚持服务大局,严格依法办校,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办事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我中心领导认识到位,思想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

  中心行政领导召开专项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和认真布署,于7月20日向各基层小学下发《关于开展中心各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基层小学务必按照县、市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自查整改工作,并于24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

  7月25日,中心委派陈茂顺同志和黄建挺同志深入各基层小学开展督查工作,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充分了解各校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检查人员对各校工作情况进行如实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填写并下发《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情况及整改意见表》,促使各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开展。

  二、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此次共检查了10所学校,各校都能充分认识实行校务公开工作是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和维护全体师生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均成立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些学校召开了校务公开工作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倾听意见,合理保证了教职工的权益。

  (二)操作规范,公开及时。各校都能建立校务公开栏,大多数学校能严格按照县、市统一要求制作校务公开对外、对内专栏,制定了校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组织机构与职责,确定了重要事项、廉洁自律、收费管理、招生考试、人事管理、干部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情况、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其他事项等11项公开内容,列出公开目录,做到及时审批,及时公开,及时归档资料,操作比较规范。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自查、有整改。

  (三)存在问题,整改意见。

  1、公开内容的涉及面可以更广、内容更具体。

  2、公开材料建档工作有待向更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发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学校应当继续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日常化管理,完善公开工作,提高校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工作水平,规范校务公开档案。同时,我中心也将继续对各基层校开展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进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科学发展。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9

  1、全面负责小学的校务公开工作,指导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2、组织各小学及时,定期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3、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审核校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数据,按要求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

  4、制定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促进各小学校务公开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5、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教职工及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处理教职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10

  1、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对象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是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2、民主评议单位领导干部一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

  3、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以领导班子与领导成员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对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成员的个人表现包括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议。

  4、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与人事制度改革和考核领导班子相结合。

  5、经民主评议和测评优秀的干部,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胜任、不称职或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组织处理。

  6、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实施。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11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均能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于教职工的监督之下,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依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进校务公开的工作意见》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关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特制定关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教工[1999]3号文件和教工[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公开的大体内容有如下十六项:

  ⑴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方向和管理制度;

  ⑵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⑶学校基建项目、承包单位和建设资金;

  ⑷学校财务情况及创收情况;

  ⑸住房分配;

  ⑹奖金分配;

  ⑺职称晋升;

  ⑻评优树先;

  ⑼领导干部资金;

  ⑽中层干部任免;

  ⑾办会会议内容;

  ⑿阶段性工作目标措施;

  ⒀工作过程中的'检查与评价;

  ⒁人事调整使用理由;

  ⒂财务收支(含招待费);

  ⒃各类考核评价标准及运作情况等。另外,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校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教代会是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某些涉及全校教职工或者大多数教职工的难点、热点问题,如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奖惩制度、财务预决算等,均需提交教代会审议并通过后再实施。如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

  2、建立校务公开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遇星期天顺延一天)定为校务公开接待日。学校提前5天(即每月5日)将地点、接待人员在公开栏内公告,届时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全天候接待,虚心听取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并做好接待记录。当场不能答复的,待学校研究生10天内反馈给本人。

  3、继续用好公开栏,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为增强校务公开的透明度,每月20日定为校务公开日,综合公开的事项,按月在高远楼内的校务公开栏内公布;需要随时公开的事项,及时在校门口黑板上公布。公开栏的公审内容具体由校办负责。为便于检查和存档,建立“校务公开”榜底存档制。

  4、增设意见箱、建立公开电话。在丽天楼和韵海楼门厅设校长信箱,以方便师生、家长向校长反映情况、提建议和意见,并设立校务公开电话,虚心听取教职员工、学生、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三、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落实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学校研究决定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每月15日定为校务公开例会日,研究答复落实接待日中,校长信箱、公开电话所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将答复、落实情况反馈给有关人员。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12

  1、学校设置政务、校务公开栏,民主监督校务工作。

  2、每周将学校办公会决定的内容向全体教职工公开。重大校务、政务决策,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将决议及时通报全体教职工。

  3、每月召开一次教职工民主生活会,征求教师对学校工作有哪些建议。每次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

  4、每学期定时召开社会各界与家长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家庭对学校办学情况的.意见。

  5、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总结一年工作,提出新的一年工作打算,公布学校一年来的财物工作,并由校长答复教职工的提议案。

  6、学校实行校务督办制,及时解决学校一些热点、难点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并及时公开(如增新、孝核、评先、选优等)。

  7、每月由学校报账员把每月开支项目总额数向教师公布。

  8、学校建立家长来信来访记录本,并设监督电话、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计划,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小组通过后公开。

  ⑷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校长以及各处室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其职责:

  ⑴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主动协调各处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等工作。

  ⑶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好每次公开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确定和监督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⑷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经整改后,负责将整改结果再次公开,并进一步收集群众反映。

  ⑸负责做好校务公开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和其他日常工作。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副校长和教师代表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公开工作。

  ⑵对校务公开的内容要认真审核,确保校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经常性、真实性、时效性。

  ⑶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监督公开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⑷负责检查、监督、评估、反馈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情况,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本校校务公开的违纪问题。

  ⑸按时完成公开工作上报,认真做好信息及反馈工作。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校长负责实施,工会协助运作,加强监督,群众解决参与的原则。

  2、依法推行校务公开,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利。3坚持客观真实,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4、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地实行校务公开。

  5、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事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学校重大决策,能够公开而且可以公开的校务活动,都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校务公开应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群众和社会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师职称评审,教职工奖惩办法,学校收费,财务管理,工程建设和校舍维修项目,计划生育管理,招生等事务,各级各类评比、竞赛,教师、学生各种评优评先工作,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事务等关系到学校发展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通过校务会、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学生代表大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以及通过公开栏、文件、公告、通报、通知、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要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随意性,要注重实效。

  四、校务公开的要求

  1、加强领导。学校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作用,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认真贯彻《潍坊市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的文件精神和寿光市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加强校务公开的民主监督。

  2、严格时限。要根据公开项目和内容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师生、家长、社会公布。

  3、健全议事规则。校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由学校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

  4、公开形式。设立校务公开栏、举报栏、监督栏、监督电话、意见箱。公开栏内未设立的项目或临时必须公开的项目采用公告、通知、墙报张榜、广播,建立校长接待日、召开教代会、师生大会、家长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公布。

  5、讲究实效。对群众反映、反馈的意见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校领导对群众的意见要认真研究,有错必纠,有疑必释,合理化的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将结果公开。

  五、监督和检查

  1、学校要建立执行档案,即把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记录在册,以便接受监督和检查。

  2、校务公开领导组、监督组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指导,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自觉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重大事情及时汇报、通气,接受指示、建议,不断改善工作。20xx年2月26日侯镇挑沟小学校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民主议事是实现校务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也是校务公开的源头。为使民主议事有效地进行,让教职工能“知校情、议校事、参校政”。特制订民主议事制度如下:

  一、民主议事委员会的成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实事求是,大公无私,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民主议事活动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进行。民主议事委员会重点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反映教职工对公开事项的意见和要求,并对需要改进的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三、民主议事会每月召开一次常规性议事会议,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专题性议事会议。议题可由校长、教代会或工会以及有关各科室或个人提出,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依据校务公开的范围及有关要求,确定立题议事。

  四、民主议事会参与议事的人应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对校内的工作进行监督评议,杜绝对提意见的职工打击报复。

  五、召开民主议事会,由分管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并形成文字纪要,由工会交有关负责人存档。

  六、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建议与意见,校长室、财务室或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整改后的情况应书面报告学校校长室。20xx年2月26日侯镇挑沟小学校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为了管好教育经费,不断完善...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中小学校务公开,增强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校务,是指中小学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务公开的活动。

  第四条

  实行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五条

  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

  学校应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4.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学校后勤服务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先评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晋职晋级等事项的有关政策依据和实施方案及结果;

  6.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7.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9.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10.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11.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12.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13.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4.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规划、办学目标、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

  2.收费政策依据、项目、标准、程序、范围时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书本费等代收费结算;

  3.学生资助政策、标准、申报审批程序及结果;

  4.招生的政策、指标、程序;

  5.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入团、入队、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6.考试的规程、评分标准和结果,但不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考试成绩排名;

  7.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第三章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九条

  召开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第十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校务,学校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予以公开:

  (一)召开校情通报会

  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对象,及时召集相关人员(教职工代表、全体教职工、退(离)休教职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各界人士或学生家长代表等),通报校务公开情况。

  (二)设立专栏

  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开栏。

  (三)书面公告

  印发校务公开简报、公开信、给家长一封信、书面通知等。

  (四)其它形式

  通过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学校开放日或校园局域网等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

  第四章校务公开的程序

  第十一条

  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应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一般的校务事项由校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由主要领导签字,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财务公开由学校经审小组对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报账员和清帐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后按财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布。

  第十二条

  校务公开的时间。一般的校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教职工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财务计划年初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末工作结束时公布,财务收支、财产、债权债务年终时公布,应收款、应付款必要时应及时进行专题公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每学期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公布。

  第十三条

  每次校务公开后,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确有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使群众满意。

  第十四条

  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

  1.校务公开内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4.教代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

  第十五条

  每学年做好校务公开满意度测评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专题总结。

  第五章校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各中小学建立5—7人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从学校党、政、工、团、教代会、财务人员中民主选举产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负责校务公开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应严格对公开内容、范围和公开形式的审核。防止因公开内容不当、适用范围不当、形式采用不当造成泄密事件或引起不稳定因素。

  第十八条

  各中小学成立由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和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建立校务公开认可制度,在年终或年初召开的教职工大会上对校务公开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第十九条

  县教育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教育局年终对学校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1.对中小学校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考核;

  2.在学校内部开展评议活动,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设立校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纠正和调查处理违规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条

  对严格遵照本办法推行校务公开,管理规范成效显著,教职工满意的学校,县教育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校隐匿应公开的校务或公开虚假的校务,或者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有关人员或组织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伤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校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教职工民主权利等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中小学和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校务公开工作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由沙湾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试行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

  受评学校:

  考评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权重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组织机构

  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属校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公开形式

  每年至少召开1次教代会,使校务公开制度化。

  教代会闭会期间,坚持召开校情通报会,使校务公开经常化。

  设立固定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使校务公开及时化。

  采用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使校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根据校务公开内容恰当选择公开范围和形式,避免校务公开的随意性。

  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内容全面。按《沙湾县中小学校务公开管理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内容均在校务公开过程中得到反映。

  8校务公开重点突出。涉及学校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涉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予以重点公开。

  公开程序

  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或方案

  制定校务公开计划,根据实际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责任人。

  按规定程序履行校务公开审核批准手续

  监督机制

  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并及时将检查和评议结果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建立测评认可制度,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进行测评。

  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效果评价

  学校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无违法违纪问题。

  教职工无群体xx等重大不稳定事件发生。

  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在90%以上。

  10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监督落实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值得借鉴和推广。

  合计100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15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充分发挥校务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学校信息,学校依法向申请人公开学校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便民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 申请人应当合法使用依申请获得的学校信息,不得利用依申请获得的学校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 学校指定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并将校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申请人提出学校校务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

  第六条 学校在向申请人公开学校信息前,应当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学校信息不得公开。

  下列学校信息不予以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

  (四)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五)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办公室代为填写学校信息公开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提出申请。

  学校校务公开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形式要求;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可以省略);

  (五)申请时间。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当向学校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学校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身份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办公室接受核实,或采取其他有效形式核实。

  第九条 学校办公室通过发放、提供网上下载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

  第十条 申请人的申请书不完备的,学校办公室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十一条 学校收到校务公开申请后,应当登记并提供受理回执。

  第十二条 对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学校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已经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学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应当作出学校校务公开决定。

  (三)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学校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学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学校或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书面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依据以及救济途径。

  (五)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学校应当作出学校信息部分公开决定,书面说明部分公开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救济途径。

  (六)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学校已经答复的,可以不再答复。

  第十三条 对于可以公开的学校信息,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学校信息内容的,应同时提供;不能同时提供的,要确定提供期限。

  第十四条 学校收到学校校务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和提供学校信息的,应当场答复和提供学校信息,不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确定提供期限;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五条 学校认为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第三方应当在收到学校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

  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或在规定期限内未作答复的,不得公开学校信息。但学校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在公开前将决定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相关的,可以要求学校依法予以更改,学校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学校无权更改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 学校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学校信息,不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应当安排其查阅相关资料、提供打印件、复制件或者以其他适当的形式提供。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配备相应的设施,方便公众对相关学校信息的`检索、查询、复制。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学校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八条 学校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学校也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学校信息。

  第十九条 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人属于非盈利组织或者其他公益团体的,凭有关证明,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按规定履行学校校务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学校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由学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申请人隐瞒或者拒绝提供应当公开的学校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学校信息的;

  (二)未履行征求意见义务,导致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违反规定收费的;

  (五)其他违反本暂行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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