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6 17:58:49 制度 我要投稿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实验室使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任课老师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表等台账作为记录。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

  液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课后,任课老师要带领学生负责清洁,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账建卡,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3、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4、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5、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6、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7、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8、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领导批准。

  9、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

  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三、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2、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3、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4、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5、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6、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7、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8、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四、实验室管理守则

  1、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

  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账、物、卡相符。

  2、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

  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4、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5、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安全承诺书》。

  五、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2、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3、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4、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5、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6、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7、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8、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名录》下的所有药品,以下简称危险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与保管

  (一)危险品必须存放在防盗防火的药品室中,并用通风防盗阻燃防爆双人双锁的专用橱存放。 (二)危险品存放柜仅储藏危险品,不得存放其他药品,仪器。

  三、危险品的`领用与使用

  (一)危险品领用必须填写《危险品领用单》,凭单领用药品,并于领用时如实点清危险品的品种与数目,并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

  (二)危险品使用时必须在化学准备室分装或稀释,随即放回原处。

  (三)药品管理员必须严格按领用单上用量发放,实验完毕后,多余药品必须如数归还。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人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相关危险品的容器、器皿废液必须妥善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四、危险品的申购与报废

  (一)危险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老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上海市中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

  (二)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毒害药品的一次采购量。

  (三)申购计划应由备课组长申请,实验室工作人员申购,报请教导处批准。

  (四)药品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报教育局统一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有关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

  (五)销毁处理存放过久失效变质的危险品,必须填写《实验室危险品报废申请表》,经总务处上报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统一销毁。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3

  一、各实验室管理教师为该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四、实验室内的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本室的教学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有责任监督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实验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实验室门钥匙由该实验室的'管理教师管理,任课教师需到实验室管理教师处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续。钥匙不得随便交给他人,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教学工作完成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内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八、负责当天安全值日的教师,下班前应检查负责区域内各实验室的门窗及电源都关闭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九、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实验室管理教师和当事人的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4

  1.实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的全部实验技能,熟悉所管药品、仪器、试剂、模型、标本的性能和保管、使用、维修的方法。

  2.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药品、试剂、标本等的添置、采购、验收、保管、使用、赔偿等规章制度,严格领取手续,严防爆炸、烫伤、烧伤、腐蚀等各种事故的发生。

  3.加强仪器室、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合理摆放物品,保证两室清洁、整齐、取放方便。必须做好仪器、标本、模型、器皿等的.整洁、保养工作,做到无尘、无锈、无虫蛀,标签分明,分类合理。

  4.实验前要认真为教学人员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标本等,实验时,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按操作规程做好实验,防止学生损坏仪器或发生事故。

  5.适时督促教师按教材要求完成实验教学,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理化生三科任课教师利用仪器、实验设备开辟第二课堂活动和特长兴趣小组的各种活动。

  6.每学期开学前对生物学科一学期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缺少的仪器、药品、标本等制定购置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后勤部门应及时采购、补充。

  7.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特别注意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妥善保管。

  8.实验管理人员要自觉坚守岗位开展工作,保证教学需要,接受教务处领导,期末做好实验工作总结。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5

  1、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为治安安全隐患、漏洞及水、电、气、化学危险品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爆、防毒、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工作。

  2、实验室除不定期检查外,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室主任每周检查一次,院部每月检查一次,学校结合寒暑假及重大节日每季进行一次大检查。

  3、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应有详细记录。

  4、对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排除险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损失者予以奖励,因失职而引发事故者应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6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一、重要规定:

  (一)穿著规定:

  1. 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 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 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 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 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 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 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 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 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 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 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 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 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 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 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 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 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 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1. 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 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 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 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 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 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 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 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 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 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 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 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 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 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 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 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 5 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 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 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 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 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 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 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 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 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 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 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 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六)环境卫生

  1. 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 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 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4. 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 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 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 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 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 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 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 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 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二、安全防护

  (一)防火

  1. 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 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4. 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 或 CCl4 灭火器灭火。

  (二)防爆(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

  1. 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 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三)防爆措施

  1. 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 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四)防灼伤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五)防辐射

  1 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 X-ray, 长期反复接受X-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

  3.“三废”处理

  1. 废气。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 废渣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3. 废液。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包括 )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六)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1. 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2. 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 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优化学校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平稳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实验室内务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安全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院系、直属单位、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所有在我校管理范围内的实验室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学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设立“××大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院系主要责任人组成。其职责主要为:

  (一)领导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审议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审定实验室安全重要事项;

  (三)确认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撤销等项目及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问题组织评估并提出专业性意见。

  第五条我校××管理处是我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归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拟订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三)组织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督促院系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

  (五)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评比;

  (六)负责国家管控危险品的申购备案和使用监管;负责学校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资质更新和辐射工作场所的年度监测;负责全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置;协助院系开展工作场所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特种设备年检等工作。

  第六条各院系、单位主管领导是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等;

  (二)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筹集资金,加大对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的投入。

  第七条各院系、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包括院系和实验室两级),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二)组织、协调、督促各下属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三)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

  (四)组织、落实对本单位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核工作;

  (五)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

  第八条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为所在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实验室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所在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员须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各实验室需建立完备的人员出入台账和危险品管理台账,填写实验室每周安全自查记录。对实验室临时来访人员,各实验室有义务对其进行安全告知。

  第十条学校应与各院系、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院系、单位应与各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院系、单位的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在单位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判定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人员出入台账和危险品管理台账登记,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需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实验室所属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了解实验室安全应急程序,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演练活动;知晓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临时来访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

  第十四条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都有开展安全教育的义务。各实验室应积极宣传、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和一般急救知识(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方法),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一)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各单位需根据学科和实验室的特点,加强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通过相关部门或实验室所属院系组织的安全教育考核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二)建立科研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要对存在安全危险因素的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尤其面对承担化学、生物、辐射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科研项目从严进行审核和监管,其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特殊实验室资质等条件。

  (三)建立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各单位在申报或批准同意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或设施时,应建立好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实验室使用者和设计者、建设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及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项目建成后,须经安全验收、并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明确管理维护单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实验室内务管理

  (一)各院系单位应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应急电话、实验室危险源等信息统一制牌,并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各实验室需在醒目位置张贴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二)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三)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四)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使用电子门禁的大楼和实验室,必须对各类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对门禁卡丢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各单位或各实验大楼必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单位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之需。

  (五)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

  (六)按照学科性质的不同需要,应给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七)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实验、科研和生产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特别要加强气体钢瓶、剧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程序,加强生物类实验室安全的管理,责任到人;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备案工作,获取相应资质。

  第十九条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各涉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需加强辐射场所安全及警示设施的建设,加强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采购、保管、使用、备案等管理,规范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置。辐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职业体检和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要加强实验室排污处理装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不得将实验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当中;实验废弃物要实行分类存放,做好无害化处理,按规范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放射性废弃物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具体规定请遵照《××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对冰箱、高温加热、高压、高辐射、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尤其要加强管理;对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接地安全,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服役时间较长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和安全培训,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国家规定的某些特殊仪器设备需办理使用许可证,特殊岗位需持证上岗。

  (三)对于自制自研设备,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二)化学类实验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如确因工作需要且无法用其它加热设备替代时,须加强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离人,危险范围内要清除可燃物品。

  (三)实验楼(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二十三条水电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二)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接线板严禁串联使用,严禁置于地面上使用。

  (三)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电热器、饮水机一律不得开机过夜。实验电气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必须有人在场监管,确实需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实验,电气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监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无需配备加热设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各种类型的电加热器具。

  (五)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一)本管理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校实验室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二)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整理、登记并妥善保管随机文件和资料,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组织做好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工作;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规范、安全。

  (三)实验室在从事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四)各实验室应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检修。

  (五)易燃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钢瓶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且配备泄漏监测装置的场所。各种气体钢瓶应竖直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六)气体钢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存有安全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具体细则请遵照《××大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院系、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经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操作规程与工作档案的完善、危险物品管理台账、安全设施配备、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实验室技术安全隐患与整改等。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及时向所在院系、保卫处、××管理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隐瞒不报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管理处将予以网上通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整改完成。

  第二十八条发生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时,实验室及所在院系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对瞒报、延报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追责,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发生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后,所在院系应当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整改措施提交××大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条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责任进行确认,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学校将依据相应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应悬挂公示。

  第二条各实验室应设有兼职的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条对首次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始实验操作。

  第四条实验室应积极宣传、普及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制度。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形成制度,积极表彰先进,严肃查处事故。

  第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六条实验室在承揽校外教学、科研、实验任务时,应明确安全责任。

  第七条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各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格做到四防、四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气;查仪器设备)。

  第八条实验室防火工作应以防为主,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知识及消防知识,严格杜绝火灾隐患。

  第九条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第十条实验室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细菌疫苗等危险品时,要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和保管,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详细记录。实验室剧毒物品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详见《××大学关于剧毒物品的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实验室在使用放射性物质时应避免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和污染身体;尽量减少人体接受外部辐射的计量;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扩散造成的危害;对放射性废物要储存在专用污物筒中并定期按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在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实验室在生物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实验室对于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充分认识,对废气、废物、废液的处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新建和改扩建实验室时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方案列入工程施工计划。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第十六条各单位必须制定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校验和标定。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拆卸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不具备维修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主要依靠生产厂家及专门维修公司,一般不准自行拆卸,确有必要时,须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批准。

  第十九条要注意大型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防止因电压波动或突然停电、停水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与器材,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安全工作要责任到人,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是该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人。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向领导与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二条个人领用或借用并由个人保管的仪器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领用人或借用人要妥善保管,避免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三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第二十四条医学部和各临床医院参照本制度的基本原则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8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除正常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外,未经学校实验管理员许可,任何实验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要责任到人,铭牌标示。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学校对新上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入学新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所有人员都要具备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留宿;不得在实验室接待与实验教学或科研等事项无关的人员。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滥扯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烘箱、电烤箱、马弗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

  八、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准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设备。

  九、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

  十、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状态。工作人员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学校(或实验教学中心)对各实验室的房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一把钥匙交由学校集中保管,以备急用。各处室责任人或负责人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须对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要加贴封条。

  十三、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所制定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9

  一、生物安全管理

  1、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直接负责的人员)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册。

  2、实验室安全主管(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3、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实验室人员,要求他们阅读生物安全或操作手册,并遵循标准的操作和规程。实验室主管应当确保所有实验室人员都了解这些要求。实验室内应备有可供取阅的安全或操作手册。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程

  (一)进入规定

  1、在处理危险度2级或更高危险度级别的微生物的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2、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3、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4、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二)操作规范

  1、严禁用口吸移液管。

  2、严禁将实验材料置于口内。严禁舔标签。

  3、所有的技术操作要按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液滴形成的方式来进行。

  4、出现溢出、事故以及明显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必须向实验室安全主管报告。

  5、必须制订关于如何处理溢出物的书面操作程序,并予以遵守执行。

  (三)人员防护

  1、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穿着工作服。

  2、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用完摘除后必须洗手。

  3、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

  4、有喷溅的可能时,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的伤害,应戴安全眼镜、面罩(面具)或其他防护设备。

  5、不得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

  3、所有受到污染的材料、标本和培养物在废弃或清洁再利用之前,必须清除污染。

  4、在进行包装和运输时必须遵循国家和∕或国际的相关规定。

  5、如果窗户可以打开,则应安装防止节肢动物进入的纱窗。

  (五)实验室生物安全预防技术

  实验室中标本的安全操作

  实验室标本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当,会带来使相关人员感染的危险。

  1、标本容器

  标本容器可以是玻璃的,但最好使用塑料制品。标本容器应当坚固,正确地用盖子或塞子盖好后应无泄漏。在容器外部不能有残留物。容器上应当正确地粘贴标签以便于识别。标本的要求或说明书不能够卷在容器外面,而是要分开放置,最好放置在防水的袋子里。

  2、标本接收

  设有接收大量标本的专门的房间或空间。

  3、打开包装

  接收和打开标本的人员应当了解标本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并接受过如何采用标准防护方法的培训。标本的内层容器要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并准备好消毒剂。

  避免感染性物质的扩散

  1、为了避免被接种物洒落,微生物接种环的直径应为2~3mm 并完全封闭,柄的长度应小于6cm 以减小抖动。

  2、准备高压灭菌和/或将被处理的废弃标本和培养物应当放置在防

  漏的容器内(如实验室废弃物袋)。

  3、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必须采用适当的消毒剂清除工作区的污染。

  避免感染性物质的食入以及与皮肤和眼睛的接触

  1、微生物操作中释放的较大粒子和液滴(直径大于5μm) 会迅速沉降到工作台面和操作者的手上。实验室人员在操作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并避免触摸口、眼及面部。

  2、不能在实验室内饮食和储存食品。

  3、在实验室里时,嘴里不应有东西--钢笔、铅笔、口香糖。

  4、不应在实验室化妆。

  5、在所有可能产生潜在感染性物质喷溅的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将面部、口和眼遮住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避免感染性物质的注入

  1、通过认真练习和仔细操作,可以避免破损玻璃器皿的刺伤所引起的接种感染。应尽可能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

  2、锐器损伤(如通过皮下注射针头、巴斯德玻璃吸管以及破碎的玻璃)可能引起意外注入感染性物质。

  3、以下两点可以减少针刺损伤:(a) 减少使用注射器和针头(可用一些简单的工具来打开瓶塞,然后使用吸管取样而不用注射器和针头);(b)在必须使用注射器和针头时,采用锐器。

  4、不要重新给用过的注射器针头戴护套。一次性物品应丢弃在防∕耐穿透的带盖容器中。

  5、应当用巴斯德塑料吸管代替玻璃吸管。

  三、实验室设备

  处理生物安全危害时,使用安全设施并结合规范的操作将有助于降低危险。选择设备时应符合一些基本原则,即:

  1、在设计上应能阻止或限制操作人员与感染性物质间的接触

  2、建筑材料应防水、耐腐蚀并符合结构要求

  3、设备装配后应无毛刺、锐角以及易松动的部件

  4、设备的'设计、建造与安装应便于操作、易于维护、清洁、清除污染和进行质量检验。应尽量避免使用玻璃及其他易碎的物品。

  生物安全柜的使用

  1、参考国家标准和相关文献,对所有可能的使用者都介绍生物安全柜的使用方法和局限性。发给工作人员书面的规章、安全手册或操作手册。特别需要明确的是,当出现溢出﹑破损或不良操作时,安全柜就不再能保护操作者。

  2、生物安全柜运行正常时才能使用。

  3、生物安全柜在使用中不能打开玻璃观察挡板。

  4、安全柜内应尽量少放置器材或标本,不能影响后部压力排风系统的气流循环。

  5、安全柜内不能使用本生灯,否则燃烧产生的热量会干扰气流并可能损坏过滤器。允许使用微型电加热器,但最好使用一次性无菌接种环。

  6、所有工作必须在工作台面的中后部进行,并能够通过玻璃观察挡

  板看到。

  7、尽量减少操作者身后的人员活动。

  8、操作者不应反复移出和伸进手臂以免干扰气流。

  9、不要使实验记录本﹑移液管以及其他物品阻挡空气格栅,因为这将干扰气体流动, 引起物品的潜在污染和操作者的暴露。

  10、工作完成后以及每天下班前,使用消毒液对生物安全柜的表面进行擦拭。

  11、在安全柜内的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安全柜的风机应至少运行5min。

  12、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时,不能进行文字工作。

  离心机的使用

  1、在使用实验室离心机时,仪器良好的机械性能是保障微生物安全的前提条件。

  2、按照操作手册来操作离心机。

  3、离心机放置的高度应当使小个子工作人员也能够看到离心机内部,以正确放置十字轴和离心桶。

  4、用于离心的试管和标本容器应当始终牢固盖紧(最好使用螺旋盖)。

  5、离心桶的装载、平衡、密封和打开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6、离心桶和十字轴应按重量配对,并在装载离心管后正确平衡。

  7、空离心桶用蒸馏水或乙醇(异丙醇,70%)来平衡。盐溶液或次氯酸盐溶液对金属具有腐蚀作用,因此不能使用。

  8、当使用固定角离心转子时,必须小心不能将离心管装得过满,否则会导致漏液。

  9、每天检查离心机内转子部位的腔壁是否被污染或弄脏。如污染明显,应重新评估离心操作规范。

  10、每天检查离心转子和离心桶是否有腐蚀或细微裂痕。

  11、每次使用后,要清除离心桶、转子和离心机腔的污染。

  12、使用后将离心桶倒置存放使平衡液流干。 移液管和移液辅助器的使用

  1、应使用移液辅助器,严禁用口吸取。

  2、所有移液管应带有棉塞以减少移液器具的污染。

  3、不能向含有感染性物质的溶液中吹入气体。

  4、感染性物质不能使用移液管反复吹吸混合。

  5、不能将液体从移液管内用力吹出。

  6、刻度对应(Mark-to-mark )移液管不需要排出最后一滴液体,因此最好使用这种移液管。

  7、污染的移液管应该完全浸泡在盛有适当消毒液的防碎容器中。移液管应当在消毒剂中浸泡适当时间后再进行处理。

  8、盛放废弃移液管的容器不能放在外面,应当放在生物安全柜内。

  9、有固定皮下注射针头的注射器不能够用于移液。

  10、在打开隔膜封口的瓶子时, 应使用可以使用移液管的工具,而避免使用皮下注射针头和注射器。

  11、为了避免感染性物质从移液管中滴出而扩散,在工作台面应当放置一块浸有消毒液的布或吸有消毒液的纸,使用后将其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

  四、废弃物处理

  废弃物是指将要丢弃的所有物品。在实验室内,废弃物最终的处理方式与其污染被清除的情况紧密相关。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1、锐器:皮下注射针头用后不可再重复使用,包括不能从注射器上取下、回套针头护套、截断等,应将其完整地置于专用一次性锐器盒中按医院内医疗废物处置规程进行处置。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绝对不能丢弃于生活垃圾中。

  2、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任何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不应事先清洗,任何必要的清洗、修复必须在高压灭菌或消毒后进行。

  3、废弃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除了锐器按上面的方法进行处理以外,所有其他污染( 有潜在感染性)材料在丢弃前均需消毒。消毒方法首选高压蒸汽灭菌,其次为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五、意外事故应对方案和应急程序

  (一)刺伤、切割伤或擦伤

  受伤人员应当脱下防护服,清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适当的皮肤消毒剂,必要时进行医学处理。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潜在感染性物质的食入应脱下受害人的防护服并

  进行医学处理。报告食入材料的鉴定和事故发生的细节,并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

  (二)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安全柜以外)

  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科室安全主管。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1 h内严禁人员入内。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通风系统,则24h内严禁人员进入实验室。应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过了相应时间后,在生物安全主管的指导下清除污染。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保护装备。

  (三)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的溢出

  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性物质污染或受感染性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并使其作用适当时间。然后将布、纸巾以及破碎物品清理掉;玻璃碎片应用镊子清理。然后再用消毒剂擦拭污染区域。如果用簸箕清理破碎物,应当对他们进行高压灭菌或放在有效的消毒液内浸泡。用于清理的布、纸巾和抹布等应当放在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在所有这些操作过程中都应戴手套。如果实验表格或其他打印或手写材料被污染,将这些信息复制,并将原件置于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

  (四)火灾和自然灾害

  事先告知消防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哪些房间有潜在的感染性物质。要安排这些人员参观实验室,让他们熟悉实验室的布局和设备。发生自然灾害时,应就实验室建筑内和∕或附近建筑物的潜在危险向当地或

  国家紧急救助人员提出警告。只有在受过训练的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他们才能进入这些地区。感染性物质应收集在防漏的盒子内或结实的一次性袋子中。由生物安全人员依据当地的规定决定继续利用或是最终丢弃。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地理实验室要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

  二、地理教学器材要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等工作。地理教学器材要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三、建立健全地理教学器材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器材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教学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四、使用地理实验室的教师必须掌握各种教学设备的教学用途、使用方法和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认真备课,明确师生需要使用的教学设备,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五、学生进入专用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六、学生开始使用教学设备前,要根据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要求,检查核对所用设备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

  七、学生要按规定进行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教学设备。

  八、教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应仔细检查教学设备,保证完好,并放归原处,整理好活动台面,保持实验室整洁。不得将教学设备带出实验室。

  九、教师和管理人员课后要仔细检查教学设备,做好记录。如有缺失、损坏,要及时查找当事人,查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赔偿。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1

  1、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严肃、严禁吸烟,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2、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所有实验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在实验室主任(或教师)的监护下进行,不得随意操作。实验中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正在使用的电炉、酒精灯等明火应严加看管,电炉不得私用。

  3、实验室应认真贯彻执行××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制度》、《实验室防菌规则》、《实验室实验动物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4、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专人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发现短缺或失效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的灭火方法,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能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火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5、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药品、水电、门锁、气体等要执行安全管理负责制。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腐蚀和防盗工作。对器材、药品的领、耗、回收、贮存、借用、报废等均需办理手续,建帐立卡。任何仪器不准私自拿出实验室,外单位借用需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

  6、实验室必须做到门窗完好严实,门锁有效。任何人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未经领导批准,实验室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7、实验室供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布设,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负载不得擅自放大或超载。供电、照明、通风等设施应经常检修,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走道上不得堆放杂物,以保持其畅通。

  8、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夜间或节日加班做实验、接受外单位课题和人员来实验室做实验均需提前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9、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案件时,实验室人员均有义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需保护现场,并协助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应及时向室主任或上级部门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10、实验室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下班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熄灭火源,锁好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实验室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想要良好的安全环境就必须各员工严格遵循相关的管理制度。下面我整理了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范本一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公司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或周围吸烟、点火。

  四、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洗净双手才能进食,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中。

  五、保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乱扔杂物。

  六、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

  续。

  七、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章,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八、严禁带电的情况下,搬动、移动或振动实验设备,以防损坏设备。

  九、实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使用登记制度,每次使用结束必须登记。

  十、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以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应等干燥后再用。

  十一、实验所用设备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断电停机,严禁带故障运行。

  十二、实验结束,实验人员应立即清理现场,仪器归位、清洗器皿。

  十三、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并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十四、实验室人员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有效的扑灭初级火灾,并将本实验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十五、每日安全巡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3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造成的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3、全体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具有履行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各部门、岗位均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原则。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公司法人代表担任,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职责如下:

  4.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4.2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的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落实;

  4.5督促落实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6督促相关部门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4.7督促职能部门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演练。

  5.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5.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指导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指导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3审核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4督促指导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相关隐患整改工作;

  5.5督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6指导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5.7督促职能部门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9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行使检查、监督责任;

  6、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室主任、各项目负责人及消防专员组成。职责如下:

  6.1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公司的.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贯彻消防方针;

  6.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年度消防计划,组织、协调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相适应;

  6.3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监督,纠正违章行为;

  6.4接受消防安全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

  6.5组织本公司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检查、整改结果的记录文件交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6.6针对本公司区域的工作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7.及时纠正本公司区域内,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的挪动、遮盖、封堵等错误行为,保护消防设施、器材、标识的完好;如上述设施、器材、标识出现非正常损坏应及时通知消防安全职能部门;

  8.保护本公司区内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门、指示标识完好;

  9.公司发生火情时,应立即组织本公司的员工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在事故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如实提供事故的情况报告,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

  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岗位必须确定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在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措施。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4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实验室”是指由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各级各类实验室或实验场所。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相应单位的年度考评指标,作为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奖、晋职晋级和岗位评聘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五条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

  第六条学校设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有关专业技术领域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和规划,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责任体系,督查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完善校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校性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与安全教育;指导、督查、协调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相关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组织、督促相关实验室做好安全工作。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所涉及的实验室和自身安全均负有责任。

  第十条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制度

  1、各单位要严格实施实验室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各项预案演练和急救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安全审核

  各单位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实验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严格审核和监管,确保其实验室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特殊资质等条件,否则不得开展相关实验。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教学、科研和生产场所各个环节(包括申购、领用、存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过程)的安全监督与管理,特别要加强剧毒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和易制爆品的管理。

  第十三条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病原微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各涉辐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能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实验废弃物主要涉及各类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等,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对有毒害的危险废弃物要按照“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转移处置”的工作原则,做好无害化处理、包装和标识。学校职能部门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对其进行处置,严禁将实验危险废弃物违规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

  第十六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水电安全管理

  1、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

  2、化学类实验室原则上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如确因实验需要且无法用其它加热设备替代时,由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 第十八条实验室内务管理

  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应当规范、及时处置;实验结束或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饮食。

  第十九条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检查

  1、各单位要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2、各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

  第二十一条安全隐患整改

  学校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由设备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实验室,由保卫处、设备处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封门,待整改验收合格以后方可重新启用。

  各单位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各单位和实验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重大险情应立即报警。事故所在单位应作出书面报告,报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都应熟悉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实验课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经学院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员做实验。新进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含研究生、本科生、临时人员等)均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实验室短期聘用院外人员须填写“临时在实验室工作的院外人员登记表”,在院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实验室做实验。

  三、实验人员应熟悉室内水、电、气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电、停气,或用完水、电、气后,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

  四、实验人员应熟悉安全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自己所在位置及疏散方向。灭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处,使用者应及时报告院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更换。

  五、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的任何人员必须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应熟悉所用试剂及产物的性质,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防中毒等);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等)的过程中,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处理危险废弃化学试剂(金属钠、丁基锂或无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或危险性很大的实验(如高压实验、放大试验以及能产生危险气体而危及本人或周围人员人身安全的实验)不可在化学楼内进行。

  六、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化学楼过夜。学生因工作需要过夜时,必须将导师或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签字的'申请预先交门卫值班室备案,深夜做实验时须有2人或2人以上同在。

  八、实验室严禁吸烟。酒后或情绪不稳定时不得在实验室做实验。

  九、在化学实验室不得穿着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凉鞋,长发应束起。

  十、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应按化学学院《关于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的若干规定》进行。所有化学试剂及其溶液均不得敞口存放,均须保持清晰的标签。严禁往下水口、垃圾道倾倒有机溶剂和有毒、有害废物,有毒、有害废液和废旧试剂须按化学学院的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十一、贵重金属、贵重试剂及放射性同位素等,都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十二、氢气、乙炔、一氧化碳等危险气体钢瓶必须存放在室外指定地点,并必须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固定,应经常检查是否漏气,严格遵守使用钢瓶的操作规程。

  十三、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不得运行因振动大或噪音大而对周围实验室造成干扰的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配电箱、插座、插销板、电源线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电线,不得擅自改接电源线,不得遮挡实验室的电闸箱、天然气阀门和给水阀门,不得擅自在实验室进行电焊或气焊。

  十四、不得在非放射性实验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十五、本科生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出差、出国必须委托其他教师管理学生和实验室安全。

  十六、不宜将儿童带进化学楼,尤其不可带进化学实验室。若因儿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责任检查水、电、气等截门和开关是否关好,锁好门窗后再离开。

  十八、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中控室(62758729)和院安全管理办公室(62757907)。事故结束后,当事人应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化学学院依据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将对事故责任者分别予以批评、通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九、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院综合管理委员会、各系、所、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有权要求该实验室(或学术小组)限期停工整顿。各学术组长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学术小组应指定1名安全员配合实验室主任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各系、所、中心应参照本制度建立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制度或实施细则。各实验室应结合本室具体情况为学生提供安全须知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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