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劳务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务管理制度1
1、劳务工队伍是城市基础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必须充分注意到他们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现状,应重点加强劳务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的工作。
2、劳务工队伍进场作业前,要对全体成员进行安全综合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双方签证。同时要建立“三级教育卡”,明确三级教育内容,并要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签字。
3、劳务工班组必须定期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学习交流活动,每天作业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整改,均要有书面记录。在此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帮助其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的.活动。
4、新建劳务工或转岗劳务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不得随意安排劳务工加班加点而导致过度劳累,不可放任劳务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劳动中应有必要的个人劳动防用品和享受劳动保护待遇,对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处要派员进行重点监控。
6、认真审查劳务工中的电工、焊工、架设工、起重工等人员上岗证件是否有效,严禁无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随便拆装、修理电器设施设备和机具设备。
7、劳务工使用的手动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小型机具、碘钨灯、电箱、氧气瓶、乙炔瓶、草包、剩余少量柴、汽油等禁止混存一库,严禁带入宿舍。此类物品应归类分别入库,堆放整齐,由专人负责。
8、劳务工宿舍要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整齐,张贴卫生值日毒、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热杯、电炉、电熨斗或带有明火的取热电器等。
9、劳务工食堂须有卫生许可证,人员必须按规定体检并有健康证,食堂要有卫生清洁值日制度,有排水系统、排气装置,要有灭蝇措施。食堂的生熟菜查、砧板刀具以及生熟食品均要严格分开,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劳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四川省公司工资指导线》,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工作特殊性,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实际状况,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特制定本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我公司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工资调整幅度不超过本年度劳务派遣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5% —10%原则。
第二条 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特点,与劳务派遣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建立劳务派遣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三条 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年薪制和月薪制两项,以职工的生产、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奖惩记录、专业技能,以及本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薪酬。
第四条 劳务派遣公司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依据职工绩效考核结果适当调整职工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五条 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晋级档次。以调动劳务派遣公司职工积极性,职工的工资收入分配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工资调整重点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科技人才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章 年薪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
第七条 工资模式: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酬,在劳务派遣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提成薪酬。
第八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与单位资产增值幅度、业绩的提高、劳务派遣公司业务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指标挂钩,进行综合性评价。
第九条 年薪制须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三章 月薪制
第十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职工。
第十一条 工资总额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
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等。
第十二条 计时工资结构:
计时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专业技术职称津贴+资金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等指数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一定百分比。
二、岗位工资:
根据职务高低、所在岗位的职责、专业技能、工作绩效等确定,劳务派遣公司坚持变岗变薪原则,晋职晋薪、降职降薪。
三、绩效工资
1、根据职工生产任务、经营指标、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成绩确定:
(1)由部门提供各自完成生产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部门提供职工的出勤率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3)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当月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测算出当月职工定量或定性应完成生产任务及工作绩效,确定每位职工绩效工资水平(计件工资)的计算数据。
2、绩效考评与各自生产经营利润指标挂钩。(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出勤率+岗位职责履行+每月生产任务完成经济指标)
四、计件工资:指对己完成的工作任务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1)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应发计件工资=计件单价×正常工作时间完成量+计件单价×150%×日延长工作时间完成量
五、工龄工资:
(1)按职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确定,鼓励职工长期、稳地为劳务派遣公司工作
(2)工龄工资按 元/年递增,即每工作满一年后按
元/月执行,职工工作年限没有连续者不计累加工龄工资,务派遣公司之日起计算工龄。
六、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1)生产(业务)奖:
(2)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4)年终一次性奖金;
(5)其他奖金。
七、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
(2)保健性津贴;
(3)技术性津贴。
八、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曰和公休节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所得税由其本人承担,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职工年薪超过12万(含12万),由本人到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工资调整
1、劳务派遣公司鼓励职工积极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多做贡献。职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在年终将职工绩效考核材料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予以晋级调薪或奖励。
(1)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年终工作绩效考评制度。根据劳务派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职工完成任务绩效考核,以及职工的生产技能,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职工的工资水平。劳务派遣公司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工晋升、降级或调整薪酬的重要依据。
(2)被评为年度优秀管理者、优秀职工的,劳务派遣公司给予工资调级奖励,由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
(3)升职、降职:劳务派遣公司按照职工的业绩或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变动、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作工资相应的调整。
(4)对管理人员或职工降职留用时,原工资额调整到新岗位工资额。
(5)对违反劳务派遣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给劳务派遣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尚不构成辞退处理的职工,劳务派遣公司给予调降工资处理。 (6)对连续两年绩效考核被评为差或工资级别连续调降两次的职工,劳务派遣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特殊奖项:
3、劳务派遣公司坚持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奖励机制,对职工的奖励为:通报表扬(年终评先进个人)一次性奖励,晋级加薪加升职等。劳务派遣公司对表现突出、有特殊贡献的职工给予特殊奖励。
(1)为劳务派遣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活动中绩效突出的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
(2)全勤奖:职工全年无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领导安排的加班无不参加的职工,每人奖励____元/年。
(3)优秀职工奖(创新奖、绩效奖)、优秀管理人员奖:由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根据劳务派遣公司当年效益及个人绩效、贡献大小评定。
第十五条 职工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由所在部门根据职工专业技能、完成生产多少、贡献大小提出工资调整意见,经劳务派遣公司考核后给予调整其工资,职工新调整工资自劳务派遣公司批准后实行。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六条 根据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针对职工薪酬管理的重要性,机密性和高度准确性,确保职工薪酬有效发放。
第十七条 职工薪酬实行月给制,薪酬计算时间按日历作业每月1—30日。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职工工资应书面记录支付工资时间,不得克扣或拖欠职工的工资。
第十八条 新进职工以报到之日起按日计薪,25日后到职者,当月薪酬并于次月薪酬发放。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费月
(5)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6)依法制定的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7)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第二十条 薪酬审批
职工试用期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依其本人实际工作能力确定工资额。职工试用期满后,根据本人实际工作能力,按其工作岗位考核(完成计件任务多少),确定职工本人工资。
1、薪酬发放时间:每月工资于次月一日发放,如遇节假曰则提前或顺延发放。
2、薪酬发放方式:职工工资均以现金形式发放,若职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以到财务部进行查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劳务派遣公司经理负责解释,自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之日起执行。
劳务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劳务派遣人员,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给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用工人员。所称的灵活人员,是指除劳务派遣人员外,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劳动力市场等渠道雇佣的临时提供劳务服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仅限于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并依法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第五条 原则上不得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危险岗位工作,确有需要的,应当在经验丰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作业。确需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 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明确其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第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享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义务。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权益参照劳务派遣人员予以保障。
第八条 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公司工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依法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公司应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职责以及具体内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涉及实习学生的,还应当与实习学生委派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劳动安全防护条件和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劳务派遗协议、劳务合同、实习协议应当载明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等事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在签订劳务派遗协议或劳务合同前,应当对拟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涉及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特殊岗位的',还应当审核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
第十二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或灵活用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建立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
第十四条 教育和督促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及时关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身心状况和行为习惯,对行为异常人员及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慰籍。
第十六条 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佩戴使用。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劳务派遣协议,向公司派遣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务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保险费。公司可以视情形为灵活用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应当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特殊岗位的,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应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实习学生及其他实习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习学生及其他实习人员的委派单位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习学生委派单位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第二十六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不落实岗位贵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公司相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务管理制度4
⒈引言
⑴目的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⑵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包括派遣员工和客户单位。
⒉组织架构
⑴公司组织架构
⒉⑴董事会
包括所有公司董事,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决策。
⒉⑵高级管理团队
由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⒉⑶各部门
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运营部等,各部门负责相关业务的.管理和执行。
⒉⑷员工
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责,员工被分配到各个部门,并受相关部门的直接领导和管理。
⒊员工管理
⑴招聘与录用
⒊⑴招聘需求评估
根据业务需求,确定各个岗位的招聘需求,并进行合理的人员规划。
⒊⑵招聘流程
包括发布岗位招聘需求、筛选简历、面试评估、录用决策等环节。
⒊⑶入职办理
新员工入职时,需要进行相关的入职手续办理,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等程序。
⑵岗位分工与职责
根据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业务需求,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⑶员工培训与发展
劳务派遣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并根据员工的发展需求和岗位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发展路径。
⒋劳务派遣管理
⑴派遣合同签订
派遣员工与客户单位签订派遣合同,明确派遣期限、岗位要求、工资待遇等内容。
⑵派遣过程管理
包括派遣员工的工作安排、考勤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确保派遣员工的正常工作运作。
⑶劳务派遣结束
当派遣期限到期或其他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应与客户单位协商终止派遣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⒌员工权益保障
⑴工资福利
劳务派遣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确保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⑵职业安全与健康
劳务派遣公司应制定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⑶工作时间与休假
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
⒍附件
本制度涉及的附件如下:
●招聘需求评估表
●招聘流程图
●派遣合同范本
●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
●工时管理制度等
⒎法律名词及注释
本文档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约定劳动关系和权益的书面文件。
●派遣合同: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客户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劳动派遣的具体内容和条件。
●劳动法:劳动法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
劳务管理制度5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所有劳动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重要原则,将企业各级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上的生产、工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当做的事情和所承担的责任加尽管明确规定的一项管理制度。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很高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企业以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实行全面负责制,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人。每年各部门责任人应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劳动安全专职机构的安全责任主要是: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劳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有权责令先行停止生产,然后报告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组织和推广安全教育培训,参加伤亡事故处理,以及指导企业安全员的工作等。
二、车间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合理组织生产,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对本车间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劳动纪律的教育,有效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对本车间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特殊工种的.训练;对本车间劳动条件的改进负责提出意见并对劳动条件改进项目组织实施;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登记、统计、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
三、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本企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规定,教育员工遵守纪律,按章作业;检查对班组员工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其它安全装置,使其保持安全状态;整理生产、工作地点,保持安全、清洁、文明生产;组织本班组员工安全生产竞赛与评比,学习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改进措施。
四、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当白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的意识,不违章作业,并有责任监督和制止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企业的违章指挥、不安全作业及劳动安全中的不安全因素批评、检举。
第四条 单位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被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有伤害的,劳务派遣公司应依法申请工作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与用工单位约定其工伤赔偿办法。由于被派遣员工负有安全生产保护义务,因此涉及被派遣员工的工伤赔偿应当追加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与派遣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用工单位为被派遣员工配发各类劳保防护用品,改进职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六条 单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企业培训,取得特咱技术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 用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无损,防护用具齐备,确保单位水、火、电、气的安全、凡化学药品、烈性有毒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均应放在安全地点储存,专人负责保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
动力设备部门在安装、改装、拆卸和修理动力设备时,应米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定期和随时检查所管理的各种动力设备,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凡属专人使用的电器、机械设备,未经主管领导允许,她人不得随意使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由相关人员负责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第八条 职工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操作的指令,若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单位按规定追究违规人员的责任,根据安全事故责任大小,给予违规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第九条 企业建立各种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并建全事故档案。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健全安全考评制度,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严格单位安全生产监察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作为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构建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十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过职工大会认真讨论,公司1215总经理批准后,自 月 日起实施。
劳务管理制度6
总则
1、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环境和施工安全面,提升企业形象,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参与公司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3、工程分包的分类:
(1)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队伍组织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2)劳务分包:利用劳务队伍的专业技术、施工优势,作为公司施工能力的补充,将工程承包合同中全部或部分工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劳务队伍,由分包队伍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4、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一节队伍选择
1、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项目部、分公司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严格考察,分包项目合同金额较大的劳务或专业分包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分包队伍进行资格预审,考察分包队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搞“暗向操作”和“人情分包”。
3、选择分包队伍采取市场竞争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和协商议标等。采取何种方式由项目部、分公司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从中择优选定分包队伍。
(1)劳务分包50万元以下,专业分包10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公司考察分包队伍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劳务分包5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万元的,专业分包100万元及以上,不超过200万元的,经项目部、分公司项目部考察分包队伍并将资料报公司技术部并提出审批意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劳务分包100万元及以上的,专业分包500万元以上的,公司和项目部、分公司共同考察分包队伍,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分包合同
1、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审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与分包队伍正式签订合同。
2、工程分包必须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的,除通过特别审批可适当延后补签外,必须先签合同,后允许分包队伍进入施工。
3、专业分包还应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总承包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业主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未取得业主同意前不得分包。分包工程的工期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总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4、工程劳务分包必须订立规范有效的书面分包合同。对此,公司实行批准、劳务分包合同评审和备案制度。
5、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必须包括以下条款(1)工程劳务分包范围和劳务分包依据;
(2)进度控制和工期;
(3)技术和质量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及责任;
(5)合同价格;
(6)双方职责;
(7)结算和支付;
(8)交工验收;
(9)质量保证金(保证期);
(10)违约责任。
6、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谈判、上报、签署由项目部、分公司负责按照程序组织;分包合同格式原则上采用公司统一合同格式。
(1)劳务分包合同内容不能背离总承包合同内容。
(2)合同谈判,项目部、分公司必须有分管经理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对质量、安全、环境、施工设备配置有特别要求的。公司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3)分包合同起草后,项目部、分公司应及时上报工程部审批后,方可与分包队伍正式签定分包合同。
(4)劳务分包合同的签字人应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并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项目部、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人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履行的责任。
(5)合同是否需要公证,由签约双方商定。公司指定需要公证的必须公证。
(6)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部分项目由业主组织发包的,分包队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总包单位与分包队伍必须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第三节施工管理
1、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工期、施工安全、施工环境必须进行严格控制。项目部、分公司对分包队伍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2、分包队伍进场后,依据分包队伍提供的主要施工人员名单核查人员是否到位,施行工人员所需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并对所有进场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挂胸牌作业,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落实公司关于质量、安全等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3、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人员,明确一名主管日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分包队伍中50人以下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上要设2名以上专职安全员。
4、专业分包队伍应对分包项目的图纸认真审查,提出问题,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按时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报总包单位备案。
5、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工程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内部评审后,报总包单位审批,经监理批准后,报总包单位备案。
6、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项目发生图纸设计缺陷或其他需变更设计的内容和原因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待正式批复后,方可按正式批复意见施工,严禁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7、分包队伍技术人员应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具体、针对性强,并报总包单位备案。
8、采取包工包料方式的,对原材料实行现场见到证取样送检制度,取样时应有总包单位人员、监理人员旁站,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试验,否则认为无效。
9、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各分包单位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再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来,再上报监理单位。
10、项目部、分公司必须配备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职工。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律,履行职责,搞好工程分包施工管理。
11、项目部、分公司应对分包队伍的下列事项进行检查(1)分包队伍施工资源的实际投入是否与其签约的承诺相符;
(2)分包队伍是否将工程分包合同进行转让或转包,是否进行工程再分包;
(3)分包队伍持有的资质证明文件的时效性;发证机关需要定期审查的,是否按期通过审查;
(4)分包队伍承担工程分包任务的现场组织机构和各级负责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工程施工及管理的需要;
(5)分包队伍派入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照片;按现行法规需要持证上岗的,是否持有与岗位工作相符的资格证。工程分包现场负责人是否有分包队伍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分包队伍限期加以弥补、改正。弥补、改正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度的,应视其严重违约;必要时,应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2、项目部、分公司在对分包队伍施工过程管理中除严格招待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外,还应对下列关键施工部位进行有效的控制。
(1)关键部位施工;
(2)基础部位施工;
(3)需要覆盖的隐蔽结构施工;
(4)重要的工序作业;
(5)主要工程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的检验;
(6)安全事故重点防范部位的施工;
13、为保证不降低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进度、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项目部、分公司除应承担起工程分包合同明确的义务和责任外,还应为分包队伍提供较好的施工条件和工作条件,并与分包队伍密切合作、配合,分包队伍施工人员在技术培训、质量安全教育、介绍和提供公司有效管理规章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14、分包合同任务完工或合同终止后,项目部、分公司必须对分包队伍在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效果评价,评价结果项目部、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经营发展处,建立分包队伍“黑名单”档案,对在公司分包项目中有不良记录的分包队伍,列入分包队伍“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得分包公司所承担的工程。
第四节资料管理
1、工程分包的施工内容是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对于工程分包施工全过程的完工验收资料,必须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和管理。直到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在工程移交的同时向业务移交。项目部、分公司,应将上述责任分解落实,并通过工程分包合同落实到分包队伍。
2、总包单位技术安全资料负责人职责
(1)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安全资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音像资料。
(2)负责监督、指导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施工队伍按专业规定要求组卷并验收。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将工程各分包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资料汇总、组卷,形成完整的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第五节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1、支付的条件
(1)项目部、分公司工程技术(计量)部门对已完工程量和实际工程进度已审签字和确认;
(2)项目部、分公司、质检部门(包括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检验及合格签证。
(3)分包队伍获款手续与支付凭证齐备。项目部、分公司、要严格按支付条件控制支付。把好控制关口。缺一不可。不允许无合同或超越合同范围结算和支付。不允许超出已完工程量或实际进度结算和支付。施工质量不合格的,不能结算和支付。
2、结算和支付方式、时间
(1)结算和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时段一般应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时段同步,并在业主给付相应项目工程款后按分包规定期限向分包队伍支付。
(2)完成结算和支付。在分包合同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完工验收后进行。期限由分包合同规定。
(3)最终结算和支付。最终结算应在分包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并在项目部、分公司质检部门(包括监理单位)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后进行。
3、在每批分包款拨付之前,分包队伍必须提供资金分配计划,核实后方可拟拨付。项目部、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杜绝恶意拖欠材料款及工人工资。
第六节责任追究
1、对工程劳务分包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玩忽职守、违规操作,给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带来不良影响,给公司经济、信誉造成损失的,给予责任人员必要的处罚和处分。
(1)不按规定审批而擅自决定立项分包的;
(2)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队伍的;
(3)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而进行工程分包的;
(4)给分包队伍多计工程量、多结多付工程款的;
(5)不依据合同和不按程序结算和支付的;
(6)借工程分包之机、以权谋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7)虚开工程款,通过分包队伍得回扣的;
(8)利用职务之便,亲属谋取好处,获取间接或直接经济利益的;
(9)违反有关规定,有其他违法、违约和违规行为的;
第七节附则
通过公司考查的施工队中如在施工中出现特殊情况(1)分包队伍资金根不上工期拖延(2)质量出现大问题
(3)安全生产不安公司规定施工(4)施工现场不按有关规定整理
(5)公司按照合同给分包拨款,分包不专款专用
(6)公司对分包队伍在现场提出问题不及时修改,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7)按公司规定时间,工作以外的外出人员出现意外事故以上7条分包队伍出现任何1条,罚款壹万元,5条以上,公司有权把分包队清除,工地合同作废。
已完成工程量等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大小,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总值的1/5结算。
劳务管理制度7
1劳务管理计划
(1)能够编制劳务需求及培训计划。
2资格审查培训
(2)能够验证劳务队伍资质。
(3)能够审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
(4)能够对劳务队伍进行济南金魁综合评价。
3劳动合同管理
(5)能够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性审查。
(6)能够核实劳务分包款、劳务人员工资。
(7)能够建立劳务人员个人工资台帐。
4劳务纠纷处理
(8)能够编制劳务人员工资纠纷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9)能够处理劳资纠纷。金魁塔机5劳务资料管理
(10)能够编制、收集、整理劳务管理资料。
劳务管理制度8
1.所有分包必须持有合格的施工资质手续。
2.进场后在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
3.所有分包人员必须随时持有身份证,凭身份证办理所在项目部统一格式的现场施工人员胸卡,胸卡加盖项目部公章有效,人员离开工地时,胸卡收回。
4.分包进场后,三天内将建委备案花名册、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管理人员名册及岗位证书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
5.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与项目部相应的劳务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劳务人员管理职责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凡跨省市用工的.分包,必须与所用工人签订单体合同
8.所有分包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劳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依法规范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30%。否则,应视为违规分包。
3、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工程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请项目法人(泛指项目法人、工程建设单位,下同)批准。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并将分包情况(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及人员构成等情况)报监理承包商备案。
4、施工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合同时,须将工程款、劳务费及临时工工资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确。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分包合同应报监理承包商和项目法人备案。
5、项目法人、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替,以罚代管。
第二章工程分包
6、工程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条件和施工能力,分包的工程仍由施工承包商按与项目法人所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向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分包商在分包范围内向施工承包负责,施工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7、严禁将电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分包。
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一次、二次、通讯、调度自动化等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程。
第三章劳务分包
8、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条件,其自身的人员数量及素质应能满足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并应保持施工人员的稳定。施工承包商负责对劳务分包商施工作业行为的监督、指导,并全面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9、劳务分包商不能独立承担土石方爆破、基础浇筑、设备吊装、高处作业、临时带电体等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
第四章临时用工
10、临时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用工。
11、有职业禁忌症着不得从事现场施工作业。
12、临时用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应在施工承包商的带领和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
13、施工承包商对临时用工人员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负责。
第五章资质审查
14、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审查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的资质,重点检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分包商资质必须是各级政府核发的有效资质,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并满足以下规定:
①分包主控楼等建筑工程的工程分包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等级的建筑专业施工承包资质。分包基础工程分包商,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③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健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一定的质量过程控制能力,所分包的工程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六章监督管理
15、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发、承包双方的安全施工责任,并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强化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的安全责任意识。
施工承包商应与临时用工人员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但禁止签订“生死合同”等无效条款。
16、施工承包商应对工程分包商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加强监督。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高处坠落和电网、设备事故等事故)施工作业,施工承包商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审查分包商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备案,监督其严格实施。
17、施工承包商对劳务分包商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负指挥和管理责任。劳务分包商的.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施工承包商审核认可,或由施工承包商担任。施工方案(措施)等技术文件必须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程序。要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8、对于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劳务分包商应在施工承包商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施工后作业。
19、施工承包商必须加强对分包商自备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的管理,进场前对其安全检查,防止不合格机械,设备,用具等进入施工现场。工程分包商须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劳务分包人员的个人安全用品、用具应由施工承包商提供。
20、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二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入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21、施工承包商对应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工程分包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每位从业人员均具有保障作业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凡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安规考试。
22、施工承包商应将其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正式员工范畴,统一教育培训、统一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3、施工承包商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含临时用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以合同形式约定分包商办理。
24、施工承包商应及时支付临时用工人员工资和工程款,并监督工程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不拖欠员工工资。
附则
25、本规定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的不符之处,以国家电网公司该规定为准。
劳务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内劳务分包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的具体承担者。负责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劳务分包方的资质、业务范围、人员数量及技能状况、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能力、参与本企业工程施工的业绩和信用等),参加劳务分包方的选择,负责对劳务分包的日常管理等。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规范劳务用工行为,建立常态考核管理机制,形成分包方业绩记录,保持对劳务分包过程的有效控制;对恶意不履行分包协议的分包方,坚决及时清退,并报告公司禁止该分包方在本公司范围内参与劳务分包。努力寻求与高素质专业劳务方的合作,不断提高劳务分包施工队伍的整体水平。
第四条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召集人)进行相应指导,引导他们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工商注册,申报劳务资质,必要时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
第五条公司对本单位内的劳务队伍或富余人员,通过统一管理,逐步实行内部劳务分包公司管理模式,条件成熟时申报劳务企业法人资质。
第六条项目部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评价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工程部等部门共同确认,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列入合格劳力分包方名册。
第七条劳务分包方的选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并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确认,签订规范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与总包合同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同时要保证满足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按“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项目部应对分包方和相关劳务人员进行务工常识、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内容的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对应持证上岗的劳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操作证书。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定期对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部的劳务分包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条为保障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项目部可向劳务分包方按其所承包项目应付工程款的10%-15%提留工资支付保证金,作为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当分包工程竣工或年终结算时,如劳务分包方未拖欠劳务工人工资,项目部一次性将保证金返还分包单位。
第十一条因劳务分包方拖欠劳务工人工资及由此引发工人集访,处理不当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项目部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劳务管理制度11
一、进场要求
1、营业执照。
2、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
3、安全资格许可证必须是市一级及各区县劳动局颁发的。
4、法人委托书。
5、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
6、施工周期超过30天,必须办理工地出入证(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费用5元/人)
7、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8、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9、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总包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12、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示证件。
二、组织管理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施工员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 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分包队伍驱逐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9、 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500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4、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5、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有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6、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管理
1、所有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根据公司规定制作。
3、 所有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5、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300元/人。
6、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规定,违者罚款10元/人 次。
7、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8、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9、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10、必须保证所张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标识的颜色清晰无褪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
11、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四、施工管理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明确;
2、所有分包单位施工前报详细的分项工程总进度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的每月24日由分包项目经理(队长)报下一个月的月进度计划,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随时调整总进度计划;
3、所有分包单位在施工前,报相应的各种资质证明一份,(包括:厂家资历一套、安全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所有资历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施工;
4、所有材料(原材或半成品)进场后,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向分管技术负责人书面报验,并附相应的材质证明资料原件一份(包括各种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材料检验报告、厂家试验报告、厂家评定资料等)资料验收合格后,进行进货检验,合格并作好书面签认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5、进入施工现场后需做复试或见证试验的材料和工序,由分包单位取样,但必须在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
6、坚持“方案先行”,分包单位施工前,首先由技术负责人上报具体的施工方案给分管技术负责人,项目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7、分包工程的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报验要求,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8、 所有分包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所有检验、试验等均由项目总包单位报验监理、甲方、设计;
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分管技术负责人反映,由分管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0、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
五、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转交安全总监。(其他规定在分包合同中列举)
六、质量管理
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6%以内,依次验收成优率100%;因此各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且报我项目部确认,方可执行。无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1、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否则将罚款50—100元/次。
2、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即:分包队伍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员进行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队伍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的负责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项目部质量员把关验收。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部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劳务管理制度12
随着公司产值不断扩大,公司逐步向管理型企业转变,在不断培养各级管理人员的同时,针对目前建筑市场人力资源现状,应培养成建制劳务队伍,建立成建制劳务队伍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选择劳务队伍
通过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了解,引进劳务队伍,在实际中彻底掌握该队伍的素质,对好的队伍继续留用且培养,差的清理出公司的施工行列。
2、配备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对于成建制劳务队伍应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工作上必须有技术员、测量放线人员等技术管理人员。项目部还应安排技术人员对其技术质量工作进行管理,使其施工的工程必须符合公司和项目部的要求。
3、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
项目部的技术人员和公司质量检查人员对劳务队伍施工所用的`材料、机具及工程分项工程的质量跟踪检查,不合格产品坚决报废和返工,其损失由其劳务自己承担。
4、建立质量鼓励约束机制
公司对劳务队伍建立质量奖罚体制,严格执行一公司的《质量管理细则》,好与坏都要兑现在劳务队伍身上。对劳务的各种费用的结算,除由行政管理人员认可外,必须要经过项目部负责该工程的技术员和公司现场质量检查员认可并签字盖章、公司质检中心确认后才可支付费用,从根本上约束劳务队伍对工程技术质量的负责和服从于项目部与公司的管理。
5、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项目部必须和劳务队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并备公司部门存档。
劳务管理制度13
为规范本公司劳务派遣经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3条 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4条 公司对劳务派遣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合规、分工协作、总量控制、统一管理。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按需定编、依岗派遣。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管理的基本内容:工作管理、绩效管理。
第二章 招聘方式
第5条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相关手续。
第6条 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必须派人参加面试初审,面试合格后,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手续。
第7条 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如遇员工短缺,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8条 由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低于两年。
第9条 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派遣员工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派遣员工协商确定。
第10条 经公司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11条 派遣员工辞职或者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务、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12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第四章 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13条 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派遣员工的`条件、数量。
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
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
4、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保护。
5、双方认定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14条 若派遣员工不适应工作,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需提前3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一切法律法规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16条 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17条 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18条 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应在劳动条件、强度、工时等方面与用工单位同岗位职工相同对待,用工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押金,不得私自扣留派遣员工的身份证件。
第19条 被派遣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第20条 被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代替本人上岗。若发现代岗行为,公司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被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21条 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可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
第五章 培训考核
第22条 由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对派遣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业务培训,如需公司协助,用人单位应提书面申请。
第23条 用工单位应根据被派遣员工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24条 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派遣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有关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第25条 用工单位可与派遣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关保密协议的内容、赔偿、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26条 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27条 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用工单位按月考核派遣员工工作,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公司扣除代缴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个人收入所得税后,确定实发金额,于次月的10日之前发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最近的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七章 社会保险
第28条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按月为派遣员工支付法定社会保险参保费用,由公司负责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由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
第29条 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转交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30条 派遣员工派遣期届满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手续由公司负责办理。
第八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31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32条 派遣员工因岗位变动后,按用工单位新岗位的工时工作制度执行。
第33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34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35条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36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37条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劳务管理制度14
随着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劳务派遣已成为我们国家劳动力市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劳务派遣行业,我国制定了最新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旨在保护派遣员工的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一、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所有的派遣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等各项手续,以确保其在派送人力资源的过程中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
2.发挥优势原则
派遣人力资源企业应充分发挥自身行业特长,为劳动力市场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工业、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3.保护职工权益原则
派遣企业应对劳动者的人身、财产和合法权益给予充分保护,保障派遣员工享有法定的工资、休假、社保和医疗等权益。
4.公平透明原则
派遣企业应公开透明地处理相关业务,按照法律规定及合约要求,向受派遣人员提供必备的信息和信息渠道,确保派遣员工能够全面、准确地理解其工作的性质、后果和解决方式。
5.风险责任原则
派遣企业必须对所派遣的员工从事的工作负完全的风险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确保派遣员工的安全及各项权益的保障。
6.防范原则
对暴力、虐待、霸凌和骚扰等不良行为进行零容忍,防范和打击各种侵害劳动者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
二、管理机制
1.主管部门履职
从事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须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关批文。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各业务申请,并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经营行为开展监管和检查。同时,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对违反法规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员要予以惩戒,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2.合同约束
派遣企业必须与实施劳务派遣业务的用工企业、派遣员工分别建立《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严禁合同附加不合理条款。双方在协议书中要明确派遣员工的工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确保派遣员工受到法定保障。
3.工资支付
派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制度,保证派遣员工按照规定的岗位工资标准及时足额领取工资,不得有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和不正当减少工资的情况发生。
4.休假制度
派遣员工按照规定享有法定假日和带薪休假,确保休假的时长和待遇符合法定标准。双方应当在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休假的方式和时间,并加强沟通和协调。
5.安全保障
派遣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时,派遣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实行严格监管和管理。同时,做好派遣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文明规范
1.行业自律
为弘扬行业精神和树立行业正面形象,派遣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和违规行为,加强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和有序。
2.社会支持
社会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共同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从提高全社会对劳务派遣业的认识和理解入手,加强宣传和教育,共同营造尊重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关爱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3.管理规范
派遣企业必须建立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对各项业务予以全面、系统的规范,实行精细化、标准化和数据化管理。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业务水平。
最新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是我国在保护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力市场健康稳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为我们的劳动力市场带来积极、有益的影响。我们坚信,只要各方共同努力、遵守制度,推动全行业高质量发展,劳务派遣业必将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显著的作用,取得更为丰硕的成果。
四、市场发展
1.行业规范
随着新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的出台,它将会推动劳务派遣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这也将通过行业内的监管和管理来保护派遣员工的权益,使劳动力市场更加稳定和规范,为企业和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2.市场竞争
劳务派遣行业的规范发展将会对市场竞争产生深刻的影响。各家公司将必须遵守新的规定和制度,如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员工安全和福利待遇等,这将会提高企业管理的标准,同时增加企业的成本。在这样的背景下,将会产生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于那些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企业,更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和认可。
3.人才培养
新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将会使得行业内员工的素质有所提高,并且必须符合特定的标准和要求,这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为员工提供广泛的技能和知识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企业也可以通过员工培训和发展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行业。
五、未来展望
劳务派遣行业作为一种人力资源服务形式,将与中国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环境密切关联。最新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的出台,将规范化劳务派遣业的发展,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然而,未来的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仍具有许多挑战。
1.需要加强劳务派遣企业的合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提高员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规范派遣企业的行为和服务方向。
2.安全管理应成为劳务派遣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员工的生命安全、劳动保护和劳动环境应该得到很好的保障和关注。
3.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政策环境要求企业要及时进行业务调整,提高市场敏捷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总之,随着国家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劳动力市场的日益开放,劳务派遣行业将继续获得新的市场机遇和发展动力。同时,行业内企业也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服务质量,以共同推动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为广大员工和人力资源市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4.技术创新
劳务派遣行业也需要跟随科技创新的步伐,引入新技术和新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一些新兴技术可以通过改善招聘流程、增强员工管理、提高劳动力效率等方面实现优化,从而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5.产业转型
随着各行各业的发展,产业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这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劳务派遣行业也需要及时转型和更新,顺应市场变化,注重拓展新的领域和服务范围,以留住客户和员工。
6.国际化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的日益全球化,劳务派遣行业也有了更大的国际化发展机遇。行业企业应该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争取更多国际性客户,并通过建立国际合作关系,探索国际化合作模式,推动行业发展。
总的来说,劳务派遣行业的未来发展将面临很多机遇和挑战。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各企业需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持适应市场变化的敏捷性。在政策的支持和行业内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劳务派遣行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劳务派遣是一种越来越普遍的劳动力市场形式,随着技术和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劳务派遣行业面临很多机遇和挑战。在政策的支持和行业内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劳务派遣行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首先,政策的支持是保障劳务派遣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应该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秩序,支持劳务派遣企业发展。
其次,人力资源的优化是提高劳务派遣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劳务派遣企业应该注重员工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技能和信心,从而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再次,技术创新是劳务派遣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劳务派遣企业需要引入新技术和新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此外,产业转型和国际化发展也是劳务派遣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劳务派遣企业应该顺应市场变化,注重拓展新的领域和服务范围,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争取更多国际性客户。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行业的未来发展是充满机遇的。劳务派遣企业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在政策支持和行业内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共同实现行业的健康发展。
劳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员工是指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公司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员工)。当前与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公司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如遇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变更,不影响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派遣员工应如实向公司及派遣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公司及本公司。
第四条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遵守法令、律例,遵守公司依法制订的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毋忝厥职,诚实可靠,服从公司的管理,主动完成公司分派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雇用与录用
第一条应聘者由派遣公司推荐面试的,面试时须提供有派遣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第二条应聘者应照实向提交公司划定的下列应聘资料: (1)个人简历或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具有特殊技能的员工)
(3)身份证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
(4)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条参加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公司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因个人资料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2第四条因公司为餐饮行业,入职员工必须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身体状况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第五条被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办公室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领取工作用品等;
2、入职培训;
3、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4、新入员工须经过3天工作适应期;
5、三天适应期满后确认上岗的,由办公室负责采取该员工指纹,按公司考
勤制度实行考勤;
第六条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条约,签订的劳动条约期限由公司确定。
第七条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劳动条约期满需要续签劳动条约时,须经公司签订同意意见前方可继续派往公司服务。
第八条派遣员工辞职或被退回派遣公司,应按规定办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九条公司新进派遣员工试用期正常情形下为2个月,试用期满前10天,公司通知待转正员工申领并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该员工提出转正考核申请,地点负责人应对试用期人员工作表现举行评判,并举行应知应会考核,地点负责人提出试用考核转正意见交人事办公室。转正考核合格后,经副总经理批准予以转正,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试用期原则上不能告假,如确实有需要告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告假跨越一个月,则作自动离任处理。
第十一条试用期间离职须提前7天提交书面申请,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程序;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岗的,扣发未结算薪资部分,办理离职手续后发放。
第十二条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入职引导人的职责包括介绍本岗职责、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
3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的员工公司不予录用:
1.被剥夺公民权未复权者;
2.曾涉及刑事或经济案件,受处罚者;
3.有不良嗜好者;
4.患有精神病及传染病者;
5.年龄未满十六周岁者;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其他不符合劳动法之规定者;
第三章派遣员工的劳动划定
第一条派遣员工上岗前应研究、相识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与相关划定。
第二条派遣期间,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根据派遣员工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关的劳动用品。
第四条派遣员工因工受伤,按有关规定向派遣公司申报工伤。
第五条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随时将该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公司: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4.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派遣公司与公司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
6.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侵占公有财物,影响正常工作环境者;
7.偷窃公司或同事的财物、设备者;
8.在工作场所内殴打他人或相互斗殴者;
9.不服从公司调动或有威胁行为者;
10.对公司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共同工作的员工有重大侮辱行为或实施暴行者,不服从主管部门领导工作分配与安排者;
11.违法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
12.员工在外以公司名义做其他用途,滥用公司名义做欺诈行为,使公司信誉受重大损害者;
13.其它重大差错或不妥行为,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14.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无法获得餐饮行业健康证)。
第六条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早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派遣员工及派遣公司,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公司:
1、派遣员工患病大概非因工负伤,在划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经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和谈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和谈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生产谋划组织发生变换或因营业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期满的;
6、相关法令律例划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
第一条派遣员工的工资标准由用工公司核定的工资标准发放。
第二条劳务派遣期间,公司对派遣员工实行月度与年度绩效考核。月度考核以完成本职工作及出勤情况为主,考核结果与当月的劳务报酬挂钩;年度考核主要依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贡献、工作业绩、出勤情况、工作年限进行评定,考核结果与年度奖金挂钩。
第三条工资核算:每月由公司根据各部门人事考勤表计算工资报表并呈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社会保险
1.公司依照政府有关规定,由派遣公司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劳动保险;为其缴纳五险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养保险(根据政府有关社会劳动保险的划定,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员工截止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2.公司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的对象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缴纳保险费按有关政策划定的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当,员工个人承担部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派遣员工在入职前须确认前单位已停保,因前单位未停保造成公司无法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产生的劳动纠纷及其他相关责任由其员工本人承当。
5、员工在15日(含15日)前到岗的,公司当月起为其缴纳社保;15日后到岗的,次月开始缴纳。
6、员工在15日(含15日)前离任的,公司当月起为其停缴社保;15日后离任的,次月开始停缴。
第五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代扣社会保险费、其他代扣费用)等。
第六条支付体式格局
1、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需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付薪日为每月日,支付上月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薪酬标准属于保密范畴,派遣员工不得向其他员工泄露自己的工作标准,也不得探询探望其他员工的工资标准。
第七条派遣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较。第八条辞职(解雇、停职、免职)人员,薪资结算至完成交代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派遣员工的考勤工作由公司实施。
第二条派遣员工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第三条派遣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定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四条派遣员工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公司将按照本制度予以处理。
第五条派遣员工每月工作日按法定相关划定执行。
第六条公司可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派遣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应经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下达加班通知书后方可加班。
第七条考勤方式
1.员工采取上、下班指纹打卡的方式考勤;
2.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八条员工上、下班考勤
员工应打卡考勤,以记录出勤时间。
1.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并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2.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和因工作特殊情况,可免打卡。批准领导签名后方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日出勤时间根据岗位需要制定作息时间。
4.上下班均应打卡,中午上下班不得连续打卡,中间须间隔30分钟,否则按一次忘打卡处理。
5.因工作性质不能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的部门,工作人员可适当调整打卡时间,但须到办公室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6.员工上下班按规定时间出勤但忘打卡且报知部门负责人者,以每次扣款5元处理。
第九条全勤奖
1、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请假未超过(含)1天并且无旷工者,公XXX与全勤奖;员工当月出现XXX为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按旷工惩罚划定执行。
2、新入职员工当月无请假旷工的,当月可享有全勤奖。
第十条迟到(早退)
1、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到达(以打卡时间为准)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时间10分钟内,每次扣款5元,10—30分钟的,每次扣款20元;30分钟—3小时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扣除半天工资;超过3小时视为旷工一天,按旷工处理。
3、因工作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早请示所属部门主管,并在当日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处理意见单交部门领导签批,再交办公室核准,不然按迟到(早退)处理。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3,否则按事假处理。5、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月累计10次者,或全年累计30次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
第十一条旷工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2、员工旷工,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取消当月综合补贴,并按旷工情节轻重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00-200元。
3、员工旷工1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00元;旷工2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50元;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及全部奖金。
4、员工一个月旷工3天,或年内累计7天者,公司予以立刻消除用工关系,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第六章休假及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分为公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年休假等。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得另补假。
第一条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休息日,根据劳动法员工每周享有指定的休息日,以周为原则。休假前做好本岗的工作。
第二条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共计十一天。
第三条请假规则
员工告假须提早填写告假单,并按划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将告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特殊情形用电话申请的,并与上班当日填写告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办公室核准。
第四条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员工请假1天内由分管负责人核准,2天(含2天)以上的呈报副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2.病假须有本市市级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并须经领导审批后方可。
第五条事假
1.因目前公司实行的带薪年休假和每周五天工作制,员工一般不应请事假。如确有私事要处理的,应用年休假冲抵。请假必须事先得到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取消当月全勤奖。当月请事假5天(含5天)以上10天之内发放当月考核的50%,当月请事假10天(含10天)以上取消当月考核。一年累计不得跨越15天,跨越15天(含15天)的被退回派遣公司。
3.试用期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假不得超过5天(含5天)。有请事假的要适当延长试用期。超出规定天数的予以辞退处理。
第六条病假
1.员工生病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必须有本市市级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方可生效。病假一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病假按日薪50%发放。
2.员工患病及非工伤需医疗期长期接受治疗者,凭病历及医院证明,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对跨越医疗期仍未全癒的,按事假处理。医疗期间公司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1)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60%;
2)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70%;
3)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十年及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80%;
4)病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或退回派遣公司处理。
4.病假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诊断证明,公司保留查证诊断证明真实性的权力;
申请虚假病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不予批准病假,并按其情节轻重、申请病假天数做以下处理:
1)申请虚伪病假1天内(包含1天)者,扣除当月考核奖50%;
2)申请虚假病假1天至3天者,扣除当月考核奖100%; 3)申请虚假病假超过3天(包含3天)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10第七条婚假
1、婚假一般为3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女二十三周岁、男二十五周岁,结婚为晚婚),享受婚假15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
2、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次。
3、婚假审批:如员工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在该员工入职后,则给予批准婚假/晚婚假;如员工办婚宴时还未领取结婚证或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在该员工入职前,则公司不予批准婚假申请。
4、离婚再婚者不享受婚假。
5、婚假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第八条丧假
1、工作人员的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可以请丧假1-3天。丧假期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2、员工请丧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报办公室批准。 第九条产假
1、女员工生养,基本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养的,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男员工配偶产假期间赐与男方3天看护假。
3、所有女员工必须在孕后一个季度之内告知部门负责人。
4、休产假必须于产期前10周向办公室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产假期满后,有特殊情况超期再休的',应有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按事假规定执行。
5、产假工资按政策划定生养标准办理。产假当年仍可享用年休假,产假期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第十条工伤假
员工因工作或执行公务受伤,其期限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伤处理与工伤待遇按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对超过规定医疗期仍未全癒的,按病假处理。
第十一条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用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1个月及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4)请哺乳假、妊娠假的人员,年休假的相关事宜按照病假人员处理,如跨年度的,则影响个中一年的年休假。
三、公司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1)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特性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休年休假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的,视为放弃年休假。
(3)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划定并结合公司实践情形予以工资形式发放。第十二条员工在婚假、丧假、产假期间享用基本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以上员工假期规定只适用公司录用签订劳务合同的派遣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不予执行。
第十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在假期满后应及时向公司办理销假手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满前申请续假,经批准后生效。
第七章员工奖惩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纠正员工不良惯,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应嘉奖:
1、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们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7、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告发属实者;
8、善于钻研,有技术突破者。 第二条惩罚
惩罚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惩罚、警告、严重警告、解职。
第三条经济处罚: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并酌情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30-50元。
1、公司开会无故迟到、早退、违反其他集会制度;
2、无正当理由不加入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4、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5、未打招呼,随便带陌生人进入办公区域;
6、行为不检点、语言不文明;
7、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8、工作时间看小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未经许可私自使用公司电话打长途电话;
10、未经领导允许,工作中脱岗(超过半小时)办私事;
11、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警告: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当月绩效奖金50-100元并赐与警告处分。
1、经济惩罚2次以上者;
2、在工作时间,与同事之间或外人发生激烈争吵,影响他人工作者;
3、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4、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5、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
6、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7、擅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或办法等;
8、对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和个人不及时汇报;
9、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
第五条严重警告: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100-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
1、受过2次(包括2次)警告以上;
2、因工作服务质量差,给公司造成声誉和经济损失,被客人投诉到公司者;
3、随意用、拿公司物品,数额较大者(50元以上);
4、不爱惜公物及设备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照价赔偿损坏设备或公物外,再扣除当月部分奖金;
5、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6、经过指正,员工仍视制度而不顾的行为;
7、违反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行为较严重的;
8、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出决定或对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
9、未按操作流程或规定使用、维护设备,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
10、当月有XXX为,旷工1天扣除绩效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绩效工资150元,旷工3天(含3天)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及其他全部奖金。第六条解职: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雇或解雇并立刻消除劳动条约,公司不赐与任何抵偿。造成公司损失的,须按损失经济赔偿。
1、一年内受过两次严重警告者;
2、常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又不服从换岗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玩忽职守,造成公司和名誉损失;
4、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
5、发现公司物品被偷或设备被损坏,不实时上报;
6、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7、一个月内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
8、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
9、煽动或参与怠工、罢工;
10、蓄意破坏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
1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流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12、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秘要资料;
13、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反劳动条约有关条款;
14、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订的文件中提供假资料;
15、有私拿回扣、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挪用公款及严重侵占公司财物等行为,有盗窃、诈骗等不良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
16、严重违反公司其它规定中符合辞退条款者;
17、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给公司名誉带来极坏影响。 第七条奖惩程序
18、奖励员工由员工部门主管向办公室提供书面材料,经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
2、惩罚员工:部门主管相识事件的具体情形后,有权根据公司奖惩条例处罚违反纪律的员工,并以书面报告人事部门备案,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解聘须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之奖励或处分由人事部门提出后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和人事部门负责奖励/处分措施的具体实施。
4、员工对奖惩有申诉的权利,认为不合理者一周内可以向办公室人事部门提出复议,不然视为员工已经接受。
第八章绩效考核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条考核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1.以实际绩效为准绳的原则,考核必须以日常观察到的事实或工作表现为依据,举行准确而客观的评判,不得凭客观印象下判断。
2.考核所依据的事实必须与所承担的工作有关,员工的非职务行为,不能作为考核的依据。
3.考核者在进行考核时,应严格按照制度、原则和程序进行考核,公平公正,客观评价被考核者,排除好恶感,亲善关系,同情心以及偏好等个人因素的滋扰,减少人为的考核误差。
第三条考核宗旨
1.考察员工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调薪、晋升、解雇管理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的方法。
第四条绩效考评结果记入年终考核,与年终奖相关。
第九章员工行为规范
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及体现公司的整体形象,员工应遵守《员工行为规范》划定规矩,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纪。员工违反本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员工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第一条遵纪守法:公司员工必需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保护社会公德的模范。
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报告,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紧急情形下。
第六条连合协作:紧密连合,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重,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盘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诽谤,说晦气于连合的话。
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遵守纪律: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井然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五条诚实自律:遵守职业品德,不贪污纳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不得调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或转送别人。
第十八条安全保密:要随时随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十九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第十章仪容仪表
第一条仪表大方:员工仪表及衣着服饰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1、头发: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发色不夸张,男员工不留长发;
2、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
3、胡子:不留胡须,保持脸部干净;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妆容:女员工化妆应给人清爽健康的形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6、饰品:上岗时不佩戴夸大首饰及饰品。
第二条工作场合的服装应干净、轻易,不寻求过多润饰;特殊场合须按以下请求着工作装:
1、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垢;
2、领带:佩带领带须注意与西装、衬衫的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
4、服装:女员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美,不穿过于露出的衣服,不佩戴夸大饰品。
第三条言行文明: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1、站姿:迎接客人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挺胸收腹,脚后跟并拢,呈‘V’字型,两眼平视前方,面带微笑,双手交叉于体前,右手在前,左手在后;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请安,以职务称呼下属;
4、握手时用通俗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5、接待礼节:进入房间,要先悄悄拍门,听到应对再进。进入后随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6、递交文件:如递交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外出,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边走边大声喧哗,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第四条待人规矩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访,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座,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位置、年龄有很大不同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5、咭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本人的咭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本人的名字;
6、接受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准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十一章接打电话
第一条办公人员和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需规矩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
第二条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及时传达并回复。
第三条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第四条电话接听时要说:“XXX称号”;电话结束时要说:“再会”。
第五条对方打错电话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电话,而应礼貌的说:“我想你拨错号码了”。
第六条接听电话要实时,一般电话响铃不得跨越3声。 第七条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第八条不允许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第九条领导无暇接听电话或拒绝接听电话时,要灵活处理,可询问对方详细情形与来电事由以决定领导是不是接听。
第十二章言谈行为规范
第一条职务权责
一、经营活动
1、员工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2、保护公司利益是员工的义务。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理想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员工应向公司报告,不得拖延或坦白;
3、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管理活动。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4、员工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公司勉励员工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5、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级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员工应服从上级的指示;
6、遇到各种职责交织或模糊不清的事项,公司勉励勇于承当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主动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形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7、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岗位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和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8、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9、员工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内严禁看杂志、报纸,要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危险;
10、员工应相互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在工作区域或宿舍吵闹、斗殴、搭讪攀谈、聚众赌博、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1、员工有贪污、纳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是不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均可无条件与之消除劳动条约。
二、资源使用
1、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归还、典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员工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3、公司的一切书面资料和电子资料、档案资料,均有知识产权,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流传;
4、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研究成果,权益归公司一切;
5、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不得随意接听、拨打办公室电话;
6、开展业务工作,尽量长话短说,不得长时间(5分钟以上)或多次占用公司电话,造成通讯不畅;对因工作需要开通了长途电话者,不得拨打私人长话,一经发现,双倍处罚;
7、爱护公司的财产,包括电脑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餐厅器具、厨房设备、书籍资料、花木等,如在非正常情形下发现缺损,员工应如数赔偿;
8、严禁私自使用公司复印机、传真机等公司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9、注意节约能源,下班离开时实时关灯、关空调、关电脑等;
10、员工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文件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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