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1 07:00:21 制度 我要投稿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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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

  1目的

  危害识别、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是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核心。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贮存、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等。

  3职责

  3.1公司行政总监直接负责风险评价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

  3.2安全部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管理的培训工作,负责公司巨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评价分析,负责公司各单位风险评价记录的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低风险即等级判定为重大风险以下(不包括重大风险)各级风险的风险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

  3.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要求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5风险评价和控制主要为从事该工作的人员服务,要求该项工作的从业人员参与评价。评价初期,可由各级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进行示范,逐渐转变由从业人员自行评价,从业人员风险评价可与技能考核相结合。

  3.6非本公司施工单位到公司从事某项工作时,风险评价和控制由施工单位为主、公司为辅一起进行讨论、分析,分析人员签字也应包括两部分人员。审核审定由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负责。

  4管理程序

  4.1风险的分级管理

  4.1.1风险评价依据本制度附录《风险评价准则》进行分级。

  4.1.2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的'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4.1.3作业风险。巨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部复检签字后,报公司领导终审批准;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终审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该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终审批准。

  4.1.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巨大风险和重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门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措施降低风险。

  4.1.5风险评价、分析职责:

  4.1.5.1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做安全预评价;

  4.1.5.2项目的建设应由项目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3项目投产运行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风险应由各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4生产系统的开停车风险由生产技术部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5较重要的工艺改变应由安全部负责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6设备新增或拆除的风险应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7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8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均由所在部门进行作业风险分析;

  4.1.5.9原材料、产品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的风险应由供、销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10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11安全防护用品应由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12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2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4.2.1直接作业的风险评价方法为工作危害分析(jha);

  4.2.2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的首选工作是危害分析(jha),其次为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4.2.3重要设备、关键设备的风险评价为安全检查表法(scl);

  4.2.4新生产工艺线路的设计评价方法为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

  4.2.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它方法。

  4.3 评价准则

  公司定性风险评价按附录《风险评价准则》进行,需进行定量的风险评价由风险评价小组采用合适的评价准则。外部评价由相关资质机构自行选用评价准则。

  4.4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

  4.4.1行政总监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有安全评价工作经验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评价组织编制评价大纲。

  4.4.2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风险评价所需资料,提交评价组织。

  4.4.3危害辨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4.4.4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4.4.5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

  4.4.6得出评价结论。

  4.4.7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3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4.4.7.1火灾和爆炸;

  4.4.7.2冲击和撞击;

  4.4.7.3中毒、窒息和触电;

  4.4.7.4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4.4.7.5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4.4.7.6人机工程因素(指人员、设备、工作环境合理匹配,使设备、环境适应人的生理及心理特征,从而使操作简便准确、失误少);

  4.4.7.7设备的腐蚀、缺陷;

  4.4.7.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4.5确定重大风险

  4.5.1依据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4.5.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4.5.3公司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4.6风险控制的内容

  4.6.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4.6.1.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4.6.1.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4.6.1.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情况;

  4.6.1.4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4.6.2控制措施应包括:

  4.6.2.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4.6.2.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4.6.2.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6.2.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6.3风险控制管理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对于确定为重大风险的项目,需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4.6.3.1风险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4.6.3.2评审意见;

  4.6.3.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6.3.4治理时间表和负责人;

  4.6.3.5竣工验收报告。

  4.7风险信息更新

  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的频次一般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4.7.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4.7.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4.7.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7.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4.7.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8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xx)规定,识别公司生产区域范围内的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9风险管理的宣传、培训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通过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

  5相关记录

  《作业活动清单》

  《重大危险源辨识记录》

  《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jha)》

  《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scl)》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记录表(lec)》

  《预先危险性分析记录表(pha)》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记录表(hazop)》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

  1、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书,对总公司、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提出法律意见;

  2、拟定和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

  3、代表公司处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协办客户的资信情况调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

  5、负责公司部门、员工投诉事宜的调查、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

  6、 负责为公司应收账款的.清欠工作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协助公司贷后管理员、资金管理员督促客户及时还款,负责应收账款逾期四期以上的清欠管理;

  7、负责主办或协办疑难账款的法务清收及相关诉讼工作。

  8、 对公司各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违反总公司、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并向上级及时反映;

  9、组织实施对公司员工的法律宣传、培训;

  10、 为公司的运营提供法律咨询及提出法律建议;

  11、负责、协助公司危机事件和重大纠纷的处理。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充分辨识危险源,合理评价风险,进行风险控制策划,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管理。

  3、术语

  3.1重大风险(或不可承受风险):指级别较高或危险程度较大、能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风险。

  3.2管理方案:对重大风险,需投资或加强培训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明确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制定方法、资源和时间表,落实、检查所采取的措施。

  4、主要职责

  4.1生产安环部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工作。

  4.2设备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工作。

  4.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包括相关方)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5、工作程序

  5.1危险源辨识:

  5.1.1划分作业活动

  5.1.1.1危险源辨识是针对作业活动进行的,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要划分作业活动。

  5.1.1.2划分作业活动方法

  a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划分;

  b按地理区域划分;

  c按装置划分;

  d按作业任务划分;

  e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

  5.1.2危险源辨识范围

  5.1.2.1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5.1.2.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1.2.3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

  5.1.3危险源辨识内容:危险源类别的分类见附录一

  5.1.3.1物的'不安全状态;

  5.1.3.2人的不安全行为;

  5.1.3.3作业环境的缺陷;

  5.1.3.4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

  5.1.4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要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5.1.5危险源辨识方法具体内容见附录二

  5.1.5.1基本分析法

  5.1.5.2工作安全分析法

  5.1.6危险源辨识充分性的确认

  a覆盖已发生事故的原因;

  b覆盖法律法规的要求。

  5.2风险评价

  5.2.1风险评价采用直接评价法、mes法和ms法(mes法、ms法和风险程度的具体内容见附录三)。

  5.2.1.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直接评价法判定为重大风险(或不可承受风险):

  a所有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或属于组织性行为且涉及的范围较大、后果较为严重的其它违规(轻微的违章行为除外);

  b近三年发生过重伤、死亡、重大财产损失(30万元及以上)一次;或轻伤、非重大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三次以上,至今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仍有可能发生事故。

  5.2.1.2除上述情况外,人身伤害事故采用mes法,单纯财产损失事故采用ms法。

  5.2.1.3风险分级

  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即一、二级风险)属政府部门级危险源;三级属公司危险源;四级、五级属车间(部门)级危险源。

  5.2.1.4对5.1、5.2条款中记录填写《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公司级危险源填写《重大风险控制计划表》,其中控制计划为“制定目标管理方案”的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表,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清单》。

  5.3汇总和调整工作

  为了确保全员参与、辨识充分,采取三级辨识二级评价的方法。《即班组、车间(部室)、公司三级辨识,车间(部室)、公司二级评价。》

  5.3.1各车间(部室)对所属各班组;公司对所属各车间(部室)上报的危险源辨识评价表分别进行汇总。汇总过程中对所列出的危险源可合并同类项,但要指出危险源所涉及的作业活动。

  5.3.2生产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车间(部室)上报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和确认,结果上报公司。

  5.4风险控制策划

  5.4.1风险控制措施选择的优先顺序:

  首先考虑消除风险(如技术、工艺改造);其次考虑降低风险(如增设安全监控、报警、连锁装置或隔离措施);再次考虑采用个体防护装置。

  5.4.2风险控制措施:

  5.4.2.1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由公司主管部门和厂充分讨论确认后,制定重大风险控制计划,公司生产安环部根据控制计划组织实施,公司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应及时上报政府有关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5.4.2.2三级风险,生产安环部和相关车间(部室)讨论确认后,制定风险控制计划,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所属单位实施控制计划,生产安环部进行监督、检查。四至五级风险,由各车间(部室)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4.3生产安环部每月组织一次对三级危险源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能单位的三级危险源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职工按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各车间(部室)每月进行一次对本单位三级危险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职工鞍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作业区(班组)每月对四级、五级危险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岗位职工鞍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

  5.5危险源的更新

  5.5.1各单位每年按本文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于七月底前报公司生产安环部。

  5.5.2对属于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在施工前,设备技术部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以便对工程承包商提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的具体要求。并将结果报生产安环部备案。

  5.5.3当下述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及时辨识危险源,更新(或补充)危险源辨识的相应表格。

  5.5.3.1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

  5.5.3.2各各车间(部室)的工艺、技术、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或更新;

  5.5.3.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的责任单位,要对相应的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重新识别、评价,评价结果在事故处理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生产安环部备案(书面和电子版)。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建立合规组织架构、制定和执行合规制度,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风险管理是公司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风险管理责任,构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第五条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合规总监作为公司的合规负责人,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合规总监分管法规风控部,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设立法规风控部为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行使合规管理职能,同时行使风险监管职能。法规风控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六条公司各内部控制部门建立分工协作的关系,共同防范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第七条合规人人有责,公司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合规从高层做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言行应与公司的宗旨和价值观念相一致。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倡导并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努力培育员工的合规意识,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公司内部合规风险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第二章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和制度,切实防范合规风险、力求在公司形成内部约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有机联系的长效机制,为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九条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风控合规管理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决策机制、内部控制、业务流程等全面体现合规管理要求;

  (二)主动性:公司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在其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中应当主动寻求合规支持,主动而且自觉地执行合规制度;

  (三)独立性: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具有独立性,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

  第三章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第十条公司建立与自身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董事会是公司合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基本政策的审批、评估和监督实施。经理层负责遵照本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确保合规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

  合规总监和管理合规总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审查、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并具体执行公司的合规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四章董事会的合规职责

  第十一条董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工作的基本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二>决定公司合规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

  <三>聘任或者解聘合规总监,决定合规总监的薪酬、福利待遇和奖惩事项;

  <四>保证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独立行使合规职权;

  <五>对总裁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合规专项考核;

  <六>对合规总监进行考核;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二条因合规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存在以下行为且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可对合规总监予以解聘;

  <一>对已察觉或已出现的公司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不向董事会报告或报告不及时;

  <二>向董事会报送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公司发生xx违规行为、出现重大风险、合规总监不能证明自己已依法履行职责的;

  <四>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没有履行合规总监职责的行为。

  合规总监已勤勉尽责并按规定向董事会及时报告公司xx违规行为的,可以免责。第十三条在监管部门认为合规总监未能勤勉尽责,不符合合规总监任职条件且责令公司更换合规总监人选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解聘合规总监、重新聘任新的合规总监。

  第十四条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务或者缺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人员6或者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务,代为履行职务时间不得超过个月。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不得在公司分管与合规管理职务相冲突的部门。

  第五章监事会的合规职责

  第十五条监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及决策流程是否合规;

  <二>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职责的履行情况;

  <三>对重大合规风险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在合规总监履职过程中出现本制度第十二条第一款情形时,向董事会提出罢免合规总监的建议;

  <五>对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合规进行调查,并可要求公司合规总监和法控部协助;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六章经理层合规职责

  第十六条经理层负责遵照董事会制定的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确保合规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经理层的合规职责分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职责和各部门、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部门"或"本部门"〉负责人的合规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合规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合规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控制机制和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为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保障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享有履行职责所必要和充分的知情权、调查权,保障合规总监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行职责相关会议,调阅相关文件资料,获取必要信息;

  <三>主动执行合规制度并作出表率,推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

  <四>及时、有效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在发现xx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通报并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签署公司向监管机构报送的中期合规报告、年度合规报告,并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的合规职责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准则;监督管理本部门及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自行或根据合规部门的督导,评估、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对本部门合规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以及合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按规定向合规部门报告;

  <四>发现本部门xx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或合规部门报告,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合规培训;

  <六>监管机构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公司在各部门内设置合规管理岗位,合规管理岗位人员对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履行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合规政策和程序的状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报告等职责。合规管理岗位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具体事项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七章合规总监的合规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岗位和专门的合规部门〈管理合规总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合规审查、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合规总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十九条公司解聘合规总监应当有正当理由。第二十条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者缺位时,公司应及时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代为66履行职责的人员不能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超过个月,公司在个月内选聘具有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合规总监。

  第二十一条合规总监向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以及监管机构要求进行合规审查的'申请材料和报告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二>监督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及时评估、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事中监督,并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

  <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xx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并及时向公司有关机构或不猛提出制止和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六>保持与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工作,及时处理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要求调查的事项,配合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七>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定期合规情况报告和临时合规情况报告;

  <八>按照公司规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合规咨询、组织合规培训;

  <九>处理涉及公司和员工的xx违规行为的投诉与举报;

  <十>对总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规专项考核;

  第二十二条合规总监参加公司会议,在表决前应对会议表决的事项发表合规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第二十三条合规总监可以兼任与合规管理职位不相冲突的职务和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不相冲突的部门,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位,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合规总监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公司总裁办公会;

  第二十五条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合规总监有权调阅公司相应的文件资料,获取必要、充分的信息,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合规总监有权独立调查公司内部可能违反合规制度的事件,获取相关文件和记录,根据需要向管理层及员工了解情况,相关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作。第二十七条合规总监在行使合规职权时,应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沟通。第二十八条合规总监应当将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提供的合规咨询意见、签署的公司文件等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情况作出记录。

  第二十九条合规总监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上年度合规报告。

  对已察觉或已出现的公司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合规总监应及时向董事长提交临时报告。第三十条合规总监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定期合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合规总监履行职责情况;

  <三>公司xx违规行为、合规风险的发现及整改情况;

  <四>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及整改情况;

  <五>董事会要求或合规总监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第八章合规部门

  第三十一条法规风控部对合规总监负责,合规总监根据合规工作需要决定法规风控部内部的岗位设置。

  第三十二条法规风控部在合规总监的领导下履行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责。第三十三条法规风控部享有以下权利:

  <一>为履行合规管理职责,通过参加会议、查阅文件、与有关人员交谈、接受合规情况反映等方式获取必要的信息;

  <二>对违规或者可能违规的人员和事件进行独立调查;

  <三>向合规总监报告前项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为法规风控部配备足够的合规管理人员。

  法规风控部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的选聘应符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须得到合规总监同意。

  合规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质和经验,具有法律、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应具有把握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能力。

  公司应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合规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保证法规风控部行使合规管理职能所必需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公司支持和保障法规风控部和合规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合规管理人员不因正常履行职责遭受不公正待遇,确保合规管理人员不承担与其合规职责相冲突的其他职责。第三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设立合规岗位,配置合规人员从事所在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主动进行日常的合规自查,向法规风控部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风险点,支持并配合法规风控部的风险监控和评估。

  第三十九条法规风控部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合规检查。合规检查主要检查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和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以及业务部门合规开展业务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合规检查结束后,对于存在合规风险的部门,法规风控部下达合规建议或合规风险整改通知书,对于存在重大合规风险的部门,法规风控部可以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将情况报送公司经营管理层。

  收到合规建议的部门,应及时落实合规建议,并及时向法规风控部反馈落实情况。收到合规整改通知书的部门,须在合规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法规风控部。

  第九章合规实施细则

  第一节办公行政合规管理

  第四十条法规风控部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合规审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不规章制度进行合规审核。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审定之前,须先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然后再予以颁布。第四十一条法规风控部是公司公文的合规审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公文进行合规审核。以公司名义下发的公文在公司领导审批之前,须先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然后再予以正式发文。

  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的函件,须先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出具。第四十二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出具公文。

  经公司同意以部门名义对外出具公文,须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出具。第四十三条公司及各部门向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的财务报表、业务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及其他纯业务性质的资料无须法规风控部和合规总监审核,但监管部门要求合规总监签字或出具意见的,须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审核后报合规总监签字或出具意见。

  第四十四条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政府不么下达的重要文件,秘书档案室应将文件及时抄送法规风控部。

  法规风控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印章的使用进行合规审核。公司对外出具文件以及合同、协议、备忘录、函件等,须经法规风控部审核后方可用印。合规主管对各部门非合同用章的用印情况进行事后合规审核。

  第二节财务合规管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开立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后,计划财务中心须及时将开户行、账号等情况报法规风控部备案。

  501第四十六条法规风控部对万元<含>以上、万元以下的公司大额自有资金对外划付业务<内部资金划拨业务除外〉实施事后合规审查。

  第四十七条万元含以上的公司大额自有资金对外划付内部资金划拨业务除外〉前,须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划付。

  50第四十八条计划财务中心每月上旬汇总上月公司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自有资金划付明细报法规风控部,法规风控部根据检查的需要,可调取或查阅付款审批文件、划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公司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编制完成后,计划财务中心应及时抄送法规风控部。

  第三节投资顾问合规管理

  第五十条公司应通过办公场所、行业协会和公司网站公示以下基本信息,方便投资者或客户查询、监督。

  <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

  <二>投资顾问的xx及其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

  第五十一条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研究报告或者基于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

  第五十二条投资顾问依据公司或者其他投资咨询机构的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应当向客户说明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第五十三条投顾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须实行留痕管理。第五十四条投资顾问协议书及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依据等信息,5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投顾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年。第五十五条客服专员对所辖客户的基础服务工作及各项与投顾业务有关的客户服务工作,应当以5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年。第五十六条投顾业务客户合规回访工作由客户服务部门独立实施,具体回访机制、程序和内容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投顾业务客户投诉工作根据《投顾业务管理制度》和《公共关系与接待接诉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实施。

  第五十八条公司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对投顾业务进行宣传,应当遵守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xx违规情形。 5公司应当提前个工作日将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向公司住所地及媒体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第五十九条公司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投顾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第六十条开展投资顾问业务的禁止行为:

  <一>以夸大、虚报推荐业绩等方式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及营销活动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信息;

  <二>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三>直接代客操作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四>利用咨询服务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五>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投顾服务费用;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规要求、有损客户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四节发布研究报告合规管理

  第六十一条在公司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均应当将其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xx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放置在其工作场所明显处,以便于投资者或客户查验监督。

  第六十二条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从业<执业〉xx书。第六十三条在公司员工中凡未取得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者,一律不得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如有违反公司在三年内不受理该员工从事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申报,若对公司造成声誉或经济损失后果的,该员工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遵守投资咨询也的职业道德、遵循守法合规、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审慎、准确的原则有效防范和控制利益冲突,建立"隔离墙"使研究报告不受外部干涉。审慎处理影响价格的敏感信息,公平对待利益相关者,不得优先提供个相关机构;必须以谨慎、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投资咨询服务,为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和树立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做出贡献。第六十五条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对客户、媒体和合作伙伴发送或发表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须经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进行合规审查,在未进行合规审查前公司其他人员以及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审阅未披露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撰写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还应由所属总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发表或发送。

  第六十六条遵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加强日常监管、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外发布的有关投资咨询报告、评论文章,其信息资料来源必须合法合规,主要来自

  行业协会规定信息公开刊登的相关杂志和财经网站等,均应当对发布的时间、方式、内容、对象和审阅5过程做出留痕记录,同事书面报送给公司存档备查,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年。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保证基金管理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及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第五条 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投资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与项目组成员有不同人员担任,人员之间保证相互独立。

  ②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并评判各投资项目;项目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项目筛选、项目立项、项目调研和项目分析报告。

  ③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明示股权投资过程中各种禁止性行为。

  ④多重监控和反馈。投资部负责人对项目组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控;审计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会计控制制度

  ①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③公司真实、全面、及时地记载各项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建立完整的业务台账系统,并通过业务台账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交叉印证,防止出现帐外经营、账目不清等问题。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⑤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强化资产登记保管工作,确保公司及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审计制度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门,负责公司的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第六条 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 内部监控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控制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为有效发挥薪酬在人才吸引、保留和激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各级员工提供明确、充足的发展空间,在企业与员工双方和谐双赢的基础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薪酬管理原则

  (1)战略性原则:薪酬管理模式体现公司的战略导向和企业文化价值取向,并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状况相适应。

  (2)内部公平性原则:充分考虑公司薪酬管理数据的前提下,基于科学的职位评估得出准确、客观的职位价值,作为公司薪酬体系优化的基础,保证公司职位薪酬标准内部差距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3)市场化原则:在充分掌握区域、行业市场薪酬状况的前提下,以公司员工当前总现金收入回归后的市场定位为依据,按照区域、行业市场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4)绩效导向原则:将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落实到全体员工,将员工的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绩效和个人考核成绩相挂钩,强化各级员工的业绩意识、全局意识和协同意识,实现风险、贡献与个人收益的对等。

  (5)素质优异倾斜原则:公司每一职位级别对应相应薪资,各级员工的薪酬水平均倾向于公司任职时间长、经验丰富、专业素质优异、业绩高的员工,以强化各级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并主动、持续提升个人能力素质和工作绩效的职业动机。

  第二章职位管理

  1.公司职位级别设置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岗位价值为基础的职位管理体系。职位管理体现岗位导向,职位管理和职位评估遵循职级架构统一、集中管理与定期维护相结合的原则。

  2.职位设置

  公司根据每一个项目设置为:管理人员、项目人员、营销人员和内勤人员三大类。

  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

  项目人员:基金经理,项目助理

  营销人员具体包括有:营销总监(初级、高级)、团队主管(初级、高级)、客户经理(初级、中级、高级)等岗位;

  内勤人员具体包括有:人事岗、行政岗、培训讲师以及前台等。

  第三章员工薪酬

  1.员工薪酬的内容(基本工资+绩效部分)

  (1)客户经理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2)团队主管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3)营销总监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4)人事岗位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5)行政岗位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6)前台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7)基金经理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项目提成

  (8)基金助理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项目提成

  (9)运营总监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项目提成

  (10)副总经理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项目提成

  2.员工总现金收入构成

  (1)员工总现金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和业绩提成构成。

  (2)员工总现金收入实得金额为员工总现金收入应发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各类保险等后实际领取的金额。

  (3)总现金收入的内部比例体现层级越高绩效比例越大的原则。

  (4)员工薪酬总额均为税前薪酬。

  第四章薪酬标准

  1.薪酬结构与标准

  2.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员工努力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实现绩效目标,从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绩效工资的核算方式为:绩效分(100分满分)*绩效工资=当月绩效工资

  例:80分*1000元=800元

  各级工作人员每月绩效考核评分由上级领导根据当月工作情况评判。管理岗位绩效工资由总经理评判

  连续6月绩效分高于90分,晋升一级。

  3、业绩提成

  客户资金到位后的下一月,公司按照业务提成方案发放业务员提成奖励,如客户是通过三方中介机构介绍引入资金,中介费用在客户引入资金三个工作日内给中间人发放提成资金

  4.津贴补助

  凡入职转正员工可享受全勤奖,生日奖,婚庆补助,生育补助等等奖金补助

  5.薪酬普调

  公司将根据行业市场薪酬变化情况,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定位,定期动态对全体员工的`总现金收入水平进行普遍调整。调整的参考因素包括上年度公司经营绩效表现、本年度公司经营绩效预期、企业利润率增长情况以及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情况等

  5.发放标准

  员工每月完成对应考核任务,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未能完成考核任务则只发放基本工资。

  第五章福利待遇

  1.福利内容:

  员工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性福利。

  (1)法定福利:员工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或选择公司提供的保险补贴。(员工选择缴纳社会保险所对应的缴纳金额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2)补充性福利:

  a工龄补贴:内勤人员工龄补贴根据员工加入公司时间长短而确定,工龄补贴为100元/半年,每半年调整一次。

  b其它福利:公司在福利费余额范围内为员工发放的其它福利。

  住院员工慰问:

  人事部门负责安排慰问品并代表公司向因病祝愿的员工问号,慰问品包括鲜花水果或营养品,具体选择由总经理决定,慰问品价值不得超过500元。有关部门需提前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住院员工的详细资料:姓名,医院,入院日期,房间号码,联系方式等。

  员工聚餐:

  在合理支配及使用公司资源的基础上,丰富员工福利,使员工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同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及员工的归属感。

  聚餐类型有员工年终聚餐、特殊工作日或特殊项目期间的用餐等。任何一种形式的聚餐均需要在费用产生之前得到总经理的批准,不得超出费用审批上限。就餐地点需要货比三家进行比价。行政部门需要把初选的结果,就餐安排、活动内容等资料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为丰富内容,可增加员工参与表演等项目。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7

  为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规范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医院工作秩序,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内涵

  (一)概述

  1.医院风险是指所有可能影响医院目标实现的事项。

  2.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是医院通过风险组织建设、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活动来发现、了解、处理风险,促成医院减少失败、降低不确定事项、实现目标的一种方式。

  它是由一个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人员共同参与的过程。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是指在我院工作范围内与社会群众、广大患者和医院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这是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最重要的工作。

  二、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坚持的原则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定是硬任务,建立健全医院风险化解制度,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风险,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医患纠纷等引发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

  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应包括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组织架构、组织人员、制度设计(修订)流程及方法、评估流程和处置方法及措施、控制管理制度及职责等内容。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医院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分三级机构组成,一级管理机构为领导小组,二级管理机构为专业组,三级管理机构在二级机构下根据工作职能由若干部门构成。

  1.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整体组织的建立,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工作的落实。办公室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专业组:根据分管领导分工各负其责,由各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别成立医疗管理、护理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经济管理、党群工团及服务管理等5个专业组,负责所属专业组范围内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3.工作小组:在二级管理机构下,由分管领导牵头,由主办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协同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任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具体的工作小组。如成立医疗管理专业组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医保管理、医疗缺陷管理、感染管理、外科管理、内科管理、医技管理工作小组;党群工团及服务管理专业组下设医德医风管理、星级服务管理、党务管理、工会管理等。

  根据风险的涉及范围,可分别由一级、二级或三级机构负责完成,一般多鼓励由三级工作小组开展活动,解决身边现场的风险问题。

  (二)建立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应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能、组织人员及职责权利与义务、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体系设计、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考核评价、风险数据库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培训、风险文化建设、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监督、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报告等处出详细的规定。

  因此,对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由各专业组及工作小组负责本工作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的拟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度建立的综合协调、修订完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制度的审议工作。

  三、建立医院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及风险数据库体系识别、评估医院潜在的各项风险,并建立风险数据库,这是医院推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关键。

  医院风险识别的目标是要做到识别医院每一部门、每一岗位、每一业务、每一事项、每一流程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因此,需要全院各部门按照部门工作取能权限、工作事项范围、业务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同步进行,并最终交叉汇总形成风险数据库。

  (一)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可由管理工作小组采用头脑风暴法将医院目前所存在的风险逐一列出,也可按照业务流程图组织架构逐一清理风险。按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规范,通过业务流程图清理是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其具体的工作流程如下:

  1.按每一部门、科室、班组、岗位、业务事项,将医院所有业务工作按流程进行分类并编号,建立医院全部业务流程图编码目录。

  2.对业务流程图目录进行多层次的组织、拆分,以检验其流程划分的恰当性,并对全部业务流程图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完善。

  3.按每一业务流程中的节点进行风险分析,尽可能寻找出每一业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4.按每一业务流程建立风险文档,并对各风险发生的原因、可能生、影响程度、可能的结果和后果、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记录和描述,即建立风险说明书(可按照岗位说明书格式拟定),经专业组审核后,统一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后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包括事前评估、事中评估、事后评估。

  1.事前评估:在进行风险识别时,要做好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的前提、发生的后果程度等进行分析和评估。此项评估要作为风险说明书的构成要素一并纳入。

  2.事中评估:在风险发生时,首先就需要对风险产生的原因、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预估,并启动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将风险纳入处理渠道,进行早期干预;

  在深入了解风险发生的根源、执行干预的具体效果后,评估如何对风险采取承担、转移、转换、对冲、补偿、控制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力争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3.事后评估:风险处理完毕后,由工作小组对风险发生、处理全过程进行分析,以规避此类风险的再次发生。

  风险评估的一般流程:定义流程、目标风险;确定风险评估报告基础;识别风险;确定每一风险形成原因及后果;确定每一风险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确定风险级别;确定风险处置策略及策略的有效性;修订风险评估各要素;最后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领导小组可通过综合安全检查表法(SCL)、LEC评价法来建立风险评估量表(如下),以此来对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如根据风险发生的后果按无关重要、较小、中等、较大及空难性顺序来定性量度(按1至5级);

  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按几乎肯定、很可能、可能、不太可能及罕见的顺序来定性量化(按5至1级)。分别将横向和纵向等级相乘,乘积表示风险的大小。注:可在此表基础上再综合风险发生的频繁度。

  四、风险的控制处理

  风险的控制处理包括鉴定处理风险的各种选择范围,对这些选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控制处理的具体计划措施并加以实施。

  (一)风险的控制处理过程可选择的模式不继续进行可能产生风险的活动;

  降低发生的可能性;

  减小后果;

  风险转移;

  保留风险。选择最适合的实施方法,使其成本需要与所得到的利益相称。如果风险程度很高,但此风险可能得到相当大的机会(如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此时需要根据对风险处理的成本和纠正风险潜在后果的成本,相对此情况可通过增加对风险损失的提前告知、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的工作流程,来减少风险及风险到来时的损失。

  例如在高危患者手术及新技术应用时,为了治愈病人及卫生事业的发展均采取接受风险方法来处理;

  在考虑其风险的大小及可能原因后,可采取严格的操作流程,由高水平富有经验的专家来实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并在事先实施会诊签字、知情同意签字等,一方面让患者了解发生风险的可能性、达到理解支持及转移风险,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实施者的责任感,准确预见可能发生风险的情况,以分解转移风险,使风险降到最低。

  (二)风险的实时监控处置

  充分发挥风险工作小组的作用,适时了解掌握风险发生时的实际情况,随时掌控风险发生的进程,适时发布处置命令,以化解风险或减少风险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五、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持续改进

  (一)修订完善

  通过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对达到控制效果、减少或降低风险后果的办法、措施,予以保留;

  对未达到控制效果的,总结产生的问题所在及形成原因,每年进行修订完善。

  (二)考核奖惩对风险事后评估的情况纳入考核奖惩或绩效考核,及时予以兑现(具体细化纳入奖惩体系统一管理)。

  (三)标准固化对经过实际运行,较为成熟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纳入医院管理标准的工作手册,规范为管理办法、工作指南,使风险处理纳入规范化、标准化处置程序。

  六、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工作机制。

  (一)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各部门、科室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的工作观念,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建立整体分析、评估、处置、改进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信息预警超前,做好苗头问题及早发现。实现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组、工作小组及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风险信息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切实做到随时掌握情况、随时报送信息、随时解决问题。

  (三)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季度工作会议,实行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定排查风险,建立工作台账、目录。做到每月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和普遍性问题。

  (四)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加大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纳入综治目标管理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酿成重大风险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制,促进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住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关键,强化社会稳定风险控制。始终将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作为管理的重点,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将可能引起社会稳定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充分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正确评价风险、合理地确定风险等级,并选择有效的控制措施,以降低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活动,包括规划、设计、新改扩建、供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检维修、检验、分析、后勤服务等过程中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审议所识别出的不可容许风险及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

  3.2工会

  参与危害识别(包括工会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风险评价、控制措施的策划并监督实施。

  3.3总经理

  批准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3.4安环部

  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负责生产和管理活动中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并监视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3.5各部门

  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工作流程

  4.2风险评价的策划、组织和准备

  4.2.1制定风险评价计划

  4.2.1.1安环部组织协调、指导并监督各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风险评价计划,具体内容包括评价范围、目标、准则、内容及时间安排等。

  4.2.1.2风险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所属所有部门与其活动的各阶段及所有的装置设备设施等。具体为: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4.2.2成立风险评价组织

  公司成立由管理者代表为组长的风险评价小组。小组成员应覆盖所有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员、生产工人代表)、工会组织代表等成员组成。

  4.2.3 收集资料

  按职能分工,收集以下资料:

  ——适用于本次活动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以往安全评价及安全检查的信息(如安全工器具试验结果、员工体检结果、压力容器安全检定结果、设备噪声测量结果、消防设施的检查结果);

  ——“三同时”批准书及许可文件;

  ——使用物料、化学品、危险品清单及其安全参数;

  ——能耗、物耗数据及成本信息;

  ——工艺过程及技术资料;

  ——设施布置及安全设施设置;

  ——组织的方针、战略和规划文件;

  ——组织的机构和职责划分的文件;

  ——组织现行的管理制度文件;

  ——以往发生的事故、事件、违法行为及其调查处置结果的信息;

  ——健康安全记录等。

  在以上资料不足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和监测活动。

  4.3划分作业活动

  4.3.1各部门、车间可按照以下方法划分作业活动:

  (1)按生产流程阶段;

  (2)按地理区域;

  (3)按装置;

  (4)按作业任务;

  (5)按生产、服务阶段;

  (6)按部门;

  (7)上述方法的结合;

  (8)管理活动、岗位职责;

  (9)生产车间:按照工艺单元(正常操作、异常情况处理、检修状态下的停车、交出条件确认、开车);

  (10)检修单位:检修任务或活动。

  4.3.2 划分作业活动后,填写并完成“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中相关栏目。

  4.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方法

  4.4.1分析评价方法选择

  (1)直接作业的风险评价方法为工作危害分析(jha);

  (2)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首选工作危害分析(jha),其次为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3)重要设备、关键设备的风险评价为安全检查表法(scl);

  (4)管理活动选用工作危害分析(jha)或安全检查表法(scl);

  (5)新生产工艺线路的设计评价方法选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或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

  (6)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它方法。

  4.4.2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4.4.2.1工作危害分析法主要用于日常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辨识每个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

  4.4.2.2分析步骤

  (1)选定作业活动;

  (2)分解工作步骤;

  (3)识别每一步骤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后果;

  (4)识别现有的安全控制措施;

  (5)进行风险评价;

  (6)提出安全措施建议;

  (7)定期评审。

  4.4.2.3分析结果填入“工作危险分析记录表”。

  4.4.3 安全检查表法(scl)

  4.4.3.1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堆积的分析,为防止遗漏,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通常要把检查对象分割为若干子系统,按子系统的特征逐个编制安全检查表。在系统安全设计或安全检查时,按照安全检查表确定的项目和要求,逐项落实安全措施,保证系统安全。

  4.4.3.2分析步骤

  (1)根据分析对象的功能组件,确定每一分析项目;

  (2)选择分析对象;

  (3)针对分析项目,查阅有关标准、规范、规定、作业指南,确定相关标准要求;

  (4)研究分析项目的设计和操作可能与标准、规定不符而产生的偏差;

  (5)分析上述偏差可能导致的后果;

  (6)识别现有的针对分析项目的控制措施,找出现行管理存在的缺陷;

  (7)进行风险评价;

  (8)提出建议、改进措施。

  4.4.3.3分析结果填入“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

  4.5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4.6风险评价

  4.6.1根据影响危险程度的两个方面

  (1)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2)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

  用公式表示为:

  r=l×s

  式中 r——风险度;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的频率与现有的预防、检测、控制措施的综合;

  s——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的严重性。

  4.6.2评价分值和风险等级的确定见表1、2、3、4。

  表1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值(l)

  分 数

  偏差发生频率

  管理措施

  员工胜任程度

  (意识、技能、经验)

  设备设施现状

  监测、控制、报警、联锁、补救措施

  5

  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

  从来没有检查;没有操作规程

  不胜任(无任何培训、无任何经验、无上岗资格证)

  带病运行,不符合国家、行业规范

  无任何防范或控制措施

  4

  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偶尔检查或大检查;有操作规程,但只是偶尔执行(或操作规程内容不完善)

  不够胜任(有上岗资格证,但没有接受有效培训)

  超期服役、经常出故障,不符合公司规定

  防范、控制措施不完善

  3

  过去曾经发生、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

  每月检查;有操作规程,只是部分执行

  一般胜任(有上岗证,有培训,但经验不足,多次出差错)

  过期未检、偶尔出故障

  有,但没有完全使用(如个人防护用品)

  2

  过去偶尔发生

  每周检查;有操作规程、但偶尔不执行

  胜任,但偶然出差错

  运行后期,可能出故障

  有,偶尔失去作用或出差错

  1

  极不可能发生

  每日检查;有操作规程,且严格执行

  高度胜任(培训充分,经验丰富,意识强)

  运行良好

  有效防范控制措施

  表2评估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

  分数

  人员伤亡程度

  财产损失

  停工

  环境污染

  法规及规章制度

  符合状况

  公司形象

  5

  死亡;终身残废;丧失劳动能力

  ≥10万元

  部分装置(≥2套)停工

  发生市级以上有影响的污染事件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

  影响超出盐城市的范围

  4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慢性病;住院治疗

  ≥5万元

  1套装置停工

  污染波及相邻公司,在园区有影响

  潜在不符合法律法规

  影响限于盐城市范围内

  3

  需要去医院治疗,但不需住院

  ≥1万元

  部分工序停工

  污染限于厂区,紧急措施能处理

  不符合行业或工业区的规章制度

  影响限于

  阜宁县内

  2

  皮外伤;短时间身体不适

  <1万元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设备局部、作业过程局部受污染,正常治污手段能处理。

  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

  影响限于公司及周边范围内

  1

  没有受伤

  无

  没有停工

  没有污染

  完全符合

  无影响

  表3风险等级控制措施及实施期限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

  轻微或可忽略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表4 风险评估表

  严重性

  可能性

  1

  2

  3

  4

  5

  1

  1

  2

  3

  4

  5

  2

  2

  4

  6

  8

  10

  3

  3

  6

  9

  12

  15

  4

  4

  8

  12

  16

  20

  5

  5

  10

  15

  20

  25

  4.6.3凡r值达9及以上列入“中等、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

  4.6.4各部门(车间)将形成的“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和“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和“中度、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报安环部。

  4.6.5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部门(车间)上报的“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公司的“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各部门(车间)。

  4.6.6安环部负责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的频次为每月一次,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将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a)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b)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c)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d)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e) 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4.7风险控制

  4.7.1相关部门(车间)根据识别的风险,制订控制措施。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b)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c)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状况;

  d)可靠的技术保障及服务。

  4.7.2控制措施应包括并按如下顺序:

  a)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b)管理措施,实现规范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d)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7.3纳入“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的风险的控制措施应形成管理方案报安环部审核,总经理批准下发执行。

  4.7.4责任部门(车间)根据管理方案落实具体的措施,加强管理,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7.5安环部对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测,如未达到预期效果,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原因分析,重新制定控制计划并实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

  4.7.6安环部向总经理汇报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结果,作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进行管理评审的依据。

  4.7.7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的风险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对存在的隐患建立隐患治理台帐,落实隐患治理,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对于确定的重大风险项目,需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a)风险评价报告及技术结论;

  b)评审意见;

  c)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算情况等;

  d)治理时间表和负责人;

  e)竣工验收报告。

  4.8风险信息更新

  公司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以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每年评审或检查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将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a)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b)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c)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d)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e) 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4.9 风险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本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

  5相关文件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6记录

  6.1作业活动清单

  6.2设备设施清单

  6.3工作危险分析记录表

  6.4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

  6.5中度、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9

  本程序描述了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中,为充分识别危险源并正确评价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等级,选择控制手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公司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危险因素,实现对危险源的预防和有效控制。

  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中能够控制和必须施加影响的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更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 1386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8001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局56号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

  1) 提供足够的人员、物项、资金等资源,保证危险源辨识工作和危险源风险控制方案的有效实施。

  4.2分管副总经理

  2) 组织对集团公司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策划工作。

  1) 识别、建立并更新集团公司的《风险清单》和《重大风险清单》;

  2) 策划公司危险因素控制的目标、指标;

  3) 对各部门/所的危险源的控制绩效进行监督;

  4)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管理方案或管理措施,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 根据公司的《风险清单》、《重大风险清单》,列出;

  2) 将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的《风险清单》、《重大风险清单》报安全质监部;

  3) 根据安全质监部制定的管理方案、控制措施或应急预案,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5.1.1辨识范围

  1) 危险源辨识应覆盖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及服务的各个方面;

  2) 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应保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以下方面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和辨识: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由本组织还是外界所提供)。

  5.1.2辨识依据

  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明确的;

  4) 相关方关注或要求的;

  5) 行业标准的要求;

  6) 行业单位发生的事故经历。

  5.1.3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本公司危险源辨识采用的方法/标准为:《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xx);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方法/标准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

  5.1.4危险源辨识步骤

  1) 划分作业活动;

  2) 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xx)进行分析辨识,列出危险源清单。

  5.1.5危险源的更新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补充识别与评价:

  1) 管理评审要求时;

  2)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

  3) 相关方合理的要求或抱怨时;

  4) 法律、法规变化时;

  5) 公司制定的方针有变化时;

  6) 对危险因素的重新识别、评价按上述相关步骤进行。

  已辩识的危险源程度进行分级,评估风险的可允许性,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1—5),确定需要制定的目标、管理方案并加以控制,有针对的进行风险控制,确保安全目标得以实现。

  5.2.1风险评价方法

  根据公司运行情况,本公司采用工作过程分析法(jha)和标准相结合的防范进行评价。

  作工作过程分析法主要是以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两个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危险的大小。个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s:发生事故会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

  评价公式:

  r=l*s(注:r:风险值)

  1) 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

  序号

  分值

  标准

  1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2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

  4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5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 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准则:

  序号

  s值

  人员

  财产损失/万元

  停气

  其它

  1

  5

  造成人员死亡

  > 100

  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1000户以上的事故

  重大环境污染

  2

  4

  造成人员重伤

  >50

  公司形象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3

  3

  造成轻伤

  > 20

  管道故障或泄漏造成50户(约一幢楼)管道用户停气

  造成环境污染

  4

  2

  造成人员轻微伤

  >1

  造成轻微环境污染

  5

  1

  无人员伤亡

  <1

  燃气泄漏或故障造成一根立管户用户停气

  无污染、无影响

  3) 风险等级r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等级

  风险(r= l×s)

  控制措施

  ⅴ(巨大风险)

  20~25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ⅳ(重大风险)

  15~16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ⅲ(中等风险)

  9~12

  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交流

  ⅱ(可接受风险)

  4~8

  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定期检查

  ⅰ(可忽略风险)

  <4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保存记录

  5.2.2判定重大风险

  辩识、评价出重大风险,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础。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判定为重大风险:

  1)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列入重大危险源的项;

  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3) 曾发生过事故,并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5) 通过jha评价方法,风险等级ⅳ级(含)以上的,也评价为重大危险因素。

  5.3.1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控制措施、管理方案、应急预案。根据风险评价得到的等级按下列原则确定设计、维持和改正的行动清单:

  1) 消除风险;

  2) 降低风险;

  3) 使用个体防护装置。

  5.3.2危险源的管理

  4) 非重大风险可通过日常运行控制:现行的规章制度、办法、措施、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或管理措施予以控制;

  5) 重大风险的管理:

  根据风险评价对重大风险制定目标、指标;

  根据目标、指标的要求在考虑本单位现行规章制度、办法、措施、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或管理措施,在公司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框架下制定或完善相应的管理方案/办法/措施等,对重大风险予以控制;

  提供设施和培训的需求并对控制技术和管理提供有关信息输入;

  根据外部条件变化和内部条件发生变化及时更新危险源信息;

  必要时制定应急预案;

  定期对危险源控制的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

  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位(包括场所和设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局56号文),我公司主要的重大危险源如下:

  液化天然气(lng站存储量为220—330吨,临界量为50吨);

  中压的公用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mm的;

  南湖lng站六储罐(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 mpa×m3的压力容器(群))。

  5.4.1天然气

  主要成分是甲烷,分子式为ch4,常温下呈气态,-162℃以下可以液化,一般以压缩气态或液态形式储存;ch4在标准状态下密度为:0.72 kg/m3;

  闪点(℃):-188;

  引燃温度(℃):538;

  爆炸极限:4.9~15%;

  燃烧值:35.11mj/m3。

  5.4.2重大危险源分级

  5.4.2.1 分级方法

  1) 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2) r的计算方法

  式中:

  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3) 校正系数β的取值

  3)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2-2和附表2-3:

  表6-1 校正系数β取值表

  危险化学品类别

  毒性气体

  爆炸品

  易燃气体

  其他类危险化学品

  β

  略(本公司不涉及)

  2

  1.5

  1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4)校正系数α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m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2-3:

  表6-1校正系数α取值表

  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量

  α

  100人以上

  2.0

  50人~99人

  1.5

  30人~49人

  1.2

  1~29人

  1.0

  0人

  0.5

  5) 分级标准

  5)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2-4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表2-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

  r值

  一级

  r≥100

  二级

  100>r≥50

  三级

  50>r≥10

  四级

  r<10

  6)分级结果

  根据嘉兴市燃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储存情况,r值计算如下:

  r=(6+4)×1.5×2=30≥10

  故lng站-储配站属于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因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规范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xx〕110号)的要求设置二牌一箱,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5.4.3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1) 控制与消除火源

  禁吸烟、携带火种、穿带钉皮鞋进入燃爆区;

  动火必须严格按动火手续办理动力火证,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电器;

  使用“防爆”工具,严禁钢质工具敲打、撞击、抛掷;

  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

  加强门卫,严禁机动车辆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区、运送物料的车辆必须穿戴完好的阻火器等管制措施,正确行驶,防止发生任何故障和车祸。

  2)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及其安装质量

  罐、槽、管线等设备及其配套仪表及其配套设施要选用质量好的合格产品,并把好质量、安装关。

  管道、压力容器及其仪器等有关设施应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和试压。

  对设备、管线、泵、阀、仪表、报警器、监测装置等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良好的状态;

  按规定安装电气线路,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状态;

  有易燃易爆物质挥发或散落的场地,高温部件要采取隔热、密闭措施;

  3)防止易燃易爆物料的跑、冒、滴、漏。

  4)加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

  禁火区内根据“170号公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张贴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严守工艺纪律,防止工艺参数发生变动;

  坚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淤报警器、压力表、安全阀、管线防冻保温、反腐、消防及救护设施是否完好,液体报警器是否正常;贮槽、管线、截止阀、调节阀等是否泄漏,消防通道、地沟是畅通等;

  检修时,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有毒的设施,必须做好与其他部分的隔离(如安装盲板等),并且做到彻底清洗干净,在分析合格后,并有现场监护通风良好的条件下方能进行动火等作业。

  检查有否违章、违纪现象。

  加强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防止车辆撞坏管线及管架桥等设施。

  5)安全设施要齐全完好

  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遥控装置齐全并保持完好;

  贮罐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器;

  易燃易爆场所安装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6)泄漏后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查明泄漏源点,切断相关阀门,消除泄漏源,及时报告。

  如泄漏量大,应驱散相关人员至安全处。

  7)定期检测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检修时,要彻底清洗干净,并检测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时要有人监护及拯救后备措施,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8)在特殊场合下(如在有毒物场所抢救、急救等),要有应急预案,抢救时正确佩戴好相应的防毒过滤器或隔离式呼吸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9)组织管理措施

  加强对有毒物、有害物的检测,检查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跑冒滴漏;

  教育、培训员工掌握有关有毒物的毒性,预防中毒、窒息的方法及其急救法;

  要求职工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设立危险、有毒、窒息性的标志;

  设立急救点,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器材。

  6.记录

  安全质监部保存危险因素识别、评价记录及公司风险清单、重大风险清单;

  各部门/所负责保存本单位风险清单、重大风险清单,对于危险源辨识清单(见附录1)和危险源风险评价表(见附录2)只作为识别、评价记录由本部门保存,不再报送安全质监部。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应当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承担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责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制度的规定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签订基金销售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并由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第七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对投资者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二)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第八条 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

  第九条 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本制度所述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归集的,在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前,属于合格投资者合法财产。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监督协议,监督机构负责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监督协议中须明确反洗 钱义务履职、责任划分及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第十二条 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三章 特定对象调查

  第十三条 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募集机构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包含基金产品的推介内容。

  第十四条 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不得向任何人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五条 募集机构应当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调查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签字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期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六条 募集机构设计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时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投资者基本信息,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龄、学历、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财务状况,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

  (三)投资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度、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

  (四)投资经验,包括投资期限、实际投资产品类型、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

  (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对投资者上述信息的获取应以投资者自愿为前提。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详见附件一。

  第四章 私募基金推介

  第十七条 推介材料应由募集机构制作使用,募集机构对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私募基金推介材料。

  第十八条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等基本信息及概况;

  (三)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称(如无,应以显着字体特别标识);

  (四)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五)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六)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揭示;

  (七)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八)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九)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十)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十一)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十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风险揭示书的形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第十九条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以下行为:

  (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

  (四)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表述;

  (五)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六)恶意贬低同行;

  (七)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

  (八)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未经邀约面向公众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四)海报、户外广告;

  (五)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六)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八)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合格投资者确认及基金合同签署

  第二十一条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并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第二十二条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须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一同签署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的风险、基金未托管风险、基金委托募集的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风险、聘请投资顾问的风险等;

  (二)私募基金投资运作中面临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等;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详见附件二。

  第二十三条 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投资者应当向募集机构提供金融资产证明文件,募集机构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第二十四条 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二十五条 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第二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后,指令本机构的非基金推介业务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等适当方式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须客观确认合格投资者的身份及投资决定。未经回访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签署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可以约定,经回访确认程序的合同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加强我厂风险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检测装置、维修设备设施、维修作业现场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危险源的管理。

  3职责

  3.1厂长组织建立危险源控制系统。

  3.2厂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主持年终全我厂的风险评审工作。

  3.3安全科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各部门确定的风险评价准则,负责我厂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和控制效果的验收,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4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低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风险以下(不包括重大风险)各级风险〕的风险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

  3.5我厂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控制程序

  4.1风险的分级管理

  4.1.1我厂的风险根据《风险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分级。

  4.1.2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4.1.3作业风险:巨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科复检签字,报我厂领导终审批准;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全科终审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班组班组长或班组安全监督员终审批准。

  4.1.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巨大风险和重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我厂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防范措施降低风险。

  4.1.5风险评价、分析的范围及职责

  4.1.5.1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做安全预评价;

  4.1.5.2项目的建设应由安全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3维修工艺改变应由技术质检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4设备新增或拆除的风险应由生产部负责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5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6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均由所在部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7维修车间的设施、设备的风险应由所在技术质检科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8安全防护用品应由安全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9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10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应由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风险评价。

  4.2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4.2.1工作危害分析(jha)风险评价方法。

  4.2.2岗位、部位、装置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风险评价方法。

  4.2.3经厂长批准的其他风险分析方法。

  4.2评价准则

  我厂需进行定量的风险评价由风险评价小组采用合适的评价准则。外部评价由相关资质机构自行选用评价准则。

  4.2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

  4.2.1厂长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价组织编制评价大纲。

  4.2.2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风险评价所需资料,提交评价组织。

  4.2.2危险源辩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4.2.4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4.2.5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

  4.2.6得出评价结论

  4.2.7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a.火灾和爆炸

  b.冲击和撞击

  c.中毒、窒息和触电

  d.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e.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f.人机工程因素

  g.设备的腐蚀、缺陷

  h.对环境的可能影响

  4.5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4.5.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4.5.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

  4.5.3我厂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4.6风险控制的内容

  4.6.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b. 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c.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我厂的经营运行情况

  d.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4.6.2控制措施应包括:

  a.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b.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d.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3风险信息更新: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一般为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我厂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a.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b.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c.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d.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e.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4危险源控制系统

  危险源的辩识:按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 56号)规定,识别我厂生产区域内的危险源。

  4.9风险管理的宣传、培训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资金对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执行董事职责:

  (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

  (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

  (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

  (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

  (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审批的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

  (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第六条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三章风险控制流程

  第七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八条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分析。

  第十条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风险报告是指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四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三条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投资项目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第十八条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第五章风险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并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监督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

  (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十二条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二十三条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第二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基金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二)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三)单笔投资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四)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五)不得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司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

  (六)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九条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第三十条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3)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2)项目组负责每月或每季度完成一次对投资项目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编制《项目管理报告》,并向主管领导提交该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项目组在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重大变化、重大法律纠纷、权益发生变动、或者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项目退出审批机制,对项目退出进行决策。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退出方案未通过审议的,项目组应当研究并重新设计退出方案,直至项目实现退出。

  第三十四条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十五条对人员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专职。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风险进行隔离,防范利益冲突,规范关联交易。

  第六章风险控制报告

  第三十七条风险控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两类。

  第三十八条风险控制部门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与评价,在每年度4月底前向公司领导上报年度风险控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九条公司发生或可能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部接到报告后,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送临时性报告。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报告中应明确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或补救措施等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3

  总 则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方向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体目标

  第一条 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第二条 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第三条 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第四条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第五条 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二章 风险控制部部门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用销售的风险控制管理

  1、负责客户资信状况的调查、审核,参与信用销售合同的评审。

  2、负责信用销售资料和重要债权文件的整理及存档;

  3、负责信用销售业务的保险购买、理赔沟通工作;对车辆保险复盖率进行统计,并实施控制措施;

  4、负责信用销售业务过程中的公证、车辆上牌、抵押登记的管理工作,对车辆上牌率、抵押登记率进行统计,并实施控制措施;

  5、负责信用销售业务的权证收回及管理工作,与银行、厂家、融资公司做好相关权证交接和交接凭证的管理,对权证返还率进行统计,并实施控制措施;

  6、负责对信用销售业务未放款情况进行监控,并督促业务部门按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协调银行或融资公司放款;

  二、负责公司应收款的清收管理。

  1、负责信用销售业务贷后逾期的监控和管理,建立逾期报表,对贷款、融资款欠款逾期率、台份逾期率进行统计和分析;

  2、负责信用销售垫款、回购欠款以及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建立客户应收款台账,并进行统计分析。

  3、负责其它应收款的清收工作。

  三、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

  1、依权限负责公司对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

  2、负责提出公司疑难、逾期超限的应收账款开展法务清收的申请,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欠款,协助法院、总公司风控部对欠款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3、负责对公司各类合同进行合法性的审核。

  对公司的运营提供法律咨询与支持;

  四、负责公司全面风险控制管理

  负责公司企业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估公司营运风险,提出应对风险方案,组织协调落实实施;

  3、负责或协助公司对风险危机事件和重大纠纷的处理。

  五、协同公司建立客户档案

  1、负责客户资信调查档案的建立;

  2、负责客户应收款台账的建立;

  3、随时向业务部门反馈客户资信状况,协助公司建立客户档案。

  公司风险控制管理部经理职责

  1、 全面管理、协调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

  2、负责制定本部门各项工作计划及指标,督促落实各计划及指标的实施与完成;

  3、及时向领导反馈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跟踪评估公司营运风险,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及建议;

  5、对公司各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及时纠正,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并向领导及时反映;

  5、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业务学习,总结本部门工作得失,根据工作的需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业务学习

  6、 负责本部门与其它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公司风控部业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信用客户资信状况调查、预审核,参与本部门对信用销售合同的评审。

  2、 负责信用销售业务手续的办理、放款情况的跟进;

  3、 协办公司应收款的催收;

  4、 负责信用销售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

  公司风控部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书,对总公司、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提出法律意见;

  拟定和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

  代表公司处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协办客户的资信情况调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

  负责公司部门、员工投诉事宜的调查、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

  6、 负责为公司应收账款的清欠工作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协助公司贷后管理员、资金管理员督促客户及时还款,负责应收账款逾期四期以上的清欠管理;

  7、 负责主办或协办疑难账款的法务清收及相关诉讼工作。

  8、 对公司各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违反总公司、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并向上级及时反映;

  9、 组织实施对公司员工的法律宣传、培训;

  10、 为公司的运营提供法律咨询及提出法律建议;

  11、负责、协助公司危机事件和重大纠纷的处理。

  公司权证管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主办信用销售商品产权的合同公证、车辆上牌入户(协助客户)、抵押登记的工作;

  信用销售业务的权证收回及管理工作,与厂家、银行、融资公司做好相关权证交接和交接凭证的管理。

  对车辆上牌率、抵押登记率、权证返还率进行统计,并实施控制措施;

  负责销售商品的上牌、抵押登记及权证的相关数据录入(融资公司系统和工起公司系统)及统计工作,建立相关台账,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公司权保险专干岗位职责

  负责主办信用销售商品保险的购买、保险理赔的沟通协调;

  跟踪信用销售商品在信用期内保险复盖情况,负责主办信用销售商品保险的续买;

  对车辆保险复盖率进行统计,并实施控制措施;

  负责销售商品的保险相关数据录入(融资公司系统和工起公司系统)及统计工作,建立相关台账,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公司风控部贷后管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信用销售业务的贷后逾期监控和管理,以及申请gps开停机的管理;

  对客户的逾期还款、信用销售垫款、回购欠款以及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开展催收工作;

  依据公司、公司的相关规定,报请将严重逾期或客户资信出现严重问题的客户,在整理相关资料后移转法务专员催收。

  负责公司其它应收款的催收工作。

  公司资金管理员(信用销售会计)岗位职责

  负责信用销售台账建立,实时监控客户的保险、上牌和抵押登记情况,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对信用销售过程中客户所产生的逾期欠款进行监控,建立客户逾期台账、报表,并反馈给业务管理员、贷后管理员开展催收工作;

  对客户欠款逾期率、台份逾期率进行统计和分析,向公司、总公司风控部提出相应风险预警;

  负责所有回款、资金的输机工作。

  第四章平行部门关系:

  1. 根据投资项目的需要在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风险信息和数据 2. 根据投资管理部的要求在投资子公司运营过程中提供风险预测和提示 3. 业务部门必须根据风险控制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以及交货计划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4

  1目的

  建立、实施、保持危险源的识别、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以识别、评价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危险源、隐患,确定危险源、隐患与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危险源的识别、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价。

  3定议

  3.1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2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3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4风险评价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5隐患

  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0xx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6重大隐患

  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总局16号令: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身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7第一类危险源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第一类危险源。

  3.8第二类危险源

  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负责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批准重大职业健康风险、重大隐患控制措施。

  4.2安环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评价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4.3各部门参与所属范围内的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隐患排查工作。

  5控制程序

  5.1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产生的危险源、隐患;所有进入本公司作业场所的外来人员(包括合同方和访问者)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隐患;工作场所的设施(包括外单位借用)使用所产生的危险源、隐患。

  5.2 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应考虑的方面:

  5.2.1 危险源识别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5.2.2 隐患排查应考虑人、机、料、法、环等方面。

  5.3危险源、隐患特性的确定:

  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确定危险源、隐患特性。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部门按此标准确定相应特性。

  5.4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方法:

  5.4.1 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实行三级管理,分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

  5.4.2 班组级采用工作危险分析(jha)。

  5.4.3 部门级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5.4.4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5.4.5 重大危险源辨识按gb18218-20xx标准确定。

  5.4.5 班组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由班长组织,班组按岗位由全体员工辨识并讨论评审后提交部门确认;部门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挑选部门各类人员,对班组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运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确定部门的危险源及隐患;公司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由安环部组织,人员由安环部、制造部、总务室组成,运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进行公司级的安全隐患排查。

  5.5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频率:

  5.5.1危险源辨识通常每年末或年初系统组织一次;班组级隐患排查根据作业活动的特点排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部门级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公司级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

  5.5.2 公司级的隐患排查安环部应排出年度计划,根据年度计划,排出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排查实际工艺与工艺设计的一致性、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控制方法上的缺陷。

  5.6危险源、隐患台帐

  5.6.1班组(岗位)、部门、公司(安环部)分别建立危险源、隐患台帐或清单。危险源清单未详尽到隐患的,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更新危险源台帐或清单。

  5.6.2 班组、部门、公司对隐患排查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

  5.6.3 公司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5.7危险源的更新

  班组、部门、公司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

  5.7.1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5.7.2 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5.7.3 技术改造项目;

  5.7.4 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7.5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5.8风险评价

  5.8.1评价准备:危险源、隐患台帐(或清单),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相关材料。

  5.8.2 风险评价方法

  5.8.2.1对一类危险源采用定性评价法

  公司一类危险源主要为:列入危化品目录的`危化品为公司一般职业健康风险。

  5.8.2.2对二类危险源采用lec法

  d=lec

  式中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d危险性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预料

  6相当可能

  3可能,但不经常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极不可能

  0.1实际不可能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连续暴露

  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每月一次暴露

  1每年几次暴露

  0.5非常罕见地暴露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灾难,数人死亡

  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严重,重伤

  3重大,致残

  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d——危险性分值

  d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

  >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5

  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4

  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3

  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

  <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1

  5.8.3 风险评价人员构成

  公司级的风险评价由安环部组织,从各部门抽出较熟悉生产的员工3-5名组成风险评价小组,分别对危险源进行lec法进行打分,安环部汇总,得出总分及平均分。

  5.8.4一般风险、重大风险的确定:

  经lec法或风险度评价确定3级以上的(含3级)为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经lec法或风险度评价确定3级以下的为一般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5.8.5 安环部应根据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风险评价结果,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清单和一般危险源清单。;

  5.8.6 安环部应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清单报公司生产总经理批准。

  5.9选择适用的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5.9.1 风险控制措施的分类

  5.9.1.1 根除危害的措施;

  5.9.1.2 降低或减少后果的措施;

  5.9.1.3 减少发生的可能性到可以容忍或可忽略的水平。

  5.9.2 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5.9.2.1 应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5.9.2.2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5.9.3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控制措施应报公司生产副经理批准。

  5.10班组、部门、安全部应定期组织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评审。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危险源识别表

  5.2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5.3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清单

  5.4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清单

  5.5合规性评价记录表

  5.6作业活动清单

  附二种分析方法

  1、工作危险分析(jha)

  第一步:选定作业活动

  第二步:分解工作步骤

  把正常的工作分解为几个主要步骤,即首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等等,

  用几个字说明一个步骤,只说做什么,而不说如何做;

  班组集体讨论。

  第三步:识别每一步骤的主要危险和后果

  识别思路:

  谁会受到伤害(人、财产、环境)

  伤害的后果是什么

  找出造成伤害的原因(危险)

  第四步:识别现有安全控制措施

  管理措施、人员素质、安全设施

  第五步:进行风险评价

  第六步:提出安全措施建议

  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

  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工艺技术及流程

  操作技术、防护用品

  监督检查、人员培训

  第七步:定期评审。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安全检查表分析是一份进行安全检查和诊断的清单。它由一些有经验的、并且对工艺过程、机械设备和作业情况熟悉的人员,事先对检查对象共同进行详细分析、充分讨论、列出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并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安全检查分析表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为防止遗漏,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通常要把检查对象分割为若干子系统,按子系统的特征逐个编制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程序

  确定人员。要编制一个符合客观实际,能全面识别系统危险性的安全检查表,首先要建立一个编制小组,其成员包括熟悉系统的各方面人员;

  熟悉系统。包括系统的结构、功能、工艺流程、操作条件、布置和已有的安全卫生设施;

  收集资料。收集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度及本系统过去发生的事故资料,作为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判别危险源。按功能或结构将系统划分为子系统或单元,逐个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

  列出安全检查表。针对危险因素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往的事故教训以及本单位的检验,确定安全检查表的要点和内容,然后按照一定的要求列出表格。

  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

  部门:

  区域/工艺过程:装置/设备/设施:

  分析人员: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

  不符合标准的主要后果

  现在安全控制措施

  l

  s

  r

  建议改进措施

  本文件修改记录

  序号

  生效日期

  修订内容说明

  修订人

  批准人

  备注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风险信息更新、持续改进等,同时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对风险进行控制、防范危险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合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分析、评估、管制,以及对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评估、控制管理)。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等职责,由总经理批准发布《重大危险源清单》。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与监测工作,审查风险评价,组织制定、审核《重大危险源清单》,必要时及时更新清单。

  3.人事行政部(安全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内容

  1、风险识别的范围

  1.1公司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1.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人员)。

  1.3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设备。

  1.4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1.5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1.6危险因素的种类

  a)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参考GB/T13861-20xx《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4种类型分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c)可参照GB/T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1.7按层次辨识:厂址、厂区布局、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等。

  2、风险识别的方法

  风险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b.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c.现场观察法: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风险识别的步骤

  3.1人事行政部(安全办,为行文方便,以下直接用“安全办”称道)负责设计风险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3.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按“风险识别的范围”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工序与工序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等皆存在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办;

  3.3安全办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3.4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6

  1.目的

  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控制计划,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控制方法、控制时机及责任人等要求,实施全过程安全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日常管理。

  3.职责

  3.1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施工技术手册时,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预测,根据分析预测结果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

  3.2项目经理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本班组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3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

  3.4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审核、监督及日常管理。

  3.5总工室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批准与考核。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制:

  4.1.1 对施工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描述,评价方法见:《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4.1.2对危险源进行危险分级,分为极度危险(j)、高度危险(g)、显著危险(*)、一般危险(y)、稍有危险(s)、微小危险(w)六级。

  4.1.3危险等级在“稍有危险”即“s”级以上的危险源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进行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4.1.4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方法的选择

  4.1.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重在过程控制,根据工地安全管理需要,设定五个安全管理控制点: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停工待检点、连续监护点、提醒点。

  4.1.4.2安全管理控制点的适用范围见下表:

  控制点

  类别

  控制点

  代码

  控制点适用范围

  书面见证点

  r

  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情况、安全教育情况等

  见证点

  w

  施工过程的设备状态、环境、工艺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

  停工待检点

  h

  重大施工项目、特殊作业环境或工序等

  连续监护点

  s

  特别危险项目如排架拆除、超重物件吊装、坑井及容器内作业等

  提醒点

  a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安全、易疏忽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4.1.4.3 控制计划中的每一项安全技术措施均应设安全管理控制点,每个控制点必须有专人负责。

  4.1.5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时机或频次的选择

  4.1.5.1责任人应适时或按时对安全管理控制点实施控制。控制时机或频次一般分为四类:p — 项目开始前、d — 每天至少一次、w — 每周至少一次、t — 每次作业前。

  4.1.5.2p是指项目开工前必须对书面见证点r进行确认,对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进行见证和验证;d是指每日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w是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t是指每次作业前都应进行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

  4.1.6 将上述步骤的结果依次填写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见附件)中的相应栏内,作为作业指导书的一个必要部分。

  4.2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号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由编写者进行编号。

  4.2.1有工程编号的施工项目风险控制计划编号示例:

  sd-该施工项目工程编号。

  说明:

  sd——项目部名称(上海大学项目部)。

  4.2.3各部门缩写代码表:

  部门

  代码

  部门

  代码

  机械施工处

  j*

  焊接施工处

  hj

  建筑施工处

  jz

  电气施工处

  dq

  混凝土公司

  hn

  其他

  qt

  4.3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实施

  4.3.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经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应保证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长或施工负责人、部门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各持有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一份。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归档。

  4.3.3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上,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交底,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对其充分熟悉。

  4.3.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中的各级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控制计划中的控制方法及控制时机要求,适时或及时对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确认、见证和验证,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与否负全责。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变更

  因施工工序、作业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及责任人发生较大变化时,原编制者或各级责任人应及时提出变更请求,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确保控制计划的适宜与可靠。

  4.5 所有施工项目未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不准开工。

  4.6检查与考核

  4.6.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进行检查。

  4.6.2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反违章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5.1《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5.2《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5.3《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

  5.4《反违章实施细则》

  6记录:《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附件: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已投资项目管理,实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投资资金的有效增值和安全,依照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管理中的所有环节和相关人员。

  第二条基本准则

  (一)分工协作

  为高效完成投资业务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各部门和投资部门内部应分工协作完成投资项目各环节工作。

  (二)分工协作

  书面报告

  投资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投资项目的情况给予书面正式报告,报告流程按既定管理流程逐级上报。

  (三)分工协作

  例会讨论

  为更好地沟通协调投资管理工作,投资部门应每周至少举行一次项目例会,对项目投资各阶段的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例会由执行总裁或其授权的人员主持,如有必要,可召开临时讨论会。

  (四)分工协作

  实地调研

  投资管理人员应每半年至少对已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实地调研,以了解企业状况,并核实报告内容,同时根据投资协议规定参加项目方的重要会议。

  (五)档案管理

  投资部门应以投资项目为模块建立业务档案,其他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项目阶段性结束及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投资部门应将相关资料,交由运营部门归档保管。

  第二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三条项目搜集

  公司的投资项目主要来源六个方面:

  1、依托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直接投资机会;

  2、与国内外投资公司结成策略联盟,联合投资;

  3、中介或顾问机构介绍;

  4、各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推荐;

  5、公司业务开发,包括研究利用公司产业链业务延伸的投资机会、内部员工推荐等;

  6、各基金合伙人推荐。

  第四条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后,经初步判断具有投资价值的,填写《项目入库申请表》,列入公司项目库。

  第五条签署保密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保密协议》。

  第六条立项申请与立项

  投资经理经批准可与研究员讨论分析项目、与业内专家交流、初步洽谈投资方案、明确退出预案、展开初步调研论证,并提交投资项目初步分析报告。

  如果投资经理判断该企业基本符合公司的投资方向、标准和要求,则由投资经理填写《项目立项审批表》,报立项小组讨论形成是否立项意见,每次立项会须形成《会议纪要》。《项目立项审批表》经执行总裁批准后,投资经理可以推进后续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尽职调查

  投资经理应填报《尽职调查方案审批表》,拟定尽职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拟参加尽职调查人员名单,并报执行总裁批准执行。必要时,投资经理可申请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一步协助和完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经理负责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投资经理在收到企业提供的尽职调查资料时,应妥善保管,并在项目未获通过或项目投资完成后10日内将该资料整理归档。

  《尽职调查报告》应经另一位投资经理复核后,报执行总裁批准。经执行总裁批准后,投资经理应根据《尽职调查报告》制作《投资建议书》,《投资建议书》经执行总裁批准后可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所管理的各股权投资基金专设的投资决策机构,并按照各股权投资基金批准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负责对各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评审和决策工作应自执行总裁批准《投资建议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

  如在项目投资实施过程中,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所依据的《投资建议书》表述的情况有重大变化时,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每次评审决策会均应形成《会议纪要》。

  第九条签订投资协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同意投资的项目,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相关章程、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后,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与被投资方签署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

  第十条委派董事、监事和股东代表

  在投资协议生效后,公司根据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决定对被投资企业委派董事、监事或股东代表人选。

  第三章已投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股东代表具体负责已投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组织为企业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增值。

  第十二条信息收集

  股东代表应定期(每月或每季,视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取得企业资料,每月或每季20日前递交《项目管理报告》,主要信息包括:企业一般管理信息、企业营销信息、生产或服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研发信息、财务信息、战略规划信息、行业信息和利益相关人信息等。

  第十三条动态监测

  股东代表应按规定及时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如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股东代表还应每半年对企业进行至少一次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并向公司提交《被投资企业调研汇报》。动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异常变动情况和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投资的退出

  第十四条在项目评审之初,投资经理应为项目设计退出方案,并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五种:IPO(首次公开发行)、回购、出售、重组、清算或破产。IPO(首次公开发行)指国内上市,国外上市等;回购指向公司控制人出售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出售分为向管理层出售、向其他公司出售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挂牌出售;重组指通过制定各种股权重组方案实现股权退出;清算或破产指所投资项目经营状况差且难以扭转时,经股东会批准解散或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8

  1.目的

  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本厂生产活动区域和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 本厂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成员。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本厂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 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

  ④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

  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

  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4)有害作业环境:

  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

  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设计、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人机工效学);

  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

  4)相关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识别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10)后期服务活动。

  3.4危害识别的方法

  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3)现场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5危害识别的步骤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4)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6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装置;

  3)储存设施;

  4)检维修作业;

  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6)拆迁工程;

  7)后期服务活动。

  (2)评价准则的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评价准则

  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s

  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

  表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s参照表2来制定

  表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人

  财产

  (万元)

  停工

  环境污染、资源消耗

  本厂

  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大规模、

  本厂外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本厂内严重污染

  行业内、本厂内

  3

  不符合本厂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本厂范围内中等污染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本厂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装置范围污染

  本厂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没有污染

  形象没有受损

  3)风险的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和实施期限参照表3来制定

  表3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r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4)风险等级的确定

  1)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火灾和爆炸;

  ②冲击和撞击;

  ③中毒、窒息和触电;

  ④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⑤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⑥人机工程因素;

  ⑦设备的腐蚀、缺陷;

  ⑧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2)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①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③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3)按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计算出风险值。

  风险值r≤8的确定为一级风险;

  风险值r在9~12的确定为二级风险;

  风险值r在15~16的确定为三级风险;

  风险值r在20~25的确定为重大风险。

  3.7危害的分级管理

  (1)危害管理分为二级:

  对判定为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控制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本厂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单位。

  (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序号

  危害

  潜在事件及后果

  风险等级

  部门、装置、工艺、设备

  改进措施

  操作、技术人力资源需求限制

  评估

  负责人

  备注

  1

  2

  (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的风险,本厂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治理结束后,有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

  本厂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3.8风险的控制

  (1)本厂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厂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2)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3.9风险信息更新

  本厂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识别、评价的时机

  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

  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

  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和《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对口部门分别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9

  通过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控制和风险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从而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适用范围:

  通过正常招采程序进入我院的医疗设备(含科研、教学)、配件。

  医疗器械使用安全风险管理是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环节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价、控制和检测工作的管理方针、程序及其实践发系统运用。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0号,自20xx年6月1日实施;

  2、《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0号,自20xx年5月4日实施;

  3、《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自20xx年2月1日实施;

  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xx版),第六章医院管理6、9、4、1“有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与流程”。

  2、《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xx版),第六章医院管理6、9、4、1“有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灭菌类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与报告制度”。

  1、病人和操作人员不能觉察的危险因素,如放射线、电离辐射、磁场。

  2、昏迷、麻醉状态或卧床病人,尤其老人、儿童、残疾人,对危害无法采取正常反应。

  3、作为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医疗器械,其安全性、可靠性能直接影响人体生命安全。

  4、使用中的医疗器械绝缘程度下降,保护接地措施不当等因素造成的电气安全隐患。

  5、多种医疗器械连接使用,可能产生更大的'安全隐患。

  6、不同医疗器械之间相互干扰,如电磁干扰产生的安全隐患。

  7、有源医疗器械通过皮肤或直接插入体内时,电气安全性能造成的危害。

  8、特定环境如湿度、温度、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易爆物质,使医疗器械在应用中可能造成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10、年久失修或大修理后未按常规进行设备有关数据检测,使电气、机械等部件安全性能下降未被发现。

  11、使用人员操作失误或无关人员在无意或无知情况下变动医疗器械的工作状态和预设置,造成的安全风险。

  12、未重视生产厂家提示的适应证、禁忌证及风险因素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1、为防止医疗器械在使用中对病人和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危险标示:对放射线、电离辐射、高磁场等区域的通道与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2)状态标示:对X线机房、CT机房、直线加速器和SPECT等机房,当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通常设置红灯以示警告。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标准IEC60601-1-1988〔《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第一版〕及其第一号修订标准0991-10制定了医用电气设备安全的国家标准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该标准是医疗设备在整个使用寿命周期中必须达到的安全基本要求。

  医疗器械必须采用保护接地,配电方式为三相五线制、保护接地母线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大型医疗设备如CT机、MRI、DSA、直线加速器、SPECT等,应按设备安装说明书中接地电阻要求,设置专用接地保护。对有特殊要求的供电系统如心胸外科手术室,应采用1:1隔离变压器与专用接地线,隔离变压器的二次回路不接地。

  国家对放射诊断、治疗设备,包括X线机、CT、DSA、核医学设备如SPECT、PET、PET-CT、γ计数仪,医用直线加速器、钻机,模拟定位机、x-刀和γ刀等,国家己有成熟的防护标准和安全规范,主要的防护规范有两项,《GBW-3-80医用远距离γ射线治疗卫生防护规定》和《GBW-2-80医用治疗X线卫生防护规定》。

  在采购医疗设备时,应选择通过电磁兼容性安全认证的医疗设备。在设备的安装布局中,应考虑医疗设备之间的相互干扰与影响、在使用前应分析各种医疗设备的电磁兼容性问题,制定操作规程时应充分强调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

  设备使用前对医护人员、操作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可采取现场培训和工厂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大型医疗设备培训可分多次完成。

  (2)了解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及与该设备有关的国际、国家标准。

  (3)科室所购置设备应具备说明书,并随机器放置。医学装备部按使用说明书,协助临床科室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内容如下:

  ①有关医疗设备适用的对象、设备保管人员、应用范围、开机前检查、注意事项及标准程序。

  ④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安全风险、禁忌、操作人员要求等。

  (5)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操作人员上岗证。

  (2)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操作与专人负责管理。

  (4)使用人员应与工程技术人员合作,共同开发医疗设备的全部功能,做到物尽其用。

  (5)为确保医疗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的性能状态,并及时发现设备性能的变化,对大型医疗设备日常的质量控制,由使用科室医技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作稳定性检测,并进行评价。

  (6)操作使用人员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要求对设备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7)根据《医疗设备三级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规范》及设备技术要求,医学装备部制定设备维保周期及内容,并定期对维护报告进行分析。

  (8)医学装备部按照《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制度》,《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等对全院医学装备进行定期巡检及预防性维护,并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9)设备维修人员在维修医学装备后应进行相关的性能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查,并对检测内容进行登记,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继续使用。

  (1)科室应将设备日常维护及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医学装备部。

  (2)医疗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医疗设备,悬挂设备停用标识,并立即通知医学装备部,可拨打63910296(外线)、2296(内线)或与设备责任人直接联系。

  对培训记录、预防性维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计量管理及维修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评估数据作为下周期管理依据。针对数据分析原因,持续改进。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0

  第一章目标和原则

  第一条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保护特定客户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特定客户资产业务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防范利益输送及其他有损害特定资产客户利益的行为。

  公司特定资产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保证公司特定资产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确保特定资产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财产的安全完整,防范和化解风险,防范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行为,确保公平对待公司所管理的各类资产。

  第二条特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

  公司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忠实履行合同义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运作应与资产管理合同和委托人的收益目标和风险承受度相一致,充分依据资产管理合同规定构建投资组合。

  健全性原则

  风险控制必须覆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防火墙原则

  特定资产管理部应与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保持相对独立,公司自有资产与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等各类不同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分别独立运作。

  公平原则

  公司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杜绝利益输送行为,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在公平的基础上使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管理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既有的行政、系统、研究资源,同时防范公司其他资产向特定客户资产输送利益,保证公平对待各类投资者。

  第二章公司内控风险控制架构与流程

  第三条公司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监、市场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和基金运营部总监组成,总经理任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内控制度并执行;对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和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控制决策;负责听取各部门风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1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活动,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本公司所担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过往业绩以及私募基金运行情况将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的数据为准。

  第六条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当依法对所获取的私募基金非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披露。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基金合同;

  (二)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三)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

  (四)基金的投资情况;

  (五)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六)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七)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八)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九)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九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第十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

  (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四)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六)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七)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向境内投资者募集的基金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应当尽量采用简明、易懂的语言进行表述。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三章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内容应当如实披露基金产品的基本信息,与基金合同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

  第十三条私募基金募集期间,应当在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中向投资者披露如下信息:

  (一)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名称、基金架构(是否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基金类型、基金注册地(如有)、基金募集规模、最低认缴出资额、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基金的存续期限、基金联系人和联系信息、基金托管人(如有);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组织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情况;

  (三)基金的`投资信息: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方向、业绩比较基准(如有)、风险收益特征等;

  (四)基金的募集期限:应载明基金首轮交割日以及最后交割日事项(如有);

  (五)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如有);

  (六)基金合同的主要条款:出资方式、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管理费标准及计收方式、基金费用承担方式、基金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提交制度等;

  (七)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如有);

  (八)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九)其他事项。

  第四章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基金合同中应当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第十五条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项目投资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等信息。

  第十六条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以下信息:

  (一)基金投资项目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如有);

  (二)投资者账户信息,包括实缴出资额、未缴出资额以及报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额总额等;

  (三)基金的财务情况;

  (四)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

  (五)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包括计提基准、计提方式和支付方式;

  (六)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

  第十七条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

  (一)基金名称、注册地址、组织形式发生变更的;

  (二)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变更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

  (四)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五)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发生变化的;

  (六)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发生变更的;

  (七)基金存续期变更或展期的;

  (八)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的;

  (九)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

  (十)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

  (十一)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二)基金合同约定的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

  第十八条基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并按要求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上传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文件。

  第十九条基金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频度:

  基金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披露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基金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每半年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发生第十七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发生后应在重大事项发生后【90】日内向投资者披露临时报告。

  第二十条披露方式以及信息披露渠道

  基金应当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股东大会或合伙人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基金管理人设立专门部门负责信息披露事项,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六章信息披露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基金管理人的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改正。

  (三)未经基金管理人授权,任何个人不得代表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和媒体发布、披露基金未经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四)配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并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

  第二十四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责任:

  (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是公司与投资者、基金业协会的指定联络人。

  (二)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为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设立专门的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经基金管理人授权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项,包括负责与投资者、基金业协会联系,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投资者,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五条基金委派代表的责任:

  (一)基金委派代表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内)向基金报告公司经营、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及时和完整,并在该报告上签名,承担相应责任。

  (二)基金委派代表有责任和义务答复基金关于涉及基金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基金其他情况的咨询,以及投资则、监管部门作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基金委派代表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基金委派代表指定的人员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职责。

  第七章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在信息披露和管理工作中发生以下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致使基金的信息披露违规,或给基金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基金将根据有关员工违纪处罚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辞退等形式的处分;

  给基金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基金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依法移送行政、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信息报告义务人发生应报告事项而未报告,造成基金信息披露不及时的;

  (二)泄漏未公开信息、或擅自披露信息给基金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所报告或披露的信息不准确,造成公司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的;

  (四)利用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票交易价格的;

  (五)其他给基金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违规或失职行为。

  第二十九条依据本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的,基金应当将处理结果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三十条公司聘请的外部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关联人等若擅自披露基金信息,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基金投资者、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法配合基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或者非法要求基金提供内幕信息的,基金有权予以拒绝。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2

  1、概述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安全风险过程控制,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参建人员安全责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现场布置条理化”等要求,对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策划,制定风险预控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实现工程目标管理,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的创优管理,全面提升输变电工程建设水平,建设坚强的电网,争创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66kv双峰变电所新建工程创优总体规划》

  《66kv双峰变电所新建工程建设管理纲要》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示范及典型缺陷图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1993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2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2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 jgj162-200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22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规程q/gdw248-2008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q/gdw250-2009

  变电所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规范 q/gdw274-200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过程 q/gdw665-2022

  1.3工程概况

  一、综合楼

  建筑面积:444m;建筑层数:二层;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六级;综合楼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综合楼基础型式采用柱下独立基础;综合楼混凝土:梁柱采用c30,板采用c25;楼梯圈过梁、压梁及构造柱采用c25

  二、开关场区

  主变基础一座、主变事故油池基础一座、电容器基础一个、室外电缆沟(800mm×800mm)28米;(j-1)构架基础8个,(j-2)设备架基础11个,断路器基础1个,端子箱基础3个;动力箱基础1个

  三:场区

  围墙内占地面积0.1599平方米;所区道路场区16米、宽度3.5米;进所道路长度10米宽度4米;所区围墙长度160米;所外排水沟127米;广场面积580平方米;所区围栏长度25.5米

  2、安全目标

  2.1安全管理目标

  2.1.1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控制人身轻伤事故;

  2.1.2不发生一般机械设备、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电网事故;

  2.1.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2.1.5不发生重大未遂事故;

  2.1.6不发生环境污染和职业健康伤害事故。

  2.1.7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树立黑龙江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形象。

  2.1.8确保黑龙江省文明工地,按照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要求,争创流动红旗。

  2.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目标

  2.2.1污水过滤排放合格率为100%

  2.2.2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率为100%

  2.2.3工地夜间施工噪声≤50分贝,白天施工≤70分贝

  2.2.4不超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2.5不发生水土流失

  2.3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施工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

  3、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66kv双峰变电所新建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组 长 :XXX

  副组长:XXX

  组 员: XXX、XXX、XX、XXX

  3.2安全职责

  3.2.1工程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主持本项目部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项目部安全监督部门,是项目部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

  (2)批阅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工作重奖重罚办法的实施。

  (6)保证承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2项目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环境保护技术和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并审批环境保护措施。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指导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模式和标准编制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9)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2.3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3)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安安全施工责任制

  (4)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5)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有效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遵章守纪行为,协助解决具体存在的问题。

  (9)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0)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防止“二次污染”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11)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控制。

  (12)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业防护用品的计划、发放并监督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15) 负责安全设施(指属于安措经费开支的项目)、安全工器具的计划、发放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6)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17)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公司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18)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直接控制使用安全奖金,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19)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20)协助领导组织研究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2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22)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

  (23)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3.2.4施工队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3)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5)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6)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7)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9)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0)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1)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2)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3.2.5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检查。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场所,作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以及一切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检举与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4、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4.1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新进场人员必须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

  (2)对上岗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场施工

  (3)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人员进行安全措施技术交底,职工做到不交底不上岗,交底不明确不上岗

  (4)每日班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精神状态,未参加班前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允许上岗

  (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将特殊工种职业证书报监理项目部审查,并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每年工地复工前,对人员进行体检,有禁忌症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4.2安全管理制度台帐

  4.2.1项目部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制度

  (5)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6)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7)安全奖惩制度

  (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1)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2)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7)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

  (18)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9)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23)班组班前会安全制度

  (2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5)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6)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27)项目管理制度

  (28)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29)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管理制度

  4.2.2项目部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台帐

  (1)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

  (2)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

  (3)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4)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5)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安全考试登记台账

  (7)安全检查记录

  (8)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

  (9)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账

  (10)安全奖励登记台账

  (11)各类事故及惩处登记台账

  (12)违章及罚款登记台账

  (13)安全工器具登记台账

  (14)安全工器具及设施发放登记台账

  (15)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登记台账

  (16)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17)职工体检登记台账

  (18)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记录表

  (19)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20)未遂事故登记表

  (21)安全活动日记录

  (22)安全罚款通知单

  (23)安全整改通知单

  (24)安全检查整改报告及复检单

  (2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表

  (26)月安全信息报表

  (27)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表

  (28)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29)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目次

  (30)各类事故报表

  (31)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简报、事故通报、法律法规及各类汇报报表等

  4.2.3施工队建立以下安全台帐

  (1)安全活动日记录

  (2)安全施工作业票

  (3)安全文件收文台账(按前述章节施工项目部统一表式执行)

  (4)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措施、文件、安全简报、事故通报、法律法规等

  (5)安全整改反馈单及复检单

  (6)施工队安全检查记录

  4.3 专项施工方案

  4.3.4本工程一般作业风险作业,依据施工方案进行控制

  4.3.5由项目总工组织施工方案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参加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4.3.6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审批人同意,监理项目部审核确认后重新交底。施工周期超过两个星期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重新交底。

  4.4施工机具管理

  (1)项目经理为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项目部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机械管理专责人员;负责施工机械作业的组织实施,并对施工机械日常管理和作业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2)机械管理专责人员按工程施工需要,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领用机械并办理领用手续,对带有动力的施工机具应当面试机交验,确保领用的机械性能完好。对带电施工机具应确保其具有良好的外壳绝缘性能及防触电措施。

  (3)机械管理专责人员对到库的施工机械按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存放,建立进库检验台账、标识,做到帐、卡、物相符,且保持库容整洁。

  (4)对计划进场的起重机械进行准入检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的性能、安全状况、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及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资格等是否满足要求,核查满足要求后,报监理项目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对于外租起重机械应确定该租赁公司是否已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该机械是否经审查合格,重点核查起重机械的安全检验合格证、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件等是否满足要求。

  (6)机械的操作使用应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施工前检查机具的完好性,发现不合格或有疑问的立即停止使用,并与项目部机械管理专责人员联系处理。(7)在施工巡检中,发现机械违章操作、使用及机械缺陷,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

  (8)每月组织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机械管理专责人员负责机具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并作好检修记录,以保证在库机械处于完好状态。并收集、整理好领用单、退料单、维修任务单等原始资料,做好上述单据的统计工作。

  4.5安全费用管理

  开工前,按施工准备、土建施工两个阶段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报监理项目部审核。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报验单,分阶段报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验核并签字确认。

  (3)按计划领用(采购或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做好设施布设、日常管理和维护。

  (4)设施布置完成后,报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及时申请付款计划。

  4.6作业人员行为管理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着装力求整齐统一并佩戴胸卡,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以及短裤、裙子等。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绳、攀登自锁器、工具包,并在施工中正确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在作业过程中,高处作业人员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牢固,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

  (3)从事起重作业时,应按照已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组织施工;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下进行;起重作业应设置取得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指挥,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从事焊接或切割的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防护镜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佩带绝缘防护用品。

  (5)使用小型施工机械的人员应掌握各类机械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现场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应由专业电工负责。

  (7)独立进行安装及调试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技术理论知识,掌握有关工具、机具、仪表的操作、使用和保管方法。

  4.7应急管理措施

  (1)工程开工前,配合现场应急工作组制定本工程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2)按处置方案分工要求,将紧急联络和救护方法内容宣传到每个员工。将应急联络图悬挂在施工项目部、施工现场醒目处。

  (3)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按计划配合实施应急演练活动,确保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有效性和响应的及时性。

  (4)发生突发事件,现场人员按处置方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并按方案要求上报流程进行报告,在上级应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进行应急恢复。

  (6)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7)总结事故教训,改进并提高应急处置管理水平。

  5、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5.1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措施

  5.1.1 开工前,参与业主项目部组织的项目风险交底和风险点初勘。

  5.1.2 建立本项目固有施工安全风险清单:

  建立本项目固有风险清册,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2)对三级及以上风险逐一进行筛选,编制《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报监理项目部审核,并报业主项目部确认。

  5.1.3 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调整:

  (1)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施工负责人进行复测,对三级及以上的作业风险逐一进行复测并填写《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从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环境、安全管理六个维度影响因素的实际情况,计算出各工序作业风险动态修正系数,对固有风险值进行修正,得出动态风险值,对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调整。

  (2)根据得出的动态风险值确认实际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级,录入《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台帐》,报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签字确认。

  (3)本项目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三级,如经过动态调整后出现四级及以上的,按照四级及以上风险管理要求上报、管控。

  (4)三级及以上施工风险作业,首先考虑可否采取合适方式,改变作业环境或施工方法,对风险作业重新定级,实现固有风险等级的降低;一旦明确风险作业等级超过三级,要采用针对性措施降低风险等级,组织全员安全风险交底,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b”,制定“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卡”,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

  (5)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工序作业前复核动态因素风险值,仍属二级风险的,按照常态安全管理组织施工。

  (6)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动态升级为三级及以上风险的,要采取措施尽可能降低至二级及以下风险,否则按三级以上风险控制办法组织实施。

  (7)因特殊原因,需在暴雨、雷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户外作业,经动态调整后,风险等级低于二级的,按照三级风险进行控制。

  (8)每月25日前识别、动态评估下月作业的风险,制定预控措施,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报监理、业主项目部掌握、监控。

  5.1.4 安全风险管控要求:

  (1)三级风险作业前24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项目部。施工队(班组)负责人、安全员(监护人)到位时,开始作业。

  (2)四级风险作业前48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业主项目部,作业前24小时书面汇报至单位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组织现场检查,相关职能部门派专人监督,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到位时,开始作业。

  (3)经动态调整出现五级风险作业,在作业前72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业主项目部。作业前48小时书面汇报至单位主要领导。参建单位主要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制定降低风险等级的措施并实施。降低风险等级后,相应人员到位时,开始作业。

  5.1.4 安全风险管控要求:

  (1)三级风险作业前24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项目部。施工队(班组)负责人、安全员(监护人)到位时,开始作业。

  (2)四级风险作业前48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业主项目部,作业前24小时书面汇报至单位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组织现场检查,相关职能部门派专人监督,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到位时,开始作业。

  (3)经动态调整出现五级风险作业,在作业前72小时书面汇报至监理、业主项目部。作业前48小时书面汇报至单位主要领导。参建单位主要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制定降低风险等级的措施并实施。降低风险等级后,相应人员到位时,开始作业。

  5.2重大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5.2.1施工准备阶段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五重大安全作业项目

  5.2.2土建施工阶段

  5.2.2.1重大施工安全作业项目

  施工阶段序号危险作业 项目计划施工 时间施工部位风险等级及类型

  主变及构筑物1土方工程2022年6月事故油池固有三级

  主建筑物1模板安装2022年4月综合楼固有三级

  2模板拆除2022年5月综合楼固有三级

  5.2.2.2施工作业存在的风险

  、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在3-5米之间,存在坍塌风险;

  模板安装工程,计划于2022年4月安装二次设备室及开关室屋面模板,存在高出坠落、坍塌风险;

  模板拆除工程,计划于2022年5月拆除二次设备室及开关室模板,存在物体打击及坍塌风险。

  5.2.2.3风险预控措施

  、土方工程安全预控措施

  弃土堆放高度《1.5m;

  一般土质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1.2m;

  垂直坑壁边坡条件下距离顶边》3m;

  坑边如需堆放材料机械,必须计算确定放坡系数,必要时采取支护措施;

  挖土区域设置警戒线,各种机械、车辆在开挖的基坑边缘2m外行驶停放。

  、模板安装工程安全预控措施

  模板安装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确定模板的模数、规格及支撑系统等,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不得变动;

  建筑物框架施工模板运输时,施工人员应从梯子上下,不得在模板、支撑上攀登,严禁在高出的独木或悬吊式模板上行走;

  模板顶撑应垂直,底端应平整并加木枕,木楔应钉牢,支撑必须用横杆和剪刀撑固定,支撑处地基必须坚实,严防支撑下沉,倾倒;

  支撑模板时,四周必须钉牢,操作时应搭设临时工作台或临时脚手架,搭设的临时脚手架应满足脚手架搭设的各项标准;

  支设梁模板时,不得站立在柱模板上操作,并严禁在梁底模板上行走;

  采用钢管脚手架兼做模板支撑时,必须经过技术人员的计算,每根立柱的荷载不得大于2t,立柱必须设水平拉杆及剪刀撑;

  独立柱或框架结构中高度较大的柱安装后应用揽风绳拉牢固定。

  、模板拆除工程安全预控措施

  模板拆除时应填写安全作业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模板拆除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及大面积撬落或拉倒。高处拆模应划定警戒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在拆模范围内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

  作业人员在拆除模板时应选择稳妥可靠的立足点,高处拆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拆除的模板严禁抛扔,应用绳索吊下或由滑槽、滑轨滑下。滑槽周围不小于 5m 处应划定警戒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

  作业人员拆除模板作业前应佩戴好工具袋,作业时将螺栓螺帽、垫块、销卡、扣件等小物品放在工具袋内,后将工具袋吊下,严禁随意抛下。

  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不得堆在脚手架或临时搭设的工作台上。

  作业人员在下班时不得留下松动的或悬挂着的模板以及扣件、混凝土块等悬浮物。

  5.2.1.4风险作业项目安全防护要求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要求

  在基坑顶边2米处用钢管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预留安全通道并安装标识牌;

  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对违章人员进行重罚;

  专职安全员对安全防护栏杆定期检查,如有松动立即加固。

  、模板安装工程安全防护要求

  模板安装前由技术员进行计算,确保每根立杆上的荷载在允许范围以内;

  安装模板时由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对违章行为立即制止;

  支持模板时搭设临时操作平台

  、模板拆除工程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前,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发出告示,通报施工注意事项,设专人监护;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凡在 2 米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得进行拆除作业;

  作业人员拆除模板作业前佩戴好工具袋,作业时将螺栓螺帽、垫块、销卡、扣件等小物品放在工具袋内,后将工具袋吊下,严禁随意抛下。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6.1 施工准备阶段

  6.1.1 办公区

  (1)本项目办公区设置在进站道路北侧离进站道路3米,搭设活动板房5间,成“l”型布置。其中会议室1间,综合办公室1间,项目经理室1间,休息室1间,小食堂1间。

  (2)办公区正面设通透pvc塑钢栅栏墙,设项目部名称牌、办公区设维护责任人标牌。

  (3)办公区设公司统一样式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及消防器具,消防节水节电标识清晰一致。

  (4))办公室前停车位,场地内设旗台一座,旗台基础贴面砖,旗杆为不锈钢管材,规范接地,中间升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旗,左侧升挂国家电网公司司旗,右侧升挂彩色劳动保护旗。设应急网络图牌、宣传橱窗。

  (5)办公区内门头标识牌美观统一,办公室、会议室配备的办公设备按办公定置图定置摆放。

  (6)会议室设背景板,空调、投影、饮水器具、桌椅等按办公定置图定置摆放。将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网络图,安全目标、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等图表上墙。

  6.1.2 生活区

  (1)本项目生活区设置在进站道路北侧,背靠办公室,相距1.5米,与办公区之间用彩钢瓦隔离,共搭设活动板房8间,成两排布置,实施封闭管理。

  (2)生活区设公司统一规格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及消防器具,消防节水节电标识清晰统一。

  (3)生活区设置标准的水冲式卫生间,设置盥洗、洗浴设施,于生活区北面拐角处设置化粪池,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打扫,保证厕所内卫生。

  (4)生活区食堂配备不锈钢厨具、冰柜、消毒柜、餐桌椅等设施,干净整洁,有防苍蝇设施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炊事人员上岗前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工作时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5)食堂设置在生活区西面端头,操作间单独设置,于食堂后设置隔油池。食堂、盥洗室、淋浴间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及时清理。

  (6)宿舍统一采用活动板房,通风良好、整洁卫生,单人单床,每房间安排5人入住,统一装空调。

  (7)生活区东面设晾晒场且有标识。采用公司配置组装式可重复使用的晾衣架。

  (8)生活区活动中间道路硬化,并设小道接入房间,其余空地设置花坛和种植花草树木;布置室外照明地灯,日常维护责任到人。做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

  (9)生活区入口处设应急联络图牌、宣传橱窗。

  6.1.3 材料加工场:

  材料加工场布置在进站道路南侧。分为砼搅拌、预制场、工具房、木工加工、钢筋加工、材料堆放棚区域等,使用蓝色彩钢板封闭,加工场地硬化、平整,配备4组消防灭火器和2只垃圾桶。

  材料加工场入口处布设落地式定置图标牌,按定置位置摆放消防设施。

  各区域布设维护责任人标牌,砂石分开堆放。搅拌机出料口侧设置两级“l”型污水沉淀设施。

  小型材料工具和劳保用品等存放于工具房,制作统一的材料标识,由材料管理员负责对材料工具及劳保用品领用进行登记管理

  )加工棚区采用型钢结构搭设,上铺彩钢瓦,三面敞开。统一制作警示标牌,宣传标语,在加工棚檐口醒目处悬挂。

  工器具、设备定置摆放整齐,统一制作各种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各施工作业点旁悬挂,同时对机械所处的状态进行标识清楚。

  安全标志牌统一配送,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有针对性悬挂且规范整齐。

  材料加工场南侧设置规范的专用危险品库房,面积为40平方米,离主要建筑物距离20米,单独设置,规范接地,且门向外开,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置在门外,危险品库门及对面墙上预留百叶窗,且窗百叶向下设置,保持通风。门口悬挂警示标识,配备灭火器材一组。危险品及危险废品集中存放,安全员负责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品处理工作。

  6.1.4 进站道路

  (1)在进站道路相交醒目处设双面变电所位置指示牌一块。入口处设车辆行驶安全标志牌。

  (2)进站道路与公路相交处设减速带、反光镜,两边各设警示桩4根。

  (3)、在进站道路与省道交叉路口处设车辆限速、禁鸣禁止标志。

  (4)、在相邻车辆限速禁鸣标志牌向站外方向“一”字型排开布设工程项目概况牌、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责任牌、安全文明施工纪律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牌两图”牌,构配件采用钢质,标志牌以国网绿为基色,采用电脑喷绘,由公司统一配送。

  (5)、在大门内侧,作业人员上岗的必经之路旁,设置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自查设施,配备红外语音提示器,每天作业前安全员在此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1.5临时大门

  变电所临时大门区域设置在进站道路与变电所所牌之间,离所牌5米处,由大门、立柱、临时围墙、人员通行侧门、传达室、维护责任人、宣传标牌等部分组成,喷涂国网绿。

  变电所临时大门采用钢结构制作、采用50×50×5毫米和30×30×3毫米两种方钢焊接(经防锈处理后加做银粉漆)、彩布蒙面,户外灯箱膜裱饰,加贴国网标识、省公司和公司名称。

  大门立柱基础采用混凝土浇注小承台(计算荷载、风阻、强度等因素),柱体采用砖砌,截面尺寸为100×100厘米,净空高度为永久道路以下2米,正面贴上标语,其它部位为蓝色外墙乳胶漆,顶部安装两只圆形灯具。

  6.1.6临时用电布设

  施工站内主干道前,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电缆走向图,在一级配电房旁围墙挡土墙中埋设一根直径10公分的增强管,电缆穿站内道路处埋设10公分增强管。详见临时用电布置图。

  )总配电房设置在变压器北侧,加工棚拐角处,面积20平方米,总配房做好“五防一通”,室内悬挂操作规程牌,设置应急灯,摆放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门口设灭火装置和安全标志牌,有巡查记录和联系电话。

  )电源走向从电源变压器→总配电箱→二级配电箱电源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线电缆直埋敷设。直埋电缆埋深大于0.7米,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毫米厚的细砂。进入施工现场后地面上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距离设置“地下有电缆”的标志,并注明走向。

  )各区域分配电箱→各区域开关箱电缆(三相五芯)沿电缆沟或围墙边沿明设(电缆沟形成后可放入沟底),通过支路时采用φ100钢质保护套管。所有开关箱→负荷(含便携式卷线电源盘)的电源线过支路均设可靠的保护设施。

  各级电源箱总开关选择可视开关,导线色标符合标准规范。电源箱内带电的裸导体前应加绝缘挡板。

  开关箱内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采用≤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值采用≤0.1秒;开关箱内一机一保护。

  各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末端保护除外),应选用低灵敏度延时型的保护装置。

  6.2土建施工阶段

  现场整平,无多余土方。先施工围墙、排水和路基,再根据图纸供应情况施工其它部位,路基成型后立即对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清扫道路,确保路面整洁。

  施工现场在主控楼与主变区之间设置公司统一定制的集中广式照明,最高点设避雷针,柱顶安装四台镝灯,设专用开关箱控制。

  )本工程所有2米以上深度的基坑四边设硬围护,悬挂警示标识,主变油池设人员上下台阶。2至5米深度的基坑设供人员上下的爬梯。

  )孔洞盖板为4~5毫米厚钢板,涂刷黄黑相间警示色,并喷上“孔洞盖板,严禁挪移”,同时在盖板背面焊接限位措施。孔洞超过1平方米的,还要设置硬质围栏,高度1.2米,并悬挂“当心孔洞”“禁止跨越”等警示标牌。

  电缆沟在沟上布设公司统一定制的可移动可重复使用组装式电缆沟临时安全通道,沟长直线距离, 100米以下设一处,并悬挂双面安全提示标志牌,同时在设置通道处订木质框架对压顶进行成品保护。

  在进站大门左侧,二次设备室设施工区域方向指示牌。

  )在66kv施工区空间隔处设置休息亭,用小道与主道路连接,地面硬化、不积水,座椅4个,开水保温桶一个并加锁,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两只,有专人管理。休息亭小道两侧设落地式安全宣传牌、橱窗。

  本工程二次设备室、10kv开关室、66千伏区及主变区采用公司统一配送的隔离栅栏进行区域划分,预留入口,高度1.2米,立杆间距2米,立杆上设安全、质量等宣传彩旗。各区域分别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弃物箱各一个,并悬挂宣传标语。

  各区域设置落地式维护责任牌、风险控制牌、安全强条执行牌、安全通病防治牌。

  )建筑物“五临边”防护。采用双根钢管硬围护,高度为1.2米,设置挡脚板,固定牢固并挂“当心孔洞”“禁止跨越”等安全标志牌,刷红白双色相间油漆。

  现场66千伏区间隔各设置一个材料临时堆放场地,铺砖做硬化,做好围栏,各配置一组灭火器,悬挂警示标牌。

  土建电气交叉施工阶段,各安排一人负责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常态化维护管理,重点加强道路、基础和建筑物内装修成品保护和防止“二次污染”;及时保持沟通,专人负责清扫道路,定置堆放物料,场地及时平整,专人负责维护防护设施和标识标牌。

  )二次灌浆时,杯口上部的杆段部分需用彩条布等物包起来,防止灌浆污染杆段。

  7、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7.1防止大气污染

  开工前,对现场道路、非施工主场地做硬化处理,定期打扫以控制扬尘。

  对集中堆放的土方、细砂采取覆盖、打湿等措施。

  拉运土方、细砂应将表面用水打湿减少灰尘飘扬,土方、细砂不得高出车箱板减少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合理选择弃土的堆放点,以保护自然植被及环境。

  本工程采用现场搅拌用的水泥入库存放,水泥库房设进出两个门。

  施工垃圾集中堆放,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式设施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高处抛洒。

  )机械设备、车辆有专业机构出具的尾气排放达标标志,施工现场使用清洁能源,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7.2防止水土污染和水土保持

  搅拌场设置污水沉淀池,将污水经沉淀后经二次沉淀后再利用;做到环保施工、循环用水,节约用水。

  油料和化学溶剂存放在危险品库,地面用水泥砂浆硬化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

  工程完工后,对加工区及生活办公区临时设施硬化地面进行复耕处理,恢复植被,做好水土保持。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本项目采用土方自平衡,不做弃土处理,减少植被破坏。

  )建筑垃圾统一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深埋处理,施工现场保持“工完、料尽、场地清”。

  7.3 防止噪声污染

  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不鸣笛,装卸材料轻拿轻放。

  控制施工现场场界噪声不超过标准:夜间施工≤55分贝,白天施工≤70分贝。打桩机械施工夜间不允许进行。

  相对强噪声设备布设在远离居民区、办公生活区一侧。

  8 分包安全管理

  本工程土建施工无分包

  9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9.1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队长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根据上级管理要求或季节性施工进展情况,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检查。

  9.2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技术方案执行状况、施工机械和安全工器具完好状况、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作业情况等影响安全施工作业的各项活动。

  9.3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相应施工技术方案是否规范执行、施工机械化和安全工器具是否完好、现场安全工况是否良好等;作业过程中,应做到“四不伤害”。

  9.4 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做好闭环整改工作,对于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通病开展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9.5 每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报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

  9.6 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按项目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9.7 各级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人员应按照要求履行安全职责,监督开展问题整改与隐患消除工作,认真落实闭环管理要求;严格做到“违章问题不整改不作业、安全隐患不消除不作业”。

  9.8 施工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一般不得参与现场工作,特殊情况必须参与工作时,必须另设安全监护人,凡未设安全监护人的作业地点或场所,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9.9 一切施工现场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明确,并在站班会上向参与作业的人员告知。安全监护人不得无故离开施工现场,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向施工负责人请假,另派安全监护人。

  9.10 安全监护人必须监督并保证:

  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置、现场安全交底到位,必要时补充布置有关安全措施(2)必须制止作业人员野蛮施工、扩大工作范围、扩大工作内容、变动安全措施(方案)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时刻提醒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做到100%防护。

  监督各种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的现场检查和正确使用。

  制止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制止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安全监护人对违反规程、安全措施(方案)规定的行为责令其停止作业,同时向施工队长或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做好书面记录。

  10信息管理

  配备信息员一名,负责常态安全信息管理和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安全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工作。

  按规定时间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施工日志、周报、月报信息数据,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完整。

  项目如发生应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业主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

  11 安全管理评价

  本工程为新建66千伏变电所新建工程,按要求开展两次安全管理评价活动,项目部在土建施工期和土建后期各开展一次自评价活动。

  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完成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结束后,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闭环,并报建设管理单位备案。

  如对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或施工现场评价不合格,按照要求立即进行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本指引。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国有控股企业由国资委和国资委提名的董事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 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系统,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企业战略、规划、产品研发、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四)确保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八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和危害,也应把机会风险视为企业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 企业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积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全面推进,尽快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他企业应制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可先选择发展战略、投资收购、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衍生产品交易、法律事务、安全生产、应收账款管理等一项或多项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单项或多项内部控制子系统。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逐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十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即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

  第二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第十一条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

  第十二条 在战略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与企业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未来寻求战略合作伙伴的可能性;

  (五)本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六)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本企业实力与差距;

  (七)本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八)本企业对外投融资流程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三条 在财务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本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指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或有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本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与国际会计制度的差异与调节(如退休金、递延税项等)等信息。

  第十四条 在市场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十五条 在运营风险方面,企业应至少收集与本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三)企业组织效能、管理现状、企业文化,高、中层管理人员和重要业务流程中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经验;

  (四)期货等衍生产品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流程和环节;

  (五)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六)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

  (七)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除上述有关情形之外的其他纯粹风险;

  (八)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监管、运行评价及持续改进能力;

  (九)企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六条 在法律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二)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四)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五)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六)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 企业应对收集的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和企业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第十九条 风险评估应由企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也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二十条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第二十一条 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由专人主持的工作访谈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事件树分析等。

  第二十二条 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三条 风险分析应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评估多项风险时,应根据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第四章 风险管理策略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二十七条 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保险、期货、对冲等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条 企业应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应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第五章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二条 企业制定风险管理解决的外包方案,应注重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外包工作的质量、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防止自身对风险解决外包产生依赖性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 企业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应满足合规的要求,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制定内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

  (二)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三)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四)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五)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八)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完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三十八条 企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第三十九条 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本指引第三十条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企业总经理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条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四十一条 企业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出具风险管理评估和建议专项报告。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实施情况、存在缺陷和改进建议:

  (一)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与风险管理策略;

  (二)企业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

  (三)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与信息系统;

  (四)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第七章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独资企业,即指国资委,下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

  第四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建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应超过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以保证董事会能够在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判断和选择。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确定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四)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五)批准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批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七)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八)批准风险管理措施,纠正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风险管理制度做出的风险性决定的行为;

  (九)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十)全面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十六条 具备条件的企业,董事会可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应由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召集人应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该委员会成员中需有熟悉企业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备风险管理监管知识或经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董事。

  第四十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二)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五)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六)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企业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设立专职部门或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该部门对总经理或其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二)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职能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

  (五)负责对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改进方案;

  (六)负责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九)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条 企业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应符合《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定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第五十一条 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及各业务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应接受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做好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五)做好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子系统;

  (七)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通过法定程序,指导和监督其全资、控股子企业建立与企业相适应或符合全资、控股子企业自身特点、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章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第五十五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矩阵和排序频谱、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五十六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企业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第五十七条 企业应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五十八条 已建立或基本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应补充、调整、更新已有的管理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应将风险管理与企业各项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软件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同步运行。

  第九章 风险管理文化

  第五十九条 企业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十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企业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在内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董事会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总经理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六十二条 企业应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企业应严肃查处。

  第六十三条 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六十四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六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中央企业中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由经理办公会议代行本指引中有关董事会的职责,总经理对本指引的贯彻执行负责。

  第六十七条 本指引在中央企业投资、财务报告、衍生产品交易等方面的风险管理配套文件另行下发。

  第六十八条 本指引的《附录》对本指引所涉及的有关技术方法和专业术语进行了说明。

  第六十九条 本指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4

  第一条、

  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学装备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20xx年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学装备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学装备严格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购置使用准入制度》及《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学装备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类设备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对医用耗材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第三条、

  对设备及耗材依据《医学装备验收与领用管理制度》、《医学装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医学装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制度》、《医用耗材发放领用制度》、《植入性医用材料专项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装验收、出入库、维护保养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对医学装备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学装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第五条、

  对从事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第六条、

  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装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进设备使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第七条、

  临床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规范、规程操作。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第八条、

  医学装备出现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学装备不得再用于临床。

  第九条、

  发生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设备科和药剂科,再由药剂科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条、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关资质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上报药剂科。

  第十一条、

  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学装备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第十二条、

  制定医学装备安装、验收、使用的相关制度。

  第十三条、

  对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

  第十四条、

  在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学装备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第十五条、

  遵照医学装备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由相关科室定期对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第十六条、

  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第十七条、

  医学装备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如实记录并存档。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行为,加强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的管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未经批准和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股东/合伙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也不得和公司及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利益冲突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利益冲突事项的回避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直系亲属均纳入防控监督范围),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利益冲突人不得未经批准和公司和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二章内幕信息、利益冲突的界定

  第五条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对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上正式公开及尚未向公司管理的基金的投资者报告的事项。

  利益冲突是指,相关人士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将要投资、可能投资或已经投资的.标的企业存在共同投资关系、投资或被投资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基金资产价值的事项。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研究决定的重大业务中的保密事项;

  公司管理的基金、客户的合同、协议、投资建议书、财务数据等;

  公司在基金管理过程中获悉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其他经股东会决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三章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益冲突人的范围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八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分为内部知情人和外部知情人。在公司内部任职的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的内部知情人;未在公司任职,但能获知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和单位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知情人。

  内幕知情人、利益冲突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因工作原因获悉内幕信息、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单位和人员:

  (三)上述(一)、(二)项下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四)经股东会会议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九条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尚未披露前,应严格将信息的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十条 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光盘、录音带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他人阅读、复制,不准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十二条 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布之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的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

  第十三条 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第十四条 公司需加强内部的事前提示,在召开公司内部重要会议前,应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容及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违反后果,必要时应要求参会人员签署《保密提示函》。

  第十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用察看、降职降薪、没收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以及适当的赔偿要求,以上处分可以单独或并处。

  第十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利用内幕信息操纵股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非法活动而受到公司、行政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罚的,公司将把处罚结果进行公告。

  第五章公司相关人员利益冲突的回避

  第十八条 公司利益冲突人,非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也不得将应属于公司、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机会归己方所有。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明确提示公司其与交易事项存在利益冲突,并应当申请回避。

  第二十条 如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回避,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确需发生此类交易的,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应再投资决策时予以回避。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买卖股票或股权投资情况和利益冲突人是否回避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六章内幕交易及利益冲突回避防控考核评价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须将本制度所列内容纳入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三条 考核的标准如下:

  (一)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是否遵守本制度相关要求;

  (二)公司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买卖股票或股权投,是否进行利益冲突回避情况;

  (三)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利益冲突回避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直系亲属内部交易、利益冲突未回避情况实行问责追究,问责追究方式包括: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停职反省;

  (四)经济处罚;

  (五)解除劳动关系;

  (六)诉讼;

  (七)移交司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规定的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基金托管与运营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基金托管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运营外包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基金托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具备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六条 外包服务机构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第七条 外包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 托管机构遴选与管理

  第八条 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原则上都应选定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如不进行托管的,应在基金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建立独立的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托管机构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属地经营:原则上应当满足基金的托管机构、托管账户与基金注册地需保持一致。

  (二)资质管理:托管机构需具备托管资质,托管机构的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费率合理:托管机构的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

  (四)协议合规:管理人和托管机构必须签订标准的托管协议。

  (五)内控规范:托管机构具有完善的内控机制与操作规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托管机构需要满足我方划款对于时效性的要求。

  (七)系统支持:托管机构须有相应的IT系统满足管理人的业务需求(如有需求)。托管机构需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如有需求)。

  (八)团队配备:托管机构需设有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托管团队,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九)资金安全:托管机构需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十)场地安全:托管机构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第十条 公司托管机构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筛选:必须在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进行选择,前期需对托管机构进行全面了解和沟通,综合比较确定托管机构。

  (二)反馈:向拟合作的托管机构提供托管机构评估问题清单,由托管机构按要求列明资质和相关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公司。

  (三)评估: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问题清单反馈中提及的费率等关键因素以及前期沟通了解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

  (四)选定:根据综合评估情况,选定托管机构。

  第十一条 托管机构选定后,相关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与合规部门)应负责托管协议的起草、审定工作,协议中应明确托管机构的如下义务:

  (一)托管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托管机构的固有财产应当独立于基金财产,托管机构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二)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四)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五)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六)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八)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十)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一)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基金托管机构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活动。

  第十二条 托管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负责后续对接工作,包括不限于: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资料清单,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或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负责开户资料及印鉴卡片等重要凭证的保管;督促托管机构按照托管协议要求履行托管职责。

  第三章 外包机构的遴选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开展业务外包应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外包实施规划,外包活动范围应与公司经营水平相适宜。

  第十四条 公司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基金份额(权益)登记。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应保证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可开立注册登记账户,用于基金投资人认(申)购资金、赎回资金和分红资金的归集、存放与交收,并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估值核算,办理估值核算业务的机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要求,保证估值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外包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品牌影响力:外包机构应品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外包资质:外包机构应为按照《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的要求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的`机构

  (三)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四)IT系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团队,系统配置完善,并且有持续优化的意愿,做好风险隔离,并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数据。

  (五)风控机制:外包机构应风控机制完备,并与托管业务进行办公场所与团队隔离。外包机构应具备开展外包业务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审慎评估外包服务的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六)资源源投入:费率合理,并有意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开展长期业务合作。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包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尽职调查:公司在委托外包机构开展外包活动前,应根据备选外包机构的范围,对其人员配备、防火墙制度、业务隔离措施、利益输送防范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过往业绩、按时定期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调查。

  (二)业务谈判:公司XX部门与运营外包机构成员洽谈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费率及协议等重要因素,并达成一致意向。

  (三)选定:根据实际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运营外包机构,并经合规部门审定后签订书面外包服务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协议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应独立于外包机构的自有财产。外包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

  2.外包机构应对提供外包业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保证提供外包业务的不同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之间、外包业务所涉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与外包机构其他业务之间的账户设置相互独立,确保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的安全、独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

  3.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 的团队与业务系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4.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在监督协议中明确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5.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各参与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协议内容应包括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反洗 钱义务履职及责任划分、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等。

  第十八条 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九条 外包合同签订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双方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确认基金涉及的相关外包业务流程。

  第二十条 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阶段,公司应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定期与托管机构和运营外包机构召开例会,定期沟通,了解托管机构是否合规运作,同时托管机构应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托管报告;了解运营外包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基本运作情况,保证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第二十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根据签订的托管协议及外包服务协议,不定期考察托管机构及运营外包机构是否严格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如若发现未履行或履行不严格,可对其发出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发送公函或律师函。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对外包业务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外包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建立合规组织架构、制定和执行合规制度,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 合规风险管理是公司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 公司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风险管理责任,构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五条 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合规总监作为公司的合规负责人,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合规总监分管法规风控部,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设立法规风控部为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行使合规管理职能,同时行使风险监管职能。

  法规风控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六条 公司各内部控制部门建立分工协作的关系,共同防范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第七条 合规人人有责,公司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合规从高层做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言行应与公司的宗旨和价值观念相一致.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倡导并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努力培育员工的合规意识,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公司内部合规风险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二章 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 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和制度,切实防范合规风险、力求在公司形成内部约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有机联系的长效机制,为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九条 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全面性:风控合规管理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决策机制、内部控制、业务流程等全面体现合规管理要求;

  (二) 主动性:公司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在其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中应当主动寻求合规支持,主动而且自觉地执行合规制度;

  (三) 独立性: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具有独立性,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

  第三章 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第十条 公司建立与自身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董事会是公司合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基本政策的审批、评估和监督实施。

  经理层负责遵照本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确保合规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

  合规总监和管理合规总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审查、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并具体执行公司的合规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四章 董事会的合规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工作的基本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二)决定公司合规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

  (三)聘任或者解聘合规总监,决定合规总监的薪酬、福利待遇和奖惩事项;

  (四)保证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独立行使合规职权;

  (五)对总裁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合规专项考核;

  (六)对合规总监进行考核;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二条 因合规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存在以下行为且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可对合规总监予以解聘;

  (一)对已察觉或已出现的公司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不向董事会报告或报告不及时;

  (二)向董事会报送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出现重大风险、合规总监不能证明自己已依法履行职责的;

  (四)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没有履行合规总监职责的行为。

  合规总监已勤勉尽责并按规定向董事会及时报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免责. 第十三条 在监管部门认为合规总监未能勤勉尽责,不符合合规总监任职条件且责令公司更换合规总监人选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解聘合规总监、重新聘任新的合规总监。

  第十四条 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务或者缺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人员或者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务,代为履行职务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不得在公司分管与合规管理职务相冲突的部门。

  第五章 监事会的合规职责

  第十五条 监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及决策流程是否合规;

  (二)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职责的履行情况;

  (三)对重大合规风险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在合规总监履职过程中出现本制度第十二条第一款情形时,向董事会提出罢免合规总监的建议;

  (五)对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合规进行调查,并可要求公司合规总监和法控部协助;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六章 经理层合规职责

  第十六条 经理层负责遵照董事会制定的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确保合规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经理层的合规职责分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职责和各部门、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部门”或“本部门”)负责人的合规职责。

  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合规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合规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控制机制和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为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保障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享有履行职责所必要和充分的知情权、调查权,保障合规总监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行职责相关会议,调阅相关文件资料,获取必要信息;

  (三)主动执行合规制度并作出表率,推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

  (四)及时、有效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通报并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签署公司向监管机构报送的中期合规报告、年度合规报告,并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的合规职责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准则;监督管理本部门及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自行或根据合规部门的督导,评估、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对本部门合规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以及合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按规定向合规部门报告;

  (四)发现本部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或合规部门报告,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合规培训;

  (六)监管机构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公司在各部门内设置合规管理岗位,合规管理岗位人员对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履行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合规政策和程序的状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报告等职责。

  合规管理岗位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具体事项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七章 合规总监的合规职责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岗位和专门的合规部门(管理合规总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合规审查、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

  合规总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十九条 公司解聘合规总监应当有正当理由。

  第二十条 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者缺位时,公司应及时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代为履行职责的人员不能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在6个月内选聘具有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合规总监。

  第二十一条 合规总监向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以及监管机构要求进行合规审查的申请材料和报告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二)监督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及时评估、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事中监督,并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

  (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并及时向公司有关机构或不猛提出制止和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六)保持与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工作,及时处理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要求调查的事项,配合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七)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定期合规情况报告和临时合规情况报告;

  (八)按照公司规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合规咨询、组织合规培训;

  (九)处理涉及公司和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与举报;

  (十)对总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规专项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合规总监参加公司会议,在表决前应对会议表决的事项发表合规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第二十三条 合规总监可以兼任与合规管理职位不相冲突的职务和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不相冲突的部门,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位,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合规总监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公司总裁办公会;

  第二十五条 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合规总监有权调阅公司相应的文件资料,获取必要、充分的信息,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 合规总监有权独立调查公司内部可能违反合规制度的事件,获取相关文件和记录,根据需要向管理层及员工了解情况,相关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合规总监在行使合规职权时,应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沟通。

  第二十八条 合规总监应当将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提供的合规咨询意见、签署的公司文件等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情况作出记录。

  第二十九条 合规总监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上年度合规报告。

  对已察觉或已出现的公司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合规总监应及时向董事长提交临时报告。

  第三十条 合规总监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定期合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合规总监履行职责情况;

  (三)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合规风险的发现及整改情况;

  (四)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及整改情况;

  (五)董事会要求或合规总监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第八章 合规部门

  第三十一条 法规风控部对合规总监负责,合规总监根据合规工作需要决定法规风控部内部的岗位设置。

  第三十二条 法规风控部在合规总监的领导下履行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责。

  第三十三条 法规风控部享有以下权利: (一)为履行合规管理职责,通过参加会议、查阅文件、与有关人员交谈、接受合规情况反映等方式获取必要的信息;

  (二)对违规或者可能违规的人员和事件进行独立调查;

  (三)向合规总监报告前项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为法规风控部配备足够的合规管理人员。

  法规风控部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的选聘应符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须得到合规总监同意。

  合规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质和经验,具有法律、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应具有把握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能力。

  公司应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合规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保证法规风控部行使合规管理职能所必需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公司支持和保障法规风控部和合规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合规管理人员不因正常履行职责遭受不公正待遇,确保合规管理人员不承担与其合规职责相冲突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设立合规岗位,配置合规人员从事所在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应主动进行日常的合规自查,向法规风控部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风险点,支持并配合法规风控部的风险监控和评估。

  第三十九条 法规风控部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合规检查。合规检查主要检查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和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以及业务部门合规开展业务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

  合规检查结束后,对于存在合规风险的部门,法规风控部下达合规建议或合规风险整改通知书,对于存在重大合规风险的部门,法规风控部可以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将情况报送公司经营管理层.

  收到合规建议的部门,应及时落实合规建议,并及时向法规风控部反馈落实情况。

  收到合规整改通知书的部门,须在合规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法规风控部。

  第九章 合规实施细则

  第一节 办公行政合规管理

  第四十条 法规风控部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合规审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不规章制度进行合规审核。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审定之前,须先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然后再予以颁布。

  第四十一条 法规风控部是公司公文的合规审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公文进行合规审核. 以公司名义下发的公文在公司领导审批之前,须先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然后再予以正式发文。

  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的函件,须先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出具。

  第四十二条 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出具公文。

  经公司同意以部门名义对外出具公文,须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出具。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及各部门向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的财务报表、业务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及其他纯业务性质的资料无须法规风控部和合规总监审核,但监管部门要求合规总监签字或出具意见的,须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审核后报合规总监签字或出具意见. 第四十四条 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政府不么下达的重要文件,秘书档案室应将文件及时抄送法规风控部.

  法规风控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印章的使用进行合规审核.

  公司对外出具文件以及合同、协议、备忘录、函件等,须经法规风控部审核后方可用印。

  合规主管对各部门非合同用章的用印情况进行事后合规审核。

  第二节 财务合规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开立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后,计划财务中心须及时将开户行、账号等情况报法规风控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法规风控部对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公司大额自有资金对外划付业务(内部资金划拨业务除外)实施事后合规审查。

  第四十七条 100万元(含)以上的公司大额自有资金对外划付(内部资金划拨业务除外)前,须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划付.

  第四十八条 计划财务中心每月上旬汇总上月公司5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自有资金划付明细报法规风控部,法规风控部根据检查的需要,可调取或查阅付款审批文件、划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 公司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编制完成后,计划财务中心应及时抄送法规风控部。

  第三节 投资顾问合规管理

  第五十条 公司应通过办公场所、行业协会和公司网站公示下列基本信息,方便投资者或客户查询、监督.

  (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

  (二)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

  第五十一条 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研究报告或者基于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

  第五十二条 投资顾问依据公司或者其他投资咨询机构的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应当向客户说明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第五十三条 投顾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须实行留痕管理。

  第五十四条 投资顾问协议书及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依据等信息,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投顾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五十五条 客服专员对所辖客户的基础服务工作及各项与投顾业务有关的客户服务工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五十六条 投顾业务客户合规回访工作由客户服务部门独立实施,具体回访机制、程序和内容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 投顾业务客户投诉工作根据《投顾业务管理制度》和《公共关系与接待接诉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实施。

  第五十八条 公司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对投顾业务进行宣传,应当遵守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公司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向公司住所地及媒体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第五十九条 公司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投顾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第六十条 开展投资顾问业务的禁止行为:

  (一)以夸大、虚报推荐业绩等方式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及营销活动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信息;

  (二)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三)直接代客操作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四)利用咨询服务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五)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投顾服务费用;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规要求、有损客户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四节 发布研究报告合规管理

  第六十一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均应当将其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放置在其工作场所明显处,以便于投资者或客户查验监督。

  第六十二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从业(执业)资格证书。

  第六十三条 在公司员工中凡未取得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者,一律不得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如有违反公司在三年内不受理该员工从事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申报,若对公司造成声誉或经济损失后果的,该员工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遵守投资咨询也的职业道德、遵循守法合规、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审慎、准确的原则有效防范和控制利益冲突,建立“隔离墙”使研究报告不受外部干涉。审慎处理影响价格的敏感信息,公平对待利益相关者,不得优先提供个相关机构;必须以谨慎、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投资咨询服务,为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和树立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做出贡献.

  第六十五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对客户、媒体和合作伙伴发送或发表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须经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进行合规审查,在未进行合规审查前公司其他人员以及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审阅未披露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撰写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还应由所属总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发表或发送。

  第六十六条 遵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加强日常监管、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外发布的有关投资咨询报告、评论文章,其信息资料来源必须合法合规,主要来自.......。.行业协会规定信息公开刊登的相关杂志和财经网站等,均应当对发布的时间、方式、内容、对象和审阅过程做出留痕记录,同事书面报送给公司存档备查,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六十七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向电视、报刊、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或社会公众提供投资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文章或投资咨询节目(栏目)等形式的咨询服务时,须先行填写《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发送客户、媒体和合作伙伴等级审批表》报公司总裁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十八条 研究人员发布研究报告应当符合下列内容与格式要求:

  (一)标注研究报告字样

  (二)注明“xxxxxxxxx优先有限公司”和相关业务资质;

  (三)注明署名的研究人员的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

  (四)注明研究报告发布时间;

  (五)注明研究报告依据的信息来源;

  (六)说明研究报告分析方法、依据和研究结论的局限性;

  (七)提示投资风险。

  六十九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就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市场发表评论或者意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必须经过公司同意,并由公司向行业监管机构进行媒体宣传备案后才能参与;

  (二)公示公司的名称和业务资质、分析师姓名和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

  (三)不得传播虚构、片面、不实和误导性信息;

  (四)发表的意见与公司已发布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观点一致,并说明该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的发布日期;

  (五)不得对具体业务做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投资收益的表述;

  (六)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特定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干涉和影响。

  第七十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向电视、报刊、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或社会公众提供投资分析文章须按以下规范要求写作:

  (一)文章中引用上市公司信息,应从业务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摘要;

  (二)文章中不允许对上市公司没有公开披露的信息诸如业绩预增、资产注入、资产重组、资产置换以及外资购并等问题进行主观臆断和猜测;

  (三)文章中不允许对上市公司公告进行夸大性、猜测性、随意联想性分析;

  (四)文章中应注意采用上市公司最新的公告资料作为分析的依据,不允许采用过时的资料和数据,以免产生差错;

  (五)文章中应注意上市公司的澄清公告,不允许因没看到澄清公告而使用被澄清的流言作为分析依据;

  (六)文章中不允许使用“即将涨停"、“爆发性拉升行情”、“一触即发”、“拉升在望”、“反弹在即"等煽情性词语,应采用平实、严禁的词语。

  第七十一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通过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发表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或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摘要,应当说明该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的首次发布日期。

  第七十二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在知悉本公司、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有关业务品种有利害关系时,不允许就该业务品种的走势或投资的可行性提出评价或建议;在预测业务品种的走势或对投资业务品种的可行性提出建议时,应明确表示在自己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业务产品是否有利害关系。

  第七十三条 研究人员制作和发布的研究报告不得受到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特定客户等利益相关方面的干涉和影响。

  第七十四条 研究人员不允许对与公司存在有承销保荐、财务顾问业务关系的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诺、发布对其有利的研究报告。

  第七十五条 发布研究报告禁止性行为:

  (一)代理投资者从事买卖;

  (二)为自己买卖业务产品;

  (三)同时在其它投资机构执业;

  (四)利用咨询服务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五)因为客户持有的业务产品而提供不客观的`投资分析或投资咨询;

  (六)投资分析和投资咨询中含有虚假、夸大、片面和误导性的内容;

  (七)参加媒体等机构举办的有关业务产品的“擂台赛”,模拟产品投资大赛获类似的栏目或节目。

  第五节 合规审查

  第七十六条 根据审查事项的内容、合规审查可以采取纸面或电子版留痕动态书面审理方式,或采取合规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方式。

  第七十七条 需要提供合规审查的文件和材料一般通过电子文档流转形式由公司办公室转法规风控部进行审核。经法规风控部同意,可以采用纸质流转形式。

  第七十八条 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在研发阶段应保持与法规风控部的联系和沟通,并通过内部公函或邮件形式将相关资料提交法规风控部,法规风控部认为必要时可派员参加业务部门的相关讨论,听取业务部门的汇报。

  第七十九条 因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不明确,法规风控部对相关问题的合规性难以做出判断的,应及时报告合规总监,就相关问题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沟通。

  第八十条 经与法规风控部事先沟通、合规审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实行于宪审查.

  第八十一条 各部门就提交审核的事项应事先进行内部论证,向合规审查机构和人员出具部门意见,并就该事项的背景材料、存在问题、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情况、内部讨论结果等予以充分说明.合规主管应发表初审意见。

  第八十二条 各总部统一负责分管部门的合规审查工作,对合规审查事项统一出具明确意见,然后根据需要转公司或致函法规风控部进行审核。

  第八十三条 对提交合规审查事项,业务主管部门没有明确意见或上报事项材料不充分的,法规风控部有权拒绝审查或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补充材料。

  第八十四条 对每一审查事项,法规风控部一般应用五个工作日进行合规审查工作. 根据提交文件的类型、内容的多少、问题复杂程度及上报监管部门时间要求等,法规风控部可以适当调整审查时间。

  相关部门应与法规风控部沟通,及时提交相关审查文件和材料。提交审查文件和材料不及时的,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第八十五条 法规风控部合规审查分为具体承办人员初审、部门(分管)领导复审、合规总监审定三个阶段。

  第八十六条 法规风控部应根据部门人员专业配备情况、审核事项的来源和重要程度安排相应的审核人员进行初审。重要事项的初审人员应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初审人员认为事项重大或疑难复杂的,可报请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内部讨论,必要时征求外部专业机构或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初审人员应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初步审查意见或建议,意见应明确具体,有充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如需向监管部门呈送合规审查意见,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

  第八十八条 法规风控部部门(分管)领导应按照要求对初审事项进行复审,复审意见应明确具体。

  第八十九条 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开展合规审查工作。

  第九十条 合规审查意见由法规风控部拟定,由合规总监签署确认。

  第九十一条 在合规审查中发现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制止和处理意见。相关部门应进行整改,向法规风控部提交整改报告和修订后的相关文件、材料。

  第九十二条 需要提交相关监管部门的合规审查意见,合规总监应签署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法规风控部存档。

  第九十三条 法规风控部应对审查文件和材料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和报告及时存档备查。

  第十章 合规考核、合规问责与有效性评估

  第九十四条 公司对各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应将合规专项考核纳入考核范围。合规专项考核占年度考核的相应权重.

  第九十五条 总裁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合规专项考核。公司董事会对总裁进行合规专项考核时,应听取合规总监的意见。

  第九十六条 总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合规总监进行合规专项考核。合规总监对总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规专项考核时,应听取总裁意见。

  第九十七条 合规总监由公司董事会进行考核,公司董事会对合规总监进行考核时,应听取总裁的意见.

  第一百条 公司应对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责机制,明确问责对象、标准、程序、方式等。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相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及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承担最终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负首要责任;公司员工根据各自职责对其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法规风控部认为公司部门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合规职责时,应及时向合规总监报告,合规总监对部门负责人继续履职有异议的,应向公司总裁提出该部门负责人不得继续履职的建议。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应制定合规有效性评估方案,定期对合规管理环境和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有效性评估。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十一章 合规风险管理的外部监管

  第一百零五条 法规风控部负责组织学习监管部门发布的监管规则、意见等监管文件。

  法规风控部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管要求,并反馈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在发生违法违规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合规风险或者发现较大风险隐患时,合规总监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临时报告。

  第一百零七条 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监管部门的约谈沟通交流情况时,应如实介绍情况。

  在监管部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专项调查、立案稽查以及采取监管措施、作出行政处罚时,合规总监应给予协助配合,并应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合规事项的专项说明。

  第十二章 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预案

  第一百零八条 建立风险防控预案的目的

  任何企业都有可能面临各种无法预测或难以预测的各类风险(紧急突发事件),为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风险造成的损失,公司就可能出现的一些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以下防控要求,以保障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良好秩序,确保高效、安全运转.

  第一百零九条 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人

  负责人:常务副总裁、各部门总经理

  成 员:各具体应急预案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应急配合人员

  第一百一十条 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部门

  各总部人事行政部门或技术支持部门

  第一百一是一条 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由公司常务副总裁和各总部总经理全面负责指挥,各总部人事行政部门或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具体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及应急处理实施工作,包括发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及相关工作。

  (二)各部门应挑拨或指定应急处理协助配合人员,包括现场负责人、联络人员。

  (三)处理人员应具备现场应急处理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现场应急处理部门需配合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消防设备和医疗药品等,并进行经常的维修和补充,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应急处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档案,包括: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社会处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处理基本技能学些培训、演练记录、应急处理器材、设备目录及维修保养记录、事故应急处理记录等。

  (五)工作原则:加强防控、快速反应、安全有序。

  第一百一十二条 紧急突发事件分类

  (一)客户来访投诉

  (二)媒体记者上门采访

  (三)监管、工商、税务、社保、公安、政法等政府机构突击检查

  (四)公司设备、设施突发故障

  (五)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疾病、食物中毒) (六)火警

  (七)治安问题

  (八)其它紧急突发情况

  第一百一十三条 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客户来访投诉应急处理预案

  1、接待流程:前台-—投资顾问-—客服经理——营销总监

  2、投诉客户来访应特别重视,要安排专人在指定区域(会议室、贵宾室)热情接待

  3、前台文员要懂得基本的客户接待礼仪,询问客户的基本情况,然后引导客户在休息室等待,微笑服务、泡茶,请客户稍等,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如汇报对象不在或联系不上应立即向更上一级汇报。

  4、负责接待人员要及时受理客户问题,并做好安抚工作

  5、如外省客户投诉根据客户情况安排食宿

  6、对于情绪激动的来访投诉客户、保安要在会议室外守候

  (二)媒体记者上门采访应急处理预案

  1、接待流程:前台文员—-营销总监——总部总经理和法律顾问接待,同时通知公司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

  2、由前台文员接待,原则上微笑服务,不回应媒体记者询问的所有关于公司内部、运作等方面问题

  3、保安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和手段携带摄像器材对公司内部进行摄像或录音

  4、营销总监接待,不对实质性问题进行回答,只对媒体人员的到访做接待和情况了解

  5、营销总监根据实际情况汇报总部总经理,由总经理汇报公司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进行协调处理

  (三)监管、工商、税务、社保、公安、政法等政府机构突击检查应急处理预案

  1、接待流程:前台接待——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总部总经理和法律顾问接待,同时通知公司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

  2、对监管、工商、税务、社保、公安、政法等政府机构来访应特别重视,各总部要安排专人在指定区域(会议室、贵宾室)热情接待

  3、对于来访者,负责接待人员要及时了解清楚来访者的目的和需要配合的事情,尽快配合处理,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如汇报对象不在或联系不上应立即向更上一级汇报

  (四)公司设备、设施突发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1、当办公区域内发生停电、停水事故时,各部人事行政部门应及时对故障原因进行断定,如果属于物业供电、供水事故,应迅速通知物业抢修,向公司员工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水、电恢复供应相关设备的防护工作;如属突发性设备故障引发,各总部人事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处理、抢修,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化,并提供备用设备,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事后分析原因,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设备故障紧急抢修:在无备用设备的情况下,个部人事行政部门要组织相关设备的技术人员及时对设施设备发生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诊断及抢修排障,尽快恢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损失评估、设备补给,如事故造成损失的,还应由各部门负责统计因紧急突发事件而造成无法修复的设备明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据此将相关设备作报废处理,调整账务,核算损失,根据需要及时报相关部门对损坏的设备进行补给,以保证相关部门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有三种:一是重大传染病疫、二是群体性疾病、三是食物中毒

  2、当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总部人事行政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立即将病人就近送往医院,并在有关医护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协调对病人的抢救、隔离治疗等救援工作

  3、相对其他紧急突发事件而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以预防、防控为主

  4、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疾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控:

  (1)避免全体活动,避免出入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2)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储备常用防治药品

  (3)做好办公区域的卫生保洁,加强对垃圾和污染物的管理

  (4)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协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5、中毒引发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1)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2)保护好现场、封存剩余食品,将留样提供给医疗卫生部门检测

  (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报公司领导

  (六)火警应急处理预案

  1、任何人发现火警后都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应迅速报告人事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接到火警报告后,部门 负责人及保安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利用现有消防设施灭火,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报警

  2、火警灾情较重时,部门负责人应报告公司领导及物业公司,并立即打开所有消防通道,电灯或应急灯,组织员工疏散

  3、火警处理后,人事行政部门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并向公司领导部门报告

  (七)治安问题应急处理预案

  1、任何人发现办公区域内有打架斗殴事件,都要立即通知保安人员或当事人部门负责人迅速到场劝阻、制止,无法制止的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2、及时送被打伤的人员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拨打急救电话120 3、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公司领导及拨打110报案

  4、事件处理完毕,人事行政部应分析原因,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八)其它紧急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

  对于那些没有预案控制的突发事件,可依据“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工作原则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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