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家长陪餐制度

时间:2024-04-04 07:26:23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家长陪餐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家长陪餐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家长陪餐制度

学校家长陪餐制度1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从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

  校长老师学生“同质同餐”

  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并非一项新制度。早在20xx年,在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中,就提到“供餐模式应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江苏省不少学校校长老师和学生已实现“同质同餐”。

  3月20日中午,南京致远外国语小学食堂里,孩子们正在津津有味地埋头吃饭,当天是三菜一汤。一个餐桌边坐着4位老师,其中一位告诉新华日报记者:“我们学校老师跟孩子就餐地点一样,饭菜也是一样,中午一般是班主任老师带队,晚饭一般是老师跟留下来上晚班的孩子一起吃。”

  当日11点多,一辆送餐车停在南京市江东门小学教学楼下,几名送餐员在学校副校长李春宝的监督下,将盒饭送至每间教室门口。江东门小学没有学生食堂,由建邺区教育局招标确认符合资质的餐饮公司统一送餐。按照10元一餐的标准,中午学生餐是四菜一汤。“学校要求每一个负责陪餐的老师,在第四节课铃响之后去拿饭,然后到教室里面跟孩子一起吃饭。”学校三(5)班班主任李泽茹说,“我们每天中午吃的菜还有饭,跟孩子们的都是一样的,就是量会稍微多一些。”

  不少校长老师认为,“陪餐”是对学生食品安全最有力的监管。尤其是发挥校长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作用,用校长的“以身试餐”,倒逼学校重视食堂饭菜质量,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陪餐制度的.有效性,需要常态化运转才能体现。不仅是考虑食品安全问题,一起吃饭也是希望跟孩子增进交流。”

  引入家长力量参与监管

  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施行多年,为何还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说到底是内部监督出了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保障校园食堂供餐安全,可以引入家长的力量来监督。让家长们监督食堂采购、供餐全过程,让食堂所有信息公开透明。

  《规定》明确,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3月18日一大早,南京市红山小学膳委会家长代表余萍早早来到红山小学食堂,与食堂管理员苗老师、食堂主厨张师傅一同进行当天食材的验收工作。“我们通过看、摸、闻、过秤,认真查看每一样食材,向供货商了解食品溯源、食材采购、质检和送货流程。同时也对食材的清洗、切配,以及食堂环境卫生、餐饮器具的消毒、食品留样工作等进行监督,孩子在学校吃饭我们很放心。”

  3月22日,南京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公众号发布《关于家长陪餐制度的落实情况的说明》表示,为了让孩子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学校食堂对家长开放,在校长陪餐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家长陪餐制度,每天每个班级有两个名额。

  熊丙奇建议,保障学校食堂供餐的安全、卫生与质量,比陪餐制度更有效的是“明厨亮灶”,利用互联网技术,在食堂安装监控,把监控视频向全校师生、家长直播,学生和老师在校园公共区域,可看到对食堂储运、加工、供餐的直播,家长可下载APP直接看食堂监控视频。

  对学生用餐安全“零容忍”

  江苏省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等部门,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餐的安全工作上,严查紧管,坚持“零容忍”。

  20xx年9月,苏州出台通知要求各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定期自查工作。20xx年3月,盐城发布意见,明确要求各学校成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或家委会组成的膳食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学校领导带班陪餐和教职工值班管理责任。

  江苏省正进行春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原料采购及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及配送车辆清洗消毒、分装和配送等情况。此外,还将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食品安全责任不落实、设施设备不匹配、关键环节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

  各地校园食堂提档升级也在加速。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先后投入2900万元,对全区28所中小学校食堂基建和设备进行升级。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投资3000万元,为全区8所学校增建1万平方米学生食堂,进一步优化学生就餐环境。

  江苏省首批“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试点已在南京建邺区、张家港市、东台市、泰州姜堰区和高港区启动,目前已有276所学校进驻省级统一平台。下一步,将在试点基础上,形成全省通用的平台架构思路,做好后续全省推广工作,并加快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文件调研起草工作,让孩子们的餐桌更透明,吃得更安心。

学校家长陪餐制度2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每次是,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你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从20xx年9月2日起执行。

学校家长陪餐制度3

  一顿简单而营养的午餐除了给孩子们一份健康、一份营养,因为有了园长和家长的陪吃,让食物里多了一份快乐和温暖。幼儿园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保护孩子的安全,就是守护国家的'未来!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园长陪餐制度。

  2、园长应在幼儿进餐之前半小时试餐,后到幼儿就餐。园长试餐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3、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③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4、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

  ①采购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冻食物或含有添加剂的食品;

  ②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③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园长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6、园长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7、园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8、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园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9、学校校长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学校家长陪餐制度4

  《规定》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还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同时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学校自营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原则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学校家长陪餐制度5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陪餐制度。

  4月1日,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由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学校开设学生午餐以来,我们蓼兰小学一直实行学校领导干部教师陪餐制度,学生的每一餐,都有班主任教师陪同。现在,学校将“陪餐制”形成规范的制度,每天每餐不仅有班主任教师陪餐,还有领导干部的“陪餐”。教师陪餐,最关注的是学生午餐秩序、用餐习惯、食品安全等,而领导陪餐则不限于此。领导干部陪餐,不仅交流学生对饭菜的口味、质量等内容的直观评价,还会聆听学生对学校工作、生活的反馈意见,对于发现的问题不仅仅是记录,还有整改。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早餐、中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或教师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一、学校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有计划安排家长陪餐,由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陪餐家长根据值班表按时到学校指定的位置陪餐。

  二、陪餐家长可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监督。

  三、每次就餐前,陪餐家长应提前10分钟进入学校,查看食品安全情况,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流程,所尝饭菜与学生吃的完全一样确认无任何问题,才让学生食用,并做好记录。

  四、 陪餐家长对以下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1.饭菜未采取防蝇子措施的,饭菜受到蝇子污染的;

  2. 凉拌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或青皮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

  3. 饭菜有发霉变质、明显口味异常等感官问题的。

  五、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六、未经学校安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学校陪餐。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教师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陪餐登记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

  ③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园长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幼儿园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学校家长陪餐制度6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领导陪餐制,陪餐领导按值班表轮流陪餐。每天按时到食堂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饭菜,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并按时签到。

  5、陪餐领导在确有困难不能陪餐的`情况下要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陪餐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要、饭菜留样等管理制度。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认无任何问题才让学生食用,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8、未经学校安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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