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21 06:55:32 制度 我要投稿

备用金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备用金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包括各子公司、部门、项目)备用金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备用金是公司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 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或网银转账方式借用的款项,包括临时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第四条、管理原则

  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章、备用金管理

  第五条、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需从 OA 中提请“借款单”,“借款单”

  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填写借款单,必须填写声明:此备用金仅限用于公司开展正常工作或业务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在 OA 中提请“日常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六条、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 5000 元,超过 5000 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第七条、项目备用金

  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项目 1 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第八条、其他备用金

  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第九条、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请财务部,财务部按照借款用途审核备用金借款金额,审核无误后提请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四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2

  为规范集团旗下各学校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金碧教育集团现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根据学校日常零用现金开支需要,为各校区财务部门收费员核定备用金定额RMB20xx元每月,可循环使用;

  2.校区财务部门凭使用备用金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分类报销单据,定期向总部报销以补充备用金定额。但在会计处理上不透过定额备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余额。

  3.平时,定额备用金科目不记录领用事项,除非发生调整或收回备用金定额的业务。每周二,收费员务必向总部会计部门报销当期费用;

  4。校区备用金主要用于因特殊状况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招待费除外),如:学校快递费、多刷一卡通费用、每星期不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采购等事项。其他超过500元的特殊支出须向总部申请付款。

  5。该备用金如因收费员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错误导致公款丢失或缺少,职责由收费员本人承担。

  请校区各级部门依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支付备用,收费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备用金日常管理核算工作。

备用金管理制度3

  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名词解释: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3、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5、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5.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事处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5.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办事处,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5.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6、备用金的管理

  6.1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6.2财务部办事处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6.3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办事处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办事处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4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备用金管理制度4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取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景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景,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景不一样,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景,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景,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景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职责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5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包括各子公司、部门、项目)备用金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备用金是公司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或网银转账方式借用的款项,包括临时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第四条:管理原则

  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取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需从oa中提请“借款单”,“借款单”

  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填写借款单,必须填写声明:此备用金仅限用于公司开展正常工作或业务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在oa中提请“日常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景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景,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六条: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第七条:项目备用金

  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景不一样,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项目1万—5万。特殊情景,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景,予以审批。

  第八条:其他备用金

  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景核定金额。

  第九条: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请财务部,财务部按照借款用途审核备用金借款金额,审核无误后提请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职责人。

  第十条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四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经过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6

  备用金(国际上也称暂定金额)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作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

  1、备用金借支管理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额或补充备用金。

  2、备用金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交经理查看。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3、备用金预借、使用及报销流程

  4、备用金的会计核算

  (1)预付及补充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

  (2)经审核报销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3)收回备用金余额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备用金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

  备用金是指公司员工以现金、银行存款方式借用的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公务出差等业务的款项。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出纳备用金三种。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临时备用金是指因临时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出纳备用金是指因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库存现金,具有金额较大、流转快的特点,一般不超过规定限额。

  三、备用金管理的原则:

  1、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备用金的申报和借支必须在预算的范围内,没有列作预算的备用金不得借支;

  2、专款专用原则。借款人不能编造借款理由,套取使用备用金,已提取的备用金不得挪作他用;

  3、时效性管理原则。定额备用金的时效为一年,临时备用金时效为一个月;

  4、权责对等,责任连带原则。部门负责人为其借用备用金员工的第一管理人,借款人为部门负责人的,主管领导为其第一管理人。第一管理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核下属借用备用金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借款标准,并督促其及时办理冲账、还款手续。第一管理人在备用金不能按期收回时负连带责任。

  四、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五、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 工作人员需借用备用金时,应先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备用金专项报告》,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备用金专项报告》、《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2、 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3、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 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七、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八、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九、 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十、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 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二、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范围

  是各部门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搬运、货运、临时网费及日常性费用之类的借用款项。

  三、职责

  1、由财务中心门负责备用金的审核、发放和收回;

  2、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备用金发放的初审及协助备用金的收回;

  3、由总经理负责备用金的审批。

  四、备用金分类

  为保证日常临零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出纳备用金三种:

  1、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

  2、临时备用金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而暂时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

  3、出纳备用金是指因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库存现金,具有金额较大、流转快的特点,一般不超过规定限额。

  五、管理要求:

  1、备用金帐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帐管理。各部门需将备用金帐户管理人员的情况报财务中心备案;

  2、备用金管理员及时做好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备用金帐户按季度结清,备用金管理员应于每季度10号前将收支情况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公司财务中心;

  3、公司财务中心有权对各部门的备用金帐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不得出现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4、定额备用金每年为一次周转期,即年底收回备用金,备用金归还后如需要继续借用,其借款审批手续需重新办理。

  六、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使用:

  1)借款部门填写《备用金申请表》——部门经理签字——中心负责人签字——财务中心核签备用金额度——总经理审批——会计记帐——出纳审核付款;

  2)各部门内部使用备用金,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3)备用金专管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季度10号前备用金专管员汇总清理备用金帐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情况报财务中心备查;

  4)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中心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

  2、出纳备用金的使用:

  1)出纳填写《备用金申请表》——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

  填写基本户银行支票(或网上银行转帐提现)——会计根据相关票据记帐。

  2)出纳备用金必须注意安全第一原则,有专用保险柜存放现金,并且存放地点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则。

  3)保险柜隔夜存放现金额不得超过控制金额,特殊情况下的大额存放,必须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出纳备用金必须日清月结,每天核对帐实数据。

  5)出纳备用金的直接责任人为当事现金出纳员,财务中心经理负管理责任。

  3、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法采用借还两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

  4、备用金的申请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由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审核,财务中心核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划入指定帐户或领取现金;

  5、上年度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年度的备用金

  七、其他相关规定:

  1、从事工作未满一年其出差借款不作为备用金,仅作为暂借款,在结算时由财务中心负责收回;

  2、备用金借款的员工一旦离开公司或调离岗位,应在离开或调离之前还清备用金。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及时通知财务中心清帐,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相关部门负责。若无法归还且造成经济损失的,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使用备用金人员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公司将不定期地对备用金私用现象进行检查,促使备用金处于正常状态。

  八、惩罚

  1、出纳在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借支备用金的,按借支金额10%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除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到期临时备用金借款未及时收回的,也无法提供其他特批书面报告的,每发现一笔,对出纳扣罚100元;

  3、对于超过周转期还不能足额归还备用金的,财务中心有权在工资中扣除,并对未归还部分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计息日期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因长期出差在外无法回借款地归还的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续借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中心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免于罚息,提交财务中心备案;

  4、财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对备用金定期盘点(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因未及时盘点而出现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备用金盘点损失,一律由责任人赔偿;

  5、若借款人拒不归还(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告知人力行政中心相关人员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如人力行政中心未作扣款处理,每次处罚100元,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6、财务中心对借款人的借款信用进行评定,对于逾期还款或拒不还款等人员,严格控制以后借款,甚至取消借款资格;

  九、附则

  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归人力行政中心。

  2.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01日起执行。

备用金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办事处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用心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条、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1、备用金帐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帐管理。各办事处需将备用金帐户管理人员的状况报部公司备案。

  2、备用金管理员及时做好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的收支状况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3、备用金帐户按月结清,备用金管理员应于每月25日结清备用金帐户,将备用金帐户的支出凭证分类整理随备用金帐户的收支状况表以快递方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各办事处的备用金帐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出现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申请:

  1、备用金的申请务必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由办事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划入指定帐户。

  2、备用金申请时光为每月1日。

  3、上月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月的备用金。

  第六条、备用金的支出范围:

  1、办事处日常办公支出;

  2、办事处所辖市场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支出;

  3、办事处所用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类支出;

  4、办事处所连辖市场开发支出;

  5、其他得到批准的支出;

  第七条、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办事处人员需支取备用金时,需填写“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备用金专管员审核后,方可使用备用金。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备用金专管员处,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备用金专管员处,专管员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备用金专管员务必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月31日备用金专管员汇总清理备用金帐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状况报总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备查。

  5、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务必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程序

  1、备用金实行按月结算的管理方式。

  2、备用金专管员于每月25日将“备用金”帐户汇总,编制当月备用金帐户的结算表,整理相关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附结算表后快递总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到财务部报销。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

备用金管理制度10

  为了防止资金流失,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如下:

  一、备用金分类

  备用金是为保证日常临零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根据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两种。

  1、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定额备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结账前结清。

  2、临时备用金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而暂时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临时备用金一般需于当月及时归还或报账冲销。

  二、备用金借支、归还手续

  1、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借支、归还手续

  (1)借支: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出纳审核付款—会计记帐。

  (2)会计核算设置科目:“其他应收款—定额备用金—部门/姓名”;“其他应收款—临时备用金—部门/姓名”。

  (3)定额备用金配备表

  定额备用金配备表

  (4)归还:

  定额备用金实行年初借入,年末结账前结清的管理办法,实际支用后凭有效单据向财会部门报销,财会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报销数时不再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临时备用金需按时归还或及时报账冲销。出纳于每月25号前清理临时性个人备用金借款,并催促当事人及时归还借款或办理报账手续,财务经理负责协助催收。

  三、备用金管理

  1、定额备用金的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管理需要原则进行办理,额度根据支出业务变化,对使用对象和用途范围一年审定一次;

  (2)定额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全部或部分转借或以临时备用金性质借支他人。

  (3)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法采用借还两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

  2、临时备用金的管理:

  (1)临时备用金包括差旅费、临时采购款、行政临时事务借支等工作性质的一次性借支款。

  (2)具体借支人为借支款项的责任人,转借或其他情况而没有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的,财务不予承认。

  (3)临时备用金只能用于所申请的业务,不得挪作他用。

  (4)临时备用金由借款人以现金归还或费用报销抵冲。

  (5)部门负责人为各种临时性备用金归还的第一管理人,必须监督经办人及时办理相关报帐归还手续。

  3、其他相关规定

  (1)借支不分金额大小,均须报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3)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

  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4)各部门员工变更或离职必须及时办理清帐手续,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有义务及时通知财务部清帐,借款人员发生人事变动或离职,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未通知财务部确认清账,造成借款无法收回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

备用金管理制度11

  目的:备用金的设立是为了一些部门或个人因为业务的特殊性而出现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采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情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起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情况,必须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情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直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备用金管理制度12

  执行董事

  5.00

  总经理

  1.00

  副总经理

  0.50

  总监

  0.50

  行政部、人力部、财务部经理

  0.30

  运营部经理

  0.50

  司机

  0.30

  1、财务部为备用金管理的主控部门,有及时清理备用金的职责和义务,对违规的备用金借支有权拒绝办理。

  2、人力资源部配合财务部对拖欠备用金的员工从工资中补回。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备用金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去向负责。

  4、备用金的开支范围如调整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报执行董事批准。

  6、经办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备用金的有关报销凭证,每月报销核销备用金,对备用金的领用、中途报销和开支情景须书面解释。

  1、借款单。

  2、经核实的借款信息打印件。

  3、付款收据或回单。

  4、冲账时须提交的证据按各自业务性质参照相关费用执行。

  1、备用金用于以下事项:差旅费、生活水电、工伤医药费、单项不超过贰仟元的零星材料采购;其他特定用途,如押金、保证金等。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对未及时冲账的借款人,不允许继续借支;如有特殊情景,必须书面报告还款或冲账计划,经财务与总经理批准后报执行董事特批方可借支。

  3、临时备用金使用完毕后立即清理,滚动备用金账户每月需清理一次,月末备用金余额退回公司,有必要的下月初重新办理手续,无必要的不再外借。按“一事一清”原则请用备用金,不保留备用金余额,事毕后清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业务完成后及时冲账,余款即刻退还公司,禁止持款不退。

  4、财务部有权从工资中扣回备用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5、标准外的人员借用备用金需逐级审核,时间紧迫时可由总经理执行董事通知财务,事后须补签字。

  6、借用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7、借支备用金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报账冲销的资料要和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账冲销,不能挪做别的用途。备用金金额与事由按照“先进先出法”原则配比。

  8、备用金借支原则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可由借支人本部门的其他员工代为办理,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借款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同代办人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职责由代办人负责。

  9、借款人调离、辞退或辞职时,必须立即归还借支的备用金,凡未归还备用金的,不得办理离职手续;财务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时,必须将所核算的借款人备用金情景予以核实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私自转他人保管。对逾期不按规定退回所持有备用金的,除强行从有关往来、抵押金、工资等款项扣回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占用费,必要时经过诉讼索取权利。

  9、欠款单位或个人还款须经过银行转账划入公司账户或直接交回公司,严禁发生截留做备用金或其他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全额追回款项外,给予当事人必须的行政及经济处罚,必要时诉诸法律。

  10、备用金应由专人保管,不能互相转借,财务部按“谁借款,谁清欠”的原则,只对在财务的直接借款人清欠。

  11、备用金账户一个月无业务发生的,收回备用金。

  12、财务须给冲账或还款的`借款人出具证明或收据,保护员工的利益。

  13、禁止条款:禁止以备用金支付职工工资和奖金;禁止以备用金支付单项超过贰仟元的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款购置费、运费;禁止以暂估(因发票未到)等方式冲减个人借款,人为调控备用金余额;禁止挪用、套取备用金。

  14、罚则:对以备用金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及奖金、以备用金支付单笔超过贰仟元的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等购置费、设备租赁费的,对以暂估成本等方式冲减个人借款人为调控备用金余额的,按涉案金额的10%做负激励,其中:主管副总经理5%、部门经理总监4%、项目经办人1%。对以办理公务为由挪用套取资金的,按挪用套取资金金额的30%做负激励,其中:主管副总20%,部门经理总监5%;经办人5%。

  (略)

  六、附则

  1、本制度财务中心解释。

  2、本制度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备用金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根据《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是指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及其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和恢复植被等应缴存的备用治理费。

  备用金属采矿权人所有,列入生产成本。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治理义务,经验收合格后,备用金本金及其利息收入返还采矿权人。

  第四条备用金依照采矿权的审批权限分级收存。

  国土资源部和省审批发证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市(州)、县(市)审批发证的,分别由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

  第五条备用金的收存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备用金收存额=收存标准(累进制)×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采深系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限)。

  其中,备用金收存标准及采深系数见附件。

  第六条采矿权人应当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3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备用金缴存额以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样式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下(包含3年)的,应当一次性全额缴存备用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的,可以分期缴存备用金,第一次缴存的数额不得少于备用金总金额的30%,余额按剩余期限年均数在采矿权人年检时缴存。

  第八条采矿权人变更矿区范围、主采矿种以及采矿许可证期满,申请延续登记的,采矿权人应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第九条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的,应同时办理备用金本息转移手续,由采矿权受让人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承担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第十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灾害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恢复治理。对恢复治理措施不力、不及时的采矿权人,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恢复治理的,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强制治理,治理费用从其缴存的备用金及利息中支出。采矿权人应当在治理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补齐已支出的备用金。

  第十一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以上,需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矿山,采矿权人要求对分期治理工程进行验收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可适当抵缴备用金数额。

  第十二条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并向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采矿权人书面验收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完成验收。

  经验收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及时将备用金本息返还采矿权人。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采矿权人限期进行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方式,组织有关单位用备用金进行治理。

  治理费用超出采矿权人所交备用金(含利息)的部分由采矿权人承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向采矿权人追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完成后备用金还有剩余的,剩余部分返还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存备用金后,应当向采矿权人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往来款项收据。

  备用金的收存实行“票款分离”,统一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对按规定予以返还采矿权人的备用金,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到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专户在做会计处理时冲销备用金收入。

  对按规定不予返还的备用金,作为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由组织实施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拨付使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财务决算报告,聘请具备相应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决算报告进行专项审计,经负责组织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备用金收存、使用、返还等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存备用金的,由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拒不缴存备用金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不予办理采矿权的延续、变更、转让、登记和年检注册等手续。

  第十七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由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恢复、不治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国土资源、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占有、挪用或者不按规定返还备用金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备用金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提高资金利用水平,加强对备用金业务的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备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员工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仅用于支付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备用金分为二类

  现金会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持有一定数额的备用现金

  其他人员:最高为人民币200元

  第四条备用金由财务部核算并负责监督;备用金借支个人(以下简称借支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应督促借支人按期足额还清备用金。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支业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办理备用金核销业务的时间同上(特殊情况可以例外)。

  第六条借支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备用金,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或占用公司资金。

  第七条借支人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借支备用金手续:

  一、借支人应如实、规范填写备用金申请单。

  借款时,借支人应按要求填写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备用金申请单,按申请单格式准确填列借款日期、借款类别、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预计还款时间等。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对于未按要求填写的备用金申请单,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借支人负责。

  借支备用金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报帐冲销的内容要和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帐冲销,不能挪做别的用途,否则不予以报销。备用金借支原则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办理的`,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申请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为代办人借支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代办人负责。

  二、借支备用金时,借支人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协议、通知书、相关领导人签字的备用金申请单等有效文件,并准确填列付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帐号,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办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借支人负责。

  三、备用金借支审批手续应完备。

  由经办人提出后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借支人应按时归还所借备用金。

  第九条原则上谁借支谁报销。借支人因故不能亲自报账,而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人应在报销凭证上签字。

  第十条公司员工调离、辞退或辞职时,必须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凡未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的员工,公司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借支人超过预计还款时间尚未结清备用金账户,但有合理理由说明原因的,应由借支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能按时归还的原因,报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公款丢失,由本人承担。

备用金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办事处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掌握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备用金是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办事处工作人员乐观敏捷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需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第四条、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1、备用金帐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帐管理。各办事处需将备用金帐户管理人员的状况报部公司备案。

  2、备用金管理员准时做好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的收支状况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3、备用金帐户按月结清,备用金管理员应于每月25日结清备用金帐户,将备用金帐户的支出凭证分类整理随备用金帐户的收支状况表以快递方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各办事处的备用金帐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消失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申请:

  1、备用金的申请必需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由办事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划入指定帐户。

  2、备用金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

  3、上月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月的备用金。

  第六条、备用金的支出范围:

  1、办事处日常办公支出;

  2、办事处所辖市场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支出;

  3、办事处所用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类支出;

  4、办事处所连辖市场开发支出;

  5、其他得到批准的支出;

  第七条、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办事处人员需支取备用金时,需填写"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备用金专管员审核后,方可使用备用金。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备用金专管员处,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备用金专管员处,专管员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准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备用金专管员必需妥当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月31日备用金专管员汇总清理备用金帐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状况报总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备查。

  5、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准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需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程序

  1、备用金实行按月结算的管理方式。

  2、备用金专管员于每月25日将"备用金'帐户汇总,编制当月备用金帐户的结算表,整理相关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附结算表后快递总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到财务部报销。

  第九条、本方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