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安全工作制度

时间:2024-01-19 14:35:3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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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安全工作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中安全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中安全工作制度

初中安全工作制度1

  一、学校体育运动中的安全要求

  学校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安全要求

  1、体育课、体段课的运动量必须符合学生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的特点。

  2、体育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认真检查所用场地,确保场地的安全系数。

  3、体育课要组织周密,运动时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4、体段课须由教师全面组织,严禁学生自由活动。

  5、教师上体育课前应仔细察看器具的安全性、确保体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进行。

  6、体育教师应教会学生游玩方法,并加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7、加强基本技术训练和指导,做好运动性伤病的预防工作。

  8、加强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课的纪律教育,各项体育运动均需按统一的口令行动。

  9、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活动量不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于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予以必要的照顾。学生应主动向学校讲明自己身体的特异情况。

  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与体育运动器械设施要求

  1、学校田径场应设有平坦、松硬适度、不扬尘的跑道。跑道终点线应留有25米左右的延长段,以便缓冲和整理活动。教师上廛前应事得天独厚清除跑道上的砖块等障碍物,确保学生运动安全。

  2、爬绳、爬竿、跳箱及单双杆等,均需附设沙坑,内置足够厚度的黄沙或70%与30%锯末的混合物,沙坑应经常翻松。沙坑内不得混有致伤性杂物。(如无沙坑,活动开展时须铺垫足够保护学生运动安全的海棉垫子。)

  3、投掷项目的投掷区,必须与其他运动场地分开,并保持足够的距离。

  4、单双杆、爬竿、吊环等所有的固定器械,应无锈斑、发霉、断裂等情况,发现不牢固的地方应及时调换或修理。

  5、操场上一切游艺性的器具,如滑梯,巨人步等要定期检修,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在固定的体育器具旁设立指导性说明及使用规则。

  7、学校提供的活动场地、活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二、学校卫生工作安全要求

  中小学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1、中小学校食堂必须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师生供餐。一校在不同地址分设多个食堂应按规定每个食堂分别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

  2、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应有一位校长分管学校食堂卫生工作,并配备专职和兼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管理工作,每天做好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学校食堂和餐厅应保持环境整洁,垃圾和泔脚缸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3、食品生产经营者承包的中小学食堂、餐厅必须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向食堂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师生供餐。并应接受学校对食堂的卫生管理。

  4、学校食堂供应熟食卤味、冷面、冷锟饨的必须按照本市相应的卫生标准执行。未经许可,学校食堂不得向外校、外单位供应盒饭。

  5、食堂从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和手链,上岗前将手洗干净,操作时穿戴清滞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吸烟。

  6、食品加工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距离公共厕所、垃圾站、粪池等污染源10米以上;

  (2)食堂应设有与供应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贮存、初加工、烧煮的场地、冷藏设备、备餐室和更衣室等设施,蔬菜应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食堂在布局上要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的交叉污染;

  (3)厨房的净高不低于2.5米,厨房的最小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

  (4)食堂内应有防蝇、防尘、防鼠、洗涤、通风、盛器清冼消毒和学生洗手洗碗设施;

  (5)糕点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糕点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7、食堂采购食品及其他原料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三)超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食品原料到食品,应当层层验收,做好进货验收记录及索证工作。

  8、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

  9、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须回烧。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

  10、供应熟食卤味或冷面冷锟饨,须设有不小于4平方米的专间及二次更衣室,专间内装有空调和紫外线灭菌灯,并配有熟食冰箱、流动水、清洗及消毒池,专间内温度应保持在25·c以下。

  11、供应熟食卤味以及四月至十一月供应的荤食品、冷面、冷锟饨的应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留样量不少于100克,且做好留样记录。

  12、食品仓库、冷藏设备应保持整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13、食品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干净,保洁备用,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的容器和食具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14、凡外购课间点心,学校必须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学校供应盒饭必须向供方索限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

  15、中小学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必须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要求

  1、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生产经营者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学生营养餐的生产经营者,其卫生许可证中必须有获准“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未领取卫生许可证者不得生产经营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

  2、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运送路程较远的膳食要有保温设备。

  3、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学生集体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食品、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膳食要保持一定的温度。

  学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生食菜肴要有保证卫生质量。

  学生营养餐每份所含的热能和营养素应达到营养要求。学生营养餐的烹调应注意减少营养素的损失。

  学生课间餐的食品每份应当单独包装。

  5、实行学生集体用餐的中小学校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应重视学生对饭菜质量的要求,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控制措施。

  学校订购集体用餐时,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订购学生营养餐时,应确认卫生许可证注有“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订购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

  学校应当设有学生洗手、餐具清洗设备和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暂存场所。

  负责分发学生集体用餐食品的人员每年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进行学生集体用餐的分装、发放工作。

  6、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油、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暂不作为实行学生集体用餐的单位对待。但是,按本办法应体检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当地卫生部门应加强对该类食堂的指导,学校应努力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保障学生健康。

  盒饭卫生管理要求

  1、生产经营盒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

  凡生产加工学生盒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

  2、生产经营盒饭应当符合以下基本卫生要求:

  (一)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冷藏、挑拣切配、烹调、清洗消毒、盒饭分装、装箱等专用场地;

  (二)建立分装盒饭专间,内设空调、紫外线灭菌灯、二次更衣及清洗消毒池等设施;

  (三)布局合理,形成生进熟出的流水作业线;

  (四)有相应的更衣、洗、照明、通风、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盒饭的原料应当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或标准。盒饭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不得加工供应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

  4、未经冷藏的盒饭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需要冷藏的盒饭,烧熟后应当在3小时内使食品中心温度降至20·c以下,冷却后分装,在10·c以下冷藏,加热后食用。盒饭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供应的盒饭应当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6、接触食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接触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应当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开使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后应当严格消毒,并保持清洁。

  7、盛装盒饭应当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不锈钢容器。

  8、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上岗。

  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进入分装专间时应重新更衣,洗手消毒,并戴口罩。

  9、盒饭生产经营者应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原料质量验收、卫生检查和产品质量检验,并做好记录。

  10、盒饭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运输。在运输前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污染。

  11、凡生产加工学生盒饭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装盒饭的专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建立盒饭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

  (三)供应的盒饭应当符合相应的营养和卫生标准;

  (四)配备专(兼)职的营养师(士);

  (五)厨师应当经营养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12、学校供应学生盒饭时应做到:

  (一)订购时应当查验供应单位的《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设有专用场所暂存盒饭;

  (三) 供应时有专人负责盒饭的管理。

  学校小商店卫生要求

  1、环境应符合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要求。

  2、经营人员上岗时应穿戴清洁的统一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并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

  3、销售卫生

  (1)定型包装食品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厂名、厂址、配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进口食品应有中文标识,严禁陈列、贮存、销售超保质期限食品。

  (2)定型包装食品贮存条件必须符合产品标识的注明的要求。

  (3)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价目标牌不得直接接触入口食品,销售时不用手直接抓食品,销售工具不得有生锈、积污垢现象,包装材料不得有毒有害、污垢不洁。

  (4)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其他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卫生、安全标准。

  4、食品库房卫生

  (1)库房地面和货架不积灰,无废弃食品的残余食物;

  (2)食品应做到分类分架存放,日用品和食品、杂物要做到分开存放,食品堆放时应做到隔墙离地,堆放整齐;

  (3)仓库内应有除害措施,无鼠迹。

  学校中传染病的预防与干预要求

  学校中传染病的来源主要是患传染病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其次是感染后无症状而排菌的健康带菌者(因不易被人发现,易感儿童很容易和他们接触而被传染),此外,正处于潜伏期、前驱期或隔离末期的儿童来到学校,也往往是病原体的传播者,特别是,未注意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以及未按计划实行自动免疫接种,是导致传染病学生中发生传播的重要原因。

  要全面地,有效地控制青少儿童传染病的发病和流行,必须采取下列综合措施:

  1、加强入园、入学晨检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密切注意传染病的新动向。

  2、加强健康教育,使教职员工特别是卫生保健教师及班主任,熟悉并掌握学校中的常见传染病的前期症状及传染源隔离时间,培训班级卫生员,发挥他们在预防传染病工作中的监督与传报作用。

  3、加强教室内通风换气减少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机会。

  4、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凭健康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搞好饮水卫生和食品卫生,减少肠道传染病发生以及传播的机会。

  5、参加有计划的自动免疫接种,增强青少年儿童身体的抵抗力,对已处于潜伏期或密切接触的易感者,则应采取被动免疫接种,例如接种丙种球旦白等。

  6、一旦发生传染病的暴发或流行,则应立即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在上级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自动、被动免疫接种及群体药物防治。

  学校校医(卫生保健教师)的职责要求

  (一)当好学校领导参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期、季度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组织好各项全校性的卫生保健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管理。

  (二)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制订各项检查评比制度。认真指导和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地培训和建立一支卫生员或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三)定期进行学生体格、视力等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生活安排、学习和学生因病缺课情况,认真填好学生体质健康卡,建立并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分析健康资料。

  (四)积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简易治疗与应急处理以及近视眼、沙眼、龋齿、蛔虫、脊柱异常弯曲、扁桃体炎、鼻炎、贫血等矫治工作,如发现病情严重者,应迅速护送到医院诊治。

  (五)做好传染病管理,各项预防接种和登记、统计工作。如遇传染病发生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消毒处理。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检查制度,以控制传染源。

  (六)坚持体育与卫生保健相结合,会同体育教师,定期检查体育器械与运动场地的安全,并分工做好学生的形态、机能、素质测量以及体育课运动量强度和密度的生理测定。

  (七)实行教学卫生监督,对学生作息制度、课程客观存安排、作业布置以及课外活动等方面,都要从劳逸、动静等方面作好合理安排、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休息和课外活动时间。

  (八)指导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开展,督促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培训炊事员和饮水管理员,指导检查食堂卫生、膳食营养和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九)积极开展红十字活动,培养红十字小干部。

  (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种卫生保健讲座和业务进修,要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使工作为断深化。

  三、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安全要求

  交通安全要求

  1、加强教育。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规范骑车和走路,特别是在寒暑假前后返校活动中必须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学生骑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教育学生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3)穿马路时,200米内有横道线必须走横道线。

  (4)教育学生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骑,在没有机、非分道设施的路上骑自行车,应有尽有在道路右侧1.5米以内行驶。转弯要伸手示意。

  2、加强管理。学生家长要经常性地对自己子女的自行车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二轮、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

  学校不得在公路上上体育课或组织学生游戏。

  素质教育活动中的安全教育

  1、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报批制度,开展活动前必须书面报县素质教育活动办公室,得到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严禁租用无客运资格和个人车辆运送学生开展活动。

  3、学校开展户外素质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按规定由指定运作单位进行运作。运作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学生安全。学校不得允许没有得到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开展素质教育活动。

  4、学校每组织一次素质教育活动,必须有明确的带队领导和教师。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行为规范教育工作,教师不得离开学生团队自行开展活动。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特别是涉及到在外住宿,必须确保夜间学生的活动和住宿安全,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5、开展军事训练中,要根据气温适时调节,特别要防止中暑的发生,班主任要亲临现场,随时注意学生的身体状况;饮食要足量、卫生,不得到市场上购买熟食制品,杜绝食物中毒。

  四、其他安全要求

  校园安全要求

  1、建立严格门卫制度,设专职门卫,24小时有人值班。学校保安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增强敬业精神。

  2、建立并且认真执行学校安全保卫记录制度。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证件,进校填写客单,离去收回客单。

  4、教室必须配门锁,学生临时异地上课离开教室应关门上锁,底层教室还应关好窗,上好搭扣。

  5、学生自行车宜集中停放,学校规模大的,应建自行车停车场,定时开关,由专人看管。

  6、学生进校后一般中途不得离校,确有需要,应由班主任出具出门证明。

  7、低年级学生进校后,不得让陌生人带领出学校。

  8、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阴止,不得放行。

  9、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10、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扰、行凶、斗殴,先应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可拨打“110”报警。

  11、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应关闭校门。

  五、学生在校用电安全要求

  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离不开用电,为避免学生在校用电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电工一定要按用电要求严格安装用电线路,不准学生随意乱拉电线。

  2、必须选用质量合格的开关、插头和电源插座并安装在安全的地方,尽量让小学生摸不着。

  3、电工要定期检查教室的线路、开关、插座和各种用电器是否破损。一定要按装漏电开关。

  4、学生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用手触及电线,不得随意拉开关、摸电源插座。

  5、需用电时才拉开关,离开教室一定要关风扇,熄电灯。

  6、用电器坏了,一定要请老师、电工修理,简单故障也应在电工或老师的指导下自己才动手排除。

  7、用电器坏了,一定要报告电工或老师及时更换,自己不能随意动手更换。

  8、电工要专门负责实验室的用电安排,上课前后,电工都要检查所有的开关、线路、电源插座,防止上一节课有同学把开关、用电器等弄坏及污损而造成接着上课的同学触电。。

  9、在带电做实验时,一定要穿绝缘胶鞋,不要把衣服和手脚弄湿,电工工具一定要准备齐全。

  10、在学生宿舍里,电线一定沿墙壁整齐布设,不得悬空乱拉,防止学生在上面搭挂衣物等。

  11、宿舍线路只供照明用,不得作他用。学生绝不能偷电,不能用电炉电饭锅煮食烧水,不得在床上安装电风扇,使用电吹风等。

  六、学校消防安全要求

  1、贯彻执行《消防法》,切实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工作。

  2、制订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计划,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有意识地把消防安全渗透到学校教学中。

  3、组建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学校实施消防安全教育的具体工作。

  4、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排除。

  5、坚持经常检查学校消防设备情况,保证设施齐备、完好、有效。

  6、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要有防范措施,要有请示报告。

  7、做到不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8、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并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中的安全要求

  1、实验之前必须预习。认真学习有关实验教材的内容,明确实验目的,结合课文理解实验内容和原理,搞清楚每一个实验的步骤以及实验注意事项。

  2、做实验以前,要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仪器是否干净,并将桌面上的实验用品放整齐。

  3、做实验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实验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注意操作规范。如要进行自己设想的实验,事先必须征得教师的同意,听从教师的指导。

  4、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特别要谨慎、妥善地处理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实验室所有的药品不能跟手接触,更不得品尝药品的味道。绝对不允许把各种化学药品任意混合。用剩的药品应该交还实验室,未经教师允许,不能将药品带出实验。

  6、浓酸(如浓硫酸、浓硝酸、浓盐酸等)和浓碱(氢氧化钠浓溶液、浓氨水等)具有强腐蚀性。不要让它们溅在皮肤或衣物上。

  7、可燃性气体(如氢气、一氢化碳等)与空气的混合气体遇火容易发生爆炸,因此这些气体的发生装置要远离明火。点燃可燃性气体前,必须先要检验气体的纯度。

  8、实验时皮肤如被玻璃(先检查伤口里是否有玻璃片)或利器割伤,先用3%双氧水消毒伤口。伤口深的要接受医生的检查处理。

  9、使用加热器加热时要小心,万一不小心而失火,一般的小火可用湿布或沙土覆盖着火的物体。火势大时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10、安装照明电路,应仔细检查使用的导线是否有裸露、插头是否完好,裸露的导线、损坏的插头勿用。

  11、解剖生物应指导学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开玩笑以免划伤、刺伤。

  12、保持实验安静,自觉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和仪器设备。注意节约药品、煤气和水电。

  13、实验时,要认真地和耐心细致地观察实验现象,将观察到的现象和实验数据,实事求是地随时作好记录。

  14、实验完毕后,将实验装置拆开,把废液和废物倒在指定的容器里,然后把仪器洗干净放回原处,做好清洁整理工作。

  八、防汛工作要求

  1、防汛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准备,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2、学校每年6月初检查、督促落实防汛措施,特别是危房、校舍的加固整修。

  3、在汛期内,当市、县有关部门发布(通知)风力8级以上;日雨量50.1毫米以上;风暴潮达5.20米以上时,学校防汛小组的成员必须到位,要加强值班。

  4、当江海潮位预报有风暴潮时,学校应组织人员配合出防、巡逻,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5、当市气象台发布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警报包括内部广播、电话通知后,学校防汛小组成员要主动进入岗位,对本单位的危房、棚舍、门窗、避雷针、广播线、电话线、行道树等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加固抢险措施。

  6、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包括内部广播、电话通知后,学校要进行全面检查,对住在危房内的人员及危旧校舍内的学生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撤离,根据就近安置的原则,认真切实地做好危房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

  7、当发生重大险情时,学校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果断决策,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认真做好受灾师生的安全撤离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8、一旦遭到百年一遇潮位加十二级强风暴等特大灾害时,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重点设施的安全为宗旨,根本县防汛指挥部的命令,迅速组织人员按照老、弱、并残、妇、幼、后青壮年的秩序,撤离至距一线大堤5公里以外的范围内,有领导、有组织地另行安置好师生员工。

初中安全工作制度2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后勤服务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后勤服务工作的消防安全。

  二、后勤服务中心的党政主要领导是中心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中心的副职领导是所分工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各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经理)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副职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人,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中心办公室是中心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负责中心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

  ㈠中心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中心消防安全的全面情况,确保中心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消防规定。

  2、把消防工作作为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列入工作计划,纳入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的议事日程,贯彻和布置到生产、经营、服务的各项活动中去。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负责开展消防安全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评价和奖惩。

  6、配合保卫部门开展对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值班员、操作员、售货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㈡中心消防安全的职责

  1、宣传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任务,落实中心制定的安全制度要求。

  2、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收集中心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资料并整理存档。

  3、草拟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材料。

  4、检查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履行岗位职责。

  5、巡查并记录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工作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交待的督办、整改工作任务。

  6、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㈢各经营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中心消防安全制度措施,保证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把消防安全工作贯穿到本单位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

  2、组织实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制定各工作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予以检查落实。

  3、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建立和明确其工作职责,实行消防安全报告制度。

  4、协助保卫处管理和维护消防器材、设备(消防栓、水枪、灭火器等),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5、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和应急照明;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有障碍,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协助保卫处检查消防用水装置是否完好、通水。

  6、制定本单位的灭火措施和应急疏散预案。

  7、明确本单位防火的重点部位,指定专人监管。

  五、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各单位均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单位。油库、粮库、公寓、电路管线、配电房、配件库、修理车间、食堂炒煮的操作间、餐厅、包厢、客房、超市、百货店、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车库、商铺等均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这些部位要设置防火标志,禁止在这些部位违规用火。学生公寓要严禁违规用电,对乱拉灯线和使用电器的行为要坚决及时制止。要加强电路管线及其装置的检查,确保电路安全。食堂操作间用火要有严格的规程要求。水电与修缮管理服务部要加强电路管线和用电装置的更换维修,确保电路管线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六、后勤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二次,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每年一次以上。

  七、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签名。超市、百货店经营人员对超市商铺防火每日认真检查2次。食堂烹调间和用餐包厢每日操作完毕及就餐后应分别检查一次防火情况。

  八、防火检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有无火灾隐患。设备、物品存放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及安全记录情况。

  5、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

  九、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和各单位都要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将所有消防安全活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十、结合年终考评,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评和奖惩,对在消防工作中,坚持制度,工作到位,无任何事故发生或在突发火情事故中果断处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要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对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消防事故的责任人,依照《广西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工作问责制暂行办法》追究责任。

  十一、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初中安全工作制度3

  一、指导思想

  以市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及公私财产安全安全,坚持以树立学校“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师德高尚、校风文明、水平一流、成才有望”的品牌形象为目标、保证学校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从而全面推进学校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

  2、坚持科学运行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分层负责的原则

  5、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

  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二、治安管理制度:

  (一)值班巡逻制度

  1、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三)外来进校人员管理制度

  1、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四、法制教育相关制度

  1、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2)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3)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2、对于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3)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5)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6)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五、消防、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1)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3)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4)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2、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3)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5)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六、集体外出交通制度

  (1)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3)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4)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5)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6)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7)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8)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9)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七、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校内商店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炊事人员要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2)炊管人员和经营食品的商店,要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卫生制度、条例。

  (3)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须按期体检,在校工作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4)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守进货渠道,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5)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蚊蝇,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2、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内部、水房、水井等处严禁外人进入。

  (2)凡在校内出售食品与饮料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进货,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3)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蝇蚊,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来原料、水源,远离门窗保持距离,防止投毒。

  (5)灭鼠、灭蚊蝇等药物使用时要设立明显标志,专人放置、及时清点,防止人为失误操作,禁止将个人的农药、杀虫剂等带入工件场所。

  (6)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7)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环境前,须先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认完好后再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后注意观察室内物品的摆放和数量等情况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异味,有问题时须及时请示汇报。

初中安全工作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市中小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

  1、安全工作必须遵循“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络。校长要亲自抓好安全工作,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总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每学年,校长与各处室负责人、政教处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都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设立一名安全工作联络员,由政教处副主任担任,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信息报送、宣传等任务。每个班级要设立一名学生安全监督员。学校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课堂、课外活动、住宿等环节乃至师生个人。所有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责任和义务。

  2、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学生在校安全由班主任负责;课堂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住宿安全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学校治安室、门卫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破坏学校财产、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坚决打击。每天的值班领导、值夜巡逻人员,节假日护校人员,必须明确职责,按时交接班,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做好情况记录。对未能严格履行职责而造成师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者,要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必要的损失对情节严重者,还要进行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各部门、班级对安全工作要实行周小查、月中查、每学期一次全面检查制度。总务处要负责校舍、教学设备、器材、生活设施、宿舍、食堂、烤馍店、商店、理发店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总务处要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师生体检,冬季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春夏季节要注意流行病的防治。教务处要负责教育教学环节的检查和安全管理。班级每周除对本班安全工作排查外,还要坚持每月对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履行《学生安全公约》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就违约行为进行反馈通报,以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须有教师现场指导。实验室管理员对易燃、易爆、腐蚀、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上体育课时,教师要按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做好预备活动,并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保证安全。严禁身体不适的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或其它剧烈活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汇总安全检查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4、实行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春游、远足、夏令营、冬令营、外出参观学习、出校训练等活动,必须书面上报学校审批。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教育活动,事先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落实带队教师和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外出集体活动。凡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危险地方,不得组织学生靠近或到达。凡需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要对司乘人员证照、驾驶经验、身体状况等进行详细全面考察,严禁违章驾驶、违章乘坐。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在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公路上搞宣传、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扑救森林火灾)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或缺乏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5、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时逐级上报。各班的安全监督员要充分发挥作用,注意学生中的不安全动态,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或有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政教处,班主任或政教处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或校长。要注意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安全防范措施。

  6、实行学生旷、缺课查询制度。班主任对未按时到校上课和旷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进行教育。班主任、任课教师对旷、缺课学生,都应弄因并及时转告学校政教处或班主任。对旷课三节以上,并在一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班主任任要进行家访。对因故退学学生,班主任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家长签字后,报政教处备案。

  7、落实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班要在政教处的安排下,围绕当年的教育主题,结合本校本班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8、政教处和各班级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全体教职工要牢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班主任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放在班级管理工作的首位,要经常地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内容,向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病、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方面地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安全十不准》。

  9、学校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者,年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年终职称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学期内未发生较大不安全事故,期末班级量化考核中根据具体情况给班级加记考核分5—10分。

  10、各处室、各班级所有教职工,均应对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如因失职和管理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等重大不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给予政纪处分,本人承担经济赔偿或民事、刑事责任。

  1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活动量不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于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予以必要的照顾。学生应主动向学校讲明自己身体的特异情况。

  12、学校田径场应设有平坦、松硬适度、不扬尘的跑道。跑道终点线应留有25米左右的延长段,以便缓冲和整理活动。教师上廛前应事得天独厚清除跑道上的。砖块等障碍物,确保学生运动安全。

  13、爬绳、爬竿、跳箱及单双杆等,均需附设沙坑,内置足够厚度的黄沙或70%与30%锯末的混合物,沙坑应经常翻松。沙坑内不得混有致伤性杂物。(如无沙坑,活动开展时须铺垫足够保护学生运动安全的海棉垫子。)

  14、中小学校食堂必须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师生供餐。一校在不同地址分设多个食堂应按规定每个食堂分别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

  15、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应有一位校长分管学校食堂卫生工作,并配备专职和兼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管理工作,每天做好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学校食堂和餐厅应保持环境整洁,垃圾和泔脚缸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16、食品生产经营者承包的中小学食堂、餐厅必须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向食堂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师生供餐。并应接受学校对食堂的卫生管理。

  17、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

  18、通过防范,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园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园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少发案、发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19、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五双”制度齐全,“三防”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全部双套钥匙,严格手续,专项使用,两人共同管理。

  20、学校办公设备、器材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管理办法,如果在使用期间造成办公设备器材(特别是电脑显示器、主机、打印机、液晶电视、实物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等)被盗的,由保管人、当事人或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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