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规章制度

时间:2023-12-26 11:01:05 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规章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宿舍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宿舍规章制度

宿舍规章制度1

  1、认真执行各项物业法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校区管理秩序;

  2、全面掌握辖区内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建立正确完善的基础资料档案,并及时做好变更记录;

  3、熟悉管辖区域师生基本情况,建立师生综合档案,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4、按时检查督促责任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任何时候都能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5、做好管辖区域的各项管理内容的日巡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并按规定予以纠正,确保楼宇结构完好,外观整齐,公共设施不受损害。发现管道阻塞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做好巡视记录;

  6、按规定时间安排好化粪池的'清理,雨、污水井及管道的清理和疏通,水池的清理等维护项目;

  7、督促绿化人员搞好绿化的及时浇水、松土、施肥、杀虫、补种、除杂草等工作,保护绿化地清洁,使之生长良好,并做好绿化管理和生长记录,各季、年度生长评估记录;

  8、定期回访师生,征求改进服务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处理师生的投诉意见;

  9、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经常性和特定委托务工作;

  10、 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在事件中提出创造性建议,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师生提供舒适、愉快的居住、生活、学习环境;

  11、 认真做好《宿舍管理员巡查工作记录》。

  宿舍管理员工作内容

  1、每天巡楼时携带对讲机,有关工作钥匙,巡查登记记录表以及对已完成的工程维修情况报告进行巡查;

  2、每天按规定时间巡查指定区域;

  3、每次巡楼时必须按规定检查公用设施,发现故障在2小时内报修;

  4、回访师生,征求服务意见和收集师生信息;

  5、每次检查公共地方清洁和绿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跟进;

  6、检查各楼层电房、管井房、风机房、电讯房房门有否锁闭;

  7、每天参加工作例会;

  8、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盘查工作。

宿舍规章制度2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加强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创造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意见》,针对我校学生公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西北大学全日制在籍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学生及进修等所有在学生公寓的住宿人员。

  第二条 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本,努力为学生服务的原则;坚持优化公寓育人环境,营造良好学习和生活氛围的原则;坚持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提升学生素质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在公寓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西北大学有关规定,讲文明,守纪律。

  第四条 学生有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公寓管理部门经营、服务、管理质量的权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公寓门卫值班、设施维护、安全防范、水电卫生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务设施,掌握业务技能,关心学生生活,热心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创造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六条 学生公寓实行楼长负责制,楼长负责公寓楼内的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对管理员的.监督和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和维护公寓公共设施正常运作,及时协调和妥善处理管理和服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 后勤处、保卫处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卫生、安全、服务工作的监督。学生处和各院系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学习问题和生活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第八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要积极开展卫生、学风、宿舍文化的组织及检查,配合公寓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九条 学生按照学校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因特殊原因申请不在公寓居住者,须在入学报到两周内,持个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院系和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由本人承担校外居住的安全责任。如因出国、转学、休学、退学、结婚等特殊情况需要退宿者,持有关证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条 入住学生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办理入住手续和宿舍物品领用登记手续,领取宿舍钥匙。

  第十一条 入住学生按指定楼、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因特殊原因

  需变更房间或床位者,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与公寓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二条 入住学生不得私自调换门锁和私配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不慎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部门,由公寓管理部门另行换锁,由遗失者本人支付成本费;遗失钥匙隐瞒不报导致宿舍失窃,由钥匙遗失者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学生离校时应交还全部钥匙,如发现所交钥匙缺损的,应赔偿成本费。

  第四章 宿舍家具和设施管理

  用和保管。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家具和设施由公寓管理部门按照标准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

  第十五条 学生有爱护公用设施和设备的义务。家具和设施配齐后,公寓管理部门要建卡登记,由舍长验收签字。学生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按家具设施登记卡进行验收,齐全无缺后,办理离校手续。家具设施未经公寓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拆卸,如有丢失和人为破坏,要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 宿舍内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公寓管理部门有提供完备的设备和服务的责任,应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各种维修事项。

  第五章 公寓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宿舍实行值日生制度,由舍长组织实施,安排轮流值周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协助公寓管理部门,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第十九条 学生宿舍内务与卫生,要按照学生宿舍卫生标准,每天进行打扫,保持空气流通,摆设整齐,卫生清洁。

  第二十条 学生要讲公德,讲文明。不得向窗外和公寓公用部位吐痰、倒污水、乱扔杂物、涂写、刻画和乱张贴;不得在宿舍内外焚烧废纸和其他物品;自行车应按指定停车点停放,不得在公寓区内随意停放。

  第二十一条 公寓区内公共部位的卫生由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打扫,保持环境卫生。公寓管理部门会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各宿舍卫生的检查、督促、评分工作,并及时公布。

  第六章 公寓水电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宿舍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二十三条 学生用电实行定额使用,超支自理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宿舍内,应安全使用公寓配备的设施及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吹风等学习生活用具,严禁私拆、私拉电线、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热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等各种电加热器具,违者,没收违章电器,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后果自负,并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公寓管理部门维修,学生不得私自维修。

  第二十六条 学生要有节约用水意识,用水要做到人走龙头关,打开龙头无水时要关好龙头,谨防来水后出现浪费现象。

  第七章 公寓治安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寓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证件在门口值班,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文明值班,严格把好出入门关,有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巡查,防止盗窃等案件发生。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规律,公寓实行熄灯制度,早上6:00开门、开灯,晚上23:30关门、熄灯,节假日熄灯时间延长1小时。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第二十九条 学生应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出示学生证,遇到特殊情况晚归,应主动向公寓管理人员说明原因,登记晚归原因和时间,不得(门)进入宿舍,以防发生意外。晚上关门后学生不得外出,特殊原因外出须有本院辅导员或相关领导签字假条。

  第三十条 学生要讲文明、守纪律,宿舍内禁止留宿异性及外来人员,严禁出租床位;严禁攀爬窗户、楼顶及阳台,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果自负。

  第三十一条 学生要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须关门、关窗、切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可疑人员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乱接电源,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电热设备及酒精炉、煤油炉、蜡烛等。

  第三十三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得在走廊、楼梯口堆放杂物,严禁封堵安全出口。

  第三十四条 公寓内不得进行买卖、经商、酗酒、斗殴、打麻将、赌博。

  第三十五条 学生不得复制、传播、观看(听)xxx和迷信、邪教刊物及音像制品,严禁传播迷信思想和伪科学。

  第三十六条 不得在公寓内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排球等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第三十七条 公寓(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动物。

  第三十八条 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动用、损毁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带出。

  第四十条 因私来访人员进入公寓必须经被访者陪同,查验登记并暂扣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会客时间为11:30-13:30,17:00-21:00;来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公寓须通知公寓管理部门。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一条 学校鼓励学生遵纪守法、团结友爱、维护公寓良好秩序和优美环境,对举报危及宿舍和学校稳定安全的信息,抵制和劝阻不文明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解决公寓内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十二条 公寓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和评比,及时将卫生检查及评比情况张榜

  公布,定期评定“优秀宿舍”,并给予奖励,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并检查、督促其进行整改。院系将学生在学生公寓的卫生及表现情况,作为学生学年度综合考评依据之一。3次以上评为“优秀宿舍”,有资格被推荐参加学校学年度“文明宿舍”的评比,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其承担卫生值日学生,应被扣除学年度德育分,5次以上评为“最差宿舍”的成员,取消参加学年度评奖资格。

  第四十三条 公寓管理部门对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开出“处罚通知单”,要求其限时整改,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扣除其学年度德育分。对严重违反规定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据《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西北大学后勤集团并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宿舍规章制度3

  一、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宿舍规章制度4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入住单位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单位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条单位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

  3、起床后要将被褥叠放整齐;

  4、个人物品、衣物等应叠放整齐;

  5、使用电视、电脑、收音机等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打扫,保证宿舍整洁;

  8、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10、早上出门锁好门,晚上睡前锁好门。

  第五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主任或书记进行处理:

  1、不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六条除办公室人员外,不得随便带外人来宿舍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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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把好入门关。非本校人员进入宿舍,门卫一律要问明情况,详细登记。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擅离职守。

  3、不准客人(含学生家长)在学生宿舍留宿。

  4、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烫伤、防自伤等工作,做到12个不准:

  (1)不准学生在上课和夜自修时间进入宿舍(特殊情况须有班主任批条、医生证明)。

  (2)不准携带刀、剪刀、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

  (3)不准带贵重物品、不健康的书籍到宿舍。

  (4)不准带打火机、火柴到宿舍。

  (5)不准玩弄消防器材。

  (6)不准私接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吹筒、充电器。

  (7)不准站在水槽上晾挂衣服。

  8)不准爬楼梯扶手。

  (9)不准跳跃楼梯台阶。

  (10)不准用力碰撞玻璃。

  (11)不准打闹或开不正当的玩笑。

  (12)不准损坏公物。

  5、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汇报

  1、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住宿员工必须物品摆放整齐,保持个人及宿舍卫生。个人卫生差劲的取消当月优秀员工评比资格。

  3、离职员工须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并对宿舍公共用品损坏的进行赔偿。

  4、晚上下班后,做完个人私事后,应及时回到宿舍。

  5、住宿员工若要晚上不归者,应向经理或宿舍长请示(休息天除外)。

  6、在宿舍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别人休息。

  7、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非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有违反将严格处理。

  8、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双倍赔偿。

  9、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10、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将严格处理。

  11、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发现给予记过,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12、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13、住宿员工应配合宿舍长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优化学生住宿环境,提高学生宿舍的服务管理水平,楼长在生活管理老师的领导下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生宿舍的治安防范、稳定和消防工作。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住宿纪律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宿舍公物、设备和水电的管理,发现故障、损坏,及时报告生活管理老师和德育处。

  四、督促室长履行职责情况,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文明值勤。

  五、协助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抓好学生寝室内务的检查、评比工作。

  六、开展健康有益的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好各楼寝室美化工作。

  七、配合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行为管理工作,抵制不良行为,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生活管理老师和德育处。

  八、配合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查处学生宿舍发生的"违纪行为并收集和反馈学生情况。

  九、对室长的服务工作、管理工作中的建议、意见,要及时与生活管理老师沟通,并帮助室长改进服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生活管理老师做好学生服务的各项工作。

宿舍规章制度6

  第1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以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住宿条件

  2.1员工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宿舍。

  2.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2.2.1患有传染病者。

  2.2.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2.3不得携眷住宿。

  2.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3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

  4.1留宿亲友。

  4.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

  4.3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通知主管及行政部的同时,应通知其亲友并及时送至医院。

  第5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6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出租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终止其居住权利。

  第7条公司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8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好.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承担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9条住宿员工应遵循下列规则

  9.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9.2室内禁止烧煮、烹制食品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9.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9.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9.5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9.6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9.7洗涤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9.8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9.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9.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9.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9.13不得随意在墙壁、橱柜、门窗上张贴字画或悬挂物品。

  9.14废弃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9.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9.16节约用水、用电。

  9.17不得在床上抽烟。

  9.18不得于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10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11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单位和行政部论处。

  11.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11.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11.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11.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

  11.5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11.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11.7无正当理由经常夜不归宿。

  11.8有偷窃行为。

  第12条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13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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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地: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症结、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宿舍区设立管理员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区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宿舍的卫生值日检查表。

  3、管理员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管理员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考核。

  2、22:00以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考核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管理员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管理员安排的卫生值日检查表履行职责。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听管理员安排的,经管理员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考核。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宿舍员工自行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置放者,考核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宿舍,该宿舍员工将收到每次20元考核。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考核。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借点、节水,做到人离灯熄、观点时、关空调,做到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考核。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用电器、乱接电线插座的,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个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者予以责任人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仍,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考核。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卫生间物品摆放整齐,保证洗漱池、马桶清洁。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开窗一定关闭纱窗,防止蚊虫飞入。

  6、桌上物品如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晾洗衣物晾于指定地、窗外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保持室内地面整洁。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管理员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考核。

  2、管理员必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异常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2: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有本人负责外,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管理员没提出或劝阻,负连带责任。

  4、对公有物品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给予100-200元考核。

  5、出入寝室要随手轻声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管理员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置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100元/次的考核。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赌的行为,发现一次考核100元,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住宿资格或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一次考核50元。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进入宿舍及办公楼区,严禁大声喧哗。

  10、宿舍区与不允许打赤膊、穿短裤衩、办公区域不允许穿拖鞋、背心,发现一次考核10元。

  11、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考核。

  12、管理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如员工对处理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三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若行政人事部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应处理,员工需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

宿舍规章制度8

  为保证同学们有正常的生活、休息环境,保持良好的学习精力,按学校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生宿舍晚上熄灯就寝制度:

  一、学生寝室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周日至周四晚23:00)

  以电铃声为熄灯信号声,准时熄灭寝室内日光灯,及时就寝休息。

  二、同学不得在宿舍从事打牌、酗酒等违反校纪校规性质的活动,熄灯小组成员将对此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将进行登记并上报给辅导员。

  三、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处理:

  (一)检查人员由学生会人员和宿管小组成员。

  (二)学生宿舍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周日至周四晚进行检查,其他时间将进行抽查。

  (三)检查中发现的违纪处理:

  1、违反熄灯制度对学生个体的处理:

  (1)宿舍管理中心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2、违反熄灯制度对寝室的`处理:

  (1)第一次违规将进行警告,第二次违规起的宿舍则进行登记上报给系辅导员,该宿舍将被取消系优胜宿舍的评比资格,在综合测评中将对相应的宿舍成员进行扣分。

  (2)取消当月院优胜宿舍及当年度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四、落实宿舍长责任制,宿舍长负责督促本宿舍成员共同遵守本规定,协调宿舍成员关系,协助学生宿舍管理队伍开展工作。

  希望我院全体同学遵守以上实施办法,共同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宿舍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宿舍规章制度9

  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学生因用电不当引发事故,保障在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此规定。

  第一条 在校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触电与火灾等事故,并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宿舍发生供电线路故障时,学生须及时上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维修部门,不得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 自觉维护公寓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得拆除、迁移、增设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得从卫生间、水房和走廊等处的公共用电部位私自接拉电线。

  第四条 学生宿舍内可以使用台灯、充电器、收录机、电脑、打印机等电器。以上电器均须为通过3C(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的`合格产品。其它未经批准的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使用的电器如功率大于300瓦,须以宿舍为单位,在使用前到所在公寓楼管处签署《学生宿舍电器安全使用承诺书》。

  第五条 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电炉子、电暖气、电熨斗、电磁炉、电暖宝、电热杯、电夹板等电器。

  第六条 学生要养成人离关灯、关电源的好习惯,各种电器使用后须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不得将台灯靠近蚊帐等易燃物品;不得在灯具上晾晒和悬挂衣物等易燃物品;不得在被褥下拉接电源线。

  第七条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个人、集体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触犯法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宿舍规章制度10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入住单位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单位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条单位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

  3、起床后要将被褥叠放整齐;

  4、个人物品、衣物等应叠放整齐;

  5、使用电视、电脑、收音机等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打扫,保证宿舍整洁;

  8、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10、早上出门锁好门,晚上睡前锁好门。

  第五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主任或书记进行处理:

  1、不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六条除办公室人员外,不得随便带外人来宿舍住宿。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有效实施。

宿舍规章制度11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

  凡是住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舍;

  法定假日若有本公司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

  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证件,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

  针对不自觉出示证件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

  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2)、住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宿舍规章制度12

  1、入、退宿制度

  (1)住宿学生必需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制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3)退宿时假如本人使用的公有物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前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2、宿舍作息时间

  早6:30起床,晚上20:00洗漱,20:30就寝休息。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寝室。

  (2)不得带校外学员进入寝室。

  4、日常治理制度

  (1)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物。

  (2)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清扫好,待教师检查合格前方可离开,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爱惜公务,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寝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4)住在上铺的同学,上下铺是留意安全,严禁上翻下跳等担心全行为。

  (5)留意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严防丧失,节省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6)同学们洗漱时要保证地面枯燥,不得在地上随便撒水,若地面有湿滑状况,同学们可准时告知教师处理。水必需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制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间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手机、窜床谈天、洗漱、打电话等。

  (8)保持宿舍内的安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宿舍内制止进展不安康的消遣活动。

  (10)起床时要背把整理好的被子靠墙壁一侧摆放,床单抻展平。

  (11)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做恶作剧。

  (12)寄宿生应坚决听从辅导教师和室长的治理,承受教师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辅导教师。

  (13)留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制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5、宿舍内务标准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洗漱用具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擅动他人物品)脸盆放在床铺下。

  (3)鞋子头朝前放在床下,摆成一线。

宿舍规章制度13

  1、寝室床位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如有特殊须书面申请,一经发现罚款贰拾至伍拾元;

  2、为了员工的安全和养好精神,教育员工按时主寝,外出员工进出不得打扰其他人员休息,24:00准时关灯,严禁员工24:00以后随意出入,累计三次以上劝退寝室;

  3、在寝室不得喝酒、聚众,一经发现罚款伍十至壹佰元;

  4、男女员工在23:00以后不得随意进入异性寝室,严禁男女混宿,一经发现予劝退宿舍;

  5、晚上酒店大门23:00准时上锁,如须出入找负责大门钥匙人员,不允许翻门,一经发现罚款贰拾至壹佰元,累计三次劝退宿舍处理;

  6、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留宿被酒店辞退和自动离职的员工,同意留宿者负主要责任,并以劝退寝室处罚。同寝室知情不报者警告处分;

  7、自动离职和被酒店辞退的员工,在次日搬离宿舍;

  8、寝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共同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

  9、严禁偷窃他人财物,一但查获给予严肃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寝室财物人为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物品自然老化报上级予以更换;

  11、宿舍不允许使用电器,一经发现没收处理;

  12、值班人员不定期检查寝室的卫生状况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不按以上制度执行者按贰拾至壹佰元处罚;

  13、以上寝室制长由寝室长负责严格执行。

宿舍规章制度14

  1、宿舍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通风、被褥、床铺整齐,有纱门纱窗,并有卫生人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清理与监督,夏季有防蝇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内应抹水泥地面或铺贴瓷砖,配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严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超员,人均住宿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3、宿舍内墙面应刷白,并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不得破坏公用设施,严禁随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内必须配备保温瓶、碗筷柜,被褥要叠放整齐,衣物、鞋袜、脸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5、应创造条件,设置工人文化娱乐室、淋浴间及更衣室等公共设施。

  6、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男女混住,按时息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宿舍规章制度15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热毯、室内线路荷载未达到负荷要求时,禁止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

  2、禁止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安装床头灯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宿舍内燃烧物品。

  4、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笔记本等)放在床上。照明、收录机、电脑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拔掉插头。

  5、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空调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6、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望全体员工严格要求,自觉遵守!

  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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