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08 11:26:2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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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母婴同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1

  1、母婴同室医护人员必须经过18学时的系统母乳喂养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强化母乳喂养的新知识。

  2、母婴同室要保持空气清新、安静、舒适、温度、适度适宜,为母婴创造一个良好的修养环境。

  3、每日紫外线照射2次,每次1小时,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4、医护人员要热情接待孕产妇,介绍爱婴医院基本知识,对孕产妇进行细致的心理护理,强化宣教,禁止产妇及家属使用代乳品及奶瓶、奶嘴。

  5、产妇产后入母婴同室2小时内要协助并教会产妇哺乳的姿势、体位、方法及婴儿含接姿势,做到充分有效地吸吮,接需哺乳。

  6、护理人员定时巡视母婴同室,密切观察母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处理。

  7、对母婴同室的婴儿进行晨护及预防接种等工作时,母婴分离不能超过1小时。

  8、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母婴同室,要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每次不能超过1人。

  9、母婴出院前,医护人员要向产妇及家属进行母乳喂养、计划生育、产褥期保健知识的宣教,安排产妇出院后的随诊工作并进行登记。

  10、母婴出院时,主班护士应清点室内和床上用物是否丢失并将污物送往洗衣房,同时进行必要的室内清洁消毒。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2

  1、工作人员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对产妇婴儿进行科学护理。

  2、对产妇、婴儿进行责任护理,做好交接班工作。

  3、严格宣教制度,进行产褥期保健及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知识等健康宣教,教会每位产妇掌握母乳喂养基础知识和操作技巧。

  4、及时了解产妇的心理活动,进行心理咨询,实施恰当的心理护理,帮助其树立母乳喂养的.信心。

  5、每天给婴儿沐浴一次,隔天称体重,定时更换尿布,观察大小便情况并记录,定时测体温等。

  6、每天有医生查房,及时发现和处理母婴异常情况。

  7、认真做好出院宣教工作,将分娩后的产妇介绍给当地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并告知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随访时间和产妇与支持组织联系的方法。

  8、母婴同室病区应安静、整齐、清洁、禁止吸烟。

  9、产妇入室后一律不得擅自离开病区,更不准擅自将婴儿抱出病房。

  10、为保证母乳喂养,严禁将奶瓶、橡皮奶头及代乳品带入室内。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3

  1、收住对象

  (1)凡住院分娩(阴道或剖宫产)的产妇及新生儿,除不宜母乳喂养者外,均应收住母婴同室。

  (2)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暂不宜母乳喂养,待病情好转后酌情转入母婴同室。

  (3)高危新生儿的母亲,如儿科无条件提供母婴同室,可继续留住母婴同室。如新生儿,则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有条件的医院应尽量将母亲共同转入儿科母婴同室。

  (4)母婴同室期间,母亲或新生儿患传染病需隔离时,应将母婴共同进行隔离治疗。

  2、工作人员职责

  产儿科医师工作职责:

  (1)产、儿科医师分工合作,负责产妇及新生儿的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全面工作,24小时有人负责。

  (2)产、儿科医师与护士密切配合,指导母乳喂养。

  (3)每日查房至少2次,做好相应诊治工作。

  (4)认真书写病历,包括有关母乳喂养记录。

  护理人员工作职责:

  (1)实行母婴责任制护理,认真执行母婴同室护理常规。

  (2)医护配合共同做好母乳喂养工作。

  (3)产房及待产室护士协助产妇做好早接触及早吸吮工作,并同时指导产妇母乳喂养。

  (4)产房护士或助产士与产后母婴同室护士认真交接母婴情况。

  3、护理常规

  产后6小时内母婴观察及护理:

  (1)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及伤口、宫缩、阴道出血和排尿情况。

  (2)核对新生儿姓名、性别、住院号。

  (3)观察新生儿呼吸及皮肤、脐带有无渗血、婴儿有无呕吐并注意保暖。

  (4)协助剖宫产的.母亲进行早接触,早吸吮,并指导正确哺乳姿势及按需哺乳。

  (5)协助并指导全部母亲生后6小时内再次喂奶,按需哺乳。

  4、产褥期的观察及护理:

  (1)每日检查恶露、伤口愈合、子宫复旧情况,保持外阴清洁。

  (2)每日检查乳房情况(胀度、乳量、乳头形状),指导母亲正确的哺乳体位、含接姿势及挤奶手法。发现异常情况(如奶胀、乳头皲裂、副乳等)及时加强指导和咨询。

  (3)加强心理护理,针对产妇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使母亲树立母乳喂养的信心。

  (4)指导并提供母亲科学膳食,保证充分营养。

  5、新生儿及患儿的观察及护理:

  (1)记录新生儿及患儿的一般情况,每日测体温、体重、大小便次数及性质、黄疸情况并做好记录。

  (2)了解新生儿的吸吮次数及吸吮情况。

  (3)每日洗澡一次,做好新生儿皮肤护理、脐带护理、预防接种工作。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5)加强巡视,了解母亲及新生儿情况,做好护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6、探视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探视制度,以确保母婴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治疗。

  (2)为防止交叉感染,有感染性疾病者禁止探视。

  (3)严格控制探视人数,每次不超过2人。

  7、基本设施

  房屋环境应舒适、清洁、明亮、安静,温湿度适宜,每一母婴床单位的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室内设备:

  (1)每个母婴床单位应设有产妇床、新生儿床各一张,床头柜1个,靠背椅1把(方便产妇哺乳)。婴儿床应在产妇床旁,以便产妇随时可以观察新生儿及哺乳。

  (2)室内有通风、保暖装置,室温应保持在22-24℃。

  病区内设备:

  (1)有治疗室。

  (2)婴儿洗澡室。

  (3)流动水洗手池及盥洗室。

  (4)热水供应设备。

  (5)宣教室或必要的宣教设施,如电视机、录像机、示教实物、宣传画、板报等。

  (6)厕所及污物间。

  (7)其他产科、儿科病房必备医疗、保健、抢救药品及设施。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4

  1、医护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下班就餐、开会时脱去工作服。

  2、诊治、换药、处置前后均洗手,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病室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

  4、病室空气消毒,紫外线每日照射两次,每次1小时,保持母婴同室环境整洁,舒适。

  5、晨间护理,一床一套,湿扫床。

  6、保证被服的清洁。脏衣服、脏被服装入污衣袋内,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7、清洁床头桌,要求一桌一布,每日两次,用后用300mg/1含氯消毒液消毒备用。

  8、各种治疗器械用后清洗、浸泡、消毒灭菌。

  9、产妇所用餐具、药杯必须严格消毒。

  10、病室定期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11、如需隔离者,严格按消毒隔离措施进行。

  12、产妇出院后病室床单元终末消毒。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5

  一、婚前医学检查

  (一)婚前医学检查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婚检门诊房屋要求:

  (1)分设男、女专用婚前医学检查室,并具备婚前卫生咨询服务的条件;

  (2)设婚前健康宣教室,室内有性生理、性卫生、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知识挂图、模型、音像等宣教设备。

  2.婚检设备:

  (1)女婚检门诊:妇科检查台、检查床、妇科检查器械、听诊器、血压计、体重计等;

  (2)男婚检门诊:检查床、听诊器、血压计、体重计等;

  (3)具有开展血、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涂片、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梅毒、淋菌涂片或培养等化验设备和时光机等辅助设备。

  3.人员配备:

  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男、女专职检查医师和高年资的主验医师。

  (二)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基本标准

  1.工作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应当做到严肃、认真、亲切、守密;

  2.婚检医师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的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泌尿外科临床经验,已取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

  3.主检医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婚前医学检查医生必须经过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专业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二、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

  (一)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终止妊娠手术室房屋要求:

  (1)手术室应设在门诊或病房一端;

  (2)手术室的面积与其任务相适应;

  (3)室内墙面装有1.5~2米高的`瓷砖或用油漆粉刷;有水池;有水磨石或水泥地面,并有倾斜度和下水道。

  (4)门窗严密,光线充足,装有纱窗、纱门,应有采暖、降温设备。

  (5)除手术间外,设缓冲间(更衣、换鞋),并有涮手、敷料准备,污物处理等地方。

  (6)设观察室和观察床。

  2、终止妊娠手术设备:

  (1)设手术床、器械台、器械敷料柜,负压吸引器,冲洗设备,照明灯等。

  (2)紫外线灯,常用消毒药品或制剂。

  (3)必备的抢救设施及备用物品(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器、氧气袋(瓶)、抢救药品)。

  (4)手术包。

  3、结扎手术在综合手术室进行,综合手术室的设施按卫生部颁发标准执行。

  4、其他必备设施:

  (1)转送疑难、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条件(交通工具、电话等)。

  (2)供血、配血、输血设备。

  (3)供氧、抢救监护条件。

  (4)有效消毒设施(高压灭菌锅等)。

  (5)有关检验等辅助设施。

  5、人员配备: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师。

  (二)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人员标准

  1、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的医师,应接受有关专业的技术培训,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三、一级助产技术服务基本要求

  (一)技术服务内容

  1.产前检查:规范进行产前检查,给予保健指导,及时筛查高危孕妇并及时转诊;

  2.产程中母婴监测技术:提供全程护理、监测产程进展、正确绘制产程图、母婴生命体征检查、胎心听诊、羊水异常的识别等;

  3.正常分娩、产后2小时的观察处理,以及新生儿常规处理;

  4.常用助产相关技术:包括常规阴道分娩助产、人工破膜术、人工剥离胎盘术、胎盘残留刮宫术、会阴侧切和裂伤缝合术、子宫按摩、宫缩剂的正确使用、宫腔填塞等;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6

  1.医院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2.在审批技术范围内,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结扎、终止妊娠手术和助产技术。

  3.从业人员须经过审批机构的.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4.依照审批机构的要求,每三年开展一次换证工作。

  5.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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