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30 18:03:05 制度 我要投稿

考试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管理制度1

  一。考试安排

  1.期中考试一般定在学期第十周,期末考试一般定在学期第十九周或第二十周进行。

  2.修课、活动课提前两周随堂考试外,其它学科都按教导处考试课表进行,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如语文考作文,可增到120分钟。

  3.搞突然袭击,期中考试由教研组规定随堂复习时间;期末考试,由教导处提前一周安排复习课表。各班都要进行考前思想教育。

  4.评卷、总结,一般在三周内完成。即第一周考试,第二周评卷、质量分析,第三周教研组和学校总结。

  二。命题

  1.由各备课组商量命题,经教导处主任审阅后,可用。

  2.难易程度按教学大纲要求,并结合教学实际面向全体学生的中等水平偏下,其中反映教材双基内容的占60%,运用能力的占20%,综合的占20%。不出偏、怪题。期末考试题命题内容,期中后的占70%,期中前的占30%。

  3.文字力求准确简练,防止出现错别字或语句不通顺的现象。命题之后,要拟出考题的标准答案和评定方法,评定时一定要客观公正。

  4.保密,有意漏题的要严肃处理。

  三。监考

  1.考场设监考两人,分别在考场前后认真监考。在监考中不准吸烟、会客,擅离考场。

  2.人员在考前,应向学生宣布有关注意事项,督促学生把书籍、笔记等物放在讲台前。

  3.职尽责地维护考场纪律,监考教师不许看书、评卷或做其它工作,发现学生违纪时,一定按规定严肃处理,并报告给教务处。

  4.人员不得向学生解答试题,考卷不清楚时,可念题目或由主考、科任教师统一解答。

  5.时间一到,要按时收发试卷,并清点试卷数目,核准后将试卷交给教务处统一装订。

  四。评卷

  1.工作是考核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实事求是地做好。

  2.人以上的备课小组,实行一人一题,专人专题的评卷办法,评卷开始,要统一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不得擅自改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3.一律用红钢笔水。记分应分记在题分、总分指定的位置。对评卷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教研组要统一研究解决。

  4.要准确,登分要细致,保证做到不错不漏,要制止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5.教育学生,培养良好习惯,对考试违纪、卷面很乱的学生,应按各科评分标准严格扣分。

  6.要统一发表,试卷要认真保管,防止丢失、污损或随意涂改。

  五。考试后的试卷分析

  1.分析标准首先指出命题范围内容,并分析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紧扣教材和结合实际。

  2.的鉴别能力指数:依据优等学生和差等学生正确率之差计算出每题的鉴别能力指数,通常以+60左右为宜来提出对试题难易的看法。

  3.的难度值:依据学生每题的平均分数和各题满分数计算各题的难度值、其看法应与2一致。

  4.频数分布曲线:试卷分析中依据学生成绩分组绘出频数分布曲线,按正态、正偏态、负偏态、平峰、高峰、双峰的意义提高对试题梯度、层次、区分度的看法。

  5.的效度和信度:试题的效度是考试正确性的重要指标,它能标明是否正确测出学生实际能力的程度。试题的信度是指测验考试的可靠性:均以接近于为好。

  综合以上几方面的数据,提出教者的分析意见。对试题总的.看法,构成试卷分析的第一部分。

  六。答卷存在的问题分析

  这部分内容对于教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要通过学生试卷的实际找出以下问题:

  1.学生对所考察内容“知识点”掌握的情况。

  2.学生对所考察内容答题规范化程度。

  3.学生对所考察内容“综合运用分析问题”的能力。

  4.分析学生试卷中典型错误范例,找出出现错误的原因,找出教学中尚待解决的问题(包括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两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5.班主任、年级长在期中、期末考试后都要写出质量分析报告。

  6.质量分析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组织,以任课教师所在班为单位进行质量分析。

考试管理制度2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各环节中的漏洞,保证考试成绩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务与监场

  1、布置考场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监考老师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监场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干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职业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按要求写上自己的姓名、考号,无考号无名的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4、严格考试纪律,发现作弊,学生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5、英语听力统一使用广播,广播不好的班级班主任准备录音机并上报教导处。

  6、每场考试请副考按时领卷,每次考试第一场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如迟到每人次扣2分,考试结束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后送回,如试卷不整理乱七八糟或遗漏试卷,扣个人考试2分。

  7、监考老师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考试期间要指导学生在规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帮助学生借用必须的学习用品,指导帮助其他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事项。

  二、批卷与核分

  1、批卷严格按照区教研中心下发的.评分标准,坚持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的要求,如有疑问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2、批卷工作实行批卷组长负责制,负责有疑问试题评分标准的确定、人员分工、上交成绩等具体工作。

  3、实行分级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经允许私自更换批卷地点,每人扣5分。

  4、批卷人员确定后,如遇特殊情况个别教师不能参加批卷,一般情况下不会另调人员,由剩下的老师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试卷批完登分后,批卷组长立即将成绩单上交教导处,否则扣组长5分。

  6、批卷时各位老师要认真批改,仔细核分,批改标准、登分位置批卷组要统一,使人一目了然,加分、扣分清清楚楚。总分时要求三人一组,一人念两人用计算器相加,尽最大限度降低出错率,并在试卷上用①、②、③……标示该登分小组,出错率允许在1%以内,每超0.1个百分点,备课组每人扣1分。出错严重的登分小组或批卷教师每人加扣2-10分。

  7、电脑统分的老师要求一人念一人登分,同样,出错率允许在1%以内,每超0.1个百分点,每人扣1分。

  三、其他违反学校制度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经教导处或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关处分或考核扣分。

考试管理制度3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使用区命题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文印室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釆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法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区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教研中心统—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务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按照横8竖N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上报学校领导。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务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宜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

  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监考老师教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学校领导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输分工作,阅卷老师要正确记载小分与总分。

  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签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研中心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教研中心。

考试管理制度4

  1.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各种应考准备,凭学生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凡迟到15分钟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开考之后,半小时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不准离开考场。凡离开考场者(包括考毕者),在考试结束前,不准再进入考场。

  2.学生应按指定座位就座,并将学生证放在桌面右角上,座位必顺保持前、后、左、右的间距。座位间距不符合要求时,监考老师应进行调整,然后开考。

  3.学生考试时,除老师规定顺带用品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和书籍放在座位周围。

  4.学生接到考卷后,应先写上自己的姓名、学号、班级。一律用钢笔(限黑蓝)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并保持卷面整洁。

  5.考场内应保持肃静,学生不得任意走动或相互讲话,不得互借文具。

  6.学生在考试时,必须服从监考老师的指导。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老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遇试题不明等情况,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

  7.答题完毕,将试卷送交讲台,按班次放好,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高声议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笔、起立,将试卷对折,无字面朝上(包括规定应交的草稿纸)平放在考桌上,待老师收卷、清点数目完毕,方可离开考场。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作弊论处,宣布考卷作废,以零分计,并给予纪律处分。

  (1)闭卷考试中,私带或以任何方式、任何位置展开与本次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作业或写有与本次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者:

  (2)考试中传递各种纸条或试卷者;

  (3)考试中与别人说话或做手势者;

  (4)考试中窥看他人卷面或为窥看者提供方便者;

  (5)代替别人答卷或让他人代自己答卷者(包括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者):

  (6)运用其他方式作弊者。

考试管理制度5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镇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按照横8竖n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镇教研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镇教研室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研室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输分工作,阅卷老师要正确记载小分与总分。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签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镇教研室。

考试管理制度6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命题和印制

  1、期中期末试题一律使用区教研室统一印制的试卷,如果教研室没有统一的试卷就要听从总支的安排,总支没有制试卷则由学校自行制卷。自行制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期中期末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质量分析。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考试以教研室试卷为准,时间按上级领导的安排,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学科成绩卷面不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优、良、及格、待及格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试卷分析。

  四、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镇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镇教研室。

  2、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五、装订和批阅

  考试结束后,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六、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特别是对班上前30%和后30%的以及平均分等方面要进行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镇教研室。

考试管理制度7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体现师生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使每位教师都能真实地了解自己教学成绩,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监考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声明,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须提前向校长请假签批后及时告知教导处。

  2.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监考考场,特殊情况须由教导处统一调换,监考期间不到其它考场去,不准其它考场监考教师到本考场。

  3.监考教师按要求提前10分钟到达考务室领取试卷,不得代领。

  4.监考老师监考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迟到、早退、中间离场扣5分,缺一场扣10分。

  5.监考老师领取试卷后应直接到相应考场,并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

  6.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课本、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手机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考号、姓名,并告知本学科试卷页数,发现学生试卷缺页残损,及时调换。

  8.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若同一考场有两名监考教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做题、谈笑等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若违犯一项一次扣1分,监考前教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监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9.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领卷、发卷、收卷。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或提前交卷。制止不了的,记在监考记录上。

  10.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借用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记在监考记录上,不没收、撕毁学生试卷,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报教导处。

考试管理制度8

  为了规范学分认定和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威海二中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种类:

  考试分为:阶段测验,模块考试,期末统一考试。

  二、考试评分标准:

  除期末统考由市教研中心统一命题外,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模块考试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150分,其他各科施行百分制,各科满分值的百分之六十为及格。经过补考及格的科目,无论卷面分值多少,只能以及格分60分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的组织、命题:

  1、阶段测验、模块考试:阶段测验由各备课组长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各级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2—3次。以口试、笔试,课外研究论文三种形式均可,但教师必须公正认真评分。模块考试每学期2次,其中一次由各备课组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另外一次参加市教研中心组织的统考。

  2、期末统一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四、考试试卷

  1、试题由各备课组命好后,命题人要严格校对,确认无误并经各级部主任签字后,方可由教务处组织打印。

  2、试卷为机密性文件,必须提前一天打印好,打印好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4、考试试卷分发、收取由教务处和各级部负责。

  五、考试考场、时间及监考

  1、阶段、模块测验,由各级部统一编排考场,30人一个考场,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级部统一安排教师监考。

  2、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考生,要填写《违纪学生记录单》,阶段、模块考试上报级部,期末统一考试上报教导处。

  4、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

  5、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6、执行领卷,交卷制度。

  7、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监考教师负责,记一次工作失误。

  8、监考教师负责阻止除巡视员外其他人进入考场。

  六、考试巡视

  1、阶段、模块考试设巡视员,由各级部安排。期末统考巡视员由市上统一安排,学校由教务处、各级部主任负责督考。

  2、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3、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七、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该科成绩为零分;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考生除允许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以作弊处理。

  3、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4、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5、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根据《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其试卷按零分记。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八、阅卷工作:

  1、阶段、模块考试由级部组织备课组集体阅卷。期末统一考试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教务处统一安排。

  2、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3、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各备课组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写出试卷分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并上交教务处归档。

考试管理制度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学校要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大幅压减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四五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学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分ABCD共4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学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釆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教师的依据。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教师追查问责,列入师德考核。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生开展或与学校教师联合开展考试。学校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考试管理制度10

  一、考场安排

  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平均。

  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的书尽量不带,带来的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

  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查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建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

  二、试卷的管理

  1、提前一上午由年级教导主任到教导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到年级后,由年级主任负总责,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2、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人装订密封。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

  3、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三、人员的安排

  1、领导干部巡场分工:周一上午:郑伟、周红华,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

  周二上午:宋立年、孙梅娜,周二下午:周红华,许传江。保证每场巡视不少于一次。

  2、每年级安排一至三名老师订卷与信号,监考人员具体安排年级教师会传达。

  四、考场规则

  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五、监考人员守则

  1、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

  2、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3、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试室出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六、阅卷要求

  1、施行年级内流水阅卷。严禁试卷作标记。

  2、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底制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

  3、评卷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4、合算学生个人总分的教师必须在分工表签名,分数要用铅笔,分数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师再核算一遍。

  5、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数不少于5份。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6、年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然后年级交换,年级主任及副主任统计分数到电脑,由教导处分析。

  7、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导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七、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

  1、教导处统计完分数后,年级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的,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年级主任核对,的确有较大错误的,交教导处统一修改。

  2、试卷讲评完成后,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回收,上交教导处存档,各任课老师可自由查阅。

考试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组织

  (一)教务处

  1、教务处负责各年级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以及八年级结业考试和九年级模拟考试等项目考试的统一安排、调度。包括考场的设置、编排,考号的确定和监考、阅卷教师的安排。

  2、教务处安排专人分卷、收卷、录分。录分教师对所录分数的正确性负责。其他教师不得擅自改动所录分数。如有差错,须经教务处同意,方可改动。

  (二)班主任

  3、各班班主任须根据教务处通知在考前及时把本班人数及桌椅等情况报教务处,并亲自到教务处核对学生名单。

  4、各班班主任须在考试前一天布置好本班考室并向学生讲清考试的具体要求,把考场、考号等有关事宜向学生讲清楚。

  二、教师规范

  (一)监考规范

  5、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至少应当在开考前1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到达应到考场。考试终了铃响,立即收卷,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更不得提前收卷,或催促考生提前交卷。

  6、首科考试监考教师须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负责检查、核对考室各项安排,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

  7、监考教师须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认真填写卷头,要求考生把考号、班级、姓名等项目工整书写在指定位置。

  8、期中、期末考试每考场要保证2人同时监考,不得互相替班。

  9、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得闲谈、不得看与本场考试无关的材料。遇有考生提问,应予以妥善处理。

  10、监考教师要按考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认真收卷,规范装订。遇有缺考,把试卷订在与该考生考号相应位置,不准出现串号、错订、反订现象,更不得漏收试卷。

  11、监考期间,监考教师要对所监考场的物品管理、卫生管理负责,督促考生把废纸、包装袋等垃圾物带走。

  12、负责考试期间纪律管理的教师要及时到位,认真管理学生,制止任何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13、与考试无关人员,特别是有关任课教师,未经允许,不准进入考场;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或教务处允许,可进入考场作适当说明,但不得提示试题解法。

  14、考试期间,各班班主任要安排学生正常值日,保持楼内外分担区卫生。

  (二)阅卷规范

  15、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师阅卷或异校交换阅卷。学校统一评卷时,期中考试由本年级本学科任课教师阅卷,期末考试由本教研组教师阅卷。根据实际需要,九年级月考、模拟考试、由本学科任课教师共同阅卷。异校交换阅卷,学校对交换学校做好保密工作。

  16、期中、期末考试阅卷时,原则上以参考答案为主,如发现参考答案有误,须向相关人员请示、汇报,再作处理。

  17、试卷中考生所做答案的正误应有规范的'批阅符号,得分、减分须使考生明白。

  18、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任务。阅卷期间,不得把试卷拆封。

  19、阅卷过程中,任何教师不得干扰其他教师阅卷;阅卷教师也不得主动将所阅试卷提供给他人。

  20、试卷总得分须认真计算、核查,确保准确无误。

  21、期中、期末考试,阅卷教师应在指定位置签名。

  22、期末考试,录完分的试卷由教务处保存备学校抽查。

  23、学校抽查试卷时,如发现漏判、错判等现象,差多少分全部试卷均增(或减)相应的分数。

  24、任课教师对阅过的试卷有疑问,可向教务处申诉,但不得擅自更改。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复查。

  三、考生规范

  25、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要按考号入座,不得随意串座。要尊重监考教师,服从指挥,严禁顶撞监考教师等现象的发生。

  26、考生要保证考试作息时间,不得迟到。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27、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所带书包等非考试必需品放在教室前面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28、考场上,考生不得做出任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如把相关书籍、资料带在身边,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动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

  29、考生须在答卷前工整填写卷头。考号、班级、姓名一律写在试卷左上方指定位置,不得漏填。

  30、考生须珍惜任课教师的辛勤劳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答卷。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可举手向教师询问。

  31、考生不得把考卷带出考场。

  32、考试完毕,考生须安静离开考场,不得在楼内逗留,不得在一楼附近活动、喧哗。

  33、考试期间,考生须爱护所在考场备品,保持卫生。

  四、责任追究

  34、教师在监考、阅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黄柏初中教师量化考核条例》处理。

  35、学生在考试过程出现的问题,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考试管理制度12

  为了提高教学量,科学地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等人员组成。学校考试管理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等。

  第二章考试命题

  第二条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提高考试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单元检测及期中和期末测试均依照教育局编印的单元检测题及期中、期末考试试卷。试题的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扩大覆盖面,注意点与面的结合。试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既要从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又要使不同程度的考生拉开距离,看出水平的高低。命题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信度是指考试的可靠性,效度是指考试的准确性),要能准确地测出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及应用知识能力的真实程度。试题的编排,要注意从易到难,分低、中、高三档,成梯度上升。试题的`类型依中考试卷模式。

  第三章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平时象中考,中考象平时”的理念。每学期考试的科目与形式由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决定。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

  第五条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调度。考试实行单人单座(在条件具备时考场按中考考场要求设置)。

  第六条试卷的命题、印制、密封装袋,自始至终要加强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的,应及时报教导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所有考试试卷,在批阅前必须装订密封,然后交阅卷组长按流水形式批阅。

  第四章监考与巡视

  第八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每一考场选派一至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前20分钟到考场。

  2、发卷前要重申考场纪律。

  3、考试时,认真检查考试情况,不准吸烟,不准干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关闭通讯工具。

  4、发现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应严加制止,并作好考场情况记载。

  5、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密封装袋。

  6、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参照中考要求。

  第十条监考人员承担以下连带责任:对考生座次不合要求,考场秩序混乱而不整顿,对舞弊和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向学生泄露或暗示试题答案,作失职论。对失职情况,学校将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批评、通报、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加强考试巡视工作。学校领导、教务主任或年级组负责人,要深入考场检查与巡视考试情况。

  第五章违纪处罚

  第十二条加强考试纪律教育。教导处、年级组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考纪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学校将考试不轨行为分为违反考试规则(下称考试违纪)和舞弊两种等级。

  第十四条考试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违纪论:

  1、不按规定要求就座。

  2、不经监考教师同意互借文具。

  3、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卷时不肯交卷。

  4、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并在考场内及走廊上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5、考试后因成绩不及格纠缠教师要求加分。

  6、有其它扰乱考场秩序,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对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正常考试资格,所考学科成绩作零分记载。

  第十五条考试舞弊行为的界定和处罚。

  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舞弊论:

  1、开考后,发现卷下垫有夹带、书籍和笔记本(无论是否翻阅抄看)。

  2、考试中互传纸条,交换试卷(双方同样处理)。

  3、考试中或交卷时交头接耳(双方同样处理)。

  4、考试中相互以眼色、手势或其它方式传递考试答案。

  5、考试中偷看旁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看试卷。

  6、考试中利用无线寻呼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

  7、已交卷再改动试卷。

  8、请人代自己考试和代替他人考试者(双方同样处理)。

  9、偷考卷者。

  对考试舞弊现象,学校将作严肃处理,舞弊处理决定通知学生家长,并公布于众,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阅卷

  第十六条期中期末考试一律由教导处或年级组组织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实行集体流水批阅,任课教师当天分析评价试卷,总结教与学的得失。

  第十七条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定成绩,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阅卷一律实行密封试卷。阅卷教师必须在批阅的试卷上签名(一本首份相应题号后面)。

  第十八条教导处、年级组应对各科阅卷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错批漏批情形严重者,将追究责任,对其予以经济处罚。

  第十九条阅卷结束后,由各阅卷组启封试卷,统一登记考试成绩,并在成绩登记表上签署计分人姓名。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

  第二十条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成绩,应由阅卷教师提出书面报告,阅卷组长签字经教务主任同意后,由阅卷教师与阅卷组长共同调卷复查,确属错评,由两位教师共同评分、签字,方可改动成绩。

  第七章考核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出现,载入成绩记分册,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考试科目的学习成绩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规定:进行了期中考试的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中考试成绩占20%、平时成绩占10%;未进行期中考试的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

  第二十三条考查科目学习成绩由学生平时听课、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期末测验成绩综合评定构成。

  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

  附一: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学生证、考试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准进入考场。

  三、考生必须按指定座位就坐,并将有关考试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检查。考生不得擅自调换、挪动座位。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

  四、考生考前十分钟可以进入考场,无故不得缺考,开考后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准入场考试,并作旷考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但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

  五、考生应带齐必要的考试用具,考试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个别考生确需借用时,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代为借还。除必要的考试证件和考试用具外,考生桌面、抽屉及附近不能有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件,所带书包、书籍等物(包括自带的草稿纸等),一律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进考场。

  六、考试前,考生应认真清除自己附近的纸条、字迹等,并检查桌椅、墙壁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监考人员,否则,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件、字迹,不论看否,一律以考试作弊论处。

  七、考场必须保持肃静。考生答题时遇有字迹不清楚或其它不明确问题时,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考生不得提出解释题意等要求,监考人员也不得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

  八、考试期间,考生中途不得进出考场(疾病除外)。

  九、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肃认真,独立完成,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按作弊论处:

  1、闭卷考试中,私自携带或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位置展开与本次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作业或写有与本次考试内容相关的物件者;

  2、传递试卷或各种纸条(包括草稿纸)者;

  3、与他人交换试卷或各种纸条(包括草稿纸)者;

  4、考试中与他人交头接耳、打暗语或做手势者;

  5、考试中窥视他人试卷或为窥视者提供方便者;

  6、代替他人答卷或让他人代自己答卷者(包括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答卷者);

  7、其他明显违犯考试纪律者。

  十、考试结束,考生应将试卷连同草稿纸一起反放在课桌上,由监考人员收卷。考生考毕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议论、喧哗。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离开考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若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则该试卷作废,按缺考处理。

  十一、监考人员如发现考试作弊者(含协同作弊者),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同时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记载作弊过程。

  十二、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含协同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和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附二:监考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及时检查所领试卷是否与所要监考课程、考场相符。

  二、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及有关规定,在考试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清理,要求考生对号入座。督促考生将书包、书籍等物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开考后,如发现考生仍有上述物件,将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三、监考人员要严肃地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检查考生学生证、准考证,以免出现代他人考试现象,并指导考生将考试证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

  四、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须清点试卷,如有缺卷、误卷速到领卷处补领或换卷。

  五、发放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在考试卷(或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班级、姓名及学号或考试号等。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自始自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考场。监考过程中,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聊天、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生若对试题文字印刷有不清楚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可予答复,但不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也不准对考生答题有任何启发和暗示。

  七、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教导处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由教导处另派监考人员。

  八、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有作弊动机时,可提醒注意一次,把作弊消除在萌芽状态。如确有考生违犯《考场规则》行为的,则视为考试作弊,应立即没收试卷终止考试,令其退出考场,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记载作弊过程。

  九、监考人员如发现有明显作弊嫌疑者,可终止其考试。

  十、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作弊不制止、不报告,以失职论处。应责令考生交出作弊物件,若考生不配合监考人员行使职责,监考人员有权认定为考试作弊,并令其退出考场论处,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十一、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生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内不准考生交卷出场。考试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要立即收卷,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考试时间,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十二、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清点、装订、密封试卷。清点后,试卷和考生数必须相符,缺考的要写明原因。装订、密封的要求是:按考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把姓名、专业等内容封住。监考人员要在装订成册的试卷封面上签名。若发现监考人员遗失考生试卷的情况,则要追究监考人员责任。

  十三、监考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将装订密封成册的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及时送交教导处。若有考生作弊的,监考人员必须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和作弊物件及时交教导处。

  十四、监考人员如有违犯考场纪律,则按违犯教学纪律对待。

考试管理制度13

  考场规则

  一、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纸张、计算器、计算尺、传呼机、手提电话、文曲星、电脑词典等电子学习工具进入试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

  三、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答题,除答题卡按规定使用专用铅笔外,其余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规定的空格内,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不得书写在非指定位置和草稿纸上。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缺页、空白等,可以举手示意,待批准后询问。监考员应公开回答。

  六、考生得到试卷后,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写姓名和考号。在试卷、答题卡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写姓名、考号或作标记。违者试卷、答题卡作废。

  七、考生在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有夹带、传递、换卷、冒名顶替、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它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八、考试结束铃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并将反扣在桌面上,双手放置桌下,待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试室。

  九、违反以上规则者,以作弊论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员在每科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核对科目无误后签收。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并要求学生把相关的书籍资料全部收好或放在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学习《龙城初级中学考场规则》,逐一分发草稿纸、答题卡及试卷,指导学生正确填涂姓名、班级、考号,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等。

  三、监考员在试室内不准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看题、做题和闭目养神等。

  四、监考员要认真组织好考试,严格监考,杜绝防范考生各种形式的作弊现象,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铃响后,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收卷点齐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管理制度《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对试室全面清查干净,关好灯、风扇、门窗才能离开。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考场记录表》交验卷员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务办公室。

  监考员工作程序

  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到保密室领取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作好监考准备。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清点试卷份数,做好发卷准备,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

  三、考前10分钟,监考员发放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并指导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和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正确用笔填涂姓名、考号。监考员应仔细检查每位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填涂的考号、科目是否正确,对于错写错涂的,必须令其当即改正。

  四、考试开始铃响,才允许考生答题。监考员在试室讲台上注意考场纪律,认真监考。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考试管理制度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4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修改制订我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学生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二、严格压减考试次数。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考试管理制度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4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修改制订我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学生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二、严格压减考试次数。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四、规范考试命题管理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杜绝“一考定成绩”的评价机制,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给老师下达考试任务,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评价的依据。严禁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考试管理制度15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事由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事由申请表》,填写《预支差旅费申请表》,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事由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超过一周报销差旅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标准详见附表(金额单位:元。下同):

  1、出差补贴标准

  驻外人员出差补贴标准表

  职务费用包干(含住宿、市内交通费、日伙食补贴)标准

  总监以上

  实报实销

  大区经理

  150元/天

  省级经理

  130元/天

  业务员

  100元/天

  2.长途交通工具标准:需要预申请的项目需要在达标费用预算内控制,超出部份自行负责。乘坐标准见下表:

  三)报销办法

  1.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用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等实行包干报销的'办法。

  2)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办事处所在城市)按全天补助。

  3)旅途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销售总监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4)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予以取消。对应职务出差补贴减少15元/天。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大区经理以上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同样,原则上不超出预算费用。否则自理。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营销总监同意后方可报销。

  4.通讯费报销办法

  以实际电信打印通讯费用单据为准,按行政级别限额报销,经理(大区、省级):200元/月,业务主管、业务员:100元/月,超过部分自负,不足限额的实报实销。

  5.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的,需征得大区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等同意,可以手机短信方式申请。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作为长途车船费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自带车出差的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销售总监以上领导批准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分公司、办事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补助费。抵达后住宿由分公司、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住宿包干:只补助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大区经理、省级经理30元/天,业务员20元/天。如确实不能住宿的才可按包干办法给予报销。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费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补贴。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回汕头制造中心出差人员,伙食费补助每天20元,无住宿及市内交通补贴。

  5、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必须附《出差日志》,内容包括出差日程安排,到达经销商处客户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如果没有出差日志不予报销费用,《出差日志》见附表。

  6、出差人员需申请费用的要提前申请,填写《预支差旅费申请单》,审批后领取款项。报销时需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包括起止时间及地点填写清楚详细,原始凭证须正面附在报销单后面。原始单据内容必须清楚,收款收据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手人姓名。

  7、报销单据审核流程:业务人员填《费用报销单》及附票据、《出差日志》等,由大区经理复核签名,寄财务中心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8、每半个月报销一次。当月22号内寄回上半月报销单据,次月7日前寄回上月下半月报销单据。

  9、单据整理要求:报销人在报销前必须事先整理好各类单据,首先对单据的类别、时间、批次、项目等进行分类,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清晰、准确的装订在报销单据的后面,连续出差半月而单据数量烦杂的要填写《费用报销汇总表》附在后面(车票后面要写好出发地与目的地)。

  10、以上内容解释权归财务中心。

【考试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04-22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2篇04-22

管理制度12-13

会议管理制度12-15

垃圾管理制度12-16

借款管理制度06-10

日常管理制度06-11

预算管理制度06-08

司机管理制度06-08

网吧管理制度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