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4 19:30:3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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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

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1

  一、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3、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5、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

  6、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主席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二、会议纪律制度

  1、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主席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时间暂定,地点暂定。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学生会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4、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二次;

  5、会议考勤

  ①、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②、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③、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

  ④、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本部部长补假,并说明原因,由本部部长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团请假,办公室做记录,干事须向本部部长请假。本部部长不在,由本部副部长代替。

  ⑤、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⑥、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三、经费及物品使用

  1、学生会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2、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学生会办公室审批,经主席签字,报系上批准。

  3、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付款单位一律写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电子系系学生分会”,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并附详尽的开支说明。

  4、各部以出钱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不要超出预算,超出部分须说明原因,经系上审批后方可报销。

  5、系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将定期对帐目进行核查。

  四、干部任免制度

  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部长有弹劾主席团的权利,干事有弹劾部长的权利,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部长或者干事弹劾,被弹劾人员自弹劾通过之日起职务解除

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学校初中部学生会受xx学校初中部德育处、校团委的领导,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全校学生活动。

  第二条为了加强对xx学校初中部学生的自律管理,促进学生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能力,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堂xx学校初中部学生会。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职责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建设,特制订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自律、自立、自主、自信。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合作、学会管理。

  第四条机构设置

  xx学校初中部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纪检部、安全部、学习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部长一名。各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组,纪检部设晨检组、两操检查组、午休检查组、集会考评组等;安全部设课间巡视组、放学秩序(走读生路队)检查组等;学习宣传部设班级文化建设检查组(黑板报、教室布置等)、广播站、记者站等;文体部设文娱活动组、艺术团、体育运动队等;

  生活部设卫生监督组、礼仪检查组等。

  职责分工

  【学生会主席职责】

  1、学生会主席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的学期计划和学期总结。

  2、全面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要及时了解,勇于指出成员在工作中的不足,每学年末对成员进行考核。

  3、组织、协调、统筹各项大型活动。

  4、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的情况。

  5、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后勤服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分工。

  6、招募、选拔学生会新成员。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学生会主席制定学生会工作的学期计划和学期总结。

  2、协助学生会主席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3、协助学生会主席组织、协调、统筹各项大型活动。

  【学生会秘书长职责】

  1、每学期期末负责整理学生会工作文字、图片资料。

  2、注意收集学生会各部工作动态信息报道。

  3、协助主席统筹安排学生会新成员的培训内容。

  【各部部长】

  1、负责完成本部门学期各单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按照学校布置的`工作内容,结合本部门特点,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活动。

  3、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招聘、安排。

  4、及时了解本部门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完成情况,勇于指出干事在工作中的不足,并能协调干事间的关系。

  5、部长应熟悉学生会工作程序,能够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尊重其他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和工作成绩,在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应及时给予支持。

  6、按时完成正、副主席及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部干事】

  1、干事应通过严格招聘程序进入学生会。

  2、积极主动并认真完成所在部门部长(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3、与其他部门干事团结互助。

  第三章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一条开会时间:学生会例会每周一次,如接到临时工作任务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相关人员必须全部到齐。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由学生会秘书长通知。

  第二条常规例会定于每周五下午第7节课(15:15—15:55)在学校电教室举行。

  第三条每次例会由学生会秘书长考勤并作详细会议记录。

  第四条例会内容

  1、由主席宣布会议议题,严格控制时间(30分钟)。

  2、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或组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详细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3、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或组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4、会上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的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5、会上,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汲取经验,指出不足,以便今后活动的开展,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咨询,三天内给各部部长(或组长)答复

  第五条例会纪律

  1、凡参会人员均要求记录会议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

  2、会上有问题需举手向主席请示,经允许后方可发言;他人发言时要给予尊重。

  3、开会期间,参会人员不得在下面交头接耳,讲话。

  4、违反以上四条中任意一条者,主席有权对其提出口头警告,并由秘书长记录;被警告三次者取消全期任何评优资格,严重者给予除名。

  第四章学生会招聘制度

  第一条每学期开学伊始,各班班主任向学生会推荐三名具备条件的学生(前任学生会干部认真负责者优先考虑)参加学生会干部的选拔。

  第二条招聘干部的基本标准: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三条招聘步骤:参加现场竞选——工作考察——学习成绩、思想道德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在应聘过程中,学生会应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应聘同学如发现舞弊行为,可以匿名方式向学校初中部德育处检举,若检举属实,德育处将公开处理。

  第五条学习成绩合格,在工作表现出色的干部,通过年级学生会的民主评比,列出相应的工作成绩,由初中部德育处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要优良。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检讨反省。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除名处理。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在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好校卡,穿好校服并挂好学生会工作牌。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统一评定,于每学期期末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加分)

  第二条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秘书长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须请部门里一位相关同学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传达。

  第三条如学生会干部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者予以点名批评并实施一定的惩罚。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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