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6 08:57:51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车辆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1

  城市车辆清洗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车辆的清洗保洁活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城市内从事车辆清洗保洁经营和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客车、货车、特种车等机动车辆。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可以设立进城车辆清洗站:

  (一)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城市;

  (二)获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的地级城市、洁净城市、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三)市区道路状况良好、市容环境卫生良好、并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其他城市。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车辆清洗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城市车辆清洗的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车辆清洗的管理规范;

  (二)审核城市车辆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扩建方案;

  (三)对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活动和城市车辆容貌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对违反有关车辆清洗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投诉。

  第六条 车辆进入市区,必须保持车体整洁。凡车身有污迹、有明显浮土,车底、车轮附有大量泥沙,影响市区环境卫生和市容观瞻的,在进入市区前应当将车辆清洗干净。

  在市区内行驶的车辆,应当建立车辆清洗保洁责任制度。车容不洁的,应当及时清洗干净。

  第七条 符合标准的清洁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卫车,以及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和有特殊防潮要求物品的车辆,免予清洗。

  上述车辆在执行任务完成后,不洁的亦应当清洗干净。

  第八条 城建监察人员对市内车辆容貌实施监督管理。驾驶员应当服从城建监察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有关法规。

  第九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车辆清洗站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进城车辆清洗站的选址不得超过城市建成区边沿15公里,且进城道路状况应当良好。

  第十条 进城车辆清洗站的建立,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标准审批;建成区内车辆清洗站的建立,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标准审批。

  第十一条 申请建立城市车辆清洗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资金来源及关资信证明;

  (三)清洗服务的方式,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工艺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

  (四)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方案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的规定。

  第十三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建成后,经营者应当及时向原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运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备安装验收报告;

  (三)人员组成情况;

  (四)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 经验收合格的城市车辆清洗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其颁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证”(以下简称“运营证”)。

  城市车辆清洗站取得“运营证”后,方可运营。“运营证”每三年换发一次。严禁无“运营证”的车辆清洗站运营。

  第十五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前要标明名称。站内各种指示标志要醒目、齐全。清洗作业要文明、卫生、有序。

  第十六条 不洁车辆的清洗方式应当坚持自愿的原则,由驾驶员决定。驾驶员可请清洗站代为清洗;也可以利用车辆清洗站设备、工具和水等条件,自己动手清洗。

  第十七条 经清洗后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车的.车身可触及部位手触无污迹;

  (二)货车、特种车辆的车头手触无污迹,车厢或可刷洗部位目测无泥沙;

  (三)玻璃明亮;

  (四)车底、车轮目测无明显泥沙。

  第十八条 城市车辆清洗服务收费应当合理,收费范围和标准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并在站内挂牌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收费。

  第十九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应当根据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营业服务。严禁拦车强制清洗。

  对城市车辆清洗站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

  第二十条 由清洗站代为清洗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损坏时,车辆清洗站应当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拆除或停业整顿,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立城市车辆清洗站的;

  (二)无“运营证”的城市车辆清洗站擅自运营的;

  (三)强制清洗的;

  (四)违反规定标准收费的;

  (五)洗车质量不符合标准,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随意排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污水或污泥的。

  第二十二条 对进入城市市区或在市区道路行驶的车容明显不洁的车辆,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应当责令其立即清洗干净,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始运营的城市车辆清洗站,其经营者应当按本办法申请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制度2

  1、镇政府的车辆为工作用车,首先保证主要领导工作的需要和其它重要工作的需要安排使用。

  2、三菱车只配二把钥匙,由主要领导保管;桑塔纳轿车和面包车各配三把钥匙,分别由主要领导、专职司机和办公室各保管一把。不允许任何人自配车辆钥匙。

  3、所有机动车辆均指定专人驾驶。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驾驶员的,驾驶员必须执有驾驶执照,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统一调度;安排驾驶单位轿车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4、专职司机不得擅自将单位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不得公车私用。无驾驶证人员不得驾驶单位机动车辆,如违反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的,由无证驾驶员自负责任,车辆损坏的`由其原样修复,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5、工作用车加油的由办公室写票备查,定点加油。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使用公车时,由主要领导审批。

  6、单位车辆在政府院内划定车位,执行定点停放,严禁在交通要道随意停车。

  7、车辆的保养、维修和购买零配件,先由专职司机对所需项目进行费用评估,报主要领导审批后送修或采购。

  8、司机要努力学习驾驶技术和维修技能,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要爱护、保养、使用好车辆,保持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车辆管理制度3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车辆:公司新BV2719新QS0533

  二、车辆管理

  1、机负责维修、检验、保养、清洁等。

  3、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4、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说明原因。

  三、车辆使用

  1.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以外人员使用、不得将车辆给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2.单位员工借用他人车辆或自带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费用后果均有责任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3、驾驶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四、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每次出车产生费用时,司机应及时附上报相关的凭证交给车辆管理员审核整理。

  2、车辆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并保管司机的行车记录。

  3、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

  4、车辆管理员应每月核对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与《车辆行驶记录表》的总里程,将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应彻查原因并予以纠正。

  四、车辆用油管理

  1、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用量和公里数必须相符。

  2、车辆需加油时,由驾驶人从公司借支现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垫付,再凭相关票据到公司报销。

  3、驾驶员在加油后,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按顺序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登记;否则造成加油数据无法确认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批评或处罚。

  五、车辆保养

  1.车辆应建立保养手册录保养时间、地点、保养内容、保养里程。

  2.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负担。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应与车辆管理员联系请求批示。

车辆管理制度4

  1、本站属易燃易爆单位,凡进站人员必须遵守站内的一切规章制度。

  2、新入场的'职工,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任何人都要遵守站内的一切安全标志,并不得随意移动。

  4、穿带钉子鞋的不得进入禁火区和充装台。

  5、进入库区严禁携带手机、呼机、电子通讯工具。

  6、外单位来站人员,严禁触摸任何设备,必须时需经领导批准。

  7、本站不直接接待参观人员,凡参观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派人或公司证明,方可进站,参观时必须要有人陪同,不得自行参观。

  8、凡车辆进库必须戴防火帽,进库按工作人员指定位置停稳后,熄火,拔掉汽车钥匙,驾驶员方可离开。

  9、充装台除充装员外,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准上充装台。

  10、本站系要害单位,不经公司允许严禁拍照和索取资料。

  11、离站车辆、人员如有货物携带出站须向门卫交纳放行条,并经核对无误后方能离站。

车辆管理制度5

  1、实训过程中,要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加强实训过程的安全教育。

  2、任课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对实训过程中学生的'安全负责。在实训准备,工作中必须考虑实验操作的安全要求。

  3、做实训前,首先检查实训室的安全情况,不允许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4、用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漏电开关。

  5、实训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查明原因,由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妥善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升公司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及材料(包括车辆钥匙、行驶证、加油卡、保险单等)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

  2.所有公车需由公司内部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进行申请,由行政部进行统筹安排后,决定是否可使用。

  3.员工如需用车需至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出车前需要填写用车人、部门、目的.地、用车事由、用车时间(起始时间)、开车人、乘车人、预计里程数,方可领取车辆钥匙及行驶证(注意:行驶证需随身携带及时归还,内含车辆油卡,谨防丢失)。需要私车公用时,需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行政部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私车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计算。公车/私车的始末行程数必须手机拍照作为原始凭证并由行政专员签字确认。

  驾驶员在上、下车前需要对车辆的里程数进行拍照记录,归还车辆时驾驶员需将车钥匙及行驶证、加油卡一并归还至行政部(不允许将行驶证及加油卡放置在车上),同时对《用车申请单》的用车时间(归还时间)、里程数、油表进行补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x/x时,需及时加油)。行政部会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车申请单》,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将通报车辆使用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年度累计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第三次将以不爱护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为由扣罚当月绩效x—x分,屡教不改者将予以经济处罚。

  4.所有人员在乘车期间务必系好安全带,如有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一经发现将处以公开通报批评处罚。如因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而产生不良后果,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5.车辆每日使用完毕、或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任何时候离开,车上都不得放置贵重物品!

车辆管理制度7

  为了确保校区的正常秩序和学校及教职工车辆的顺利通行,防止校区内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进入我校的车辆作如下的管理制度:

  一、校门卫二十四小时派保安值班,保障车辆进出畅通。

  二、学校车辆(包括教职工及其家属私人车辆)凭出入证随时可进出校门。

  三、家长车辆只有在开学报到或放假等学生集中到校、离校时间以及每周星期五下午五点以后等时间内可以进入校区,其他时间一律禁止进入校区。

  四、到校进行公务往来或探亲访友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区,如确有需要,须相关部门或教职工向保安人员打招呼,经同意并经登记领取出入证后方可入校。

  五、上级领导到校车辆,经登记后,在学校有关领导或部门统一引导下可进入校区。

  六、各种运送物资的车辆,须在保卫科进行登记,办理出入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早上7:00以前、中午12:30至2:00、晚上18:00至19:00)可以进入校区。

  七、严禁出租车任何时候进入校区。(除本校教职工看病、购重物等特殊情况外)

  八、凡准许入校的车辆均要减速慢行,限每小时五公里以下。严禁鸣喇叭和乱停乱放。要服从管理,停放有序……

  九、严禁在校区内无证驾驶或练习驾驶机动车。

  十、严禁在校门内外通道上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校门的畅通。

  以上规定,自颁定之日起实行,希望全体师生、家长、来宾遵守。对无理取闹者,保安人员有权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8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状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状况用车务必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务必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状况,理解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状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回到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务必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持续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状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职责或主要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职责或必须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状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推荐。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状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

车辆管理制度9

  一、概述:

  在轨道运输中,由于不正确操作,环境影响,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等因素容易造成车辆运行时掉道,为了保证处理车辆掉道复轨作业的安全,特编制本措施,要求处理车辆掉道复轨作业人员严格遵守。

  二、车辆掉道的汇报

  1、车辆掉道要及时向班组长及跟班队干(地面为值班队干)汇报。

  2、由跟班队长(井下)或值班队干(地面)如实向调度室汇报。

  三、车辆掉道复轨作业施工组织

  1、复轨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为处理现场安全负责人,两人以上处理掉道时必须有一人为负责人。

  2、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3、复轨人员要分工明确,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四、平巷(含地面)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大巷内处理车辆掉道时,由施工负责人确定一头抬或一头压、一头抬的施工方法进行复轨,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运输。

  五、斜巷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套及5t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辆期间,工作人员严禁部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8、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提升。

  六、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由施工负责人确定一头抬或一头压、一头抬的施工方法进行复轨,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老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运输。

  七、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平巷(或地面)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工作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的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大巷内处理车辆掉道时,必须在两头安排专人看守,防止有电机车经过。

  5、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八、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斜巷掉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及5吨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辆期间,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车辆,使用起道器人员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后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并站在方木和起道器的(斜巷)上方。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8、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9、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运输。

  九、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在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掉道的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顶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mm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外推动。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5、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十、电机车、长材等车辆平巷(含地面)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必要时由跟班队干(值班队干)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顶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mm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外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十一、长材或其它车辆斜巷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现场指挥。必要时由跟班队干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套及5吨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期间,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人员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的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并站在方木和起道器的(斜巷)上方。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8、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9、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提升。

  十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平巷车辆掉道时,先把掉道的车辆与列车(或电机车)脱开,给掉道车辆留出适当的距离,以方便复轨。同时要把其它车辆用木楔掩住,以防车辆自滑。

  2、平巷车辆掉道时,车辆两端40米,必须有专人看护,发现来车立即用矿灯(矿灯上下摆动)或吹口哨让其停车,防止追尾撞车事故的发生。

  3、现场负责人在处理掉道复轨时,人员要配齐,人员不够时要向跟值班队干请求增加人员,尤其用人力处理车辆掉道时。

  4、用钢管、方木等物做杠杆处理掉道时,下部一定要插实,车辆下方用木块垫实,垫起高度要合适,既要车轮能够上道,又要防止车辆突然落下,砸在支撑点处,使杠杆落下打在工作人员身体上。严禁除手臂外的身体部位伸到杠杆的下方,以杠杆防滑脱伤人。

  5、如果掉道距轨道较远,必须分次向轨道上上道。

  6、有的重车掉道,人力直接处理效果不好时,应卸载后再人力复轨。

  7、斜巷处理掉道时,斜巷上平台必须将阻车器、挡车杠全部关闭,上、下平台留人看守,禁止其他人员通过。

  8、斜巷处理掉道时距跑车防护装置较近时,必须将跑车防护装置锁牢,防止跑车防护装置挡车杠落下伤人。

  9、处理装有材料、设备等帮扎车辆时,必须检查车辆的帮扎是否牢靠,牢靠后方可进入复轨作业。不牢靠的要再次进行帮扎。

  10、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使用工具时,要用保险绳栓好,保证使用工具不与手脱离;使用垫木等物品时也必须用绳子栓牢固等方法,防止井坠物。

  11、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处理车辆掉道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与副井信号工、提升机司机联系说明注意事项,在没有处理完毕,严禁动罐及阻车器等。

  12、处理车辆掉道时,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无论从事哪道作业工序,思想都必须精力集中,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处理车辆掉道时,严禁闲杂人员在工作现场5米内,由施工负责人疏导。

  十三、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及矿相关规定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10

  第一条根据中石化集团油库安全管理有关制度,为加强入库管理,保障安全,特制定本规定。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登记。

  第二条各种车辆入库前,必须按先后秩序排队,入库时停车接受检查,提油车辆凭提油《ic卡》入库;作业维修车辆凭油库签发的《作业许可证》入库,并实行进、出库登记、检查。进、出油库车辆按“一车一闸”低速(5km/h)、有序、在规定的范围内行驶,并服从油库指挥。

  第三条进入油库的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配戴火花熄灭器,拖地铁链离地,配备有效的灭火器,严禁押运员等无关人员入库。运输油品的车辆出库时应交验有效出库单。

  第四条严禁携带手机、打火机等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等可能危及油库安全的物品入库。手机、打火机等物品,入库司机必须寄存门卫室的存放柜内。

  第五条禁止非油品运输车辆入库,经油库批准入库的施工作业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有无装载违禁物品,严禁装载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油库。

  第六条外来施工人本油库员工凭《工作证》入库,并自觉接受检查登记。

  第七条政府部门有关人员因公务进库,按制度规定,由油库领导接待陪同,提醒注事项,登记入库。

  第八条上级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入库,由油库领导陪同,持《临时出入证》入库。

  第九条入库人员必须遵守油库安全管理制度,听从油库工作人员的指引和指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和移动油库的设备和用具。《临时出入证》由油库收回。

  第十条出库人员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库,公用物品出库必须提交有关票证,或持有油库领导签发的《油库物品出库验放单》,经检查登记后放行。

  第十一条外来施工人员入库前,须经油库安全教育,统一办理《临时施工作业证》,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检查持证人姓名、施工单位、编号,核对相片无误准予入库,防止冒名顶替人员入库。

  第十二条出库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地接受油库的检查。

车辆管理制度11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俭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景,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景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景,理解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景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回到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坚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午时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景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职责或主要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职责或必须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景检查,控制支出,节俭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提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景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制度13

  第一条目的

  1.1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障工作用车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效控制车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个人配车和自备车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车辆的分类

  3.1根据车辆资产归属和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公司公务车辆、个人配车和自备车三大类。公司公务车指除个人配车外资产归属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义长期租用的车辆。

  个人配车指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为决策委员会成员、分公司总经理配备的工作用车。自备车指凡由员工个人购买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车辆管理责任及职责

  4.1综合管理中心行政部是公司所有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车辆调度、安全行车、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4.2综合管理部是分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车辆调度、安全行车、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4.3公司车辆只能由公司驾驶员和经公司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考核并批准同意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第二章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五条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5.1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申请

  公务用车由使用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综合管理部统一调配用车。

  5.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5.2.1行政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合理派车,记录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并由申请用车人签字认可。

  5.2.2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外出前,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和油量情况,按照车辆使用申请表上的时间按时来回,并填好相关数据。如无法按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可延时返回公司。

  5.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及时上交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5.2.4公司公务车不得擅自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过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5.2.5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需持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法规和公司所在地区路况、路名。有效驾龄在半年以下者,禁止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公务。

  第六条车辆调度管理

  6.1公司公用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个人配车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进行调度,必要时须服从行政部/综合管理部的'统一调度;所有用车原则上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情况下未取得用车单时,需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事后需补办手续。

  6.2公司各部门若需使用公司公务车、个人配车,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进行调度安排,并根据需要安排驾驶员,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驾驶员出车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随车存放,一车一份,不得丢失并不定期存档,同时在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填写《用车登记表》。

  6.3公司车辆必须确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车场(个人配备车辆除外),钥匙交回综合管理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开车回家过夜,须在《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家。

  6.4严禁私自借出公司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员借出),各部门因对外协调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车辆的,必须事先申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外借1天以内的,须经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含3天)以内的,须经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以上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车辆管理制度14

  为规范校园车辆行驶秩序,强化治安管理,维护校区教学工作及生活等各项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所有车辆(包括校车、工作用车、施工用车及经批准进入校区的.其他车辆),在校园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学校工作人员指挥。

  2、校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方可入校。

  3、车辆进入校区后须注意行车安全,减速慢行,不得鸣号;禁止在校园内练习驾驶或试车、验车。

  4、校内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

  5、施工用车、垃圾清运车应注意清洁卫生,防止抛、洒、滴、漏。

  6、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教职工和学生使用的自行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

  7、家长会等大型活动车辆管理按学校制定的临时方案实施。

  8、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学校职能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处理。

  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15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3.1 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 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4.1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 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 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 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 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4.7 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 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 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5.1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5.3 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 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 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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