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5 13:31:18 制度 我要投稿

验收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验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验收管理制度

验收管理制度1

  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加强纸张验收和出入库管理,明确职责,确保生产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入库验收

  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好验收入库工作,把好“三关”(即入库关、库存数量关和发放关)。详细核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验收发现有误,要立即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退货、换货或索赔。具体而言,纸张入库验收包括以下程序:

  1.抽样检查

  (1)仓管员负责对纸张进行现场抽样检查验收。验收项目主要包括:纸张是否有合格证,外包装是否完整,商标、批号是否齐全,纸张外观是否平整,是否有变形、破损、受潮等现象,克重、规格、数量等是否与采购要求一致。

  (2)仓管员应坚持原则把好入库关,验收时发现有误或不合格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____处理。对验收明显不合格的纸张应一律拒收。

  2.验收人签字

  仓管员对验收合格的纸张应加盖标识或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开票入库

  材料入库后,要给送纸单位开出收料单,注明日期、品种、规格、克重、数量、填单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填写后的收料单作为记帐的.凭证,按月装订成册后,妥善保管。

  第三条 纸张管理

  1.纸张存放要求

  (1)入库的纸张要分类存放,进行标识,要做到勤整理,保持库容整洁、安全。

  (2)要确保纸张不混放、不潮湿、不霉变;

  (3)库区附近严禁烟火,保证通风,消防器材码放位置显著,标识清楚,定期更换,确保有效;

  (4)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允许任何人进入纸张仓库。

  (5)需作退货、换货处理的纸张,仓管员应专区单独存放并予标识。

  2.纸张数量控制要求

  (1)仓库管理员要定期清仓查库,及时掌握纸张变动,特别是常用纸张的变动情况,尽量做到库存数量合理;

  (2)努力降低成本,对节约纸、回收的残纸等要认真登记入帐,分类码放,标识清楚,并做好记录,不得擅自处理、变卖;

  (3)每月底进行一次统计,统计报表报财务科。年底进行全面盘点,做到盈亏有据,数字报_____批准后,方可结转下一年度帐目。

  第四条 出货

  1.纸张出库由仓管员专人管理,按到货时间采取先进先出的原则领用。

  2.仓管员要严格执行凭领料单发货,做到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

  3.领料单均由仓管员根据生产工单数量开出,纸张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金额等应填写清楚,由_____签字确认后交_____核算。

  4.仓管员要及时做好出库登记,发货后根据领料单登记纸张台账,做到逐笔登记、日结日清、账单相符。

  5.仓管员要定期盘点库存存货,防止纸张被盗、毁损和流失,应编制纸张存货盘点表,将上月结存、本月收入、本月支出、本月结存的纸张汇总明细表以核对所存纸张的数量,做到账实相符。

  第五条 奖罚

  1.仓管员必须按标准作好做好纸张的堆码、标识,堆放、保管,若发生因仓管员原因造成纸张不合格,酌情扣减仓管员工资。若工作顺利通过,酌情奖励。

  2.库房必须实行实物点收,严禁空盘空点或照发票点收,无特殊原因发生上述情况行为,按照侵吞公物处理。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___。

验收管理制度2

  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1、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执行。

  3、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已在规定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4、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使用。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5、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要向工程部资料组进行移交。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

验收管理制度3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的生产设备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满足过程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设备采购负责单位。公司成立生产设备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设备部、技术部、采购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三条生产设备采购的原则。

  1.生产设备的采购必须满足生产能力的要求,做到先进、高效、安全、耐用、可靠。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因素,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2.生产设备的采购必须根据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和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生产状况、生产能力平衡实际,有计划地进行。

  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提出

  第四条大宗生产设备新购,由技术部根据本公司生产和发展的需要,提出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报技术副总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总经理召集有关部门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设备采购小组购置。

  第五条生产设备的部分更新与零星购置,由使用部门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以及设备选型的原则要求,填写《新增设备申请单》,提交生产部经理,由生产部经理组织技术部、设备部、生产车间论证通过后,经技术副总批准,然后由生产设备采购小组负责购置。

  第三章设备的选择与评价

  第六条选择设备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实用的`原则,综合考虑下列6项因素:设备型号、规格;设备效率;能源消耗情况;设备安全性能;设备环保性能;设备维修状况。

  第七条选择设备时,要做好设备的技术经济评价,通过对比确定最佳方案。

  第四章生产设备采购

  第八条设备采购价格的确定。

  由生产设备采购小组会同财务部、法务部根据设备选型批准的方案,进行经济性比较、价格谈判及付款方式的确定工作。

  第九条请购审批权限。

  1.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由常务副总审批。

  3.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生产设备验收

  第十条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档案接收。

  (1)新设备到货后,采购部会同生产部、技术部设备动力部共同做好开箱检查工作。

  (2)设备的原始技术资料由设备动力部档案室负责保管,采购部、使用单位、安装施工单位需要的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室负责提供。

  2.开箱检查的步骤及内容。

  (1)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他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3)检查设备有无锈蚀。

  (4)核对实物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5)开箱检查过程中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设备入库:开箱检查合格后,采购部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入库、保管。

  第六章设备的安装与试运行

  第十二条对公司内施工的措施项目由设备动力部或生产部承包,对外委托施工单位施工的基建、技措项目由生产部或采购部负责对外承包。

  第十三条设备供应单位负责设备的安装,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监督;对于在安装和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

  第十四条采购部应要求设备供应商经常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将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

验收管理制度4

  一、设备验收移交范围:

  1、将安装准备完毕,交付使用的采掘工作面设备进行竣工验收移交。

  2、对已停用的采掘工作面设备验收移交。

  3、生产过程中,对更替或减缩下来的设备进行出井前后的验收移交。

  4、对机电设备修复后与交旧领新时的验收移交。

  5、对各单位在用、在册保管设备的移交。

  二、设备移交验收办法:

  1、在新工作面设备安装完工后,应服从调度室负责组织的现场移交验收。

  2、采后工作面的设备,由调度室组织机电科、使用单位和接收单位,进行现场清点验收移交。

  3、在生产过程中,更替或减缩下来的设备由机电科、使用单位,回收出井单位进行地面验收移交。

  4、机电设备修复后,由修复单位与委托单位进行实物验收移交,由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及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5、新领设备时,由领用单位和发放单位进行实物验收移交。

  6、各单位在用与在册保管设备由机电科归口单位与使用保管单位进行帐目实物移交。

  7、设备在验收移交时,要详细核实检查,并留有记录。首先移交数量,对质量问题、项目欠缺问题要当时查对。由负责单位定期处理或记载,必要时可由矿组织专题会议裁定。

  8、设备验收移交时,必须按标准要求严格进行检验,各有关部门要进行验收前的严格检查,对设备质量、防爆完好质量是否按技术要求安装等问题实行逐台逐项的检验,如存在上述问题,责任单位负责处理解决。矿将具体考核情况给予罚款和质量工资分解。

  9、验收移交前,机电科有关队组应和各单位进行对帐核实,以供机电部门掌握实际情况。

  10、在设备验收移交后,填写“设备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由参加验收移交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移交单位、使用接收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填写验收移交单时,要台台件件分类填写。

  三、设备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1、在设备验收移交后,设备使用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进行设备更替或裁减时,必须把更替或裁减下来的设备配件等及时出井,交有关部门,以便注销在册,否则,发生丢失,损坏设备,均按有关文件执行处罚。

  2、在设备验收移交后,设备使用单位必须立即着手安排设备的`包机工作,定人、定点、定职责,五天内把包机合同交设备组。各有关部门同时要立即开展正常的考核与检查。

  3、在设备停用阶段,闲置、损坏待修期间而未出井移交有关部门的,原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看管,其设备同属检查考核范围。

  4、凡属批量领用设备或整体领用安装设备时,领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必须提前根据图纸制定设备领用计划,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办理临时移交手续,作为领用单位或安装单位以后移交前的核对依据。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按有关文件执行,安装单位领用没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移交后由接管单位负责。

  5、设备主管部门要把所有的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和电缆,应统一编号。下井设备无编号者,一律不准下井。现井下设备应把编号逐步补齐,做到帐、卡、物、图、牌板对口,并做日常的动态跟踪检查。

验收管理制度5

  为了保证我厂工程检修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工程检修完毕后,施工方根据计划表上验收负责人,对自己施工的项目,必须进行检修自查,经其确认后要求签字。

  2、验收负责人在确定检修完毕后要进行空运转试验,须检查的内容和应达到的.技术要逐一落实。例如各种运动机械的平稳性,振动,噪声,轴承的温升;电气,液压(气压),润,冷却系统的工作状况;操作机构动作的准确性和灵敏性;制动限位连锁装置的灵敏性扩准确性;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以及各种信号指示灯和仪表的正确显示等。

  3、负荷试验时,应按试验程序和规范操作,对试验中应检测的数据做好记录。

  4、确保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员方可签字,未经签字的项目按施工质量不合格处理,预期未完工对施工方进行20~100元罚款,后果严重的通过责任分析后裁定。

  5、验收签字后在短时间内再次发生事故的按事故性质及责任,首先对验收负责人进行20~100元罚款,对其它责任人处于10~5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裁定执行。

验收管理制度6

  一、检修后设备投运前,变电站站长和留守人员应根据规程标准、设计资料、厂家资料对设备进行全面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加压投运。

  二、站长或留守正值应参加设备验收工作,事前开好预备会,学习有关规程、规范,提出验收中的`注意事项,分工负责进行,设备经认真验收无问题后方可投运。设备检查验收的重点是:

  1、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现场。

  2、检修试验负责人在检修试验记录上填入本次检修试验性质、项目、缺陷处理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并注明能否投入运行。最后检修试验负责人和验收人签字。

  3、检修设备恢复到开工前的状态。

  4、安全措施恢复到开工前的状态。

  三、设备变电站应具备下列图纸资料:土建和电气安装符合实际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1、一次系统结线图和二次原理图、展开图、安装接线图。

  2、制造厂家的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技术文件。

  3、安装检修记录,试验报告。

  4、将所有图纸、资料、记录整理,归档保存。

验收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采购的物资、材料、设备及备品配件的质量,规范物资验收程序,加强物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各项到货物资的及时验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物资验收的组织方式、程序及不合格物资的处理方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物资验收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四条 物资验收的目的及遵循的原则

  通过加强对物资验收过程的管理,采用科学合理的验收方法,在验收环节中缩短验收时间,保证物资及时入库,为安全生产提供质量可靠的备品配件、材料、设备等各项物资。

  物资验收应遵循凭订单和发货清单实物验收、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五条 物资验收的组织方式

  (一) 物资供应部负责到货物资的验收组织工作。

  (二) 所有采购物资都要经过物资供应部组织验收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成员由物资供应部、计划单位、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和供应商组成。负责物资验收及取样、过磅、检验等工作。

  第六条 物资验收的职责划分

  (一) 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负责物资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到货物资数量的验收工作;

  3.负责到货物资资料的清点、确认、移交工作;

  4.负责不合格物资的处理工作。

  (二) 采购计划单位职责

  1.负责物资质量方面(包括外观、外形尺寸、内在质量等)的验收工作;

  2.负责审查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生产厂家、品牌是否按采购计划执行。

  (三) 生产管理部职责

  负责重要物资(金额较大或对生产有重要影响)到货的.质量验收工作。

  (四) 质量保证部职责

  1.对需要化验和检验的物资进行取样、检验并出具化验或检验报告;

  2.对需要称重的物资进行过磅计量并出具磅单。

  (五) 供应商职责

  1.负责验收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生产厂家、品牌是否按合同供货;

  2.负责物资质量方面(包括外观、外形尺寸、内在质量等)的验收工作;

  3.负责到货物资资料的清点、确认工作;

  4.负责对验收不合格物资的退货、换货工作。

  第七条 物资验收的流程

  (一) 物资到厂后采购员首先向保管员提供物资到货验收单,保管员根据物资到货验收单以及供应商提供的到货物资清单清点物资并把物资放置在仓库待检区待检,保管员收到物资后应在物资到货台账上进行登记;

  (二) 物资到厂后采购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计划人员进行验收,采购员应说明到货物资的名称、存放地点和所负责的保管员;

  (三) 计划人员本人或指定本专业技术人员在1小时内到库房进行货物验收工作;

  (四) 对验收合格的物资,验收成员应签字确认并签署明确的验收意见。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验收人员应写清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

  (五) 需质量保证部化验和检验的物资,质量保证部应取样化验并提供化验和检验报告;

  (六) 对验收合格的物资计划单位人员应及时在ERP系统中进行接收;

  (七) 对验收合格ERP系统中接收后的物资,保管员必须在4小时内办理完入库手续。

  第八条 物资验收的基本要求

  (一) 各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及技术协议的规定进行验收,对于无检测手段的物资由验收人员进行外观验收,检查合格证、铭牌、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二) 物资的验收,关系到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利益,验收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制度、规定、标准和手续认真进行检验,并对所验物资负全部责任;

  (三) 对到货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的验收,必须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掺入自已的主观偏见和臆断。要如实反映物资当时的实际情况并真实、准确地加以记录;

  (四) 各验收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验收工作、提出验收结果,以保证物资尽快入库、及时供应;

  (五) 验收物资时,若出现下列情况一律按不合格品处理,拒绝验收入库。

  1.“三无”产品: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使用说明书;

  2.物资出现破损、残缺、变形、外观差、裂纹、生锈和腐蚀以及影响安全或技术性能等情况;

  3.分析化验报告不合格,不符合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4.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与安全性能要求;

  5.不符合图纸制作或加工工艺要求;

  6.与订单所要求的产品品牌或产地不符;

  7.物资实物与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等不符;

  8.尺寸或重量等与订单要求不符;

  9.其他不符合订单要求的情形。

  第九条 物资验收的注意事项

  (一) 凡需分析化验的物资(包括酸、碱、油类、树脂、石英沙、特殊钢材等),物资供应部负责向供应商索要出厂检验单并填写化验通知单,由质量保证部到库房取样化验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单;

  (二) 需过磅确定重量的物资,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全程跟踪过磅,并将过磅单作为重量验收的依据;

  (三) 一般物资验收应遵照逐批逐件清点数量、检验质量的原则进行,大宗物资可采取抽验方式检验且检验率不低于10%;

  (四) 物资供应部保管员和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认真做到“二核对”即:

  (1)核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材质、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是否与收货凭证(装箱单、数量和图纸等技术资料)相符;

  (2)核对单据凭证、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有无差错;

  (五) 物资供应部保管员严格执行“五不收”即:

  (1)单据凭证与实物不符者不收;

  (2)质量不符标准者不收;

  (3)破损数量超过控制规定者不收;

  (4)单据凭证不齐全者不收;

  (5)无计划采购未经领导批准不收;

验收管理制度8

  1.目的

  1.1加强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1.2保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2.原则

  2.1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2.2根据设备材料采购主体不同分别进行检验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和承包商自行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2.3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检验项目应前移到设备生产厂家完成。

  3.释义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采取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证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规划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以确保设备材料在领用前为合格产品。

  4.1.1设备物资组职责

  归口管理设备材料检验验收工作。

  4.1.2代保管单位职责

  4.1.2.1负责组织设备材料到现场的验收工作。

  4.1.2.2根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装箱清单对到货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

  4.1.2.3针对所检验的设备材料性质、特点、数量合理存放。

  4.1.2.4负责收集各单位、部门验收人员提出的有关设备、材料质量和数量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并负责进行汇总并签字。

  4.1.2.5接到设备材料到货信息后,应及时联系提货和组织卸车。

  4.1.3三期办职责

  4.1.3.1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1.3.2接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

  4.1.3.3检查设备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1.3.4负责提出被检验设备材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4.1.4监理单位职责

  4.1.4.1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4.2当各方面意见发生分歧时,负责协调并拿出决定性的意见。

  4.1.5施工承包商职责

  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6供货商职责

  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及有关资料文件。对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明确答复。

  4.2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4.2.1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

  4.2.2施工监理接到施工承包商的验收申请后,组织三期办、设备物资组、施工承包商进行验收、核对。

  4.2.3三期办、设备物资组、监理单位根据协议和技术规范书等资料,按照工程要求对施工承包商自购物资进行检验,包括:

  4.2.3.1有无短名单报批手续;

  4.2.3.2有无中标确认文件;

  4.2.3.3所采购的产品是否为确认单位产品;

  4.2.3.4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2.3.5数量是否足够,是否与申报的用途一致;

  4.2.3.6相关各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请专门的.检验机构对物资进行检验;

  4.2.3.7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确认处理意见,督促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

  4.3设备材料接收、开箱验收、保管、发放管理规定

  4.3.1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提货和卸车过程中,应及时清点数量,检查外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物资组,并取得相关记录(照相等)。

  4.3.2在设备材料到货后,设备代保管单位负责设备材料的接收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所属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到货日期、主设备名称、箱件编号、运输方式、承运单位、包装方式、单位、数量、存放位置等,形成设备材料接收记录并及时录入pmis系统。同时填写《设备材料接收明细表》(附件1)。在接收过程中设备供货厂家或其代理必须在场并签字确认。

  4.3.3根据施工进度情况,设备代保管单位根据施工承包商的要求编制开箱计划,并报设备物资组审核。

  4.3.4设备代保管单位原则上要在开箱验收前7天通知供货厂家,同时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监理、设备物资组、三期办、档案室、施工承包商准时参加开箱验收(通知单形式由代保管单位自己确定),如各单位及部门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又没有提前协调更改验收日期,则视作认可验收结果。

  4.3.5供货厂家未能按时派人(或书面委托)到现场参加开箱,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设备代保管单位有权组织其他单位自行开箱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建设单位向供货厂家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4.3.6设备代保管单位将整个开箱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填写《设备验收情况记录》(附件2),后付《设备、材料开箱资料移交清单》(附件3),材料的验收还要填写《材料验收记录》(附件4),各参加开箱单位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以上记录应统一编号后提交设备物资组,代保管单位将收集到的设备材料开箱资料在当天移交档案室,代保管单位将开箱情况及时(3天内)录入pmis系统。

  4.3.7设备开箱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材料缺陷等问题,设备代保管单位要填写《设备材料异常单》(附件5),各参与验收的人员共同提出处理方案,由代保管单位汇总后,由监理单位协调形成统一的方案,供货厂家或其它责任单位应及时处理解决设备开箱过程中的缺件、缺陷等问题,物资代保管单位应在问题处理后重新组织验收,如在验收过程中无法确定处理方案及责任,则按《设备材料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3.8设备代保管单位在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过程中的各种表单等记录时,各表单的编号要统一,必须具有唯一性。如某种表单有多份补充内容时,可于编号后添加英文字母a、b、c加以区别,验收记录及相应的附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提交设备物资组一份。

  4.3.9设备代保管单位负责开箱设备的保管工作,必须严格按《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保管规程》的要求,对设备材料进行保管。

  4.3.10代保管单位保管的设备材料如因其保管、保养不善而导致设备材料丢失、损坏的,代保管单位应承但全部责任。

  4.3.11每台机组投运和每个标段完工后,代保管单位向设备物资组移交相应的设备材料清册,验收发放记录等资料。

  4.3.12工程竣工后,代保管单位将剩余设备材料集中堆放,造册,与设备物资组共同盘点移交设备物资组管理。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2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属设备物资组。

验收管理制度9

  一、物资验收是物资入库的第一关,是保证安全生产质量的先块条件。

  二、保管员应严格按计划验收,无计划采购物资保管员有权拒收,严禁无材料计划验收入库。

  三、材料采购员应将材料入库凭据交保管员当面交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宗材料2天内验收完毕,小宗物资当天验收完毕。并及时登记台帐,严禁弄虚作假。

  四、验收时由厂家直达的机电设备、大宗物资应先报公司物资部、公司相关部门来人一同验收,技术含量高特殊材料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入验收,同时认真填写((入库物资验收记录表))并鉴字。手续不齐全的'物资严禁入库。

  五、计件物资应全部拆包清点数量,计量物资一律按净重计算,计量单位不相符内(如坑木、钢材)应先做检尺计量计算,然后再按理论换算进行验收,并记录换算依据、尺寸和件数。

  六、质量验收就是对物资的品种、规格、化学物理性能以及技术要求等验收。可通过人们的感觉器官或使用一般测试仪器检验就可以决定物资质量的,可由有验收人员自行检验,并填写验收记录,对于技术性能要求高的物资由使用单位或专业检验部门检验。

  七、凡入库物资如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质量低劣产品可拒绝验收。如发现物资不齐全、包装损坏、数量短缺或盈余、质量不合格等现象,由材料采购员查明原因,及时同有关部门联系分不同情况解决处理。

  八、严格执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凡入库物资必须有安全标志准用证,如产品说明书、图纸、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质保书)齐全完整。方可验收,否则不准验收入库。

验收管理制度10

  1、全厂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动力设备的采购,一般情况下权限分别属于生产部、设备动力部、行政部。有相关业务的部门根据需求提交申请报告,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示后,把综合意见反馈给具体部门;具体部门根据综合意见进行调研,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质量上、价位上、性能上、服务上进行综合比较,然后设备动力部提交具体的采购报告,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示或经评审后,方可进行采购。

  2、设备订购到厂后,具体实施部门应组织设备动力部、质量管理室、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缺损,附机、附件、备件、工具、技术资料与有关文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如有缺件,应立即向原制造厂索取),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将文件存档,并根据情况复制材料供安装、调试及生产维修之用。

  3、设备需安装调试后验收时,具体实施部门组织设备动力部、质量管理室、使用部门、安装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列入厂控的设备,厂主管领导应参加安装验收。

  4、设备验收内容:

  4.1按国标或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出厂检验的主要精度标准和项目进行检验。

  4.2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运转时,操作传动部分的灵活性。

  4.3电气控制设备的.状况。

  4.4液压装置及渗漏情况。

  4.5安全防护装置。

  4.6设备外观。

  4.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随机备件及技术文件。

  4.8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件及验收项目。

  5、设备经验收无误后,由具体实施部门(采购单位)申请,报企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厂主管领导批准后,设备方可投产使用,财务部方可付款。

  6、设备在验收过程中,质量管理室负责记录全部试验数据,发现问题要报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协调解决。未达到验收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内部协调工作,具体实施部门(采购单位)负责对外联系,解决各种事宜。

  7、设备的安装,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小型与易安装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负责安装。

验收管理制度11

  1、设备和设施的选型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选用的设备、设施必须是国家或本公司定点厂生产的性能先进的合格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购或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零部件等,否则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2、新购置和经大修后的设备和设施,投入使用前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单位要提前提出验收申请。

  3、设备和设施安装前,安装单位要提出安装申请和计划,编制施工规程并经运输、机电等单位审查会签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和作业规程、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准移交生产使用,并要有书面的验收记录。

  5、对运输设备(矿车、人车、机车)的报废,由矿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机电机运队、机电机运队、机电科、经营部、调度下管参加,建立鉴定验收制度,由区队和专业建挡备查。

验收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及拆除报废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开展及报废设备拆除时的安全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的验收、拆除报废的控制。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3.2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审批;

  3.3总经办负责人员的变更审核;

  3.4生产设备部负责工艺、技术的变更审核;

  3.3生产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的变更审核;

  3.4品质部负责检验用仪器的变更审核;

  3.5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变更的审批;

  3.6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程序内容

  4.1设备设施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4.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4.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设备设施验收

  4.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或现场后,安全设备部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开箱验收。

  4.2.2检查设备设施包装情况,确认设备设施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4.2.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对于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设备使用部门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设备部,由安全设备部联系设备设施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2.6若设备设施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设备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设备设施的所有资料说明由安全设备部建档。

  4.3设备设施报废条件:

  4.3.1超规定使用年限较长、设备陈旧、结构破坏或主要部件大部分损坏,无修复价值;

  4.3.2意外灾害和事故致使设备设施严重破坏;

  4.3.3影响安全生产,继续使用将发生危害事故的;

  4.3.4消费资源严重,技术落后的;

  4.3.5生产能力不适应公司发展的设备设施;

  4.3.6属国家规定淘汰产品,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

  4.4报废设备设施的申请

  4.4.1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填报《设备设施报废申请单》,由安全设备部组织鉴定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废;也可由安全设备部提出报废计划。

  4.4.2凡报废的设备设施应及时通知财务部清账。

  4.5报废设备设施的安全处理

  4.5.1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应提前通知安全设备部,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拆除电动机的连接线;

  4.5.2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使用部门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清洗和置换。

  4.6设备设施的拆除

  4.6.1拆除方案由安全设备部填报,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拆除。

  4.6.2拆除方案应明确下列内容

  1)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

  2)作业中不安全因素的风险评价;

  3)安全防护和作业措施;

  4.8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4.8.1根据拆除方案的要求,如牵涉到危险作业,要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各类作业许可证;

  4.8.2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类规定;

  4.8.3指定专人统一指挥,配备监护人员;

  4.8.4作业前必须确认水、电、汽、气源是否已经断开;

  4.8.5设备装置的内部必须清洗、置换;

  4.8.6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施工。

  4.9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

  4.9.1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必须铺设牢固、防滑的脚手板,遇六级以上强风或雷雨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9.2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4.9.3拆除的物体不得堆积在平台、跳板、脚手架上,要及时运走;

  4.9.4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

  4.9.5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

  4.9.6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路障、警告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4.9.7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量运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4.9.8拆除有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设备时,要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办理有关作业证后,才能进行拆除作业。

  4.9.9在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防火等安全用品,以备急用。

  4.10对大型设备、装置或用爆破方法拆除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验收管理制度13

  验收制度

  1、所有工程系统验收均须由发展商筹建处或发展商工程部负责及牵头。

  2、所有系统必须在系统正常、调试完毕的情况下,连续试运行一段时间(需根据设备情况详定),尽量检查出存在之隐患后,方可进行验收。

  3、在验收过程中,须以将来运行及维修为重点,进行逐项检查,如发现问题,须尽快以书面形式通报给发展商,并做出详细记录及拍照。

  4、所有系统之验收,必须以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签发之合格证书、使用许可证书等相关文件为标准,并须以此做为验收合格之必要条件。

  5、必须要求发展商提供所有合同副本、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调试检测报告及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等全部有关工程资料,并建立档案,以备查用。

  6、必须清楚了解所有工程系统及设备之保修期起止日期、保修内容以及保修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并制定承建商、供货商保修联系表备查。

  7、必须收齐所有由发展商、承建商、供货商等提供之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清点入库,妥为保管并做出详细清单。

  工程接管验收程序

  发展商协调

  承包商调试系统并试运行

  物业工程部进行检查

  检查清点备品、

  备件入库

  发展商提供相关政府文件副本及相关技术资料、

  竣工图纸等文件

  发现问题

  记录

  拍照

  发文

  出具清单并由各方签字

  发展商提供保修合约

  及保修责任人联系表

  建立技术档案

  检查完毕

  提交检查报告

  接管验收完毕

验收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规范新组建管理中心(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顺利的开展,保障管理服务品质,树立公司品牌形象,根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iso9001∶20xxb版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委项目

  第三条实施综合验收的对象为

  1、新接管项目组建的管理中心(处);

  2、项目整合调整后重新组建的管理中心(处)。

  第四条综合验收的组织机构

  1、综合验收小组的组成: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任组长,各职能部门选派一至二名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任组员组成;

  2、参与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市场发展部、综合管理部;

  3、公司经营班子负责验收结论的审批。

  第五条实施综合验收的条件为第三条所指的管理中心(处)在组建后运行二个月以上(含二个月),最多不超过四个月。

  第六条综合验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确定的'管理中心(处)组织架构的建立情况、各级管理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2、公司配置的各类管理服务设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情况;

  3、项目是否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内容和附件、公司管理要求、业主要求等制定管理服务方案,实际执行落实情况;

  4、项目管理所需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附件、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他文件是否领用;

  5、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的落实执行情况、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的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文件是否符合公司管理规定;

  6、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综合验收的标准

  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附件中做出管理服务质量的承诺及其为实现承诺制定的相关措施;

  2、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他文件的规定;

  3、有关的强制性法令、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综合验收程序

  1、综合管理部在新组建的管理中心(处)运行二个月后,向管理中心(处)发出综合验收意见征询,确认管理中心(处)是否实施综合验收;

  2、确认后,管理中心(处)进行自检并向公司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提请公司经营班子项目管理分管领导,成立综合验收小组;

  3、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综合验收计划,经组长审批后通知受验的管理中心(处)和小组成员;

  4、小组成员根据受验管理中心(处)的具体情况,参照综合验收的主要内容编制验收表;

  5、组长依据验收计划组织小组成员实施现场验收活动,通过现场验收的实际情况,评定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6、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做出验收结论,报公司领导审批后通知受验管理中心(处)并向受验方提交验收报告;

  7、管理中心(处)验收合格后纳入公司项目检查考评范围;

  8、对验收不合格的管理中心(处),由验收小组分析不合格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支持和跟踪,与受验方确定再验收时间。

  第九条新组建管理中心(处)必须通过综合验收,受验准备时间不得超过四个月。

  第十条验收分为首次验收和再次验收,对首次验收合格的管理中心(处)不在进行再次验收,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管理中心(处)公司将重新调整。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验收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本厂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凡我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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