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15 16:26:1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监理公司的财务行为理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遵循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各监理公司和所有临时监理机构。

  第三条 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单位的领导人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四条 企业领导人领导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执行本《办法》,并按照本《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维护和监督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积极性来强化财务管理。

  第五条 必须树立“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财务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更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检查手段,财务管理是一切管理的共同基础。

  第六条 企业法人对国家授予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所有财产属于国有,企业法人对国家授予的经营资金、财产有统一管理、合理调配和依法处置的权利。

  第二章 会计核算的体制

  第七条 公司为企业法人,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实行经理负责制。公司所属单位为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企业法人规范下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实行“两级核算”的制度。即公司(独立核算单位)、监理代表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两级核算,公司、监理代表处两级管理的体制。

  第九条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所属监理代表处实行报账制。各监理代表处均应设账实行会计监督,严禁搞无账会计。监理代表处每月必须向公司报账一次,报账可采取抽单报账或汇表报账,程序和方式由各处自定。

  第十条 公司会计核算的任务

  第一、全面反映资本金的运用情况;

  第二、反映期间费用的发生情况;

  第三、反映对外投资其他经营情况;

  第四、通过审查、汇总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五、全面反映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和利润分配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会计对监理代表处进行单独核算。

  第一、核算监理代表处职工、聘用人员的工资(在册职工加班工资、夜餐费);

  第二、核算监理代表处固定资产和车辆使用费;第三、核算监理代表处的办公费、通讯费、水电费、差旅费、住宿费、食堂开办费、伙食补助费、防暑降温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低物品购置费、会议费、交际应酬费及其他。

  公司核算出各代表处的费用成本,为以后的承包制推广积累经验。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凡企业所属的各种收入一律进入公司的合同账户。凡未按本条规定执行的,要追究负责人责任,除按公司内部合同上交一切费用外,并处以1、5‰的违规罚款,罚款由负责人承担三分之二,会计负责人承担三分之一,罚款由公司经财务部直接扣收,不准公费报销。

  第十三条 企业除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有权以对外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文件外,其他任何部门、分公司和个人都无权签订类似文件。监理公司的贷款、集资或利用其他方式筹集资金,都必须经公司经财务部门认可,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以文字为凭,否则一律无效。

  第十四条 公司对所属监理代表处将逐步实行分账管理,定额承包,定量用款,盈利提奖,亏损自负。公司的负责人及财会人员有权查询各代表处各期费用的配比核算情况,代表处应该财务公开,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 单位任何收入,包括监理服务费结算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和无形资产形成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钱款均应先存入单位银行,会计部门统一办理收支,纳入会计核算,不准设立“账外账”。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和会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送虚假的会计报表。领导人和会计人员对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负有法律责任。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监理公司属国有企业,所有资产均属国有资本。企业必采取不同形式来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把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纳入定期责任目标。固定资产年限折旧法提取折旧,折旧资金全部留存,作为更新、保值专用资金;公司总体负责增值任务,增值资金人由部合同体现。

  第十八条 企业固定资产要建立台账制度。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账实相符,定期清点。

  第十九条 凡经公司批准报废、毁损、遗失、出售的固定资产,公司负责人通知经营财务部销账。

  第二十条 企业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属企业资产范围,必须有价使用,纳入会计核算之中。公司无形资产使用权属企业法人,其它人无权转让。任何赠予、无价转借和盗用均属侵公行为,企业法人予以追究,必要时诉诸法律保护企业权益。

  第五章 纳税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收是国家法令规定的制度,属上层建筑,它是国家强化的意志和政策,纳税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六章 会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 企业经财部、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企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原则上每壹年对公司经财部和监理代表财务收支进行一次正常审计。

  第七章 会计人员职责与权限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其他各项财经制度,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必须注重自身职业道德修养,要有敬业精神,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在工作中无故刁难和泄私愤,要树立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的工作作风。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办法》,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第二十六条 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企业各项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分清资金渠道,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加强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管钱和管账要分开,银行印鉴保管要分开,制证和付款要分开。

  第二十七条 经财部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计划、合同、预算、协议和其他有效文件;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并有权要求更正。

  第八章 会计报表

  第二十八条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结性文件,单位具有法律保证性。会计报表格式及填报内容参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印制。

  第二十九条 会计报表分月报、年度决算报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各项规定如与国家或上级规定内容有抵触的,按国家或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国家或上级对财务制度有变更或修订的,由公司统一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时,必须遵守的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第四条、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第六条、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八条、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九条、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十一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二十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 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5)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第四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2)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3)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4)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5)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第四十二条、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第四十三条、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四十四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第四十五条、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第四十六条、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七条、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第四十八条、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第四十九条、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第五十条、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第五十一条、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五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五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企业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财务监督。实行财务监督,维护纪律。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工厂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益。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①无实别结果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以下具体规定。

  (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箱内,确保定安全。对指定的使用备用金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二)费用现金报销制度。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差旅费、招待费现金报销拟定严格的制度。

  (三)往来账目清理制度。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催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四)会计报表制度。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了解企业经济状况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二、会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实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财务部门设置下列人员: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

  (二)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三)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四)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和培训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産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産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爲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産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産应纳入固定资産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産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産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産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産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産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爲: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産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産,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産,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産,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産和其他资産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産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産,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産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産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産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産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産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産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産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産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爲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公司特点,负责拟订公司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细则和具体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参与拟订财务计划,审核、分析、监督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在部长领导下,准确、及时地做好帐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总帐,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资产基金增减和经费收支进行核算。

  4、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及附注说明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

  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7、负责会计监督。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8、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9、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主动进行财会资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11、协助部长做好部门内务工作,完成财务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收费管理、仓库管理;

  (一)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认证审核,总帐的设置和登记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并实施成本控制;

  (二)学习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

  (四)对财务的各个环节手续清楚,能正确处理各环节帐目。协调和督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各种现金发生事项的收付凭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查各种单据,监督控制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负责设置总帐帐户,审核原始凭证,并汇总登记总帐;

  (六)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编制和汇总财务计划,监督和检查各财务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认真执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规定正确及时提取各项税金和各项款项,并按时足额上缴;

  (八)按照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领导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月、季、年写出财务分析,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九)加强财产管理,及时核对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各项凭证、帐簿、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归档;

  (十一)财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十二)协助和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并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发挥作用;

  (十三)严格按照公司各类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小票和各类促销凭证、管理发票、小票和各种有价证券,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十四)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二、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一)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二)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工程及购买材料、货物的款项,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向财务部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部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财务部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四)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总监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三个月不结帐者,财务部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三、费用报销制度:

  (一)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的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二)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三)报销程序:经办人→财务部审核→主管部长→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结算;

  (四)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五)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财务部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七)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一、财务

  财务泛指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前者指企业再生产过程中涉及资金的活动,表明财务的形式特征;后者指财务活动中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揭示财务的内容本质。因此,概括说来,企业财务就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体现着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财务不仅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更主要的是财产和债务,即资产和负债等。

  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小企业实施经营管理活动,对财务管理体系建立、维护,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三、财务注意事项

  1、思维的高度

  格局影响思维的高度。作为财务人员时时应该以“所有者的身份考虑”一系列的问题,如果不具备这样的高度,工作开展就会有局限性。

  2、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一套健全的科学又适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财务人员的职责。一个企业如果内部控制没到位,就会出现漏洞,得到利益的人会觉得财务太没水平了。

  3、细节决定成败

  作为财务人员应该非常认真、细心,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复核的意识。一个数字多写一个零或少小一个零都相差十万八千里,有时候所犯的错误是承担不起的。

  4、应对能力

  财务人员的应对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过于刻板会影响业务的发展。

  5、保守公司的机密

  作为财务人员哪些话该说,哪些话绝对不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有时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即使没有这么严重,也是得不到上司、股东们的胜任的,一定要懂得一些常识。

  6、以所有者的身份考虑问题

  每一位财务人员都应该站在所有者的身份去考虑问题。财务人员不是资金流的管理者,就是物资流的管理者,所以财务人员身边每天都与钱有关的东西工作,如果不为企业的利益价值最大化考虑,就会损失公司的利益,非常重要。

  7、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

  财务人员是属于管理与技术并存的工作岗位,如果专业技术水平不过硬,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损失,有时候这种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应该不断地学习,再学习。

  8、要懂得资源整合

  财务人员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重要岗位,如果不懂得整合企业内外资源,不懂得借力,是做不好工作的。财务人员面对的是公司的每一个部门,信息非常广,我们要通过数据去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再利用数据去分析每一个部门的绩效,从而得到改善;另要与银行、供应商、客户、税务等部门处理好关系,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对于财务工作标准化,有很多人感到不能理解,认为财务工作怎么能标准化呢?其实财务同样可以标准化,财务工作标准化可以提高财务工作效率、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降低人员成本、减少重复工作和提高员工积极性、给员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减少培训成本、降低因人员流动造成的工作延误,财务工作标准化。

  虽然财务工作的标准化可以带来如此多的好处,但是没有几个企业进行财务工作标准化,我想这里面有很多的原因,有理解和理念上的问题、有缺少创新的想法、有个人利益的想法。

  我举一个真实的例子:以前在我的印象中,财务部门人怎么就那么多呀,而且大家好象都很忙呀,大约是4年之前我到一个单位,这个单位的业务量比较大,而且现金收付较多,当时加我一共6个财务人员,而且特别的忙,给我个人的感觉就是乱,每个人都像没有头的苍蝇,不知道在忙什么?而且还得加班,大约过了一两个月,由于特别的原因,公司一下子少了两个人,只有四个人,我成了财务负责人,我经过半年的努力,所有的工作就绪,再也不需要加班,以前到年审的时候需要加班一个多星期,又乱又累,现在只有审计进驻的时候才加班,其他时间从来不加班,而且员工也不忙,工作气氛也好起来了,员工有更多的时候可以自由支配和利用。我从以下几点着手:

  1、把所有临时突然的事情都由我自己来处理,员工只处理正常业务,而且对员工工作进行平均分配,这样员工就更加熟悉他们个人的工作,也从不断的重复中取得更好的工作经验,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2、从财务核算流程进行规范,包括简化流程和去除重复工作,画出核算流程图,并传达到其他业务部门了解和熟悉;

  3、规定工作完成时间,这里面包括财务工作完成时间及业务数据上报时间,通过公司文件明确各个业务部门相关数据上报时间;

  4、限定日常报销时间,每个星期只有两天进行费用等报销,其他时间不接受;

  这些过程在一个循序渐进中不断完善,一段时间之后,临时突发的事件发生率也下降,员工由于工作过程能够连续从而效率大大提高,工作总结《财务工作标准化》。最后对上述过程进行总结。

  《财务操作手册》的制定,也许有人觉得很好笑,但是其效果是绝对不容小看的,其包括;公司框架结构、财务部门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财务规章制度、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税收和财务制度、财务核算流程图(包括各个环节需要提供的票据及签字要求)、财务工作日常用表、财务工作时间规定。有了这个《财务操作手册》,无论对现有员工更加深入的理解了本职工作的范围及要求,还了解了其他岗位工作内容和要求,为公司轮岗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有了它是对员工日常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减少员工对业务不熟悉或规定不明确导致的工作延后。新的员工也不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逐个岗位进行学习和熟悉,而是通过学习这个手册,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公司的业务,很快的投入工作。

  手册完成后,接下来,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轮换,不但要使员工从理论上,而且让他们熟悉实际的业务,也很员工提供一个很好的机会去发展自己的职业。

  上述的标准化完成后,员工的工作效率是大大的提高,而且惊人,无论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上都得到了完全的提高。

  标准化后,无论是员工还是部门负责人都得到了完全的解放,不再整天被那些乱混混的工作搞的头晕目眩,而是有计划的安排自己的工作节奏和工作时间。悄悄话:员工可以在上班时间,听音乐,聊天,也可以不用来上班给自己放假(提前请假期),我也自由多了,整天比较轻松,可以长时间离岗培训,而且电话几乎没有,可以把大部分的时间用在企业管理和相关知识和能力的培训上。

  财务工作虽然很繁杂,但也是很有章可循的,核算流程的合理性、简化、信息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都直接影响到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流程理顺和可执行的时间和明确的凭据要求都是过程顺利的保障。

  财务标准化无论对小企业还是对那些大型企业都很重要,否则财务工作的延迟和信息的不准确,以及信息的冲突都会出现,人员成本过高,工作效率低下,核算流程不统一,都直接影响到最后财务信息的质量。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为了更好的贯彻总公司开源节流的精神,本着既提高办事效率,又节约费用支出的原则,现就总公司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作如下补充。

  一、部门正职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

  二、部门副职以下(含副职)人员出差,单程连续乘其它交通工具至少需要16小时方能到达目的地者,可乘坐飞机。

  三、部门副职以下(含副职)人员出差,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应事先报请主管财务工作的总公司领导审批。

  四、原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本补充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潜力竞争力、抵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认识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应在国家统一会计规范和有关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符合会计核算要求的内部会计制度。在公司内部怀集制度中:会计估计等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使用的方法和程序,以指导公司会计实践;保证会计共组规范运行。适用范围专一、内容条理清晰、程序方法明确和实践造作方便等特点。有利于加强日常会计工作,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资金管理

  1、资金的预算管理

  资金的预算管理由资金预算收入、资金预算支出两大主体内容构成。其中资金预算的收入最核心的内容是公司通过经营活动带来的现金净增加额。通过公司有预见性的编制次月的资金预算计划。以及当月所接工程量所需投入的资金计划。针对具体单项工程所需投入资金的控制,资金运作的重点。便于公司日常资金控制,节约公司的出资成本,避免盲目贷款和不合理存款情况的发生。

  2、资金的风险管理

  公司的资金风险主要有使用风险,在无风险和或有风险,投资风险它是一种事先可控制的风险。公司对此类风险加强事先控制。

  3、资金的日常管理

  主要指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得审批管理、报表管理和跟踪管理。通过日常的报表了接全面情况,又通过专项检检查管理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得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合同应收账款日常开支支出账款、备用金使用账款。必须在首次借支备用金清帐完毕采矿再次支取备用金。以及其他应收账往来账目应逐笔实行跟踪管理。

  4、实际操作与建议

  在加强预算管理方面,财务部门应在每个月钱编制下二个月的自己预算,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调查论证。项目评审做到科学化、专业化。尽量把预见风险发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在同城业各中主要以“货证凭证”、“转账支票”为结算手段。在资金的日常管理方面,公司应定期、不定期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程款及时收回,用出去的钱每一分在刀刃上。把坏账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集中核算与控制

  1、各分区、各班组在每月的二十五日应将各项开支经各主管负责人审核、确认,上报公司财务。财务部分每月应将公司签订的合同总价、每月已收回款项、个单项成本、开支、外部欠款等应打成表格给各相关负责人,协同监督各负责人同各相关单位、班组结算收款。

  2、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各相关工作人员之间,在外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可以防止、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贯穿、融汇于跨级制度与其他公司管理制度的各方面。公司只要存在经济业务事项,就需要有相应的控制制度给予制约。

  3、实际操作方法与建议:内部控制制只要做到三点。①首先要确定公司内部行政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拥有的职权和相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据以确定他们在外处理经济业务是所处的地位作用。②要明确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和手续。③要明确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的人员之间相互制约方式,相互之间能否形成制约关系。每个人员是否置于他人的监督之下。

  总之,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的规程,公司财务制度编制需从公司的实际出发,结合公司各项业务外理程序;体现成本挂历内部要求等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公司具体会计核算,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按财政部规定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会计报表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出具报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会计准则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的会计机构。公司的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均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会计记账

  1、会计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2、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可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

  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清晰、项目完整、手续齐备。

  3、公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4、各项财务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构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5、会计信息必须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投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公司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季度、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2、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账,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3、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情况和原因、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4、会计核算应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5、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可能影响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单独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科目名称、内容和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种类、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规定。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公司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项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第十条公司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按月或按年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0

  天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中期结束后15天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报送。第十二条公司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2、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4、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公司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应附送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

  1、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2、利润实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资金增减

  和资金周转情况;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公司向外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当由报表编制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公司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工程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财务计划管理:公司财务计划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争取达到的目标利润,是计划实现的收入、支出、利润、融资、投资以及资本投入等目标的组合。财务计划为企业运作的管理与控制提供了依据。公司财务计划一般以年

  度为单位。但半年度应进行一次考核与调整。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业务经营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是以独立法人注册的有限公司,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投资人。

  第三条

  公司发生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资本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财务决策,均需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监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宏顺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会计机构设置

  第七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服从总经理的领导,财务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对财务的组织领导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设四人,部门主管、主办会计、出纳、服务结算。

  部门主管,主要负责整个公司的财务工作,包括融资、税务、编制预算、进行财务分析等,在部门内一般负责总账、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审核、整车及服务成本结转,凭证审核;

  主办会计,主要负责对账、记账、制作凭证、开整车发票、报税和做日常辅助报表; 出纳员(外出纳员),主要负责收取整车款和公司日常业务支出,联系银行业务。如果有融资车业务,要负责与银行交涉办理整车合格证核对及存取业务;

  服务结算员(内出纳员),主要负责收取服务收入款,备件收入款,精品安装收入款,作服务业务结算,并每日将收取的款项交公司财务,作营业日报表。负责融资车款的收取和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 资金及账务管理

  第九条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以此进行工商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公司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经营期内,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条 为适应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各种合法方式筹集资金,但事前必须征得董事会和管理公司的批准。筹集的资金是企业的“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内)的是流动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是长期负债。适度的负债是企业开拓经营、促进发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条 公司享有对投入及筹集资金的经营权,可用于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它资产的占用。资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令各项资产的占用趋于合理。

  第十三条 公司筹集资金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利息支出,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相应资产的价值。

  第十四条 流动资产的管理

  (一)公司的货币资金,由财务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

  (二)公司的资金执行预算管理。即总经理有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内支出的审批权,如果预算内支出不够,必须以专项审批单的的形式向董事会申请特别预算,专项审批单经分管财务经理审核后,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现金的管理

  公司现金的收、付、存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以下情况例外:

  为便利工作,给经常有小额现金支出的部门(如收银员、食堂、采购员、牌照员等)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定额备用金的限额由总经理审批。

  现金的使用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现金适用范围严格执行。

  (三)存货的管理

  公司的存货包括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资。

  售后服务部对零部件应确定合理库存。正常补库经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外采部分,是指通过非厂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装饰)销售渠道采购的商品,单笔采购金额超过3,000元或者1个月内采购次数超过两次(含两次),必须与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事前经市场部审批、报财务部备案后执行。 库存商品包括商品车、二手车、零配件、精品及装饰、油漆、辅料及代销商品等。公司对库存商品中的商品车、二手车采用个别计价法进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装饰、油漆、辅料及代销商品等数量进价金额法进行核算,会计核算按进价总金额登记进、销、存变化,库管员设置明细帐,登记数量、金额的进、销、存变化,要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库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进行实地盘点并出具相应盘点报告。代销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库存商品管理相关规定,且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和“应付代销商品款”科目进行过渡核算。

  存货发生短损、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将结果以内部行文的形式上报总经理审批后区别情况分别处理。若涉及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上报董事会批示后方可处理。存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存货盘亏毁损,剔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存货毁损且属于非常损失的,剔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劳动物资。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为实物资产、工具及消耗品三类。

  实物资产(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xx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实物资产),在领用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办公室统管,其他各部门单独使用的,由各部门管理。工具由售后服务部专职库管员负责管理。个人专用工具由使用人专门管理。

  对工具以及个人专用工具由库管员设置工具使用台账,实施帐外资产管理。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月末将未确认收入的滞库车等领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应转入“在途物资”核算。

  (四)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待摊费用、其它应收款项等),同属流动资产。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除待摊费用之外的各种应收预付款项,财务管理部应分别按客户或供应商设置明细帐,经常核对并督促清理,严防呆帐、坏帐的发生。要求财务管理部于每月底三个工作日前向各责任人下发催款通知书,到每月5日上报财务月报时,将催款未果的情况统计上报财务管理中心。

  (五)公司暂不计提坏帐准备金,一旦发生坏帐损失,必须经管理公司审批后,根据管理公司批复意见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购买固定资产需向董事会上报专项申请,申请中要注明购买理由、购买价格、使用及管理部门等,同时要上报资产购买合同,待董事会审批后方可购买。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包装、安装调试、保险费用和缴纳的税金计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3、其他单位投资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算。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作为改扩建的固定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认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格计算。

  (三)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别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计算方法: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统一按资产原值的5%计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提的折旧。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试营业发生的营业收支,计入当期损益。 (六)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计提折旧范围:房屋和建筑物;在用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2、下列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从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3、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按实支数核销,不采用预提方式。一次核销大修理费用较多时,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统管;销售部门单独使用的,由各销售部门管理。各部门分别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财务部要求各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盘,要求帐帐、帐实核对。

  5、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清理、报废的净收入(或净损失)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分别计入营业外收支。固定资产清理及处置必须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执行总经理审批。各司试乘试驾车辆(不论上牌与否),在处置时必须上报财务部。

  具体管理办法参阅行政管理手册相关章节 第十六条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

  (一)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店徽)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等。

  (二)无形资产按以下规定计价: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自行开发按法律程序认可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计价。

  4、投资方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分摊;无规定使用年限的,其摊销期限五年。转让或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四)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其中开办费包括筹建期间的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开办期间的损益。

  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按“租赁期与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固定资产的装修、装潢净支出,按立项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

  其他资产包括临时设施、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临时设施是指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临时设施以建造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摊入工程成本,报废清理回收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支”。

  第十七条 成本费用管理

  (一)公司有关购、销、存业务的各种耗费(包括直接耗费和间接耗费)均计入成本或费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1、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购建支出及相关费用。

  2、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采用个别计价法(与厂家相应系统核算方法一致)计算和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维修车间领用物资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维修成本。

  (四)公司的费用开支,根据其发生环节和费用属性,分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计入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

  2、员工福利费:指除法定社会福利外所有在员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员工医疗、员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费用,主要含各项补助,如话费补助、交通补助、住房补贴等、驻外人员探亲差旅费、员工餐费、过节费、医药费等,但差旅补助不包括在内,根据帐务处理归属于差旅费。

  3、工会经费:所有在组织员工活动方面所投入的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聘请培训讲师、外派参加培训所产生的培训报名费、资料费、培训差旅费以及内部购买培训教材等所有在员工培训方面投入的费用,包括培训而发生的差旅费。公司每月按职工应发工资总额的2%比例计提。

  3、公司的工资及奖金分配,原则上应坚持工资增长速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速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资总额,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 销售及利润管理

  (一)公司商品销售收入按以下原则确认。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且发票帐单和商品(或提货单)已交付购方(交付提货单者,则不论商品是否已发出)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按合同约定全部价格作为本期销售收入的实现,未收到款项的部分确认为企业的债权。

  3、预收货款,发票帐单和商品(或提货单)已交付购方(交付提货单者,则不论商品是否已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销售商品时,给予购货方的销售折扣、折让、计入相应商品的“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科目,这里包括赠送各式商品和服务的成本(仅限于管理报表)。销售商品退回,冲减当期商品销售收入。

  (三)一个会计期间内各项收入之和减去各项支出(成本、费用和损失等)之和的差额,是企业的利润;以上差额小于“零”时,则表示企业当期亏损。

  (四)公司的净利润交由董事会统一分配。

  第四章 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

  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在会计核算中,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会计事务,编制财务报告,进行业绩评价。

  第二十条 会计核算应遵守会计核算的基本操作规范。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范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及其说明。

  第二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二十三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第五章 税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依据税法规定,保证纳税及时、准确。

  第二十五条 公司流转税,依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正确核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所得税,依税法规定正确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依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依国家其他规定缴纳国家征收的各种税费。

  第二十九条 公司享有各种减免税政策,应依据享有减免税的规定处理利得。

  第六章 会计监督

  第三十条 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一)会计人员进行监督的依据是:

  1、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省、州、市财政部门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4、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5、公司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6、财务管理规范及公司各部门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三)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财务经理、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四)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纠正无效的,应当立即向财务经理、总经理报告,请求处理。

  (六)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会计人员应对公司相关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按照董事会要求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审计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当事人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置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管理公司财务总监或审计部派人会同监交。

  (五)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每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六)财务经理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七)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八)会计人员临时离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经理或总经理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的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其它

  (一)印鉴的保管和使用

  1、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总经理保管(总经理离岗时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使用需经财务经理审核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3、严禁在空白单据上加盖公司印鉴。

  4、所有印鉴应放置于保险柜内,每天用完后放回原处。

  5、印鉴的具体管理规定参照行政管理细则之“印信管理办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两份,财务部存一份原件、行政办公室存一份复印一份。 (三)各部门人员的人事变动,财管部按人力资源部管理细则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有关个人挂帐部分必须清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在科目余额中不得有离职人员的往来帐目。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加强公司各种会计档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乱放或丢失,严禁转借。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部门必须每月按时向上级及财税部门报送报表,因逾期造成的经济罚款由财务人员自负。

  第三十五条 当月的财务报表及分析,财务管理部必须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财务经理做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经理,并上传财务总监。财务分析应着重分析以下内容:

  1、本月收入情况分析,要进行对比分析,针对变化较大的部分从财务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2、本月成本情况分析,要进行对比分析,针对变化较大的部分从财务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3、费用分析,对本月预算执行及超出预算的费用要着重分析。

  4、其他重大财务事项说明及分析,包括人员、资金等重大财务事项。

  第三十六条 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种分析、总结等,在年终时必须分别造册,登记归档,按不同的保管年限进行保管。

  第三十七条 每年年度结账后,按要求打印会计账簿,订本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由经管人按结账方法的规定,注销空白账页,交保管人员统一登记归档保管;会计要按要求打印会计账簿,活页账要由经管人按顺序编写连续号,撤出空白账页,用线绳锁紧账册后交保管人员统一登记归档保管。

  第三十八条 会计报表要按月度顺序存档保管。

  第三十九条 凡存档期已满需销毁的会计资料,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按规定销毁。

  第四十条 为配合每年度税务年检及公司管理条例,每年二月份前进行上一年度财务自查审计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上报总经理。

  第四十一条 立卷要求:

  1、凭证装订整齐。

  2、账簿要结清封死,填写齐全,印章清晰,印花税票要粘贴足额,并画销或注销。

  3、报表要按月份装订成册,规定报表之外的附加报表和临时报表,尺寸要控制在统一报表尺寸之内。

  第四十二条整理分类:

  会计档案按年度分成报表、账簿、凭证三大类,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凭证按时间和凭证号顺序组卷。 第四十三条

  会计档案的调阅

  会计档案调阅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出所需账册,调阅人当时查看。借阅人应对档案完整性负责,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说明

  第四十四条 公司将根据经营或管理情况的变化,对本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附则进行适当修订和补充,经董事会核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由宏顺公司财务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一、总原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3、公司财务实行“统分结合”为特征的各级负责制:各项业务均按总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类财务报表均按总公司制定的统一格式上报。

  4、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实行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岗位人员接受本公司主管财务总经理与部门经理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业务及人事权由主管财务总经理负责。财务工作设财务会计、财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账分开,各司其职。

  (一)财务总监职责

  1、负责岗位设臵、人员任免、核算组织程序等。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1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5、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6、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7、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8、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9、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0、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会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负责公司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办事处的日常备用金业务的管理,备用金业务通过财务出纳统一支取、费用报销按会计制度进行严格控制。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及时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公司实际要求定期与公司财务出纳进行公司财务账目核2对,及时出具财务报告,与税务等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6、定期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资产盘点表,及时处理公司发生的会计业务,及时编制会计凭证,保障公司财务的正常运转。

  7、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8、负责财务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

  9、财务会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收付都必须有准确的原始凭证。

  10、必须服从本酒店(宾馆)经理、副经理的工作安排,参与日常管理工作,通过财务管理及日常业务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经理(副经理)反馈。

  11、对本酒店(宾馆)各业务部门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本酒店(宾馆)的采购员、保管员、收银员及其他收费员等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严格遵守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出纳职责

  1、认真仔细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账和对账工作,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仔细审核报销单据的合理合法性,严格控制报销单据,不得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如有此类事件发生,损失部分自己承担。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4、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5、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6、财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

  7、对财务工作中,发生的一切未查明原因的问题,及时上报部门经理与总公司主管领导,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8、严格遵守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财务管理

  1、会计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4、会计人员应当定期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账面资金、资产、物资等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各盘点报表上报经理审批,同时上报公司。

  5、会计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8、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公司领导、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监交。

  四、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出纳人员不能坐支和超范围使用现金。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款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报销制度)。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五、支票及银行账户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4、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5、公司账户管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执行。

  六、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会计和出纳负责保管。

  3、印鉴对外使用必须经过经理(副经理)的同意。

  七、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账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八、收入支出审核审批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入

  ㈠收入的范围: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住宿费、餐饮费、物业费、资产租金,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机械租赁服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停车费、门面水电费、罚款、税金等)。

  ㈡收入的管理程序:各酒店(宾馆)财务部每期根据原始依据审核入账,直属主管、副经理、经理对各项收入进行抽查审核并签章,公司财务部对各项收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㈢责任处理:当收入发生账面与实际不相符时,按照涉及金额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分以下情形进行处罚或赔偿:

  第一种情形:若能够从当事人处追回或获取赔偿的,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做以下处罚:

  酒店(宾馆)经理:按涉及金额的10%处以罚款;酒店(宾馆)副经理:按涉及金额的5%处以罚款;酒店(宾馆)财务人员:按涉及金额的20%处以罚款;酒店(宾馆)部门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额的5%处以罚款;当事人:全额赔偿涉及金额,并按相关管理制度做降职、降级、调换工作岗位或辞退等处理。

  6第二种情形:若因客观原因无法从当事人处追回或获取赔偿的,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做以下处罚:

  酒店(宾馆)经理:按涉及金额的30%进行赔偿;酒店(宾馆)副经理:按涉及金额的20%进行赔偿;酒店(宾馆)财务人员:按涉及金额的40%进行赔偿;酒店(宾馆)部门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额的10%进行赔偿;当事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做辞退或开除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条支出

  ㈠支出的范围:

  收益性支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内(含20xx元)的经营性支出(人员工资、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费、交通费、天燃气、业务招待费、低值易耗用品、洗涤用品、农用物资、饲草料、机械设备配件、零星采购等)。

  资本性支出: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支出(房屋、在建工程、办公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厨房设备、床上用品)。

  管理费支出:包括管理人员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审批程序:

  收益性支出:由采购员或经办人(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用途、签字)→保管员审核入库(保管员对购进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等进行监督审核并签字)→部门主管(或主任)审核、签字(采购物品与本部门有关或使用)→经理(副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付款)。

  资本性支出:向公司上报采购审批报告→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采购部门按审报内容进行采购→保管员按审报内容审核入库(保管员对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等进行监督审核)→经理(或副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付款)。

  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支出由副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的支出上报董事会

  7(董事长)审批。

  部门水电费、天燃气、税金及垃圾费等行政性缴费,由本部门主管(或主任)审批,财务部门审核并在财务报表中详尽反映。

  (三)责任处理: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如违反制度规定,对审批手续不全或未按照审批程序报账的,按如下程序处罚:

  (1)采购员(经办人)购买物品必须货真价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根据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2)保管员对采购员(经办人)所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及相关手续发现存在问题时,有权拒绝审核入库;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3)部门主管(或主任)对以上报账手续进行初审,如存在问题拒绝审批,否则,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并记入业绩考核。

  (4)经理对以上报账手续复审,如存在问题拒绝审批,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并记入业绩考核。

  (5)财务人员对以上报账手续终审,如存在问题拒绝付款报销,并向经理和公司财务主管负责人汇报。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九、财务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盘点范围

  ㈠财产盘点:指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土地、建筑物、电器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㈡存货盘点:指低值易耗品、床上用品、天燃气、燃煤、农资等。

  第二条盘点周期

  ㈠货币资金:月中、月末盘点。

  ㈡固定资产:年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8 ㈢存货盘点:每季度实施全面清点。

  公司财务部会同各酒店(宾馆),做到随机抽样盘点,盘点周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机调整。

  第三条盘点报表

  ㈠各酒店(宾馆)财务部门编制盘点报表,对盘点情况及盘点中存在的问题,应由盘查人、保管人等查明原因,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呈酒店(宾馆)经理核签后,按盘点周期规定时间三日内上报公司。

  ㈡盘点盈亏金额、盘长盘差库存物资及固定资产,根据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内容予以账务处理。

  ㈢各类报表必须经酒店(宾馆)经理审批存档,公司财务部可发电子邮件汇报。

  第四条注意事项

  ㈠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前期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㈡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在盘点当日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寻找代理人的,应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㈢所有盘点财物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㈣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㈤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资料为据,不得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

  ㈥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报加班或经酒店(宾馆)经理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9第五条责任处理

  ㈠对财产、资金、物料管理人员和保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须赔偿等额金额;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并予以辞退。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㈡财务人员有下列行为者,按照涉及金额的10%—20%或视情节轻重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并予以辞退。

  1、未按照规定时间按期盘点;

  2、对盘点结果不及时上报反映;

  3、对各项财产及物资等日常监管不到位;

  4、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

  5、帐载凭证凌乱、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

  十、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借款原则

  ㈠员工借款

  员工借款不能不超过工资结存部份,如果没有工资结存,可根据已上班天数应付工资予以借款,发工资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扣还。

  ㈡管理人员借款

  管理人员单笔借款不能超过1000元,发工资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扣还。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额借款,根据额度逐级审批,年终发工资或分配红利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负责扣还。第二条审批权限

  经理:单笔借款1000元以内;

  副总经理:单笔借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如员工借款,

  10需经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审核;

  总经理:单笔借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

  董事长:单笔借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10000元以上借款需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十一、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1、各酒店每天收取的营业款及其他款项必须在当天15点前汇到公司指定账户,营业款不得挪用或拖欠。

  2、如出现特殊情况,营业款不能及时汇款的,要及时向酒店经理及公司财务人员说明情况。

  3、公司可在各酒店留存相应的备用金作为日常的零星开支,其他大额费用直接从公司支付。

  4、如酒店急用现金等情况时,可向公司打借款申请报告,说明用途,30000元以内由财务主管审批,30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5、各酒店每月1号将编制好的相关员工考勤、奖金、补助等资料发到总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编制工资表报送财务部,发放工资时总公司直接将工资款汇到酒店收款员账户上,由酒店收款员负责发放。

  6、酒店的账务直接由总公司代做,酒店以报账制的方式将单据报到总公司,单据要随时报送,不能积累太多,各酒店每月2号前必须将上月的所有单据报送到总公司,方便总公司及时决算。

  7、每月2号前酒店收款员要将库存、往来账等盘点整理清楚、并注明往来账目的名称报送至总公司。

  8、如当天的营业款拖欠并没有向相关人员汇报情况说明的第一次处以营业额1%的处罚,第二次处以营业额的2%,以此类推,到第四次直接辞退。

  9、公司出纳在没有收到当天营业款并没有收到原因说明时应及时向酒店经理及财务主管汇报,如发现公司出纳包庇,不及时向上级汇报的对公司出纳处以涉及金额5%的处罚。

  10、每月月中和月底酒店经理监督酒店收款员做资金盘点,公司财务部不定时盘点抽查,如出现收款员挪用备用金的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处罚,发现收款员挪用备用金后能及时追回的处以挪用金额的20%处罚,并辞去收款员的职务;不能及时追回的移交国家相关部门处理。

  11、如酒店经理及财务人员发现收款员挪用公款时包庇,不及时上报处理,或不按时盘点,挪用公款后不能及时发现的对酒店经理及财务人员处以挪用金额的20%处罚。

  12、各子公司其他相关财务方面的事项均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处罚也按公司所指定的处罚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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