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16 20:29:36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学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工作是学生宿舍生活老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包括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等。作为楼层生活老师必须严格执行楼道寝室、设施设备的检查、巡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工作。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身伤害责任追究

  1、学生因打架斗殴,生活老师未巡查或未及时到场劝阻、制止,造成伤害的。

  2、学生因违规用电、用火,生活老师未检查出或未及时处理,造成伤害的。

  3、生活老师因清场不到位或午休晚寝查房未查出学生不在宿舍,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

  4、学生上下床铺时,因扶梯、床挡板坏,生活老师未及时查看、上报维修,造成伤害的。

  5、学生擅自到宿舍屋顶平台,生活老师未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6、学生因违规爬窗,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7、学生擅自从非正常出口外出,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8、宿舍窗台掉下重物,学生或从室内向室外抛掷重物,生活老师巡视不到位,造成意外伤害的。

  9、学生上下楼梯发生拥挤,生活老师未及时疏导,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开水房打水,因地面湿滑,生活老师未及时拖干地面,造成意外伤害的。

  11、值班员因脱岗或监管不力,擅自放进外来闲杂人员,使学生造成伤害的。

  12、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不到位,发生火灾时贻误扑救时机的。

  13、明知学生带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不制止、不上报的。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不同程度,除适当扣款外,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二、财物丢失责任追究

  1、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关门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2、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巡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3、生活老师在学生宿舍内拾得财物,据为己有者。

  4、生活老师没收学生违纪物品,据为己有者。

  5、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寝室钥匙管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6、生活老师未及时发现宿舍内门窗、桌柜锁已坏的安全隐患,造成财物丢失的。

  7、生活老师脱岗造成财物丢失的。

  8、值班人员脱岗或未做到外来人员登记、陪同,造成财物丢失的。

  9、值班人员监管不力,擅自放进闲杂人员,造成财物丢失的。

  10、生活老师监守自盗者。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学生丢失财物的不同金额,给予生活老师(当事人)扣款。细则如下:

  案值500元以下:扣款100元,记严重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500元—1000元:扣款300元,记重大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1000元以上:扣款500元至丢失物品价值合计的1/2并直接辞退。

  监守自盗严重者,直接辞退,并视其情节上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三、其他安全事故:

  按后果轻重给予适当扣款并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2

  1、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3、要建立好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

  4、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

  5、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

  6、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

  7、体育组和总务处要定期对体育器械、设施、场地等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体育老师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对于不安全的体育器材要及时报修,甚至更换。总务处在寒暑假期内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撤除。

  8、严禁在非运动区进行体育活动,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全部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科研先导,科研兴校的治校方针已成为各个学校的共识,教科研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是衡量学校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在全国上下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规范教科研工作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着重大的意义。教育科研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开展科研工作,努力形成成果,推动学科教育整体改革事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应根据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制定长远的和近期的规划,要全面安排,突出重点,抓好热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规划。

  第三条、学校开展教育科研的骨干力量是教师,学校在政策上采取鼓励措施。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校教科研工作由校长室全面负责,领导全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五条、学校科研处在校长室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编制全校教科研计划,制定教科研条例和实施意见。

  2、对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科研处牵头,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实施。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和建立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负责评定教师科技成果奖和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区级或区级以上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组织学校年度论文评比,负责编辑年度论文选集。

  6、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

  7、负责学校教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

  第三章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是教师综合评价(或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教师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

  1、分类登记,类型主要是:

  ①已经立项的各级教科研课题;

  ②已经在各级别有正式刊号的刊物(含高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③已经在各级别有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着(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④已经在各个级别(含内刊、资料集)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作品(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⑤已经在各级别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专题论文;

  ⑥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2、教师在各级各类杂志上发表的文章,须及时将其复印件交科研处备案。教师如不通过科研处途径而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评比并获奖的,须及时将获奖证书复印件交科研处备案。

  第七条、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科研处在登记、整理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分类存档。

  2、微机方式,将主要资料储存在计算机中。

  第四章关于年度论文选集

  第八条、年度论文选集为学校教师提供了教育科研、学术探讨的园地,是集中反映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的窗口。年度论文集的稿件由科研处初审,提交校长室审议录用,科研处组织编辑文印。对其中优秀课题或论文,由科研处负责推荐到有关刊物或相关教育网站上发表。

  第五章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九条、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此基金。其管理制度是:

  1、基金使用范围

  ①教科研课题研究;

  ②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③教科研骨干教师外出交流等。

  2、关于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

  由课题申请人提出,科研处初审,经校长审定批复,由总务处下拨研究经费。

  第六章关于教师论文和课题的管理

  第十条、论文管理

  1、论文撰写的要求

  ①根据学校“教职工考核制度”之规定,所有教师每学年至少完成一篇教学专题论文,上交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十五周。班主任、年级组长、心理辅导站长、安全保卫组长和德育主任等每学年至少完成一篇德育专题论文,鼓励其他老师积极参与,上交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三周(如与上一级的德育论文评比时间有冲突,则作适当的调整)。

  ②科研处组织评委对教师的教育、教学专题论文进行评比。教学专题论文的获奖比例为:一等奖取论文总数的7%,二等奖取论文总数的10%,三等奖取论文总数的15%。德育专题论文的获奖比例为:一等奖取论文总数的8%,二等奖取论文总数的12%,三等奖取论文总数的20%。

  ③获奖者须将获奖论文的电子文稿交到科研处。

  ④校科研处将根据校级论文的获奖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区级或区级以上的各类论文评比。

  2、论文奖惩制度

  ①学校对获奖论文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学校将根据“教职工考核制度”,给该教师加相应的考核分。

  ②教师如未能按规定完成论文撰写的,学校将根据“教职工考核制度”扣除该教师相应的考核分。

  第十一条、课题管理

  1、课题的申报

  ①每位教师每两学年必须申报至少一项校级课题,上交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三周,课题的格式必须规范、详尽。教师如已有课题被立项且尚在进行的,不在此范围内。

  ②校科研处组织人手对课题进行评审,争取每学年有四至五个校级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立项课题在三年内结题,出成果。

  ③获校级课题立项的,申报者必须将电子文稿上交到科研处。

  ④校科研处将在校长室审核的前提下,择优推荐部分课题申报区级立项课题。

  2、课题奖惩

  ①获国家级课题立项的,学校将下拨给每个课题组1500元的课题经费,用以课题的研究。

  ②学校将分批下拨课题经费。课题经核准立项后即下拨50%,待课题结题,拿出成果后再下拨剩余部分。

  ③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课题组必须保存好相应的资料。

  ④如上一个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再申报另外一个课题。

  ⑤如未能按规定申报课题的,学校将根据“教职工考核制度”,扣除该教师相应的考核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由校长室会同相关部门讨论、补充。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确保学校楼道畅通,防止发生摔伤、碰伤、坠楼、拥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给学生创设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在每一层楼梯口及每个楼梯拐弯处安装照明灯和应急灯。

  2.在每一层楼梯口张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标语牌。

  3.在每一层楼道、楼梯口安装紧急疏散指示灯牌。

  二、加强楼道秩序管理

  1.各班要严格按照教导处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教导处要对教学楼的值日教师作出具体安排,并抓好落实。

  3.教学楼值日教师要认真履行学校《值日教师工作职责》,按学校作息时间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到校,推后15分钟离校,按教导处规定的值班区域维护好楼道秩序。

  4.值周领导负责对教学楼值日教师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落实楼道防范措施

  1.学生在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准在楼梯、楼道追逐打闹和做不安全的游戏,不准抓着楼梯扶手滑行玩耍,不准攀爬楼梯围栏。楼道中要做到礼让右行。

  2.学生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慢行,不得拥挤。集体行进中,不准在队伍中弯腰捡拾地上的东西和系鞋带,不准推挤同学。

  3.学校举行升旗、集会等大型活动时,教学楼值日教师要在活动开始前和结束后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的护导位置,指挥学生安全有序地上下楼梯,及时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

  4.学生到操场集合、做课间操、放学、下晚自习上下楼梯时,值日教师及当堂任课教师一定要守候在楼梯口,不得擅离职守。

  5.教导处要对教学楼的值日教师作出具体安排,抓好落实。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6.总务处、安保处要经常检查楼梯扶手、台阶和照明设施,及时维修已损楼梯、照明灯、应急灯,确保楼道和楼梯间通透通畅。

  7.如果出现楼道安全事故,在场的教师必须立即控制局面,制止事态的扩大,并向学校报告。学校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5

  校园网信息发布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主页信息进行管理,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上网资源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一、网管中心负责全校的网络信息和保密工作,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保密和网络安全教育。

  二、对外信息发布。各处室可以申请网络域名和ftp站点(见附件7),自行管理各部门网站信息发布。需要在学校首页上发布的信息,需要填写“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审查后交由网管中心上网发布。(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件8)

  三、信息的阅览与查询。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做好备份并自觉销毁。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直至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者。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6.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者。

  7.网络中心,属我校园网络重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6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全体教师人人有责。

  为了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

  5、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年级部批准,并上报教务处。

  6、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7、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佳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8、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9、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

  10、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11、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实验课堂教学

  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任课教师领用的剧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实验室,严防学生将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5、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师及时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6、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处室汇报。

  (三)室外课堂(体育课)教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果学生病(伤)情较轻,任课教师要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值周领导,其他教师要给予协助;如果学生病(伤)情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正规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并联系班主任及时将学生病(伤)情通知家长。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离开老师视线、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体育课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室外课,教师要在教室内组织相应体育常识和健康保健方面的知识传授,不能出现无授课内容的课堂。

  (四)其他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因为教学需要,必须进行校外活动,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在备课中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上课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且须确保学生安全。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说明

  凡违反以上规定,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责任事故。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任课教师将负完全责任。

  此项工作制度由各年级部检查实施,教务处督查,值周领导值日给予工作配合,望全校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7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宿舍,按时休息,在宿舍休息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2、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并将钥匙及时送到值班室,放到指定位置。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住宿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如有现金要及时存好或锁在自己的橱柜里,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否则若有损失,后果自负。

  4、宿舍内不得使用火柴、蜡烛、打火机等。

  5、上课期间、课间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班任签条带班领导签字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6、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在校住宿时必须向班任老师请假,由班任开假条,舍务主任签字,否则擅自离校者,按漏宿处理。

  8、住宿生不得攀越学校围墙、各种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从宿舍或楼道窗户跳出或进入宿舍。

  9、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替宿、串宿和漏宿。如有违犯,一律劝退。

  10、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各种充电器等电器产品。

  11、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等)入宿舍;凡在宿舍饮酒、吸烟的,一律劝退。

  12、除住宿生、老师、舍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进入学生宿舍必须登记签名。对学生及家长带出宿舍楼的包裹,值班老师可要求检查。

  13、不得在宿舍楼里使用一切烹调设备,如酒精炉等自制或热饭菜或烧开水,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14、住宿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排风扇、电源开关、门窗及窗帘、橱柜、各种水龙头、消防器材、扫除工具等公共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有关责任人给予赔偿。

  15、住宿生要经常检查自己的床铺有无损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舍务老师汇报。

  16、宿舍里严禁高声喊叫、喧哗、打闹等。

  17、共同维护宿舍卫生,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随便在校外吃没有卫生保障的饭菜、食品,不准在宿舍用餐。

  18、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舍务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遇有紧急情况应沉着冷静、灵活有序,保护现场,及时汇报。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8

  机房是支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机房的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二)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交换机、服务器、路由器、电脑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由专人管理,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不得更换配置、外借,更不能挪作它用。

  (四)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网络接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六)加强数据安全及成果保护,中心机房要对各类重要文件、文字材料、报表数据、声像资料及时备份,并按月收集整理全局形成的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一式3张编号归档。

  (七)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互联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登记。

  (八)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九)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聊天、会客;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等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机房设备。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9

  1.物理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由物理实验室教师专职管理,任课教师及其他科组教师需要使用实验室做实验或上课的,要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实验室教师,并进行登记。

  2.每个实验室、仪器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实验教师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3.实验教师每天下班前都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4.实验教师按时上、下班,若碰上第一节课或最后一节课有时,必须提前或推迟15分钟上班或下班,保证任课教师能拿取和放回仪器、教具等。

  5.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6.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实验安全教育,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随堂辅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管理员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师使用电教平台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平台的使用操作规程。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四)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八)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九)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健康情况证明的器质性疾病学生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众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班级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责任。

  (一)学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二)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三)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五)学校知识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七)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八)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十)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按照防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校长为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和保卫干部具体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二、建立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建由二处的相关人员组成的义务防火队伍。

  三、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学习和落实《消防法》,确实做到职责清,责任明。

  四、加强培训,确保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弱、强电工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熟悉掌握防火设备、器材、应急预案的内容及操作方法。

  五、加强设备管理和日常维护,防火设备请专业单位保养维修,公共部位和实验室、专用室的灭火器定期进行自查,确保设备能正常待命。

  六、用电、用气正确使用,规范操作。经常巡查,杜绝违章,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不留隐患。

  七、节假日前校安全综治领导小组进行全校安全大检查,查除隐患,警钟长鸣,确保一方平安。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了我校广大师生“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校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逃生能力、培养同学们紧急遇险时的团结协助精神,使学校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此制度:

  1、根据安全疏散预案,每学期安排一次;并将安全疏散演练与课间操集合结合起来。

  2、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楼道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楼道踩踏、挤压事故的发生。

  4、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有序进出场,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6.对安全演练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演练安全进行。

  7.演练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演练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并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逃生等的个人训练,既要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又要使其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技能。

  8、安全疏散预案演练结束后,要由行动总指挥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讲评,重点分析存在问题,以达到演练的目的。

  9.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演练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总论

  1、学校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事务的领导管理工作。

  2、综治办(保卫科)、警务室负责学校统筹管理安全和治安工作,保卫科、警务室主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3、年级组、教育处、办公室、实验处、体育处、教务处、团委会及其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负责安全保卫事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与治安工作。

  二、安全管理责任分论

  1、综治办(保卫科)、警务室负责学校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的安全。

  2、年级组、教务处负责管理失当安全,即在教育教学中,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科学施教,严防管理失当造成师生人身、心理伤害等方面的安全。

  3、办公室负责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即

  ①师生在校内食堂(商店)就餐、饮水、食用加碘加钙食品及钙制品等方面的安全。

  ②校舍、体育场馆及其他设施的使用和建设中的安全。

  ③学校在用火(采暖)、用电、用油、使用煤气中的安全。

  4、实验处、年级组负责教学实验安全,即

  ①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的安全。

  ②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

  ③电教设施操作安全。

  5、体育处负责运动安全,即学生在参加田径、球类、越野、军体活动中的安全。

  6、教育处、团委会、年级组、综治办负责对学生进行行为安全、交通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即

  ①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乘坐的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安全。

  ②组织学生在参加学校劳动、社会公益劳动等各种形式劳动中的安全。

  ③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参观开会等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④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规校纪教育、自然灾害知识教育等安全教育。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4

  我班安全工作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以学校安全为本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加强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完善班级内部安全管理体制,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一、班级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

  1、成立小组,完善制度

  (1)成立以安全小卫士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寝室长等为成员的班级安全领导小组及事故处理小组,安全小卫士负责全面安全工作,各成员具体负责某一时段的安全工作,如体育委员负责体育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员负责班级的财产安全,电器安全工作,纪律委员负责课堂教学安全工作,学习委员负责课前点名及网络安全工作,安全小卫士汇总班级安全日制工作并与每周五上报政教处。

  (2)制订和完善班级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教室、寝室、卫生、财产、放假等各方面均应有明确的安全规定。

  (3)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到人,如安全小卫士的职责之一就是课间要加强巡查,督促同学文明休息,严禁追逐打闹;寝室长的职责之一就是在晚就寝铃响10分钟后,若有同学未回寝室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或生活指导教师等报告。

  2、自治管理,自我评价

  (1)自治管理:班级安全管理不可能也做不到一天24小时时都跟着学生,只有充分调动班级学生自我管理的力量,构建安全自治管理模式,才能做到时时有人巡查安全漏洞、处处有人监控安全隐患。

  (2)自我评价:可以在班主任的直接指导下,每周由班长主持召开班级民主生活会,通报学生一周的表现情况,表扬安全意识强、自我防范做得好的学生,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等提出严肃批评。同时学生们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共同商讨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有条件的应制定和实施“学生自我评价体系”,让学生每天从规章守纪、行为安全、值班值日、学习进步、为班争光、安全征文、知识竞赛等个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自我评价表,班主任定期表现优异者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班主任日常工作

  (一)嘴要多讲

  安全工作,要天天不厌其烦反复宣讲,时时处处向学生敲警钟。讲的内容可以是事例,如校内外曾发生过的灾害事件、《今日说法》里的典型案例;也可以是方法,如水、火、电等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的方法。讲的场合可以是专门的,如安全教育课上和主题班会上;也可以是临时的,如学生寝室巡查时、课堂教学下课前(时)。

  (二)腿要勤跑

  虽然学生大部分时间是在课堂上度过的,但千万别忘了课余时间,许多安全事故都发生在课余时间。如果认为学生休息了,教师也该休息,管理上的“真空时段”最易造成学生失控出乱。因此我牺牲休息时间,在课余勤跑班级教室、走廊楼道、学生宿舍,一来可以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动态近况,二来可以及早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做到“勤到位,早准备”。

  (三)心要仔细

  班级管理者在班级安全教育管理时要做个“有心人”。如在平时为学生提供天气预报资料,提醒学生保暖防寒;在恶劣天气到来之前,提醒学生尤其是路途较远的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又如平时要注意资料的搜集,特别是违纪、生病学生的资料要尽可能搜集详细当学生打电话请病(事)假时,要多留个“心眼”,及时电话联系家长,以证实学生的言行。

  (四)鼓励为主

  对待学生要讲究艺术,多一些鼓励,少一些指责;跟学生交往要民主平等,多一些沟通,少一些训斥。班级管理者只有取得学生的信任和尊敬,才能够依靠学生及时发现和消除班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果专盯学生的不足和缺点,不断地冷嘲热讽,学生就会丧失自信,严重的将自暴自弃,厌学逃课,自杀轻生。其结果反而是增添班级安全隐患,酿成班级安全事故。

  (五)善于沟通

  首先是与班级学生的沟通。当学生之间存在矛盾摩擦时,班级管理者要沟通在先,消除隔阂,争取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次是与课任教师沟通。请课任教师在教学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及情绪,发现学生有反常情绪或异常行为要及时同班主任“会诊”,并“对症下药”。

  再次是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把学校的安全管理要求、学生的近期表现等事项告知学生家长,最大限度地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校园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师生员工安全和道路畅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创建完安全文明校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道路是指校园内供行人、车辆行驶的道路。

  第三条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是总务处,其他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教职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二章行人及车辆管理

  第四条行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行人应在道路右侧或人行道上行走。不应多人并排走、围堆谈话,妨碍交通。

  (2)不应在道路上打(踢)球、溜冰、追逐嬉戏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3)行人穿越道路应该注意来往车辆,不应在道路上随意穿行。

  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4)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5)任何非机动车均应靠道路右侧行驶,严禁反道逆行。严禁骑车追逐、快车、曲折竞驶;严禁双手离把和扶肩骑车行驶;严禁攀扶其他车辆行驶;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地、操场骑车或是主要道路上学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6)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7)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8)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绿化地、操场、办公室外侧走廊、教室外侧走廊、宿舍楼道内及交通道路上停放车辆。

  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9)校园内主要道路设置交通标志,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严禁在校内飙车;禁止超车、严禁鸣号;禁止无证驾驶;禁止酒后驾驶;禁止在校内学习(练习)驾驶车辆。

  (10)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学校发放的《阳贵一中校区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无通行卡车辆进校需经校办公室审核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应配合接受学校门卫的询问或检查,门卫人员有权不准可疑车辆出入学校大门,并交学校办公室查处。

  (11)校内停车地点:各教学组团的天井,国际部、科技馆、图书馆、一食堂楼前空地,一食堂地下车库,六食堂地下车库。校车平时停放在一食堂门前空地,交通车发车时,应在一号门与主教学楼之间道路右侧临时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其他地段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放。

  (12)主教学楼及各教学组团周边道路,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行驶(单行线)。学校有重大会议、活动或外事接待任务时,校办公室可临时调整各种车辆行车路线或停放位置。

  (13)特种车辆(包括押钞车、邮政车、各种施工车、救护车、“110”警车等)经门卫许可后,可行驶、停放在校园的指定位置。

  (14)超市和食堂的送货机动车应按照校办公室规定的时间送货,在主干道上、卸货时,允许靠边短暂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去,不准影响其他车辆和人流通行。

  (15)外来机动车,一般禁止在学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应到校办公室办理登记后按指定地点停放。

  (16)车载物品出学校大门必须停车接受检查,公物必须出示相关部门的证明,私人物品说明情况进行登记。

  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登记程序如下:

  (17)学校公用车及教职工自用车辆,由驾驶员本人到校办公室申报、登记、领取《通行卡》(含两轮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本校教职工免费办理《通行卡》。

  (18)校办公室每年九月份对机动车通行卡进行一次清理,打印成册通知各门岗,平时如有增减,应及时通知门岗。

  (19)通行卡持续证人不慎遗失时,应主动向校办公室挂失,并重新申报。

  第三章、道路交通管理

  1、经学校批准的各种社团摆设摊点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和阻碍交通。

  2、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拆卸或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3、校园道路施工,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同意,报校办公室备案,方可施工。

  4、对轧坏道路、撞坏校园设施和交通标志者,责令其按照物品价格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

  1、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道路交通肇事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均由校办公室负责。重大事故与涉外事故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2、对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视情节、后果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赔偿损失、经济处罚、校纪处分等处理。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通知校办公室,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阳贵一中安全工作紧急预案”;移动现场者,由移动方负全部责任心;肇事逃逸者,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追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师生员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和善后处理工作。

  5、对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以及校园内超速行驶、乱鸣喇叭或驶入禁停路段的各类车辆,由校办公室通知违章当事人及学校财务部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发。

  6、对教职工家属及来校探亲访友人员的车辆,由校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驾驶员及财务部在被访者(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7、对违章车辆的处罚标准每车次50~200元(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

  8、对多次违反本规定的师生员工及家属,校办公室将组织违章人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提高其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

  9、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或责令其驶离学校,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10、不服从交通门卫执勤人员管理,妨碍执勤人员工作或谩骂、殴打执勤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赔偿伤者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1、交通门卫管理执勤人应热情为师生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罚,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财务等部门检查监督,对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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