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规章制度

时间:2022-08-22 11:10:28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学规章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学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学规章制度

中学规章制度1

  一、目的与原则

  处分学生的目的是教育学生,不是惩罚学生。

  处分学生应该遵循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与集中的原则。

  二、处分等级

  处分等级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遣送反思、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等。

  三、处分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

  (1)穿奇装异服、留怪发、大声喊叫、穿拖鞋进教室,经教育不改的;

  (2)浪费粮食、浪费水电,经教育不改的;

  (3)一月累计旷课达七节以上的(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

  (4)损坏公物情节较轻的(无意损坏的,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三倍赔偿);

  (5)乱泼、乱倒,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的;

  (6)传看黄色、武侠等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的;

  (7)同学交往不当,影响同学学习和生活的;

  (8)课间颠打、推靠栏杆,经教育二次以上不改的;

  (9)不尊重老师,造成影响的;

  (10)上课睡觉、做小动作,经教育不改的;

  (11)打饭打水插队、敲打盆(桶),经教育二次以上不改的;

  (12)一次进餐,两次打菜的(并处每次10元罚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1)上述情况较严重的,并造成影响的;

  (2)一月累计旷课达十四节以上的(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

  (3)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

  (4)大型考试舞弊,造成较坏影响的;

  (5)向其他同学索要钱物的(1元以内的);

  (6)男女同学交往不正常的;

  (7)出手打架,造成轻伤的(未还手的不追究责任,医药费全部由凶手承担);

  (8)吸烟、酗酒、赌博,经教育不改的;

  (9)私自使用电器,但未造成后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上述情况较严重的,并造成较坏影响的;

  (2)向他人索要钱物1元以上的,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

  (3)持械打架,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未还手的不追究责任,医药费全部由凶手承担);

  (4)一月累计旷课达二十一节以上的(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

  (5)不履行请假手续离校一次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不服从学生干部管理,动手打学生干部或采取其他方式报复的;

  (7)谈情说爱的;

  (8)有偷盗行为(价值10元以上),及时承认错误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遣送反思处分:

  上述三条列举的各项,违反次数较多,且造成一定影响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1)一月累计旷课达一周以上的(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

  (2)累计三次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3)不服从老师教育,打骂老师的;

  (4)有偷盗行为(价值10元以上),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5)私自使用电器,造成后果的(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全责);

  (6)持械打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打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累计3次的(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7)有组织,有计划打群架的首犯和策划者;

  (8)留校察看期间又严重违纪的;

  (9)损坏公物情节较重的,并拒不赔偿的(对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10)不履行请假手续离校二次以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11)翻越围墙出校一次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12)严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经多次教育不改的;

  (13)所作所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机关拘留的;

  (2)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

  四、处分使用:

  1、凡受到处分且未被撤消者,不得评优、评先。处分在留校察看以上的,离校时未撤消,参军等政治审查时,学校一律不签字。

  2、凡遣送反思、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的,学校不退任何费用。

  五、处分程序:

  1、调查:相关班主任配合政教处进行认真调查,写成文字材料,由受处分的学生签字并通知家长。

  2、核查:由政教处进行核实。

  3、组建处分小组:组长由政教处主任担任。组员:班主任、学生所在班级委员会成员一名。

  4、讨论处分结果:小组依据校纪校规,实事求是评议犯错误学生的行为,本着教育本人的原则,准确地给予处分并填写《纪律处分登记表》。

  5、通报:受留校察看以下处分的由政教处以处分决定的形式予以通报;受遣送反思以上处分的经校长审批后由政教处通报。

  6、教育转化:相关班主任应做好受处分学生的转化工作,告知如果表现良好可以撤消处分。

  六、处分的撤销:

  对确有悔改表现且在规定时间内无违纪现象或有良好表现可以撤销其处分。受记过以下处分的撤销处分的最低时限为一学期;受留校察看处分以上的撤销处分的最低时限为一年。

  七、解释:

  本规定的解释由政教处负责。

中学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务会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受政教处的领导,协同团委会、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期初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正副主席。

  ②任命各部正副部长。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各部正部长一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若干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中学规章制度3

  乌鲁木齐科信市中学学生委员会部门条例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组织的部门设置,明确其职权划分和干部配置,特根据《乌鲁木齐市科信中学学委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委员会

  第二条 学生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简称学委会,委员人数应为班级人数的两倍(高三除外),原则上每个班选举两个人。委员提前离职时由学委会决定替补人选,替补委员不得超过本届当选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学委会从委员中推选产生副主席两名,主席由行政老师担任,组成学委会主席团,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两位副主席进行分工,主席团与当届学委会任期相同都为一年一选。

  第四条 学委会通过会议的形式行使职能,学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正式会议,一般为每月的第一周的适当时间,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召开。学委会正式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非学委会委员的其他学生干部可列席会议。

  第五条 学委会主席团负责学委会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职权:

  (一)代表学委会对政教处或团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主持学委会的日常工作,对学委会的工作方针、活动计划和重要工作事项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三)召集、主持学委会会议,决定会议议程;

  (四)督促、领导下属各部门的工作,接受下属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五)考察、选拔下属各部门干部的候选人,拟定任免意见,提交学委会会议决定;

  (六)其他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委会委托的工作职权。

  第八条 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努力了解我校与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认真督察下属干部的工作情况,对学委会工作做出更全面、更实际的考虑,多听取老师、下属干部、广大学生的意见,主席团成员之间和主席团成员与主管老师之间应根据需要经常进行讨论和交换意见,最大程度的有效行使职能。

  第九条 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接受主管老师和学委会全体委员的监督,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依照规定行使职权,若受到主管老师或学委会过二分之一委员的不信任则可罢免,罢免可由主管老师或三分之一学委会委员联名提出。

  二、下属部门

  第十条 纪检部:负责配合政教处进行学校各项学生纪律的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学生考勤、仪表、晚自习纪律等检查。对内监察各部门工作是否符合校规校纪和学委会规章制度,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班纪律委员。

  第十一条 卫生部:负责校园卫生的检查管理,督促校园卫生保持工作,对校园卫生向学校提意见。并代管卫生监督团、环保回收站的工作。联系各班劳动委员。

  第十二条 体育部:负责学校的两操管理,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策划、组织等工作。联系各班体育委员。

  第十三条 生活部:负责对住校生的纪律、卫生的日常检查管理,维护良好的寝室住宿环境,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住宿生生活问题。向学校报告寝室存在的问题。联系各寝室寝室长。 第十四条 信息处理部:负责综合处理各班或学校有关部门与学委会的信息交互工作,对信息交互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向各部门提出意见,必要时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部门。

  第十五条 宣传部:负责学委会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和执行。负责公开栏信息的审核发布。日常负责学校广播站的运营,对有关的通知进行播放,并制作适宜校园的广播节目。负责校报的编辑印发。并接受委托代管国旗班、主持团、记者团。联系各班宣传委员。

  第十六条 电影院:负责丰富学生的周末娱乐生活,利用学校阶梯教室的设备,播放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电影,同时收取一定的电影门票,扩大为学生组织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 各部门配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特殊情况副职多配须经主席团批准。各部门干部候选人应由本部门现任的部长、副部长初步考核,报主席团考察后做出任免意见,由学委会会议决定。任期由学委会视需要决定。

  各部部长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各部门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条例。部长临时缺位时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超过一周须向主席团请假,由主席团决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为副部长或资深成员。各部门须定期向主席团报告工作,并随时请示重要问题。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讨论部署本部门的工作,部门会议应邀请其他部门干部列席会议。各部门分工明确,也许要全力配合、协调一致。部门之间的工作调动可由部长协商进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岗位外,均可申请调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四、补充说明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主席团监督实施,需修改时,应由主席团指示办公室拟定,经主席团审议后报学委会会议批准修改,并报团委备案。

中学规章制度4

  一、宗旨:强身健体 团结协作 增进感情 陶冶情操

  二、时间:20xx年11月(或10月具体另定)工作日的一天下午第三四节课进行(后勤教工组可另行单独安排)。

  三、参赛组在规定时间人未到齐,就按所到实际人数开始比赛。

  四、地点:爱仁中学田径场(或体育馆)。

  五、裁判:指定人员担任裁判。

  项目设置及报名总则:本次运动会设集体项目三项,各项目内容和报名方式、比赛积分办法如下所述,各参赛组据各项目参赛积分计算总分排定名次。(每人至少参赛一项)

  项目1:集体过呼啦圈

  参赛人数:每组10人起,全员参与记录时间减百分之十。

  各组参与教师手拉手站成一列,队列一端第一人一手持呼啦圈准备,裁判发令计时开始,将呼啦圈从一端套过人群传至队列另一端末一人手中(呼啦圈须离开身体),然后立即回传至队列第一人手中,第一人举起呼啦圈宣布完成。全过程保持队列不变,相邻队员不能松手,比赛所用时间与小组参赛人数之比为比赛成绩。第一名积分7分,最后名积分1分。

  项目2:齐心协力向前进

  各组参赛人员10人起。全员参与记录时间减百分之十。

  各组参与教师一字横排排列,同组相邻教师左右脚脚腕处用布条系住,听口令 一齐出发,当队列中前进方向的最末位教师过终点线时记取时间。

  各组的所用时间与参与人数之比为该项目的竞赛成绩,比值小者优,第一名积分7分。

  项目3:集体长绳赛

  参赛人数:每组10人起(男、女不限,不足10人视为放弃),其中有2人摇绳,其他人跳绳。

  甩绳队员面对面,间距3米,跳绳队员排成一路纵队,依次入跳,从绳子一边跳到另一边,形成8字形,一人一次跳过绳方可计数一次(一人连跳或二人及以上同时跳过只计一次),不可随意改变队员排列前后顺序(如有发生,该队即记为末名)。10人组队记取1分钟时间内跳的个数,超过10人组队则跳绳计数时间按实际参与人数与10之比的倍数增加,如数学组实际参与为15位教师,则记取1.5分钟内的个数为数学组跳绳成绩,总个数多者名次前。第一名积分7分。

  六、 奖励办法:本次活动团体总分前三名发奖状,单项第一发奖状。

  物质奖品以生活用品给团体积分奖、个人为组争光奖

  1、团体积分奖

  七个小组据总积分多少分为三类给奖:第一、二名小组为第一类,人均奖价值相当##元物品,三、四名为第二类,人均奖价值相当##元物品,后三组为第三类给奖,人均奖价值相当##元物品。

  同组内参与活动者教师或职工奖品统一,没有参赛的教师同样享受本组团体积分奖。但小组因参与人数不足取消某一项目比赛,所给积分奖按参与项目比例相应减少。

  2、个人为组争光纪念奖

  凡参与项目比赛并遵守比赛规程,个人每完成一个项目,获一份价值相当##元个人为小组争光纪念奖。

  最后工会汇总各位教师比赛获得的奖金合计,采购相当价值的生活用品兑奖发放。

  七、 报名:比赛报名由工会组长在网上家园-活动撷英-运动会专帖跟帖报名(后勤组另行安排)。

  各工会组长网上报名写上组名每一个项目及参与者姓名

  例:音体美组

  集体过呼啦圈:全组参与

  集体长绳赛:

中学规章制度5

  一、物理教学仪器是进行物理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教学仪器均应及时登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帐、仪器明细帐、仪器台帐。由实验教师验收,并对仪器进行校正和性能测试,合格后分类编号按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摆放在仪器柜内。自制教具要单独立帐记载。

  三、教学仪器使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按说明书要求,对教学仪器要经常保修和维修,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磁。

  四、对贵重和精密的仪器要严加保管。仪器柜内要按层设卡,列出仪器名称、规格、数量,每件仪器上要贴签编号,柜外要标明仪器类别。

  五、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计划,填写实验记录,列出所需仪器明细,交实验教师给予准备。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装备与调试,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六、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实验完毕实验教师验收后放回原处,并完成实验记录的填写,留存以备检查。

  七、每学期末,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会计协同实验教师对教学仪器进行核对和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八、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经常通风,保持整洁卫生。

中学规章制度6

  为贯彻落实市区教委有关加强节假日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发展的需要,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特制定节假日教师值班规定。

  一、节假日范围

  1、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2、寒暑假。

  二、值班人员安排

  1、全校所有教职工均有节假日值班的工作任务。

  2、值班人员按年龄顺序由小到大依次轮流安排。

  3、每次值班安排总值班一人,值班人员一至两人。

  4、值班表由校长办公室排定,校长室批准之后,下发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三、值班时间安排

  1、值班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7:00。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到岗尽职,并由总值班人员负责考勤。

  四、值班职责

  详见值班表

  五、发生责任事故的处理

  对不能完成值班工作和在值班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对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值班人员给予补贴,标准暂定为50元/次。

中学规章制度7

  第一章社团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生设社团理事会。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以上校内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教育处管理。

  二、社团理事会

  1、负责老师(2名)指导社团理事会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检查、评比社团活动。按时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3、副主席(1名):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宣传委员(2名):协助主席进行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负责接待解说工作,并对各社团小解说员进行讲解培训。

  5、组织委员(2名):活动和例会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6、干事(2名),协助主席开展组织、宣传、检查、评比活动等方面工作。

  三、社团理事会职责

  1、社团理事会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理事会成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例会或正常活动。

  3、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理事会成员: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因违纪受到过社团罢免的负责人。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各社团成员指导老师应统一备案。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需上报管理部门,并做好相关手续登记,并报社团理事会登记备案。

  一、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课。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A、社团章程

  B、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

  二、注销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

  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

  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团委、教育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备案手续。

  第三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二、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每学年结束,享有转会的权利。

  4、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一、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后要有总结。

  二、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每周三第3、4节。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每学期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总结:每节课做好社团活动记录。

  社长、副社长每次活动要注意室内卫生、纪律、成员参与度,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要进行准确登记,活动后与社团各负责人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社团例会前上交社团理事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

  社团理事会将对各社团活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纪律情况、场地卫生、出勤情况(师生)和成员参与度等,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量化成绩统计,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5、指导教师不在,社长必须大胆管理,带领同学们正常活动。

  6、每个社团应选出一名口才较好的小解说员,由社团理事会宣传委员进行统一培训。以备参观指导时宣传社团活动情况。

  7、每个社团都要对自己的优秀成员进行表彰,以资鼓励。理事会也会根据各社团社长的表现对优秀社长进行表彰。

  第五章社团例会管理制度

  一、社团理事会例会制度:

  社团理事会例会定于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第四节课召开,理事会成员及各社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理事会主席对上月各社活动量化考核成绩(场地卫生、出勤情况、纪律情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二、各社团例会管理

  各社团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纪律、卫生、出勤和参与度情况,并可在会上讨论以后的活动安排。

  第六章社团奖惩制度

  一、每学年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对学校做出的贡献,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学校还将在全校组织社团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对校级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予以表彰。

  二、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得荣誉的成员可以进行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参评成员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或本学年有一门以上学科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参评;

  三、不遵守社团章程,一学期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违反校规校级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将给予除名。

中学规章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我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核算、监督学校经济活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四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要保持相当的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学校预算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编制收入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 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赤字预算。

  第九条 学校收入除财政部门支付给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经费和基建拨款外,财政部门还按工资总额的2.5%拨入福利费,按学校学生人数核拨上级补助收入,另外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预算外收入,其它收入按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条 学校将编制的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按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通知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决算根据学校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真实、准确的年度报告。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工资、福利、离退休经费、基建拨款等。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包括财政部门按学生人数拨给学校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捐赠收入等。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条 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学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大型修缮支出等。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九条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各项手续。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组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报经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办理支出。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所有应税项目的税金都应足额申报、缴纳,不得少缴或者不缴。认真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在运用会计科目进行财务核算时,应严格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核算,不得增、删会计科目,不得自拟会计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目。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算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结余应按规定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使用。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各类资产应按《中小学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学校必须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台账,建立健全实物资产收发登记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第二十七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有计划的偿还,学校不得擅自举新债运行。

  第九章 核算程序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设立账薄,核算学校发生的经济事项。

  第三十条 报账规定

  (一)报账程序 报销单据应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该业务的发生,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报账手续 加强对学校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务审核侧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发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续的完备性。每月支出控制在当月计划范围之类,否则不予审核入账。各项支出经核算中心审核并加盖“审核”印章后方可正式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提供财务报表。每月终了应及时对账,定期不定期对备用金进行实地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三)票据要求

  1、票据正规:外来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或正规收据。

  2、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不能只写大类。

  3、要素齐全: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

  4、审批手续齐全:按规定程序签批。

  5、无涂改现象:随意涂改原始凭证视为无效凭证。

  6、按规定用途使用:每种票据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未按规定使用的票据视为无效票据,不得入账。

  (四)其他 各种报销凭证反应的事项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符合各项法规制度,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1、对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提供附件加以说明。外出学习考察参观等应提供领导批准的文件或通知作为报账附件。招待费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单、菜单。交通费支出附用车通知单。

  2、经济业务发生后应于30日内取得会计凭证,办理报账手续。无故拖延不报的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所有的财务活动承担直接管理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财务接受同级及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遵守财政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三十三条 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应。

  第十一章 会计档案和会计交接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

  第三十五条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定期归集,审查,核定,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善保管,以防止丢失损坏。

  第三十六条 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人员交接应由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第三十七条 账卡物经核对无误后由移交人员负责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交接双方部门负责人存档一份。更换财产管理人员一般不需要更换固定资产账簿,由移交人在固定资产账薄上加盖个人印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以继续使用。

  年终收入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1.支出预算完成率=年终支出执行数÷(年初支出预算数±年中支出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支出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中小学校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衡量中小学校按照实际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事业支出、公用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生均事业支出=事业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中小学校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中学规章制度9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冠市中学教导处相关管理制度:

  一、常规教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二、实验教学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三、教学处罚规定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四、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以学期计算)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导处将《考场情况反馈表》随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学生,每班抽调5个学生填写《常规教学情况反馈表》,由教导处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学生认为该教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

  2高级中学教师奖励制度

  “兴国的教育必有兴教的良师”,而良师的产生,发展和形成又必须有正确的激励机制进行引导。为了实现我校教学管理的目标化,本着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特制定教师奖励制度,根据学校已有的奖励方案进行奖励,同时实行奖励记分制。在评优

  选先、晋级晋职聘任中,奖励分将作为考核推荐依据之一。

  一、优秀教师

  根据我校《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每学年评选出10%的优秀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元,并记奖励分10分;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根据我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每学年评选出10%的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并记奖励分10分;

  三、优秀班主任

  根据我校《优秀班主任评选奖励办法》,每学年评选出30%的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并记奖励分10分;

  四、优秀年级组长

  根据政教处有关规定,每学年评选出优秀年级组长1人,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并记奖励分10分;

  五、优秀教研组长

  根据学校《优秀教研组评优办法》,优秀教研组的教研组长即为优秀教研组长,每年评选2人,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并记奖励分10分;

  六、优秀共产党员

  根据我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奖励办法》,每学年评选出10%的优秀共产党员,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并记奖励分5分;

  七、教育教学科研

  根据我校《教学科研奖励办法》,对取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八、教坛新秀

  根据我校《教坛新秀评选办法》,每学年评选出教坛新秀2人,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并记奖励分10分;

  九、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根据我校《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每学年评选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1-5人,颁发荣誉证书,每人每月享受固定津贴,并一次性记奖励分10分;

  十、课赛

  凡参加各级课赛,比照《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和记分;

  十一、高考奖

  依据《高三年级奖励办法》,每年对完成任务的高三年级教师进行奖励。

  十二、会考奖

  所教学科参加会考,满分奖励20元/生,并记奖励分1分/生;所教班级快班一次性合格率达到90%,普通班一次性合格率达到80%,一次性奖励100元,并记奖励分2分;

  十三、其它

  1、新闻报道奖:每学年对在新闻报道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级、教研组进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奖励50—200元。

  2、课件奖,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电教课件评比,对获奖者进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奖励50—200元,并记奖励分1-5分;

  3、见义勇为奖:保护学校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见义勇为,作出贡献的,学校视情况给予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100—500元,并记奖励分1-5分;

  4、开源节流奖:财务、财产、水电等管理人员增收节支,修旧利废,成绩显著,创造明显的经济效益的,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50—200元,并记奖励分1-5分;

  5、优秀方案、议案奖:凡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出可行性方案和建议的,学校视情况给予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100—500元,并记奖励分1-5分;

  6、特殊贡献奖:为学校获得良好的声誉,对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发给不少于1000元的特殊贡献奖,并记奖励分5-10分;

  7、创新奖: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积极参加课程改革,转变育人观念,探索教改新路,有改革创新成果,效果显著,奖励金额:200-500元。

  注:

  1、评奖方式:个人申报-组织审核-民主评议-校长办公会认定;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学校已有的其它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3、本办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3中学教师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不参与有偿家教,不得擅自在校外开班授课。

  2、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不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3、教师在仪容仪表上应为人师表,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男教师不得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装、超短裙,上衣不得低胸露脐,穿戴饰物和化妆应删繁就简,避免浓妆艳抹。男女教师不得留怪、奇、乱发型,上班时间不得穿背心、拖鞋。

  4、教师要注意使用文明规范语言,不得讲粗话、脏话;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不得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抄代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收受财物;不得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教师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停薪留职、请人代教、自动离岗,不得超假、旷工,尽量不迟到、早退,坐班时间不随意进出校园。

  6、教师在教室内禁止抽烟,工作时间不得酗酒,不得酒后上课、辅导学生。上课时禁止接打电话。工作时间不得组织打扑克、搓麻将及赌博活动。上班时间严禁登陆证券网站查看股市行情和上网交易。

  7、文明执教,积极认真备课、上课;主动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学术研讨;积极利用多媒体课件组织教学活动;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制度,不得随意组织学生订阅、购买教辅资料。

  8、教师应热爱学校,爱惜学校一草一木,不得随意损坏学校财产,不得随意浪费学校物质。

  9、教师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得做有损教师形象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不得参与非法和不健康组织和活动。

  10、老师的师德师风管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凡严重违反规定,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考核为不合格;经教育劝导仍不纠正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上交县教育局处理。

中学规章制度10

  一、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体育教学大纲》,明确体育教学的目的与任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年、学期、单元教学计划。

  二、了解学生,深入钻研教材,在个人认真备课的基础上,加强集体备课,明确课堂教学的目的任务和实施方法。没有课时教案,不能上课。

  三、根据课时计划,课前要布置场地,备好器材,做好安全卫生检查工作,课上要重视做好安全保护工作。教师应以身作则,上课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四、要做好体育委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

  五、体育课上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又要关怀爱护,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

  六、体育课以实践为主,要保证足够的时间让学生得到充分锻炼。运动量和练习密度要适当,做到科学合理。教师讲课要语言精炼,重点突出,示范动作正确。课上要重视队列、队形练习与身体素质训练,室内课要注意加强体育基础理论知识教学。

  七、教师应按大纲要求考核评定学生成绩。考核的时间、内容和标准要事前向学生公布。

  八、课后应认真填写“课后记录”,注意积累学生考核与体质资料,并认真分析对比、不断改进教法,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学习体育理论,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每学期应专题总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中学规章制度11

  第一条、为了合理规划和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园现有建设用地和规划预留建设用地。

  第三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

  第四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设置规模,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根据所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

  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生均用地定额执行。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红线,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其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等有关部门会审确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需要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文件中明确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权利归属。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分期进行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交付使用。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本规定修改前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的产权归属,适用当时的规定。

  第八条、严格控制拆迁或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舍或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校舍的,拆迁人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优先就地、就近安置,并按原面积和用途归还产权,互不计价;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学校场地的,应当就近按原面积补还。

  第九条、禁止将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条、因市政建设等确需临时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禁止在批准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教育建设需要时,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补偿。

  第十一条、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批准调整中学、小学、幼儿园规划预留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无效,调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责令退回。

  第十三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擅自占用、改变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投资额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罚款。

  第十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权,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规章制度12

  一、比赛时间2:6月——13日

  二、比赛地点:苏中篮球场

  三、参赛办法及录取名次

  1、高一年级每班报一队,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运动员10人。

  2、运动员必须是所在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

  3、报名队员必须有意外伤害保险,无保险者不得上场比赛。

  4、本次比赛奖励前四名。

  5,各参赛队必须与6月9日前将本班参赛队员表,奖品费60元交到各自体育老师处。

  四、服装要求

  1、每队须准备至少一套比赛服。(比赛服要有号码)

  2、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装和鞋。

  五、比赛方法

  1、比赛采用抽签分组制,分成四个小组,各小组的第一名进入半决赛,小组赛采用单循环制。

  2、半决赛对阵方式为1组—3组,2组—4组。

  3,决赛为半决赛的胜者决冠亚,负者决三四。

  六、本次比赛采用篮球比赛最新规则,对调整的规则通知如下

  1、比赛时间:比赛上下半时各为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2、换人要求不限。

  七、注意事项

  1、场面既要热烈同时要有秩序,尊重双方运动员。

  2、参赛队须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迟到10分钟按弃权论。

  3、各队须遵守赛会制度;讲文明、讲礼貌、尊重裁判员运动员。

  4、如对场上判罚有异议,须在赛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判罚为最终结果。

  5、如因天气原因不能按时比赛,比赛轮次顺延。

  6、规则解释权为本次比赛的组委会,未尽适宜另行通知。

中学规章制度13

  一、卫生公约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人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不乱吃零食,注意锻炼身体,预防疾病发生。

  3、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擤涕,不随地丢食物渣和废纸等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不乱搭乱盖。

  4、各班级必须严格执行“每日二小扫”、“每周一大扫”、“假节日前突击全面扫”的制度。

  5、校医室要定期宣传卫生常识,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指导和督促保洁人员,搞好厕所的清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

  二、校园清洁卫生常规要求

  (一)清洁卫生要求

  清洁区:

  1、地面、路面、草坪无果皮、纸屑、塑料袋、食品渣等各种杂物。

  2、地面无碎石、砖块、无乱堆乱放。

  3、清洁区内无杂草。

  4、排水沟无污臭积水无垃圾。

  教室:

  1、教室内外(走廊)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教室内外(走廊)地面、墙壁无痰痕、球印、鞋印等污迹。

  3、教室内外天面、墙壁无蜘蛛网、积尘。

  4、课桌椅摆放整齐,门窗、灯管、讲台擦抹干净,保持整洁。

  (二)清洁卫生制度

  1、在早读前,放学后进行“每日二小扫”。

  2、星期五下午放学最后,进行“每周一大扫”。

  3、重大节日或有检查、接待任务时,由学校临时决定,进行突击大扫。如因遇下雨或其它事不能按规定完成清洁任务的应改在天晴或后适当时候补扫。

  4、班上设有废纸筐,每天由值日生负责清理。

  (三)卫生检查评比

  1、平时实行群众监督,班级劳动委员具体管理,值周领导或主管后勤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情况记录。

  2、各班教室、清洁区,由校医负责督促、检查;检查评分则由政教处组织有关“百人岗”教职工,每天一次检查评比。

  3、清洁区、教室、检查评比结果公布全校。

  三、教室卫生规范要求

  教室是师生教学场所,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达到一流学校的标准,学校对教室提出如下规范要求:

  1、各班每天安排教室值日(包括段考、期考试时间),值日生要认真负责。

  2、教室地面经常保持干净,门窗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

  3、教室桌椅摆放整齐,不留多余的桌椅。

  4、窗帘要悬挂整齐并保持干净,不需遮光时统一卷挂好。

  5、扫把统一放置于门后,垃圾桶反扣地面上,不能囤放垃圾。

  6、教室要配置毛巾一条,毛巾挂在门后。值日生每天用毛巾擦抹讲台,保持讲台干净无积灰。

  7、值日生负责放置好粉笔盒和黑板,清理粉笔头。学生不得拿粉笔在教室内乱涂乱写。

  8、不能在教室或走廊乱扔纸团等废弃物。

  9、班级报纸杂志由学习委员夹好,平时挂在墙上。

  以上规范要求,各班应落实。学校政教处、总务处定期组织检查评分,并公布检查评分结果。

中学规章制度14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我校师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第一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留样名称要祥细。

  第二条:留样柜的大小、容积和留样盒的数量与48小时内的餐次总数和每餐次的菜品数相适应。

  第三条:充分凉透进行留样。食品未充分凉透,突然进入低温环境中,食物中心容易发生质变。食物带入的热气引起水蒸气凝集,冰箱里温度会生高,能促使霉菌生长。

  第四条: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冰箱温度控制在0℃-6℃之间。

  第五条:食物留样每一品种不少于2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第六条:食品留样后立即加盖密封(或用保鲜膜密封),在留样容器外贴上标签,标明: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质量等。

  第七条、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以上,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第八条: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第九条:建立食品留样台账,做好每餐留样登记,备查。

中学规章制度15

  根据“晶都名师成长工作室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晶都名师培养工程建设,加强名师的培养力度,发挥名师效应,现特制订“杨贤栋名师成长工作室”规章制度:

  一、名师工作室目标

  工作室总体目标:通过“晶都名师成长工作室“的成立,加强优秀教师英语教师团队培养,激励名师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打造一支既能指导引领,又能实践示范,并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科研型英语教师团队。

  工作室具体目标:工作周期为三年,在工作周期内,主持人或成员成为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名师,或在市“333“工程成长梯队中相应提升一级,或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晋升为教授级中小学高级教师,或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公认的知名教师。

  二、名师工作室职责:

  (一)引领教师成长: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活动,工作室建立“每月一主题”研讨制度。由工作室主持人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每月集体研究一次(课堂教学案例研究、案例分析、反思总结、论文指导、课题研究、经典研读交流、竞赛辅导、校本教研、论坛讲座等)。每学期组团实施县级示范课2次。通过示范引领、课堂诊断、问题研究、专题讲座等活动,引领工作室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的驾驭能力。

  (二)引领教学改革:在实践中引领课改实验、研究课堂教学,为课堂教学改革提供成功范例,成员年度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并以研讨会、报告会、公开教学、专题讲座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三)开展课题研究:

  1、工作室主持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部门立项的研究课题,工作室成员在市级及以上的主流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5篇,其中主持人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2、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根据课题研究方案,在每一阶段制订具体的研究实施计划,及时作出阶段总结。课题必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活动记录、有阶段小结、有结果分析、有实验报告和实验鉴定。

  3、工作室成员要撰写出一定数量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

  (四)资源共享:

  建立名师工作室网页,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开辟名师对话、优秀案例选登、名师风彩等栏目,提高工作室知名度和辐射效应。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建立名师工作室QQ群,随时随地进行交流。

  三、名师工作室人员组成

  主持人:杨贤栋

  常务工作管理:杨晓宇

  作室业务顾问:何锋,江苏省英语教研员

  孟庆忠,江苏省特级教师,连云港市高中英语教研员

  四、名师工作室成员职责与任务

  (一)晶都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职责与任务:

  1、期到工作室开展指导工作,负责工作室确定研究项目、制定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等。

  2、指导并参与工作室组织开展的各项研修活动,为工作室活动的开展提供理论和相关技术支撑;指导工作室成员围绕研究项目开展学习活动、撰写文章,及时总结和提炼。

  3、积极为工作室成员提供研讨课例,推广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传播新的教育理念。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各级各类研讨活动;推荐工作室成员所撰写论文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为提高工作室成员的研究水平、推广研究成果和扩大影响力提供有效的帮助。

  (二)工作室成员的职责任务:

  1、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同时制定出相应的学习培训年度计划,并付诸实施。

  2、每学期分别在校内校外开一节课,做一个专题讲座或论坛。

  3、三年内承担一项课题研究,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或获县二等奖以上。

  4、认真做好“传帮带”活动,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定向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培养过程规范,培养效果明显。

  5、完成工作室布置的其它任务。

  五、名师工作室成员奖惩制度

  1、工作室设立“工作室优秀成员”、“工作室学习积极分子”等奖项并每期评出,以奖为主。对于认真参加学习,成绩突出的成员提供优先参加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和学习研讨活动的机会,对特别优秀的成员,在评优评先时可优先考虑。

  2、对于不求进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室布置的成员进行劝退工作,同时按有关程序吸纳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六、经费制度

  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工作开展和项目实施,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题研究、专家授课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涵盖开展活动时段成员合理的交通费和餐费。作室成员个人开展与工作室相关活动需使用经费的需书面向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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