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7 08:58:38 制度 我要投稿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5篇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

  1、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

  一、教学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教学仪器要设立账目,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来源、数量、单价、金额,做到账、卡片、实物相符;学校教学仪器一律不准外借。

  三、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标准分类编号,定柜、定架存放,并在柜上贴有存放仪器名称、数量的卡片,以便查找和使用;药品和仪器分柜存放。

  四、各类仪器说明书要装订成册,专架存放,以便正确使用。

  五、教学仪器室内要张贴演示、分组实验安排表,设置实验记录单和报告单,为实验教学开展服务。

  六、学校建立教学仪器使用、归还、赔偿制度,仪器管理人员对仪器的使用、归还、赔偿都要有记载,需要请示领导的,及时向领导请示。

  七、仪器管理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要经常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工作,室内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做到防潮、防锈、防火、防盗。

  八、主管领导每学期对教学仪器管理工作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指导;学期末进行全面检查,做为仪器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

  九、仪器管理人员若更换工作或调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

 1.目的

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保证仪器设备得到良好的管理,使其符合规定的检测要求,以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校准、标识、使用、维护、检修、核查、停用报废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负责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1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4.1.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4.1.2仪器设备到货后,请购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及安装调试。大型仪器设备应与供货方共同开箱验收、安装、调试。

  4.2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4.2.1精密仪器,如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应放在仪器室,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4.2.2实验室应保持常温,环境干燥,通风良好。

  4.2.3电子分析天平应放在专用天平台,防尘、防震。

  4.2.4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仪器应罩上防尘罩。

  4.3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4.3.1新购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授权的校准机构校准或检定,以保证其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

  4.3.3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需加贴计量标识,以表明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所处的校准状态。质检部负责建立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台账,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归档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4.3.4所有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对于免检仪器设备,应做好记录并监测其准确性,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4.3.5使用人员必须完全掌握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正确的使用、校正方法。

  4.3.6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4.3.7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量规附件或其它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进行内部校正,并填写相应校正记录。校正记录表自行设计。

  4.3.8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必要时各实验室需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4.3.9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检验仪器、计量器具不精准,应立即校正。若经校正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4.3.10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4.3.11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专门技术人员检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由使用单位重新请购。

  4.4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4.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建立台账,并对主要仪器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单、订货合同(可为复印件);

  ·大型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单(可为复印件);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实验室编号;

  ·仪器设备的到货日期、启用日期,安装或存放地点;

  ·产品说明书(可为复印件);

  ·设备使用记录(可另装订成册);

  ·历次计量检定证书(或自检记录/比对试验记录),检定周期安排;

  ·操作规程(简单、常用的仪器仪表,如说明书上有操作规定,可不再编制操作规程);

  ·仪器设备的损坏、故障、调试及维护保养记录。

  4.4.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4.4.3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4.4.4仪器设备档案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有专用的柜橱,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4.4.6实验室每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点,使物、账相符。

  4.5仪器设备的标识

  实验室所有的分析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各种操作过程控制和检测结果处理软件等,都应有唯一性管理编号,并有明显、唯一性的标识表明其工作状态,以保证不被混用、误用或产生混淆。

  4.5.1仪器设备标识分三类,分别为: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

  4.5.2标识的使用

  4.5.2.1合格证(绿色)的适用对象:

  A)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B)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C)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4.5.2.2准用证(黄色)的适用对象:

  A)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B)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C)降级使用者。

  4.5.2.3停用证(红色)的适用对象:

  A)仪器设备损坏者;

  B)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C)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D)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4.5.3所有标识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标识贴在设备的明显部位上,更换时,撕掉或覆盖原标识,在同一位置上贴上新的标识。标识的格式参见《质量手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条款。

  4.6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按6.3执行。

  4.6.2仪器设备的档案信息

  仪器设备的档案依6.4执行。

  4.6.3仪器操作人员的要求

  4.6.3.1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从事分析检测人员,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独立操作的人员。

  4.6.3.2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阶段,确定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全程参与,系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全面了解基本操作规程和保养维护程序,达到独立操作和保养仪器的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仪器操作训练,随时记录分析操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便于咨询专家解决。

  4.6.3.3操作使用人员对仪器的操作程序熟练掌握之后,可联系仪器厂家技术人员,集中对操作使用人员再培训,解决操作使用人员独立使用仪器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并对仪器使用保养的一些技巧进行更深入的学习。

  4.6.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6.4.1主要仪器设备均应制定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性能用途、操作步骤、检查方法(包括开机、关机、校正、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

  4.6.4.2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和维护维修说明书、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操作说明书等,都必须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员取用。

  4.6.5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6.5.1大型精密仪器或检测直接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填写于《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4.6.5.2使用记录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日期、使用时间、上机样品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4.6.5.3使用记录应于开、关机和使用时及时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6.6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性能的可信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除了按规定对仪器设备实施定期的检定外,还必须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

  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使用人员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在实施检测之时,对有关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定。维护情况应及时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日期、维护操作、仪器状况、异常情况处理(必要时)、执行人、验证人。维护记录表格式依据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行设计。

  4.6.7重新投入使用仪器的确认

  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经脱离过实验室的直接控制的仪器设备(例如送外维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8仪器的运行期间核查

  4.6.8.1对所有仪器,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期间,将根据需要,分批按排运行期间检查,以保证仪器的性能和检测质量。

  4.6.8.2期间核查不能代替定期设备检定和校准,核查标准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4.6.8.3期间核查可用相同准确度的方法考核主要参数,其作用在于及时发现故障防止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仪器设备使用。

  4.6.9校准结果的修正

  当进行仪器校准时,如需要引入一组修正因子对校准结果予以修正,则负责校准的人员,必须保证其所有的备份(包括文字的和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都得到正确更新。

  4.6.10仪器设备的保护

  各实验室,必须采用有效的措施,保护好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以控制检测过程和进行结果处理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6.11仪器设备的维修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运行检查中发生故障,影响检测结果时,操作管理人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确认并及时报相关技术部门维修,详细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经修复后的仪器,必先经过校准并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12仪器设备的报废

  4.6.12.1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由仪器保管人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理由,由公司最高负责人最后核准。

  4.6.13.2报废设备必须做好标识工作,尽可能移到单独的地方安置或丢弃,防止误用。设备记录在报废一年后方可销毁。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6

  仪器设备是检验工作的重要物质保证。化验室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和检测仪器设备,并使仪器设备处于受控、良好、有效的状态,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合法。

  本制度适用于茂源化工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室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

  2、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为所管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该机附带的各种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电路图、装配图、附件清单、装箱单证等)及设备技术卡片(验收报告、维修、校验记录等)。

  3、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标定,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4、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时,应迅速查明原因。

  5、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物、卡,做到帐、物、卡完全相符。

  6、未经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借出或拆分仪器设备。

  7、化验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做到帐、物、卡清楚、准确。

  8、新购设备及时验收入帐、填卡、编号,库内物品分类放置,出、入帐手续清楚。

  9、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借出制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0、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潮、维护保养等工作。

  11、保管好仪器设备的随机资料,以备查阅。

  仪器操作管理

  由于仪器结构精细、严密,如果操作不当,就可能使仪器损坏或引起结构变化而降低精度,缩短仪器的使用寿命。因此,测量人员必须本着对公司、集体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对仪器做到:精心爱护、正确使用。

  一、仪器的搬运

  1、仪器必须由测量人员携带,不得碰撞,不得倒放。

  2、仪器托运,必须放在装有软垫的防震箱子中,并在箱外标明“不得倒置”的字样,写上“光学或电子仪器,小心轻放,严禁重压”。必要时应派人护送。

  3、仪器由汽车运送时,要防止颠波和震动,一般应放在车的前部软垫上,或由人抱住放在腿上,亦可背在背上,不得放在车箱底柜上。

  4、短距离搬站时,仪器要竖着拿,使仪器保持垂直轴的铅垂状态,切不可横扛在肩上,以免碰伤仪器或损坏仪器的轴系。

  二、仪器的开箱,装箱和关箱:

  1、仪器打开后,先熟悉各部件的相应位置,取仪器时,一手握支架,一手托基坐或双手握支架,慢慢取出。

  2、仪器在装箱前,观测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3、仪器装箱时,应根据仪器类型,固定或松开制动螺旋,各部件按各自位置放妥当后,方可轻轻合上箱盖,并扣紧两旁的搭钩。

  4、关箱时要注意检查工具及附件,看是否安放稳当,以免运输过程中窜动,碰坏仪器部件。

  5、箱和盖罩,感到有障碍时,应查明原因,排除后再加盖。严禁硬压、硬扣。

  三、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对于仪器性能不了解时,不得私自摆弄仪器,必须在熟悉仪器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要注意防晒、防淋、防潮、防震动。万一仪器受潮,应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

  3、仪器操作时要用力均匀,使用过程中,仪器各螺旋不要旋得过紧,以免滑扣和损坏。微动螺旋宜用中间部分,作业完毕后应将所有微动螺旋旋至中央位置。

  4、作业时必须由一人单独操作,因故换人时,必须先检查中心螺旋是否旋上或拧紧,以防操作或搬站时将仪器摔下。

  5、不得轻易拆卸仪器的任何一部分,因拆卸次数多会影响其测量精度。

  仪器保养管理

  1、仪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仪器室要经常开窗通风,室温控制在0度—30度之间,仪器箱内应经常换干燥剂。

  2、仪器使用完毕后,要用绒布或干净的毛刷清除仪器表面的灰尘,清洁外露的光学器件时,应用脱脂棉或擦镜布(纸)轻轻擦拭,切不可用手帕或衣服擦拭光学另件表面。

  3、仪器被水淋后,要用柔软的干布及时擦干仪器,不要将潮湿的仪器放入箱中,应使仪器和仪器箱在干燥的环境中凉干。

  4、要经常检查仪器各部件、螺丝、螺旋、架腿的紧固螺丝等是否松动,若松动应及时拧紧。

  计算机管理规定

  1、计算机室由专人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机房使用计算机。使用计算机者必须填写运行记录。

  2、计算机室的所有物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或借与他人使用。

  3、计算机室管理人员要加强计算机软盘的管理,不得随便删除、拷贝机器内的程序和文件,不准在机房观看任何光碟,不准使用没有经过杀毒的外来磁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4、计算机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要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5、加强计算机室的清洁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理,任何人不得将饮料和食物带进机房,以确保室内卫生整洁。学生实验完毕必顺将计算机关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6、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7、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即停止操作并向领导及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做出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8、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凡违返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7

  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防止积压浪费和损坏丢失,必须加强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以保证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验收,使用保管有责任制度,购进、发出、报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

  2、建立健全保管、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保持完整可用状态。

  3、仪器设备的范围: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规定执行。

  4、仪器设备的购置:由研究室主任会同有关人员,根据研究室发展规模、科研任务和教学任务的要求,按经费指标,提出购置仪器设备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查、汇总平衡后,报设备主管部门。

  5、仪器设备的验收:实验室设专人对仪器设备统一办理登记、验收、领用等手续。对新增加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实验室验收人会同请购研究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建立帐卡并办完财务报销等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6、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操作人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作用办法,并有详细的使用记录。公用仪器设备委托有关研究室代管。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自行作用、移动或调换。全室人员都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实验室主任有权对全室公用仪器设备按需要进行合理调配,以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效用。

  7、仪器设备的维修: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要做好所管理的仪器设备的技术检查、校验、常规维修以及保养工作,保持仪器设备经常完好可用。管理人员不能排除的故障,由管理人员提出维修报告,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8、仪器设备的.变动:凡报损、报废及外调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填写技术鉴定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动仪器设备。

  9、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赔偿: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失职等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对责任人做出赔偿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8

  一、仪器设备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有专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

  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者及未经允许者不得使用。

  三、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使用日记。使用后由使用人和管理人检查、签字。

  四、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五、仪器设备要做到防潮、防尘、防震、防腐蚀,精心爱护,小心使用,发现故障及时检修。若因违章或大意造成损失者,将按学校“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酌情处理。

  六、每学年度对贵重精密仪器进行一次校检,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长期保持其可用状态。

  七、为避免积压、提高利用率和利用价值,仪器设备可以重新调配。在有专人管理的原则下,某些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公用或借用办法。

  八、仪器设备报废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申请、鉴定、审批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九、根据岗位责任制要求,实验室人员要不断掌握和提高有关仪器的操作技术,以减少操作合指导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此外,通过培训等方法,还要掌握一般检修技术。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9

  1.指定专人全面负责麻醉机、各类麻醉器材的领取、保管、报损等管理工作,建立账目,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麻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麻醉护士和麻醉医师共同完成。

  3.麻醉机、监护仪等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维护,发现缺失或损坏立即报修,保证麻醉设备的完好。喉镜等麻醉器械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4.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麻醉设备。

  5.麻醉前认真检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仪器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异常立即通知器械部及时维修。

  6.麻醉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

  7.麻醉设备使用后,须经清洁、消毒处理后及时归还原处。

  8.掌握各类仪器性能,熟悉保养方法,分别保管。注意保养维修,保持仪器清洁干燥,防止生锈、损坏,提高使用率。

  9.对使用几率较小的麻醉设备,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10.每班认真交接,有登记。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0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1

  一、按照教学实验的实际需要,有计划的购置和使用大型仪器设备。

  二、严格验收制度: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后,1周内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办理入账入库手续。

  三、严格管理制度:对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总务主任定期检查。如有损坏丢失,应按操作规程做及时处理,并马上汇报查明原因,提出近一步处理意见。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力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学校有关赔偿制度予以赔偿。

  四、严格使用手续: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需要填写使用记录单,使用前需详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未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仪器设备,更不允许私自借出,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经批准借出的仪器设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按期归还。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调离实验室时务必将本人所保管的账物卡向财产保管员交接清楚,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六、对于淘汰或因自然损耗而确实不能使用的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办理报损报废手续,要报废的设备需先经总务主任认可后,再填写《报损损报废单》报校长审批。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2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3

  1、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天消毒,每日更换灭菌水。备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周消毒1-2次。手电筒、血压计、听诊器、微量泵、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仪器,应保持清洁,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开口器、压舌板、口咽通气管、简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雾化器、吸引器、呼吸机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结束后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4、有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专用登记本,每次消毒后应及时记录。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协同创新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我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设备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设专职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管理员,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所有权归大学,包括来自各种渠道、使用各种经费购置,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学校所有的仪器设备。

  第四条凡单价单价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和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专门登记建账管理,明确使用人,做到账物一致。

  第五条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

  1、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方针,有计划、科学严谨地制定所需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有部门负责人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邮件抄送设备管理人员。

  2、购置:已经审批的设备购置申请由设备管理人员从市场选型、询价、比较,提交拟购置计划,报送院领导(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3、如果购置设备总额超过5万元,需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设备管理处相关规定,走学校招标采购流程。

  第六条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尽快组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认真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2、各部门要充分保障仪器设备运行,盘活资产,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

  3、保持教学科研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证仪器设备干净清洁,确保仪器设备应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防护措施。

  5、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修、调换、外借。设备的升级、改造、改装、测试等要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

  6、为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闲置浪费,我院(中心)实行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制度,对于闲置积压设备,及时做出调剂并进行账目调整。

  7、如果仪器使用人变更,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登记,不得私自调换、外借仪器设备。

  第七条贵重设备,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设备。贵重设备在申购、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置按《仪器设备处置实施办法》执行。

  第九条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教职工调出、离退休、辞职前,需到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院(中心)领导负责解释,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5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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