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
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
对医疗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而产生技术状况改变或故障停机,必须经常性地做好设备维护保养修复工作,使其保持和尽快恢复原有的技术状况,发挥其效益。
1、设备的保养和监测
(1)日常保养与监测:由使用科室设备保养人员负责。主要内容包括:进行表面清洁,紧固已松动的螺丝和零件,监测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等。
(2)定期保养与维护:由设备厂方或指定的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保养,包括更换零配件、内部清理、设备润滑、精度校准等,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3)功能检查与检定: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功能检查或精度监测检查,以监测仪器的各项功能精确度是否符合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上的要求。特别是国家计量法规定的需强制检定的计量仪器,如超声、X射线机、心电图机等,需由国家计量部门来鉴定。
(4)建立维护保养登记记录:仪器设备在维护保养后必须进行登记,保存文字记录,要记载有关内容,如维修保养日期、设备运转情况、维修保养内容等等。
2、设备的`维修和报损
(1)建立维修登记记录,仪器设备在修理后必须进行登记,保存文字记录,要记载有关内容如修理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
排除方法、更换零件及修复后的检验情况。
(2)注意维修中的人机安全,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零配件,严防流失。
(3)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应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报经院领导审定同意后报损。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的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由教务处与总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主要负责学院实验室所属仪器设备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修,其他仪器设备的维修由总务处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仪器设备维修,是指用学院仪器设备费购置,供给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单位使用,并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帐的仪器、设备、设施,也包括已在学院申报立项的自制仪器设备的维修。
第四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拟定学院年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计划;
2、负责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
3、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维修登记与统计制度。
第二章维修原则
第五条仪器设备维修应当贯彻勤俭节约、修旧利废、自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校内技术优势。
第六条教学科研单位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指导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人员做好技术维护工作。
第七条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属于人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应当按《z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经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正常损坏的零配件确须更换的,应当先交旧后领新,属消耗性的零配件应从各系、处、科室事业费中支出。
第九条要重视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应有计划地对陈旧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之重新发挥作用。
第三章维修方式
第十条预防性检查
在开学前、期中、期末三个关键时间段,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人员对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测试,确保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日常性维修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和登记制度,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技术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仪器设备带病运转。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技术指标测试,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针对性检查
当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现象或较大面积的故障现象时,维修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可以不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测试,以恢复仪器设备的使用功能为维修重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全面性维修
教务处和总务处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定期、分批对技术状况较差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维修和检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解,对照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指标,对各功能部件进行全面的鉴定,及时更换部分常用部件和易损部件,以彻底排除存在的故障隐患。在仪器设备到达规定的报废期限之前,应当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特点,安排若干次全面性维修,以最大限度地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章维修范围
第十四条对教学、办公用仪器设备,学院将尽可能保证维修经费。
第十五条对不承担教学任务,主要用于科学研究项目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应从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十六条对主要从事行政、后勤和对外技术服务业务的专用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需要维修的,学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维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该部门的经费或对外服务业务收费中全额支付。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仪器设备的维修审定,将依据仪器设备使用原始记录为准,没有使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零使用台时,原则上不予维修。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总务处与厂方(或经销商)联系,由厂方(或经销商)保修。
第十九条对于已无修复价值或维修费用超过原值70%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予以报废,不再修理。
第二十条对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项目,在实施维修前应与维修单位(厂家或代理商家)签订维修协议,保证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对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当向教务处或总务处提出拟改造仪器设备的技术、效益和经济合理性的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六章维修程序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需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填写学院统一制定的《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见附件1),经审批同意后进行维修,对于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或一次性维修台数较多、或损坏较严重的仪器设备,还应附上详细的维修申报说明。
第二十三条维修过程中不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维修过程中需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须报总务处备案。单项(台、件)维修费用在300元及以下的由份管院长审批,单项(台、件)维修费用超过300元的由院长审批,不具备维修条件的部门需维修仪器设备时应向教务处及总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修理。维修完成后应填写《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见附件2)对维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适当配备相应维修工具,大件(单价50元及以上)、套件由保管部门保管人员集中管理,小件工具可由使用人领用,并在教务处或总务处记入个人保管使用帐。维修工具归本部门,领用人调离本部门时,应在一周内办理移交手续或退还教务处或总务处,逾期按工具丢失处理。工具丢失按《zx职业技术学院损坏、丢失公物赔偿办法(试行)》执行。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是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和维修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按台建档,一般仪器设备可按批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仪器设备验收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线路图、保修证和其他技术资料。
2、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的仪器设备保养维护、日常使用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3、在仪器设备维修过程中进行的预防性检查、日常性维修、针对性维修和全面性维修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4、在仪器设备报修过程中,形成的《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和《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等维修单据均应记入设备档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和总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
1、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专人负责。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2、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章操作,不带电修理,不准超负荷使用。并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落实清洁防尘各种措施。
3、仪器、设备应安装安全指示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到人离电断。
4、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漏电,短路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修理。
5、维修人员遇有仪器、设备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
6、维修人员应全面负责本科仪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
7、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各种仪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仪器设备,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局《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实验室计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计量管理制度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
二、凡属国家依法管理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周期及时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三、仪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使用,并持证上岗。对主要仪器设备,要作好使用记录。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标识、编号、检定、配置、使用、报废与封存,悉遵守局《检测设备管理办法》。
五、仪器设备管理资料包括以下项目:
1、原始记录包括
①、在用检测设备台帐、检定、修理历史记录卡、周期检定合格证。
②、在用检测设备检定、校验、修理、调试记录。
2、检测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设备说明书、电器线路图、配套仪器登记、拆箱记录、出厂合格证书、周期检定证、维护保养记录等。作为检测设备的使用档案材料,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3、检测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是各级计量人员的工作记录,是考核工作质量,处理质量事故,仲裁质量纠纷的原始依据。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6
一、实验实训室指定专人值班及维护。实验实训室设备保管责任人为实验室值班人员和实验室维护人员。第一责任人为实验室值班人员。
二、实训实验室建立仪器设备档案,详细记录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资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与实验室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应明确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状况。
三、实验实训室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不得转借、遗失,其它工作人员不能私自配备钥匙;如值班人员因故不能上班,在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先交钥匙并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管钥匙及值班人员。
四、值班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清理,由值班人员与维护人员共同签字并记入值班表。如发现损坏、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仪器设备保养维修情况。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作为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工作考核成绩。
六、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的仪器设备遗失及人为损坏的,由值班人员负全额赔偿责任;因维护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维护人员负全额赔偿责任;如不能明确责任人,由维护人员及值班人员各赔偿一半。因学生造成仪器设备遗失或人为损坏的,值班人员如未能及时发现,不能确定丢失时间、班级,由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七、教学仪器设备仅为教学服务,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借。如需外借,须由外借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由学院主管院长、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值班人员与外借方履行完必备手续后,方可外借。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7
一、学校科学试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老师演示试验、同学分组试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供应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方案报学校审批购置,应依据任课老师试验方案支配编制好各年级的.试验教学方案。
三、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晰,帐、物相符。必需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准时、流程规范、精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全都,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留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准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觉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修理必需准时记录。仪器设备应常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试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试验教学状况记录簿》、《试验教学状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修理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修理或失去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全部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试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方案、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试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乐观营造良好的试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平安。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8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工作程序,防止学校固定资产的流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办理报废手续之前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审批、回收、处置学校的报废设备。
第二章报废仪器设备审核的指标范围
第三条从使用年限上划分:
(一)计算机及通用测试仪器设备,使用年限5--10年,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二)机械设备,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三)机、电、光等一体化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第四条从仪器设备使用效能上划分:
(一)经技术鉴定,仪器设备虽完好,但各项指标无法满足教学科研最低标准和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属淘汰的仪器设备。
(二)经技术鉴定,仪器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原仪器设备价值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继续使用可能发生危险,引起事故的仪器设备。
(四)属国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必须报废的仪器设备。
第三章报废仪器设备报废程序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仪器设备报废一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后,填写《鲁东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并写明报废理由。
第六条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审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立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进行逐台鉴定,并出示鉴定意见。
第七条经报废鉴定小组鉴定确定报废的仪器设备,原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八条由仪器设备资产管理部门协同财务处办理报废仪器设备的注销手续,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在报废仪器设备回收过程中,积极予以配合,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回收到废品仓库管理。
第四章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
第十条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全部上交学校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上交的报废仪器设备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除报废仪器设备部件,如发现擅自拆卸者,要按照《鲁东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赔偿办法》进行赔偿,对于确需从报废仪器设备中拆卸部件使用的,需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拆卸。
第十二条对可转作它用的仪器设备,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并办理转帐手续;对于教学科研中需要的报废仪器设备,可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的仪器设备不再作为固定资产重新入帐,按低值设备由各单位入帐管理;对于需要捐赠或调拨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需办理销帐手续。
第十三条经检查确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外竞价拍卖,以获取最佳的经济收益。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收入,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处,并按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第十五条本办法有鲁东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0
1、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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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检验量器、衡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有关仪器的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熟练地进行操作。
2、量器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洁,放回原位,衡器使用后必须复位,量器、衡器必须定期校准。
3、实行专人专机,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不能擅自乱x修,按照正常渠道进行检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操作台,做好使用、维护记录。
4、仪器与仪器资料不分离,便于随时查阅。仪器室内应有简单的操作规程。
5、进修实习人员原则上不能独立使用仪器,必要时,应在老师严格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操作,并由指导老师负全部责任。
6、做好仪器室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医院或科领导同意方可接待。
7、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的指标,每天了解仪器的运转情况、试剂的使用情况;检查仪器的整洁、安全、水源和电源情况,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8、检验科主任应经常了解仪器室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检验仪器设备的`申购按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从正常渠道进货,并建立仪器设备使用档案。仪器设备的报损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3
一、所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建立仪器档案,并显示仪器使用状态。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资料(中英文名称;厂商;型号/证书;出厂日期;购买日期/合同日期;价格;操作手册;检测主要原理;本科管理人员;应用环境和条件;检测精密度;年检测标本量和产值),保养维修登记,使用登记,仪器操作规程和保养方法。
二、每台仪器均由专人保管,制订各类仪器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的'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做好保养、校正,以保证仪器的可靠性。
三、每台主要仪器都要提供标准化操作流程(SOP)和指南,未经培训者严禁擅自开启仪器设备。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四、贵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能够排除一般故障,保持仪器清洁、干燥、运转正常。不用时定期检查和通电。
五、每台仪器设备每次使用、维修及保养都应有使用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以便查考。
六、根据各仪器使用的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或者当试剂全部更换、大保养、更换主要零件、出现不正常偏移及认为有必要时,都要对仪器进行校准,并记录。
七、所有仪器设备未经相关部门的同意不得随意借出使用。
八、仪器设备保养,分为预防性保养和常规保养。一般在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中有详尽的书面说明,使用者应按其规定执行。常规保养指每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规定做的保养工作;预防性保养指定期(一周,一月)做的保养工作。有些零配件、材料虽然没有出现损伤现象,有时亦要定期更换。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4
一、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督促关锁门窗,关闭水、电开关,切断电源,清除室内外的木屑、废纸等易燃物品。
二、提出和改进安全措施,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并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三、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主任掌握,钥匙的配、发要院(系)办公室备案,不得私自配制钥匙或给他人使用。
四、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
五、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和空调,使用电炉和空调等电器时,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
六、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
七、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建立清扫制度,严禁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八、如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不得隐瞒,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院领导,并保护好现场,写出事故报告。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5
1、各科室领用的器械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做到“三定两严”,即:“定人使用”、“定人保管”、“定期检查”及“严格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
2、对装备性仪器设备,科室在申请购买的同时应选派操作及维修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才允许上岗操作使用,无证者严禁上机使用。
3、在使用装备性仪器设备前,必须根据其性能、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严密而又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保养制度等,并用明显标志张贴,严格遵照执行。
4、为充分发挥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力争做到物尽其用,应由科室与医械科管理人员制定使用率标准,每年进行综合评定,使用率高效益好的科室,应给予一定表彰奖励。
5、科室的所有器械设备均不得私自外借,科室间借用须经科主任同意。
6、建立帐卡及档案管理办法:
⑴普通器械(包括200元以下仪器设备),按基数发给科室并转入科室基数分户帐1式2份,科室和医械科各保存1份。在领物品时,按领物单分别增减;
⑵装备性医疗仪器设备(200元以上)在发放的同时,建立“医疗仪器卡片”;1式2份,医械科管理人员和科室各1份。并按中央卫生部要求统一分类编码,写在医院标志标签上。
⑶大型贵重精密仪器除建卡外,需建立管理档案、使用记录、维修记录。
a、管理档案:包括可行性报批表、订购合同书、论证报告、验收报告及随机资料如合格证、使用操作证明书、线路原理等,并由医械科管理人员编号存档。
B、使用记录:仪器正式使用情况,使用记录本由科室使用操作人员记录并保存。
c、维修启示:有关维修的技术资料复印后交维修部保存备用,当仪器发生故障,所维修的情况详细记录在履行表中的维修登记部分。返厂或维修中心维修情况也及时登记。
7、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
⑴医械科设立一名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⑵各科对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建立条目清楚的台帐;
⑶对强检的医用计量器具,按时检定、定期进行自检或送检,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⑷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不采购不符合计量法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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