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0 14:32:22 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1

  学生宿舍是同学们的生活、休息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反映出同学们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修养程度;学生宿舍楼卫生管理工作是学生宿舍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宿舍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

  (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水房由值日宿舍负责,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墙壁和公共场所的玻璃,由劳动班负责,应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

  8、宿舍内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

  l、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学生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垃圾通道内,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外。

  4、宿舍公物摆放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墙壁上无任何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不拖沓,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抻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面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面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

  1、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分到几个班的卫生区,由班内值日组或劳动班学生负责。

  2、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前后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对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应做到每天清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四)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主要包括: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锨、铁簸箕、清理用具等,其中,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簸箕实行定期定量发放,节约奖励。

  2、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包括拖把、小条帚和铁簸箕各一件,拖把每学年、小条帚每学期每发放一次,铁簸箕在新生入学时发放一次。

  附:《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校区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同时也为了搞好我校学生宿舍卫生工作,创造优雅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根据《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1、全体同学应依照学生手册的要求,根据我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共同努力把我校的学生宿舍卫生工作做好。

  2、各班班委、团支部、各宿舍长,应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做好宿舍卫生的日常打扫,争创红旗宿舍。

  二、组织机构

  我校学生宿舍卫生工作是在政教处领导下,各班班主任、宿管人员及各宿舍长具体执行。

  三、检查组织

  周一至周五由宿舍长代表在7:10——7:30之间进行检查并打分量化,周六、周日抽查部分宿舍;临时卫生检查和重大活动的卫生检查由政教处统一安排,各班班主任、班委、宿舍长要积极组织配合。

  四、评比方法

  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工作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床上用品摆放、被褥叠放占30分,窗台、地面情况及鞋、洗漱用具的摆放占30分,墙面、门窗及整体布局占30分,宿舍门外“三包”部分占10分。由宿舍长代表进行检查打分,周末对本周的分数进行统计求平均,并下发到各班。分数计入班级量化管理积分之中的宿舍成绩。

  五、评比标准

  1、每天上午7:10前进行一次内务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垃圾通道内,一律不准将垃圾扫出宿舍外,发现一次扣10分。

  2、被子叠得方正,摆放整齐统一,发现一处扣5分;床上无其

  它物品,发现一处扣5分;床单应抻平无褶皱,发现一处扣5分;个人物品(如书籍箱包等)摆放到箱子上整齐统一,发现一处扣5分;空铺上的物品摆放要整齐统一并且无污物,发现一处扣10分。

  3、窗台上物品摆放要有序,无杂物,发现一处扣5分;洗漱饮食用具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化一,发现一处扣5分;床下鞋子等物品摆放统一,发现一处扣5分;地面清洁,无痰迹、无纸屑杂物,发现一处扣5分;地面无积水,发现一处扣5分;清扫工具摆放整齐,发现一处扣5分。

  4、门窗玻璃干净,无污点,发现一处扣5分;墙壁整洁干净,无灰尘、蛛网、无涂抹,发现一处扣5分;四壁张贴物整齐一致,健康向上,发现一处扣5分;私拉乱接,晾挂衣物,发现一处扣5分;公物完整无损摆放整齐,发现一处扣5分;宿舍整体布局优雅温馨,文化氛围浓,发现一处扣5分。

  注: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宿舍的当日卫生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①地面不清洁,未打扫;②有未叠被子现象。

  六、奖惩办法

  1、每月对各宿舍的成绩进行汇总求平均,按年级评出红旗宿舍,并通报表扬,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对检查中较差的宿舍,除即时改正外,还要扣除分数。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第六条

  宿舍室内物品的摆放标准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窗台:窗台上按学校统一要求整齐摆放牙杯、饭盒,窗台下整齐摆放热水瓶。

  7、毛巾:毛巾四角对齐整齐晾在毛巾绳上。

  第七条

  宿舍公共卫生的要求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在宿舍内做饭,使用电热器。

  3、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4、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5、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6、不准在楼道内打踢一切球类。

  第八条

  学生宿舍卫生由总务办公室负责,每个月检查2—4次,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第九条

  每学期的评定工作

  每学期末,总务处和学生会干部根据每月检查情况,评选卫生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宿舍,并将评选情况通报,作为星级文明寝室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

  对卫生不合格寝室,累计两次者,取消本学期星级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3

  为改善宿舍楼教职工生活环境,保障教职工生活的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安全管理制度

  1、 为落实镇江市教委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宿舍楼的教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在住教职工必须遵守《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 各住户不得将自己的房间、床位转租、转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楼长或学校办公室登记。私自转租转借校方收回其住房。

  3、 住户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家的品的严格看管,厨房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厨房无人时要随手锁门,确保饮食安全。

  4、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 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私设炉灶、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

  6、 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 不准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暖设备、电器设施。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 消防管理抽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住户房主为第一责任人。

  1、 楼内的消防水龙、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各厨房配备的消防器材四周不准堆放杂物,确保防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2、 楼内严禁乱拉电线,私设灶台,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3、 各住户必须保证防炎通道畅通,严禁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4、 各住户不准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5、 各住户使用煤气罐,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完毕,必须关好煤气,保证安全。

  6、 各住户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通报学校综治办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及派人一到路上迎接消防车。

  三、 卫生管理制度

  1、 各住户保持门前清洁,不乱扔杂物,楼道内只准放一个内有垃圾袋的垃圾纸篓或小垃圾箱,垃圾袋装满后自觉丢在楼外的垃圾车内。

  2、 各住户使用的厨房、水房要经常打扫,不积存生活垃圾,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3、 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离走锁门关窗,及时关闭水龙头,确保安全。

  4、 不得在走廊内乱泼水,乱倒饭菜,乱仍杂物;不得往楼外泼污水及杂物;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得在厕所内随地便溺,便后冲水,手纸投篓。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4

  学生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

  (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洗漱间等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宿舍的公共场所,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内禁止隔窗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

  1、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学校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无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而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而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

  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前后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宿舍区的环境应做到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四)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其中,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撮箕实行定期定量发放,节约奖励。

  2、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拖把、小条帚每学期每发放一次,铁撮箕在新生入学时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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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室内卫生

  1、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

  2、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宿舍床铺摆放参照附表。

  2、宿舍卫生每日做到“六净”、“四无”、“三齐”。“六净”既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每天保持干净;“四无”指无灰尘、无痰迹、无烟头、无异味;“三齐”既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室内严禁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室内垃圾做到一天一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严禁将室内垃圾扫到走廊。

  二、室外卫生

  1、保持宿舍窗户玻璃、窗台、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严禁在楼道吐痰、堆放杂物、乱丢垃圾杂物、乱画墙壁。

  2、保持二楼卫生间和三楼洗手池的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不向洗手池内倒饭菜、杂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三、值日安排

  为保证宿舍室外卫生整洁,现将宿舍37人分组值日,详细分组见附表,内容包括:

  1、保证二楼和三楼的楼道、楼梯及扶手清洁卫生,做到楼道、楼梯干净无杂物,扶手无灰尘。

  2、保证卫生间地面干净整洁,便池每日冲洗,纸篓每日清理。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6

  为了给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一个卫生、舒适、安静、文明的住宿环境,现将在工地住宿要求做如下规定:

  治安:

1、入住者必须到项目部安全员处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部办理暂住证,发放胸卡后,安排床铺。

  2、实行室长负责制,室内严禁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室。

  3、必须爱护生活区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公共财物。

  4、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防火:

1、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

  3、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4、严禁将易然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卫生:

1、严禁乱倒垃圾、脏水及随地大小便。

  2、在规定区域内晒衣、被,不得随意乱挂,注意个人卫生。

  3、必须建立值日制度,搞好室内卫生及门前三包工作。

  4、宿舍内的物品堆放必须规范,做到整齐有序。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活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留家属、朋友、同学等非本单位人员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1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宿舍设立寝室长,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信息、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办公室: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主管和办公室、门店管理部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不准吸烟,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来访时不得带入寝室;

  11、夜间最迟应于20时前返回寝室,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寝室值日生职责:

  1、当天早上做好个人内务、寝室卫生,且提醒他人做好个人内务。

  2、早上起床和午休后应提醒他人起床,并最后离开寝室,离开前再次检查寝室卫生。

  3、对当天寝室安全负责,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第十一条卫生要求:

  1.室内地面干净、无杂物,天花板、墙面无污迹、蛛网,无乱贴乱挂现象。

  2.门窗、吊扇、日光灯擦拭干净、无积灰。

  3.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灰尘,桌上物品、洗漱用具和行李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床下物品摆放整齐,蚊帐、被套、床单干净。

  5.每周周末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四条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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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员工住房管理,使员工集体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安全和谐的秩序,并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入住办理、住宿期间、退宿等方面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类居所。

  第二章职责

  一、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

  1、负责员工宿舍的统一管理工作。

  2、负责员工宿舍入住、分配、调整、退宿与统筹安排与办理。

  3、负责对宿舍卫生、安全、住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4、负责安排宿舍物品的配备,做好宿舍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对宿舍水、电的管制。

  6、负责宿舍长的确认指定。

  7、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定。

  二、各部门

  1、负责部门内需入住人员(含临时性暂住人员)信息收集统计和入住申请工作。

  2、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员工宿舍管理工作。

  三、宿舍管理员-宿舍长

  1、负责宿舍的具体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宿舍管理要求的落实。

  2、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的检查。

  3、负责督促入住员工做好卫生环境工作和检查工作,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

  4、负责维护就寝纪律,督促入住员工按规定时间作息。

  5、负责宿舍卫生值日表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6、负责宿舍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汇报工作。

  四、宿舍员-入住员工

  1、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后勤部及宿舍长的安排和管理。

  2、负责做好个人安全、财产的防护工作,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状态。

  3、负责做好当值日的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五、财务中心职责

  1、负责对违规员工处罚的扣款处理。

  2、负责房屋租赁合同费用的支付。

  第三章入住办理

  一、入住条件

  1、在职员工且需长期居住,至少3个月。

  2、临时入住人员(业务实习者、驻外业务人员等)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入住人员必须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并且保证未患有任何不适宜共同居住的传染性疾病或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入住办理

  1、入住人员凭经批准的《住宿申请单》,交由行政部人员对床位进行统筹安排,并签订《宿舍入住协议书》。

  2、签订入住协议后,行政部根据员工工作岗位情况进行宿舍、床位安排;

  3、进住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与转让,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换者,应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经管理人员安排调换。

  第四章宿舍守则

  一、员工进住宿舍后,要节约用水、用电和保证本人财产的安全,各位员工要养成“人走灯灭、关门、关水”的良好习惯,爱护供电和供排水设施,住在租住房的与房东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二、宿舍晚间归宿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3:30。

  三、按照值日表排程进行卫生值日。

  四、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视机,手机等的时候,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五、宿舍区域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

  六、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子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

  七、不得在公共走廊、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

  八、养成和保持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皮)。

  九、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室内无异味,桌面、门窗、灯具等表面无积尘,屋顶、墙角、床架无蜘蛛网、挂絮。

  十、保持墙面干净整洁,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涂乱写,不得在墙壁或食物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挂钩、打铁钉、拉绳子或打洞等。

  十一、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洗衣物,保持被子、床单、枕头等卧具的干净,并适时进行晾晒;不串用个人生活用品。

  十二、所有垃圾装入垃圾袋并将口扎实后放在指定的垃圾回收桶内,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禁止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十三、个人财物妥善保管,现金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违反规定发生遗失情况,责任自负。

  十四、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宿舍。

  十五、严禁在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

  十六、禁止卧床吸烟和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十七、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十八、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第五章检查与管理

  一、宿舍的管理部门为行政部,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管理。

  二、行政部至少每月一次,对宿舍进行卫生与行为规范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三、异常汇报。异常情况,宿舍长和宿舍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行政部及部门负责人汇报。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盗窃、不法行为、影响周边群众的事件。

  第六章违纪处罚

  一、存在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从事其它不健康活动,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除照常赔偿外,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三、连续三十天未入住宿舍,取消其入住资格。

  四、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五、经常破坏宿舍安宁,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七、有偷窃行为者,参照《员工奖励与处罚条例》处理,若涉案金额较大,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宿舍长、管理负责人)的安排,视情节严重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入住资格。

  第七章退宿办理

  一、退宿原因

  1、因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退宿。

  2、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宿。

  3、其他原因需要退宿。

  二、退宿流程

  1、员工退宿一旦决定,应在七日内迁离宿舍。

  2、退宿人员退宿时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退还借用的公用物品。

  3、退宿人员退宿前一天,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退宿时由宿舍长和行政部人员核查公用物品状况,进行物品清点移交,签名确认。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9

  一、学生宿舍布置规范

  (一)整体布置:室内衣柜等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二)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三)床面:

  1、起床后须叠被并按规定统一安放。

  2、床面不堆放杂物。

  3、床单平整、洁净。

  (四)桌椅: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摆放整齐;学生离宿舍应将椅子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五)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鞋子、衣物及其它杂物。

  (六)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放置整齐。

  (七)其它:

  1、室内不得拉绳晾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

  2、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室内或盥洗室内。

  3、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4、保持楼道清洁卫生,不准在楼道堆放垃圾。

  二、学生宿舍值日制度

  (一)值日安排

  1、开学第一周,宿舍长根据住宿情况安排值日表。

  2、每个宿舍应确保值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调整值日安排,并及时上报辅导员和宿舍管理中心指导老师。

  3、值日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到学期末,由全体宿舍成员轮流值日。

  (二)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分别在每天7:00和14:00之前两次打扫卫生。

  2、为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垃圾一律直接倒入指定地点。

  3、值日生应督促宿舍其它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4、值日生应积极配合宿舍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5、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由宿舍全体同学共同完成。

  6、协助宿舍长做好宿舍纪律、安全、报修等工作。

  三、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一)宿舍卫生要求

  1、坚持宿舍卫生值日打扫制度,保持地面、桌面、墙面清洁。

  2、宿舍设施完好无损,房门、家具、灯具无灰尘。

  3、室内禁止乱放杂物、垃圾。

  4、卧具叠放整齐,勤洗衣服,室内不准乱放脏衣服、鞋、袜等。

  5、书籍、碗具、牙具、脸盆等物品干净卫生,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6、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害虫。

  7、不得在室内随意张贴有损健康或有损文雅的宣传品。

  8、尊重清洁工的劳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赃物,不从门窗向外倾倒赃物污水,不在楼道堆放垃圾。

  (二)检查项目

  常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空气清新度、地面整洁度、物品摆放整齐度、卧具整齐度。

  宿舍卫生情况分A、B、C、D四个等级。A为90~100分,B为70~80分,C为60~70分,D为60分以下,此分值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

  (三)评分标准

  1、室内垃圾及时清理5分,地面保持清洁5分,室内窗帘干净卫生5分,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10分。满25分

  2、阳台门窗、暖气片清洁5分,室内窗帘干净卫生5分,阳台内无乱堆放的杂物5分,阳台地面清洁无积水10分。满25分

  3、桌椅保持整洁、个人桌面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暖瓶、茶杯等要摆放整齐10分,宿舍无乱挂电线、网线5分,无使用违章电器10分。满25分

  4、床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5分,被褥、毛毯和枕头远离门摆放有序5分,物品没有胡乱堆放于床上或挂在床架上5分,被套、床单、枕巾、枕套、蚊帐及窗帘干净卫生5分,床下物品摆放整齐5)。满25分

  5、附加分:按宿舍整体美观、整洁程度可酌情加减1~10分。

  6、卫生评比结果以宿舍卫生要求为主,检查对象以“宿舍评分标准”所列条目为准,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宿舍进行评比打分。

  7、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将每次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此作为个人和集体学年评优标准。

  四、“文明宿舍”评选标准

  (一)团结向上。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抵制不良行为。

  (二)勤奋学习。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三)遵纪守法。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校纪校规及有关规定。

  (四)宿舍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期“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1、一人次(含)以上受校级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2、二人次(含)以上受到校级通报批评的。

  3、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三人次(含)以上的。

  4、纪律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宿舍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且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1、每学期末,学校组织“文明宿舍”评比。宿舍卫生检查成绩均在90分以上,为学期“文明宿舍”。对于全学期卫生检查成绩、宿舍纪律成绩的平均成绩名列前茅的宿舍,可根据宿舍总数10%的比例,评定“文明宿舍”。

  2、在当年文明宿舍长及文明宿舍中的班委会成员,由学生会直接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3、学生公寓中的纪律、卫生等的表现情况,与其学年评优评奖直接挂钩。

  4、住宿人员表现优良的班级方有资格参加校“文明班级”的评选。

  (二)处罚

  1、每周将对当天检查评出的卫生不合格宿舍给予通报批评。

  2、如果宿舍卫生连续两周或累计三周及以上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有成员的所有评优资格;累计三次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在班级的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如有被学校通报批评记录,则取消该宿舍成员及其所在班集体的所有评优资格,检查记录由学生会生活部进行整理。

  3、如在检查中有不服从正当管理者以及不配合检查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其作出书面检查。

  4、有多个宿舍被通报的所在班级取消当年的先进班集体评比资格,相关干部要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5、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带头搞好宿舍卫生,对于党员和学生干部所住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的要从重处理。

  6、对卫生检查特别差的`宿舍要进行曝光,对卫生特别好的宿舍也要进行拍照展示。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10

  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宿舍卫生管理工作。各院、部负责本单位学生搞好寝室卫生;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搞好卫生检查、评比、奖惩工作。

  二、学生寝室建立轮流清扫制度,室长负责组织值日生于每日上午8:00及下午2:00前清扫寝室及整理内务。学生宿舍的公共区域卫生平时由保洁员清扫、保持,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检查评比;周末由学生以院为单位,划定公共区负责打扫。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负责检查评比。

  三、学生宿舍寝室卫生标准:

  (一)三齐:

  1、床上卧具叠放整齐;

  2、床下物品收拾整齐;

  3、室内用具摆放整齐;

  (二)六净:

  1、门、窗、桌、凳、玻璃干净;

  2、卧具干净;

  3、衣服及生活用品干净;

  4、地面、墙面、屋面、灯具干净。

  5、卫生间、阳台整齐干净;

  6、书柜整齐干净。

  四、责任区卫生标准:

  1、地面无积水,无垃圾,花园无杂物;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

  3、卫生间干净,下水道无堵塞,厕所便池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明显臭味;

  4、排水沟通畅、整洁、无积水、杂物和淤泥。

  五、清洁卫生责任区要求:

  1、地面无积水,厅道廊无污泥,无垃圾;地面、厅道每天清扫两次,厅道每天拖地两次;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楼梯台阶不滑;屋顶、墙面每周清扫一次,拦杆扶手每周拖擦一次。

  3、卫生间干净及下水道无堵塞,厕所无臭味,卫生间及厕所必须每天冲洗二次,污水下水道每天保持畅通,厕所要定期用洗厕粉洗。

  4、厅道内门窗干净无尘,每周擦洗一次。

  5、四周环境及花园无杂物,水沟无积水、无饭渣,花台和报栏保持干净。四周环境每天清扫两次,花园和水沟要每天清理。

  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抽查由宿舍管理中心组织宿舍管理人员、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

  七、每学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文明寝室班”、“文明寝室院”的评比活动。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11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制定轮值表,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每天各宿舍的值日人员至少要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使用和保管好电器,严禁昼夜长明灯,出门前要及时关灯。周一至周五晚上10:30前关电灯、电视。周六、周日晚上11:00前关电灯、电视。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空调就关掉。违者扣罚20元。

  3、宿舍所有垃圾必须及时倒在垃圾桶里,由各宿舍当日值日生执行。

  4、每天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5、床上用品需摆放整洁,枕头置于床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6、宿舍整体干净、清洁、整齐,宿舍内外无垃圾、蜘蛛网,桌面、地面、墙面干净清洁;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7、门、玻璃、暖气片等擦洗干净,不积尘土;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8、桌子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9、个人用品、洗漱用品等要摆放整齐,清洁干净;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0、各自的箱子整齐摆放在柜子上、床下或其他不干扰大家活动的地方,鞋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床下,有鞋架的鞋摆放在鞋架上;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1、宿舍内不乱拉挂衣绳,不乱挂衣服,衣物放在衣柜中;墙上不得乱钉、乱画、乱贴;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2、不乱拉电线,无酒精炉、电热壶、热的快等违章用品;违者罚款50元。

  13、宿舍内物品摆放应由宿舍内员工进行整理,凡私人物品乱放者,宿舍杂物乱堆者,给予拍摄曝光,连续三次不改,罚款50元/次。

  14、当天值日生应监督宿舍其他人的卫生情况,其他人床铺不干净等,值日生同罚。

  以上处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宿舍制度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12

  为保证本店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执行。以共同创造优美的环境。

  1、员工必须遵守执行本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安排轮流值日,认真搞好个人卫生及宿舍的环境卫生,争取做到每天一次小清扫,周末一次大清扫。

  2、员工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等其他非法活动,严禁在宿舍储放枪械利器,违禁药物等一切违法物。

  3、节约用水,节约用电。随手关闭水龙头,禁止无人时,开灯开空调。

  4、严禁随地吐痰,制造脏乱。禁止在宿舍内外乱扔垃圾。

  5、不可私拉电线,私接电源。应保持室内所有物品清洁干净。

  6、吸烟者必须将烟蒂、烟灰投入烟灰缸,不可乱丢。

  7、宿舍水、电出现异常状况时,不准个人私自调动或维修,由宿舍管理人员及时汇报经理进行维修。

  8、宿舍内(空调、桌子、椅子等)均属公司财产,有损坏者将给予当事人记小过处分且需照价赔偿。

  9、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室内垃圾必须放入垃圾桶,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10、保持门锁完好,严禁乱撬或乱撞房间,更不允许私配、私存钥匙。

  11、自觉保持宿舍卫生,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1点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13

  为增强广大同学的劳动卫生观念,搞好宿舍卫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院团总支的工作精神和公寓《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在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特对我院上学期《卫生管理制度》作部分修改,具体细则如下:

  一、公寓卫生检查由值班室、院团总支、学生会共同负责对男、女公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当天公布检查结果,学生会生活卫生部每月公布一次卫生检查评比结果。

  二、表彰及奖惩办法。

  (1)被评为“三星级宿舍”的房间,宿舍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0.3分。

  (2)凡在校级宿舍内务评比中获表彰为院争得荣誉的宿舍,获一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获二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2分,获三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1分,其余的酌情加分。

  (3)公寓值班室对各室的扣分情况与个人综合测评挂钩,一学期末,个人扣分累计低于2分(含2分)的,不扣综合测评,个人扣分累计高于2分(不含2分)的,开始扣综合测评,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15分;学生会、班委、团支部成员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2分。一学期个人卫生综合测评扣分累计达到1分者,取消学期末的评优资格。(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4)实行困难补助评比与个人卫生挂钩制度,一学期扣班级卫生积分达4分者,取消向下学期个人困难补助评比资格。

  (5)一学期按公寓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检查卫生成绩分男女公寓各评出优秀宿舍男8个、女5个(01级男4个,女3个;02级男4个,女4个;)各室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室长加0.4分。

  (6)一学期内未被值班室扣分的宿舍各室成员每人加0.2分,室长加0.3分。

  (7)宿舍卫生成绩每月公布一次,分男女各评出最佳宿舍(1—6个),最差宿舍(0—3个)并对宿舍成员进行表彰或批评。累计三次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奖励班级积分8分。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班级积分8分,按团总支要求限期整改,并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学期末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宿舍成员每人综合测评0.3分,室长0.4分。

  三、实行宿舍卫生班级积分制

  (1)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扣分情况与班级积分挂钩,检查所扣分直接计入个人所在班级积分,并每月通报一次班级积分。

  (2)学期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有资格参评院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班级取消组织管理单项奖评比资格。学年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资格参评校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

  (3)每月班级卫生积分(指扣分)达到30分者,该班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按团总支要求限期整改

  四、宿舍卫生保持时间与上课时间一致,即上午四节课,下午AER二节课,在保持卫生期间宿管中心和宿管会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院卫生部将对较差、较好宿舍分别进行表扬和批评。

  五、自本学期,院将设立卫生单项奖,具体评比细则另行制订。

  六、如有外出劳动、实习的班级,在劳动、实习期间宿舍卫生不免检,应在离开前按规定打扫好宿舍卫生。

  七、卫生区、楼梯卫生打扫不彻底,严重影响林学院声誉的班级扣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林学院团总支。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

  3、墙壁:墙壁整洁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

  5、桌子: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新。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15

  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奇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4、学校宿舍卫生制度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箭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箭处分;

  (四)违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箭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5、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同学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以宿舍为单位实行卫生轮值制度,宿舍舍长负责安排卫生轮值,各宿舍必须坚持轮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须将宿舍打扫整理,做到每天打扫两次,并及时用垃圾袋将垃圾装好放到指定地点。宿舍全体成员每周进行一次室内清洁扫除。

  2、内务卫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统一”:被褥叠放统一;洗漱用具摆放统一;桌上、书架上物品摆放统一;鞋子、行李摆放统一;

  ②“四不准”:不准乱拉电线绳子铁丝;不准乱张贴;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及向窗外、阳台外吐痰、倒水、抛弃废物;不准把杂物、菜渣、剩饭等倒入厕所和冲凉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③门窗玻璃洁净,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清洁无痰迹,桌面无灰尘、无污垢;

  ④保持宿舍内务统一、整齐、清洁、美观。

  3、内务卫生检查说明

  ①每单周(双周)宿舍组织专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进行定期检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师对内务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②每次卫生检查均进行打分,每次分数均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星级宿舍”和“宿舍管理先进系”等评比的依据。③对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将按照学院有关宿舍管理及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4、学生宿舍布置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根据各宿舍楼的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⑴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方,格调健康高雅。

  ①书桌、行李架等家具,热水瓶及脸盆、桶、卫生洁具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主要针对普通宿舍)。

  ②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⑵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得使用浆糊和胶水、图钉。

  ⑶床面:

  ①夏秋天,床上蚊帐及帐杆须齐高,起床后应将帐帘等挂起。冬春天,须将蚊帐统一摘下;

  ②起床后须按要求叠好被子,枕头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

  ③床面不堆放杂物;

  ④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齐;

  ⑷桌面: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人离寝室须将凳子

  (椅子)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纸箱等物品。

  ⑸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得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桶及其它杂物。

  ⑹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⑺行李架(仅在普通宿舍配置):个人物品装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闲床铺上整齐摆放;行李架上不乱堆杂物。

  ⑻其它:

  ①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得长时间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③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更不得在宿舍乱拉电线。

  ④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盥洗室内。

  ⑤地拖、扫把等清洁用具要摆放整齐;花盆摆放安全、美观。

  一、学生必须在所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房间或床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物业管理部门的调整。床铺、桌椅等按统一规定摆放,不得任意搬动。

  二、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的家俱(床、桌、橙),由个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毕业生离校前,应将所用家俱还清,并经物业管理中心验收。

  三、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水、电管理的六项规定》,节加盟用电,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电热器具?/p>

  四、严禁在宿舍区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严禁从楼上往下甩酒瓶、泼水和丢废纸杂物。

  五、严禁在宿舍区进行任何买卖活动。

  六、遵守作息时间。自习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必须停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七、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剩饭菜倒入潲水桶内。

  八、室内用具按规定摆放,保持清洁。每间寝室要建立寝室长负责制、卫生轮流值班制,坚持每天一次清扫,每周一次扫除。每天上午8点、下午2:30以前,将宿舍内垃圾清扫在门口的走廊上,把内务整理好,内务卫生达到《湖南中医学院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的规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门,有事可在值班室会客。住校学生平时不得外宿,双休日外出活动,应在星期天晚上自习前返校。非走读生不准在外租房住宿,不准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盗,注意安全。寝室锁匙不准交给非本寝室的任何人。外来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在值班室会面,不得进入宿舍房间。宿舍人员携带行李、包裹离开宿舍时,必须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

  6、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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