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8 09:29:57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地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地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地管理制度

工地管理制度1

  一、工地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二、食堂制作间的饮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饮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品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三、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饮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四、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五、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六、食堂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七、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八、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木桶,并应及时清运。

工地管理制度2

  装饰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办法:

  装饰现场也是事故高发的地方,虽然没有建筑行业那么危险,但是安全意识也是重中之重。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贯彻于生产的全过程,与工地生产有关的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生产安全的责任。下面一些安全制度能减少发生的:

  一、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一管,即要设专职安全员管安全;二定,即制定安全生产办法,制定技术措施;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

  二、当生产进度与安全技术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的要求,在解决了安全技术,保障了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施工生产;

  三、参加施工的所有工程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严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违章从重处罚;

  四、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工地,禁止穿拖鞋或光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设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出入口交叉作业要有防护棚,距地3m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栏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电工、焊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有操作证,对于施工现场用电由电工负责,具体操作所发生一切电器故障由电工排除,其它人员无权处理,对私拉乱接电线未经允许者,处罚100元,发生用电事故概不负责;

  六、改革工艺、减少不安全因素,变高空作业为地面作业,手工操作为机械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七、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安全员或项目经理领导在施工现场发现吸烟者,给予处罚20-50元/次,由此引起的火灾事故,根据情节,追究安全员、当事人、施工队领导三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高空作业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对违反操作规范的,按照“施工队管理条例”处罚50元/每次;

  九、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防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工地管理制度3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地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严格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零报送”机制,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加强工地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地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工地管理制度4

  为搞好饮食卫生,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食堂炊事员需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餐具、刀具等应定时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3、食堂荤菜需经登记检验,质量符合要求方可食用,肉类、禽蛋、水产品等食物要注意保鲜期。

  4、食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前要先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做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级做到'三白'工作。

  5、食堂公共场所要时刻保持卫生整洁,并备有灭蝇、灭鼠设施。

  6、食堂禁止出售腐败变质的食物,每餐出售的菜肴均需做好食堂留样记录。

  7、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对食堂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奖惩。

工地管理制度5

  一、项目部应将文明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相应的有关制度。

  二、工地应与施工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工地要积极采取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排放及有关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四、工地四周墙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应做到整洁、美观,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等材料做围栏。

  五、施工现场应做到材堆整齐,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材料等物。

  六、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流,严禁建筑垃圾混堆。

  七、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环境整洁,严格控制四害孳生。

  八、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职工食堂管理制度,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炊事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与岗位培训合格证才可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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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管理制度6

  1.严格落实现场机械管理制度,落实机械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施工机械需要有使用、检测记录,要有定期检查方案。

  2.施工机械必须按各阶段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进行安装,安装完毕要组织检测验收,并经过试运转,检查各部件是否达到说明中的要求,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塔吊的基础设计要严格审批手续,塔基施工完成后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安塔。结构施工时,对塔吊及吊装机械的操作手,作业前要相互协调,统一操作区域,明确吊装范围的划分,对塔吊应先收小车再旋转大臂,防止发生塔吊与周围树木、建筑干扰的现象。塔吊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各部位运转正常,安全可靠。遇大风、大雨后,均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

  4.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应提前制定、审批拆装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5.混凝土输送泵要经常维护、清洁,润滑部位良好,每次混凝土浇筑前,均要进行试运行,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浇筑完毕后及时清理、保养。

  6.钢筋加工区要整洁,防护设备齐全。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弯曲机要定人定机负责管理、维护,随机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加工完活下脚料要清理干净,机械部位要润滑良好、紧定、接地可靠。

  7.搅拌机要经常保持清洁,润滑部位必须保持良好,各部件连接无松动,防护罩及其它设备必须齐全,离合器、制动器有效。现场搅拌机要搭设防护棚,制定搅拌机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带证上岗,机械接地良好,停用时挂好各种保险装置,并做好保养工作。

  8.电焊机、切割机、电锯等机电设备,开关灵敏,接地可靠,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无漏电。

  9.装修期间,使用的设备机械种类多,分布的作业面也较广,队伍多,机械的使用由项目部负责对用电、安全管理作统一协调。

  10.所有机械必须由专职操作手操作和维修,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随意动用机械。

  11.机械管理人员必须对操作手做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各工种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各工种的进场机械,项目部进行总体把关,防止不合格的机械进场。

  12.所有机械做好使用及维修保养记录,必须每天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13.使用现场机械应按照相应机械技术规程执行,本工程使用以下我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程:

工地管理制度7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是安全管理的范围

  安全施工要点:

  安全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全体职工及各部门同心协力,把专业技术、生产管理、数理统计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为达到安全生产目的而采取各种措施的管理。

  一、安全管理的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2.贯彻安全技术管理。

  3.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组织安全检查。

  5.进行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施工现场从事与安全有关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特别是独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应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定期考核。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施工现场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制定达标计划,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设施验收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

  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由各职能机构和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成自上而下覆盖各单位、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三、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应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培训、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作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2.安全检查的要求

  (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

  (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3.施工安全文件编制要求

  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法规和规章、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要求有:

  (1)安全管理目标应与企业的安全管理总目标协调一致;

  (2)安全保证计划应围绕安全管理目标,将要素用矩阵图的形式,按职能部门(岗位)进行安全职能各项活动的展开和分解,依据安全生产策划的要求和结果,对各要素在本现场的实施提出具体方案;

  (3)体系文件应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次反复讨论与协调,以提高编制工作的质量,并按标准规定由上报机构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工程项目部满足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等进行确认,建立并保存确认记录;

  (4)安全保证计划应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配备必要的资源和人员,首先应保证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力资源,适宜而充分的设施、设备,以及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和风险的财务预算。

  (6)加强信息管理、日常安全监控和组织协调。

  (7)由企业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进行内部审核,验证和确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和适合性。

  为了有效准确及时地掌握安全管理信息,可以根据项目施工的对象、特点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

  4.检查和处理

  (1)检查中发现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作为整改备查依据,提供安全动态分析信息。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教育内容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种类

  (1)安全法制教育。

  (2)安全思想教育。

  (3)安全知识教育。

  (4)安全技能教育。

  (5)事故案例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与建筑业有关的主要种类有: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压力容器操作。

  (7)爆破作业。

  4.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施工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5.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对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进行交流。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文明施工要点: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

  3)积极推行ci战略,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4)现场要加强场容场貌管理,使现场做整齐、干净、节约、施工循序良好。

  5)施工现场要做到“五有”、“四净三无”、“四清四不见”、“三好”及现场布置作好“四整齐”。

  6)现场施工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保证物资的顺利进场。排水沟必须畅通,无积水。场地整洁,无施工垃圾。

  7)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由于该工程周转材料多。施工垃圾多,必须对现场的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经清运后集中堆放,垃圾严禁向楼下抛扔。集中的垃圾应及时运走,以保持场容的整洁。

  8)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采取有交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9)对于施工所用场地及道路应定期洒水,降低灰尘对环境的污染。

  10)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对一些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二、检查措施

  1.检查时间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每周对现场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由生产经理牵头组织安全员、材料员、水电施工员、土建施工员等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要求每次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2.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执行情况。

  3.检查依据

  按《jgj59-99建筑施工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3,j278-20xx)及广州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评分标准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4.检查方法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组应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除此之外,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应针对上一次检查出的不足之处作重点检查,检查是否认真地作了相应的整改。对于屡次整改不合格的,应当进行相应的惩戒。检查采用评分的方法,以百分制记分。每次检查应认真作好记录,指出其不足之处,并限期要求责任人整改合格,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组应落实整改的情况。

工地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全力做好项目工地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工地现场秩序治安良好,项目工地财物不受损失、施工工期顺利进行及工地施工现场人、财、物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保安人员的管理(若项目部保安外包,还须遵守双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安全工作目标:杜绝重大治安案件、防范重大治安事故案件,保障人身、项目财产安全和工程项目工期的顺利进行。

  2、生产保卫目标:杜绝产生人为破坏,大型设备和设施在存放和安装直至交工期间不发生被盗事件。

  3、治安保卫目标:杜绝发生盗窃和各项治安、消防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人员编制

  根据工地需要按照岗位进行合理、有效、节约开支的原则进行人员编制,初步拟制:保安队长1名,岗位分为门岗,巡逻岗。项目每个出入口均设置保安,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倒,每班12小时,工地大门白班2人。保安人数根据工程进度适当的增减配置;保安率属于安全部门管辖。

  五、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承担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物资进出,防火、防盗工作的职责。

  2、贯彻执行公司保卫工作制度,防止盗窃事件发生职责。

  (1)、在项目经理、安全员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公司有关人员、物资进出的管理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制度和监督检查职能,协助安全员按规定搞好现场防盗、防火、人员物资进出关,把工作落到实处。

  3、行为安全管理职责

  (1)、职业形象:保卫人员上班时应着装整洁,戴好安全帽、保安袖笼标识,佩戴对讲机,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进行有礼有节的询问盘查。

  (2)、日常岗位工作巡视:坚持每班不定时对岗位管理区域以及周边状况进行巡查

工地管理制度9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建设单位应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在施工方案确定前邀集设计、施工、房管、市政、公用、供电、邮电、人防等有关单位进行协同检查,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设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工地卫生制度及文明施工制度,并由项目经理(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三条施工单位在增对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施工单位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警戒措施。

  第四条施工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噪音,要加强对建筑材料、土方、混凝土、石灰膏、砂浆等在生产和运输中造成扬尘、滴漏的管理,对施工中产生的泥浆等必须经过沉淀后再排放。

  第五条建设工地四周围栏高度不低于2.5米,无缺损并做到整洁、美观、围栏应用砖墙、夹板或瓦楞等材料。砌筑砖墙时,须用砂浆抹光并保证墙体稳固,用其它材料时,须砌筑60公分高度的底脚并抹光,不得使用竹笆、彩布条等。如沿路建造多、高层建筑时,应有防护措施,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第六条其它工地的围栏,可使用各种材料,其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整洁,市政工地施工可使用统一的连续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畅通,无大面积积水,未经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建材、垃圾等物。

  第八条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溢,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建材垃圾在清理过程中,应有防止滴漏飞扬的措施。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包括工地保洁、操作落手清、场容卫生检查等,保持工地环境的整洁。落实各项除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让。无力自行除害措施的,可委托有关除害服务机构代为处理,但须签订合同,并督促其按合同要求做好工作。

  第十条

  建设工地内应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建立定期清扫制度,保持卫生、整洁。生活垃圾应由专用容器存放并及时清运。

  第十一条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职工食堂管理规定,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等污染环境。食堂保持整洁卫生,炊食员上岗应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岗位培训合格证。工地内应有充足的茶水供应,冬季应注意保温,茶桶必须有盖加锁,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一个月内拆除临时生活设施,并将多余的建材和垃圾全部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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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管理制度10

  为了保障工地的综治消防安全,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消防综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消防综治工作负领导责任,综治部门协助做好消防综治工作,负有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消防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综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防综治工作。

  二、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综治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均应符合消防综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应由班组长每次填写“动火申请单”,而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发给动火证,并指派专人看管,同时与用火人共同检查并熄灭余火后方可离开。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气、油漆、油料等)存放点、使用点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点,要划定一定范围的禁烟禁火区,并设醒目标志,配置一定数量灭火设备,在禁火区内禁止吸烟、动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电气设备,使用机电设备,下班时由使用人员切断电源、关闭电箱。严禁在工地、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钣锅、电熨斗等),确因生产需要,由工地负责人批准,专职电工要对用电安全经常检查。

  六、木工间、油漆间严禁吸烟、动火,现场的刨花、木片、油回丝、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着谁操作谁清除的原则,下班时由当班的操作人员各自清扫施工现场,把废料、边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七、施工现场的电焊工(气割),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氧气与油类不得存放在一处。

  八、危险品仓库、油漆、木工间、配电间、伙房等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设防火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工地配备的一切灭火设备,不准挪动位置,无火警不准动用,消防设施前,要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九、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由公安保卫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十、如发生火灾、失窃后,除应采取相应措施外,应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尔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违反以上规定,按有关规定处理。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工地管理制度11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维护施工秩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所有施工人员务必遵守,否则将按本制度予以处罚:

  一、进入工地必须带好安全帽,配好识别卡,不得穿“三鞋”,不得赤脚或赤膊,不得带无光人员进入工地。

  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严禁往下或往上扔杂物。

  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非电气、机械操作人员禁止使用或接触机械设备。

  四、临时电源必须架空牢固,不准绑在管道及金属结构物上,临时用电电源必须采用三芯电缆线,严禁使用软线、护套线等作为电源线,且必须使用插头,具体安全标准以现场为准。

  五、“工地防火人人有责”,凡工地人员不准在仓库材料堆放区,木工棚等一起易燃、易爆区动火、吸烟,工地禁止使用电炉,违者电炉没收,并处以罚金。

  六、施工焊接周围5M内不得有易燃物品,高空焊接必须清理下面的易燃品。

  七、工地材料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且应堆放整齐、合理。

  八、宿舍区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必须做好环境卫生。

  九、工地土头垃圾必须集中到统一地点堆放,卫生工作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

  十、不准偷窃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违者照价赔偿,偷窃者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不准在工地上酗酒、赌博、聚众斗殴,禁止随地大小便。

  十二、工地剩余材料必须当日完工后整理并集中堆放,如因此产生材料浪费

工地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

  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管理制度《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制度》。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履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常

  第二十八条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进,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章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工地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制订本制度的目的:为确保龙发装饰的工程质量,切实向客户保质保量按期交付装修工程,快速有效的处理客户在公司装饰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适用于龙发装饰承建的所有施工工地。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1条作业人员现场文明行为规范

  1、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业主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业主、到访人员均需使用敬语。

  2、当业主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停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

  4、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

  5、施工人员不得向顾客索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无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顾客或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或无理拒绝顾客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6、作业时间内不得有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7、作业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

  8、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遗留包装物等物品。

  9、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积。

  10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巡检人员,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第2条工地卫生形象

  1、工地施工玑场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保证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筑垃圾应当天装袋后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严禁出现建筑垃圾不及时送离施工现场的情况。

  2、工地卫生间使用时应及时冲洗,严禁出现异味或积水现象。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内不得吸烟,如果业主有意向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到指定区域。

  5、水电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间不得有积水。

  6、泥工施工时不得在地面直接进行水泥沙浆的拌合,必须在地面铺设保护装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间须用硬物遮盖。垃圾,油漆等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卫生间无脏物及异味。

  8、木工油漆工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设施。

  第3条施工作业时间

  1、在装修周期内,工地须持续有作业人员正常施工,不得无故造成工地内无人的情况。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公司报备,并向客户请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暂停施工。

  2、当工地出现可能无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况时,工地不得停工。

  3、因工艺在求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况(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可不向公司报备,但必须提前向客户说明。第5条材料及物品摆放规定

  1、施工工地在开工之日至墙面乳胶漆施工开始前均应按规定张贴“定置指示牌”定置指示牌至少包括:“材料堆放区”“工具摆放区”指示牌。

  2、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摆放应按现场标识指示实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须实行分区堆放,同类型材料应堆放在同一区域。

  3、业主采购的材料应当签署书面交接记录并堆放在不影响作业的单独区域。有包装的材料在使用前不得自行打开包装,无包装的材料应妥善进行成品保护。第6条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施工人员必需着装整齐上岗,注意现场废弃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2、所有带电工具均应按装插头并使用插座面板接电使用,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行施工。所有电线接线处通电前均应实施绝缘保护,严禁通电时有线头裸露。

  3、工地内所有未接面板、电线的线头须用胶带包好收入线盒内。

  4、高空作业时,须采用结实可靠的支撑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5、工地现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出现明火,决不允许易燃物品做垫脚,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烧水做饭。

  6、工人每天离场时应按程序检查电源,龙头、门窗是否关闭,不得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不得出现无施工人员时门窗未关闭现象。

  第三章工地管理奖罚细则

  1、施工人员没穿公司工作服处以50元/人的罚款

  2、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打赤膊施工,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3、材料须分开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工具摆放有规律,不要乱扔纸盒、板块、砖头等杂物,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4、每天下午收工前,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将施工垃圾装袋,堆放指定地点。否则每次罚50元整。

  5、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工地要拉断总闸、关闭门窗和关紧水龙头。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6、电气安装必须按设计规程进行,临时用电必须有专线,专用开关式专用插座,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7、现场发现使用电炉或白天开照明灯(天阴和油漆砂平等特殊情况除外)则处以50元罚款。

  8、施工现场若发现有聚众赌博、汹酒等扰乱施工现场纪律的每人处以50元罚款并以警告,若下次再发现拒绝纠正的人员公司予以开除。

  9、工地若发现有偷盗公司或者甲方财产及材料的人员,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绝不估息。

  以上各项条款希望广大公司同仁能竭力遵守,共同创造一个有利的工作环境和公司形象,为滨州龙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未来前景做好坚实的基础。

  滨州龙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地管理制度14

  一、1人1铺(男女不同铺、二男不合铺)。

  二、门窗玻璃铮亮。

  三、床铺平整被褥叠四方。

  四、床铺底下无脏乱物,鞋摆放整齐。

  五、宿舍场地做到三无,即无尘、无烟蒂、无痰迹。

  六、茶具饭碗应放在固定柜上,不随便乱放。

  七、工作衣集中在一起挂好或折好,安全帽成排挂在墙上,毛巾挂设要整齐。

  八、不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等,争做遵守工地各项制度的模范。

  九、宿舍内不准酗酒、赌博。

  十、宿舍内不准喧闹,按时就寝、熄灯。

  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X上海XX项目部

  20xx年2月10日

工地管理制度15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室 ;

  2、非工地人员、(未戴工作卡近期办理)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按工地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3、严格执行工地办公室制定的人员进出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实行来访人员登记手续,到工地推销产品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禁止入内;

  4、无送货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5、送货车辆一律登记车牌,离开时检查;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报项目部值班人员;

  7、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总包项目部区办公区。

  接受交底人(签字)

  中国四海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讯飞研发厂房项目部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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