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制度

时间:2022-02-28 13:28:22 制度 我要投稿

应急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应急管理制度15篇

应急管理制度1

  住宅小区管理处应急分队方案5

  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小区突发紧急事件的防范应急能力,更有效的及时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成立**家园应急快速反应分队。

  二、职责:管理处经理为应急快速反应分队总指挥。

  安全主办、客户服务主办为副总指挥。

  全体安全员为快速反应分队成员。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当指挥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或其他人员接到报警信息时,应立即通知管理处经理、安全主办并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3.2、指挥中心确认报警信息后迅速作出反应,及时按响安全班紧急集合信号,迅速召集全体安全员。

  3.2.1、立即将详细情况通报值班各岗位封锁控制小区各出入口、外围墙。

  3.2.2、密切监视闭路监控系统、做好录相、注视小区动态,注意安全防范报警信号。

  3.2.3、配合搜索组把电梯迫降到底层。

  3.3、封锁组:当班班长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对各出入口以及现场的封锁。

  3.3.1、**2号、6号岗负责进出人员、车辆控制及东面、南面的围墙封锁。

  3.3.2、**3号岗负责对小区北面、西面的围墙封锁。

  3.3.3、**4号岗负责假山处至南大门的围墙封锁。

  3.3.4、**8号岗负责内庭院单元门关闭等整体情况,加强各出入口的拦截、封锁工作。

  3.3.5、**5号岗负责关闭车库门禁,对车库进行封锁,并协助2号岗对东面围墙和南面围墙进行封锁。

  3.4、拦截组:由未当班一名班长、两名未当班2号岗、3号岗组成。

  拦截组接到中心报警信号在班长的带领下立即带上装备到达指定位置负责拦截任务,拦截组将小区庭院拦截分开成a区、b区(1号楼为a区、2号楼为b区)进行拦截工作。

  两名2号岗带上装备分别负责对负一层车库a、b区各通道口的拦截。

  两名3号岗带上装备分别负责对负二层车库a、b区各通道口的拦截。

  班长负责内庭院a、b区的拦截任务。

  3.5、搜索组:由一名未当班班长和其他未当班人员组成。

  搜索组接到中心报警信号后在班长的带领下立即带上装备到达指定位置负责进行搜索任务,搜索组根据小区的建筑情况将小区分开成a区、b区(1号楼为a区、2号楼为b区),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地毯式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中心岗分别负责1单元、2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4号岗分别负责3单元、4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5号岗分别负责5单元、6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6号岗分别负责7单元、8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8号岗分别负责9单元、10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当搜索组搜索1号楼时,拦截组的班长注意拦截工作,时刻保持警惕。

  当搜索组搜索2号楼时,搜索组的班长注意拦截工作,时刻保持警惕;若案发现场有受伤者,要及时协助救护伤者,并保护好现场。

  3.6、各组人员在这个整个紧急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通信联系,及时汇报各组的搜索、拦截、抢救等进展情况。

应急管理制度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镇级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负责人是各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临控、分级管理。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购进、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存在的重大问题。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煤炭坝镇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处理工作;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汇总事故情况。

  4、适时通报、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完成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主要任务是:

  1、负责本部门责任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

  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恢复生产秩序等工作。

  3、检查、督促各成员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定期进行演练。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镇食安办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负责协调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四)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食安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村(社区)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公司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一)事故报告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责任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评估

  镇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村(社区)主任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

  (三)事故通报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县等区域的相关部门通报情况,要求严加筛选监督。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

应急管理制度3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概念

  (一)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中药品器材由药剂科统一管理,医疗器械设备由器械科统一管理,其他后勤保障物资由总务科统一管理,应急时启用。

  二、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按采购程序采购;紧急采购的应急物资,电话请示分管领导后采购,采购手续后补。

  (二)应急物资必须入库统一保管。

  (三)应急物资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四)应急物资验收入库,必须一一清点、登记,及时入账。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应急物质库存数量,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补充。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保护物资的质量。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挪用、流失和失效,保管人员原则上每季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正常使用,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储备种类及任务

  医院应急储备物质包括:

  (一)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如适量的药品器材、生命复苏设备、消毒药品器材与防护用品等。

  (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如水与方便食品等。

  (三)与医患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领导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长期建立与相关供货公司、供货商、及其他部门物资调剂供应渠道合同,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随时保证提供医院应急物质的供应(联系电话xxxxxxxxxx)

  六、应急物资责任管理

  (一)不准私自挪用,占用应急救援物资,一经发现追究责任。

  (二)对于可以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使用者需妥善使用和保管好,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库房。如果故意损坏或用后不归,将原价赔偿。

应急管理制度4

  1 、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管理制度5

  危险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评价、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综合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源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各部门在危险源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

  危险源所属部门全面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对危险源辨识、评价、建档、监控,在职责范围内对危险源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各专业处室依据自身职能划分负责专业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

  危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价和备案

  第七条

  公司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公司统一监管,职能处室专业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中规定的标准,由综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对公司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及时进行登记。

  第九条

  危险源在辨识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评估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评价,以评估危险源的危险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现状、导致事故的途径等。

  第十条

  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安全评估组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分析科学、辨识充分、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改进措施应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其编制内容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途径及严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评价;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在编制完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经审核批准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十二条

  当重大危险源现状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当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与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生产、储运地址发生变化的;

  (二)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的;

  (三)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变化的;

  (四)危险化学品的容量、介质发生变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国家有关标准发生变化。

  第十三条

  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所属部门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登记、评价、建档;对经技术改造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经安全评价后,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负责及时更新公司重大危险源信息,对消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综合部核销。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四条

  对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由综合部会负责进行统一管理,综合部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生产部负责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危险源实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检测监控等规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将管理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明确各级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职责。当危险源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调整重大危险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条

  危险源旁设置标识牌,标识牌中应明示危险物质、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承包责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

  公司每季度对危险源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归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五)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八条

  根据管理职责,危险源的各级安全承包人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定期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测、分析;对涉及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尤其是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检验、检测记录、台帐。

  第二十条

  检查中发现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事故隐患信息应立即上报公司综合部。

  第二十一条

  针对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公司应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充足的应急器材、设施,并每季度组织员工的学习与演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保障岗位员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置、安全防护、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识。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部建立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预案和演练记录。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综合部每月统计各部门危险源的运行、监控情况,填写《危险源监控台帐》,经公司安全主管审核后,每月28日前报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与总公司相关制度出现相抵触时,按总公司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应急管理制度7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

  1.意识。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6.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1.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各中心、部门进行一

  2.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

  3.在记录上签名。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4.通知,若发现本部门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中心、部门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上班时间不准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6.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3.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3.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3.3.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4.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4.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4.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1.2.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1.3.宿舍内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2.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除食堂外,公司其余地点一律杜绝明火。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2.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2.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大过一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防爆炸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2.1.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1.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1.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2.1.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2.1.5.谎报火警;

  2.1.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1.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2.1.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2.2.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2.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2.2.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2.2.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2.2.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2.2.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2.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2.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十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工厂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1.各组职责:

  1.1.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1.2.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发生的初始阶段,利用公司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1.3.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1.4.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挥秩序及人员名单:

  2.1.现场指挥长:

  2.2. 通讯联络组:

  2.3.灭火行动组:

  2.4. 疏散引导组:

  2.5.安全防护救护组:

应急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

  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应急管理制度9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年级部主任及班主任

  2、安全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向家长发放书面通知及安全注意事项。

  (2)必须提前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示,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组织。

  (3)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过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行驶。

  (4)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提前部署,责任到人。

  (5)学校组织学生出游前,要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学生安全守纪和自我防护常识的教育,要教育学生远离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区,不得擅自参加探险类的活动、上下车及时站队,不允许在马路上互相追逐、嬉戏等。

  (6)出发前将学生组成小组,任何人不可单独活动。离队需请假。随时清点人数。

  (7)建议学生外出期间注意饮食卫生,饮水饮食要卫生,随身携带一些常用药;活动时注意财物安全,严防小偷。

  (8)提高学生文明素养,礼貌待人,文明游玩,同学间互帮互助。

  对违反纪律者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返回学校并给予纪律处分。

应急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四条 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五条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七条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八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九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条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二O**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应急管理制度11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原因:公司线路、水管出现故障;供电局、自来水公司通知

  一、应急准备

  1.设备课需对全公司线路、发电机进行正常维护,对于老化或被外力破坏的线路要进行及时修复,发电机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

  2.行政课需对全公司水管进行正常维护,对于老化或被外力破坏的水管要进行及时修复;

  3.行政课需随时关注政府部门发出的停水、停电通知,并告知全公司同仁,让大家及

  时作出应对准备。

  二、应急响应

  1.当行政课接到断水、断电通知时,需通告全公司,让各部门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2.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水(如水管损坏)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行政课进行维

  修;

  3.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电(如线路故障)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设备课进行维

  修;

  4.非正常原因断水、断电最高启动C级应急救援程序,部门内部按流程处理即可,无

  需通知应急救援小组;

  5.在断电时间内,部门仍需正常作业的,需提前和设备课申请,启用发电机维持正常

  的用电需求;

  6.如是非正常原因断水、断电,需填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D.化学品泄露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责任单位:行政课、仓库课)

应急管理制度12

  为了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管理体制,及时有效地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方案,并落实各自的职责和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五)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区)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规定和事故级别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指导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有效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食品安全应急方案进行演练。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三、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七)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利用市场巡查、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12315行政执法网络和相关部门情况通报、媒体报道等,及时了解各种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市场动态情况。应当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苗头。各相关职能机构应各负其责,互通情况。按照规定统一发布日常监管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八)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信息的沟通、反馈和报告,立即将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抄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向突发问题波及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四、强化和创新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手段,切实做好物资和人员保障工作

  (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联网应用,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逐步实现总局到基层工商所信息网络五级贯通,并努力做到与同级相关行政部门的信息联网,切实提高网络信息互动效率,提高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十)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配备必要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应当加强检查,确保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等相关物资设备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系统检查,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十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确值班电话,落实值班人员,坚持领导干部带班,畅通通讯联络,及时有效受理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应急管理制度13

  一、门市经手财务必须清楚不得挪用,现金当面点清当天交接。

  二、取件查阅是否有欠款,若有遗漏的扣点并责任追回所有损失。

  三、提前两天检查取件照片内容是否完整合乎要求,若有问题及时解决。

  四、及时做好胶卷冲洗的交接和登记工作,检查放大照片的出件情况

  五、工作要认真负责,单据不可填写错误、疏漏;与客人沟通词意表达不清者,造成投诉,损失自负。

  六、提前通知次日拍照(或化妆)的客人,妥善安排工作流程。

  七、接待完毕客人,相册、桌面、椅子归位,物品整理规范

  八、迎宾时,有客人进门,应大声说“欢迎光临”,所有大堂工作人员齐声说“欢迎光临”。

  九、上班时间不得聚众聊天,造成空岗。

  十、上班时间衣冠不整,在大厅化妆、剪指甲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及动作属违规。

  十一、上下班应做清洁工作,工作中应保持清洁。

  十二、接待客人应积极热情有礼貌,电话联络顾客应面带微笑、声音保持甜美。

  十三、按时上班,更换制服,仪表检查合乎规范,佩戴胸牌。

应急管理制度14

  为建立健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保障医院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的范畴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药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根据医院实际,应急物资分为三类:应急药品,应急设备和耗材,应急后勤物品。

  二、应急物资的入库

  应急药品由药学部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医务部、疾控科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应急医疗设备、耗材等由医学装备部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医务部、疾控科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后勤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后勤保障部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医院应急物资实行集中统一储备管理。医院应急办负责应急物资仓库的管理。

  (二)由医院采购且经检验合格,手续完善的应急物资,由药学部、医学装备部和后勤保障部专人(应急专干)负责到应急库房办理入库手续。

  (三)办理应急物资入库的各部门要为应急物品建立专账,指定专人(应急专干)管理,每月对各类物资进行检查、更新和补充,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应急物资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条件将库房分成若干个区,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分成若干个大类,对每一类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

  (五)应急办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物资仓库的管理,办理出入库手续,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持库房整洁卫生,电力正常和特殊物品的保存要求,每月指定时间配合各部门应急专干对应急物资进行清点盘查。

  四、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办统一调度、使用,由各相关部门进行补充。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运营管理部要建立与物资供应商的应急供货协议,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五、奖惩措施

  (一)应急物资如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负责对应急物资日常清查的各部门人员,如出现数量、效期和品名不符的情况,要承担责任,批评教育,影响应急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管理制度15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音乐组成员、班主任

  2、明确职责,落实到位:

  (1)保证场地安全、卫生,照明、饮水等设施符合学生身体健康发展要求。

  (2)排练及演出前,学校德育处、总务处与场地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做好文艺汇演场地布置,要求做到防火安全,应急照明设备正常工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3)文艺汇演时学生入场、退场期间要求、总务处与场地管理人员、年级部主任及班主任提前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的出入,禁止拥挤打闹。特别是在演出期间如发生停电情况,各年级维持秩序,禁止学生随意走动,擅自离开座位。学校政教处需提前做好应急疏散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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