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4-11-12 14:28:46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监督工作计划范文集合10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督工作计划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督工作计划范文集合10篇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XX县安监局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1至9月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6起、死亡6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安监队伍建设,3个安监片区执法中队,多扶执法中队已建成并全面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探索实行监管股室负责人兼任执法大队长模式,进一步强化安监执法工作。强化对乡镇、部门安办的业务培训指导,努力提升安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乡镇安办主任、安全生产“十条线”监管部门安办主任进行了为期1天的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了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2次,“十条线”会议3次,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专题宣贯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印发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会。县安委会组织3个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县44个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对安全工作开展不力的11个乡镇进行了通报,并扣减20xx年度相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值。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至年底,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九大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研判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县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安全检查组246个,暗访暗查组61个,检查企事业单位865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631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538起,排查一般隐患1159处,已整改1070处,投入隐患整改资金152.29万元。

  四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1179条,排查上报隐患1555条,已整改1541条,一般隐患整改率为 99.1%。县安委会发出隐患整改指令3份,安监局发出现场检查记录37份。安监局对全县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14处,责令现场整改。县安委会对10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对市挂牌的刀尖河1艘临时性拉拉渡水上运输安全隐患、XX县常林乡西射路道路安全隐患2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一月一通报整治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

  五是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专题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月22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调研检查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坚决确保汛期安全稳定。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和危化品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等重点行业检查方案,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加油站汛期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全部拉网检查一次。汛期安监局会同交运局、海事处对金源乡和鸣龙镇渡船汛期安全进行了现场检查,由于鸣龙镇渡改桥不符合实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土地流转群众不在渡河耕种解决方案,并就汛期渡船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六是深入强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月26日,李桥乡麒麟鞭炮厂机械装混药工房发生燃爆事故,县安监局立即聘请2位专家,成立2个检查组,对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15条生产线、15台装混药机进行专项检查,查出安全隐患57条,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对问题较为严重的麒麟厂、环宇厂立即责令停产整改。5月25日,巴中、南充两地公安、安监、市监部门联合执法,在XX县红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查获大量假冒其他厂家品牌的鞭炮商标、包装及已装箱成品。此案发生后,市安监局高度重视,XX县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采取一系列整改整治措施,从重从快依法处理,共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了8人,共打掉了非法生产印制窝点2个,通过对红旗厂假冒伪劣商标案的处理,XX县严厉打击了假冒注册商标生产者、联络者、非法印刷纸箱者、非法印刷商标者、商标模型提供者。5月25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市、县安监局验收同意后才能复产;5月30日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警示会,以案说法,以红旗厂假冒商标案为案例教育各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防假冒、防伪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七是广泛宣教营造氛围。深入开展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讲话、播出警示片、安全短信提示、宣传车流动宣传、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咨询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编制印发《安全知识手册》30000册,涵盖交通、居家、消防、水电气使用等,向乡镇、企业发放。组织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化品、客运车辆驾驶人员、“三主一员”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300余人次,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安全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

  二、工作计划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1.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规定、部门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

  2.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3.每月开展一次行业大检查。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学校、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旅游景点、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防爆、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建立督查隐患台账。

  4.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应急)中心监控平台与高危企业联网监控。

  5.持续深化依法治安。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开展烟花爆竹、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高危行应急预案等专项执法。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置,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根据省抽检项目方案,20xx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包括凉拌菜(含沙拉)、生食水产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调味品、自制饮料、煎炸用油、餐饮具等13个品种,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抽检数量、抽检频次及时间安排按照省统一计划执行(见附件1、附件2)。

  在保证完成本方案下达的抽检任务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增加餐饮环节食品重点品种为辖区20xx年监督抽检自选品种,与省局计划一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上报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抽检范围

  监督抽检的场所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中,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

  (二)抽样实施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要指定抽样人员,按照抽样计划表的时间安排实施抽样,并负责将符合检测要求的所抽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市卫生监督所,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

  (三)采样时间

  全年监督抽检工作分四期实施完成:第1期(2~3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2月20~2月24日;第2期(4~6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4月16日~4月20日;第3期(7~9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7月16日~7月20日;第4期(9~11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9月3日~9月7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结合省级任务和市级计划,认真制定辖区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指定具体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和数据汇总工作。

  (二)严格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

  各地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组织抽样和检测工作,确保抽检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要按照编号规则进行样品编号(见附件4),填写相关执法文书。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进行产品确认。

  (三)及时查处问题,按时报送结果

  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做好样品信息登记、数据整理、核对、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检测数据要严格按照检验方法等标准要求进行有效数位的修约,若检验结果在检出限以下,均以检出限的1/2数值填写,不得隐含计算公式。监督抽检的'合格率不作为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20xx年3月19日、6月5日、9月10日和11月9日前分别报送第1、2、3、4期监督抽检问题查处情况。

  (四)做好案件查处,及时通报信息

  市卫生监督所应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县(市、区)。各地应尽快将省、市的检测结果告知被检单位,对经营或使用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要依法处理。查处情况按期上报,特殊情况应随时上报。各地要严格信息管理,未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旗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卫生院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旗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旗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旗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旗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一、工作目标

  1、继续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提高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健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2、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乡镇监督分所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3、建立畅通、快捷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传达机制、卫生监督工作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内容

  1、继续完善乡镇监督分所监督协管卫生监督检查员队伍及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

  2、提高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及村卫生室卫生信息员摸排卫生监督信息的能力。即食品安全信息、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

  3、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

  4、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指导、督查、考评。

  三、工作步骤

  1、各乡镇卫生院于4月底前将新录用的卫生监督协管检查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上报至局监督所办公室。

  2、4月份局监督所对卫生监督检查员进行一次卫生监督协管业务知识培训。各乡镇监督分所对各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乡镇监督分所在每月底前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4、局监督所每季度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查及业务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乡镇卫生监督分所和村卫生室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改进。

  5、局监督所12月底对各乡镇监督分所的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1、局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分工,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及工作能力建设。

  2、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3、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严格执行卫生监督检查员巡查、信息报告制度。按月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4、局卫生监督所应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5、局卫生监督所要在20xx年12月底完成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完成监督协管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及时对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汇总并上报县卫生局。

监督工作计划 篇5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监督工作计划 篇6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户档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换、未年审的严厉查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异地执业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执业又没有在县卫生局办理歇业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收回或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是否在执业医师(护师)的`带领下从事一切医疗工作,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是否有带领的执业医师(护师)的亲笔签名。

  三、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各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执行,进药渠道、主要收费项目公示、国家基药执行情况、诊疗规范等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范围和个体医生资格的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巫医、游医、坐堂行医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七、继续开展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八、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监督工作计划 篇7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全区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指导督促基层协管单位认真履行辖区协管职责,在巡查服务、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抽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网底、前哨和助手作用,有效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和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考察学习先进区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并要求上墙,完善四个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标准、范围和责任。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督促协管单位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业务培训。3—10月,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网络、下乡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强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推荐上报和规范聘任,制发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督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信息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搞好督导。3—10月,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督导,对基层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全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督导,出具《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意见书》(见附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强化督导工作片区责任,进一步完善四个责任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督导责任、范围和标准。

  (三)严格考核管理。按照区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6月底组织完成半年考核,11月底组织完成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我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计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分值,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重视考核管理,严格考核项目标准和工作纪律,坚持表扬先进激励机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收集。根据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报告范围、报告程序和内容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信息报告职责和人员,及时上报协管信息,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五)广泛开展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对辖区中小学保健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以及中小学常见病处置培训宣传,针对社区居民或特定人群进行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不断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模板》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同时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联系电话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全面推进,我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所党委书记、所长吴同志任组长,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徐同志、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文同志、所党委委员、副所长龚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监督五科,周大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开展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优先保障各科室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所需车辆、办公用品等;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所开展项目培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评估等所需经费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保障工作开展。

  (三)发挥协管作用。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区卫生计生委和我所要求,统筹安排、上下联动,自觉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开展卫生综合执法检查、抽检、取缔、立案查处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前哨、网底和助手作用。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 “按片区综合执法为主”模式工作要求,卫生监督一二三四科(四个责任片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任务包干、责任包干;卫生监督五科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培训、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同时要对各片区开展督导情况和对基层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卫生监督稽查,督促工作落实。凡因敷衍了事、失职渎职或其他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工作计划 篇8

  为巩固国卫成果,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街道巩固国卫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局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

  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把爱卫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由局办办负责抓落实。继续建立卫生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爱卫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员。安排足额资金,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继续抓好健康宣传教育

  健全宣教网络,采取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使卫生宣传面达到10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爱卫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力争创建成无吸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爱卫会制定的《泸州市健康教育系统规范(试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等部门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系统内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内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通知不乱贴,卫生不留死角,增强职工的卫生、文明、健康意识。。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奖有惩、严格兑现。

  四、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治

  开展好卫生大扫除,消灭病煤生物孳生场所。按照市、区、街道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开展统一灭鼠活动,“三包”范围内做到无鼠痕、鼠迹、鼠粪。加大对病煤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落实。

监督工作计划 篇9

  (一)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职责,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在推进“六个静海”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以审计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为基础,以“人、法、技”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化环境下新的审计方式,大力开展计算机审计,积极推广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宏观管理中的作用,注重从政策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加强宏观管理。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0xx年,XX县房地产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创新招法,推进房管工作顺利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窗口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办件大厅标准化建设。规范大厅各窗口的标识、工作人员胸卡、着装等,完善大屏幕、触摸屏及应该上墙公示的内容,严格执行市局“四声、四清、四办”服务要求,落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及文明用语、服务忌语,推进窗口服务上水平。二是缩短办件时限。研究制定《房管局关于房地产登记时限有关问题的管理办法》,进一步缩短房地产登记、二手房交易、房产测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物业管理备案等办件时限,提高办件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对县重点工程、民心工程及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需要到市局的实行领办,切实为企业服好务,打造高效、快捷、企业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物业企业监管工作

  物业企业监管工作是建设“清洁社区、一号工程”的重要内容,要以“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主线,抓好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一是抓好宣传和培训。组织乡镇、街道、居委会人员,就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配套办法进行三期培训。开展“物业管理宣传月”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小区宣传栏、经理接待日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共建共享“清洁社区”的良好氛围。二是搞好物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的建设。完成所有的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的管理信息采集,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综合评定,规范物业公司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三是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摸清目前我县各小区存在的屋顶漏雨、外檐渗漏情况,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研究解决办法,正确引导业主委员会合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四是抓典型树品牌。以20xx年的试点项目清华瑞景和海馨园为示范点,推广“五位一体”管理模式,以示范小区带动全县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三、执法和市场监察工作

  一是商品房销售市场监管。坚持“关口”前移,按照新编制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及销售人员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销售现场的公示内容,规范开发企业和销售人员行为,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二是销售许可证和预售资金监管。深入建筑工地巡查,认真履行市局下放的销售许可证及资金监管现场查勘职能,逐步完善查勘工作流程,以查勘促开工,促销售。三是做好市场分析。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市场分析体系,对全县房地产各项数据进行归纳、分类、统计,准确把握和判断市场状况和走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四是加强法制宣传。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与各业务科室配合,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广泛开展权属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安全使用等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晓率。

  四、住房保障及帮扶工作

  一是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做好廉租、经租住房租房补贴及限价商品房资格证发放工作,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使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二是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20xx年前入住但未办理产权证及入住满两年开发商不配合业主办理转移登记的`,如“碧水园”小区,对此符合补登条件项目的做好补登、补录、发证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好事。三是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做好对唐官屯东勾乐村的帮扶工作。充分结合该村“清洁村庄”建设目标,搞好该村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美化及困难户帮扶,切实让群众受益。

  五、配合做好县政府重点工作

  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扎实推进相关重点工程工作。

  20xx年,综合执法局将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本着以狠抓廉政建设、强化执法工作、完善法制工作、提升宣传工作、保证维稳工作等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路线教育及廉政建设

  继续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注重管理与执法过程工作的“民意”倾向,认真整改不良作风的问题。加大廉政建设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XX县“十三个严禁”的有关规定,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指导,杜绝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提高执法队伍形象。

  (二)加强执法工作

  1.继续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督促责任大队搞好查违、控违工作,把违法建设扼杀于萌芽状态。2.加大道路环境秩序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广场、公园、商场等人流密集区周边的违章案件查处力度。3.继续深化运输装载、封盖、洒漏、车轮带泥等各类违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三)完善法制工作

  进一步完善我局法制工作的各项制度。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标准。二是严格执行《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考核评估管理办法》标准,定期组织人员随机抽查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自查,力争保持执法案卷零出错。

  (四)提升宣传工作

  进一步加大执法局对内对外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从而达到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目的。

  (五)保证维稳工作

  深化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维稳工作摆上局党组、科室、执法大队三级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队伍体制和应急机制,要求所有人员信息畅通,从思想上时刻备勤待命,另外,晚间和各节假日均统一安排值班,严格交接班手续,逐渐把我局建成一个反映灵敏,行动迅速,信息畅通、协调统一的快速反应队伍。

监督工作计划 篇10

  《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颁发实施二年来,财政监督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绿化及水环境整治等项目的资金支出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了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强化财政监督,根据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30项重点工作安排,并经区政府同意,制定了《*区20xx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跟踪审查项目

  1、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的项目,由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发送跟踪审查通知书。各项目实施主体或属地管理单位接到跟踪审查计划表后,应将有关前期资料先报送区财政局:

  (1)基础设施建设、绿化项目:项目立项批复相关资料、投资概(预)算及其它前期资料、会议纪要等;

  (2)征地拆迁安置项目:红线规划图、前期调研的资金测算报告、拆迁范围内拆迁户名单、拆迁实施方案等;

  2、未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的项目,应按照《*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办理;

  3、暂未列入财政监督计划,但属于省、市、区级重点项目的',或属于经营性地块收储的,如在年内实施,均追加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中;

  4、各项目实施主体应在项目开工、实施前及时通知区财政局,安排跟踪审查单位进场,协调跟踪审查事宜后,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项目

  列入专项检查的项目,被检查单位应按区财政局的要求,提供与专项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和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数据,以及相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资料。

  三、内部检查项目

  对区财政系统的内部检查(机关处室、区会计中心、各镇(街道办)财政所、个管办、收付中心等),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

  因区政府的要求,本计划如发生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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