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4-06-25 12:39:11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精华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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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精华15篇)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

  一、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所管辖区内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1)及时掌握本辖区学校卫生、生活应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到达100%。

  (2)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3)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一年不得少于2次。

  (4)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每月初村卫生室将上一月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汇总后,上报所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收到汇总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卫生监督所。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5)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健康安全。

  (6)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7)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8)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协管员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业务知识、综合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9)强化社区、村级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效果。

  (10)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三、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信息上报审查工作

  是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协管巡查、协管文书书写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二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严格要求,分类建档、按期巡查、按时上报,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生活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的监督力度,使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督。

  1、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2、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3、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协管。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职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2

  为做好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单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社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社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3

  为推进我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闽卫法监函〔20xx〕58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龙头,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所(室、站)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本底数,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名册;2.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宾馆、旅店、招待所、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等公共场所本底数,建立公共场所名册;2.不定期巡查,对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三)职业卫生咨询指导: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五)学校卫生协管: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由局长陈石生任组长,副局长郑志宏、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魏美英任副组长,卫生局公卫股负责人何志红、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杨元瑞、卫生监督员彭冬祥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区卫生局统一领导,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所(室、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二)机构设置

  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要求,今年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的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其工作地点悬挂“××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统一接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督查和业务指导。

  (三)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区卫生局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所(室、站)工作人员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经培训后上岗。

  2.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至少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名,各镇(开发区)可根据工作量以及服务范围适当增加人员,人员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于3月31日前将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十一、12)。

  (四)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考核、聘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督查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半年、年度绩效考核。

  2.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见附表9)。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巡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完成巡查记录表(见附表3-8)。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1-2),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对村一级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并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见附表10),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附表1-2),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业务培训

  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还要组织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来源及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相关补助经费。

  (七)工作考核

  1.考核方法

  (1)区卫生局每半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评价其工作绩效。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2.考核指标。

  (1)涉及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协管项目,当发现异常情况,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应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2)协助开展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每季度至少一次。

  (3)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宣传、学生健康教育工作每学期一次。

  (4)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工作应有登记记录。

  (5)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村卫生所(室、站)协管工作进行具体考核,及时处理解决村卫生所(室、站)上报的事件和问题。原则每季开展一次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消除。

  (6)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巡查、建立本底资料,认真填写和上报各类记录表,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临时性工作。

  (八)档案管理

  1.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巡查(巡访)情况、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管理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3.协管档案基本内容。

  (1)上级部门下发的卫生监督协管文件、工作计划、检查安排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检查执法文书及其他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分类建立行业基本资料档案,有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基本情况资料,如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负责人、业务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4)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四、工作步骤

  (一)20xx年3月底前,完成制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协管机构、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部署。

  (二)20xx年4月底前,区卫生局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选聘。

  (三)20xx年7月底前,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半年考核,摸清底数;总结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在全区范围推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开展。

  (四)20xx年1月底前,对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和年终考核、验收,确保各镇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和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务必要在4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卫生局将在3月下旬召开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

  各单位务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最新)》和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

  (五)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

  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4

  为巩固国卫成果,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街道巩固国卫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局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

  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把爱卫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由局办办负责抓落实。继续建立卫生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爱卫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员。安排足额资金,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继续抓好健康宣传教育

  健全宣教网络,采取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使卫生宣传面达到10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爱卫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力争创建成无吸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爱卫会制定的《泸州市健康教育系统规范(试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等部门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系统内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内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通知不乱贴,卫生不留死角,增强职工的卫生、文明、健康意识。。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奖有惩、严格兑现。

  四、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治

  开展好卫生大扫除,消灭病煤生物孳生场所。按照市、区、街道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开展统一灭鼠活动,“三包”范围内做到无鼠痕、鼠迹、鼠粪。加大对病煤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落实。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创卫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卫生县城”专项行动,促进文明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的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创建卫生县城”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各爱卫会成员单位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爱卫会成员单位以“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核评审工作”为抓手,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严把卫生许可证,加大监督力度,增加监督频率,提高监督覆盖率,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提高中、小饮食店(摊点)卫生合格率;各机关单位环境优美,城乡公厕管理符合卫生要求,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全县“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爱卫办要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组建爱国卫生监督员队伍,对县、乡各单位、社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处理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投诉。

  2.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主动配合街道办、社区的管理,认真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工作,积极争创文明卫生单位。

  3.县卫食药监局要做好牵头工作,督促卫生监督所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饮食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进行整治。20xx年要巩固往年开展“创卫”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政治成果,积极开展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今年重点对全县卫生环境进行整治。抓好持证经营、餐具、用具消毒,卫生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衣帽着装及个人卫生、店(摊点)内外环境卫生,大力整治随意将污水、垃圾、纸屑,乱倒、乱丢、乱扔现象。县疾控中心要认真开展以灭鼠未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力争通过省的灭鼠达标考核,并认真配合好县创卫办抓好创建卫生县城工作,同事,要结合创卫、“整脏治乱”工作,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城市居民健康知识》,加强居民的卫生知识宣传。

  三、保障措施

  1.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创卫”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使我县卫生环境达到省级卫生县城复核的要求。

  2.爱卫办要协调配合各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公测卫生标准要求,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督促,开展厕所达标治理活动。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6

  学校卫生工作的对象是正处在迅速生长发育过程中的青少年一代,而学生是处在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他们的学习、劳动、体育锻炼、生活等卫生问题都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关系到他们成年后的体质,甚至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兴衰。为了搞好学校卫生工作,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的精神和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重点监测学生生活饮用水、学生生活环境(就餐、学习、住宿),搞好健康教育,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杜绝学校发生事件;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情将xxxx年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卫生,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

  1、传染病防控工作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学校健全传染病防治预案,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防治及预防接种:各校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和入学入托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公共场所的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卫生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能有更好的就学环境。

  3、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监测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以及直饮水机的水质质量,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4、校医室的监管

  在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医生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且三室独立(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保健室,保健老师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

  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对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情况、制水工艺、水处理设施清洗消毒、水质自检和涉水产品认真检查;对所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稍水的水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是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水质检验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置程序、饮用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通知我局验收。

  2、二次供水监督

  二次供水单位实施“四必须”即:必须对水箱盖加锁、必须建立水箱管理档案、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做到机构健全、专人管理,责任到位,证件到位,必须消毒措施到位,消毒记录清楚,每年对水箱进行二次清洗和消毒并经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重点检查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索取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涉水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供水单位是否使用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类消毒剂;涉水产品是否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与验收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时间安排

  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xxxx年3月6日—4月20日,9月20日—10月10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xxxx年5月8日—xxxx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0日。

  每个阶段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进行汇总。市卫生监督所在各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7

  为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我中心依据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基础,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上级机构分配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能力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水平。

  一、具体职责

  1.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3.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

  4.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6.完成上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7.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具体职责:

  (1)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基本资料。

  8.做好居民家庭饮用水卫生现场监测及安全巡查记录,每季度五户整理存档。

  二、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活动

  1.于第一季度完成{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2.于第二季度完成{饮用水卫生安全小常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留有影像资料。

  3.于第三季度完成{学校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科普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4.于第四季度完成{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三、做好上级培训及本院内部培训资料整理

  1、上级培训:将上级培训通知,培训材料,会议签到,培训影像资料及相关学习笔记整理存档。

  2、本级培训:做好本级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材料、培训签到表、培训成绩单、培训试卷、培训影像资料、培训小结整理存档。

  四、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监测水平。

  2、配合院内专职传染病管理主管人员,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检查,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自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以来,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做的更好。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8

  最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全文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卫生监督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罚则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7类公共场所实现智能卫生监督管理据了解,此次推出的智慧卫监产品包括业务综合信息系统和智能执法移动系统。其中,业务综合信息系统包括卫生计生监督行政许可系统、处罚系统、积分管理系统等共计16项。主要用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许可、审查和备案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以及行政处罚和行政控制措施信息,针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管理等。

  智能执法移动系统卫生计生监督移动智能操作系统、移动监督执法系统、风险预警系统等共计14项。实现对移动监督执法设备的接入进行认证控制和管理,对风险单位进行审核和销账、实现对全专业的报告卡进行查询、查看,机构管理人员能够对报告卡进行实时在线审核并提交等现代化办公需求。

  新产品是传统卫生监督全业务信息平台的全新升级产品,综合利用智能移动设备、物联网、云服务、大数据分析计算等技术,以多种终端和展现形式为卫生监督机构、企业和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提供日常业务工作、决策管理、社会服务等信息化服务,是覆盖卫生监督全业务的全套产品体系。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9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服务网络建设,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发〔20xx〕82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号)和x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安全等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机制

  1。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建设。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

  2。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并统一挂牌。协管工作站应按照“四个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上岗着装统一、培训聘任统一、记录文书统一)、“四个规范”(协管机构规范、协管内容规范、协管记录规范、协管考核规范)标准开展工作。

  3。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应配备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卫生局统一聘任并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4。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示范创建。依据x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号)文件,结合新一轮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要求,力争3—5年内全部达到省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标准。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本单位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加强培训和指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支持、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在卫生监督协查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同时,定期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协管工作等方面的培训。

  3。加强经费保障和考核。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包括办公设备、着装、标识标志等)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根据市卫生局年度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对卫生监督协管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划拨公共卫生工作经费的依据。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0

  黄凌镇卫生院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为积极推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辖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1、继续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提高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健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2、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3、建立畅通、快捷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传达机制、卫生监督工作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内容

  1、继续完善监督协管卫生监督检查员队伍及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

  2、提高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及村卫生室卫生信息员摸排卫生监督信息的能力。即食品安全信息、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

  3、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

  4、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指导、督查、考评。

  三、工作步骤

  1、每年对卫生监督检查员进行一次卫生监督协管业务知识培训。对各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乡镇监督在每月底上报《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报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4、每季度对各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查及业务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村卫生室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改进。

  5、12月底对各村卫生室的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监督所。

  四、工作要求

  1、要明确责任分工,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及工作能力建设。

  2、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3、乡镇卫生监督严格执行卫生监督检查员巡查、信息报告制度。按月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4、做好 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展开《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指导。

  20xx年1月25日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具体内容和目标

  全旗现有乡镇兽医机构的人、财、物“三权”全部划归旗农牧业局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增加经费投入,兑现防疫人员工资及其福利待遇。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动物防疫网络,切实解决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人负责的问题。

  三、建设内容

  (一)机构设置

  1、全旗11个乡镇设立独立的动物卫生监督站11个,其中农区6个,牧区5个。根据面积、畜禽饲养数量、防疫任务等情况,5个牧区动物卫生监督站下设6个分站。改革后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以及分站按农牧业局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管理,派驻各乡镇工作。

  2、每个嘎查村设1个动物防疫室,全旗设251个动物防疫室(全旗共有245个村、6个社区),动物防疫室由所辖区动物卫生监督站管理。

  (二)编制核定、人员配备和工作职责

  1、编制核定

  按照全旗派出的动物卫生监督站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以及公共卫生管理需要,根据动物饲养数量以及全旗动物防疫、检疫任务量,旗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全额事业编制共114人《关于设立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并上划旗直管理的批复》,将乡镇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109名在编人员全部转入新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站。

  2、人员配备

  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负责人,必须具备兽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以上或非兽医专业毕业且连续从事动物防疫工作6年以上条件,由旗畜牧业局深入乡镇进行实绩考核、考察、任命,报旗人事局备案。

  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其他工作人员,从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由旗农牧业局在全旗范围内调剂使用;缺编部分从兽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人员上划后,具体管理办法由旗农牧业局另行制定。

  根据各地畜禽饲养量、地域分布、交通状况和行政村数以及工作任务等情况,原则上农区每个行政村,牧区每5000—8000头只牲畜聘用1名动物防疫员,不足上述标准的每1个行政村聘用1名动物防疫员。嘎查村动物防疫员,由旗农牧业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公开考核、考察、择优聘用,并由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接受旗农牧业局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3、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实施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免疫和规模饲养场防疫措施等的落实;监督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措施的落实,实施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的指导和培训;监管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动物防疫以及与之相关的公共卫生行为;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病检测、普查、净化、疫情报告、防检疫统计报表等项工作;承担辖区内兽药、预防用生物制品等与畜产品卫生安全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情、动物免疫档案、检疫书证、动物标识等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开展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消毒工作;完成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辖区内的家畜改良工作,开展畜禽改良技术和畜牧业适用增产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良种畜禽(包括冻精、胚胎、种卵)调剂、使用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种畜禽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畜牧科技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

  四、财产划归

  机构改革后,各乡镇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工作站)的资产(包括存款、债权、债务、交通、通讯工具、防检仪器设备、药房、药品、办公场所、土地、草场等)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行资产划归,由旗农牧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后进行清产核资后上划。原有的一切资产全部划归旗农牧业局所有。

  五、经费及工作人员待遇

  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财政部门要保证预防、监测、控制、扑灭经费以及动物防疫检测等日常工作运转费用。

  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医疗保险及其福利待遇,按国家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旗财政部门将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直接拨给旗农牧业局,由旗农牧业局下拨到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

  嘎查村防疫员的工资由旗人民政府的财政补贴方式解决,并纳入财政预算,补贴资金拨给旗农牧业局,由旗农牧业局下拨到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2

  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_____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___年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中心卫生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实施单位

  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四、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中心卫生院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建议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学期开学时和在校期间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设施及学生生活设施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建立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设置及人员等基本情况一览表,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

  (一)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中心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二)各中心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四)考核指标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每季度至少一次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上报总结,收集、整理、上报协管信息。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工作规范、建立档案、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落实、协管人员着装和管理、卫生监督巡查和上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各中心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内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巡查、建立档案、收集并向县卫生监督所上报协管信息(附件2),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配备与管理

  1.各中心卫生院应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需是中心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兼职,但每家单位至少有1—2名专职人员(灵溪、龙港各3名,其中专职各2名;钱库、金乡、桥墩、矾山、马站、宜山、藻溪、赤溪各2名,其中专职各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中心卫生院推荐,经县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卫生局聘用,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2.各中心卫生院要在辖区内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中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工作。

  (三)经费来源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安排经费。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中心卫生院要组织对所在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县卫生局部署,完成服务项目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工作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定制服装、证件;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负责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2.中心卫生院: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措施。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含妇幼卫生监督),协助承担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巡查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及时上报各项协管信息。负责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完成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服从中心卫生院的管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考核

  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分别于5月份、11月份按《苍南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发文)进行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监督巡查一次,督导检查两个月一次。各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县卫生监督所要树立典型单位,以点带面,并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中心卫生院和优秀卫生监督协管员给予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各中心卫生院要进一步明确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时间(每星期至少安排2天协助监督分所开展工作)、明确制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业务培训。打造出一支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作用,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县卫生监督所要不定期地组织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3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4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二、设置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开始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5

  在xx年,我村爱卫工作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推动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大力改进的提高社会环境卫生水平,继续实施“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把爱卫会的工作与我村创建和谐村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

  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使爱卫会工作在我村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把建设健康教育与创建和谐村庄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组织协调,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今年的爱卫会重点工作是:持续做好单位的美化、净化、绿化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日常卫生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良好氛围

  首先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扩大教育面;二是及时把党和政府对爱卫会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传达到群众,做到人人皆知;三是进行动员教育,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稿,使黑板报、宣传橱窗内容更充实,尽量做到版面新颖、大方,内容丰富,争取每月出一期;四是继续利用媒体这一窗口对广大老百姓进行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丰富卫生服务的内容。

  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完善或修订内部管理考核办法和有关的规章制度,逐步实行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继续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单位爱卫会的日常工作和健康教育建设工作,安排保洁员负责院内和办公楼内的卫生,大厅、过道一日拖二次,垃圾日清,厕所每日保洁二次,去除异味,随时保持院内清洁;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积极配合全村工作安排,开展除“四害”工作。

  四、做好爱卫会基本工作

  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工作台账、档案工作,积极参与卫生片的活动和市、区街道卫生检查和活动。

  局机关各股室,市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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