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时间:2025-08-18 07:52:54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读书笔记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1

  再次翻开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动再次涌上心头。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死亡构成了福贵一生不间断的悲剧:儿子有庆死于强制给县长的女人献血,女儿凤霞死于难产大出血,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外孙苦根死于吃豆子撑着了,这些死亡谁也预料不到。只有他的父亲、母亲和妻子家珍死得尚且自然。

  浓缩在福贵身上的无尽苦难看似是命运的戏弄,自从败家开始,他的命运仿佛是被死神安排着:自己被抓去当壮丁,结果母亲因缺少照料而死亡,女儿也缺乏照顾而变成了聋哑人。而他自己不止一次与死亡擦身而过,在战场上,犹如子弹呼啸,带给他种种锥心的痛和可怕。最后士兵们都死了,成千上万的尸体横在他面前,只有他和春生幸免遇难。上天终究还是眷顾他的,不忍去触碰他那颗鲜红的心,所以他幸运的活着。他从军队回来之后,由于贫困,家珍积劳成疾而亡。儿子给县长的女人鲜血,却被大量抽血而亡……

  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

  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从表面上看,这一切好像都只能归结于命。而事实上,这些悲剧归根结底来自动荡的社会,不正常的历史,在这个扭曲的年代里,在残酷的历史面前,贫苦的个体生命注定不会有好的前景,死亡便仿佛应运而生。在那个战争的年代,大跃进的年代,福贵是一个象征,他是贫穷百姓缩影,背负着诸多的厄运和沉重的历史悲伤。在那个灰色的年代,创伤充满了整个社会,历史把人类所能承受的所有不幸都压在中国百姓身上,因而他们的生命也才显得那么脆弱。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10年,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他变成了一个孤独的的老人,站在老黄牛旁,絮叨他这一辈子的故事!他是多么的无奈,面对亲人的死,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没有血泪的控诉,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叫喊命运不公,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忍耐和坚强的意志,这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容着一切的悲痛,以致再大的苦难降临,福贵也能将他无声无息地消融在包容之中。生命是脆弱的,生活是残忍的,眼泪是没有用的,而惟有一颗坚定勇敢的心才是永远不老的。在福贵心中,这个世间无所谓无望,他活着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的亲人死了,生前他们相依为命;死后,福贵知道,不管他死去的亲人化作了泥土还是化作岩石,这都与他无关了,他只有好好的活下去。福贵一生经历种种生与死的转换,他向死而生,在死亡的边缘唤醒对生的渴望,顿悟生的价值与宝贵。在残酷的生活里从容。有人说这是一种对生活的麻木,对死亡的麻木。其实,我想他是在用沉默的方式思考生与死。他懂得了死亡是每个人最终的归宿,而生存是通往死亡的一条路,或许这条路上险象环生,或许平平淡淡,但他依旧在以各种方式考验着活着的人,福贵,他经得起这种考验。在残酷的、不稳定的生存中,福贵也变得越来越坚强,忍耐。福贵顿悟了一切的苦难,在对苦难超强的忍受中,显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作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出生在9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你年报道的那位为钱财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拿了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读书笔记2

  在今年十月份期间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反复阅读了《呐喊》一书,虽然还了解甚少,但愿意尝试着对其中的底层群众略加分析。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狂人日记》《孔乙己》《药》《明天》《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风波》《故乡》《阿Q正传》《端午节》《白光》《兔和猫》《鸭的喜剧》《社戏》这14篇白话小说。

  首先我要提到的是《狂人日记》中的狂人,他的外表看似癫狂但实质上却是一个反封建的战士形象,作者通过描写狂人癫狂的,看谁都仿佛要吃人的变态心理,实质上是为了反映当时看似充满仁义道德的封建礼教和家庭制度实质上就是“吃人”。

  本文中的狂人在我看来是一个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封建战士形象,他具有很严重的疑惧心理,走在路上赵家的狗看他两眼,他便怕了起来,对于赵贵翁和七八个路人的眼色甚至是一伙小孩子,都认为是与他有仇,要害他,当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时狂人更是从顶上直冷到脚跟,内心还产生了“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的奇怪想法。

  不仅如此,当他吃鱼和医生来给他治病时他都疑心那时想要害他。,然而当我读到“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一段时,我才明白其实狂人在看似癫狂的外表下反应了一个问题:到底是谁将他变得如此疑神疑鬼?读完文章答案十分明了狂人所处的环境充满了压迫和剥削,在严格的封建背景下人们非但没有反抗的意识反而一个学一个相互压迫,这就是所谓的“吃人”,在狂人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其次我要说的是孔乙己的人物形象。孔乙己是一个知识分子,他孤高自傲不屑与短衣帮为伍,可他十分迂腐被封建礼教侵蚀了灵魂,只会死读书,因此读书虽是改变孔乙己命运的唯一途径,但他却不能考出地位。这就注定了他只能与短衣帮地位同等,孔乙己的迂腐着重表现在他不懂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读书的出路是不大的。当短衣帮揭开他考试不中的伤疤时,他只好“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

  此时孔乙己的痛苦难堪与众人快活相映衬,喻含了孔乙己悲凉的命运,他凄惨的经历非但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反而只能成为众人的笑柄。文中多次描写了孔乙己悲惨的境遇,如文章中写道“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这句话中提到了众人的嬉笑声表现出了世态炎凉,我读到这儿不禁心寒。文章对孔乙己的肖像也刻画的入木三分。他沧桑的面容暗示了孔乙己年岁已老,饱受生活折磨,常常遭到欺凌侮辱。在我的心目中孔乙己是一个既可怜又可恨的人,在他迂腐麻木的性格外表下实际上有着一丝善良。

  文章侧面描写短衣帮对孔乙己悲惨生活视而不见实质上是为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也批判了封建社会民众爱心和同情心的缺失。文章最后写了一句看似矛盾的话,既用了大约又用了的确,实质上暗示了孔乙己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必死无疑的悲惨下场。

  我第三个要分析的是阿Q,阿Q的人物形象看似简单,实质上是多重人格的拼凑,对于我来说最熟悉不过的便是阿Q精神了。在我个人看来阿Q精神就是一种自欺欺人,自轻自贱,欺弱怕强的精神胜利法。阿Q这个人物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以当众人眼中的小丑为骄傲,面对比自己弱小的人他表现出一副强者姿态,如阿Q面对小尼姑和王胡时。但是他一旦面对有钱有势的地主少爷时,他是当面不敢吭一声的,但是事情过后,他总会在背地里骂上两句,并欺负一下其他人或者找些东西撒气。这就是阿Q精神的具体体现了:当阿Q被赵家少爷打后,他暗自说到现在世界太不像话,儿子打老子了。一句话便完全转变了阿Q的心情,他居然得意起来了。

  其实阿Q心中很清楚他的社会地位是远远不及赵老太爷的,而且人们对赵老太爷的尊重远远大于对他的尊重。可就是这一个巧妙的心理暗示让他完完全全转变了心态。让他觉得自己仿佛高人一等。类似的例子还有阿Q与王胡战败后,调戏了小尼姑,赢得众人的喝彩,顿时所有的遭遇和不快全都抛至九霄云外。阿Q其实是《呐喊》中底层群众的典型代表:不学无术,到处惹事生非。只不过他的人物性格被夸张和加以突出。

  阿Q异于常人的一点就是他善于把握时机,当革命热潮刚刚掀起,而大家都在犹豫时,阿Q已经毫不犹豫地加入了革命派,虽然他并不了解革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革命的目的很简单讨回之前所受的屈辱。阿Q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永远都无法做一个有骨气的真正的人。面对比自己有权势有力量的人,包括他之前非常鄙视的王胡在内,他都会低声下气显出一副奴才相。

  我还需要做简要分析的是作品《药》中的人物。他们是农民阶级的典型代表。《这篇文章写了老栓的儿子之死,却也从另一个层面上分析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得到农民阶级的的支持,革命没能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失败是必然的结果。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很令人寻味:革命者夏瑜和华小栓的死有什么关系?文中多次侧面刻画了华小栓的人物性格,在我眼中他是一个没有主见,缺乏活力的典型封建家庭孩子的形象。

  文中有以下一些描写:“小栓——你坐著,不要到这里来”;“小栓进来罢!华大妈叫小栓进了里面的屋子,中间放好一条凳,小栓坐了。”通过小栓母亲的几句命令就刻画出了这样一个无思想无主见的小栓形象。至于革命者夏瑜,他则和小栓完全相反,他充满了革命的热情,对推倒封建制度充满了希望,敢于奋斗,敢于献身。只可惜他没有认识到革命的观念并不能深入农民心中,最终落了个被人害死的悲惨下场。

  对于小栓的父亲,他是一个麻木,愚昧,不懂得革命的意义之所在的封建农民的形象。革命者为了他们的自由和幸福而献出了宝贵年轻的生命,而他却用馒头蘸着革命者的鲜血为自己的儿子治病,愚昧的群众不但不能理解支持革命者,反而认为革命者的牺牲是可以从用钱买来享用的!作者这样巧妙的安排情节从另一个侧面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如此不仁不义之人,断了子孙也是天经地义。

  《故乡》中的闰土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形象,他年少时活泼机灵,是个人见人爱的小英雄,可是当数十年之后当我再次见到他时,他己经不是之前所认识的那个闰土了,作者用了大量的语言和外貌描写,形象生动地描绘出了一个神情麻木、寡言少语的木头人。作者在表示悲哀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对封建社会剥削压迫的愤恨和不满。在文章最后作者寄希望于下一代,并希望他们能不要重复自己的路

  至此我要详细分析的人物就告一段落了,当然《呐喊》中还涉及到了其他许多底层人物,如《一件小事》中的车夫,就是一个勤劳,朴实乐于帮助他人,敬岗敬业的人民公仆形象,其实这对当今的社会现状有很大讽刺作用。在现在这个世界中,碰瓷,讹钱等现象屡见不鲜,如果人人都有文中车夫所具备的那种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精神,那么我想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很快就会被杜绝。

  除此之外《风波》一文章中的九斤老太,九斤嫂,赵七爷也是典型的底层农民形象。譬如赵七爷,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根本没有什么真才实学的人,可是大家伙却对他尊敬有加,对他所说的话深信不疑。七斤辫子的有无成了这篇文章的线索。作者在这篇文章中用了大量的对话描写来刻画人物性格。如九斤老太的口头禅就是“一代不如一代,我是活够了。

  从前的——,是这样的么?从前的是……我活了七十九岁了——”作者在文中反复写到这句话,从而描绘出了封建社会农民保守性以及狭隘性。《社戏》一文中塑造了一些朴实热情好客的农民形象。如六一公公,阿发,双喜等,都十分大方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拥有的好东西。这如果要是放在现代还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以上就是我对《呐喊》中底层人物的一些个人看法和简要分析,其中必定有不少谬误,还请老师多加指正。

读书笔记3

  刚开始读《复活》的时候,觉得这部小说可以说是实实在在的大块头,可是读者读着小说就戛然而止了,耐人寻味。作者安排小说主人公在精神上复活之后就结束了这部小说而没有继续往下写,为的就是把人们都精神都引导正途上,剩下的就靠大家去探索和追求了。

  “复活”本意是生命逝去之后又再一次活过来,而托尔斯泰的《复活》却有更深刻的含义,是说人精神上的复活和回归。首先,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是一个贵族,他过着当时所有贵族都那样过的奢侈糜烂的生活,这是一种社会风气,并无什么不妥。可是当他遇到因自己年少而伤害过的并堕落的女仆马斯洛娃,他就走上了一条非比寻常的救赎之路,并在与女主人公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后,精神和信仰都得到了复活。另外,因伤害和抛弃而堕入风尘的马斯洛娃,也由当初的厌世和对一切都充满恨,后来在涅赫柳多夫爱的感召和流放犯人的感化下,开始重新认识生活,过上了另一种新的.生活,精神上也得到了复活。

  整部小说最让我震撼的是,作者与运用了很多的对比。莫斯科和其他城市里奢靡的生活与农村破败不堪的生活的对比,农民与地主的对比,劳动者与不劳动者的对比,最底层社会和最上流社会的对比,监狱与狱长律师家的对比。。。有对比才有差距,才知道劳动人民有多么的艰辛,生活多么不容易,社会是多么黑暗,从而也更能给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男主人公更大的震撼,更强的冲击力,才能促使他更坚定的朝自己的救赎之路走下去。。。

  的确,涅赫柳多夫的精神与做法是非常值得赞赏的。我一边读小说,一边在想,换了那个人是我,我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改变的勇气和力量的。或许,在当今社会上,这样的人就算有,也是寥寥可数吧。俗话说由奢入俭难,就不说要抛弃目前富足的生活了,单是当时社会的各种评论异样的眼光就很让人受不了了。所以,平庸的的注定不伟大,伟大的人自有他伟大之处。

读书笔记4

  《稀缺》,这是我无意间发现的一本书。记得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当时的状态是身心疲惫的,只想随便找本书助眠而已。但看了这本书之后,就像看到了希望,如果你现在深陷贫穷和忙碌的漩涡,建议你看看这本书,可能你会找寻到心中的答案与光芒。

  这本书提出了一个极好的问题:为什么我们就这样陷入贫穷和忙碌之间呢。此书的作者有两位,分别是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他们试图了解贫穷和忙碌的本质,试图在贫穷和忙碌的人的行为中找到他们陷入贫穷和忙碌的原因。

  作者认为巨多的事物做不完,是因为缺时间;钱总是不够花,是因为缺少金钱,这已成为我们的常态。换一种说法,就是说稀缺是普遍存在的,并且直接影响我们的心情和幸福感。那是什么造成了稀缺的普遍存在呢?稀缺一定不好吗?稀缺会有什么影响?如果想要幸福美满的人生,我们又该怎样去面对稀缺呢?

  这种稀缺感就如在面临考试期的我们。高考、期末考等各种考试即将来临时,如果我们现在拼命的复习复习,时间几乎被学习填满,必然会有种缺时间的感觉(如果你真的在复习)。我们的注意力有意无意都会被复习这件事所俘获。这样的短时间全神贯注于复习这件事,从短期来看是不错的.,考试考过了,无需重修,但是从长远看,却是致命的。这不仅使我们的基础不牢固,而且,我们似乎只专注于这“通过考试”,而忽略掉了其他更为重要的事,比如说正确的学习,思考方法的培养,身体健康等。细想一下,拼命节食减肥不也是稀缺的一个例子吗?

  脑袋有意无意被减肥这事给俘获,只想着怎样快速地灭了这可恶的肥肉。这就是作者在第一章所说的,稀缺带来的短期好处和长期坏处。

  这里需要引入带宽这个概念。我认为作者所说的带宽是指我们的认知能力和注意力,在一定程度来说是我们的能量总和。当我们的大脑被我们所缺的东西粘着的时候,读书笔记带宽就被占去了一部分,能量就被莫名其妙的浪费了。这样会造成什么后果呢,注意力下降,变傻,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去解决稀缺问题。稀缺问题将会更加严重,脑袋更加不够用,造成恶性循环。我们大概知道了稀缺的影响了。想要破稀缺困境,唯余闲而已。

  想要摆脱“缺”这个困境,只能从“有余”这方面入手。在我们时间还很充裕的时候(就是余闲状态),大脑还比较清醒的时候,是否可以有正确的计划和安排。如果无法正确计划安排,无法坚持,那就索性出门一直左拐),是否有非常好的能量管理习惯?是否可以预料到日后的困境?从而现在开始准备,可以不让自己掉坑里?那已经在坑里又怎样出来呢?我推荐冥想这样的方法,让大脑清醒,及时清空带宽。从而更好地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总之吧,在我们还没有完全陷入贫穷和忙碌的可怕漩涡之中前,趁着这美好的空闲时光,认真想想怎样去面对日后的暴风雨吧。知易行难啊。好好修炼吧。与你共勉。

读书笔记5

  《天蓝色的彼岸》讲述了小男孩哈里,因一场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天堂。他在前往天蓝色的彼岸的路上,遇见了150多年前因发烧而去世的阿瑟。阿瑟为了寻找他的母亲,所以迟迟没有去往天蓝色的彼岸。

  哈里也想起了他的家人,非常地想念他们。于是,他在阿瑟的帮助下,来到了人间。他来到爸爸妈妈家里,向爸爸、妈妈和姐姐,依依不舍地告别。最后,他下定决心,离开了人间,慢慢消失在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关心别人,珍惜生命。让我们感悟了生命与死亡。它也告诉我们:不要等到失去了,再去后悔,因为一切已经无法改变了。

  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珍惜。而有的同学却一点也不在乎:他们爬窗户、晚上放学不回家、自己打自己或是和父母赌气,去伤害自己……这些同学的做法是多么愚蠢,他们不在了,难道自己会高兴吗?况且,如果他们不幸去世了,那么,他们的父母将会是多么悲痛欲绝啊!

  哈里生前经常与姐姐雅丹亭吵架,但当他来到天堂后却格外想念姐姐,很想向姐姐道歉。我们还有生命,我们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也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宽容别人,让自己的'每一天都充满快乐!

  希望大家看了这本书,能更加珍惜生命,快乐地过每一天!

  初中读书笔记 篇最近,我利用空余时间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故事描述的是个叫桑桑的小男孩在油麻地小学里六年的生活,他和小伙伴们一起经历、目睹的一件件令他终生难忘、刻骨铭心的事情。

  故事的主角是小男孩儿桑桑,他的父亲是小学校长。桑桑调皮、捣蛋、聪明、善良,他有很多小伙伴:秃头的陆鹤、朴实的陆小康、坚强的细马……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因为他总喜欢做出一些不平常的事情,比如他看到人家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拿走做网,结果当然是免不了受父母的一顿责骂;他发现冰棒在棉衣里不断融化,就穿着棉衣在校园里到处跑,看看是否有奇迹发生,引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书中另外一个人物也很可爱,那就是陆鹤。

  他因为身体上的原因从小就秃头,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自尊心也越来越强,他的爸爸特意给他买了一顶白色的帽子戴,可同学们恶作剧地把他的帽子传来传去,最后挂在了旗杆上,读到这个场景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平时嬉戏打闹时的情景。

  在一次活动中,陆鹤为了弥补他之前的过错,在文艺演出中扮演了秃头伪军连长的角色,演得非常好,为学校、班级争了光。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伙伴之间的友情和家人之间的亲情是弥足珍贵的,书中人物对生活的热爱,积极快乐的人生态度以及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

读书笔记6

  丁远峙先生所著的《方与圆》,我读过好几遍了,现在翻阅起来还是倍感亲切,他举例贴切,耐人寻味,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觉得是一本年轻人值得一读的好书。

  此书从清朝的铜钱形状——“内方外圆”引入做人的道理。方,就是做人的正气,具备优秀的品质。圆,就是处世老练,圆通,善用技巧。正如人走路,直走不行,就可以绕过去。一个人如果过分方方正正,就像生铁一样,一拗就容易断;但一个人八面玲珑,圆滑透顶,总想让别人吃亏,自己占便宜,久而久之,谁还愿与这种人打交道呢?从而揭示出做人必须方外有圆,圆中有方,外圆而内方的道理。

  “方”的确是做人之本,是堂堂正正做人的精神脊梁,人的外在是内在的一种反映,内心没有的东西,外表就无法显露;内心有了,外在自然而然就表现出来。人的心灵杰出,行为才可能杰出;人的内心美好,气质才会美好。人的气质、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内在品质决定。正如军队,做参谋的,只需要有计谋,但起决定作用的司令官,却要有威望、魄力、具备优秀的品质。对人生而言,技巧只是方法和手段,而决定人生成败的却是品质。“圆”是处世之道,有位记者向香港著名歌星邝美云提了一个刁钻的问题,“你读书时成绩很差,你是否很笨?”这个问题的确棘手,可邝美云的回答却发人深思。邝美云是这样回答的:“注意到没有,读书时成绩一流的人毕业后干什么?可能当工程师、律师、医生;而成绩二流的干什么呢?他们中很多人却当了那些工程师、律师、医生的老板。”

  成绩一流的打工,成绩二流的却当老板,为何如此?就是因为成绩一流的同学过分专心于专业知识,忽略了做人的“圆”;而成绩二流甚至三流的同学却与人交往中掌握了处世之道。

  一个人的成功主要依靠什么?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善于为人处世,会有效说话,推销自己。如幸福的家庭并不一定是妻子貌美如花,丈夫英俊潇洒,幸福的家庭正在于双方彼此尊重体谅,关系融洽和谐。美国著名人际关系专家戴尔·卡耐基曾这样说:一个人的成功只有百分之十五是依靠专业技术,而百分之八十五却要依靠人际交往、有效说话等软科学本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你对邻居说:“我家有一盆花,你帮我修剪一下吧?”邻居可能不会乐意帮你。但如果你换一种说法;“我发现你家的花修剪得特别漂亮,你在这方面造诣很高,我家有一盆花,你能不能教教我,看怎么剪才漂亮?“对方一定就会高高兴兴地帮你剪花了。同样一件事情,说话的方法不同,导致的结果就截然不同。这就是技巧的作用。

  一个人失去金钱,损失甚少;一个人丧失健康,损失甚多;一个人失去勇气,则失去一切。

  从前,有一位聪明的国王召集了聪明的大臣,给他们一个任务:“我要你们编一本《古今智慧录》,将世界上最聪明的思想留给子孙。”这些聪明的大臣离开国王以后,工作了一段很长时间,最后完成了一本洋洋12卷的巨作。国王看了说:“各位先生,我相信这是古今智慧的结晶,然而,它太厚了,我怕人们读不完。把它浓缩一下吧!”这些聪明的大臣又进行了长期的努力工作,几经删减后,变成了一卷。然而,国王还是认为太长了,又命令他们再浓缩。结果这些聪明人把一本书浓缩为一章,然后缩为一页,再变为一段,最后则变为一句。聪明的国王看到这句话时,显得很得意。他说:“这真是古今智慧的结晶,我们全国各地的人一旦知道这个真理,我们大部分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这句凝聚世界上最聪明思想的话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我喜欢一个老人的故事。有一次,几头猪跑了。经过几年以后,这些猪变得越来越凶悍,甚至威胁经过那里的人。几位经验丰富的.猎人很想捕获它们,但这些猪却狡猾得很,从不上当。

  一天,一个老人领着一匹拖着两轮车的毛驴,走进野猪出没的村庄。车上装的是木料和谷粒。老人告诉当地的居民说他要帮助他们捉野猪。他们都嘲笑他,因为没有人相信老人能做那些猎人做不到的事情。但是,两个月以后,老人又回到村庄,告诉居民,野猪已经被他关在山顶的围栏里。

  居民奇怪地询问他是怎样捕捉它们的,他说:“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野猪经常出来吃东西的地方。然后我就在空地中间放少许谷粒作为陷阱的诱热饵。那些猪起初吓了一跳,最后,还是好奇地跑过来,由老野猪带头开始在周围闻味道。老野猪猛尝一口,其他野猪也跟着吃,这时我知道我能捕到它们了。第二天我又多加一点谷粒,并在几尺远的地方树起一块木版。那块木板像幽灵一样,暂时吓退了它们,但是白吃的午餐很有吸引力,所以不久之后,它们又回来吃了。当时野猪并不知道,它们已经是我的了。此后我要做的只是每天多做几块木板在谷粒周围,直到我的陷阱完成为止。每次我加进一些东西,它们就会远离一阵子,但最后都会再来‘白吃午餐’。围栏做好了,陷阱的门也准备好了,而不劳而获的习惯使它们毫无顾忌地走进围栏。这时我就出其不意地把它们捕捉了。”这就是白吃午餐的代价。

  《方与圆》能帮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人性,建立乐观的生活态度,培养健康的心理,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更好些。

读书笔记7

  之前看月亮和六便士时,深受触动,毛姆的故事一气呵成,引人入胜。当然,翻译也功不可没。

  刚开始看刀锋简介,看到是抛开稳定的就业机会和美貌的女友,只身前往巴黎寻梦的拉里,就感觉会不会又是一个月亮和六便士。

  看完觉得,二者有相似之处,既寻找梦想,抛下一切。

  然而又有众多不同之处,首先,拉里肯定是比查理斯更加让人喜欢,脾气好,年轻,长得帅,谦逊,各方面都比查理斯更受人喜欢。其次,查理斯追寻的东西是我们寻常人能理解的,他就是要画画嘛,多简单,这可以理解为爱好,但拉里不一样,他追寻什么,自己也不甚清楚,是幸福吗?还是消除痛苦和罪恶?最后,大部分故事都会对主人公的`结局有所交代,查理斯死了,画出了无法比拟的令人惊叹的作品。而本书,由于作者时纪实较多,所以他最终也不知道拉里怎样了。我们也只能跟作者一起想象,根据他的性格,他应该怎样了,或许会怎样。

  伊莎贝尔有错吗?虽然放酒诱惑索菲确实是可怕的心机,但却并不至于像毛姆说的像谋杀。

  看完本书,更加不知道何为幸福[衰][衰]但我也不打算穷尽一生去寻求幸福。

读书笔记8

  今天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这本书是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自传本小说,和题目一样,他就是写的高尔基的童年。

  我读了第一章,它主要写的是高尔基在三四岁时候的几件事情,开篇写父亲的外貌,又说母亲正在哭,然后从外祖母的话中得知她的父亲去世了,画风一转,就是母亲正在生孩子的时间,当时在他母亲的奋力挣扎之后,生下了他的弟弟。

  高尔基的第二个印象是在父亲的葬礼,而小高尔基当时的注意力在被活埋的两只青蛙身上,表明他还太小,对父亲感情不深,概念很模糊。

  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之下,我们的童年好多了,我们有温暖的家,和蔼可亲的.家人,还有亲切的老师和同学们,在学校老师教导我们知识,并且和同学们愉快的相处。回到家就可以吃饭,写完作业后就可以在家中睡觉,衣食无忧。而高尔基的生活呢?父亲早早的就去世了,生活十分的艰苦,更别说什么衣食无忧了。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说生活不够好呢?天天嫌这不好,那不好,一点不顺心的事就开始大吵大闹,可我们在心里想的那一些不好的生活,可正是高尔基他们在那时候所向往的美好的幸福生活呀!

  我们一定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

读书笔记9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但钱钟书并不是要简单地演绎这个比喻,他还要下一转语,不时地消除“围城”的象征。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经说,如果让方鸿渐与理想中的爱人唐晓芙结婚,然后两人再积爱成怨,以至分手,才真正符合“围城”的字面原义;钱钟书在《谈艺录》中批评王国维对《红楼梦》的误读时,也说过类似的话。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曾经以为已经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那种生活在钱钟书看来是绝对应该逃离的,她却安之若素;她曾经似乎已经进入了文化的'围城,但她只有在成为发国、难财的官倒时,才真正找到了自己安身立命之处,你用枪逼着她也不愿意出来的。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可是他糊里糊涂地就进去了;结婚后,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从表面上看,方鸿渐去三闾大学的经历与“围城”的比喻是最相吻合的,但实际上,方鸿渐之所以无法在三闾大学如鱼得水,是因为他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舍得出来么?

读书笔记10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

  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小、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

  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

  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有人说读《时间简史》艰涩难懂,但我读《时间简史》,仅仅是在读一本科幻小说,根本无法理解,便无所谓难懂与否了。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以我现在的知识储备,连聆听大师教诲的资格都没有。今后,除了不断学习补充知识,别无他法。

  我希望若干年后,经过不断地努力,当我捧起《时间简史》原版时,能理解得比现在多吧。

  这一天,我在家里诵读了《中华诵经典诵读》这本书。其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让我受益匪浅的诗句,就是出自于儒家的圣贤孔子之口。这句包含着一个哲理:“能者为师,虚心请教。”你见过高山吧?它是那样雄伟绵延!你见过大海吧?它是那样壮丽无边!山之高,是因为它不排斥每一块小石头;海之阔,是因为它聚集了千万条小溪流。如果你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般渊博的知识,是否就应该善于从生活中寻找良师益友,吸收他人的点滴长处呢?这也是曹操的短歌行中的“山不厌高,水不厌深的哲理”啊!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千古传诵的佳句,让我第一次认识《诗经》。“硕鼠硕鼠,无食我黍。”是人民不堪剥削压榨,忍无可忍,幻想投奔“乐土”的诗。诗人用诗的形式,抒写的却是他们并不平静的心灵。对爱的自主追求,对自由的渴望,对正义的崇奉……每一种感情都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每一颗心都是如此的善良,如此的虔诚。阅读《诗经》,我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我看到的尽是爱,智慧,自然,希望与阳光。一切美好的词汇,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充溢着每一首诗。那么和谐,那么执著,那么崇高,那么圣洁,每一首诗都是一首动听的歌,每一首诗都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首诗都拥有一个美丽而高尚的灵魂。

  “读经典古诗文,做美少年君子”。多读古诗文能陶冶我们的情操,能丰富我们的知识,我爱读古诗文。

读书笔记11

  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读书笔记12

  大多数孩子的童年生活是绚丽多彩的,他们的记忆中,有数不尽的美食和玩具,有父母师长的呵护关爱,有天真无邪的友谊,童年就是一段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但并非每个人都有这样幸福的童年,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就没有如此幸运。

  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小说《童年》为我们讲述了一位孤独少年阿廖沙的成长故事。小主人公阿廖沙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他的童年在一个令人窒息、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中度过。然而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阿廖沙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苦难和挫折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品尝到成功的喜悦。司马迁戴罪忍辱写出了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鸿篇巨著《史记》;明代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曾三次考举人,三次失败,后来立志学医,终于写成了流传千古的《本草纲目》;从小举止迟钝、被人嘲讽为“干什么都不会有作为”的笨学生爱因斯坦凭着“勤奋、正确的方法和少说空话”这三件法宝,最终成为世界公认的科学巨人??再看看我们身边,也有着许多勇敢、坚毅的少年,如省吃俭用捡废品为爸爸买西装的朱恩汉、尽心尽力照顾养父和奶奶的薛馥华、几年如一日帮助妈妈送牛奶的王延俊,他们有的生活在单亲家庭,有的家里极度贫困,有的亲人身患重病,但尽管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之中,他们的心中却从未放弃过希望,顽强地与命运抗争,同时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亲人、回报社会。

  和他们相比,我不禁感到有些羞愧。我们拥有优越的生活学习环境,但却缺少在逆境中勇往直前、迎难而上的精神,稍有不如意就怨天尤人,遇到困难就轻言放弃。高尔基用自己的故事让我明白: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们无法选择逆境与顺境,但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态度,不应埋怨命运的坎坷多舛,也不要叹恨生活的无情磨练,逆境中的人更能正视自我,更能挖掘自己的勇气和巨大潜力,只要心中充满希望,奋勇拼搏,最终一定能走向成功的彼岸。

  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丰富而又多彩;我们的童年生活是幸福而又充满自由;我们的童年生活是有父母的呵护、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而组成的,因此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令人难忘的。

  可不是每个人的童年生活都像我们一样绚丽多彩的。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就没有我们这么幸运。他三岁丧父和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下他没有放弃,没有抱怨,更没有悲伤,而是怀着一颗积极进取的心在奋勇前进。不堪入口的食物,他也高高兴兴的吃下去;穿着破烂的衣服,他仍然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十岁时高尔基的母亲也去世了,他变成了一个孤儿,可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继续努力着,奋斗着;他也没有逃避这种生活;而是来到“人间”去自谋生计。好像命运特别喜欢捉弄他,在生活的路上他遇到了许多坎坷、挫折和无奈,而他却能在那种环境中,利用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走向成功。原来想上大学的他没有如愿,却在“社会大

  学”里学到了许多著名大学所学不到的知识。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觉悟,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是啊,司马迁就是凭着在逆境中搏一搏的精神才写下了《史记》而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从小遭人嘲讽、斥责的爱因斯坦就是能在逆境中坚持,所以长大后才被誉为科学界的天才。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坦然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故事情节)

  阿廖沙母亲的到来引起了大舅米哈伊尔与小舅雅科夫的争斗,他们怕母亲来讨要嫁妆,闹着分家,一家人打成一团。阿廖沙初步认识到外公家弥漫着的相互仇恨的气氛。大舅捉弄老裁缝格里戈里,让侄子把烧得滚烫的顶针放在格里戈里手边,不料却被外公无意中戴上,外公把孙子抽了一顿。阿廖沙因为把桌布放到染桶里也被外公狠狠打了一顿,打的过程中,所有的人都幸灾乐祸,连母亲也因害怕外公而不敢阻止他,只有外婆一人护着阿廖沙。打过阿廖沙后,外公来看他,给他讲起自己年轻时候在伏尔加河畔当纤夫时的情景,阿廖沙觉得外公像一朵云彩似的迅速地长大,由一个干瘦的小老头变成童话中的大力士。挨打之后,阿廖沙结识了小伙子茨冈,他成了阿廖沙最好的朋友,每次阿廖沙挨打时,他总把胳膊伸出去帮他挡着。每逢礼拜六,他带着阿廖沙做各种各样的游戏。他擅长跳舞,幻想着有一副好嗓子。阿廖沙非常爱他,但他却被两个舅舅强迫着扛承重的橡木十字架去坟地,中间绊倒后,被十字架压在下面,因失血过多死掉了。

  茨冈死后,阿廖沙更加依恋外婆。睡觉前,给外婆开玩笑,外婆给他讲上帝与小鬼的故事。外婆是阿廖沙最喜欢的人。

  “外婆到来之前,我仿佛在昏睡,仿佛躲在黑暗中。她的出现唤醒了我,使我见到了光明,她把我周围的一切联结起来,把这一切编织成色彩缤纷的花边图案。她很快就成了我终生的朋友,成了我最贴心的人。她最理解我,也是我最珍贵的人,这是因为她对世界充满了无私的爱。这种爱使我感到充实,使我在艰难的岁月里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外婆知道的故事、诗歌、传说、童话多得不计其数,阿廖沙听的入了迷。一天晚上,家里突然失了火,家里人惊慌失措,外婆却非常勇敢,用一只空袋子蒙着头,身上批着马被,毫不畏惧地冲进火里,从里面抱出一只水桶大的盛满硫酸盐的瓶子,又镇定地指挥别人灭火。大火后,又忍着巨痛去接生孩子。

  一开春,舅舅们就分了家,外公为自己买了一所新房,阿廖沙仍跟着外公外婆住。这是一段节奏平缓的日子,阿廖沙接触的人只有外公外婆。外婆向他讲述自己的身世。外婆也是孤儿,母亲一贫如洗,而且是个残废,为了生活,外婆跟随母亲四处流浪、乞讨,后来靠外婆织花边维持生活。外公也讲起小时侯与法国兵相处的事情。这段时间外公开始教阿廖沙识字。外公老病复发,动手打了外婆,阿廖沙感到无法忍受。

  宁静的日子很快被打破,两个舅舅为了分外公家产,联合起来到外公外婆家闹事,尤其是大舅米哈伊尔,喝醉酒就闹事,整夜在房子周围转来转去,带来帮手把马林果丛和酸栗树统统拔掉,捣毁浴室,砸坏玻璃。一次拿粗大的木根砸门,外公集合了两个房客及酒店老板的妻子对付他。为帮儿子,外婆的胳膊被舅舅打断,阿廖沙无比仇恨舅舅。

  接下来又是一段单调的日子,外婆每天祈祷,外公也每天祈祷。阿廖沙认为外婆的上帝仁慈、有同情心,外公的上帝却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望而生畏。阿廖沙喜欢外婆的上帝,讨厌外公的上帝,故意抓住外公祈祷时的失误捉弄他。这时期阿廖沙经常同街上的孩子打架,因为这些孩子做出的恶作剧令他无法容忍。这时,为外公干了一辈子活的老匠人格里戈里因双目失明被舅舅解雇,沦落为乞丐,阿廖沙为此感到难堪。

  外公突然卖掉原有房子在别处买了房子。在这里阿廖沙结识了许多人。有外号为“好事儿”的房客,有伪装成马车夫抢劫教堂的的彼得伯伯,有奥甫相尼科家的三个孩子。阿廖沙与他们都建立了友谊,但同“好事儿”的关系最为密切。“好事儿”是一个整天忙着做实验的药剂师,对人生有透彻的感悟,经常指导阿廖沙观察生活中的细枝末节,教给他人生的道理。“在我看来院子里平淡无奇没什麽值得留心的东西。但经他轻轻一推,或者三言两语指点一下,我所看到的一切就不同了,仿佛这些东西都具有独特的意义,因而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就特别深。”但“好事儿”终因不被周围人理解而被外公赶走,阿廖沙非常生气但毫无办法。

  百无聊赖之中,母亲回来了。在几个城市呆了很长时间又生了一个孩子后,走投无路的她又回到外公家。她开始教阿廖沙认字,让他背许许多多的诗。外公强迫母亲改嫁,母亲拼命反抗,外公异常生气,将气愤转嫁到外婆身上,毒打外婆,发针深深地插进外婆头皮。阿廖沙为外婆报仇,将外公最喜欢的圣徒像剪碎。

  阿廖沙被母亲送进了学校,但不久因出水痘被迫休学在家。因发愁母亲的婚事,外婆开始酗酒并向阿廖沙讲述父亲与母亲的往事。不久,母亲看上了一个学测量学的学生并坚持要嫁给他。阿廖沙不喜欢继父与新的祖母,不想让母亲改嫁但毫无办法。母亲改嫁后,阿廖沙继续与外公外婆住在一起,他开始长大,拥有了自己的自信。阿廖沙又回到学校,但老师不喜欢他,只有主教赏识他。他因拿了一卢布买童话书被母亲打了一顿。继父对母亲很不好,用脚踢她,阿廖沙与继父拼命,又被送回外公家。

  外公破产了,阿廖沙与外婆相依为命,通过三年级考试后他不再上学,开始自己养活自己。他结识了许多伙伴,他们互相帮助,一起捡破烂,扯木材。八月,母亲去世了,外公说阿廖沙不是奖章,不能老挂在他的脖子上。于是,阿廖沙便走向人间,外出谋生去了。

读书笔记13

  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巨著,似乎很深奥。又却读懂了什么。精神的复活,似乎比失去了的一切更感到有好处。

  一个纯真完美,以前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完美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生活中堕落。他们似乎是能够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能够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的快乐。但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应对他以前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来源卖弄风情的“窑儿姐”。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以前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证明了太多的不公平。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他应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只正因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中。

  但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期望,玛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理解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用心的改变了。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以前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此刻其中有他务必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去追寻,也许受用的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的。还有这一路上看到的。

读书笔记14

  国王杀害哈姆雷特的阴谋因为海盗的突然出现而失败了,被诛杀的反而是国王派出的两名送信的奸臣。阴差阳错之下,哈姆雷特回到了国内。另一方面,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也在闻知父亲死讯后回国,在国王的唆使下,他将复仇的矛头指向了哈姆雷特,并成为国王谋杀王子阴谋的一枚棋子。

  奥菲利娅的葬礼上,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相遇了,两个都急于复仇的年轻人正中克劳狄斯的下怀,国王的赌注让两个年轻人走上了决斗场。讽刺的是,虽然比赛开始之前哈姆雷特向雷欧提斯道歉并赢得了对方的谅解,但还是没能避免惨剧的发生。两人所谓的“友谊赛”还是让剑上的毒汁发挥了作用,国王事先准备的毒酒也排上了用场——王后出于对子女的疼爱和对王的权威的敬畏,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毒酒。

  国王的奸计没有得逞了,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为毒剑所伤,雷欧提斯在最后时刻向哈姆雷特道歉并告知其国王的诡计。算是冰释前嫌。之前背叛丈夫的王后也为了自己的子女而死,算是洗刷了自己的罪孽。哈姆雷特在垂死之际用尽全部力量将剑刺向了万恶的`国王克劳狄斯,复仇的目的达到了!哈姆雷特饮下了仅剩的毒酒,与死亡拥抱。

  福丁布拉斯凯旋而归,正好遇上这一幕宫廷惨祸。故事的最后,获得胜利的挪威王子下令将哈姆雷特的遗体抬上露台,鸣炮向哈姆雷特致敬。笔者窃以为,这次致敬,也是莎翁对于自己笔下人物的情感的体现。

读书笔记15

  史铁生在他的作品中有多次提及到他的母亲,可能就是他的母亲也同样带给他生的希望,亲手种下了一棵小树苗,是棵合欢树。

  我在年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老师就给我们播放过有关于史铁生的人物传记的视频。我还记得当时刚学习完轶事的“轶”,我就闹了个大笑话,把史铁生的“铁”错看成了“轶”,就读错了,真是出糗了。在我的记忆中,视频里,史铁生总是孤孤单单的一人坐在轮椅上,旁边总是有那么一棵老古树在陪伴着他,他就那样一直在树阴下发呆、思考。他似乎是一个人生活惯了,所以性情变得有点孤僻。他形单影只地在树下徘徊着,也许就是一个人在,他才可能偶有创作的灵感迸发出来。《合欢树》一文中,“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还有“加价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企那科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看,那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这棵合欢树,就是史铁生母亲生前留给他的最后一样东西了,就是希望能够陪伴着自己的儿子,度过往后的艰难岁月,要让儿子知道,母亲希望他勇敢的活下去。

  史铁生多像那棵古老的合欢树啊,就只有它一棵矗立在那儿,一立久游几十年的历史了。也同样是在这几十年间,它又独自承受着风吹雨打、电闪雷鸣,才能拥有生生不息的生命在它的树干上繁衍下去。史铁生在历经过他的残疾之后,他就开始对生命有所触及,经过他不断地揣摩和思考,他将他所收获的结果通过写小说写散文的方式发表出来,传阅于人们的手中。这使得更多的人能够得到来自精神上的慰藉,以及补充到更多有哲理性的东西,来充实自己在精神上的追求。

  这本《史铁生散文集》里,史铁生也有花些笔墨在自己的母亲身上,母亲教给了他许多做人的道理,让他明白乐观地生活也是一种悦己的方式。还有关于爱情的有两三篇提及到了,可能史铁生一生当中没有经历过几段感情,所以才会很少有关于爱情的散文。

  史铁生的写作特点就是用最简洁的文字却又最难懂的道理来呈现给读者。他的语句都是非常通俗的,但是那些关于生死的话题还有灵魂深处的宝贝东西,无论是多简洁的文字来描写,都是需要让人反复斟酌的。也许这就是史铁生散文的魅力所在吧。他的.文字,能够告诉我们很多我们从来没去思考过的话题,他材料的独特(有关生死问题),才会吸引住读者。这是他在灵魂深处的思考,他将他思考出的结果告诉我们,也同时是在升华我们的灵魂。

  虽然说残疾人比我们受过的伤害还要多,但是他们同时拥有着难能可贵的财富——坚强以及不畏惧。这可能是我们正常人所无法达到的境界,我们没有他们那么坚毅的性格,也正是我们应该敬重残疾人的原因。他们告诉我们,面对生活,即使是它让你不堪一击,你也要本着一颗赤诚的心去乐观的活下去。看天边的云卷云舒,赏西边的落日残霞,游浩瀚的江河湖海,爬连绵不绝的葱郁山峰,这才是人活着的意义。

【读书笔记】相关文章:

《堂吉诃德》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04-01

读书笔记05-16

读书笔记10-25

读书笔记精选10-23

围城读书笔记高二-读书笔记07-10

有关读书笔记07-31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0-20

指南读书笔记10-28

繁星读书笔记07-06

读书笔记模板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