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读书笔记

时间:2022-07-25 10:20:57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高中读书笔记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中读书笔记15篇

高中读书笔记1

  斟酌良久,还是用了这句应经被用的俗不可耐的评价做题目,因为太过贴切,我也想不出比这更符合我的感受的评价了。所有史书中,最钟爱《史记》,因为他已脱离了史书规范、刻板、官方的范畴,而成为了作者情感宣泄的一个出口。堂皇的历史,深处的文学。

  “史家绝唱”,是因为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其前其后几千年,再无人有如此勇气、毅力与才华著史。把历史的失败者,汉室的敌人项羽写入帝王本纪,塑造了一个勇毅、血性、真诚、可爱的悲情英雄。在项羽的对比下,汉室始祖、历史的胜利者刘邦显得黯然失色;把世人鄙弃的市井游侠,刺客杀手写入人臣列传,读起来让人忘记了它是严肃的史书,反而如武侠小说般热血激情;把起义暴民的领袖陈涉写入诸侯世家······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仆诚以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自己都明白这部书是要藏在山里,只给能看的人看的,难为世俗所容。《史记》被后世删改多次,能留下这些“叛逆”内容,已是不易了。

  我十分赞同蒋勋对《史记》的解读,“司马迁立下许多人格典范,而历史是以人为核心的”。在《史记》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鲜活的,活出自我的,有独立灵魂的人物。唱着“虞姬虞姬奈若何”自刎乌江的项羽,负荆请罪的战国四大名将之一廉颇,一片白衣高冠中长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荆轲,“披发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的屈原,为知己毁容吞碳三次行刺赵襄子的豫让······这些人,这些场景太美,太具有魅力,这种美与魅力来源于真情与人格。独立的人格让这些人摆脱了其他史书的僵硬死板,从《史记》的书页中活了过来;真挚的情感具有了让人感动的力量。

  “无韵离骚”,《离骚》是什么?是文学,是诗篇,是文人忧伤、徘徊、忧郁、愤懑的抒情诗作。文学总有虚的成分,有浪漫色彩。我们不敢相信真实项羽的死亡会那么浪漫,真实的荆轲是那么从容悲壮地赴死,真实的张良会有遇到黄石变的圯上老人那么虚玄的故事。真实的历史应是《宋史》《清史稿》《新唐书》里的征收赋税、开春闱、发仓救灾、平定民乱的琐碎现实。而《史记》里,无论是孔子世家的儒学雅言,还是农民起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大逆不道,甚至是刺客行刺,血溅朝堂这种充斥着暴力血腥阴暗的行为,总是有神圣感与美感让人向往,却也有一种虚幻感,像是文学家的创作,总是高于生活,高于历史。

  司马迁是在用生命写书的人,他不为国家著史,不为帝王著史,而是在为自己写诗。他把自己的复杂情感倾注在书页中,受刑的愤懑不平,失去尊严的压抑隐忍和深深的孤独,自身坚持抵抗的意志,从历史中寻求安慰与解脱的幻想,还有古代文人一脉相传的自恋与轻狂(看看他序言里写的,自比周公孔子,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那等自信气派,中气十足),再加上他的盖世天才,铸就了《史记》。其他史家也许极少数能比得上司马迁的才华,但他们单纯又单薄的情感比不上司马迁情感的万分之一。

  《史记》不像《春秋》《左传》那般满篇礼义道德,高深莫测,也不像《宋史》《明史》那些国史般干巴巴了无生机。它平实而精彩,真诚而深刻,它能让我感受到历史的生机与活力,能让我为这个民族强大的生命力而自豪,能让我为遥远历史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感动。一个原本普通的史官在经历了磨难后顿悟,从儒家的政治与人际中走出,从世俗的生命中出走,踏入了老庄的,哲学的,宇宙的范畴,用原本最刻板僵硬的史书的形式告诉世人,失败、孤独、死亡,也是美。

高中读书笔记2

  《活着》读书笔记书名:《活着》作者:余华内容简介:《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 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句段欣赏:“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

  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 真是什么样的人心 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读后感:《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只要活着,人生就有希望。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

高中读书笔记3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一首《葬花吟》唱响了一篇中国文学名著《红楼梦》,一场波澜曲折的梦,在曹雪芹的笔下开始了。荣国府近百年来都繁华富贵,而凤姐为了一时的贪心,偷放了高利贷,被朝廷发现,从此一个团圆的大家庭被搞得支离破碎,真是“花落人亡两不知”,我想曹雪芹一家一定有同样的遭遇吧,他把自家由盛到衰,自己的痛苦都写进了长篇小说《红楼梦》里。

  小说把人物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柔弱的林黛玉、性格泼辣的王熙凤、红颜薄命的晴雯、心地善良的平儿……。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最深的是王熙凤,她是大观园的管家,将大观园管理的井然有序,但是最后却因为自己的贪婪,害了荣国府一家人,从此荣国府开始衰败,贾母病死、宝玉出家。最后,家破人亡。

  这让我想到了现代社会许多贪官,可能开始的时候,为国家与人民做了许多好事,但是功成名就后,贪婪之心开始滋生,终于失去了自控力,贪污国家与人民许多血汗钱,到处花天酒地生活,最后国家遭受了损失,害了自己和家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再看看刘姥姥,她虽然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农家老妇人,但是她整天粗茶淡饭生活的自由自在,不需要像凤姐那样整天装着笑脸,提心吊胆地生活,今天的许多老百姓就像刘姥姥一样,虽然吃的不是山珍海味,穿的不是绫罗绸缎,但他们心灵是善良的,生活是充实的,他们用辛勤劳动挣钱,不用提心吊胆地生活,所以他们生活是幸福的。

  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或许也是讽刺当时腐败的清王朝,统治者昏庸无能、贪婪、不理国家大事,社会风气败坏等等,他把对朝廷的悲愤与不满,也写进了《红楼梦》里。“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句话读起来让人感到悲怜,值得人们反思。

高中读书笔记4

  人寿几何?逝如朝霞。时无重至,华不在阳。

  “梁山好汉都是些不甘受压榨,敢于反抗的英雄。”一百零八个人中百姓,一百零八位人中传奇。《水浒传》是一项坚不可摧的,带着人民信仰的历史成就。捧起书,顿时感到其精神重量远远大于本身。生生死死,百转千回,一本《水浒传》,一帘江山梦呵!

  生得朝廷,死为朝廷。这是一人的为国效忠,还是一百零八位英雄的忠义相照?抬眸,眼前附着混凝土的城市。垂眼,竟是宋江一行人的跌宕生涯。

  “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宋江,是梁山头领更是兄弟的依托。他一生所追求的忠义二字,谁料只得来“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当宋江喝完带有毒药的御酒时,心里又是何等复杂。可是忧愁,或是欣慰;可是悔恨,或是释然?兄弟们曾一次次让他不要接受招安,朝廷的奸臣大家都有目共睹。可为了效忠天子,他硬是带着一行人赴汤蹈火。可如今这般下场,兄弟们有的战死,有的病故,有的不甘世俗。他宋江可不是忧愁?招安后的风光,天子的认可,家人的平安,也是他及时雨心心念念的。南征北战,平复战乱,换得堂堂北宋的平安,虽死得不公,但依旧是值得欣慰的。

  如果不是他一时之举带兵平定方腊,逞一时之勇,这兄弟的伤亡,人鬼的殊途,怎会来过。身为宋先锋,面对一起生生死死的兄弟倒入血泊再也无声,他定是悔恨入骨。再回首,那梁山伯上扬起的替天行道,到最后竟让宋江演变成替朝廷效忠。兄弟们不埋怨吗?回想从前的劫富济贫,兄弟齐聚时讨论对朝廷的不满,对宋江忠义的满是期待。可最后,宋江的忠义却是庸忠假义!这可不是寒了梁山伯上上下下百位好汉的心吗?

  无常!一切的因果只可用无常解释。因为宋江的愚昧无知,让梁山泊走上歪路。把聚义堂改成忠义堂,仅仅一字之差,这可是千差万别。聚义是对朝廷的反抗,而忠义却尽显对朝廷的期待。宋江只是一个自私自立懂得蛊惑人心的另一个高俅!他就是帝王地主脚下的奴隶。他平庸,却被世人传唱为忠孝仁义的先行者。这背后流露的,也真是令人可笑。正所谓“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宋江的一举一动,只是为了升官发财而蓄谋。他张口是忠,闭嘴是义。但倒酒毒死李逵时,他虚伪的小人心尽收眼底!但李逵却被口口声声的忠义迷了眼,至死还只认宋江哥哥。好似无常,胜似无常!宋江的替天行道,便是赤裸裸地视官府、权利为天,好一顺天护国,好一人心无常。

  “我们兄弟必当生死与共,忠心报国。如果有人心存不仁,永世不得为人!”

  梁山伯上的聚义不复存在,一百零八位的壮志豪情灰飞烟灭。朝廷的腐败还是不断蔓延,不是哪个梁山英雄可以阻挡的。因为每个人心中的聚义,制造了这一场恍然隔世的梦。

  低头,把目光不断延长,夜晚的城市喧嚣已经响起。抬首,让情思远远流淌,再无常也没好汉信宋江。

高中读书笔记5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中用到了很多陕西本土化的语言,作为一个陕西人,这种熟悉的语感,读起来天然有一种亲切感,一下就把人带到了那个艰苦的年代,感受那个时代普通人平凡生活中的酸甜苦辣。

  少安,因为家中贫困,他作为家里的大哥想要减轻家里负担,于是就早早的辍学回家帮忙。他是那个时代一批人的缩影,生活的无奈,让他们本该在学校读书的年纪,却已经离开校园在外拼搏。少安被迫离开校园后,生活的苦难继续困扰着他,少安和润叶本是青梅竹马的一对,但后来少安因为他的身份放弃了这个美好的结合,而选择了另一个女孩,秀莲。少安的选择可不是“我应该找我喜欢的,还是喜欢我的?”这么简单的问题,他需要考虑更多的事情。在那样一个特殊的年代,社会地位、政治身份、家庭条件在人思想中占如此重要的位置,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得在它的约束下进行,即使热烈的爱情。少安很满意他和秀莲的结合,后来他们也过上了作为农民富足的生活。而润叶依旧没有逃脱命运的捉弄,她接受了一个不满意的婚姻安排,曾经的她也反抗过,争取过,希望少安可以回到她的身边,但最后他们也没能突破旧时代的枷锁。这一对青梅竹马的离散,就注定他们代表逝去的一代。

  少平,他有文化、能吃苦、有独立的人格,与另一个几近完美的形象——田晓霞产生了炽热的爱情,他们突破了传统思想的束缚,一个煤矿工人和一个市长的女儿会产生如此坚贞的爱情,是因为他们同等的视野、观念,而非同等的社会地位。思想在高层次上的一致,这是一种顽强的力量。但这段美丽的爱情并没有走到最后,在它最绚烂的时候戛然而止,晓霞意外离开了这个世界,给少平留下无尽的痛楚,少了她,少平活着的意义就少了一大半,他躺在矿区的空地上,在梦中有外星飞船带他走,逃离这个令人悲伤的世界,但梦醒后他还得继续生活下去,因为还有另一个家等着他。他师父去世后,他主动承担起了煤矿棚户区那个温暖家庭的责任。虽然他有足够的理由和能力留在城市,同时还有另一个优秀女孩金秀的示爱,但他有着自己的原则,又走进了那个随时可能出现危险的煤矿,继续他的人生与责任。

  兰香,家庭的贫困使她早早地饱尝了生活的艰辛,小小年纪十分懂事,知道家庭的痛苦。兰香是本书中第一个靠知识改变自己命运的人物。她身上透漏出的那种懂事、好强、矢志不渝的奋斗精神,让人难以忘怀。一个成长在贫穷家庭的最小的孩子,本应比其他的哥哥姐姐更为娇惯,但从小懂事的她理解这个家的难处,知道家里的窘困,一直默默的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人穷志不短,认真努力的读书。兰香的生活一路由苦难走向光明,或许在对苦难的感悟和忍耐中有过煎熬,但终究是有惊无险,跳出这片黄土地,考上大学,演绎着一段甜蜜且完美的爱情。

  他们每一个人的经历给人一种思考,在那种艰苦的环境下,他们的愿望那么简单,并且从未放弃过,毕竟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少安,少平,兰香他们三个人更像是代表着不同的群体,

  少安是旧时代的受害者,生活的无奈让他没有过多的选择,渴望在这片黄土地,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家里的面貌。

  少平他代表着从农村走出来的知识青年,渴望着,期待着生活带给他惊喜,但同时也害怕着,畏惧着生活,一只脚深陷在生活的泥潭,另一只脚努力的迈向未来。

  兰香代表着未来,家庭条件的改善,让她不用再像当初少平上学时的窘迫,也不用像少安因为家庭条件而被迫退学,她可以安心的读书备考,成了他们家唯一的大学生。她可以拥有更好的未来,飞向更广阔的天地。

  人生实际上是在无知和幻觉之间的一场斗争。一旦一个人停止寻求知识和信息,就会变得无知。因此,人们需要不停地与自己作斗争:是通过学习打开自己的心扉,还是封闭自己的头脑。学校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地方。在学校,你学习一种技术或一门专业,并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每一种文明都需要教师、医生、工程师、艺术家、厨师、商人、警察、消防队员、士兵等等。学校培养了这些人才,所以我们的社会可以兴旺发达。但不幸的是,对许多人来说,学校是终止而不是开端。

  少安,少平教会我们生活才是最好的老师,大多数时候,生活并不对你说些什么,它只是推着你转,每一次推,它都像是在说“喂,醒一醒,有些东西我想让你学学”

  假如你弄懂了生活这门大课,做任何事情你都会游刃有余。但就算你学不会,生活照样会推着你转。所以生活中,人们通常会做两件事。一些人在生活推着他转的同时,抓住生活赐予的每个机会;而另一些人则听任生活的摆布,不去与生活抗争。他们埋怨生活的不公平,因此就去讨厌老板,讨厌工作,讨厌家人,他们不知道生活也赐予了他们机会。生活推着我们所有的人,有些人放弃了,有些人在抗争。学会了这一课的少数人会进步,他们欢迎生活来积极地推动他们,对他们来说,这种推动意味着他们又可以去学习一些新的东西,然后再进步。当然,大多数人还是放弃了,一部分人像少安,少平,兰香一样还在抗争,毕竟生活还得继续下去,何不精彩一些。

高中读书笔记6

  当我翻开《昆虫记》第一篇的时候,我就对这些昆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实说,法布尔视为宝地的园子,其实是非常荒凉的。是什么让法布尔发现了他的“宝地”,并找到虫子的乐园呢?是他乐观的心态,强烈的好奇心和敏锐的观察能力……

  现在的人们都已失去了这份求知的欲望了,孩子们总是足不出户,呆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失去了去大自然之间的交流。大自然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在与自然界接触的过程中,孩子们成长了,可以具备丰富的想象力,锻炼缜密的思维能力与敏锐的洞察力。感受自然,对人的一生是终生受益的。

  法布尔还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现在在课堂上老师提问时,举手的人总是寥寥无几,大多数同学都没有探索的好奇心,只等着老师说答案。永远等答案出现的人是没有作为的,我们从小就应像法布尔那样,养成好学、好问和爱探究、爱观察的良好习惯。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初步了解了昆虫。让我们都来品味鲜花、绿草、流水、树丛的魅力,仔细观察生活中细小的事物,昆虫、露珠、绿叶、花蕊,静静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收获一份大自然的温情吧。

高中读书笔记7

  20xx年元旦假期,我拜读了卢梭的大作《社会契约论》,非常震撼。回顾20xx年全年,我巨大的变化发生在,年初时坚定的集权思维,经过一年的搜索、阅读和思考,已经演变成了民主思维。尽管我已经不能清楚的回忆起是哪些资源导致我一点一滴的改变,但是无疑,微博的参与,加速了这一转变。而年度交关时的这一阅读,为我这一转变,提供了坚硬的骨架结构,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卢梭的思想之所以伟大,在于他解决了民主的基础问题,且有宏观有微观。

  首先,他肯定了天赋人权的思想。承认每个人一旦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具有了生存权、财产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自然存在的,不应随便被其他生物非生物剥夺。而每个个体,都要捍卫自己这些权利。这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根本。

  其次,他阐述了集体和契约的形成过程。虽然每个人都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由于风霜雨雪等自然力量、人际交互等都有可能威胁到人的基本生存,导致人的权利被损害,或者由于捍卫行为花费巨大的精力,甚至付出个人无法承受的代价。于是,人们自愿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体。每个自愿组成集体的成员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和利益,由全体利用这部分权利和利益,捍卫所有人的基本权利。这样的结果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仍然得到保障,但由于集体力量比个人力量强大得多,使得每个人用于捍卫自己权利的付出,极大降低,从而腾出时间精力进行创造,产生更大的价值。这样,集体就在每个个体自愿加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而愿意加入集体的每个个体,与集体订立契约,加入集体中。

  再次,他论述了法律的形成和政府的存在。需要指出的是,集体是为保障集体中每个个体的基本权利而存在的,故集体需要一套具体的措施保障个体权利,这一措施即法律,而这一措施的形成即立法过程。从推理逻辑中可以看到,立法的主体是全体人民,法律的职责,是保障集体中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立法完成后,需要解决由谁执法的过程。由于全体人民共同执法效率低下,成本过高,于是卢梭提出由全体人民推选出一部分代理人,代表全体人民完成执法活动。这部分代理人,首先由全体人民推选;其次,其第一身份是全体人民的一部分,然后才是代理人,其本质上还是全体人民中的一个个个体,所以也受法律的制约;再次,它只执行执法的责任,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立法;最后,它可以由全体人民重新推选。这些代理人,就组成了相对于这个集体的政府。这样的形式,使得政府外的个体能够从执法过程中脱离出来,从而全力从事其他创造活动。

  卢梭在著作中,以共同体指代这个集体的全部个体,通过共同体的共性、每个个体的个性、政府组织的共性及其相对于共同体的个性论述社会契约思想。只有共同体的共性,是立法的决定因素,从而决定整个共同体的行为。由于政府的共性相对共同体来说也只是个性,所以政府不具有立法权。

  卢梭认为,共同体(全体人民)应当定期举行全民大会,讨论以下议题:第一,是否继续需要政府存在;第二,这届政府是否可以继续任职;第三,政府执法过程中,暴露出哪些法律漏洞,需要共同体制定法律予以弥补。

  此外,卢梭在著作中还论述了政府的规模、集权制君主制民主制政府的差异,以及以罗马为例论证了自己的理论。

  以上所述是通读全文后,我个人所能理解的部分,不一定准确,也不一定全面,但是非常重要的是,这是我的学习所得,是我所建构的社会契约论。

  最后需要提出几个问题:

  第一,卢梭指出只要集体存在,集体的共性就自然存在,并以此制定法律。这是正确的,但是在多于一个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交流与沟通才能发生联系。共性存在,但共同体并不能以共性制定法律,只能以被了解到、表述出的共性来制定法律,卢梭并未指出,这些共性通过何种媒介表述。

  第二,对于弱势群体,如老人、孕妇、婴儿、残疾人等,他们的权利要如何表述,并如何体现在法律当中?

  第三,如果政府失职、滥用权力、肆意挥霍每个人交出的权利,谁来召集全民大会?何种力量保障全体人民废除或更换政府?

  以上就是我对全书的理解以及我的问题。应该说,《社会契约论》使我征服,解决了我心中关于民主的很多基本问题。这一理论的社会认可度,决定了若干年后,美国《独立宣言》以此为基本理论基础。

高中读书笔记8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的一部极具现实讽刺意义的著作,小说最后以高老头在悔恨、咒骂中结束了自己“寒酸”的人生作为尾声收场。小说无情地揭露了19世纪法国社会在拜金主义影响下人性的欺迷与混沌。整个社会无不处在混沌的状态之中,人们失去了一切正确的航标,而唯一“坚定”的只有对城市的骄奢靡侈的生活的追求,到处都是面具与欺诈,到处都是那样死气沉沉,似乎一个破灭的时代即将要告别一个破灭的世界一般的凄凉与无奈。

  爱是自然的,而爱的传达却也成为了一种艺术。高老头那近乎疯狂的炽热的父爱着实让人动心,也让人无限地怜惜——他是将自己整个生命都融入了无绵的真诚的父爱里面,无所保留地捧到女儿们面前,似乎丝毫的隐藏私心也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一个眼神、一句温存、一个微笑似乎也已不足以承载起他浓厚的父爱深情,灵魂的触动也只有让现实来实现:让女儿们接受最好的教育,对她们的要求一一予以满足,待到她们成年后将自己的财产全部平分给了她们姐妹俩作为嫁妆。最后还要不断变卖自己的一切来为女儿的情人偿还债务;而自己却过着不人不鬼的生活,仿佛他心中唯一的准条就是“女儿快乐,我就快乐”,女儿快乐就等于给了他整个世界的幸福,而她们的伤心又比上帝的悲伤还要令他痛不欲生。

  撇开世俗的目光,拭去溺爱的光华,我们看到的是灰暗的企望与期待;离开人世指责,我们看到的是一颗孤独的心在黑暗里瑟瑟颤抖,它想要呼唤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它想要极尽完美却不知道怎样表现才算是一种美;只是天真地以为奉献自己身上的所有,包括自己的感情才是至善至纯的理想表达,才能够获得相应的爱的满足与欣慰。

  然而,他却忘记了他的表现既是爱,同时也是一种无形的不自觉的伤害。因为是他用可爱而又丑恶的物质满足引领她们走向浑浊的世界;是他使她们在物质的享受中让自尊和虚荣同时得到了满足,而忘却了世界上爱存在的理由和意义。给予者和接受者一直都在混沌中,这让爱的表达也模糊了,可这一切早就足以让高老头心中的艺术永远也成为不了真正实在的艺术,至多只是存在心里的不可触摸的艺术半成品。

  他可以“一点一点地忍受自己的不幸,可以一寸一寸徒劳无益地争夺失去的阵地”,可他却承受不起炽热的爱的付出,得到的是冰冷回应的结果。他曾不断地给自己暗示,给自己寻找原谅女儿无情的理由,给自己无限等待的希望,仿佛那种隐约的可能性是未知世界给予的高尚的怜悯和对心灵一种奢侈的慰藉。可就在这无限地等待中,希望逐渐变成了绝望,鲜红跳动的心渐渐老去,悲愁的容颜也永远地被遮盖在不见天日的乌云下,失去了重生的希望。在绝望中,真实与理想成为了破碎的梦幻,所有的一切也在绝望中归于零。

高中读书笔记9

  每当打开课本的时候,总是会想起,曾经读过的那篇文章——《小团圆媳妇之死》。还记得第一次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内心总是有很多的疑惑,然而现在再次读起《小团圆媳妇之死》这篇文章的时候,又有了更深的感受。

  这一次,我带着内心很多的不解与求知,一遍又一遍的读过之后,心中那种复杂的感觉就更加地让人压抑。

  文章开头就以“黄昏”为背景,老家更是“热闹非凡”,“抓公鸡”“烧开水”“摆大缸”这样怪异的场面竟然是为了治病,吓!真是匪夷所思,而看热闹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小团圆媳妇的出现,让寂寞的呼兰河不再寂寞,老胡家跳大神,儿媳妇婆婆们更是奔忙不迭······为小团圆媳妇“治病”的各种招数中,最奇怪的莫过于用大缸洗澡,这倒没什么,可这洗“澡” 竟然是用滚烫的开水,围观的群众却是乐乐呵呵,三次的洗热水澡夺走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围观者竟无人想到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而且这些人都是精神振奋!麻木、残忍、愚昧的人们啊!

  无知的呼兰河人啊!愚昧的小城人啊!是你们,是你们的麻木、残忍和愚昧害死了小团圆媳妇,你们是元凶,我为你们感到悲哀,温情脉脉一扼杀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可悲,可叹。

  这就是我对《小团圆媳妇之死》这篇文章的感受,在这份感受中,我真的很同情小团圆媳妇,同情小团圆,更同情那些无知的'呼兰河人。

高中读书笔记10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

  在儿子上小学的第一天,“我”无比准确地盯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儿子也不停地回头,眼神中诉说着不舍;儿子十六岁去美国做交换生,与“我”在机场告别,“我”固执地看着他的背影,可是他却从未回眸。

  我想着自己便是龙应台笔下的华安。回想自己第一天上学时的场景,那时候的记忆已然不清,不知是否也有一个一直注视着我的背影的眼眸,而这个眼眸值得我们去千百次回首。

  龙应台说:“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这时的龙应台内心是痛的吧。那时的华安不再是小时候那个依恋父母,走几步一回首的小孩子了。他长大了么,如果是长大了,为何感受不到身后那炽热的目光呢?不是说母子连心么?为何当母亲的眼神渐渐黯淡下去时,却感受不到一点心痛呢?

  对于龙应台笔下的《目送》,我们又能懂得多少?那种属于父母的眷恋与无奈,也许还要等到我们真正身为人父人母时才能真正体会罢,毕竟人生不是纸上谈兵。“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生活中,谁又能知道自己到底错过了多少满怀期待的眼神?只期待我们能早些发现,至少,要在它们消失前发现,因为总有一天,他们会离开,去往另一个世界,正如文中写道的:“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沉重而又巨大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这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去回应父母那些不舍,充满担忧的目光,而不是让那些目光进入了深邃的黑洞,没有出口,也没有退路,最后变成朦胧的泪眼。

  好吧,不必追,我们有再多的遗憾和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的好去填补过去的空白与伤口,带着真挚的爱阅读人生。

  

高中读书笔记11

  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写一篇读后感。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证明,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觉得苏文纨好的人,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都懂,他知道苏的娇柔做作,知道她的所谓新诗可能是垃圾,甚至可以在苏和曹元朗结婚之后,坦荡表达自己的喜欢进而对他俩进行讽刺。这是很高级的爱啊。

  看完了,又查了查钱老,钱老家庭氛围好,很聪明,性格可以说很孤傲,留下了不少段子,和杨绛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段佳话。可以说是聪明的看透了身边的人和事,所以才能写的如此真实。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时候我觉得鸿渐是钱老想象的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他写书的时候,和杨绛俩人边写边看边笑,更是对世俗的嘲笑。所以,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方鸿渐也没有嘲讽,只是无奈。

  书里有太多精妙的比喻,让人不得不服。“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每逢鸿渐动了真气,她就不再开口,仿佛和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他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嘴太毒了,又很对。

  钱老数学考了15分进清华的,其他方面都太优秀,我不得不怀疑他数学15分是装的。大概如果好好学数学,分数不至于15,但语言方面天赋就会被剥夺,就是任性的不喜欢数学吧。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高中读书笔记12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不禁赞叹:“好书!”

  童话是幻想,它不是神话故事,也不是民间传说。它立足于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得基础上又充满对人类美好人性得向往。这些作品以异乎寻常得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文坛,揭开了世界文学史上童话创作得新篇章。

  给我印象最深得是《海得女儿》,它是《安徒生童话》宝库中得珠玑,是最脍炙人口得名篇之一。文章中得势不可挡得精彩片段,令人难以忘怀,使人回味无穷。

  《安徒生童话》也是一本很有意义得书。书中得上帝就是“爱”和“正义”得化身。事实上,这种“希望”在当时是不可能实现得。

  安徒生在他得作品中所表现出得特有得气质,天真可爱得激情和富于深思得哲学脾性,真让人叹为观止。书中得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得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放在每个人得心里,它是那么美,那么艳。

高中读书笔记13

  我第一次了解到史蒂芬霍金,是在我上小学时,那时我们的语文课本收录了一篇写他的课文。不过,那篇课文主要是赞美霍金的探索精神和人格魅力,对他的科研成果只是简单地概括了几句。后来,随着知识面的拓宽,我才知道霍金是物理学中的一朵奇葩,他写的《时间简史》和《果壳中的宇宙》都是十分受欢迎的书。这天,我正在书店里随便看看,突然,一排《时间简史》吸引了我的眼球。由于好奇心的趋势,我决定买下它,回家好好拜读霍金这位大家的作品。

  但我的物理知识毕竟很少,再加上《时间简史》又是一本学术性比较强的书,虽然我买的是普及版,可读上去免不了觉得吃力。还好有书后的小辞典,才让我能大致将这本书看完,尽管这本书中我还有许多理论没搞清楚,不过,我总算领略到了大家风范,领略到了科学的无穷魅力。

  初翻《时间简史》,我不禁吓了一跳,里面的一些词语,比如“人存原理”、“黑洞”、“宇宙常数”、“暗物质”等等,有的词语我岂止是不了解它的意思,我之前连听都没听过。不过,正是这些生疏的专有名词,向我展示了宇宙学的神奇一面。就拿“暗物质”来说吧,你可曾想过那璀璨耀眼的星系和星系团之间,还存在着这样一种物质,它无法直接被观测到,却占宇宙质量的90%。再谈谈那“黑洞”,书上写道黑洞的引力很强,任何东西包括光都不能从中逃逸出来。我觉得这名字取得可真形象,就像一个黑黑的大洞,一旦进去便出不来了。真是不禁感叹大自然的伟大与奇妙,竟能创造出这样神奇的东西,相比较而言,人类在自然面前又算什么呢!

  可是,为了这些科学事实,为了这些真理,不知有多少位科学家奉献了他(她)们的一生,乃至生命。我记得,化学老师曾对我说过,在化学界,为了研究氟这种物质,多少位化学家都倒下了。在物理界,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也许研究这宇宙学,还不至于让很多科学家付出生命,但科学家们为真理所做出的斗争却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就拿哥白尼的“日心说”做个例子吧。相信到今天,不会再有人说宇宙的中心是地球这样的谬论了,可是有谁知道为了证实“日心说”这一观点,科学家们斗争了三个世纪,三百年,才让世人接受了这一真理,更不要说从托勒密的的“地心说”到哥白尼的“日心说”经历了多长时间。在那三百年里,哥白尼经过长时间对天象的观测才出版的《天体运行论》,却被教廷列为禁止读的书;意大利学者布鲁诺因坚持日心说并宣扬宇宙无限的思想,在1600年被教会判火刑焚死在罗马;伽利略为日心说提供了有力证据,从而使日心说日渐深入人心,结果于1633年受到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并被判处终身监禁。若不是《时间简史》,我想我也不会了解到这些历史。也正是这些历史,让我知道了每一项科学成果的来之不易,每一项科学成果的沉重价值。

  所以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相信科学,相信真理,作为新中国的青少年更应如此。唯有这样,我国的科技水平才能提高,我国才能更强大,我们的生活水平才能更高。我记得书中曾提到时光机器,虽然我不知道它可不可以实现,但我知道只要我们相信科学,就是在实现我们的梦想。

  真的谢谢《时间简史》,是它让我明白了科学的奇妙,科学的来之不易,科学的重要!

高中读书笔记14

  当任何事物一旦被赋予“生命”这个词语之后,它的内涵就绝不仅限于一个鲜活的肉体,它包含了一种最高尚的灵魂,即“生命”。生命不仅是本能,更是一种馈赠。敬畏生命,它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生存方式。

  当你面对人世间众多的个体,他们鲜活的精魂在你的双眸中翩翩起舞时,我们应当以一种崇高的姿态去欣赏他们,去领略他们心头的那一缕风景。每个人都是美丽的,每个富有独立思想的人都是值得敬畏与尊重的。生活中,我们需要的不是所谓的相互倾轧与彼此诋毁,而是一种容己容人的态度去悦纳对方,从平淡的生活中发现生命中最朴实而最可贵的美。敬畏生命当然不是只承认人类自我的价值就罢了。

  它包括向大自然一切的生命致敬。从庞大的象狮虎豹,到微小的蝼蚁爬虫,它们的每一种存在都是大自然所赠予我们的美丽与精彩。我们并不因其渺小而忽略其存在,而正因其不可多得而珍惜其宝贵。自然也是有生命的,树木也是有生命的,就连空气也是有生命的。

  我们无时不刻不在感受它们的呼吸,无时不刻不在倾听它们的心跳。我们所拥有的仅仅是自己,对于整个大自然,我们只是一个过客,无法独占其瑰丽,更不能永久的保有。对于与我们共同生活,甚至比我们更先占据这个空间的生命来说,最好的生存之道不是征服,而是妥协。一种同生命之神圣不可侵犯而做出的妥协。

  他是我们发自内心的仰望。就像每一株花开了,谢了,我们都应该去欣赏它那富有生机的过程。就像欣赏我们自身的美丽一样。我们徜徉在鸟语花香的自然中,沐浴着清风,在朝阳的和煦下呼吸这个世界的清新。

  我们从无尽的宇宙接受最珍贵的赐予。理所当然地,我们应当对我们所拥有的持有一种感恩与敬畏。就像爱自己一样,去爱他人;就像爱他人一样,去爱自然;就像爱自然一样,去爱一切的生命。即使是无生命的机械,我们同样将其视作生命的产物而去珍视它。

  因为凡是大自然的赠予,那么这些都是值得敬畏的。就像所有的美都不可忽视一样。让我们放弃一时的尘嚣吧,在这绿色的自然中品味那独有的平淡。唯有这平淡而由又舒缓的生命之歌,才会给你饱受喧嚣所洞伤的心灵一份慰藉;让我们穿行在那一片蔚蓝的天空中吧,让疲惫的心灵去呼吸一下那浓绿的味道,去品尝一下泉水的甘甜,抚慰你心灵的急躁;让我们重新审视这魅力奔放的大自然吧,就像初生的婴儿吮吸这一切鲜美的乳汁。

  用我们真挚的眼睛去穷尽那无边的秀丽;让我们敬畏生命吧,就像一切的快乐都是我们的快乐,一切的痛苦都是我们的痛苦,一切的生命都是我们的生命。让我们张开臂膀,拥抱生命。敬畏生命,因为生命是上帝最美丽的馈赠。

高中读书笔记15

  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死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杀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死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死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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