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读书笔记

时间:2021-11-10 20:51:13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初中读书笔记1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中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初中读书笔记15篇

初中读书笔记1

  今天,我读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元末明初施耐庵编写,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这本书的故事有由发生在北宋末期的宋江起义为原型,生动的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结束。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的英雄。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名大众对统治者的反抗斗争……

  本书刻画了英勇无畏的一百零八为梁山好汉,三十六天罡和七二地煞。本书共有一百二十四回。讲述了无数的精彩内容。同时,也揭示了当年官员的黑暗,奸臣的狡诈,阴险。是天下百姓陷入了水生火热之中。也让我看见了当时朝庭的腐败,皇上的昏庸无能……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喜爱的是宋江,宋江是梁上好汉之首,是一百零八将之中的天罡星之首的天魁星。人称及时雨,不过一开始宋江并不是什么大角色,而是一位押司,是一刀笔小史。但一场奇遇,拉开了他人生的转折点,拉开了一场起义。智取生辰纲的事情被官府缉拿,当时宋江事先告知,晁盖就派刘康送金子与书信,但被宋江老婆发现,因此驻成了一场杀人案,原因是因为宋江憎恨阎婆惜这种趁机要挟,便一怒之下斩杀,被迫逼上了梁上。

  水浒传中有许多有血有肉的任务,比如吴用、武松、林冲等等人物,也有许多内容丰富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在家中懒懒散散的扫着地,没有实质的扫。突然,看到了身旁的水浒传偏向到了许多故事中别人帮人干活都认认真真的,我自己为自己干活为何不能认认真真了?

  水浒传这本书是每个人必读的一本书,因为它是一本好书,一本史诗。

  

初中读书笔记2

  我内心一直都有一个小梦想:自己攒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小房子。虽然现在有房子住。

  但是我还是很渴望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我自己设计自己安排装修,等我累了的时候可以安静地一个人呆着,光脚踩在地板上蹦蹦跳跳;乏了的时候可以自己窝在沙发上晒太阳;老了的时候在院子里养花弄草。

  可能是我内心还是很缺乏安全感吧。但是现在大城市的房价都很高,买不起,而且老家县城的房子一套首付也得30万左右了。只能先默默攒着了。

  现在有了娃,又多了一个想法:在娃26岁之前给他攒一笔资金。这个想法也是在目前学习理财过程中产生的,尤其是在开始了解定投指数基金后。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渴望实现梦想,看了2遍电子书做了笔记后又买了纸质书。

初中读书笔记3

  “美国第十六任总统。”这仅仅是我在读林肯传之前对林肯的认识。“一个解放黑奴维护美国统一的伟人。”这是我对林肯这个伟人最认同的看法。

  林肯上学不到一年,但他却在这短暂的时间内培养了自己渴求学习的品质,令我折服。

  他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现在的我去学习。就像我一样,奥数不好,不是因为永远都学不会,而是没有去努力完成。没有努力完成,就要更努力,比别人花百倍,千倍的精力把其中的不足给补回来。可能只离成功一步之遥,只是因为一时的的气馁,才造成了不可想象的遗憾。记得爱迪生说过的一句话:“成功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天赋。”

  他不仅坚持学习,还坚持自我。

  林肯的一生实属不幸,不断遭受失败和挫折。他一直坚持着,是因为他没有放弃自己追求目标的原则。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每一次失败,从一次次挫折中赞下成功的经验。林肯先生说过一句话:“虽然心碎但依然火热;虽然痛苦但依然镇定;对付屡战屡败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屡败屡战!”这句话从我看到就深深地记在我心。

  林肯是我奋斗的目标,学习的榜样!

初中读书笔记4

  初读《简爱》是在初中时,那是我完全是把《简爱》当成一本柏拉图式的爱情小说来看。只知道女主人公简的勇敢与坚强使我着迷,罗切斯特对简爱的爱也让人震撼。再读《简爱》时,我为简,为她为自己尊严的执着感到钦佩。

  简·爱是一个坚强勇敢、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在我看来,她是当时那个社会的一个“时尚”的女性。她寄人篱下,生活在社会底层,小时候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这样的她敢于站在社会与男子同等的地位上,执着于尊严。《简爱》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表达了他们为爱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的勇敢——基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简爱》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在几次读这本书时,简爱这段话一直都很震撼我:简爱‘你为什么和我讲这些?她和你与我有什么关系?你以为我贫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吗?我想你起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被简爱这番话动容。不管是在古代的中国还是外国,女子在社会上的地位一直都比男子低下,即使是再美再有怎么样显赫的家世与财富,地位还是赶不及男子。简爱没有亮丽的外表,没有显赫的财力,没有突出的天赋,甚至没有幸福的经历,但是她有一颗无比热的心,她向往独立,不是寄人篱下,她也要尊重,她也渴望被爱,她以她坚强来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在我看来简·爱之所以能打败美丽、有钱、有身分的英格拉姆小姐从而赢得罗切斯特的心,就是简·爱的身上有一种令罗切斯特倾倒的人格魅力——那就是—作为一个女人的自尊!《简爱》这本书也告诉了所有女子:并不是只有外表美丽的女人才能让男人倾倒。一个有人格魅力、有自尊的女性同样可以让男人折服、让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在看到简爱和罗切斯特两人终于走到一起时,我一直把简爱的形象定位在一个为尊严而战的“女强人”,她在我看来就是旧时妇女的反抗社会不平等的一个前卫的女子,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有一个疯了的妻子。如果简爱当时留下,那么她的身份必然是罗切斯特的情人,而这对任何一个有自尊的女人呢来说都是不光彩的,所以这也是女性自尊心极强的简爱所无法接受的。当她决定走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简爱她也在追求幸福,她当时也是一个为情所困的世俗女子。这样的简爱反而更让人怜惜,更让我喜爱。

  说说罗切斯特吧,他在书中前大半部分是个英俊,多金的绅士。在后面他被火毁容,财产被烧,成为落魄的一个男人,然而正是这样的罗切斯特是我真正佩服的男子。当简爱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并照顾他,罗接受了照料的时候没有感到痛苦羞惭,也没有感到沮丧屈辱,虽然在现在社会中,很多男人都会为了自尊而放弃,但罗切斯特没有。那是因为他们彼此需要。我想他们在精神上在这时才真正超脱了世俗,在精神上完全融为一体,所以肉体上的残缺对简爱来说与她对罗切斯特的深爱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我相信这时的简爱真的如她所说是更爱罗了。因为这时的罗虽然身体残疾,却在精神上达到了一种接近完美的纯洁境界,那场火对罗切斯特来说如同一次涅盘,换来的是他的新生。我每次看到结尾的时候都很感动,这个男子,他的气魄,他的胆量,他的风度,他的确确实实是值得简爱去爱。

初中读书笔记5

  一部现代版的《红楼梦》,在林语堂的几度删改中终于浮世,带给了人们柔肠百结的红尘过往,无法复制的地老天荒。万国云集的华裳,终究抵挡不了肝肠寸断的余钟回响,又得后人的几多哀伤,几许惆怅。

  我不得不钦佩林语堂的才识。他本意是将古典名著《红楼梦》翻译成外文推广。无奈的是《红楼梦》里人物众多,情节复杂,能使用古文写成故事已是传奇,何况是外文呢?于是,林语堂决定根据《红楼梦》写一部小说,几经删改,历经艰辛,《京华烟云》终于问世了。

  犹如丝绸般的平滑,在我微颤的指缝间流淌,不经意间,时已过半,那些让人拭泪的经典,在我微张的瞳孔里四处游离,又如累了的羽毛般轻轻垂落,让人黯然神伤。

  姚木兰的才情、聪慧与美丽,足以让多数男儿为之倾心。与林黛玉不同的是,她天生多了份宽容与坚强。面对重病缠身的儿时玩伴,对方父母的屈膝跪求,她置自己的终身幸福于不顾,含泪答应屈身下嫁;面对丈夫曾荪亚的背叛与冷漠,情妇曹丽华的撞墙而亡,她宽容所有愧对于她的人,将对方儿子视为己出;面对桂姨的挤兑诅咒,二嫂牛素云的蛮横无理,她用真诚褪下了她们身上的刺,极力挽救隐于苦海的她们。

  我不曾知道她心中的痛苦,那些被搁浅的爱,被消磨的泪,如碎石瓦砾般重新拼凑,在另一个人的望眼欲穿中再度上演。如同宝黛的青梅竹马,阴差阳错,用百合般的馥郁为爱消磨。孔立夫与姚木兰的感情似乎永远隔着一层无法跨越的屏障,命运弄人,封建社会的传统之下,埋葬了多少山盟海誓,埋葬了多少劳燕分飞,埋葬了多少无人传达的似海情深。

  感情上的创伤,也许只有在政治斗争中比这要惨烈几十倍的伤痛才使之显得微不足道,他毅然选择了正主。虽然几度被囚,虽屡受打击,但这等伤痛,对于一个经受命运再三调侃的人来说,正如往冰上泼凉水,只会结成更厚的冰,让他抵挡来自各处的寒流。再寒的水,也始终超越不了心中的寒极,怎能握紧爱的温度?

  那一片笼罩在姚定期上方的余烟,与其说是一种哀悼,不如说是一种解脱。“这些祖宗留下来的甲骨,就算化为灰烬,也不能落在日本人的手中。”这不是以普通商人的经济头脑,而是一位失去女儿的父亲在生命的最后发出的控诉。

  牛家的衰落,是罪有应得。牛似道的贪赃枉法,牛怀义的顽固不化,牛素云的霸道骄纵,就连对他们之行倍感反感的牛怀玉也在正义诚恳的路上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吃人的黑暗中。恶贯满盈的一家人,终究没有什么好下场,一个笑盅,一个从尼,这些稍带喜剧性的结局,让读者大为解气,也多了几分无奈游丝的叹思。

  三大家族的兴衰存亡,浩荡国殇中的生死逃亡,烟满京都古钟再度回响,感伤,感伤!错过的花开,能不能依然美丽如初?

初中读书笔记6

  “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是让我最感动的一段话。它讲的是:汉朝时期有一个叫黄香的人,九岁就知道孝敬父母,冬天是还给父亲暖被窝,我们都应该向他学习,孝敬父母。三国时的孔融,才四岁就知道把大的梨让给哥哥们吃,自己吃最小的。这种尊敬、友爱兄长的道理,是每个小朋友都知道的道理。

  我不由得想到我们刚来到世界上,父母就有一个任务——抚养我们。他们是多么任劳任怨,为了让我们住在美丽的环境中,为了让我们住在温暖的家庭中,不顾一切地奋斗、拼搏。好吃的,给我们吃;好穿的,给我们穿。每天为我们劳动、干活。现在他们脸上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了、皱纹越来越宽了,我知道是因为他们要慢慢的变老了。我便从那时下定决心: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孝顺父母。

  《三字经》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教育、什么是孝顺、什么是爱!这本书给了我智慧的结晶和学习的精神,让我在成长的路途中无所畏惧。

初中读书笔记7

  “至上历经风雨,天使描绘彩虹“每一个天使都是经过痛苦的洗礼,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辉煌的过去。——题记

  自从至上励合出道以来,以他们帅气的外表,出众的嗓音,赢得了许多90后的迷恋与追碰,他们的成功之路也“似乎“一帆风顺,道路中似乎都是鲜花和掌声。

  但每一个成功都是来自背后的努力,有多少人知道枳天使成功前的痛苦与辛酸?拿韩国的成员小五来说,小五三岁时父亲就病逝了,是母亲到处做零工,干活挣钱才把金恩圣及他的姐姐拉扯大,小五今年21岁,在百济艺术大学音乐系上学,在上学途中,为了爸爸的遗愿和实现自己的梦想,在音乐上做出点成绩,他边上学,边打工。常常一人身兼数职,在夜店当服务员,超市服务员,零时工。经过痛苦的磨练,现在的小五坚强,随和,可爱。

  在录制《背后的故事》前一晚上,小五洗澡是不慎跌到,嘴唇被磕破,紧急送往医院缝了6针,手术时,还在一个劲说:我不疼,我不疼,可节目怎么办?第二天,为了不让远道迩来的歌迷失望,忍着伤口与口罩之间轻微摩擦引起的巨痛,录制完了节目。这种意志,我不敢说我有,也不是每个艺人都有这样的精神,但是我们也要看清每个闪光点的背后一定有他们努力奋斗的过程,我喜欢至上励合,他们是一个个美丽的至天使,我不止喜欢他们的外表,因为比他们好看,可爱的多的是偶数乘以千倍,但是他们每个人身上具有的这种坚强与执着,让我所感动。我想,着也就是他们最美的地方。

  我从来不崇拜明星,我讨厌那些俗气的明星,什么王菲,什么刘德华,什么梁朝伟,什么刘嘉琳?

  有的都是些梁上君子,更有艺人品德缺失,缺乏最起码的艺人道德。

  所以我只是纯纯的喜欢,喜欢他们是可爱,执着,善良的至天使。

初中读书笔记8

  你们一听这个题目,就想到关于仙女吧!还有蜜儿就是仙女的名字,我就给你讲吧!

  从第一章开始就有些神奇:孟小乔是个非常胆小女孩,一次她独自走到仙女湖,传说仙女湖有个仙女来到这洗澡的,但不知为什么,早晨的仙女湖,就像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孟小乔轻轻地到湖边去,朦胧中,她隐约看见一个衣裙飘飘的人正从湖面上向她走来。好,听到这,是不是不感相信,但仔细听马上感到世界上有仙女,听:孟小乔一怔,停住脚步,那人影已来到她的跟前,也停住了脚步,孟小乔一看,那人跟画上的仙女一样,手上还握着一根仙女棒。“你是仙女?”“小姑娘在梦游吧?还穿着睡衣呢!”

  接着就发生异想不到的事,你们猜是什么?一定想不要那位仙女,成了孟小乔家的保姆,还叫蜜儿。蜜儿到了孟小乔的家,孟小乔的妈妈打量着蜜,孟小乔的妈妈十分高兴,但她很奇怪,她的打扮太特别:一件老式的对襟衣,配的却是一条最毛的牛仔裤,付出蹬古里古怪的般形鞋,鞋尖儿翘翘的,最奇怪的是那件老式的衣服外面还披着一条更老式的大披巾,垂着长长的流苏,胸前挂着一副眼镜,一会戴,一会儿不戴,也让你吃不准眼镜是老花镜还是近视。

  接下来呀!听吧:因为蜜儿是仙女,所以把不可能的事变成事实,就因为这样孟小乔一碰见困难就找蜜儿帮忙,到了周六,孟小乔就要写语文作业,但是有了蜜儿语方老师不在,没作业,数学老师说不出来,也没有作业,老师有事,不用上课,几个音不响了,不用弹琴,书找不到,不用背英语单词。

  可是没那么幸运,一次发现,揭开了蜜儿的真面目,蜜儿知道如果让别人知道她自己是仙女,那她自己就会回到天上去,然后只能答应孟小乔一个愿望,孟小乔让蜜儿给她看一位同学的梦,看完知后,“孟小乔要保密,不然我就会消失。”蜜儿说。可是孟小乔说漏了风声,蜜儿不见了,看到这我有些想哭,后面会哪么样?孟小乔能再见到蜜儿吗?

  看完后,我也想要蜜儿,但我也知道,做人讲信用,不然下场和孟小乔一样。

初中读书笔记9

  我在读《狼王梦》的时候,开始的时候,最吸引我的就是紫岚再生小狼崽的时候的那种爱,她努力得从鹿群的肚子底下抢走了鹿崽子,和大白狗战斗,在风雨中坚强的把小狼崽一个一个的叼回洞穴。

  可是看到后面,她培育黑仔的那种尽头,我看着黑仔一点儿一点儿的长大,我真为黑仔感到高兴黑仔长得跟他的爸爸黑桑很像,所以紫岚很想把它培育成下一代狼王,可以忽然有一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黑仔竟然被一只大鹰给叼走了,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非常的愤怒,我心中的怒火燃烧了起来,虽然我不是紫岚,但是我也非常的愤怒,让我更愤怒的不是这里,而是后来紫岚好不容易,辛辛苦苦的又培育了一个“狼王”——蓝魂儿,甚至在重狼都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去“打败”了一只大熊。

  我真为蓝魂儿感到骄傲,可是好景不长,蓝魂儿在一次袭击人类的时候,不幸被捕猎夹夹住了,虽然我也是人类,但是我在这时,我却非常的气愤,人类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如果是从人类的角度来写的话,那我就会认为人类是活该的,但是《狼王梦》却是从狼的角度来写的,所以我非常的痛恨人类,最最让人痛心的是,后来紫岚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培养出了一个小时候非常懦弱的双毛,结果再一次争夺狼王位的时候,不幸身亡了。

  紫岚非常的伤心,于是她打算再取一个伴侣,可是不管她怎样的“勾引”其他的异性,而他们却都不理睬她,后来她很喜欢的一个狼,他竟然娶了紫岚的女儿媚媚,紫蓝很想帮他的女儿的孩子度过被吃掉的难关,于是拼了命和一只老鹰斗争,结果她和老鹰同归于尽了,读到这里,我都甚至觉得,紫岚也不用管她的女儿呀,让她去死呗!跟紫岚有没有什么关系,虽然媚媚生的是她的孙子,我想这可能就是母爱吧!

  读完《狼王梦》我的感受很深很深,因为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爱!

初中读书笔记10

  《西游记》这本书大家肯定都特别熟悉,我对它也特别喜爱,虽然已经读了不止一次,但我仍然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当我再一次从书架上取出《西游记》时,我又被文中那曲折迭起的情节和生动丰满的人物所吸引了。

  《西游记》这本书里的人物个性鲜明,读着这本书,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在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自然还是孙悟空这个人物。孙悟空有无穷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并且神通广大,精通七十二般变化,能上天入地,可以说是无所不能。一路上,他忠心耿耿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不辞辛苦,用金箍棒降服了一个个妖魔鬼怪,功劳可真大!虽然他也有缺点,他居功自傲,动不动就夸耀自己。但他仍旧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说到孙悟空就不得不想到唐僧。唐僧这人虽然心地善良,可缺乏分辨能力。特别是看了《三打白骨精》那章,我非常生气,真想为孙悟空鸣不平。孙悟空有火眼金睛,能识破妖魔鬼怪,可唐僧就是不相信孙悟空,才使自己落入妖怪手中。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像唐僧那样的人,看到许多人在乞讨,便掏出钱施舍,其实那都是一些可恶的骗子的鬼把戏,他们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赚钱,专门欺骗那些善良又没有分辨能力的人。

  书中还描写了猪八戒这个人物,他的本事可比孙悟空差远了。他满身毛病:贪吃、懒惰、怕困难、爱挑拨离间……但他又十分憨厚。因此我并不讨厌猪八戒,相反我还觉得他十分可爱。

  书中还提到了沙僧和白龙马,他们默默无闻、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真令人敬佩。

  书中描写了这么多丰富的人物形象,一个个人物形象呼之欲出,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我国文学的瑰宝。

初中读书笔记11

  是一片柔软洁白的雪花,在寒冷的冬季里,飘落到岛村迷茫的眼里,飘落在叶子映染于火车窗上美丽妖艳的脸。北风呼呼,伴随叶子悲哀的歌声飘到不远处的小镇。被覆盖了厚厚丝绵的屋檐下,站着一位穿着艺伎和服的女子,便是驹子。

  所有该相见的`人,都已在白雪皑皑的季节里相遇,无论这场相遇是否错误,是否会如愿以偿,是否可以让人揣摩透彻,也无法阻止它以一场大火告终。

  缀满银河的星辰,耀光点点,美得令人沉醉的夜空,一场大火却中止了这一切。橘红色的焰火也为幽蓝的天空增添了一份妖冶与诡异。叶子轻盈得犹如蝴蝶般陨落,那永远带着悲哀的歌声也将永远消逝。驹子抱着还有一丝体温的叶子,她明白,她所期待的未来已经被烧得精光,只留下两个字,徒劳。

  每次想到叶子死亡,驹子被悲伤笼罩,仿佛一个将死之人的那个夜晚,心里总有一股难以释怀的情绪。当自己追求的东西,其实只是一场徒梦,如烟花般易冷,如樱花般转瞬即逝。也忽然明白,“人生在世,很多事情本来就是徒劳无功的。”可是,自己如何的认同这句话,也还是觉得我们依然会不可避免的去做一些徒劳的事。我们不可避免的去追求一些东西,求到最后,寻得一个空字,或许这也算是人生的另一种答案吧。

  恍然中,我又看到了驹子,她脸上还涂着胭脂,显得苍白。在墨色的夜空下,她舞动着身姿,柔媚地跳着,袖子轻佻的遮起驹子的半张脸,美艳动人。她的腿轻盈的跳跃着,下摆时而露出时而藏起来。为她自己跳一场吧,在被大火映得发亮的雪地里,在那苍茫的雪国中,为她自己跳一场吧!

  夜空下,驹子红扑扑的脸上带着笑。这次的结局,我只为她一个人写。

初中读书笔记12

  若没有真诚的情感,细腻的文笔和一颗敏感可贵的童心,秦文君笔下的男生贾里,便难以如此深入人心。尤其是已拥有丰富个性的九十年代贾里是个所谓“当代徐文长式的人物,专爱恶作剧”,他发誓要闻名,成为校园的“知名人士”,他的合理的,瘦弱的欲求,往往以匪夷所思的奇特行动体现出来。为了闻名他闹了不少笑话,但到了他并不想闻名只是充溢着正义冲动时,倒真闻名了,一夜间成了与歹徒搏斗的英雄,倍受女同窗的青睐。小说象串糖葫芦一样,将真实可信的生活细节,从孩子们的视角中反射出来,还带着一股让人不忍释卷的俏皮劲儿,一路读下去,只觉妙不可言。

  《男生贾里》给咱们带来一种浪漫式的儿童文学,它也是一切人的文学。兴许世上有不少人听过这样一句话:世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襟怀。自从我读了《男生贾里》中的《口吃患者》后,我才对这句有了更深的了解。书页从我眼前一张张翻过去,我抬头看着,完全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了。文中的主人公阿伦,是一个患有口吃,四肢粗壮,为人并不凶狠的胖男孩。可是,有些平时像兔子一样平和的人,发起怒来会变成一头猛兽。阿伦就是这样的人。一天,贾里在气头上喃喃自语了一句“笨瓜”,由于阿伦小时候的绰号就叫“笨瓜“,他痛恨这所有,当贾里再次骂时,他便用发火来保护自尊心。就这样,好朋友吵了起来。

  我掩卷深思,难道人们为一件大事而吵架时就不能忍受一下吗?兴许,坐上去,冷静地分析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倒比瞪着眼,插着腰来得实际。缓缓的,我从书页中抬起头来,心中的激情仍在荡漾,我的脑海中产生了许多问号:为什么人们这样不珍惜友情?咱们这些四肢健全,头脑发达的人为什么遇事总爱用武力来处理?其实,答案就在咱们身边。人们不珍惜友情是由于城市里更多的人没有用真挚赤热的心去对待别人。爱用武力是由于每个人都坚决认为本人是对的,他人是错的,在理论可谈。若遇事能先冷静一下,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世界将愈加美妙!

初中读书笔记13

  其实就是想写写日记的感觉,写作本身就是发泄一下情绪。

  借这本书的契机在和朋友一起挑她电台夜语的书,无意中看到了,正巧又到了秋冬临近的季节,人燥燥的,家里的老人也一个接着一个干枯在床上。八月到九月已经有两个老人去世了,姥爷重病的躺在床上,脑袋里长满了带状疱疹,已经认不得大多数人。我和母亲,还有姥姥三个人一起帮姥爷抱到厕所上,给他按摩,给他喂饭,把他吐出来的东西擦掉,给他换衣服,擦身上,大家都在轮换着做,还有大姨,舅舅,姥爷努力的把要吐出来的药咽了回去。看得我很心疼,曾经那么体面的老人,到现在变成这个样子,让人心疼的很,难受的很,太多的苦了。

  不止一次的梦见姥爷,他一次次的在梦里跟我说时间不久了,或是他已经去世了云云,他在梦里还跟我说,他看见了他的父亲。他不再记得我是谁了,也不能坐起来了,甚至不能动弹了。

  我看着他,觉得就像是逐渐干枯掉了一样。

  这本书就是在这样的状况下读完的,坐在高铁上哭了两个小时,看完了。全书说的是医生印象中最深刻的死亡,关于死去的人,关于死亡之后那些还活着的人,以及死之前的那些知道自己即将死去的人。全书最后写道“我们都会死,只是如何选择。”看完全书之后,那种痛苦和对于死亡的坦然让我难以忍受却又不得不感叹那些能够冷静面对死亡的人。

  全书里绝大部分的死亡原因都是肿瘤,癌症。疾病这个东西是最没有歧视的,不论男女老幼,何种肤色,全都有可能患上,都有可能因此死去。其实我们都在一步一步的走近死亡,只是最后的死状如何我们还是可以自己选择的,是选择自杀,选择减少痛苦,还是说努力一搏。

  一切都是选择。

初中读书笔记14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知为什么,那眼泪便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流下来。或许是因为这本书中的那个男孩子桑桑最终他没能留在自己度过了六年小学生活的油麻地小学,他必须离开这个令他终身难忘的地方;告别他至亲至爱的老师与朋友……

  这本著名的纯美小说的作者是曹文轩。整本书主要介绍了男孩儿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是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撼动人心的故事。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教育的六年。

  当我读到《红门》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深深地被一个叫做杜小康的男孩子给打动了。因为是他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无论是面对多大的困难,绝对不轻言放弃,要振作起来,努力去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得多!而我,更是无法与他进行相比。就比如说在我的学习生活中,但凡遇到芝麻大点的小事,就想着打退堂鼓。当我做题目做不出来时,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动脑筋思考问题,而是请求同学来帮忙;当我练字没有耐心时,就干脆快速写完了草草了事。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便一直在反思自己: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都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祖国?而杜小康呢?想学也不能学,他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沦落到悄悄地去偷别人的书来读。我们现在有学上,还有老师教,更应该好好把握住这个学习的机会。

  想到这儿,一阵阵羞愧的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杜小康可以刻苦地学习,为什么我不能?我整天都想着吃喝玩乐,怎样享受,心思全放在了这上面。难道我不该感到羞愧吗?难道我不该找个地缝钻下去?难道我不该向杜小康好好学习吗?

  让我记住这个人——杜小康。是他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就像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初中读书笔记15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的金刚不坏,叱吒风云的成功吸引了我,特别是他这句“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真的是让我由衷的佩服他,他这句话也体现出他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深有感触。

  还记得几年前,那个时候的我,就像一只躲藏在海螺里的寄居蟹。那个时候的同学就像光明和海水一样刺激着我的感知。直到那一次的艺术节,让我出了这壳看到了光明。

  又是一年一度的艺术节,我们班这方面一直很活跃,报名的同学当然不计其数。当时的我真的是连话都不敢跟同学说,直到昨天晚上受到了妈妈的开导。所以我决定要勇敢一回。我走上讲台,在报名表上写上我的名字同学看到了纷纷看向我,都在呢喃道:“就她?和空气差不多的存在,还报名唱歌?别给我们班丢脸。”当时的我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眼里闪着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好似一头被激怒的狮子,但是我知道,生气是没有用的,所以我决定用事实反击他们。我更加努力的练习歌曲,一遍又一遍。终于到了竞选的那天我超常发挥,居然通过了。

  回到班上,几个同学听到我进决赛的消息都很惊讶。说什么的都有,明明我是靠我自己的实力进的决赛,凭什么就因为评委我认识就否定我的所有努力的结果,当时3我愤怒到了极点,那两颗金鱼眼气得快要掉下来,我知道这样没有用,所以我回去更加努力练习。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决赛终于到了,也到了出“壳”证明自己的时候了。

  灯光射在我身上五颜六色的丝绣和头饰上,激起一片金碧辉煌的彩霞。我看着台下的观众,额头上晶莹剔透的汗珠在阳光的映射下顺着脸庞缓缓低落,打在衣襟上沁湿了心。我自己安慰自己。随着美妙的音乐缓缓响起,演出开始了。只见舞台上五颜六色的的灯光随着音乐忽明忽暗,令人眼花缭乱。红光像火,粉光像霞,黄光似电···我瞬间把紧张感全都忘记,全身心投入到歌曲里面,“晚风吹动着竹篱,月光拉长的身影……”把观众瞬间都带入了快乐的世界……一首歌唱完感觉全身心舒服,谢幕后我走下台看到了之前的那几个女同学,她们看着我说:“哇你唱歌好好听啊之前是我们误会你了对不起。我们做好朋友吧!”

  从那开始我开始知道原来并不是什么东西都是规定好的,只是我们自己缺少孙悟空那种不服输和顽强不屈的意志而已。

  敢做敢为,敢与担当,从不推诿,不管自己能力是否能达到,都会尽全力去做,去想办法来解决它,不认命让我们一起成为自己心中的孙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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