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时间:2024-11-25 15:33:3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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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

  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乔布斯的名字,但是仅限于知道他是"苹果"的创始人,读完这本《史蒂夫·乔布斯传》后,我在知道多一些常识的同时对乔布斯又多一些了解。

  这是一本我觉得很吸引人、很有魅力的一部传记。同时是一本关于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的书,关于他过山车一般的人生,关于他炽热强烈的个性。他对完美的狂热以及积极的追求彻底变革了六大产业: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可能还有第七个产业:数字产品零售商店。对于零售连锁产业,他算不上彻底变革,但他的确对这个产业进行了重新描绘。此外,他通过开发应用程序(APP),为数字内容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而不再像以前一样只能依赖网站。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仅制造出革命性的产品,还在自己的第二次努力下成就了一家充满生命力的公司,这家公司继承了他的基因,集中了一群极富想象力的设计师和大胆创新的工程师,他们能够将他的设想发扬光大。20xx年8月,在乔布斯即将卸任苹果公司CEO之际,这个在他父母的车库中诞生的公司成为世界上市值最高的公司。

  乔布斯的传奇是硅谷创新神话的典型代表:在父母的车库里开创一家企业,并把它打造成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他没有直接发明很多东西,但是他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就创造了未来。正因如此,30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改变了所有产业。正如他自己所说"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极致的人,他不是众人尽可效仿的模范老板,也算不上人类楷模,他就像被恶魔驱使一样,可以让身边的人狂怒和绝望。但他的个性、激情与他的`产品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就好像苹果的硬件和软件一样,均是整体系统的一部分。他把自己看作一个艺术家,他也确实是,所以他纵容自己具有艺术家的性情。他可以从自己一手创办的公司离开,也能涅槃重生的回来。因此,他的故事既有启发性,也有告诫意义,其中充满了创新、品质、领导力和价值观方面的经验。

  我认为一个人追求完美和极致表现在他的专注力上,他会设定优先级,把他激光般的注意力对准目标,并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过滤掉,从而高效地做完自己想做的事。

  我看到了一个极富魅力的人,如果他认为自己是对的,那么他就会往前冲,而不是质疑自己。这种特质使他具有种"现实扭曲力场",很多时候他的员工会陷入他的立场中并受他摆布。就像很多你认为你做不到的事在乔布斯强大的立场下会像有魔力一般的完成,并且会完成得非常完美。

  他疯狂、他特立独行、他桀骜不驯、他格格不入,但他推动了人类文明向前迈进。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2

  不仅是史蒂夫的传奇经历,作者流畅的叙事方式也给了我一种非凡的阅读体验。

  史蒂夫风格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明白了“最关键的是把好的想法变成现实。”,不要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试图设计一个完美的计划,因为没有一个计划是真正完美的,只能尽可能接近它,所以,同时做,同时纠正,让思考和有效地结合,是明智的。

  买了这本书后,我急切地在扉页上写下了这些话:在黄兴步行街、20xx年、11月19日购买。我需要记住我喜欢它的时间和地址,因为它的扉页:“只有那些疯狂到认为自己能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解释说,史蒂夫是忠诚的.反义词。”是深深吸引我的源泉。-《史蒂夫乔布斯传》我说:没谱青年这顶帽子,我也戴了好多年,而她们说:你是小文艺青年,因为前缀有个小,换而美称或者简称:伪青年。我不得不冷漠地承认,就像你问我,白岩松的《幸福》说了什么?三毛的《撒哈拉沙漠》讲述了什么?你对田维的花田半亩了解多少?我只能真诚地回答:我读过这些许多书名和作者代表作品的封面和介绍。就像乔布斯一样,在他停止思想永垂之前,我听说过他的名字,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认识他。乔布斯,1977年1月3日,新的公司成立了,-苹果电脑有限公司。后来简称苹果,显然,apple 1、apple 2、丽萨、M A C都给人类带来了革命,就像施乐一样PARS中Alan kay 的格言/a>:预见未来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创造未来,乔布斯做到了…我欣赏乔布斯,他能让1981年的“施乐之星”1982年苹果个人电脑只卖了3万台。apple 2的销售是27.9万台,I B M 1983年,个人电脑及类似产品共售24万台,apple 电脑销量42万台,I B M 销售130万台个人电脑及同类产品,而apple 3.丽萨电脑完全失败。 但这些并没有影响到他,因为1984年还有MAC问世,这也是MAC同时,丽萨被送上了死亡之吻。 我说我崇拜、敬佩乔布斯,但我由始至终没有表示,我喜欢过他,他的冷酷与无情,甚至一开始让我极度的反感他,我讨厌他对沃滋的态度,讨厌他利用沃滋打算免费送出去的发明转化成了获利的工具、讨厌他是反对物质主义的嬉皮士,但我不的不承认,我崇拜他,就如我喜欢听杰伦的歌,但我不喜欢他那个人同理。因为:伟大的艺术品不需要跟随潮流,他们可以引领同样的原则。因为:伟大的艺术不需要遵循这一趋势,他们可以引领同样的原则。乔布斯的成功在于他的管理主要依赖于他的领导者魅力和激情,但我个人认为,他周围总是有忠诚和聪明的人,如:沃兹、斯科特、马库拉、赫茨菲尔德、阿特金森、科特基、佛里德兰……等等。

  但这些人永远不会被重视,比如科特基,当苹果估计在1980年达到17岁时.9亿美元相当于当200人成为百万富翁时,这位亲密的朋友和同伴仍然没有作为临时员工获得股票期权,其次是沃滋,给我留下了无尽的悲伤——贫穷和贫穷。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3

  对苹果的用户而言,乔布斯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教主,哪怕你不是苹果的用户,你也不能不承认,乔布斯改变了世界,这是一个伟大而天才的人物。而沃尔特·艾萨克森所著的这本《史蒂夫·乔布斯传》,是乔布斯唯一授权的官方传记。为了这本传记,艾萨克森与乔布斯进行了40多次面对面交流,直到乔布斯生命最后的日子,除了医生和家人之外,他是乔布斯亲自见的几个人之一。乔布斯的管理、商业谈判技巧等是逐渐积累的,设计、市场推广则是天分。

  他出了名,也把很多人逼到极致,他可以用胡萝卜以及大棒奖罚的方法把团队的源动力做到极致,他自己也要求自己极致,他可以用他的不同手段让你做到你的极致。

  乔布斯让人做到极致的办法其实就是责骂和表扬。他要么表扬你,要么贬得你很低。所以,大家会形成对他这方面的奖罚依赖。他的态度很鲜明,要么很喜欢你,要么很不喜欢你,而且会变。当喜欢你的时候,乔布斯那么棒的人喜欢会让你感觉很好;他一旦不高兴的时候,你就会想,不行,我一定要奋斗,做得更好,让他觉得我好,这种魅力和感染力是比较极端的。

  得到他的认可很重要,他有办法让你感觉。他的认可非常直白,他讲得不好的时候,话很毒,让你很难受,这个奖罚分明到极致。这个是天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得到的,乔布斯的管理,说他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都要参与是误解。其实他分工分得很细。苹果初创时期走过弯路,但最起码现在你可以看到,他凝聚了一帮很强的人,否则他不可能做到现在。一个人多有个人魅力,也做不了苹果最近10年之内做出的成绩,他不是一个人在做。

  乔布斯重返苹果,跟第一次有根本的不一样。管理风格成熟了不少。他保留了他的优点,弥补了他的.一些缺点。

  激情让人印象深刻

  我记得我在斯坦福上学的时候,他来过,在班级里面,满满的都是人,挤在最后面,我都忘了听到什么,但是就感觉到激情,一个人对于产品,对于他企业的激情,很有感染力。

  激情是来自个人梦想跟个人使命的。是一些简单的或者是很明确的个人使命导致的。

  他对产品的理解跟产品的理念,是要把产品做得简单易用,这在任何领域都很难找到很多其他的例子。复杂的产品可以做得那么简单,没有说明书就可以用的产品,世界上这种产品少有,但大部分的苹果产品都可以做到。比如iPhone手机,由一个键来控制,连设计师起初都觉得不可思议。可他提出了这样的需求,设了这样的目标,最后还是能够实现的。

  对他来讲,因为他自己对个人财富方面不是最看重的,所以整个企业的管理理念跟其他企业利润最大化追求是很不一样的,他就是想怎样做到最好的产品,尽量用一个合理的价格去扩大普及率,他是这样想问题的。不是像微软这种公司想怎么样把利益最大化,这不是乔布斯的目的。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4

  最近花了一点时间读完了放在书架上好久的《史蒂夫·乔布斯传》,抬头发现乔布斯生于1955年2月24日,一点感想,简单记录。

  不知道乔布斯在录制苹果“非同凡想”广告这段话时会不会想到,它会被用在自己的追悼会和个人传记的结尾:

  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作为一本书而言,不得不说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很好。可读性很强。收尾呼应、跌宕起伏。有伏笔、有升华。堪比一部小说。确实值得一读。书中不但对乔布斯进行了介绍,并且将事情的发展放到整个时代的大背景下。没有一味地吹捧乔布斯,而是将乔布斯作为时代中的一个个体来看待。

  乔布斯取得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他本人也是在理想主义渐行渐远、实用主义愈演愈烈的时代的交叉口,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对实用主义最后的倔强。就我了解到的有限的心理学知识而言,乔布斯应该算不上一个心智成熟的人。他性格偏执、固执,脾气暴躁,情商低。但是就这样一个人成功了,并且是从一个普通家庭出来,年纪轻轻就成为了亿万富翁。这当然离不开时代背景,但也不仅仅是乔布斯走了狗屎运。

  首先,是他对于完美主义的追求。做产品,就追求做出来自己也想要,并且想要推荐给身边的亲戚朋友的产品。对于艺术和科技的结合。他做产品从来不是简单单的使用,而是有理想主义的追求。这正是值得我学习和反思的地方。做的东西要追求极致,要能说服自己。要有一点理想主义色彩。作为一个从低层走出来的人,以前的我是比较排斥理想主义的,更加倾向于实用主义和高效率。但是乔布斯的故事告诉我,还是应该多一点情怀,多一些坚持。少一些功利主义的`追求,多一些不为什么的坚持。

  乔布斯作为一个领导还是十分值得讨论的,他很会push人,总能通过自己的“现实扭曲力场”激发别人的潜力。打工人应该不会喜欢这样的老板,但是这样的老板确实能办成事,并且乔布斯确实非常的高瞻远瞩,能够看到事物的发展的方向,为苹果公司找对了方向。被这样的老板铺设可能会不舒服,但是我想当自己参与的产品面市成功后,肯定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最后又想起那个我经常说的笑话:小时候经常想,我要创办一家像苹果一样的公司。后来,读过中学考上大学,感觉我要能进入一家像苹果这样的公司工作就好了。等到大学快毕业时,感觉能有一家公司要我就好了。现在工作了,感觉能买一套苹果的产品就好了。

  致敬乔布斯!致敬渐行渐远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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