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喜欢》有感

时间:2024-09-12 14:30:4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我喜欢》有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我喜欢》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我喜欢》有感1

  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安静而遥远,我喜欢没有噪音的光和热,中午,人们坐在操场上晒太阳,原始而简单的形象总是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读这样的文字确实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另一端笔尖的舞动,细腻地描写着声音的灵韵。“我喜欢夏天的永日,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自坐在山上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涌动,美丽的稻香翻腾。慢慢地,绚丽的云彩被浣净了,柔和的夜星一个个就位。”在这种意境中,我的心似乎融化了。

  此刻,色彩的声音也甜美芬芳。张晓峰的散文大部分都是先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几篇,都是那么生动有趣——一是引人发笑,二是发人深省。就像孩子对作者比电动玩具的时候,“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没有大的,没有小的——你不必和我比较,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根本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用电动玩具来衡量生命太荒谬了!自然,她在《生命,用什么单位计量》中告诉我“我是我,不是公斤,不是公分,不是智商,不是学位,不是畅销“册数”。

  我,不包括在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明确主题。张晓峰的散文总是雄辩的,深刻的意义是不可预测的,最后隐约而神秘地描述了真相。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高处的一切》。——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爬上山顶的问题。一个人只走到山麓,花夹道,流水潺潺,鸟鸣;另一个人爬到山腰,看到高大庄严的松林和秃鹰盘旋,但不幸的是,这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记得千古英雄的悲伤心情。”

  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和遐想,无尽的继续写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峰散文集》,慢慢闭上眼睛,回忆起美丽的散文,生动的故事,用心去感受。我喜欢张晓峰和她的散文……

读《我喜欢》有感2

  我今天读了一本绘本,名字叫《有些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我很喜欢这本书,特别喜欢这本书里写的狐狸宝宝和狐狸爸爸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得是狐狸爸爸带着小狐狸宝宝去海边冲浪,小狐狸宝宝从小就特别爱冲浪,尤其是在风浪很大的时候,小狐狸宝宝张开手臂,狐狸爸爸钻到水底,把狐狸宝宝举得高高的,虽然狐狸爸爸在水底都快要憋死了,但还是陪着小狐狸宝宝一次又一次钻进水底,以为他希望一直听到他的孩子小狐狸宝宝的'笑声。

  我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去游泳馆玩水,那时候我和妈妈都还不会游泳,我们俩就只能带着游泳圈在水里,我和妈妈一边玩水一边说,我也好想像鱼儿一样在水面上跳跃,说完话回头一看,爸爸不知道游到哪里去了,就在这时哗啦一声,我突然离开了水面,原来爸爸把我高高地举了起来,是爸爸刚才听到了我和妈妈的聊天,难怪刚才爸爸不见了,原来他也像狐狸爸爸一样潜到水底“埋伏”起来,只为了实现我想像鱼儿一样跃出水面的愿望!

  原来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天底下的爸爸都一样疼爱着自己的孩子啊!爸爸妈妈我永远爱你们,就像你们无私地爱着我一样!

读《我喜欢》有感3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读《我喜欢》有感4

  假日里和孩子一起读了《蝴蝶豌豆花》,感受最多的还是那篇《我喜欢你,狐狸》。

  问翔宇:“你喜欢乌鸦还是喜欢狐狸?”

  答:“当然狐狸了,他机智、可爱。”

  问:“如果你是乌鸦,该怎么办?”

  “先不理狐狸,吃完肉,再唱歌,气死他!”(呵,够气人!)

  又问:“如果你是狐狸,能不能获得更大的胜利?比如把乌鸦一起给吃了?”

  想半天没想出招,说:“狐狸又不会飞,怎么能捉到乌鸦?”

  提示说:“能不能想办法让乌鸦到地面上?”

  想了半天说:“没办法,除非乌鸦气晕了头,飞下来跟狐狸抢肉吃。”

  “哈哈,爸爸给你出个主意,乌鸦张开口‘唱歌’,肉掉下来后,狐狸不要张口接住肉,装作全神贯注的听,最好半咪着眼睛做出很淘醉、很投入的样子,再‘不经意’、‘善意’地提醒乌鸦:‘你的肉掉了,快捡回去呀!’,如果乌鸦不敢下来吃,那就不客气,吃了肉,别人也没理由说骗了乌鸦的肉吃;如果乌鸦敢下来捡肉,那就猛扑过去,吃了乌鸦、吃了肉,省得日后别人知道骗乌鸦肉吃!”

  孩子很不服气地说:“你比狐狸狡滑,怪不得下围棋老上你当!”

  “嗯,这个法子是太不仗义,吃了乌鸦嘴里的肉,还把乌鸦给吃了。”

  “可不是。”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我们要做到:在读书时,不能光看字面意思,要多动脑筋,从多个角度阅读、思考问题,做到‘活读书’、“用脑读书”,养成善于爱动脑、勤动脑的好习惯。我们在生活中,可不能象乌鸦那样偷人家东西,也不能象狐狸那样骗人家东西!”

读《我喜欢》有感5

  要说经典作品有我很喜欢,但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这本书,那不畏艰险的求经路途,孙悟空火眼金睛的棒打妖精,唐僧的一心执着,都让我痴迷。

  这本书说唐僧求得真经,和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出发,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上吃尽苦头,妖精知道吃了唐僧肉会长生不老,用诡计变化出个人的模样想骗过师徒四人,在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下,徒弟三人保护了唐僧,求得真经的故事。

  故事是虚构的`,公唐僧确有其人,他出生在唐代穷苦家庭,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进了寺院当了和尚,取名玄奘,他觉得西藏的佛法博大精深,就毅然的西藏,凭着他天资聪颖,再加上后天的不解努力,取得了崇高的威望,大家都叫他三藏法师,后来他回长安,把西藏学到的东西也带长安,并且流传,对人类文化的保护做出了的。

  这本书了我们道理和启示,没有唐僧的执着与不懈,没有徒弟三人的努力保护,没有整体的团队精神,是取得真经的。在生活中也是,学生们要取得学习上的真经,学者要取得科学的真经……只要不断地努力,和希望实现。

读《我喜欢》有感6

  你知道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神话小说是什么吗?对,那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部伟大的神话故事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小白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吴承恩的故事引人入胜,词句优美,各个人物栩栩如生,孙悟空72变,火眼金睛本领高强,唐僧善良仁慈,猪八戒好吃懒做,憨厚单纯,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其中,我更是敬佩孙悟空那勇敢无畏、藐视权威、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精神。

  比如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先变成了少妇,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把它打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孙悟空又一次打跑了她,唐僧认为他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翁,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孙悟空虽然被唐僧赶走,可当他得知师傅被抓时,心急如焚,一个筋斗云,到了白骨精洞前,救出了唐僧。

  我相信,只要我们再认真读,就会挖掘出很多宝藏,和我一起探索西天之路,和这师徒四人一起取经吧!

读《我喜欢》有感7

  冰冻的冬天悄然来临,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靠着窗户,慢慢地看着作文,王国真的我喜欢深深吸引了我的注意... 优雅的语言,内心的爱,开始。他喜欢开始,不断追求,追求完美,追求进步。高耸的山脉,浩瀚的大海,广阔的沙漠和神秘的森林是不可能看到的,但因为追求的想法有充实的自我,没有遗憾,感受生活的美。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开始是一种不断的追求。 “如果目标实现了,那就是光荣;如果目标不能实现,人生会因为一路风雨跋涉而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是不值得的。”文中的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是的,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让自己更加充实。这个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有达到,是的,离自己的目标很远。本来我整天垂头丧气,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没有完全失败,因为我学会了认真、细心、努力。开始,不断追求,冲向自己的真正目标。 打破生活的平静是另一种风景,一种属于青春的风景。

  我们必须从山上出发,尽管有起伏;我们必须从大海出发,无论波浪有多大;我们必须从沙漠出发,即使沙子很大;我们必须从森林出发,即使是凶猛的野兽。正是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美。“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脚,而是问志向;人能爬多高?这句话不是问手,而是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是的,我应该努力有抱负和意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期末实现我们的目标,配得上失败期。从这次失败开始,我们喜欢开始。抱负,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美。 从王国真正喜欢的开始,我感受到了一种冒险,一丝美,触动了一颗年轻的心,体验到了一种骄傲,终于明白,只有人的脚和追求完美的心。读完之后,我不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热心,喜欢开始...

读《我喜欢》有感8

  我有一位新的语文老师,有一天,语文老师让我去托地,我想托地一定很难,但是我还坚强的去了,我先托把洗的干干净净,去托地了然后,我托了一遍又一遍,托来托去还是有很多脚印,我为难的哭了,我就拿着托把去问老师了,老师我托了好多遍为什么还是拖不干净?老师教我了一个方法,先要把楼梯扫干净,再洗一洗拖把,最后在拖地,这样就,印不出脚印了,还能节省时间,我听了以后,就按时老师说的发法去做,最后拖出来的地,果然,干干净净,我心里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心里面,高兴极了,瞧!我的这位语文老师,多棒啊,她教我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思考后,在去做,这样才能做到十全十美,这样的老师,我非常喜欢,我更爱我的语文老师。

读《我喜欢》有感9

  对于单身狗而言,这本书确实很“虐”。小女生的我看完以后不由少女心爆棚。

  不过正如F所说的,乔一是一个不会诉苦的人,所以在她讲述的爱情故事里,她自动过滤了大部分争吵、埋怨和眼泪。又或者过滤的过程只告诉了我们结果。这就会给我们带来一种错觉,爱情就该是温暖、萌爱的。

  没错,那确实是爱情,但不是全部的爱情。连最好的朋友,最亲近的家人都会出现摩擦,更何况有着情感、经济和日常生活纠葛的恋人呢。

  大多数的爱情,如果删除了它悲伤的片段,便各有各的.浪漫和美好。不过它的争执和分歧却也是是千篇一律的。

  我觉得爱情就像想要互相啮合的两个齿轮,有些齿轮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便互相咬合了,携手白首;有些齿轮因为不愿意放弃自身的棱角,又或者说他们本来就是一个斜齿轮一个直齿轮,没办法,只好分道扬镳喽。本不合适又贪恋在一起的温暖,只不过是徒增伤害罢了。总有那么多的人,运气好,碰上了对的齿轮,造就那么令人向往不已的爱情故事。

  有时候会觉得爱情就像吃一个甜甜的柚子,有时也会不小心咬到果肉之外的纤维,带了点苦涩。

  所以,理智的向往爱情。报最大的希望,做最坏的打算。希望以后我们遇到的爱情也能如乔一那般,回忆起来,满满都是甜蜜和美好。

  ps:本人无恋爱经验,以上纯属于单身狗的信口胡说。

读《我喜欢》有感10

  角度立场不同看法就不同,里面有好多条都建立于女方是否值得男人去投入,水性杨花,朝三暮四的女人,再成熟的男人也不会去爱。成熟有成熟的好处,不成熟有不成熟的`优点,说到底还是找到一个合适彼此的人,爱虽然叫付出,但是在现在这个时代只知道一味付出不知道收获的那不叫爱,那叫脑残。谁又不欠谁啥东西,凭什么男人总要付出呢?要爱要付出,必须从彼此开始,作为一个成熟的女人,烧的一手好菜,来安慰疲惫饥饿回家的爱人这不过分吧?您自己说,现在的妹子有几个会做饭的?做的饭有几个能下口的?

  记住,别一味的要求对方,要求之前先问问自己,能给对方付出什么?男女平等嘛,这不都是女人们喊的口号,平等在哪里?要车,要房,要吃,要穿,要钱花,好嘛,男女平等嘛,一人一半可以不?这时候平等哪里去了?其实说这么多,感觉都是屁话,没有女人,留不住女人,都只能怪自己没本事,魅力不够,其它的再说都是浮云。所以说,洗洗睡吧,别在心疼女人了,其实做一个光杆司令也不错,做自己的单身贵族,让女人们百合去吧…

读《我喜欢》有感11

  生命本来没有意义,所谓的意义正是人们力证自己活过的一种表现。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很多,从小到大,小到考试的失利,大到失去自己的亲人,经历人世间的亲情,爱情,友情,总有一些事情,开始超出自己理解的范围,开始寻求不到答案的时候,我开始想去找一个依靠,一种精神上的支撑,所以我像大多数的人那样,开始努力学着包容与自己价值观不同的人与事,也希望能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

  我开始去敬畏这个世界,发现自己的渺小,却也从这本书中明白,于世界你可能微不足道,但世界于你亦然。那些事业的.不如意,感情的失意,生活的窘困在这两者面前仿佛少了一些分量,是否会让你自己轻松一些呢。

  我惊讶于作者把人的生命的内在本质剖析的如此透彻,书中不仅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也提到应该怎样面对生命、面对逆境和孤独。生命本来没有意义,是我们自己在创造意义,以此证明我们存在过,那所有喜怒哀乐的前提,都应该是善待生命的样子。

  读了这本书,我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开始重新看待自己面临的种种问题,开始努力尝试做一个有信仰的人。也慢慢的明白,如果说这是一种成长,我所应该做的绝不是去适应,而是一种选择性的接受与对它的改变。希望在繁杂的世界里找不到头绪的人,能在这本书中建立强大的内心世界。

读《我喜欢》有感12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吗?告诉你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就像一位知识丰富的老师,不论你有什么疑问,它都能给你一一解答,从而解开你心中的谜团。

  最近我在电视里看到大象洗完澡后要把泥巴涂在身上,我就琢磨开了:大象用水洗干净了而用泥巴涂上身不就又脏了吗?于是我请教了我身边的这位好老师——《十万个为什么》。书上说,大象用泥巴洗澡看上去很脏,但这样可以形成一层保护膜,防止虫子叮咬它,又因为大象没有汗腺和皮脂腺,当粘到大象身上的泥土中的`水分蒸发时就可以给大象带来凉爽呢。原来这样,真有意思!

  读书让我懂得了更多的知识,还给我带来快乐,我喜爱读书!

读《我喜欢》有感13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得是有趣的,有得是悲伤的,但是其中有我最喜爱的.也是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是由明代作家吴承恩编写,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唐僧奉命从东土大唐到西天取经,取经途中解救了孙悟空收复了沙僧和猪八戒,孙悟空三人为了报答唐僧一路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达西天修得正果。

  在师徒四人当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他嫉恶如仇、本领高强还把自己封为齐天大圣,与玉帝平起平坐,他对唐僧忠心耿耿,尤其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第一次白骨精变化为美貌的村姑来引诱唐僧,可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当头一棒白骨精只好扔下假尸首逃跑,师傅非常生气要惩罚悟空,在悟空哀求下原谅了他。第二次白骨精又化作一个七旬老太婆,来寻找女儿,可还是被孙悟空识破,并杀死她,唐僧以为孙悟空误伤他人性命,气得直念紧箍咒,悟空疼得直打滚。在猪八戒与沙僧的劝阻下,才饶了孙悟空。最后白骨精又变成白发老公公,孙悟空在众神的认证下终于打死了白骨精,师傅却毫不领情,认为悟空滥杀无辜把他赶回了花果山,可悟空却一点也不恨师傅,还让师傅保重身体,由此可见孙悟空对唐僧的忠心之大。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孙悟空嫉恶如仇、忠心耿耿的精神!

读《我喜欢》有感14

  读罢这篇散文,身心放松,无比愉悦,好像自己方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走过田野小溪,看遍山景与大海,同万物来了一次深入交流,收获了许多感想和感动。作者说的“我喜欢……”,仿佛也是我的喜欢。这一切,没有嘈杂的琐碎,宁静淡远,远离世间纷纷扰扰,只剩下纯粹的美好。而那美好又不是单调乏味的,无形中似有一张大网,使之变得丰富而充满烟火气息。

  这篇散文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逻辑,但我在读文时却能跟着张老师的叙述而游走,跟随她去感受一切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写景时虽然用到一些较为拗口的`词语,但不影响理解,多读几遍后,更能体会一种特别的意境。

  有几段更是读着读着就快要流泪。如“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美得那样凄凉。”不知为何,心仿佛被挤压了一下。又如“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听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这一日常举动的描写,把与先生之间的温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仿佛真的听到了那“咚咚”的脚步声,以及未打开门就已经出现的呼唤。平凡而珍贵,就在于此。

读《我喜欢》有感15

  我在寒假最喜欢的书是全世界的孩子都喜欢玩的700种智力游戏。笔者将700个思维游戏分为七个部分:发散思维游戏、逻辑推理游戏、数学思维游戏、算术游戏、常识游戏、洞察游戏和趣味思维游戏。

  ,我最喜欢的是发散思维游戏中的“超级武士数独”。一般来说,数独是由九个小细胞组成的。数独的每一行、每一列和每一个小格都必须包含9个数字1—9“的超级武士数独也不例外,其特殊之处在于:它是由五个大九宫格组成的数独角四个小九宫格重叠,形成一个“X”形的超难数独迷宫。普通数独需要结合每一行每一列来思考。我发现《超级武士数独》可以从重叠的四个角落开始寻找突破,因为每个重叠的角落都包含着两大九宫格数独。先解决这个角落可以得到更多解决问题的线索。每次我解开一个角落,我都很兴奋,期待整个数独都能解开。

  其中一个叫“智能手机”的常识谜题也很有意思。标题中,福特在金冠酒店被歹徒逼迫,当着他们的面向家人报平安,但5分钟后,警察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福特是怎么报案的?我想了一会儿,认为福特的重要信息一定隐藏在手机内容里。如果他想让家人提取有用的.信息,他需要隐藏不相关的信息。所以当他打电话的时候,他会捂住麦克风,当他听到重要信息时会松开手。就这样,家人接到了一个“断断续续”的情报电话:“我是福特。现在。金冠酒店。和坏人在一起。拜托。快点……”太棒了。

  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不管其他的书有多好,我都不会改变对它们的爱。这本书有很多龋齿难题,让人着迷。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不愿意把它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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