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3-04-25 13:04:4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故乡读后感【热】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故乡读后感【热】

故乡读后感1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国民党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故乡读后感2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3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4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美好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希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5

  当漂泊的游子怀揣着干涸的心灵寻求故乡的泉水浇灌时,他们却惊诧地发现那片心灵的绿洲已经被黄沙所覆盖。

  一个让人魂牵梦绕的地方——故乡。

  时代的迅猛发展,迫使无数城市被整容。如果说,世界上每个人只能拥有一个故乡,那么,面对一千多个形同神似的.城市,我们还有使用“故乡”一词的勇气吗?

  故乡,不仅仅是地址和空间,更有记忆能量和光阴故事。曾经看过一个关于唐山大地震的纪念节目,老一代唐山人回忆着曾经的点点滴滴。几年前,有一张关于震前唐山的照片使全唐山沸腾。许多老人泣不成声,他们对亡灵的召唤,一直是十字路口那一堆堆凌乱的纸灰。

  一代人的祭日,更是一代人的乡愁。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的城市,我们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当我踏上故乡的土地,找到了熟悉的街头,却找不到曾经的绿杨、喜鹊了。

  作者王开岭用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诠释了乡愁。在他笔下,我看到了曾经的孩子们,放学时携手、欢笑着回家的情景。而现在,一放学,他们便被关在名叫“汽车”的“牢笼”里,只能透过小小的车窗,贪婪地领略外面的世界;夏夜的萤火虫,带给孩子们欢乐也装饰了他们的梦。而现在,又有多少人真正见过萤火虫呢?

  故乡是一缕炊烟,被“城市整容”的强风吹得无影无踪。

  沈从文先生曾经说过:“一个战士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每个人都应该回到故乡看看,至少在它毁容或者下葬之前。

  在当今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人们头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后的脚印和村庄早已无踪。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而出发。

故乡读后感6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有趣,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己。三年级寒假时,我一直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接着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可以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轻松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直在说:“这不一定是祸(这不一定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

故乡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威尔逊。罗尔斯写下的世界著名小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攒了两年的钱买下两只猎犬,公的取名老丹,母的取名小安,并把他们训练成优秀的捕浣熊猎犬,获得捕浣熊比赛冠军后,不幸被山狮攻击,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受了重伤,老丹不幸去世后,小安很难过,开始绝食,用最后的力量来到老丹的`坟墓,但终究还是永远闭上了那双有善的灰色眼睛,被上帝派来的天使就这样被收回了。他们的墓前永远留着神圣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两只可爱的猎犬,整整花了两年的时间,这么强的毅力,太让人惊讶了!而我呢?每当碰到难题时,我总是退缩,不去思考,从来没有坚持过,读了文章,我感到十分愧疚,而且每当我看见自己喜欢的东西时,我总会问爸爸妈妈,让他们买,虽然我也想过自己攒钱买东西,但攒了三四天就放弃了,而文中的比利呢?他却攒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实在是太令人内疚了!

  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两只猎犬,比利更是吃尽了苦头,甚至用两天两夜来砍树,把浣熊赶下来,他的一诺千金,更是让我敬佩。而我每当大型考试,我就会对父母说考的好,怎么怎么样?考不好怎么怎么样?但是考得好时,父母会给我奖励,而,考不好时我不会有惩罚,每当考的好得到奖励时,我总会觉得理所当然,而考不好时也早就把那些自己定的惩罚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想:如果我早点读这本书,我就会早点明白,只要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虽然为了救比利,老丹和小安永远倒下了,但他们的墓前长出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红色羊齿草!他们的精神留在了我心中,永远不会倒下!

故乡读后感8

  几周前牟老师 就推荐《故乡》这篇文章让我们读,文章的作者就是被称之为“民魂”的鲁迅先生。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 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 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 ,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 。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 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 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 ,成功 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读后感9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10

  李白,我们心中最伟大的诗仙,你虽然离开我们已1200多年了,但故乡的人民依然深情地怀念着你。想必你在天之灵一定看到了吧?故里江油仍保留着你那么多珍贵的遗迹,随处可见你娑爽的英姿,乡亲们时时都在传诵着你好学成才的故事,咏唱着你不朽的诗篇。“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多么美妙的诗句,怎不令人喜爱,怎不令人难忘?要知道,你在低头思故乡,故乡江油的人民也时刻都在想念着你啊!

  今天,在这阳光明媚的周日,我又再次地加入了寻访你故居的'队伍,来到了青莲镇,来到了陇西院,来到了江油人民为纪念你诞辰1300周年,在你儿时的乐园天宝山上建成的太白碑林。太白碑林可大啦!占山地面积达500多亩。太白碑林真美!遍山的花草树木,满眼的亭台楼阁,更有看不尽的碑林。亭台楼阁,一律的唐式建筑;碑林各式各样,有方柱碑、圆柱碑、地碑、扇碑、梯碑,还有石碑和崖碑,碑上都刻着你的千古名篇。也许是“五一”小长假的关系吧,今天的游人特别多。人们一路咏唱,一路照相,一路赞赏,不仅有四川人、外省市人,还有外国人呢!

  李白,我们心中最伟大的诗人,你看到了吗?512大地震后,杜甫的乡亲河南人民与你故乡的人民心连心,已将青莲镇、陇西院、太白寺,还有全国人民都关注着的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李白纪念馆重建一新,这可是全国人民,更是故乡人民对你的一片深深的怀念之情啊!

故乡读后感11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齐开心的交谈,一齐天真的欢笑,在一齐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此刻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当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欢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终,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齐,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齐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此刻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读后感12

  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题目:“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题目:“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题目: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13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特别是英国亚马逊读者和冈村迪安都提到了这本书让他们很感动,读了三十多遍,遍遍感动落泪,还要在书页上提醒读者:请准备好纸巾!

  看了评价,这本书很令人感动,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20个故事,特别的是:这本书没有目录。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以这本书为荣,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畅销不衰,两次被搬上银幕,成为美国经典青少年动物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比利,他家位于奥沙克山区的一个美丽山谷中,地势崎岖不平,人烟稀少。比利家很穷,但是比利一心想得到两只捕猎浣熊的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比利决定自行攒钱买狗,但要攒七十五美元不容易呀。有一次,比利在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出售幼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他想要的那一种狗: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去把龙虾、小鱼、新鲜的蔬菜卖给钓鱼人;等浆果成熟了,摘下来拿到爷爷的商店里去买;到冬天了,出去打猎,卖猎物。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故乡读后感14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读后感15

  回归《故乡》本身。无论是闰土还是杨二嫂,在“我”幻想的故乡中都是美好的;当然,曾经整个故乡都是美好的。几十年远离故乡,“我”在心里以接近自我安慰的形式幻想着它,但“我”的回归让“我”那曾经的幻想“故乡”彻底崩塌……

  美好事物的毁灭总是令人痛惜,在读者们对那美好故乡消失的失落之外,透过表面看本质,它为什么会消失?为什么会毁灭?这一切依旧可以归咎于那些影子般甩不掉的国民劣根性。如何去走接下来的路?路根本没有,或者说,有人走了才会有。对啊,在我们口口声声谈及的`“国民劣根性”的另一面,又何尝没有一种“国民优根性”呢?当社会所谓黑暗时,当时的人们就不再会觉得他们生活的黑暗的时代;当社会“不再黑暗”,人们便批评这前某某朝代是“黑暗的时代”,而自称现世生活是所谓的盛世。因此,“黑暗的时代”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只是“国民劣根性”暂时压过了“国民优根性”而已。而“国民优根性”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抗争”。如果没有抗争,怎么会有中国历史上一次次的反侵略战争,又怎么会有那震惊华夏大地的“五四运动”?

  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新时代”,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

  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美好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会像“故乡”一样崩塌......

  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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