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7 07:54:52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热门)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管理制度(热门)

公司管理制度1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现状,经公司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开拓部、销售部、财务部、后勤部四个部门。各部、处人员编制及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各部门工作职责

  1、总经理职责

  1.1全面监管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

  1.2召集主持开总经理会议。

  1.3主持部门经理述职会议,审批各部门工作计划。

  1.4促、检查各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1.5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制订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公司发展的具体战略目标。

  1.6签发总经理令,规范公司在管理和经营过程中临时出现的各种问题。

  1.7监督、检查财务人员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8及时处理顾客意见和接受顾客的投诉。

  1.9公司制度规定的其它职权。

  2、市场开拓部的工作职责

  2.1市场开拓部经理的工作职责

  2.1.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战略目标,制定市场发展,业务拓展,售后服务的规划和招商计划。

  2.1.2定期举行部门员工的各种经验交流会和述职报告会。

  2.1.3.收集市场反馈信息,并加以整理后向总经理汇报。

  2.1.3了解和掌握本行业的市场发展态势和运价情况,研究对策和方略,以在市场竞争中取胜。

  2.1.4整体把握市场发展动向,总结在市场运作中出现的问题,调整经营策略。

  2.1.5公司制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2市场开拓部业务经理工作职责

  2.2.1营业目标的拟定及达成情况的报告。

  2.2.2市场资料的调查与反映。

  2.2.3掌握并收集市场上其它产品的价格体系、性能、行销方式,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

  2.2.4客户资料的建立与运用。

  2.2.5新客户的开发。

  2.2.6收帐及帐款的异常处理。

  2.2.7新产品资料的报告。

  2.2.8对市场开拓部经理负责,向其请示和汇报工作。

  3、市场售后服务部工作职责

  3.1市场售后服务部经理工作职责

  3.1.1实施并完成总公司安排的促销工作和驻店督导、技术服务、产品销售、信息传播。

  3.1.2负责对客户的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产品技术培训及销售技巧培训以及内部员工的培训。

  3.1.3负责讲师团的组建工作。

  3.1.4负责对讲师、美导老师工作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3.1.5定期和终端客户保持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1.6规划促销业绩目标并分配。

  3.1.7规划各阶段促销策略以及统筹安排各顾客所申请的会议、活动并及时将安排通知综合服务部。

  3.1.8促销业绩统计及促销情况分析。

  3.1.9负责制定和实施经销商促销辅导计划。

  3.2品牌主管工作职责

  3.2.1负责计划组织实施监控全省市场售后工作;

  3.2.2负责美导的工作安排管理及加盟店活动计划、要求统筹;

  3.2.3各种市场信息处理和售后的投诉和建议的处理;

  3.2.4产品技术咨询培训、市场售后工作全面监控及培训工作。

  3.3客服部工作职责

  3.3.1以顾客满意为中心,时刻维护公司形象。

  3.3.2从全局出发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礼貌大方地与顾客沟通。

  3.3.3熟悉业务运作,掌握应酬技巧,以高度的热情与责任感满足来访顾客的要求。

  3.3.4负责顾客电话预约订货、顾客退换货手续的办理等。

  3.3.5接受和处理顾客的'投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3.3.6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3.3.7负责客户接待及电话咨询、电话投诉及建议的处理。

  3.3.8负责客户各种配送及返点。

  3.3.9负责与厂家沟通及订货。

  3.3.10负责各种会议申请及回复。

  3.3.11负责掌握和了解市场信息及公司售后服务状况。

  3.3美导老师工作职责

  3.3.1拟定工作计划,交售后服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3.3.2负责从加盟合作伙伴的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产品技术培训及销售技巧培训、心态培训等。

  3.3.3实施并完成公司安排的促销工作和驻店督导、技术服务、产品销售、信息传播。

  3.3.4收集客户意见,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以便及时调整经营对策。

  3.3.5定期与客户保持沟通,建立良好稳定的客户关系。

  3.3.6与开拓部门密切配合,把售后服务工作跟进、优质。

  3.3.7严格按照售后服务部工作大纲提供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

  3.3.8对售后服务部经理负责,向其请示和汇报工作。

  4、后勤部工作职责

  4.1后勤部主管职责

  4.1.1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离职及员工考核、制度政策的拟定工作。

  4.1.2公司行政管理(负责客户、厂家老师的接待安排)

  4.1.3配合销售部做好后勤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安排;

  4.2行政人员工作职责

  4.2.1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及总经理办公室决议的贯彻执行。

  4.2.2做好来客接待。需食宿的客人,报财务人员负责安排。

  4.2.3做好电话话务工作,及时向各部门传达电话内容及信件的收发。

  4.2.4负责公司专业书籍的借阅。

  4.2.5负责公司销售人员、美导的出差行程的统计及市场销售的反馈信息统计。

  4.2.6负责公司的公文、资料、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各种警用器械。

  第二条 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园区治安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条 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园区内部各项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第四条 提高警惕,明确任务,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第五条 严格执行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逻记录。

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企管信息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管理和协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权管理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母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2

  第八条子公司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需按《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事先报告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母公司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三章股东会

  第十条子公司股东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举行。子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股东会会议和两次董事会会议、一次监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且须由到会股东、董事或监事签字。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决议应在作出2日内报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十二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

  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

  7、参与撰写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9、分析、参与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等可能性;

  10、根据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11、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董事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其中一次应在每年年底之前3召开,主要审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计划;另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四条董事应将董事会会议内容提前10日通知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以便企管信息部作相应的资料和会议准备。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十六条子公司监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列席股东会会议;

  2、检查子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制度;

  3、监督子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经营行为;

  4、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5、尽职履行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职责;

  6、参与撰写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7、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监事会、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评价和要求落实;

  8、与合作方股东、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监事会

  第十七条有三名以上监事的子公司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监事会议,并向股东会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母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下称“派出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派出人员必须向企管信息部提交定期书面经营述职报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员必须根据母公司预算编制及调整流程,及时做好本公司预算编制和调整工作;

  3、及时向我方董事、监事和企管信息部、董事会秘书汇报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巨额亏损、资产损失、严重违法经营、行政法律处罚、主要人事突然变动等,发现上述情况应在五天内报告企管信息部。

  4、除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财务人员之外,其他人员原则上隶属于子公司自行管理。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应推进子公司董事会进行绩效考核,并体现以下关键绩效指标:

  1、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财务方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经营性现金流量等;

  3、市场开拓方面:市场占有率、主营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等;

  4、内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情况等;

  5、研发方面:新产品数量、自主开发含量、自主开发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6、服务方面:用户满意度、投诉和诉讼情况等;

  7、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情况;

  8、企管信息部认为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其他指标。(根据子公司具体情况,可以选取全部或部分关键绩效指标)

  第二十条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相对重要原则。八大类指标一般按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财务、市场开拓、研发、内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服务相对重要程度递减排序分配;

  2、个案原则。鉴于不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权重按个案原则确定;

  3、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等分别对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作出独立评估,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估值。此评估值提交子公司董事会,作为评价子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的依据之一。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每年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与子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就考核指标、权重的调整取得一致,并报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母公司董事会确定考核目标值。

  4、下次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时,母公司董事会根据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绩效。

  5、母公司董事会根据子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对管理层整体奖惩方案。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模型和指标,原则上参考母公司考核体系。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分别对子公司高管人员个人上年度业绩作出独立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分值。此评分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个人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报子公司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子公司董事会根据个人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个人业绩。

  4、子公司董事会根据对管理层奖惩方案,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方案。其中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长提议,母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总经理提议,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八章子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应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及其他财务制度,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一)母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原则,制订并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应按规定执行,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如实反映。

  (二)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母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三)子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材料。子公司应当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财务部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财务部接受母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监督,母公司审计部有权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子公司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九条为有利于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母公司有权对各子公司的闲置资金实行统一调剂管理。

  第三十条未经母公司或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担保、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债券发行、资产处置、变卖、清理等。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外融资、投资、资产处置,需在其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权限内,并抄送企管信息部和母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一条子公司要严格资金管理,各类款项的支付、划转均需由子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执行;要严格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九章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子公司董事长辞职要进行离岗审计。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三十五条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该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三十六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子公司内部审计。

  第十章投资管理

  第三十七条子公司在报批投资项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的投资方案,必须是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

  第三十八条子公司发展计划必须服从和服务母公司的总体规划,在母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项目投资时,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预期投资效果,及时完成项目决算。

  第四十条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实施中的对外投资项目,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报告实施进度。项目投运后,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达产达效情况,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十天内书面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情况报告。

  第十一章信息制度

  第四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提供所有对母公司形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内幕信息;

  (四)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五)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第四十二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适用于子公司。

  第四十三条子公司与企管信息部共同确定专人(称为“信息责任人”,一般应为办公室主任或财务负责人)负责与企管信息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四十四条母公司通过企管信息部传送的信息,送达子公司信息责任人即视为送达子公司。子公司送达企管信息部即视为送达母公司。

  第四十五条企管信息部是各子公司信息汇总部门。企管信息部、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文件传送程序须遵循以下原则:

  1、母公司各职能部门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及下达文件、通知等信息予子公司,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记资料、重大合同、公司重大决议等的,同时应报企管信息部备案,或通过企管信息部来转达。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生产制造等部门若需要母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合作、帮助或提供信息,企管信息部应协助和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接洽。

  3、子公司向母公司其他部门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企管信息8部应协助协调和沟通。

  4、子公司重要信息涉及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的,须同时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

  第四十六条子公司与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领导的文件、汇报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监事报送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文件)、信息,应统一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转送;

  2、派出董事、监事返回的有关文件、信息也应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传达;

  3、企管信息部应就子公司报送、请求审阅或表决文件中某些议题,向董事、监事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提请董事会秘书组织召开我方董事、监事预备会议。

  第四十七条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财务部定期报送以下文件:

  1、月度财务报表;

  2、月度经营情况说明;

  3、季度经营情况报告;

  4、季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5、中期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第四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就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提交临时报告:

  1、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

  2、对外投资行为;

  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5、大额银行退票;

  6、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遭受重大损失;

  8、重大行政处罚;

  9、《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子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季一次,讨论、分析、确定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报送企管信息部。子公司认为是重要事项的,应邀请企管信息部派员列席。

  第五十条企管信息部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子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9合。如对生产经营情况有疑问,企管信息部应书面提出,子公司应予明确书面解释。

  第十二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五十一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除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上市规则》的规定和母公司经营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母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母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五十二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母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三条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应按照《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子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经营活动,应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母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第五十五条子公司制订的战略规划、预算需经过母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子公司自行制订的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办法需先经母公司企管信息部预审、预审通过后经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各职能体系:市场、采购、财务、人事、质量、研发等系统要根据此管理制度分别制订子公司业务管理规定报企管信息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母公司董事会。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4

  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包括:作业计划、作业记录、抱怨记录及其他服务记录及档案。

  一、作业计划

  计划制定者:经营管理部主任及现场主管

  作业计划依据: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清洁承包合同内所规定的清洁范围,由计划制定者现场实地察看并结合甲方的建议,将所有清洁范围内的清洁区域形成书面计划,并落实作业人与监督人,由现场主管安排作业,并将作业计划上交至甲方相关管理人。

  表格支持:《定期清洁工作安排表》

  作业计划的作用:使现场各项清洁工作安排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使现场各项清洁工作的作业结果有责任人及监督人。

  二、作业记录

  作业记录的填写:现场主管及清洁员工

  作业记录的监督:经营管理部各层级管理者及现场主管

  表格支持:《工作检查记录表》、《洗手间保洁签到表》

  作业记录的作用:使现场各项清洁工作的作业结果有责任人及监督人;

  能有效的.监督清洁员工的劳动效率及作业合格率;

  提前发现各项清洁工作的不足之处,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三、抱怨记录:

  抱怨记录的填写者:经营管理部各层级管理者及现场主管

  抱怨记录的来源:甲方相关清洁工作的监督人、清洁员工、对清洁工作的结果有抱怨的人。

  表格支持:《来人来电(投诉)记录表》

  抱怨记录的作用:使现场的各项清洁工作有全面的质量反馈渠道;

  能使现场的各项清洁工作有及时整改的机会;

  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沟通与监督的平台;

  四、其他服务记录及档案

  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填写者:经营管理部各层级管理者及现场主管

  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作用:能及时有效的检讨各项清洁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及时总结各种工作经验,规避不良工作;

  对各项清洁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表格支持:《纠正与预防措施要求单》

  经营管理部样板分部的各种记录:

公司管理制度5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6

  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三、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七、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八、室外人员在推垃圾车、上垃圾时,应小心操作,以免伤及身体。

  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遵纪守法,遵守员工手册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部门考勤制度和保洁操作程序。

  三、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上班穿工服、戴工号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五、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服务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七、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八、未经许可,不得擅入住户家中。

  九、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住户或业主的钱物。

  十、绝对服从上级的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十一、爱护公物,损坏、遗失工具照价陪偿。

  十二、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十三、做好每日工做记录。

  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园区楼道梯级、车棚(库)、马路及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二、负责楼道、扶手、门窗、电表箱、信报箱、楼道开关、灯具的擦抹。

  三、负责楼道杂物的清理。

  四、负责垃圾的收集、转运集中。

  五、负责垃圾桶的清洗工作。

  六、负责垃圾中转房的卫生及消杀工作。

  七、对园区内发生的违章现象进行劝阻和及时汇报。

  八、负责员工活动室、更衣室的清洁。

  九、负责工具设备的清洁及保养工作。

  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领班岗位职责

  一、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及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检查保洁员的仪容仪表和到岗情况,作好考核评估记录。

  三、根据当日工作任务,负责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

  四、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各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状况。

  五、负责随时检查保洁员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各种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六、负责对保洁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作出恰当的批评、纠正、指导,并作出正确的评估。

  七、负责对清洁工具、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指导。

  八、负责检查设备、工具的清洁保养工作。

  九、协助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每日工作记录的填写及交接班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主管职责

  一、负责监督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部门规定。

  二、负责制定园区清扫管理和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施方案。

  三、负责制定园区各清洁项目和绿化养护的实施执行标准。

  四、负责编制人员的计划安排。

  五、负责制定消杀服务实施方案。

  六、负责核实工具用品的申购计划。

  七、定期巡查园区,检查保洁和绿化任务完

  成的情况。

  八、对一些专用设备进行使用指导。

  九、负责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各种清洁、绿化业务的.接洽。

  十一、负责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日常考勤

  1、严格执行部门作息时间表现行为:

  2、员工上下班按规定签到、打卡,须提前10分钟到部门列队、点名出席班前、后例会。

  3、员工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及擅自涂改情况发生均按有关规定处罚。

  4、员工按规定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5、员工请假(包括病、事、婚、伤、丧、产假等)均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6、员工应服从上级安排的加班否则视为旷工。

  二、公休:

  1、员工采用轮休制,每周工作六天,日期当月固定。

  2、员工休息日有所属部门主管按月安排。

  3、部门主管在月底前将下月排休表以书面的形式报物管处及行政人事部,并出表示众。

  4、员工须换休时可在指定范围内自找对象,并提前填写换休单,由双方签名后上交部门,待批准后方可换休。

  5、未经部门批准,不可以加班或攒公休,自愿加班按尽义务考虑。

  三、班次:

  1、员工的班次采用轮换制。

  2、员工的换班原则与换休做法相同。

  四、节假日:

  1、逢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时,原则上赶上工休的可以休息;未赶上工休的补休,但以能否排开工作为准。

  2、节假日补休审批手续要提前填写书面补休申请,由部门审批。

  奖惩制度

  1、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违章纪录并圆满完成任务者,发奖金二十到三十元;完成任务标准如下:工作服干净并佩带胸卡;地面干净:无水迹、无污迹、无垃圾;凡是能用手摸到的部位不得有灰尘;所有垃圾容器的垃圾不得外露;不在地面上推拖物品行走;厕所内的粪便不得留超十分钟,小便池内不得有尿锈;无违章纪录。以上七条标准,公司领导和领班员必须严格检查登记,并作为每月发放工资和奖金的依据,如有虚报,扣除领班全部奖金后撤职!

  2、提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益者、工作中受到领导和顾客好评及受到新闻单位公开表扬、拾金不昧等,视情给与不同的奖励;

  3、白天干户外单项活儿按正常出勤计算,赶上用餐时间每人补助餐费五元;高空作业人员的工资应在原平均日工资的基础上加至与聘请施工人员日薪平等的水平;

  4、领班员以上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各方建议或问题反映并及时予以答复解决,发现拒绝一次,扣发本月奖金五十元,发现两次扣发全部奖金解除职务;

  5、除上级领导主动了解或本部门领导不予答复外,越级向上反映问题打乱管理秩序的任何人员,每次扣奖金二十元;

  6、不服从领导而无理取闹者只发基本工资立即开除!

  7、所负责卫生区域没完成七条标准中任一项,每次扣奖金五十元;只要甲方因卫生问题口头或书面向公司领导提出警告一次,经公司查证属实,当事责任人当月无奖金,并扣除主管和领班员当月奖金的百分之三十;本点警告两次,领班员和主管均无奖金;警告三次,撤换领班员并扣发主管两个月的奖金;同一责任员工连续受到甲方两次警告者,当月无工资并开除!

  8、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追回经济损失、只发基本工资予以辞退!

  9、在员工中散布不良影响、挑拨离间、拉帮结伙、打架骂人影响团结者,发现一次罚款一百元,发现两次予以开除;

  10、工作时间举止不雅、工作中偷懒耍滑,每发现一次罚款二十元;

  11、不许私自变卖公家物品、不得私自调换工作、不得偷干私活儿,违反任何一项,除追回经济损失外,当月只发基本工资,是领班的撤销其领班职务;

  12、公司所有人员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否则当月只发基本工资;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应提前声明是否续签,否则以自辞对待;当月违章三次者,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凡是违章被辞者,只发当月出勤天数的基本工资;

公司管理制度7

  1.财务管理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公司各部门的每一项工程的成本核算,通过核算和考核来反映公司的各独立部门的经营成果及公司的各项工程成本效益。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公司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控制和把握各项报销手续及报销凭证是否合法,无总经理签字、手续不全一律不得报销入账,严禁弄虚作假。

  3.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协助领导组织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协助领导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4.按公司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公司各项财务票据,尽职尽责为领导把好支出关。

  5.及时催收公司各种欠款,销售款及其它收入,加快资金回笼。

  6.负责对出纳员的业务工作指导和对每月工资进行计算、审核和发放。

  7.负责公司各部门的销售接待,产品介绍工作。

  8.每月对工程材料的赊欠款项进行核实,每月一清并及时清收欠款。

  9.每月应对资金流向、动态向总经理或主管财经的副总经理汇报一次。特殊情况要随时汇报。

  10.对每月车辆的维修保养、单车里程、油耗进行汇总,月报表一式两份,报主管经理一份,一份备查。

  11.对工程材料及赊欠材料做到月兑月汇总,做出表格,一式两份,一份报主管经理,一份备查。

公司管理制度8

  一、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地管理驻地监理小组的工程资料。

  二、收文处理程序:

  来文→签收→登记→传阅→承办→收集→归档

  1、需签核返回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字、盖执业注册章→返回发文单位

  2、需转发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传阅→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批准→转发有关单位

  3、需签核、盖章返回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字、盖执业注册章→公司盖章→返回发文单位

  4、只需签核、签阅和归档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归档

  5、凡需要承办或批示的文件必须立即办理,若不能及时办理需要研究处理的文件,应以书面形式给予对方回复。

  三、发文处理程序:

  拟稿→编号→审稿→签发→归档

  1、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指定拟稿人;

  2、监理发文由提出人拟稿,并按本制度规定编号;

  3、所发文件经总监盖章签字后,方可发出;

  4、所发文件严禁涂改;

  5、文件签发后,由资料员作好发送登记,并归档。

  四、收、发文登记:

  1、收文和发文分开登记。

  2、按资料分类,属于同类编号的登记在一起。

  3、经济签证独立登记。

  4、工程变更独立登记(总监登记)。

  5、多个单位工程的项目、多个分段的市政工程,项目总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发文登记和归档方案。

  五、资料编号:

  1、城建档案和公司统一规定资料编号为:A承建商类、B监理类、C监理内部使用类、D勘察设计类、E业主类;

  2、各工程项目发文统一编号如下:

  发文编号采用MMi-Ni-XX形式;

  MM:表示工程项目名称汉语拼音的字头。如“HW”表示“华为”,“i”表示栋号或区段号;

  Ni:表示政府和公司统一管理的资料分类号。如“B4”表示“开工令”,“C2 ”表示“工程进度跟踪表”;

  XX:表示流水号。如1,2,3,……N。

  3、若项目有多个单位工程或区段,将资料按验收栋号或区段分开后再编号。

  六、资料归档:

  1、按A、B、C、D、E分五大类分别归档;

  2、每大类采用公司统一制作的样板文件夹按分类编号分开;

  3、上交档案馆的资料由公司资料员协助监理组资料员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整理、归档。

  七、向公司移交资料:

  分类→装订→上交

  1、资料分两部分:一部分按月移交;另一部分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后移交。

  2、按照城建档案和公司的规定(详见资料分类目录)分别装订成册,上交资料宜为原件,特殊情况可为复印件;

  3、装订顺序为:封面、资料目录表、内容;

  4、总监必须对上交公司资料的数量进行确认,并在“资料目录表”签字,盖执业注册章;

  5、移交档案馆的资料,按档案馆要求的资料目录,将项目发生的资料原件按月上交公司独立保管;

  6、每月底最后三天内须将本月资料整理好移交公司;

  7、现场资料员向公司移交资料时,应填好“资料目录表”,并由接交人签字。

  八、监理机构内资料临时移交:

  1、监理机构人员异动时,必须将所管理的资料移交给资料员,办理好书面移交手续,项目总监确认;

  2、若资料员休假或公差外出时,总监应及时安排人员接任资料管理工作,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九、向档案馆移交资料:

  收集→整理→核查→装订→上交

  1、资料员按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资料;

  2、档案馆要求扫描、录制光盘的资料必须扫描、录制光盘。(附档案馆文件材料目录)

  3、总工办对照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检查;

  4、按档案馆的要求进行目录分册、排序、编页码;

  5、资料员装订好上交档案馆;

  6、扫描、录制光盘的资料须上交公司一套。

  十、城建档案管理规定:

  1、《统一用表》必须采用碳素黑色墨水填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采用复写的应使用单面碳素复写纸,填写或打印的首份用于上交城建档案馆;

  2、填写《统一用表》应使用规范的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

  3、签署人签名应采用惯常笔迹亲笔手签。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盖执业注册章,单位签署栏应采用单位注册全称并加盖公章;

  4、《统一用表》表头“编号”栏按本制度的规定编号。

  十一、资料借阅: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查阅资料必须征得资料员同意后方可查阅;

  2、外单位查阅资料必须经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的书面批准方可查阅;

  3、借阅资料只限于在办公室查阅,要求及时归还;

  4、监理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离办公室的,须经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的书面批准,且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5、借阅人不得拆卸、调换、污损所借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6、不许在资料上圈点、划线、涂改等做任何标记。

  十二、资料信息化管理:

  1、能够用计算机处理的资料均通过计算机完成;

  2、通过计算机完成的资料都必须拷贝存盘,月底与资料一起上交公司;

  3、资料统一按照A、B、C、D、E分类要求存盘,每一分类均设子目录,子目录名即为资料编号,并且软盘上应贴好标签及写保护口,标明工程名称及上交月份;

  4、要求扫描处理、录制光盘的资料,还必须扫描处理、录制光盘;在施工中有关重要工序需要拍照和数码摄像的,都必须拍照和数码摄像并录制光盘。

  十三、资料保管:

  1.资料员负责好资料的保密、防盗、防腐、防丢、防潮工作;

  2、保持资料的干净、整洁;

  3、监理小组常用的资料,应自留复印件或拷贝保存,以备查阅;

  十四、失效资料处理:

  1、工程竣工后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负责将剩余的资料上交公司;

  2、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和资料员鉴定资料是否留存;

  3、对不留存的资料经总工办批准后销毁。

  十五、总监、资料员的责任:

  总监对资料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资料员对资料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十六、执行制度的考核:

  十七、相关制度:

  监理组行文管理制度。

  十八、涉及的表格:

  1、收/发文登记;

  2、资料移交登记表;

  3、资料目录表;

  4、监理机构发函数量统计表;

  5、监理人员发函明细表;

  6、资料借阅登记表。

公司管理制度9

  一、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绩效,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发展,特制定本手册。

  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总经理室/总经办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控制机制,确保本手册产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地执行。

  3.2行政中心

  负责审核本手册,对全公司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在全公司能够有效地执行。

  3.3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定、解释、修订此手册,协助行政中心对员工进行教育和监督管理。

  2)负责所有奖惩的资料备案管理。

  3.4各部门主管

  1)熟悉和执行本手册,确保本部门员工执行本手册;

  2)对本部门的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对发生在本部门的异常事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劝阻和制止,不得玩忽职守,放任不管。

  3.5全体员工

  了解、熟悉本手册,讲究职业道德,在工作中遵循和执行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四、管理内容

  4.1日常考勤

  4.1.1工作时间

  1)各中心/事业部/子公司可根据客户或业务的情况做适当调整。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应提前做好准备,员工也应积极配合。

  4.1.2打卡

  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要求每天打四次。不得代同事打卡或委托同事打卡。

  2)员工如因私因公未能打卡的,经分管领导批示后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4.2行为准则

  4.2.1仪表仪容

  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求穿职业装(深色无条纹西服或CI职业装),车间人员按岗位要求着工作服和劳保服,着装总体原则为庄重、整洁、干净、文雅、大方,保持清雅之仪容和安全性。

  1)男性员工不得着无袖、无领汗衫,不得着短裤。纽扣须扣整齐,发型应齐整、干练,不留长发和胡须,不剃光头。

  2)女性员工须清雅淡妆,禁止穿短裙、超短迷你裙、无袖衣裙,衣着及饰物不得夸张。

  3)所有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凉拖(孕妇及特殊岗位要求例外),不得赤脚。

  4)参加集团和公司重大活动和会议要求着职业装。

  5)本公司员工办公期间必须佩带胸卡或工作牌。

  4.2.2工作纪律

  1)保持办公区安静、禁止喧哗。

  2)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及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3)节约公司能源,确保安全,员工下班离开前,要关闭个人电脑、并对办公桌进行清理,保持整洁;并做到人离机关(用电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人离灯关、人离窗关、人离门锁。

  4)保持个人台面的整洁,办公设施摆放整齐,办公台面不宜摆放、张贴与办公内容无关的字画或装饰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5)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如确有必要须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接待。接待公务来访也应在指定的洽谈区进行。

  6)禁止携带小孩进入厂区、车间,严禁擅自带外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拍照。

  7)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办私事,特别是拨打国内及国际长途电话。

  8)工作时间内因公因私外出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办理出门手续,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可在部门考勤处留言。

  9)工作时间禁止串岗、睡觉、干私活、看书报杂志(非专业书籍)、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吃零食等行为。

  10)员工应爱护公司设施,设备,工具,如有破坏或挪用者视其情节轻重,损坏大小赔偿并罚款,情节严重的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11)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12)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

  13)员工不得擅自标贴及涂改公司各类通告。

  14)员工不得在任何时间内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

  15)员工不得有损害公司财产,商誉,或贪污受贿等行为,知情员工应立即上报,维护隐瞒或知情不报者,将受到严重的纪律处分。

  16)员工不得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干扰日常工作。

  17)员工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公司纪录或文件,提供虚假商业情报。

  18)员工不得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未经上司许可或授权,严禁对外评论公司各项政策及经营状况或将公司情报泄露给任何宣传媒介或给商业竞争者以任何形式之协助。

  19)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进入其他员工工作区域逗留,窥视,翻看。

  20)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随意拷贝,删除,篡改公司电脑资料,或将公司电脑软件带回家,更不得泄露公司电脑资料信息。

  21)员工不得将公司文件遗留或存放在不恰当的地方,下班之前必须将所有文件资料归档。

  22)办公室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23)员工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加班,调班,请假等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公司奖惩条例处理。

  24)员工须处处维护公司形象,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事,未经上司授权不得向公司内、外人员描述、评论公司的各项政策及经营手段。公司的各类文件、资料均属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应妥善保管及严守秘密。

  25)除使用公司的名义办理公务外,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的名义作任何用途,滥用公司名义者将被视为欺诈行为,有关员工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26)工作时间内,员工应该绝对服从上司的工作分配,不得作出不服从上级合理的工作指示或不尊敬上司的行为,员工应按时完成上司下达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7)员工在确认上级指令违法违纪时,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更高层上级报备。

  28)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发扬团队精神,员工应积极参加由公司或员工自行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增进员工之间的友爱及信任并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团队精神。

  29)不得因失职造成商品丢失或损毁,如有发生除将按照损失进行赔偿之外还要进行必要的降职或罚款。

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取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状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务必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第九条:各分公司务必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带给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务必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务必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潜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职责、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务必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状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理解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并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带给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务必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分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总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构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带给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理解总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计。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报送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务必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总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总公司董事会: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3、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4、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职责人,同时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总公司报告信息。

  第二十六条:内幕知情人员对总公司及分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各分公司应理解总公司的审计监督,用心配合总公司审计部门完成总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总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总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审计。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务必由总公司对离任的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务必报备总公司审计后实施,未经审计确认的重大经济合同不得实施。重大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5、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股权转让、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七章:个性审批事项

  第三十一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事先征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带给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理解总公司的监督检查。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分公司应当遵照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总公司董事会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三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 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 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七条 公司集中统一进行利润分配,各分公司无权进行利润分配。

  第八条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九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废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七)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十条 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三条 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十四条 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选择的股利政策主要有:

  (一)剩余股利政策;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三)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第十六条 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条:全体员工要紧紧地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要心向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第二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自我做起,处处起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三条:服从领导,积极热清,相互信赖,团结同事,互帮互助,努力学习,精通业务,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好点子,认认真真把各项工作做到高水平。

  第四条:行为规范,得体大方,文明礼貌,说话有礼节,行为有分寸,做一个有修养、有素质的好员工。

  第五条:同领导和客人在一起,要领导在前,客人在先,尊敬领导,尊重客人,处处要为领导和客人提供方便,礼貌待人,彬彬彬有礼。

  第六条:来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该知道的不要知道,不该打听的不要打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厂规

  为了规范公司与员工的行为,建立有序的生产、经营、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全体员工要紧密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心往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建设一支高效、务实、爱岗敬业的团队。

  第二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部门和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三条:所有员工都必须服从领导、全力投入工作、注重细节,用一个一个细节来奠定公司的成长,使工作向高效率、员工向高工薪、公司向高效益的方向发展。

  第四条: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各种形式的分配制度,要求所有员工都精通业务,能自主处理各项事务,达到各负其责的目的,确立责任机制。

  第五条: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明确其责任、维护其公司与个人的权益。行为规范,做有纪律、有素质、有修养的好员工。

  第六条:员工进厂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张,填写职工登记表,进行岗前培训,鉴定培训书。用来办理厂牌, 领取考勤卡。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晚上如有加班,加班时间为7:00―11:30;赶货期间另行通知。赶货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厂方增加工资,闹事并者一律无薪开除出厂;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30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七条:中途有事需离开本厂者,须提前15天交辞工书给部门主管,经厂方同意,辞工期到后方可离厂。辞工到期者的工资,先结算清楚令其搬离本厂,待本厂发放工资日才前来领取。被本厂辞退者的工资,结算清楚后既搬离本厂。

  第八条:厂内禁止一切赌博活动,凡是在厂内酗酒、打架、闹事者一律按无薪开除出厂处理。晚上12点30分后关闭厂门,加班时间除外。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车间内一律不准吸烟。

  第九条:工作上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出厂,各部门主管、品检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抓好生产进度,如因质量问题而耽误货期所造成的损失,将追究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工资作为补偿。

  第十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不得泄露工厂的任何机密,严禁拉帮结派,搞小集团,损害公司利益。

  工资、福利待遇制度

  一、 工资待遇:

  1、生产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注:由于公司定单原因,给予保底工资。

  2、设计人员实行保底工资+提成工资制度。

  3、管理人员实行基础工资+提成奖金制度。

  4、勤杂人员实行基础工资+奖金制度。

  二、 福利待遇:

  1、提供员工中餐和晚餐,每日标准8元(员工每月餐费扣120元/人)。

  2、免费提供员工集体宿舍(自租房者自理),水电供应(每人每月水电缴费20元)。

  3、加班超过23时,免费提供宵夜。

  4、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清明

  5、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享受探亲假7天,4000公里以上可享受10天,公司可报销单程火车票。

  6、已婚女员工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可享受产假,规定产假期发放生活补助每月800元。

  7、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婚假、丧假7天。(直系亲属)

  8、交通补助,业务人员因公对外联系业务,市内交通费每次往返10元。

  9、通信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通信费每月补助150元。(指定人员)

  10差旅费: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外地办事,交通以汽车、火车为主,出差补助每天30元,住宿费标准每天80元。

  11、误餐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每餐补助15元。

  考勤制度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8:00,根据生产情况,在全年生产旺季、淡季时作调整,但保证平均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时间高效饱和。

  第三条: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必须如实签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违者罚50元/次。(两人同罚)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请假:

  ⑴病假:需由社区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因特殊情况未能请假办妥手续的,如突发急病等员工须在当日内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复工后当日须补办请假手续。

  ⑵事假:若员工因在工作时间内有重大事情须处理,可以书面向部门领导申请事假,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交考勤文员备档考勤,假满上班须及时到有关人员外销假。

  ⑶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连续请假2天或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未办理手续或没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无理由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二天处罚,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无薪开除处理。

  第六条:设立年度全勤奖,资金为800元

  ⑴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奖。

  ⑵有下列情况者: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产假、婚假、不享受全勤奖。

  第七条:上班时间每次迟到或早退5至15分钟者,计件工罚5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30%;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计件工罚20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80%。

  第八条: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8、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9、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10、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7、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7、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0、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9、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工人的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四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3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五条 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办公会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各部门审核,各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七条 晋升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八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九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十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 各部门主管发现本部门员工犯有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经理办公会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级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经理办公会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 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经理办公会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公司管理制度13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各项工作分配,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自我岗位职责。

  二、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和名誉及利益,思想健康,态度端正积极,讲文明,懂礼貌,尊重他人,团结友爱,真诚互助。不得粗言秽语,不得诽谤、嘲笑、蔑视、排斥他人。

  三、勤奋学习,努力向上,工作积极认真,刻苦钻研工作技能,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积极、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四、坚持原则,不谋私利,见义勇为,敢于检举一切违规、违法等不良行为者。

  五、热爱公司,敬业爱岗、勤俭节约,提高经济效益为根本。不得偷窃、破坏公物。树立主人翁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素养,争做公司综合业务工作楷模。

  六、注重自我综合素质培养,加强工作责任感,爱护公司公共财物,保证销售ㄍ工作质量与效率。

  七、认真做好工作前期准备工作,经常性检查、保养各种办公设备。

  八、工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提高工作效率。

  九、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私自索取公司一切财物作为私人使用。

  十、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改动。汇报所有工作、提交报告报表等,必须准确无误,不得谎报、虚报等不良工作行为。并努力完成销售ㄍ工作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消极怠工、恶意借口推诿。

  十一、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指挥调动。

  1、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随意窜岗、闲聊。

  2、上班时间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等,不得嬉戏追逐打闹或高声谈话,严禁吃东西、喝饮料。不得将电脑、软盘、U盘内的商业机密、公司文件、客户资料等秘密故意泄露他人或其他公司。

  3、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禁办私事、打私人电话聊天、会见私人亲朋好友。严禁使用电脑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4、严禁无理取闹或聚众起哄,工作中如有意见分歧,应及时上报上级协商解决。

  5、因客观条件停工时,应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部门工作,服从其它临时工作分配,并有责任、有义务协助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十二、员工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即每天正常工作9小时,逢周日休息ㄍ轮休。如有加班ㄍ值班,具体时间由相关部门主管自行安排通知。

  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8:00

  2、考勤打卡、报餐规定(各员工每天正常考勤四次):

  7:30~~8:00 打上班卡

  8:00~~9:00 报中餐( 元/餐)

  12:00~~12:10 打下班卡

  12:30~~13:30 报晚餐( 元/餐)

  12:50~~13:00 打上班卡

  18:00~~18:10 打下班卡

  17:00~~18:00 报第二天早餐( 元/餐)

  18:45分后 打加班卡


  注:① 若因公外出或突发情况未能按时打卡,务必于2天内持有上级签名的`《未打卡说明》上交人力资源部补卡,否则将依照公司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旷工等)处理。

  ② 若未曾按时报餐者,饭堂有权不予供应饭餐,须由本人自行解决。

  ③ 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每次罚款5元。超过10分钟未到30分钟,每次罚款10元。超过30分钟未到1小时,每次罚款20元。超过4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并罚款30元。超过三天未曾请假而不上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④ 请假至少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方可有效。特殊情况急需当天请假的,人事文员凭有效请假单放行,并于次日统一上交人力资源部。请假3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执行,超过3天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办批准后即时生效执行。

  ⑤ 累计1个月内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旷工者,享受每月全勤奖50元。

  ⑥ 员工因公务出差,必须提前写好出差申请,由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将审批单交予上级部门备案,方可出差。出差返回当天,须及时到人力资源部签核出勤工卡。

  ⑦上班时间需临时外出公干必须填写《放行条》,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予人事文员。否则,人事文员一律不予放行。

  十三、严禁携带食品、饮料进入工作场所。公司禁烟范围内严禁吸烟,必须维护公众利益与公德,有利身心健康。

  十四、树立“工作绩效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坚决贯彻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同时,必须权责分明,分工明确。对工作绩效判定结果,需负最终责任。

  十五、严禁私自带领个人亲朋好友进入办公区、工作区。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在办公区、工作区、休息区私拉乱接电线、网络宽带等安全隐患的违规违法行为。

  十六、,违者按章处罚。同时,工作证ㄍ胸卡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岗位识别之用途,不得借与他人使用。

  上班时间,出入公司必须正确佩戴工作证ㄍ胸卡,遗失者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补办(收取工本费20元/张),不得借与他人使用或伪造或作为非公司业务工作用途。工作时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穿着工作服,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奇装异服、浓妆怪发上班。同时,上下班应积极配合纠察人员临时例行工作检查,并尊重、配合纠察人员执行公务。

  十七、在职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打架斗殴或偷盗财物、  十八、在职员工,连续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不予结算一切工资待遇,同时,由人力资源部即时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切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十九、新进员工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相关证件,借用或伪造证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同时,新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转正后需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至少3年以上。并统一领取公司工作服,其费用分冬夏两季计价收取,工作满2年以上,公司全额退还服装费。

  二十、员工辞职须本人提前30天、经理级以上人员需提前45――60天提交《员工辞职申请书》,经公司批准后,在离职当日须向公司相关人员交接办公、工作物品,并提交《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明细表》,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人力资源部核准后,一并提交至财务部方可结算工资。否则,财务部有权不予结算工资。其离职人员工资发放时间,一律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即每月正常发放工资日为准)。离职后,如有遗漏、仍未交接清楚的工作,其离职者应在15日内,无条件即时返回公司继续交接相关工作,直至交接清楚无误为止。否则,原剩余工资公司有权不予结算。

  二十一、公司每月20号为上月工资正常发放日,特殊情况由公司另行通知。

  二十二、有关公司各部门另行相关管理条例,均为公司批准执行方案,与本《公司管理制度总则》具有同等的行政执法效力!

  二十三、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总则》和各部门另行相关管理条例。如有违反,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条例等进行严肃行政处罚措施。

  希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4

  清洁公司员工及承接工程管理

  (一)员工管理

  1、主管

  从事本行业两年以上,应具备物业管理和专业清洁知识,掌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独立工作和分析判断能力,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有效地安排和协调本部门的工作。

  我方派出机构负责人,就执行合同事宜与贵方保持联系,授权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派出机构的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2)按合同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清洁服务计划,实现管理目标;

  3)及时解决有关清洁服务方面的投诉。

  2、领班

  能熟练掌握专业清洁保养知识,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协助主管完成区域内工作,检查监督属下班次的工作情况和质量。

  1)以身作则带领班组员工完成各项日常清洁工作。

  2)实施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岗位和实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3)严格要求和指导员工按工作程序、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作业。

  3、保洁员

  派驻**的保洁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岗位专业技术培训,能掌握多项清洁工作程序和规程,并能通过严格试用期考核,方能派驻小区作业。

  4、根据所在小区的特有性质,加强对员工进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义务协助小区'四防'工作。

  5、在小区内进行清洁工作的员工必须穿着整齐的公司制服,佩戴附有姓名及相片的工作证,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6、所有派驻**的清洁员工应当遵守**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管理。

  7、员工应注重仪容仪表、讲究礼貌,做到衣冠端正,文明服务。

  8、员工除工作之需要或接获批准之外,均不得擅自进入**的任何地方或逗留。

  9、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相抵触或不相关的其它工作。

  10、积极协助**的管理工作,明确全体员工有义务爱护和维护小区内的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并及时申报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情况。

  (二)工程管理

  1、根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清洁工作程序和细则,制订一份计划工序表,详细列明各清洁项目及时间。并定期向客户申报已完成的项目,接受客户检查。

  2、为确保清洁有质量和工作效率,必须要求管理人员和员工按需要填写'投诉处理单'、'工作签到表'等,完善管理制度。

  3、在**内的一切清洁工作必须按照工作程序、操作规程进行规范作业,爱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节约使用水电资源。

  4、日常或已获客户同意的清洁项目外,所有的清洁大项目如洗地等有碍正常秩序的工作,应在正常的服务时间以外进行,保障小区内的正常秩序。

  5、有特别需要(可预见灾害如台风、暴雨)应协助做好预防措施。如遇特发灾害事故(爆管、水浸等),应及时协助调派足够的员工、机器到现场帮助解救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称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和规划,为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依法对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取管理者权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二章:规范管理

  第六条:公司透过股东决定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依据对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行使对分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被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分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七条:公司向分公司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分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第八条:份公司须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须及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九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分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职责。

  第十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

  考核部贴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应向公司汇报并备案。

  第三章: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分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分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并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分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公司递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

  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分公司不得带给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相互担保。

  第十五条:因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对外借款时,应充分思考对贷款利息的承受潜力和偿债潜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分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内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分公司的审计监督。资料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职责审计和离任经济职责审计等。分公司应当做好理解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内部审计。

  第五章:运营管理

  第十八条:分公司的运营及发展规划须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总体战略规划。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分公司进行投资前,需经分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未经批准分公司不得从事此类投资活动。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够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职责人

  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能够要求其承担赔偿职责。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带给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汇报给公司。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职责人,负责分公司信息披露汇报工作,对于依法应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汇报。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其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出资协议书、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复印件)等内控制度的文件资料。分公司变更企业营业执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后,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修改后的文件资料,保证其相关资料的及时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根据自身状况,结合公司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分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经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核准后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及审计确认的经营成果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给公司或分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分公司董事会给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同时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和法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透过后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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