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0 00:01:22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优选[15篇]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消防器材的管理,按区域划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安全部按区域建立完善的消防器材台帐,交由使用部门进行检查和和管理,使用部门要确定该部门的消防器材管理人,以负责本部的所有的消防器材的检查、日常保养和与保安部的业务联系,保安部将对各部的器材管理情况进行督导。

  (1)酒店的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供灭火情况下抢救使用,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2)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不准随便挪用和移动他的位置。

  (3)各部门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必须设专人管理,经常保持设备的完好和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安全部更换。

  (4)工程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要设专人负责,并制定出检查、保养方案,将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报安全部。

  (5)楼内的防火楼梯、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堵塞。

  (6)对于消防电器和消防机械设备的操作、保养由工程部负责培训,设备的检测由安全部、管理部门配合工程部完成。

  (7)其他消防器材的操作、保养由安全部负责对管理部门进行操作等培训,器材的检测由该部门配合安全部完成。

  (8)灭火器及时检查,发现压力不足的由管理部门和安全部检查出的,及时报安全部办公室打单维修。

  (9)各部门区域的每月对分管的消防器材要进行擦拭,检查保养一次。

  (10)灭火器材不得挪做它用,保证完好,铅封和保险销不得损坏,灭火器不得丢失和移动放置位置等。

  (11)各部门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台帐进行管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根据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办、负责选型、配发、登记和统一管理,公司安排统一采购。

  2、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领取并成为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根据实情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细化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个员工,要经常检查,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门配备的灭火器材及设施(水枪、水带),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位臵进行编号挂卡(每个灭火器打号,另挂管理卡片),分类入册,区域负责人要把每个灭火器和消防栓落实到班组成员,将要固定位臵,专人负责(按编号挂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人员落实后(含以后的人员变动)及时报安委后办公室。

  3.2各生产班组、工作区域上班前后要检查灭火器材、设施的“四包”情况,并制表填写检查记录,建档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况”的交接是班与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之一。

  3.3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教育所属员工知道自己岗位的放火责任,清楚防火任务,懂得遵守操作过程的极度重要性,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

  3.4消防器材和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警动用后,要在48小时内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并书面报告火警的全部情况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以便领导做出相应的安全整改决策。

  3.5确属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水带和消防水,申请部门必须向安委会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生产期间动用消防水必须经生产部经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员查看现场,提出具体要求后,方可动用,否则按违章动用处理。

  3.6消防栓和灭火器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

  3.7班组要设立兼职安全员,消防器材及设施不止在班组位臵上的,班长要协助兼职安全员管理好,发现灭火器压力偏低、药剂失效、泡沫结块等异常现象,要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写清灭火器编号),克服麻痹思想,确保灭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严格按编号、位臵进行管理,禁止乱拿、乱放,严防认为损坏和丢弃(车间内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区域内地式消防栓,水泵结合器等水井阀落实到责任人后,报安委会备案)。

  3.9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要不定期进行检查,规范管理,作好登记,建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的要速报安委会进行处理和整改,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做到位臵清楚、数量、性能心中有数,每月向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汇报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综合情况。

  3.10要确保消防设施安全过冬,各部门根据生产管理区域的划分,负责区域内的消防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线等冬季防冻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要督促、检查。

  3.11各种报警器、火灾探测器禁止乱动,调校由专人负责。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显处,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状态。

  3.13报警按钮禁止随意乱动,慌报火情的予以严肃处理。

  3.14厂区、车间内的消防设施、报警装臵,每个员工都有义务负责维护保养,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3.15公司内的消防通道未经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沟、收放物料、设备、杂物等)。如必须占用时,须先征得安委办同意并采取临时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会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至两次的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培训和演练。 3.18安全管理部门对违反消防器材及设施规定的人员,有权规范、纠正和制止,对严重违规者有权提出经济和行政处罚意见。

  3.19消防器材及设施管理维护的好坏纳入公司年终考核,是考评部门和个人进行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每月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设施的购置更换,检测维修

  4.1各部门、车间根据消防要求欲购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需购置灭火器的部门、车间填报《消防器材增臵、换药、检修申请单》报安委会审批。

  4.2各部门、车间对使用报废或损坏的灭火器材、设施,于事发24小时内报安全管理部门认定、核实(损坏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购置和更换。

  4.3需对灭火器试压、换药、充装等检测、维修和保养的,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采购部门与指定厂家联系实施。

  4.4流动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员,要认真检查规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数量、有无损坏、性能状况等,每班要将灭火器材的情况登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5对配设、发放在各部、车间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进行检查汇总,统计消耗(损坏)情况报公司处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5、灭火器的选择正确、合理地选择灭火器是成功扑救火灾的关键,应当根据不同类火灾选择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5.1扑救A类(固体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5.2扑救B类(可燃液体,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灾用使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学泡沫灭火器不能灭B类极性溶剂火灾,醇、醛、酮、醚、酯等都属于极性溶剂,因为化学泡沫与有机溶剂接触,泡沫的水分会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这样就不能起到灭火的作用。

  5.3扑救C类(可燃气体,如煤气、遗缺、甲烷等)火灾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5.4扑救带电火灾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

  5.5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从灭火的原理上讲,磷酸铵盐干粉和卤代烷灭火器都适用于A、B、C类火灾,所以对这几类并存的混合火灾,应优选用这两类多功能的灭火器,也可解决同一配置场所不宜放臵多种类型的灭火器的问题。

  5.6扑救D类(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铝合金等)火灾的灭火器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协商解决,对D类火灾的金属燃烧的火灾,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还没有定型的灭火器产品,目前,国外灭D类火灾的灭火器主要有分状石墨灭火器和作金属火灾专用的干粉灭火,在国内尚未定型生产这类灭火器和灭火剂的情况下,可采用干砂或铸铁粉末来代替。 5.7在选用灭火器时,应考虑不同灭火器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反应,污染及其对灭火的影响。干粉和干粉、干粉和泡沫之间联用都存在一个相溶性的问题,相溶的灭火剂之间可能发生相互作用,产生泡沫消失等不利因素,致使灭火效力明显降低。磷酸铵盐干粉同碳酸氢钠干粉,硼酸氢钾干粉不能联用,碳酸氢钠干粉、碳酸氢钾干粉同蛋白泡沫、化学泡沫也不能联用。

  6、灭火器的分类:

  6.1按充装的灭火剂不同,可分为清水型、泡沫型、干粉型、卤代烷型、二氧化碳型、酸盐类型等。

  6.2按移动方式不同,可分为手提式、推车式。

  6.3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不同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

  6.4种常用的灭火器见附页。

  7、火器配置

  7.1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所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应小于2具,不宜多于5具。

  8、设置要求:

  8.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8.2便于人们取用(包括与灭火器设置相关的托架和灭火器箱等附件)。

  8.3灭火器在某些场所设置时应有指示标志。

  8.4手提式灭火器应设放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不宜小于0.15米。

  8.5灭火器应设置稳固,铭牌必须朝外;(便于分清性能指标、确定使用扑救火灾的种类和用法)。

  8.6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腐蚀性的地点,如实在无法避免则规定要从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8.7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9、灭火器的外观检查:

  9.1检查灭火器的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射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再充装,充装后作密封实验,并重新铅封。

  9.2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

  9.3检查灭火器可见零附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锈蚀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9.4检查贮压式灭火器的压力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9.5检查灭火器的喷嘴是否畅通,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检查干粉灭火器喷嘴的防潮嘴是否完好,喷嘴零件是否完备。

  9.6附表:《灭火器定期检查记录表》(由安全部门存档)

  10、检修、灭火剂再充装

  灭火器的检修以及再充装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灭火器作检修后,其性能要求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灭火器上的明显部位贴上(或附上)不易脱落的标记。表明维修或再充装的日期、维修单位名称和地点。

  10.1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期限

  各类灭火器每次充装前或使用一定期限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确保灭火器材的实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10.1.1泡沫灭火器使用满二年;

  10.1.2二氧化碳灭火器满五年;

  10.1.3干粉、1211灭火器满三年;

  10.2部门所配灭火器及水带的型号包括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臵、检修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见附表《灭火器档案》)

  10.3消火栓的维护与保养

  10.3.1室内消火栓的维护保养要求:

  A室内消火栓是建筑物内的一种固定的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箱体、箱内水带、水枪等。

  B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并进行放水试验,试验后及时擦干,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C定期检查消火栓箱门、卷盘、水带、水枪是否损坏,门锁开启是否灵活,拉环铅封、水带、转盘框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和修理。

  10.3.2室外消火栓的维护保养要求

  A室外消火栓主要由地上式和地下式两种,其中最常用的是地上消火栓,它由弯座(直接安装于供水管网上),阀座、排水阀、法兰接管、启用杆、本体和大小出水口等组成。

  B每月或重大节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C检查时要放尽管道的锈水,吸干本体内余水或疏通发水阀排除积水,清除消火栓上沉积的灰尘和污渍,在消火栓轴心上加上润滑油,大小出口上加黄油,并根据外表保护需要进行油漆。

  D消火栓周围3米内严禁堆物,15米内严禁停车,严禁设栏、设广告围堵消火栓,不能影响消火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E消火栓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其间距不得大于120米,60米宽的马路必须双向设置;消火栓大出口必须朝马路,其本体离马路边沿石一般为0.5米-1米,因特殊情况需要搬迁、拆迁的应报请有关消防机构审批。 F消火栓上所有部件必须保持良好、平时做到无漏水、无锈蚀、开启方便,操作灵活。

  附:《消防水栓(箱)检查记录表》,并上报消防管理部门存档。

  10.2对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0.2.1消防器材、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各部门每日要旅行检查登记制度,如发现灭火器失效,影响灭火,首先追究班组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人的责任,部门、车间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10.2.2因火警动用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要及时报安委办,对隐瞒、慌报、迟到的,公司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0.2.3因管理不善,造成小贩器材设施损坏丢失和非火警发生、私自动用水枪、水带、消防水、灭火器者,严格落实消防奖惩制度。

  10.2.4安委会将不定期表扬执行本规定的好人好事,处罚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人员,维护规定的严肃性,以规治厂。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等,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工队(部门)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各工队要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工队必须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和权限

  2.1、各项目为日常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器材的直接责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为消防器材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规定

  3.1器材、设施管理

  (1)申领、变更消防器材需经各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3)各项目负责人领取消防器材,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消防器材领用登记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门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小区业主,做好应急措施。

  (5)对室外消防栓每年检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为半年一次,对室内消防栓两年一次油漆维修。每月对全站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柜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6)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8)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与公司行政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工程部进行维修。

  (10)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公司行政部,做变更手续。

  (11)使用部门对消防设施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12)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维修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4、损坏、丢失、报废处理

  4.1损坏

  (1)使用部门、岗位因违反正常使用规定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反馈财务部和当事人,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4.2、丢失

  (1)消防器材、设施丢失,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刻报本项目负责人,由本项目负责人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2)公司行政部核实界定责任,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赔偿并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建议处罚。

  (3)需要申领的应重新按照申领程序进行领取。

  4.3报废

  (1)报废年限: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2)需报废的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汇总,依据《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低值资产报损单》报批。

  (3)公司行政部在档案中填写报废情况记录。并将报废申请报财务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部门、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扣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5.2、处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市委机关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xx〕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1.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把防火责任纳入本部门工作岗位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实施消防检查,狠抓落实。

  2.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并按部门总人数的50%确定义务消防员。

  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适时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二、用火用电制度

  1.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装电源线路,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装电源线路的应先报局办公室同意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2.严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确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预防措施,并报请市委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实施。

  3.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用火用电,违者均按规章制度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用酒精和甲级易燃物品作燃料。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场地、焊割易燃易爆(气)体储罐、桶等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手续。

  2.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专库单列存放,对运进物资必须做到有登记、有记载,不得并列存放。

  3.对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时必须有详细的审批手续和登记制度,不得随便借用和送人。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随时每周对自己所管辖的地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报告给本部门的领导。

  2.局办公室每季度对机关的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抽查,将结果进行通报。

  五、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严格履行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自觉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除火险隐患。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密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重点消防部位,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实施。

  六、火警、火灾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2.发生火灾应及时抢救公共财产,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3.保护好火灾现场,查明起火原因,写出火灾调查材料。

  七、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要不少于一次对职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2.普及防火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局办要把防火宣传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机关全体职工必须懂得工作岗位上的火灾危险性,做好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预防工作。

  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是机关防火、扑火专用设备,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

  2.各楼层的灭火器,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影响防火安全,没有造成直接损失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处罚。

  3.安装的消防栓不得随意移动和任意阻塞,需移动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后,再移动。

  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移动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损失的,均应按《消防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为了预防火灾和削减火灾危害,爱护企业人员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产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四)行政部是企业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

  1、组织制定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开展常常性宣传教育,每年对职工进展消防培训一次。

  3、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4、组织防火巡查,准时订正违章行为,每月进展防火检查,准时消退隐患,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5、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精确,存档备查。

  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五)本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喷烤漆房、油料间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治理。

  (六)全体员工必需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仔细学习防火、灭火学问,开展自防自救活动。

  (七)任何企业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和遮挡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九)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堵塞或摆放各种物品。

  (十)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临时线和电炉子等酷热电器。

  (十一)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潢时,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批。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8

  一、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单位应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编者注:此依据GB50166-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GB29837-20xx《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具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在报脏时应及时清洗保养。没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淸洗保养;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或标定一次。)。

  五、灭火器应定期检查保养,凡使用过和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超期灭火器必须强制报废。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定期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进行全面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9

  1、 目的:

  1、1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 职责: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 程序细则: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

  一、建立永久性消防器材检查档案。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协调位置状况都要详细登记。

  二、建立永久性检查,维护记录。

  三、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每月大检一次。

  四、及时对失效、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换。少量维修不超过三天,较大数量维修更换由消防管理人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提交报告。

  五、未经消防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变更摆放位置。

  六、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或器材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除赔偿罚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

  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院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院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处。

  三、院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院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规各部门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做到防患于未然。维护公司财产和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定义:

  消防器材是指用于灭火、防火以及火灾事故的器材。用于专业灭火的器材。

  四、职责:

  1、保卫科负责消防器材的归口管理,主要包括:消防器材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的档案管理、消防器材的日常监督检查与维护、消防器材的更新与报废、有关消防器材的使用与培训,消防器材的采购和送外维修、更换情况。

  2、各部门(车间、作业场所)负责本部门(车间、作业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的保管、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器材培训,消防应急演练工作。

  五、具体管理要求:

  1、消防器材的配置

  (1)根据工作场所的面积、火灾危险等级、火灾类别、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和性能以及周边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配置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同时还要根据工作场所的工作性质、工作负荷、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数量和品种的变动情况,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及时作相应调整。

  (2)对新建筑物及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作业场所、消防器材的配置,应在投入使用或生产之前由其主管部门向保卫科提交消防器材的申请,由保卫科负责配置,消防器材未配置到位之前不得投入使用或生产。

  (3)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危险等级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2、消防器材的采购供应

  (1)保卫科负责常用消防器材及配件的计划与申报,并负责其送外维修和更换(充灌)药剂。

  (2)独立的综合性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由公司另行确定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消防器材的供应和消防设施施工建设,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建设必须做到先进,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3、消防器材的档案管理

  (1)为确保消防器材有效管理,保卫科负责建立消防器材台账和消防器材档案。对公司的全部消防器材建立消防器材台账,对消防器材的总量和配置进行监控和管理,每半年至少对消防器材台帐进行两次检查与核对,确保账、物一致,管理到位,对其采购、配置、部位及异动情况、使用情况、检查与维修情况、药剂更换等全面记载,全程监控,确保有效管理。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器材台账。台账应明确登记消防器材放置的区域、数量、类别以及使用记录、维护周期等信息。

  (3)各单位应建立消防器材报废台账(报废原因、类别、规格、数量),消防报废器材由保卫科负责人和消防器材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需求增加新的消防器材。

  (4)各部门每月至少两次对消防设施完好性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消防器材检查表,每日交接班记录应详细记录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安全有效、卫生清洁。发现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并将签批的《消防器材申报单》提交至保卫科负责人,以便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4、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维护

  (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所属部门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2)各部门消防器材应设消防管理员,日常应由本部门消防管理员直接负责监管,确保消防器材不丢失、不损坏、不挪位,整洁完好。

  (3)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8)保卫科负责对火警报警器及设于公共场所的灭火器每天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或不合格及时予以纠正,对检查及处理结果每周进行记录。

  (9)结合每年6月安全生产月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全公司的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及维护,发现异常或不合格及时予以纠正,检查及处理结果在消防器材台账予以记录。

  (10)结合灭火器材更换药剂,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更换药剂情况,检查及处理结果在消防器材档案予以记录。

  (11)对公司消防供水系统经常进行检查及维护,使之运转正常、处于待命状态。

  (12)各单位消防器材应设置指定区域,保卫科与各部门共同规划消防器材放置的专用区域,并注明标识。各部门负责对配置于本部门各工作场所的灭火器妥善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摆放、挪动消防器材,灭火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灭火器的药剂更换

  (1)保卫部负责组织灭火器材有效期满灭火器药剂的更换,并送有资质专业单位更换。

  (2)灭火器的灭火药剂更换周期法定规定要求执行具体如下:各型干粉(A、B、C)灭火器灭火药剂更换周期为24个月。

  各型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药剂量低于2/3正常容量即予重新充灌,灭火剂更换周期为24个月。

  (3)灭火器材的灭火药剂更换,应作好记录,灭火器材上对灭火药的更换时间应予标识。

  (4)应尽量利用药剂更换周期届满的灭火器材用作消防培训或消防演练器材之用,以节省资源。

  6、消防器材的更新与报废

  (1)对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灭火器材,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更换或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全部更换。

  (2)对在用的灭火器材至少每三年进行简体压力试验,对不符合试压要求影响安全的应作报废处理,灭火器材的最高使用年限为10年,使用年限期满的应作报废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①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②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③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④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⑤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⑥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⑦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⑧被火烧过。

  7、消防器材使用与维护的培训

  (1)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新员工上岗基础教育培训,容应包括

  有常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等。

  (2)根据各部门、工作岗位的特点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消防器材(如:火灾报警器、消防水泵等)的专项培训。

  六、相关记录

  《消防设施安全检查维护记录》;

  《消防器材台账》;

  七、考核

  1、各部门未按规定建立消防设备台账的;消防设备台账记录不规、不及时、不真实的,依照风险金考核细则将对所属部门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部门如出现消防器材的丢失、人为损坏,私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乱摆放、不按规定进行消防器材年检、消防器材不整洁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现象,依照风险金考核细则将对所属部门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3

  1、消防器材和设施是灭火的专用工具。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擅自动用。

  2、各班组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各班组长负责保管。

  3、仓储科负责库房及站点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更换、维修和检查工作。

  4、不准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一切消防器材和设施。丢失和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及时汇报,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原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施,应设有明显标志。未经仓储科同意,一律不准动用。

  8、各班组配备的室外消防专用柜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消防专用柜内的设施必须摆放整齐、悬挂有序、保持清洁,防止受压、受潮损坏。

  9、各班组配备的水枪水带,因有特殊情况使用的,必须经仓储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净、晾干、整齐放回原处。

  10、各班组辖区内的通道、路口和油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4

  1.站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均属灭火、抢险专用物资,不准擅自使用、挪用、移动。

  2.消防器材由安全员负责检查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3.站内的消防器材须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设置要稳固、铭牌朝外,并有醒目标志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消防器材要列入交接班项目,以保证消防器材良好可用。

  5.站内消防器材及设施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洗,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站长。

  6.灭火器应按要求进行检测,确认粉末是否结块,气量是否充足,并做到定期换药;灭火器不论使用与否,期满5年及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7.站内所有灭火器未经许可严禁启放,违者罚款。

  8.灭火器不得放在热源附近,在冬季应做好灭火器的越冬保温工作。

  9.值班人员对消防器材要做到一天三查,即接班时、当班时、交班时进行检查,如有丢失或损坏,谁当班,谁赔偿。

  10.每位员工都要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正确操作,熟练使用。

  11.灭火器的维护与保养:

  1).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灭火器筒体应由维修单位按规定期限进行试压检查;当发现筒身有损伤、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亦应进行试压检查。

  3).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4).压力表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

  5).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6).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应符合密封要求,否则必须更换;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如有损坏,必须更换。

  8).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9).器头:

  (1)器头不允许存在裂纹、螺纹失效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2)塑料器头使用2年后必须与筒体一起做水压试验检查,不合格必须更换。

  (3)金属器头从出厂之日起,每隔5年必须与筒体一起做一次水压

  试验,不合格必须更换。

  10).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原厂产品;若采用其它厂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1).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储气瓶上分别帖上永久性维修铭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人员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产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四)行政部是企业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

  1、组织制定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每年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一次。

  3、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4、组织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月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5、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五)本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喷烤漆房、油料间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六)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开展自防自救活动。

  (七)任何企业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和遮挡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九)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堵塞或摆放各种物品。

  (十)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临时线和电炉子等炽热电器。

  (十一)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潢时,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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