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油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油漆管理制度1
1、性质相互抵触及着火后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室存放。自燃物品、氧化剂、易燃固体、易燃液体、腐蚀物品等应分类分室存放,定期检查。发现分解变质等异常现象,应及时进行鉴定处理。
2、发放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使易燃物品互相摩擦、撞击、破坏包装或泄出。
3、严禁无产品标志,包装不严密或破坏的化学危险物品入库。
4、禁止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在木板房或席棚内。
5、对于易燃和可燃液体应按闪点分类存放保管,闪点低于45℃的`易燃溶剂储存室温不得超过35℃。
6、库内不准进行开包、开桶等作业。禁止在油库内进行调漆作业。
7、正确使用库内配备的灭火、急救设施。比水轻的易燃溶剂、过氧化物着火后不准用水扑救。金属钾、钠等遇水燃烧物品着火后不准用水、泡沫或酸灭火器扑救。
油漆管理制度2
油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产品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油漆品质稳定,提高客户满意度。
2. 保障员工安全:通过安全规程,降低工作风险,保护员工健康。
3. 提高生产效率:良好的设备管理和库存控制可以减少停机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4. 环保责任:遵守环保法规,树立企业社会责任形象,避免因环境问题导致的法律纠纷。
5. 降低成本:有效管理可以减少浪费,降低运营成本。
油漆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消防管理,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库房、罐区等物资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仓储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储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库房、罐区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第6号令)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物品入库验收制度、仓储物资管理制度、出入库程序、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等工作,并建立工作档案、台帐。
第七条各库房、罐区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防火职责。
第八条仓储区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各库房、罐区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九条仓储管理人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
第十条仓储管理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一条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仓储物品应当分类存放,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第十三条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所有电器装置必须作防爆处理,仓库货物垂。
直上方不准安装照明灯具。
第十四条仓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套装难燃或非燃管保护。
第十五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第十六条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电气专业规范和制度。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使用电炉、电热丝、电烫斗等电器,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第十八条仓储管理部门应在物资储存场所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并保证随时好用。
第三章仓储建筑。
第十九条仓库、罐区必须与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第二十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危险品库(罐)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第二十三条仓储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储存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物质的库(罐)区,应设置规范的防护堤坝、地面及收集池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罐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第四章储存管理。
第二十五条仓储区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库房内严禁用火炉取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十七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九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三十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三十一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三十二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三十四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三十五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三十六条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第三十七条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第五章装运管理。
第三十九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四十条进入仓储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第四十一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十二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四十三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仓储区内停放和修理。
第四十四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章电源管理。
第四十五条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四十八条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房顶架电线。
第四十九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十条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五十一条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第五十二条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五十三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第五十四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七章消防设施。
第五十五条仓储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五十七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八条仓储区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第八章储罐区管理。
第五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各种承压储罐区应符合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第六十一条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第六十二条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季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第六十三条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第六十四条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第六十六条危险品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仓储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
第六十七条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工具体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罐区班组长抓好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和岗位人员要做好本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第六十八条罐区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第六十九条罐区人员定期开展罐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第七十条严禁非本公司使用的可燃液体或其它物质存入罐区,进厂的桶装液体应分类堆放,堆与堆之间要留有通道,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七十一条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
第七十二条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第七十三条责任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防护堤下水道阀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雷与防静电的接地电阻要定期监测。
第七十四条罐区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
第七十五条严禁非罐区人员进入罐区,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1、在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明火和火种进入库房。
2、库房内的堆放要整齐,保持通道的畅通。
3、无关人员禁止随意进入库房。
4、库房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与电器开关,有需要要经过专业人员的安装。
5、库房内的堆放要按不同性质区分开堆放,做好三效标签。
6、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指定的地方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淆在一起。
7、库房的堆高不得超过灯具,且要离灯具保持50cm。
8、库房内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烫斗等电器设备。
9、要定期检查库房内的电线/货架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报修。
10、库房或库房门口必须配备消防设置,员工必须清楚消防设施的位置。
11、每天下班前须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才可以关门离开。
二、此执行规范自审核批准执行日起,各门店管理人员需组织学习,建立档案并将规定上墙。
油漆管理制度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喷涂车间的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喷涂车间。
2. 相关管理事务
2.1 全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和厂部或车间主任安排和指挥。
2.2 各班组员工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好交接班工作,迟到半小时作旷工处理。
2.3 每天下班前要打扫车间卫生,各工作岗位自己负责,如没有清洁卫生下班者处罚下班后清洁全车间卫生一个星期。取消班长员工固定分数制,采用大家参与投票浮动制。
2.4 上班时间离岗或睡觉者处30—50元罚款。
3. 各岗位员工职责
3.1 正副班长职责: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好交接工作,按生产部计划安排生产,确保生产正常运转。安排全班员工在不同的岗位做好自己的工作。分析产品型号,让喷枪有效性一次能做好产品每个部位膜厚一样、不丢料,如指挥错误做成产品在固化炉脱落,扣罚该班正副班长各30—50元。
3.2执检料员必须按生产部安排的先急后慢方法去完成下达任务,认真检查每个产品是否客户所求。不服从安排和做错型号、产品,每次处罚30—50元。下雨出入仓时不用胶纸盖好产品,造成产品入水,每框每次处罚当事人50元,拉料时没有扎牢固而丢在地下,每次每条扣罚当事人5元。
3.3 吊机手职责:在运行时,若固定运行区有员工,必须通知员工站到安全区,确保员工安全。如没有通知扣罚吊机手50—100元,如吊料时不认真造成整排或几支脱落,每次扣罚50—100元,下班不关水制每次扣罚20元。
3.4 扎架、上架、下架工必须服从主任、班长安排,不服从者扣当事人每次30元。员工不得践踏铝材(成品或半成品),如发现每次扣罚30元。上架工应分大细料,注意产品的紧固,扎大料时应用2至3圈扎线,如不按规程要求造成脱落,每支扣扎架工20元;喷房上架工在上架时,应考虑产品是否牢固,防止在固化炉脱落,如不认真违规操作或造成脱落,每支扣罚20元;下排工应看清楚客户要求对产品商标包装的要求,如贴错商标,每次每支扣罚10元,整批用错包装材料,扣该班组当事人100—200元。
3.5 入仓质检员没有认真检查客户对产品型号商标要求而入仓,每次扣罚50元,下雨入仓时不用胶布盖料造成产品入水,每次每框扣罚50元。跟班质检员在发现班组贴错商标、错包产品时,有权及时通知该班翻工,如班组人员不服从,每次扣罚100—200元。 3.6 粉房工职责:按客户要求和生产部排产,做好膜厚检查操作,使产品达到客户要求,服从生产部安排,确保准时发货,如不服从安排造成延期发货,每次扣罚50—100元。每次换粉必须保持粉枪、粉房清洁干净,不染污下一次颜色和色差,如不认真造成色差污染,每次扣罚50—100元;在使用一只色粉时间太长时,到一定时间要清理粉房回收再用,减少浪费,如不按工艺要求造成浪费漆粉,按损失的'30%扣罚当事人。
4. 不带厂牌每次扣罚5元;上班穿拖鞋每次扣罚10元;随地丢饮料瓶、脏手套每次扣罚5元,为确保车间厂房清洁干净,若各车间地面发现有脏手套、饮料瓶则扣罚当班班组每次每个5元。
5. 奖罚标准:喷涂车间合格率为99%,不够按每支1元扣罚;超产按每吨600元奖励。
6. 安全文明生产
6.1生产部安排任务,在设备正常的情况下,没有管理人员(主任、厂部)叫停机不生产或提早下班,各扣全班人员50元,班长100元。
6.2 非专职人员不准乱开乱动车间一切设备和电器,如违反者扣罚100元,造成严重损失按设备的经济价值赔偿。
6.3 灭火器是灭火专用,不能拿来玩,用后放回原处,如用来玩,发现扣罚当事人50—100元。
6.4 上班时不穿厂服或裸身上班,经发现处罚每次30元。
6.5 正副班长、机手下班时应检查好全部设备是否关停,如没有关好或关停全部设备,扣罚其100—200元。
油漆管理制度5
为本车间生产安全、提高效率、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本车间人员严格按该制度执行:
1、在本车间工作人员,按厂部上下班规定时间进行工作,如有请假的需要、提前一天由部门主管报上厂部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生效,否则视为旷工行为;
2、生产人员严格按生产规程进行生产,保证生产质量及生产效率;
3、每天定期对本车间各工作岗位区域保持整洁;
4、油漆工具房存放在使用的油漆每种别不得超过20kg,只能每天从油漆库房领取.每天下班前检查使用的余量,三天不能用完的油漆要放回油漆库房,完好封盖;
5、规范用电、合理使用灯具照明、排风设备设施,不造成浪费,危及安全行为;
6、执行各设备的使用规范,不得违章操作、造成损坏,危及安全行为,部分的`设备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
7、下班后要关闭全部门窗(除西侧保留三扇窗开启通风外),工具房要上锁,指定人员按指定的(下班后)时间门窗关闭,本车间负责人下班前对车间进行清洁、安全检查;
8、当天使用的油漆、砂纸材料、工具等每天下班要收拾回工具房存放上锁;
9、不得在厂区禁烟区域吸烟,明火及危及安全行为;
如违反上述的管理制度,相关负责人及当事人要对此进行相应的责任承担、罚款处理.
油漆管理制度6
油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油漆生产、存储、使用和废弃过程的.安全、高效与环保,涉及油漆的质量控制、员工培训、设备管理、环境保护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油漆质量标准与检验:设立严格的油漆质量标准,规定质量检测流程,确保产品符合安全和性能要求。
2. 员工培训与安全规程: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油漆知识培训,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
3. 设备维护与操作:设定设备维护周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规范设备操作程序。
4. 库存管理:设定库存水平,控制进货与出货,防止油漆过期或浪费。
5. 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油漆废弃物处理办法,减少环境污染,遵守环保法规。
6.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泄漏、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响应计划。
油漆管理制度7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订本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2、油漆涂料、油漆辅料中的有机溶剂等多系易燃液休,其蒸汽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有些组分是有毒品,因而油漆工作区、油漆存放区均系易燃易爆危险区。进入本区,严禁烟火,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均应禁止抽烟。油漆物品应远离明火。未经采取防火措施,不得动火检修设备或设施。
3、在油漆区应按规定配置的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消防用水等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移作他用或损坏,一经查出,从严处理。
4、油漆区全体员工均应懂得防火知识,并根据油漆品种的不同合理使用消防器材。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室内油漆、电器及贵重仪器灭火器,不用于扑救着火的钾、钠、镁、铝等。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对油漆,有机溶剂和电器设备灭火。泡沫灭火揣:除电器着火外,均可使用。但油类、有机溶剂、金属钾、钠等着火,绝不能用水扑灭,电气设备着火不能用泡沫灭火器。
5、油漆区设备检修时必须将易燃物品移出。保持检修动火场所的通风良好,并进行动火分析(如油器设备动火需清洗并经氮气置换分析{含02小于3%}合格后取得动火证方可动火检修。
6、对铁桶装油漆或有机溶剂如发现锈蚀破损及时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引进火灾。
7、油漆区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严禁明火”等警示标牌。各种油漆应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火、防毒标志和安全使用技术说明书。
8、不采购、销售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无使用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厂家生产的油漆、涂料、有机溶剂等产品。
9、搬运、堆放油漆筹产品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磨擦、碰撞,防火花,静电。
10、油漆区工作人员操作中需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如遇火警应按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进行火火救援处理。不得擅离职守。
油漆管理制度8
1. 油漆材料管理
2. 生产过程控制
3. 储存与运输规定
4. 安全与环保措施
5. 废弃物处理
6. 员工培训与监督
内容概述:
1. 油漆种类识别与质量检验
2. 生产流程标准化
3. 储存环境条件与容器选择
4. 运输过程中的防护与标识
5. 有害物质排放限制与废弃物分类
6. 员工操作技能与安全意识提升
油漆管理制度9
油漆为易燃易爆物质,易挥发出易燃气体,油漆堆积在狭小的油漆间内易产生足够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发生燃烧、爆炸,所以必须加强油漆间的安全管理。
1、不准在油漆间内及附近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
2、油漆间须保持一定的自然通风,通风孔必须装有防火网,以防火星进入油漆间内,防火网要保持良好。
3、油漆间不得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和易自燃的物质。
4、油漆间的油漆桶堆放的要整齐、牢固,避免船舶摇晃时漏出。
5、已开启未用完的.油漆必须把盖盖严,减少气体的挥发。
6、油漆间的水喷淋系统要保持完好,标示清晰,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阀门保持活络,自动水喷淋系统水管中要保持一定的压力。
7、油漆间的门上要有清晰的警示标志。
8、水手长负责油漆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油漆管理制度10
一、油漆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
油漆是一种应用广泛的涂料,在工业生产、建筑行业以及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工厂在机器设施上涂上一层油漆,防止机器设施被腐蚀;楼房建筑的装饰、马路上奔驰的各种彩色汽车、家庭中摆设的各色漂亮家具,都使用了油漆。油漆可以说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随着现代科学和社会文明的发展,油漆在国防科技及工农业生产中都被大量使用,因而用量大,油漆生产企业也较多。
油漆涂料不论是在生产还是在使用中都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油漆由油脂、树脂、颜料、催干剂、增塑剂和各种溶剂组成,除了无机颜料,几乎都是有机物,绝大部分都是可燃物。特别是油漆的有机溶剂(又称稀料、稀释剂)都是由易燃液体,如溶剂油、苯类、酮类、酯类、醇类等组成,除水溶性漆外,一般油漆的组成中,这些易燃液体所占的比例有的在20—30%,有的在50%左右,有的高达70—80%,可燃性大,在生产中亦有火灾危险性。如建筑施工经常使用的醇酸树脂油漆和硝基喷漆,在生产过程中要分别加a、——甲苯、松节油和乙醇、丙酮、硝化棉等一级或二级易燃液体、固体,其中,各种稀料的成分要占油漆涂料总量的50%左右。这些建筑装饰材料在调配和喷刷过程中都会大量挥发出易燃气体,当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会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另外,油漆储存不当也易发生火灾。如有的将上百桶油漆放在不符合防火规定的'杂品库内,有的将未竣工的房间作为油漆仓库或调料间,有的油漆调料间将大量油漆和稀料混存在一起,无任何防火措施。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喷漆作业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随时都有发生爆燃事故的危险。
油漆生产、储运以及使用过程中都潜在着极大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做好油漆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对保证油漆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减少火灾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油漆的种类极为繁多。按基料划分主要有:油脂漆、沥青漆、醇酸树脂漆、氨基树脂漆、色漆、土漆、纤维树脂漆、丙烯酸脂漆、乙烯类树脂漆、环氧树脂漆、聚氨酯漆、聚酯漆、元素有机树脂漆、橡胶漆、杂环树脂漆、水溶性树指漆、乳胶漆和电沉极漆等等。每类漆中又具有多种品种,例如防锈漆以主体防锈颜料划分,有铁红锈漆、云铁防锈漆、红凡防锈漆、铬酸盐防锈漆、磷酸盐防锈漆、偏硼酸钡防锈漆等品种。目前,国内油漆生产中,以醇酸漆和硝基漆产量为多,生活过程中的燃烧爆炸危险性也十分突出。本节主要阐述国内产量大、厂家多的醇酸漆、色漆和硝基漆的生产及储存的消防安全。
二、各类油漆生产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醇酸树脂清漆生产过程的消防安全工作
醇酸树脂清漆由中或长油度主要是亚麻油醇酸树脂溶于适当的溶剂,加以催化剂,经过滤净化而成。
醇酸树脂清漆生产为甲类火灾危险性生产,必须严格操作。
1、醇解反应釜升温过程中,如加料过多,或升温过快,会发生涨锅或溢料现象。为此应严格控制投料量,准确按配比称量。为防止温度计误差,最好配装两套温度计测装置。出现涨锅现象,应暂时停止升温。
用明火炉灶加热时,如果先喷油,后点火则有发生炉膛爆炸危险,因此必须先点火而后喷油。
醇解后加二甲苯等溶剂如含有水分,则由于器内温度较高,水分立即汽化会引起沸溢,为此,必须严格控制二甲苯的含水量,防止造成沸溢和蒸汽泄漏。
明火加热的反应釜底部易造成损坏而泄漏,遇明火而引起火灾,要求应勤检查,保证完好;遇有异常情况,应即停车检查或更新。
2、在兑稀罐内,如加入松节油速度过快会造成搅动、喷溅,而产生静电火花引燃爆炸危险。对此,首先应严格控制松节油加入速度,最好将上进料管改为下进料管,以免进料时,剧烈搅动。
兑稀时如搅拌不匀或搅拌停转,会使局部树脂溶解不匀变粘变稠,造成继续反应,温度上升而发生爆炸危险。操作中要保证搅拌运转正常,搅拌装置最好为双电源供电,还必须制定有搅拌停转的应急处置措施。
3、板框守机过滤操作中,有大量二甲苯溶剂蒸汽挥发,遇火源有爆炸危险。要求过滤宜改用封闭式过滤器。而且釜内必须通风良好;严格控制各种点火源;电气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并应设置容剂蒸汽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滤布应经常清洗,严禁将用过的滤布堆积在车间内,应放置在指定安全地点或带盖的铁桶内,定期进行焚烧处理,以免发生堆积自燃的火灾危险。
(二)色漆再生产的消防安全工作
色漆生产中,从配料、预混到分散、研磨等整个操作过程都是敞开进行的,研磨中的漆浆温度可达50—60℃,因此有大量的溶剂蒸汽逸散在室内,蒸汽——空气混合气体遇点火源爆炸危险性极大。
1、车间内必须保证通风良好。尤其是由于二甲苯蒸汽比空气重(比重3、7),泄漏后可沿地面扩散,特别应注意地面的管沟和窝风部位的通风;
2、在易产生可燃蒸汽聚积的场所要设置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宜设置水蒸汽、氮气等惰性气体稀释或吹扫设备。
3、严格控制车间内可能出现的各种点火源,电气设备均应采用和防爆型。当开启含有稀料、半成品的大桶时,不能采用铁制工具,禁用铁制工具。如必须使用铁制工具应涂以石墨、润滑油等,以防产生火星。
4、粘附稀料的棉纱等物不得堆放在车间内。粘有稀料的棉纱等有自燃的特性,应装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定期进行安全处理。油漆桶下的垫片,应经常更换;更换下来的垫布应同沾油棉纱一样进行安全处理。
(三)硝基漆生产的消防安全工作
1、硝基漆生产的主要火灾危险性
(1)硝化棉是自燃点170℃、闪点12.78℃的一级易燃固体,接触氧化剂,大多数有机胺受摩擦、撞击、高温、火星或其它点火源作用极易造成燃烧爆炸。
(2)硝基生产使用的稀料是易燃液体,具有显著的易燃易爆火灾危险性。
2、硝基漆生产的消防安全工作
(1)硝化棉应采用含氮量低于12.5%的规格原料。在拆箱、掏出硝化棉及称量、投料等操作下,应轻拿轻放,防止拖拉和接受摩擦、撞击的错误动作。倾倒中,严禁出现粉尘飞扬。撒落到地面上的硝化棉碎料,应清理干净,防止脚踏、摩划。
(2)硝化棉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仓库温度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及热源,尤其要避免阳光长期照射和露天堆放。存放中应与有机胺、氧化剂隔离堆放。车间内贮存量不应超过一班生产用量。储存期须掌握先进先出;包装损坏要及时修理。应经常检查湿润剂干燥情况,必要时添加湿润剂(乙醇、丙酮或水)。为了使湿润剂分布均匀,可以在储存一定时间后(如5个月)将包装倒放(试剂例外),经过一段时间再调整。装卸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和包装破损。
(3)生产中采用的各类溶剂,尽量采用密闭操作,严防蒸发扩散。
(4)搅拌装置要保证运转正常,混合均匀。溶化罐应设置安全泄压装置。过滤宜采用密闭式过滤机。
(5)车间的各种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并须严格进行点火源管理,禁防铁器敲击火花、带钉子鞋擦划火花等人为点火源产生。
(6)厂房建筑要求通风良好,并应为防爆泄压结构建筑。
三、油漆储存、使用的消防安全工作
1、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要对油漆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人员,进行必要的消防常识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的教育考核,使他们全面了解油漆和各种稀释剂的成份、性能、火灾危险性,掌握安全保管和使用的方法,做到考试合格后上岗操作。对违章违纪屡教不改者要撤离工作岗位,这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基础。
2、要为安全储存油漆涂料创造良好条件
油漆仓库的建造要使用非燃材料;库房位置的设定要远离明火作业点、高压线和施工工程;库内要专人负责;采取防火、防爆、通风、降温等措施,防止出现鼓桶、喷溅事故。杜绝着火源。
3、建筑施工注意防火
进行油漆喷刷、地板打蜡、涂刷防水材料等产生易燃气体的建筑施工操作,要填写《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申请证》,要在每日施工操作前填写《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批准证》,注明施工的具体部位。施工现场消防保卫人员则根据现场总体情况和该项施工防火、灭火措施,决定批准与否,以有效地防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事故。
4、在油漆使用过程中,尽量避免敲打、碰撞、冲击、摩擦等动作,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燃烧。
5、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允通风,避免空气中可燃液体的蒸气浓度过高,而达到爆炸下限,有条件的单位应使用要燃气体测爆仪进行定时检测。并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救。
6、施工场地,严禁吸烟,并有各种防火醒目标志,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它火种进入施工场所。
7、各种电气设备,如照明灯、电机、电气开关等都应防爆。
8、擦试油漆的沾污棉丝、破布等物品应集中妥善存放在有清水的密闭桶中,避免放在灼热的暖气管道或其它热源附近而引起火灾。
油漆管理制度11
1、专人负责,持有效的《上海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证》上岗。
2、严禁烟火入库。库门口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警告标志。库区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明火作业。
3、库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夏季有隔热降温措施。
4、各类油漆的'溶剂、稀释剂应分开存放,数量较大的应分设专间存放。库房内不得进行调漆、分装作业。
5、库房照明灯具应有防爆装置,不得拉接临时线路。
6、油漆、稀释剂容器应完好无损,加盖封闭。
7、库房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库内外整洁和出入道路畅通。
8、配备2只合成泡沫或干粉或1211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油漆管理制度12
1 、目的:为加强对油漆、稀料及其相关的溶剂进行有效控制,规范油漆使用和监管程序,确保产品安全,特制订此《油漆、稀料使用及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中所使用的油漆、稀料及相关溶剂等化工产品。
3 、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对油漆供应商进行认可评估及油漆的采购。
3.2化学品仓库负责对油漆进行收发、保管及储存。
3.3使用部门负责按相关要求对生产所需油漆的领取、使用、存储进行严格管理。
4 、程序:
4.1供应商的认可评估:
4.1.1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估。
4.1.2选择具有油漆生产或经营资格,并经权威机构(如CNAS)测试化验合格的供应商。
4.1.3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跟踪评估。
4.1.4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定期予以更新。
5 、油漆订购:
5.1根据生产通知单计算油水用量,并依此订购适量油水,尽量避免超量订购,防止仓库积压。
5.2从评估合格供应商名单内选择供货供应商。
5.3订单发出前,必须追回备齐所需的ROHS和重金属保证书。
6 、油漆供应商每次送货须知及必备文件
6.1要提供有效日期之内的ROHS相关认证文件。
6.2油漆、开油水、相关溶剂的重金属测试报告。
6.3每一批次的油漆,都必须提交成分、批次跟踪对应表及相应的合格测试报告。
6.4油漆保证书(须如实填报保证书之内的所有资料,完成之后盖上公司印章、填写日期、签名)。
6.5油罐必需贴有商标,清楚标识该产品名称和产品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使用日期,ROHS标识字样。
7、入仓控制:
7.1入仓前,验收人员必须查证:送交此批油漆的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提交了ROHS和重金属合格化验报告保证书。
7.2验收人员还须将所送油漆编号、品名、数量等与订购单、送货单核对。
7.3对油漆包装、标识进行仔细检查,确定油漆桶等包装完好无损,且标识字迹清楚,内容齐全。
8 、油漆储存:
8.1收到油漆商供应的油漆后,尽快放到油漆储存仓库。
8.2存仓的油漆必需要贴上清楚的产品合格标识,产品生产批号,产品生产及有效使用日期,应用于那一款产品。
8.3建立不同品牌油漆、开油水的专用存放区域,严禁把不同批号,不同品牌的油漆、开油水混在一起存放。
8.4所有油漆和开油水封口必需要密封处理以免挥发,而影响油漆和开油水的功能。
8.5油漆及溶剂在开封后3个月之后,如果再次被使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测试。
8.6油漆储存仓必需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消防警钟和灭火器材。
8.7定期对库存油漆进行详细检查,包括油漆的有效使用期;并定期更新库存化学品清单。
9、使用部门调制管理:
9.1根据相关资料以及规范进行油漆调制,试喷后交由生产部和质量部确认。
9.2选择合格的油水,禁止使用过期或化验不合格油水。
9.3根据油漆性质(如软胶硬胶\EVA合金\电镀件橡胶等),选择相匹配的稀释剂。
9.4根据天气等客观原因,具体确定油水配比。
9.5使用清洁的配制容器及工具,防止交叉感染。
9.6喷漆房技工在每次调油之后,必需填写一份详细调油记录,主管人员亦需要签名确认,方便日后跟进追踪。记录中必须清楚反映出油漆编号、生产批次、被用生产产品、所添加的助剂、溶剂等。 10 、油漆,油水清洁剂使用申领:
10.1使用部门员工需要领取油漆,油水清洁剂使用时,必需先填写化学品领用申请表,经相关部门经理签名后,到化学品库房领用,领用时需出示有效的申领表,经保管同意后并做好记录,方能领取所需物品,双方各自保留领用单据,以便于日后对油水适用产品进行跟踪与追溯。
10.2油漆管理员,在发放油水时,必须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10.3用剩油漆需退回油房密封储存,并做好记录。
11 、油漆生产使用过程控制:
11.1喷漆房除技工和专职人员以外,其余人员一概不可以进入喷漆房房打清洁水,溶剂,调油等工作。
11.2车间不可以用非专用容器盛装油漆,清洁水,所有专用溶器必需有明确标识,放在指定存放的地方,严禁乱丢乱放。
11.3车间要做到用则领,不用则退回油房或密封放置在指定存放的地方以免浪费或误用。
11.4油水开封以后,在若干时间之内一定要用完(但一定要用于同一生产编号油漆调色和同一款产品),否则要当废油处理。(注意:在油罐盖密封情况下)。
11.5不能使用任何曾经使用过的油漆罐,盛载或储存油漆。
11.6严格遵守油漆使用手则,不同公司和品牌的油漆、开油水、清洁剂不能混在一起使用。
11.7对于特别油漆的`喷油,应使用viscosity cup#2去控制稀释度。(2号流量杯GE / Iwata / Kinki可供选择)。
12 、因更换油水或产品,必须对喷油枪、喷油模具、其它任何有关器具进行彻底清洗,防止感染。
13、油漆测试:
13.1对于正常使用的油漆和开油水和清洁剂,我们应该定期做以下油漆化验和测试:
13.1.1重金属测试(ASTM 、 EN71、MATTEL-QSOP)。
13.1.2 ROHS测试。
13.2确保油漆完全符合以上环保质量认证。
14 、油漆、开油水、清洁剂清单:
14.1喷油部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新现有的油漆、开油水、清洁剂清单,使油房员工及所有相关人员,清楚了解并掌握本厂现有那些油漆产品。
15、油漆装卸、存放及消防要求
15.1存储油漆的库房必须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
15.2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15.3在储存油漆的库房必须悬挂消防及明火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15.4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漆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15.5油漆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
15.6油漆桶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15.7油漆应根据施工或试验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15.8对能分解、发热、自燃的化学品要设置专门的储存库,并定期检查。
15.9油漆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15.10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15.11当日没有用完的油漆应及时收入库房,严禁随意乱丢。
15.12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
15.13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5.14领取油漆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漆发放登记表》。
15.15油漆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15.16油漆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5.17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15.18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15.19相关部门应经常组织人员对废旧容器,如盐酸瓶、油漆桶集中收集,并交材料供方及时回收。
油漆管理制度13
1)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2)在用钢丝刷、板挫、气动、电动工具清除铁锈、铁鳞时为避免眼睛沾污和受伤,需戴上防护眼镜。
3)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
4)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及含铅颜料的.油漆时,应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要戴口罩。
5)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不准使用明火。
6)高处作业需戴安全带。
7)为了避免静电集聚引起事故,对罐体涂漆或喷涂应安装接地线装置。
8)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室内)照明和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火等级规定进行安装。
9)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和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畅,应去医院治疗。
10)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不能随便乱丢。
11)使用人字梯不准有断档,拉绳必须系牢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要站在高梯上移位,在光滑地面操作时,梯子脚下要绑布和胶皮。
12)不得在同一脚手板上交叉工作面。
13)油漆仓库明火不准入内,须配备灭火机。不准装小太阳灯。
油漆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安全地对油漆、油料及化学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 19001-20xx、gb/t 24001-1996、gb/t28001-20xx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库房必须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4.2、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4.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区域内存放。
4.4、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4.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4.6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4.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4.8、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4.9、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
4.10、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4.11、领取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发放登记表》。
4.12、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4.1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14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5对废旧容器,如盐酸瓶、油漆桶集中收集,并交材料供方及时回收
4.16、库房没人时必须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油漆管理制度15
为尽力减少各类异物对产品的污染机会并保证油漆的.安全使用,保障公司在日常运行中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任何人、任何单位在公司范围内使用油漆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油漆颜色
第二条厂区、车间、设备设施使用的油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格区分油漆颜色。
水管绿色
气管天蓝色
消防管红色
煤气管棕黄色
警示道棕黄+蓝色
第三条设备上油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原来什么颜色,重漆必须与原来相同;
(二)必须除锈后上底漆后再油漆;
(三)与产品相接触部位严禁油漆;
(四)与产品间接接触部位须使用食品级油漆。
第三章车间内使用油漆
第四条车间内部油漆禁止在生产时进行
第四条油漆完后须有2-3天干燥时间。
第四条车间内油漆须事先向安全主任提出申请。
第四条车间内部油漆须保持良好的通风。
第四章油漆保管与领用
第五条油漆将集中保存在公司危险品库,危险品库符合存放要求,并有安全防护的设备设施、各部不得随意存放;
第五条各类油漆由备件库统一申购;
第五条各部若需使用,则须凭安全主任加签的申请单到备件库领用。
第六条危险品库主管部门要定期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发现异常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0日起实行。
第八条本规定由安全环保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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