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服务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服务制度1
(一)综合服务
服务场所要求
1应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有办公桌、椅、接待台、空调、饮水机、电话、打印机、电脑等,服务中心通讯条件良好,应有免费无线网络覆盖。
2应在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24小时服务电话、报修电话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3客户服务中心每日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0小时,其他时间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配置值班人员。
服务人员要求
1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管理人员应经过系统性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或持证上岗。
2高低压电工、电梯安全管理员、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供水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3应设置楼宇专属客户服务人员,宜具备现场办公条件及入户服务能力。
4服务人员应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服务规范,举止文明,态度热情,言语得体。
5宜积极吸纳新区回迁居民、征迁地区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
制度、信息管理要求
1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2宜制订物业服务手册。
3应制定较为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保、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及培训、考核体系。
4应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应有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档案管理要求
1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运用信息
化技术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
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2应设置档案资料室,配置档案资料柜,有禁烟标识、防鼠措施和灭火器。
3应设有档案管理员,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应对档案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
新、补充档案信息。
客户服务要求
1应有专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居民和物业使用人的报修、建议、咨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受业主方委托,按约定的时间办理租户入驻手续,迁岀手续,回复率宜达到100%,有效投诉处理率宜达到100%。
2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单元楼内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3每年应至少公开进行1次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应根据住户合理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重要节日应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氛围营造。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6应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维修记录与服务承诺相符。
7各类维修工作应流程清晰、操作程序规范、人员技术过硬、管理规范。
8急修、小修及时率宜达到100%,返修率不应高于1%;维修回访率宜达到100%,宜有回访记录。
9出入口可配置便民服务推车。
10应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无偿便民服务。
11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应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专项委托服务要求
1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2专业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对专项委托服务宜有监督及评价机制,宜有监督评价记录。
(二)共用部位管理与维护
标识系统管理要求
1重点部位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指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消防标识及道路交通标识。
2应有楼栋、单元、楼层、户门标识。
3应有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生活的温馨提示标识。
4标识应安装规范、清晰明显,材质和设计风格应符合本项目的品质定位。
装饰装修管理要求
1应有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2应按规定办理装饰装修手续,宜有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3受理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应与居民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宜书面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4装修现场消防及安全防护措施应得当,施工人员出入登记。
5在公共区域宜设有指定的装修垃圾存放点,有围挡遮盖等措施,严禁装修垃圾裸露存放,宜及时清运。
共用部位管理要求
1应根据房屋使用时间、设计年限和责任范围,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应按计划对共用部位实施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宜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区域日常巡视责任制,做好记录。
3对以下共用部位,应每月进行1次检查:
(1)门、窗、玻璃等建筑部件。
(2)大门、围墙、道路、无障碍通道、场地、阶梯、扶手、座椅、亭台、雕塑、景观小品、路缘石、管井、沟渠等附属构筑物。
4对以下共用部位,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
(1)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建筑部件。
(2)屋面泄水沟、屋顶防水层及隔热材料、楼内外雨落管等附属构筑物。
5对共用部位的屋外贴面、屋檐、阳台、
雨罩,应每半年进行1次检查。
6汛前和每次强降雨(雪)后,应检查清理屋面泄水沟、雨落管、雨水井。
7对巡检中发现的共用部位表面缺陷和零星破损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8共用部位的使用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严禁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违章搭建行为。
房屋外观管理要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应建议相关居民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确需安装封闭阳台的,应提示相关居民阳台外观与房屋外观保持一致。
3确需安装空调的,应提示相关居民安装在指定位置并确保牢固,冷凝水集中收集。
4经批准设置的室外广告牌、霓虹灯,应提示相关使用人安装牢固、规范。
(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
设备机房管理要求
1设备机房门前应设置明显标识并注明设备机房的名称、管理责任人信息,对有可能造成危害的设备设施必须在机房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或警示标志。
2机房内显著位置应张贴或悬挂设备系统图、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应急预案流程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设备设施标识、运行状态标识及各类提示、警示标识应齐全。
4应有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5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按规定定期检测。
6在明显易取位置应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7应每月清洁1次设备机房,确保室内无杂物、整洁有序、无渗漏、无积水,设备表面无积尘、无锈蚀。
8应有完善的防鼠措施,防鼠板、防鼠网、防鼠药物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9雷暴、强降水、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前后应有专项检查和防范措施。
10设备噪音应符合规范要求;有环境要求的设备机房,温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11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等完善,应每月归档。
供配电及公共照明管理要求
1楼内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一般故障应在1天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应在5天内修复;楼道灯完好率不宜低于90%。
2楼外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一般故障应在1天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应在1周内修复;每月应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路灯完好率不得低于90%。
3应急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发现故障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维修;断电后应维持照明时间达标,指示灯表面亮度和应急照明照度达标。
4低压柜:每3日应巡视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年应检查1次电气安全;每2年应校验1次仪表。
5低压配电箱和线路:每半月应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年应切换1次双路互投开关。
6控制柜:每2周应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2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调试、清扫;每半年应校正1次各种电器元件或控制设备的设定值;每年应检查1次远控装置和节能装置。
7发电机:每半月应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每年应1次带负荷运行;每年应活化1次蓄电池;每周应巡视1次充电机和蓄电池。
8配电室、楼层配电间:有门、孔、洞、窗等处应有完善的防鼠措施;穿墙线槽周边应封堵严密;锁具应完好;电缆进出线和开关标识应准确。
9变电站高低压电缆沟、电梯底坑不得有积水。应每2年组织对高低压母线、配电盘、变压器、电缆进行1次例行试验,根据试验记录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
10每2年应检验1次内部核算电能表。
安全防范设施管理要求
1监控系统管理:
(1)应按设计要求配置足够的监控设备,保证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控制,画面齐全、清晰,图像视频储存不低于45天。
(2)应按使用说明书对摄像机、镜头、监视器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3)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2门禁系统管理:
2门禁对讲
(1)每月应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2)门禁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应每季度1次。
(3)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应在5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故障应在5天内修复。
3周界防范系统管理:
(1)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应每年1次。
(2)报警系统有效测试应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
4电子巡更系统调试保养应每季度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供水系统管理要求
1应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和检测档案。
2合同约定二次供水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年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2次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前3日告知居民停水时间、清洗消毒后注意事项,并经具备水质
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生活用水消毒设备运行正常,紫外线消毒灯管定期更换。
(2)每年应委托具备水质检测资质的机构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2次检测;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3)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4)水箱盖应上锁并设有密封条、防蚊网,通风良好,水箱周边无污染源。
(5)水箱应有水位计,有总容积标识,水位计刻度应有高、低水位标志。
(6)二次供水管网、供水设备设施应24小时运行,保证供水压力正常。
3每日应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解决。
4每日应巡视1次水箱间、水泵房,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5不具备自动切换功能的,每季度应手动切换1次备用水泵。
6每年应检查2次水泵润滑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2年应养护1次水泵。
7每2年应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
8对供水管道应进行保温包覆,避免夏、秋季产生冷凝水。
9供水故障通知、处理应及时,记录完整。
排水系统管理要求
1应有防汛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2应配备有防汛物资(沙袋、挡水板、雨具、照明工具、发电机、抽水泵等)。
3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应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确保畅通。
4污水泵:汛期应每日巡视1次,平时应每2周巡视1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2周应进行1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半年应
养护1次。
5化粪池:每半年应清掏1次,每月应巡视1次,汛期应每周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消防系统管理要求
1应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2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应有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
3消防设施设备功能应完好、无缺失,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应通畅,疏散标识应规范醒目。
4应有消防应急预案,宜成立志愿消防队或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相关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5消防控制室应有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
6应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应对员工至少进行2次消防安全培训。
7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机构报告。
8发生火情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
9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日进行1次检查:
(1)火灾报警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灯有无损坏。
(2)消防泵房内的阀门、报警阀组、管道压力、供电是否正常。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防火门是否完好,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0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月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1)进行消防水泵启动运转,检查其运转是否正常。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是否完好,有无渗漏、闷盖是否齐全。
(3)高位消防水箱的储水水位是否正常。
(4)消防泵房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5)灭火器的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过期失效、是否生锈、是否正常启用。
(6)室内消火栓内的设备及报警按钮、指示灯、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齐全完好,有无故障、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消火栓箱门是否完好无缺,是否能正常开启。
11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1)火灾警报装置声光显示、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有效、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对主、备电源进行自动转换试验。
(2)进行消防电梯强制停于首层试验。
(3)对水流指示器进行功能试验,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排水,水流指示器应动作,消防控制室应有信号显示,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声,并应启动消防水泵;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供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4)喷头外观,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清除。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5)室外阀门井中进水阀、屋顶水箱阀门和管道中的阀门,核实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与火灾报警系统有联动功能的防火门(包括防火卷帘)能否联动,设施、设备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7)防排烟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2对安装的探测器及全部报警控制装置应每年进行1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1次,不合格的应调换。
电梯系统管理要求
1电梯的使用管理应按《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有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应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人负责管理的电梯不得超过50部。
3在电梯轿厢内或者主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应标明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相关信息。
4应实行一梯一档,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内容包含购买合同、安装调试合同、保修合同、安装施工验收报告、使用说明和随机技术资料、电梯登记证、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巡检记录、修理记录、年检报告等。
5电梯每年应进行1次定期检验。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应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6确保电梯轿厢内可视监控装置、语音提示广播、无线通讯装置等设施正常使用。
7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有效联系。乘客被困报警后应在5分钟内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物业服务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每日应至少检查1次电梯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排除;电梯停运超过24小时的,应当公告电梯停运原因和恢复运行时间。
9电梯应按维保计划时间进行维修、保养,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排除,记录完整。
10每年应至少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11机房内专用工具配置齐全、使用方便,平层标识图、平层标识线清晰;通风、照明情况良好。
12应有电梯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每半年演练1次。
13应急救援装置应完整无损、标识齐全、功能有效;应急照明、紧急迫降及双电源供电装置功能正常。
14应在小区公示栏公布小区电梯最近一次维护保养信息,信息应当包括维护保养单位、维护保养人员姓名、维护保养时间和内容等。
室外管井
1雨水管、污水管、空调冷凝管等管线不应有破损、渗漏。
2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完好。
3路面井盖标识应清晰,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水系景观及游乐设
1启用前应进行防渗漏和防漏电检查,保证用电安全。
2水系景观泵使用期间应每日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每周应检查1次防漏电设施。
3每日应巡查1次游乐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4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四)公共秩序维护
秩序维护管理要求
1应制定符合项目定位及实际情况的秩序维护方案。
2主要出入口24小时双岗执勤,立岗应不少于8小时,站姿规范,有完善的执勤、出入登记、交接班等记录。
3应设置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小区内设置的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配备对讲装置及必要的防护器械并定期对其进行专业培训。
4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每2小时应巡查1次,重点区域应增加巡逻频率,并做好巡逻记录。
5应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和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实行进出问询、登记。
6中央监控室应有24小时专人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部位监控录像保存不应低于30天。
7应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向居民宣传安全防范常识。
车辆管理要求
1道闸系统应运行良好,维保养护及时。
2主要道路交通标志齐全,宜实行人车分流。
3临时车辆进出登记及时,记录完整。
4停车场(库)标识应规范、清晰,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车辆停放有序。
5停车场车位平面图、停车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紧急联系电话等应公示于显著位置。
6固定停放车辆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消防通道禁止停放车辆,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应进行劝阻、纠正。
7管理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配合居民及相关部门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8停车场(库)应定时巡检,记录完整。
9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应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10非机动车管理规范、摆放整齐,不应有乱停乱放、私拉、乱扯充电现象。
11宜设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
(五)环境卫生维护
楼内公共区域管理要求
1地面应每日清扫1次,无垃圾、杂物及
污渍,每日巡回保洁不少于1次;根据地面材质,宜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
2楼道应每周清扫3次、每周清拖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应每周擦拭1次。
3每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1次轿厢地面;每日巡视保洁2次电梯轿厢。不锈钢或其它材料装饰的电梯轿厢,宜每月护理1次;石材装饰的电梯轿厢,每季度宜养护1次。
外围公共区域管理
1楼外道路及设施:每日应清扫1次、巡视保洁2次楼外道路;每月应清洁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季度应清洁1次雨篷、门头等;雨雪天气,道路不宜有积水积雪,清理及时,保持道路通行。
2天台、屋面:每月应巡查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每半年应清扫1次天台、屋面。
3水景:根据水质情况进行净化处理,使用期间应每日清洁1次水面。
4车库、车棚:地面宜每周清洁1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垃圾和杂物。
垃圾收集及清运要求
1垃圾应实行分类管理,执行国家统一政策。
2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有清运记录。
3垃圾桶、果皮箱应保持清洁,垃圾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异味;夏季应每周消杀1次。
4宜有完善的消杀灭害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
(六)绿化养护
1应制定绿化养护方案,养护设备、工具台账完善。人员配置合理,责任区域明确。
2应根据植物种类、生长情况合理安排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工作。
3乔木应每年修剪1~2次;灌木修剪及时,全年应至少修剪2次;草坪适时修剪。绿植不应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4每年应全面除草4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
5花草树木长势良好,补栽补种应及时。
6草坪以及绿化带整洁,无杂物、粪便、垃圾、杂草以及枯叶树枝;绿化产生的垃圾,重点区域应随产随清、其他区域日产日清。
7爱护绿化标识位置合理、醒目。
8有噪音的绿化作业应安排在8:00之后,减少对居民的影响,作业时有提醒标识,工完场清。
物业服务制度2
为加强教学楼安全管理,加快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创造一个安全、优雅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教学楼门卫管理及校外人员入楼询问、登记制度。
二、教学楼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每天 24 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教学楼各种事故的预防,警戒及巡逻事项,按时或不定时对教学楼各处进行巡逻,发现可疑人要查问清楚,防止发生意外。
三、严格教学楼财产管理,切实履行好财产借还手续,防止财产的丢失。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各类设备和物品出楼,不得在教学楼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等,不得在教学楼内或教学楼群附近焚烧废纸、废物等。
四、时刻提高警觉,严防水灾、火灾及盗窃事件发生。加强重点部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及时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维护好教学楼的良好秩序。
五、教学楼管理员应熟记和掌握教学楼各处水、电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对重要进出口电灯、门窗、锁等缺损时,应及时申报维修,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六、维护教学楼的正常秩序。按时开关灯、门。禁止学生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出教学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七、加强教学楼用电管理,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接电线或在教学楼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教室是教学活动的场所,使用教室必须遵守教室管理规定及使用时间,除上课外原则上不搞其它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用教室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教室使用后由主管人员检查验收,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
九、教室门的`钥匙由专人保管,每天落实管理员门窗随时关锁制。教室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
十、按学校规定每晚 22 时30 分清楼。清楼前,所有师生必须自觉离开现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楼内逗留,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须提前向楼宇保安说明情况,经允许后方可留在楼内,清楼后,任何人不得在进入楼内。
十一、寒暑假师生离校前,各单位对本单位使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封好门窗后离开学校。
十二、按照各单位使用区域划分,坚持属地管理与就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室内外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三、因管理疏漏或失误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或处罚。
物业服务制度3
物业服务人员管理制度是确保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业主权益、提高团队效率的重要规范。它涵盖了员工行为准则、职责划分、培训与发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沟通协调等方面。
内容概述:
1.员工行为准则:规定员工的着装、言行举止、服务态度等,以体现专业形象。
2.职责划分: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避免工作重叠和责任模糊。
3.培训与发展:设立定期培训计划,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4.绩效评估:制定公正的.考核标准,以业绩和满意度为依据进行评价。
5.奖惩机制:激励优秀表现,对违规行为进行适当处罚。
6.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渠道,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冲突。
7.客户关系管理:规范处理业主投诉和建议,确保业主满意度。
8.安全与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物业区域的安全。
物业服务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供水维修服务过程的有效管理,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维修服务部门的绩效管理机制,规范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尽心尽力为用户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对供水设施维修的管理及要求
蓄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m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对供水设备维护采取定期巡回检查,维修人员一般两个月对每个泵站供水设备巡查一次,对循查期间发现隐患,要及时自理解决,对各泵站水池,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二、对异常情况的处理及要求
a)运转工在工作期间,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当发现设备存在问题,首先进行临时处理,如不能正常工作,立刻通知维修公司(24小时值班)进行现场维修。维修供水应设置维修人员联系网,随叫随到,确保正常供水;
b)在供水期间,用户出现跑水情况电话通知维修公司,管道工(24小时值班)保证在最短时间赶到现场,关闭供水范围最小阀门,尽最大量减少用户损失。
三、对设备运行记录的管理及要求
运转工在交接班或上岗前要提前十分钟到达,要对设备进行巡视,确保设备没有异常情况,才能启动设备,填写设备运行记录时,认真填写水泵开机、停机时间,要分阶段填写好水泵运行时间,压力MPa、电流A、电压V等仪表指示,记好每班供水水量,如有其他情况填写备注一栏。
四、维修工作程序及规范
1、首先,维修公司设置“三来”接待员,负责接待顾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并且在“三来”接待记录上详细清淅记录用户住址、来电(访、信)时间、姓名、反映问题的内容,并热情向用户解释、说明情况以及具体的维修时间。然后向维修公司主管经理汇报,由主管经理下达任务单并在工作单上详细记录情况(包括姓名、时间、地点、下达任务时间),由维修队长安排具体维修人员,按地址至用户进行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要求维修人员必须保证维修质量,同时要热情为顾客服务,对顾客提出的超值服务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为顾客提供。维修任务完成时,必须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进行通水试验,证明维修无误后,请顾客填写完成任务时间以及顾客对维修服务的意见,将维修任务单交给维修队长签字后再由维修处长签字,然后反馈给三来接待员存档;
3、规范:
(1)维修完工时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洁”;
(2)维修时限,从服务处到顾客时间10分钟/公里。
五、对维修质量的管理及要求
1、管道安装应结合具体条件、合理排序。一般先地下,后地上;先大管后小管;先主管,后支管;
2、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在管子的外螺纹与管件的内螺纹之间加适当填料,填料采用油麻丝或白厚漆、用于拧上管件,再用管钳子收紧,按旋紧方向一次装好,不得倒回。填料适当,以免漏水或填塞管路,并清除外露填料;
3、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通水试验,查看有无渗漏;
4、安装完成后,管道要整洁。打扫好工作场地,达到顾客满意。
六、对维修记录的管理及要求
首先,由“三来”接待员详细了解记录顾客维修任务(三来处理单),然后再填写维修任务单,维修任务单要填清顾客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维修任务、来电时间。在下达给维修队长由维修队长指派具体维修人员维修。维修过程要填写维修任务、维修时材料消耗量,完成工作时,请顾客填写维修时间和顾客对维修工作意见,回到服务处将工作任务单交给维修队长,维修队长签属意见,在将任务单交给维修处长签字,反馈给三来接待员存档。
七、对维修材料的'管理及要求
维修人员领取任务单到达用户后,给用户看《室内供水设备维修服务收费标准》细则,给用户详细解答,如用户同意维修,维修人员在维修完以后,要请用户填写任务单栏里用户意见,并且写明维修费用;
维修人员在维修供水设备及用户维修所需材料,要详细填写材料单,经理签字后,由材料员报给公司主管经理,经理审批、签字后,转呈给物资管理部,领取材料维修后,所剩余材料,由材料员认真点清,填写退料单,把材料返还公司材料库。
八、供水和维修服务承诺
1、三来处理
a)“三来”就是客户来信、来访、来电话;
b)“三来”接待员接到客户来的电话(来访、来信)时,要做到文明礼貌用语,热情周到服务,耐心解答客户的疑难问题,对有的客户需要服务时,要详细记录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所需服务的内容,填好任务单,交给维修主管经理,由维修主管经理指派维修人员,到客户家进行服务。
2、服务承诺
a)“服务承诺”是我公司1996年7月16日,率先在全省同行业中首家提出的供水“服务承诺”制度。服务承诺:是指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组织和个人,按照自身行业特点和要求,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责任等公开向社会,向服务对象作出阶段性或长期性的承诺;
b)在接到客户服务时,市内每公里不超过10分钟,郊区每公里不超过5分钟。
3、客户满意调查
供水维修服务办公室人员及10名职工代表,定期对各居民区居民进行调查,对运转工优质服务、对维修人员优质服务是否满意以及对供水的水质、水压、时间有什么要求,调查完以后,统计居民对供水服务的一些焦点、难点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以便更好地对客户进行优质服务。
4、维修服务过程的检查,按《维修公司职工奖惩办法》规定执行。
九、泵站运转工岗位管理要求
1、泵房运转工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和维修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泵房运转工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和开泵。如有指令变更,必须在运转记录中记清指令的下达人、下达时间、指令内容和指令时限。在泵房上班时间内,接到停水通知不供水时,运转工也应在岗,并对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3、泵站操作间和水池内,严禁非指定人员进入,如有需要必须进入,应有维修公司领导同意。
4、泵站内各种设施,如果没有维修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可以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
5、运转工应时刻保持泵站清洁。
6、运转工严禁酒后上岗。
7、运转工有事应按规定程序请假,不允许他人私自替班替岗。
8、运转工在接待用户时应态度和蔼、举止文明,对用户的咨询和要求必须耐心解释、积极协调处理。严禁态度生硬,更不允许与用户争吵。
9、运转工应保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随时接受各种调度指令和通知
10、运转工应积极参加公司和维修公司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11、运转工对自己的所辖供水区域应了解、定期将供水变化上报维修公司
12、运转工在平时出行及时上下班途中应观察自来水供水范围内的管道与检查井,有义务将发现的漏水等问题及时上报维修公司。
物业服务制度5
物业巡视管理内容、方法和流程
一、物业巡视管理的必要性
1)防范于未然。通过有效的巡视,将治安、消防等隐患消除。
2)杜绝违章装修。交违章装修施工消除于萌芽状态。
3)加强工作监督,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变员工的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
4)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检查管理处的清洁、绿化、保安工作质量。
6)增加与住户的沟通机会。
7)实施空置房的管理。
二、物业巡视的内容
1)治安隐患的`巡视。
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视。
3)清洁了卫生状况的巡视。
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视。
5)装修违章的巡视。
6)消防违章的巡视。
7)空置房的巡视。
8)利用巡视机会与住户沟通。
三、物业巡视的方法
物业巡视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物业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物业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四、物业巡视的频次
一般情况下,物业状况巡视每日一次。清洁状况巡视每日一次。装修施工巡视每日至少一次。空置房巡视至少每日一次,其他方面巡视每两日一次。
五、房屋本体巡视流程
1.检查水、电表
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视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
2.巡视楼梯间
1)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砖是否完整无损。
3)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消防通道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3.巡视逃生天台
1)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2)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3)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4)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5)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巡视电梯
1)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2)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3)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5.巡视大堂、门厅、走廊
1)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2)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3)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6.巡视装修住户
巡视家庭装修施工住户,预防出现违章装修现象。在巡视中发现楼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7.巡视方法及要求
1)先走到楼房屋顶,从上至下逐户巡视。
2)巡视要求两人成组进行,以防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注意刷卡签到或在签到本人签到。
4)发现损坏情况必须当日填写《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
5)对装修施工巡视要求每日记《装修施工日记》,详细记录住户的施工状况。
8.紧急情况的处理
发现住户家中有异常情况时,除特别紧迫情况外,严禁进入住户家中,更严禁擅自打开住户门锁进入住户家中。紧急情况需要进入住户家中抢救或避险时,应至少邀请公司员工之外的第三方如业主委员会委员、隔壁邻居等人员作证后,再进入住户家中,但事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留存记录。两人以上并至少有一人是主管干部时方可从事上述入户抢险。
9.巡视记录
巡视完毕,应将物业巡视的相关状况逐项记录在《巡楼日志》中,不允许只填写“正常”两字,要求有两名同事共同签字。
物业服务制度6
1.目的
为保证赛迪大厦物业服务质量达到管理规定要求。
2.范围
赛迪大厦项目部直接或间接对用户提供服务的活动。
3.职责
3.1质量保证部负责服务质量检验的行政业务领导,组织实施质量检验。
3.2质保部质控主管负责赛迪大厦项目部的.服务质量检验、质量分析评价。
3.3质量检验员负责部门的服务质量检验。
4.程序
4.1质量检验员每天对本部门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4.1.1检查内容:按作业文件要求检查本部门服务质量,并填写相应的质量记录。
4.1.2对不合格项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及时纠正。
4.1.3每月检验员将部门质量检验记录交质控主管。
4.2质控主管每周对物业项目部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4.2.1检查内容:对项目部对用户提供服务的各部门按作业文件要求检查并填写《服务质量周检表》。
4.2.2对《服务质量周检表》进行评价分析,并根据不合格项影响严重程度填写不合格报告,责任部门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4.2.3质控主管及时跟踪验证纠正与预防措施,每月对项目部纠正与预防措施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纠正与预防措施统计表》并上报质保部。
4.2.4质控主管每月对项目部服务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并填写《质量综合分析表》报公司质保部。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内容:A.用户投诉处理满意率B.房屋完好率、设备完好率C.维修及时率D.采购物品合格率E.保洁卫生合格率F.绿化合格率G.消防、治安合格率
4.3质保部每月对项目部服务质量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和验证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服务质量综合分析表》情况进行服务质量考评并填写《xx月份服务质量考评表》。
5.监督执行公司质量保证部
6.质量记录JC/JL4.10-0101-01-1998(1)《保安服务质量周检表》
JC/JL4.10-0101-02-1998(1)《保洁、绿化服务质量周检表》
JC/JL4.10-0101-03-1998(1)《工程设施、维修服务质量周检表》
JC/JL4.10-0101-04-1998(1)《物业服务质量周检表》
JC/JL4.10-0101-05-1998(1)《采购物品质量周检表》
JC/JL4.10-0101-06-1998(1)《服务质量综合分析表》
JC/JL4.10-0101-07-1998(1)《xx月份服务质量考评表》
JC/JL4.14-0102-1998(1)《纠正与预防措施完成情况统计表》
物业服务制度7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服务质量和业主权益。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1.收费项目与标准:明确各项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公共设施使用费等。
2.计费方式与周期:规定费用的计算方法,如按面积、人数或其他标准,并设定收费周期,如月度、季度或年度。
3.缴费流程:描述业主如何支付费用,包括线上线下支付渠道、缴费期限和逾期处理办法。
4.费用使用与管理:规定费用如何被用于维护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包括财务管理、审计和公开透明度。
5.投诉与争议解决:建立有效的投诉机制,对于收费争议提供解决方案。
6.法律法规遵守:确保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物业管理和收费相关法律法规。
内容概述:
1.法规遵从性:确保制度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保障业主权益。
2.服务内容定义:详细列出提供的各项服务,如保洁、绿化、保安等。
3.费用调整机制:明确费用调整的`程序和条件,如成本变动、市场行情等。
4.业主权利与义务:明确业主在收费制度下的权利,如获取账单、提出异议等,以及应尽的义务,如按时缴费。
5.信息公开:规定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和费用使用情况,增强业主信任。
6.协商与沟通:鼓励业主参与决策,通过业主大会等方式讨论和修改收费政策。
物业服务制度8
1总则
1.1为了便于理解,本手册中的不合格是指:在责任范围内,公司管理体系未符合体系要求,各工作过程未符合策划所规定的要求,设施设备及使用工具未符合使用要求,以及其它影响物业服务的事项。由于外部或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均以整改项处理。
1.2及时有效地处理不合格事项,防止因不合格造成进一步的影响和危害,不仅是保证物业服务质量,实现顾客满意的需要,也是物业分公司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
1.3各物业分公司在日常物业服务过程中,所有发生的不合格事项都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包括对不合格事项进行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确保物业管理服务实施和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合格及时得到控制,从根源上减少和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1.4为了使不合格得到纠正和预防,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生不合格时,各物业分公司须追究造成不合格的责任。
2职责
2.1物业分公司各部门操作层员工负责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进行及时纠正。
2.2物业分公司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负责依据本程序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轻微不合格及时进行纠正、整改。
2.3各部门经理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不合格和潜在的不合格,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2.4物业分公司总经理负责体系不合格的控制,主持不合格评审,批准不合格评审记录/报告和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
2.5物业分公司品质部负责组织不合格评审,对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
3程序要点
3.1不合格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a)工作过程中;
b)顾客投诉;
c)顾客满意调查;d)社会传媒曝光;e)突发事故;
f)内部检查;
g)内审及外审。
3.2不合格划分
3.2.1根据性质及类型将不合格划分为:
a)体系不合格:文件没有作出规定或提出要求;文件不相容;文件不适用;在某一时间内,不合格集中分布在个别要素或个别部门。
b)管理不合格:没有按程序、规定进行管理和控制。
c)实物产品不合格:采购的有形产品不合格;设备、设施、装置不合格。
d)服务不合格:没有满足顾客的要求;没有达到公司规定的要求。
3.2.2根据影响程度可划分为:
3.2.2.1整改项:
a)问题未达到不合格,但通过整改后取得良好效果,更有利于提供物业服务。
b)外部或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不合格,这种不合格不是组织内部原因造成的,可以通过施加影响给予整改。
3.2.2.2轻微不合格:不合格事项对物业服务提供影响不大,可以即时整改。
3.2.2.3一般不合格:
a)因管理疏漏、操作失误造成,对服务质量有一定影响,或存在事故隐患;
b)擅自停止使用或替代公司文件制度,公司文件精神得不到贯彻(情节严重按"严重不合格"评定);
c)造成轻微影响但范围较大;
d)质量检查中同一个轻微不合格连续两个月出现;
e)文件管理、记录填写与控制的问题中涉及到比较重要的文件资料;
f)负有责任的(责任判定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及物业管理方案)顾客投诉。
3.2.2.4严重不合格:
a)责任人在相关工作中,没有按制度规定、行业准则、专业要求进行管理,后果影响大。
b)不合格问题所覆盖的范围较大,严重影响服务质量;
c)质量检查中同类不合格连续或多次出现。
d)公司文件精神得不到贯彻,造成严重影响;
e)在上级做出工作决策、布置工作重点或多次强调有关规定后,拒不执行;
f)在一段时间内(如一个月)单项不合格引起较多顾客投诉;
g)对媒体曝光的消极事项负有责任。
3.2.3在进行质量分析,问题的追根溯源时,可根据3.2.1的划分类型进行分析,便于找到问题主因,制定出适宜的纠正及预防措施。
3.2.4需要追究造成不合格责任时,可根据本节3.2.2的划分类型进行量化考核(详见《9.2物业服务检查》)。
3.3在质量活动中,受控状态下的质量改进不应纳入不合格范围。如上一级检查/审核发现的问题在下一级已发现,而且做了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上一级不应将其作为不合格处理。
3.4除在工作、作业过程中由实施人员发现并立即纠正的不合格外,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不合格应由发现者(投诉处理部门、检查及审核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予以记录,需要考核的转考核部门进行。
3.5顾客对服务结果的评价,是不合格的重要反馈途径。这种反馈可在"住户投诉"、
"回访记录"或提供服务确认单中得到。
3.6采购的有形产品不合格。除接收后发现的应予记录外,原则采用退货或拒收的处置方式,但在退货前应予以标识。
3.7设备、设施不合格。除记录外,应停止使用进行检修处置。直接提供顾客使用的设备(如电梯)应设置"检修"或"暂停使用"等标识。
3.8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轻微不合格一经发现或指出,由责任者自行纠正。
3.9不合格的评审
3.9.1所有不合格都必须经过评审。除3.9.2所列之外的不合格评审由检查发现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按3.2及3.9.4要求进行评审。
3.9.2下列不合格应进行集中会议方式评审:
a)发生严重不合格;
b)对满意度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发现顾客表达的集中、突出不满意问题;
c)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
d)连续两次及以上上级检查/审核未达标时。
3.9.3物业分公司对3.9.2所列的不合格的评审由品质部组织,总经理主持,以公司主管经理及有关部门主管参加评审会议的形式进行。由项目所在公司或管理公司进行评审时,则由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公司物业总监主持,物业分公司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参与。
3.9.4评审的主要内容为:
a)确定责任部门或责任者;
b)评价影响程度和范围;
c)提出处置意见。
3.9.5物业分公司品质部应负责建立《不合格评审记录/报告》,总经理负责批准《不合格评审记录/报告》,重大问题报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送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备案。
3.10不合格的处置
3.10.1不合格处置有下列方式及其组合:
a)返工;
b)请求顾客让步接收;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e)补充完善文件、资源;
f)对员工进行培训;
g)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3.10.2凡经评审的不合格,总经理应责成责任部门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给予纠正,并给予验证。对仍不合格的必须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给予纠正,从根源上加以纠正。
3.11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
3.11.1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定纠正措施:
a)设备、设施由于维护检修不及时或未达到适用要求而影响服务质量48小时及以上时;
b)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
c)检查/审核发现严重不合格时;
d)顾客的投诉符合严重不合格条件时;
e)不合格进行了评审时。
3.11.2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指定预防措施:
a)当服务质量发生周期性、系统性波动,如不采取措施有可能导致不合格发生时;
b)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指出的潜在不合格的问题;
c)质量体系运行不畅发生"有事无人管理"或"工作推托、扯皮"时;
d)对顾客的意见、建议、抱怨、期望进行分析,需采取措施以满足顾客的需要和期望时。
3.12发生不合格的部门负责对现存不合格原因或其他不良因素进行分析,对符合上述条件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不合格,由不合格的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出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填写相关记录,报物业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3.13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的基本要求
3.13.1必须从根源上分析实际和潜在的问题的原因,不应把纠正与纠正措施混淆。
3.13.2实际的和潜在的不合格,其根源可能是下述一种或多种:
3.13.2.1人员:
a)文化素质不够,不能接受或掌握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b)缺乏必要且适宜的培训;
c)缺乏必要的教育,没有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和责任感。
3.13.2.2设备(含设施、装置、测量设备):
a)缺乏必要的设备或设备不配套;
b)选用的设备与服务的质量要求不相宜;
c)维护、保养、调整无规范或未按规范。
3.13.2.3材料(含原材料、元器件、配件、辅材):
a)选择不当,不能满足设备需要的要求;b)搬运贮存不当造成损坏或混料(批);c)使用错误;
d)标识错误或不清。
3.13.2.4方法(含作业、作业流程):
a)必须的规范作业流程不完整、不适用;
b)规范的要求不一致;
c)未按规范执行;
d)使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
3.13.3纠正/预防措施必须具体,定量化,并落实具体实施和完成期限。措施所涉及的部门应予以实施或配合,并承担相应责任。
3.13.4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结束后,应提请品质部验证。措施涉及的资源配置、文件更改或增添应按公司相应程序规定办理。
3.14跟踪验证
3.14.1纠正/预防措施实施部门的负责人应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品质部报告,品质部应对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验证,并向总经理报告。
3.14.2总经理应对检查和验证情况做出反应。达到预期目标的责成品质部纳入相关文件或形成新的文件予以巩固,对未按措施实施或实施结果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应予以批评、处罚并由品质部再次填发《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由责任部门重新分析,再次制定并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3.14.3在管理评审活动中对纠正措施的状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评审,具体见9.6。
3.15记录管理
3.15.1应保存不合格记录,其保存期按提出记录要求的规程规定执行。
3.15.2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和验证应及时记录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3.15.3品质部应保存《不合格评审记录/报告》原件(正本)和已完成验证的《纠正
预防措施报告》,保存期均为3年。
4记录
4.1WDWY-FR-MM9101《不合格评审报告》
4.2WDWY-FR-MM9102《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物业服务制度9
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确保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正、客观、合理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同时根据考核成绩决定对员工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提供客观依据,从而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为此,特建立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湛江市葵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核主体:品质管理部
绩效考核小组组长:品质管理部经理
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试用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96分以上为优秀,91-95分为良好,86-90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1、试用期考核
(1)、考核对象:试用期员工;
(2)、考核主体: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小组
(3)、考核方式:业务知识采用笔试考核(占60%),业务技能由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占40%)。(以下简称综合考核成绩)
(4)、考核结果:
A、试用期满,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成绩在91分以上,给予转正,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B、试用期满,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成绩在86分至90分之间,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延长期满若综合考核成绩在91分以上给予转正,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则公司与聘任试用期员工解雇劳务关系。
C、试用期满,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则不予录用。
2、不定期考核
(1)、考核对象:全体员工;
(2)、考核主体: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小组
(3)、考核方式:业务知识采用笔试考核,业务技能由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4)、考核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低于85分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10%。
3、月度考核
(1)、考核对象:全体员工;
(2)、考核主体: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小组
(3)、考核方式:业务知识采用笔试考核,业务技能由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4)、考核结果:
A、综合考核成绩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月度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月度绩效工资×(综合考核成绩/100分×100%)=月度应发绩效工资。(例如:部门主管的月度绩效工资为:1000元/月,综合考核成绩120分,月度应发绩效工资=1000元×120/100×100%=1200元)
B、月度考核综合考核成绩连续两个月低于85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20%的基本工资。若月度考核综合考核成绩连续三个月低于85分,则给予辞退处理。
4、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全体员工;
(2)、考核主体: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小组;
(3)、考核方式:业务知识采用笔试考核,业务技能由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4)、考核结果:
A、年度考核成绩作为年度奖金发放参考依据;
B、年度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在91分以上,公司给予续签劳动合同。
C、年度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在86分至90分之间,转为相应岗位的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若综合考核成绩在91分以上给予转正,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则给予辞退。
C、年度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则给予辞退。
1、考核标准
为确保科学设计考核项目,直观、准确显示考核各项数据,有效、客观、公平、合理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同时公司根据不同工作岗位设计相应的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分为八类:部门经理、部门主管、物业助理、维修技工、保安领班、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各岗位的具体考核实施执行《员工岗位考核标准细则》。
2、考核内容
(一)德 员工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
(二)能 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勤 员工的工作作风,组织劳动纪律;
(四)绩 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3、考核权限
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葵园物业管辖各物业的物业经理考核部门主管,总经理考核公司各部室经理及各物业的物业经理,行政人事部统计备案。
4、考核要求
A、各级考核者必须认真,细致,实事求是考核所属职工,要求各级考核者认真负责的组织
每次考核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不良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做出严肃处理。
B、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连续两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20%的基本工资,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
C、考核表要求各部按指定时间上报即:试用期考核于员工试用期满的次月3日前上报,不定期考核与月度考核于次月3日前上报,年度考核于次年元月15日前上报。
物业服务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防范。
第二章物业安保服务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参照《青岛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内容,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安全管理防范等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除履行前款规定外,还应执行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和服务质量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包括日常防范和应急预案在内的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明确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的范围、责任、措施、效果评价、检查考核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方案,不断检查、调整、完善应急预案。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健全规范安保队伍管理制度。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其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聘用相应数量的安保人员,招聘安保人员数量要符合小区治安状况和居民对安全防范的需求;要严格审查被招录人员身份等情况,不得私招滥雇。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从专业保安公司招聘,并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暂时没有条件从专业保安公司招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自行招聘安保人员,但要向物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被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外来人员需提供本市的暂住证)等证件(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进行审核并造册备案。
(二)安保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岗前集中培训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在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委托具有保安专业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掌握与保安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和职业规范,正确使用防护器械和正当防卫、现场保护等技能。个别新聘用安保人员岗前培训可实行跟队培训或集中培训的方式。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保人员集中培训。
(三)安保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上岗执勤,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对讲机、橡胶棍、手电等常用装备。
(四)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加强小区安全管理,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对发现的警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立即报警和报告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做好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是物业管理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执行公安机关制定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楼宇对讲、电视监控、周界防范报警、电子巡更、家庭报警等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转。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符合物业收费类别等级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和出入登记制度。有条件的小区要划定停车泊位,加强看护,有序停放。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及水(二次供水)、电、气、电梯、消防等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查并作好巡查记录,配备常用应急抢险器材,加强物业养护和维修,接到业主报修或保修单,立即做好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及时报告相关责任单位消除隐患。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小区内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场所和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统一设置文明规范、用语简洁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为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危险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明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设施的安装要求,制止小区住户安装防盗护栏凸出墙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每年要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强化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章小区自治管理
第九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
(二)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
(三)侵占、损坏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随意倾倒垃圾、杂物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
(六)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
(七)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赌博、利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发现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镇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健全完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消防“六位一体”的群防群治体系,做好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防火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推广社区“四位一体”工作室制度。由社区综治工委牵头,社区民警、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分别派人入驻,实行日常值班,协商议事,及时协调处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事务,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要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联合开展“星级平安物业小区”创建活动,整合小区群防群治力量,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物业安全管理、有偿保安服务、防火安全检查、机动车看护、暂住人口登记服务”等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
第四章部门综合治理
第十五条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公安部门负责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应加强城区物业管理小区及周边日常治安巡逻。公安派出所将辖区开放式和半封闭物业管理小区纳入治安巡逻警车夜间巡防区域范围。
社区民警应加强对所驻社区或物业管理小区的日常走访,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加强治安防范,及时解决有关治安问题。
第十七条街道、镇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第十八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镇负责召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和城管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参加,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年初应与所在街道、镇综治委签订“加强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责任书,自觉接受街道、镇综治委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条各区市综治办、房管局(处、中心)、建委、公安局、民政局、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小区安全管理防范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违法行为投诉登记、星级平安物业小区评选、业主安全评价、可防性案件发案通报以及责任查究等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治安防范责任。
对防范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善,连续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要坚决行使一票否决和治安防范责任查究制度,并建议取消该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资质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或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其他单位的公共区域安全防范,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服务制度11
医院物业服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确保医疗服务环境的安全、整洁与高效。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施维护、卫生保洁、安全保障、患者服务等多个方面,旨在为患者和医护人员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医疗环境。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包括物业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与激励机制,确保团队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
2.设施维护:涵盖建筑、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和更新,确保设施运行正常,不影响医疗服务。
3.卫生保洁:规定清洁标准和频率,保证医院环境的卫生与整洁。
4.安全保障:设立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5.患者服务:提供导医、陪护等人性化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6.质量控制: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持续改进工作流程。
物业服务制度12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商业秘密不外泄,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员工保密责任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EE物业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EE物业服务中心档案保密管理工作。
3标准作业要求
3.1定义
a)秘密是指涉及到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的,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所知悉,它的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危害的,公司已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的事项。
b)保密是指防止失密、泄露、窃密,使秘密处于必要的受控状态。
3.2保密范围
a)政府下发的只限内部参阅、秘密级以上的文件;
b)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d)公司在推广销售、售后服务过程中不宜公开的信息;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有关解决方案等;
e)合同、协议、制度、规定、公司内部上报、下发的文件、资料;
f)公司及各部门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文件、资料;
g)公司各类会议的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纪要;
h)财务运作计划、统计报表、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的原始数据、资料;
i)员工人事档案及其他文档;
j)公司的市场调查、预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项目进展情况等专题报告及有关资料;
k)公司领导电话、行踪;
l)公司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m)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
n)其他经公司确定属保密范围的事项。
3.3密级分类:秘密、机密、绝密。
3.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为绝密级。
3.3.2公司规划、经营状况、重要会议记录为机密级。
3.3.3公司人事档案、财务报表、统计资料、合同、协议、员工工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3.4保密措施
3.4.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指定专人执行;采用电脑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资料由经办人执行并负保密义务。
3.4.2机密级以上的文件传阅至公司领导;秘密件传阅至部门负责人,非经以上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内部文件传阅至有关员工。
3.4.3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密件,由指定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4.4属保密范围的文件须由专人保管,存放在保险箱(柜)内;条件不具备的,也须存放在上锁的柜(抽屉)内。
3.4.5凡查阅、外借密件的,须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同意方可借阅,且须做到当天借阅,当天归还。
3.4.6办妥每项工作后,须在24小时内将工作涉及的所有资料或证、照原件交回指定人员保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留存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4.7员工离职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将其保管的所有工作资料交回指定人员保管;离开公司后仍须承担保密义务,直至掌握的信息完全向公众公开。
3.4.8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文件、资料、笔记簿等,废弃时须销毁。
3.4.9未经同意,不得进入领导的办公室。
3.4.10未经同意,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档案柜。
3.4.11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过程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在正常工作交往中须注意保守公司秘密。
3.4.12任何员工若发现公司秘密已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
4质量要求
4.1全体员工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保密措施。
5记录表单
无
物业服务制度13
1.0目的
服务中心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为防止不测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下发服务中心、管理处。
3.0服务中心用章使用范围
服务中心用章只限于管辖物业范围内日常管理活动的管理权行使确认,禁止使用管服务中心用章签订任何协议、合同。
4.0印章的保管
4.1服务中心印章采由项目行政人员或兼行政工作的员工保管。
4.2印章必须由各行政人员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4.3服务中心用章的保管和审批权必须分离,严禁保管权和审批权由一人兼任。
4.4用章保管人必须严格执行服务中心用章管理制度,否则按渎职行为处理。
4.5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0印章的使用
5.1公司使用各类印章需按印章使用流程进行申请办理使用。
5.2使用印章需到印章保管人处填写"用章申请表",经项目物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给予盖章,保管人用章后复印用章文件作为用章申请表附件存档,以便查阅。
5.3所需用印的文件经部门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方可用章,否决的则退回。
5.4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签批同意使用用章后,将需盖章文件交该印章保管人负责盖章。
5.5印章保管人对文件和"用章申请表"予以审核,未符合制度要求坚决给予退回。
5.6印章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是印章使用权限人。
5.7在逐级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决的,予以退回。
5.8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决定权。
5.9印章使用单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5.10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集团法务部审核签字。
5.11禁止印章保管人自行使用印章。
5.12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借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5.13用章管理人员必须在本制度上签名承诺严格执行本制度,并自愿承担未按本制度执行所引起的责任。
6.0责任
6.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
6.2必须严格依照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6.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7.0支持文件
7.1《公司员工行为准则》
8.0质量记录
8.1《用章申请表》WY/QR-WY-026
8.2《用章交接记录》WY/QR-WY-027
本人xxx,于20xx年xx月xx日,已学习了本制度,并清楚本制度内容和要求,对本制度内容无异议,本制度作为我与公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作为公司规章制度之一,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执行力,本人愿意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公司同事违反本制度或有危害公司利益行为,本人会积极汇报或检举揭发。如本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或危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本人愿意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物业服务制度14
品质保证部工作目标
1、外部审核严重不符合项为0,一般不符合项3个
说明:
a、指标阐释:外部审核时,公司管理体系出现的严重不符合及一般不符合项的判定由认证机构进行;
b、数据来源:认证机构的审核结果;
c、未达标处理:每增加一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0元,扣除部门绩效200元。
2、公共知识培训合格率90%
说明:
a、指标阐释:由品保部组织的'实施的培训,在每次(或每系列)的培训完成后进行考核,并统计合格率。培训合格的人数与参加培训的总人数之比大于等于9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b、数据来源:每次公共知识培训考核后的成绩统计结果;
c、未达标处理:低于指标扣除部门负责人100元,扣除部门绩效200元。
3、各项工作差错数2次/月
说明:
a、指标阐释:工作差错指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中按时指按本部门工作流程及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工作交办者(公司领导)的要求时间完成工作;按质指按相应的工作标准或工作交办者(公司领导)的要求完成工作;按量指按交办的数量完成工作。
b、数据来源:考评小组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并经核实的数据;
c、未达标处理:每增加一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0元,扣除部门绩效200元。
4、
说明:
a、指标阐释:部门计划可控费用金额,由各部门成本计划员编制出当月费用计划清单报至成本控制中心,成本控制中心汇总、归类后,编制出各部门月计划指标,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
b、数据来源:财务部成本控制中心核算结果。
c、处理办法:奖罚金额=(各部门实际可控费用金额-各部门计划可控费用金额)×20%(正数时为惩罚金额,负数时为奖励金额),其直接加、减至本部门当月的绩效工资,如惩罚金额超过当月绩效工资,则当月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特别说明:上述每项指标累计处罚金额超过绩效工资时,则当月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物业服务制度15
一、前台客户服务
1.前台环境干净、整洁、明亮,温度适中,气味清新,有适当的装饰。
2.墙面、门窗、公示镜框、资料架、标识等无灰尘、污迹、蜘蛛网。
3.台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文件资料分类放置,统一外观。
4.服务人员衣着整洁规范,精神饱满,言行举止文雅,双手接递物品,BI礼仪有无客户保持一致。
5.严格执行“见面微笑、主动问好、起身服务”的`服务标准。
6.需要客户等待较长时间需致歉。与客户沟通或让客户等待较长时间需为客户倒水。
7.对客户反映的意见当面作认真地记录,并复述内容请客户确认。
8.电话铃响三声内及时接听,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语调柔和、亲切。
9.如未能及时接听客户电话,须回拨并致歉。
10.认真倾听,不随意打断客户,清晰记录客户问题,并复述内容请客户确认。
11.逢节假日,需向来电来访客户致以节日祝福。
12.重要通知或重大园区活动,向到访客户传达通知。
二、小区公共部位维修
1.提前告知(张贴工作内容、时间)。
2.安全提示(摆放安全提示标识)。
3.隔离防护(使用警戒带、围栏/板围出工作区域)。
4.工完场清(工作完毕及时清理)。
三、上门服务:
1.上门服务招呼语气和蔼,与对方客户接待人员对接后符合BI要求。
2.婉拒客户馈赠。
3.随身携带纸笔,认真记录客户意见。
4.不随意评价客户及自身公司,离开时致谢告别。
四、车场岗
1.车辆进入车场时保安员及时指引,需要人员操作的地下车库做到上呼下应,车到人到。
2.有专人看护,交通指挥动作规范;无车位占用。
3.减速坡(路拱)牢固固定,螺栓无突出、无破损、斑驳。
4.地面平整,干净、无杂物、积水、无凹陷、破损、起砂及明显积尘。墙面无污迹、破损。顶棚无渗漏。
5.凸出设备(阀门等)各类标识齐全,无破损、干净、清晰。
6.有防撞标识、设施;照明正常,灯杆灯座等无斑驳、锈蚀。
五、道路要求
1.路灯(地灯)照明正常,无蜘蛛网,灯罩内无虫尸堆积,灯杆干净、无斑驳锈蚀。
2.路面、路牙平整,无凹陷、破损、松动。地面无杂物、污迹、积水、明显积尘。
3.上下班高峰期前加强主干道、广场巡逻频次、清扫力度,确保路面没有垃圾杂物,交通快捷、安全、有序。
4.雨(污)水沟(井)盖无破损、堵塞、松动,车辆通过无翘起及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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