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宿舍安全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2
一、同学宿舍是同学学习、生活、交友、休息的场所,是学院对同学进行素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现学校校内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同学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听从管理,文明住宿。
二、同学宿舍管理中心依据学校年度招生方案及房源状况统筹支配同学入住同学宿舍。
三、入住同学宿舍的同学持录用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向班主任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同学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同学宿舍管理中心统一方案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同学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需予以协作。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时,必需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同学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时,有妥当爱护同学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同学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酷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仔细遵守《宿舍卫生检查和文明寝室评比制度》,乐观提倡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敬重师长、团结互助和喜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番值日自觉保持干净,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平安防范和自我爱护意识,留意防火、防盗。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离开宿舍时,肯定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同学的有关责任。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同学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一、住宿同学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自觉节省用水和节省用电,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同学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需照价赔偿。
十二、同学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觉遵守《同学宿舍进出管理规定》,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十四、同学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十五、同学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同学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同学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同学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同学提出处理看法。
十六、同学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指导校同学自管会健全同学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乐观作用。
十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同学,根据《同学违纪处分条例》赐予处理。
十八、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九、本规定由同学处负责解释。
二十、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规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3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较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明确学院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学院的管理,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强化学生节约用电观念和安全用电意识,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 学生的权利
第一条 有参加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生有权正常使用宿舍内学校安装的供学生使用的电灯、电扇、洗衣机等电器和相关用电设施。
第三条 在宿舍内可给充电电池充电,可使用电脑、手机充电器、小功率电吹风等日常所用的电器用品。
第四条 学生可在向保卫处和宿管科申请允许的'情况下安装使用饮水机和小功率空调。
第五条 宿舍内的用电设备和设施出现故障或老化,有权要求学院后勤相关人员给予检查和维修。
第六条 有对学院给予学生用电原因造成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二 学生的义务
第一条 有接受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义务。
第二条 爱护用电设施;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按时交纳足额电费。
第三条 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安装灯头和擅自增设供电设施、供电线路和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并且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三 学院的权利
第一条 学院有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的电源总开关进行控制使用的权利。
第三条 学院有对学生用电情况知情权,并按国家规定价格收取用电费用。
第四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违规违章用电进行处分和处理的权利。
四 学院的义务
第一条 学院应依照国家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
第二条 学院应给学生提供电灯、电扇、洗衣机等日常使用的电器用品和用电设施并告知学生使用方法。
第三条 及时告知学生的用电度数情况,及时提醒学生缴纳电费。
第三条 学院要定期对学生宿舍的电器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学生用电过程出现故障,学院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五 相关责任
第一条 因学院方面造成的原因,致使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学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学生因自己过错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学生有违反《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按照规定给以相应处分。
第四条 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 附则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本校学生。
第二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保卫处和学生各持一份。
第四条 本协议解释权归保卫处
第五条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为准。
甲方: 乙方: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签字)
保卫处
年 月 日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4
1、学生宿舍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学生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出入宿舍,在宿舍关闭时间内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宿舍,必须报告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员,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
2、学生离开宿舍时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并关锁好本寝室的门窗。私人物品各人妥善保管。如有贵重物品可交由宿舍管理员代为保管。
3、不得留宿非本寝室其他任何人员。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后由被访者带入。在宿舍区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4、严禁将火种带入宿舍。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有害物品。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可能危及安全的物品如刀具、充电电器等。
5、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使用自带的'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所有材料外,可上报学校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乱物品。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7、禁止在宿舍区从事与球类有关的体育活动。禁止在宿舍区从事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任何危险活动。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5
为了保证住宿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一、规定
(一)宿舍楼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负责人为负责该楼宿管员。
(二)学生宿舍每层配置消防器材,由保卫科派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三)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四)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采取紧急疏散措施。
(五)责任区负责人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安全用电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六)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蓄电池式应急灯和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及其他电器设备。
(七)严禁乱动总电源开关、保险及楼内的消防器材,不准私安电器插座,严禁擅自拉电线或改装、拆除宿舍配套电器及线路。
(八)宿舍楼内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物品,不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
(九)宿舍内禁止吸烟;熄灯后不得点蜡烛。
(十)宿舍楼内禁止燃烧废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处罚措施
(一)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油炉、烧酒精炉等)或乱扔烟蒂的,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二)公寓内有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应急灯、电源插板等),一经查出,没收违章电器设备,并根据学生手册及宿舍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同学进行处分。由于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6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校区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八个不准”
1、 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 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 不准在厕所、洗漱间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 不准向水池、小便槽内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 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 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 不准在走道上停放自行车,堆放家具及其它物品。
8、 不准在走廊内乱垃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二、“五个做到”
1、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2、 学生寝室做到每天一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楼道的箩筐内,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外。
3、 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4、 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烟蒂、蛛网,无纸屑污物。
5、 室内厕所做到勤打扫、勤冲剧、保持清洁,尽量做到无异味。
三、值日规定
1、 学生寝室卫生由各寝室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 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和宿舍楼内的公共场所平时由清洁工负责打扫,如遇突击任务组织学生予以协助。
四、检查制度:
1、 平时学生社区管理中心组织人员随时检查“八个不准”的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进,并将情况通报相关学院和校社区党工委,情节严重者要作违纪处理。
2、 学生寝室的卫生由学生社区管理中心负责检查,每月按优良(85分以上)、合格(70——84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级记入《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比纪录本》,并张榜公布和通报各学院。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的当日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
(1) 地面不清洁,未打扫;
(2)有未叠被子现象;
(3)室内厕所未打扫,异味重(北区扣值日寝室,如厅内无值日轮流表,未表明值日寝室的,则三个寝室当日卫生均为不合格)。
3、 在卫生检查中坚持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普查中凡是卫生为不合格寝室则列入重点检查寝室,对卫生状况做到一周一检查,连续两次合格或有一次优良,则改为卫生抽查寝室;在普查中卫生合格以上寝室列入卫生抽查寝室,对卫生状况实行不定期检查,若卫生抽查成绩为不合格,则列入重点检查寝室。
4、 学年末对寝室卫生状况进行总评,凡月卫生检查成绩优良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不合格等级则为卫生优良寝室;月卫生检查成绩不合格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优良等级则为不合格寝室;其它均为卫生合格寝室。
5、卫生优良为评比文明寝室的重要条件,并建议宿舍成员各学院在德育考评时适当加分;凡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的宿舍成员建议各学院在德育考评时不得评为优良及以上等级,宿舍成员在评定后第二学年不列入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在党内进行批评教育。连续两学年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的成员,建议其德育考核成绩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附: 学生寝室卫生评分标准
一、上午第一节课前进行一次内务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各楼层箩筐内,一律不准将垃圾扫出寝室外。发现一次扣15分。(15分)
二、书籍、各种物品(床上用品、箱包、洗漱饮食用具、衣帽、鞋子等)摆放整齐统一。发现一张床位的床上用品摆放不整齐扣5分,一张桌面摆放杂乱扣5分,一张床铺下鞋子物品排放不整齐扣5分,其它酌情扣分。(35分)
三、地面保持清洁,做到无痰迹、无烟蒂、无纸屑杂物。发现一处扣5分。(20分)
四、墙壁、桌椅门窗、灯具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蛛网、无涂抹。发现一处扣5分。(10)
五、字画等布置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不合要求扣5分 (5分)
六、公物完整无损。有损坏公物现象除赔偿和按校纪规定处理外,并扣10分。(10分)。
七、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寝室内务,做到有值日轮流表和值日制度。值日生工作认真负责。不合要求扣5分。(5分)。
注: 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的当日卫生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1)地面不清洁,未打扫;(2)有未叠被子现象;
(3)室内厕所未打扫,异味重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使学生有一个“文明、舒适、整洁、安全”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点部位,是反映学生精神风貌的窗口,每个学生都应树立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宿舍纪律,共同把学生宿舍管理好、建设好。
第二条 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宿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内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内务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督促和评比,为学生提供及时优质服务。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和管理,学院其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任意调换和强行抢占寝室和床位。
第四条 建立学院、系部、学生干部在学生宿舍区的轮流值日、值周制度、以加强学生宿舍的分级管理,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宿舍管理系统。
第五条 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人,每层楼设层长一名、每栋设栋长一人,协助宿管中心对宿舍的学习、生活秩序、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宜的管理。期末栋长、层长可参与优秀干部的评选。
第二章 学生宿舍公共财物、水电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全院学生都应牢固树立爱护公共财物的道德意识,自觉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第七条 寝室内的床铺、床板、柜子,桌凳等由宿管中心按寝室人数配齐,并登记造册、落实到人,不得任意调换。不得将教室课桌椅搬进寝室。
第八条 学生对所分配的家具要妥善保管。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离校时,须经宿管中心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九条 宿舍区和寝室内的公共役施每学期开学前由后勤部门搞好维修,宿管办负责验收。寝室内的公物开学时由寝室长签名负责。
第十条 不准在室内外墙壁、栏杆,门窗、桌凳上涂写、刻画或进行其他破坏行为。
第十一条 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随时关好水龙头,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物。
第十二条 每名学生每月定额用电5度、用水3吨。一月结一次帐,超过部分学生应按时交纳水电费。
第三章 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三条 全院学生都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保卫部、宿管部协助保卫处做好学生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胸卡。男生(女生)不准进入女生(男生)宿舍。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会客制度,来客必须登记。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 离开寝室必须落锁,不得将小商小贩引人宿舍。
第十八条 放假回家时,必须将贵重物品及现金寄存或随身带走。
第十九条 禁止在宿舍内和走廊上燃烧物品。不准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熄灯后不准点蜡烛。禁止在宿舍区燃放鞭炮。
第二十条 爱护学生宿舍区装配的.消防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
第二十一条 严禁攀爬学生宿舍围墙。铁门和铁栏。不得在学生宿舍区起哄、闹事。不得在楼顶逗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必须在指定寝室住宿。各班宿管委员和女生委员,寝室长应掌握每天晚上本班本室同学外宿名单,如有外宿者,必须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大件、贵重物品出入宿舍,必须自觉接受宿管员的检查、登记。未经他人同意乱拿他人用品者:视为偷盗行为,凡偷盗他人钱物,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内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和不文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二十五条 寒暑假期间,学生不得滞留学院或提前返校在学生宿舍人住,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不得再在学生宿舍住宿。
第四章 学生宿舍作息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宿舍大门严格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开关。白天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内学生严禁进入或滞留宿舍。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特殊原因,学生可在禁止出入宿舍时间内出入宿舍:
1、患病且有医务室证明;
2、因公事或急事有学生处或宿管中心证明:
第二十八条 学生必须在晚上10:00(周五六晚10:30)前回宿舍就寝,否则宿管员有权拒绝开门.并作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宿舍电灯统一开关,熄灯或因故停电后,不得大声呼叫、喧哗起哄。
第五章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讲究个人卫生,床上用品、服装、鞋袜要勤换勤洗,经常保持清洁。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清洁卫生实行宿管员主外,学生主内的原则,各门楼、公共走道、楼梯、公共洗浴、卫生间由宿管员打扫,各寝室内务以及各寝室门、窗及寝室门前的走廊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负责组织本寝室人员整理和打扫。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宿舍内要严格做到五不准:①不准乱丢纸屑、果皮垃圾,不准随地大小便;③不准在窗户、拦秆处往室外或走廊上倒水、乱扔东西;③不准在宿舍内生火做饭;④不准在墙上乱贴、乱挂、乱画;⑤不准带饭菜进宿舍。
第三十三条 建立寝室卫生轮流值日制度,每天由值日员打扫两次,分别于上午7:00和下午5:00前完成,各寝室垃圾自行倒入垃圾站。
第三十四条 每周星期三下午进行寝室卫生大扫除,由学生会组织进行检查评分。
第三十五条 寝室制度要全,必须按学院的规定张贴文明寝室标准,寝室床头卡、轮流值日表、寝室公约。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学生宿舍内开展以寝室为单位的“文明寝室’竞赛活动,通过纪律作风、文明礼仪、学习风气,劳动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考核,评选文明寝室,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十七条 学院每期评定最佳寝室、文明栋、优秀寝室长,授予称号,并发奖状、证书和奖品。
第三十八条 学院对积极维护学生宿舍区的纪律作风、安全保卫、作息制度,爱护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和设施,认真搞好宿舍卫生的人和事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寝室评比中每学期内累计三次排在未位的寝室,将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宿舍成员所有评先、评优、评定奖助学金和申请助学贷款等资格。
第四十条 学生违犯宿舍纪律,学生处、宿管中心老师、学生会干部有权对其提出批评教育,责令其到宿管中心或系部作出书面或口头检查,态度恶劣或情节严重者,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四十一条 寝室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报宿管中心及时维修,由辅导员、宿舍管理员与使用人当场认定并核价。自然损坏由学院负责,人为损坏、破坏由学院维修或更换,当事人或寝室成员负责赔偿,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第四十二条 由于使用公共水电设施不当,导致水电设施损坏者,照原价赔偿。对违规违纪使用的电器一律予以没收。
第四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偷电、偷窃公共水电设施的。
2、私拉、乱接电源的。
3、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
4、故意损坏水笼头,闸阀、水管、声控、插座、开关、线路等公共水电设施的。
第四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1、因偷电、偷窃公共水电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生火等原因酿成触电、火灾,造成伤亡事故的。
3、晚上就寝后在寝室内因听录音机、开灯不关等,影响他人就寝,造成学生起哄、打架等不良后果的。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7
1、住宿同学必需遵守“中同学守则”和小学有关制度。
2、自觉接受生活教师管理,师生合作共同营造温馨的住宿环境。
3、严格执行作息时光,按时上课,及时回宿,有事请假,严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节假日离开公寓要到宿管教师处记下备案,返回小学后准时销假;留在公寓的同学周六上午在自习室学习,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6、严禁翻越公寓大门、阳台,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麻将、玩扑克。
7、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
8、庇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树立常常性的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疾病意识。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8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制度。
2、自觉接受生活老师管理,师生合作共同营造温馨的'住宿环境。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准时回宿,有事请假,严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节假日离开公寓要到宿管老师处登记备案,返回学校后及时销假;留在公寓的学生周六上午在自习室学习,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6、严禁翻越公寓大门、阳台,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麻将、玩扑克。
7、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
8、保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树立经常性的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疾病意识。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9
为了确保校园安全,进一步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xx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一、检查时间:
周三13:30–15:00。
二、检查频率、范围及参与人员
总体检查范围包括D座公寓、小白楼及男生宿舍,并按照辅导员所辖院系,将所有宿舍分为四个检查区间。
1、每周进行一次小检查,检查范围为四个检查区间之一,参与成员包括xx四级安全体系中的安全员、相应院系辅导员;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中检查,检查范围为四个检查区间之一,参与成员包括xx四级安全体系中的xx领导、安全员、相应院系辅导员;
3、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范围为全部宿舍,参与成员包括xx四级安全体系中的xx领导、商校保卫处、安全员、全体辅导员。
三、检查项目
学生用电安全、防火防盗设施、学生公寓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周边治安环境。具体包括是否私自改动、乱接用电线路;电线/网线布局是否凌乱;插座、电器、线路放置位置是否合理;人走是否断电;是否使用违禁电器;是否堵塞消防通道;是否有吸烟及使用明火;是否在床架上安装床帏;是否将插座或电器放置在可燃物(包括书本、纸张、行李箱等)上;是否私自铺设易燃泡沫垫;是否私自更换门锁等。
四、检查结果处理
1、对于表现优秀的'宿舍,宿舍成员在大一期间参加各项评优活动时将给予加分的奖励;
2、对于有违规现象的宿舍,将根据学生手册的条例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被通报批评的宿舍,将取消其宿舍成员大一期间参加各项评优的资格。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10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楼层生活老师、教官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者;各班生活委员和各寝室室长兼任安全委员,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禁绝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教官,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德育部要组织生活老师、教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交班主任管理。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楼各宿舍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寝室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生活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楼区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寝室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学生宿舍楼门禁制度
1、开门及锁门时间:
早上:开门时间 6:00
锁门时间 7:10
中午:锁门时间 12:40
开门时间 14:00
下午:锁门时间 14:30
开门时间 20:30
晚上:锁门时间 22:00
注: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2、所有住宿生必须准时出入宿舍楼,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楼。
3、上课(含自习、活动课)期间学生不得滞留或回归宿舍,特殊情况(生病等)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专用证明单,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4、外来陌生人员确需入楼者,必须由生活老师、教官核实身份、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杜绝闲杂人员滞留等。
住宿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集体住宿生活必须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规章制度、统一严格管理。因此,学校已制定和实施了关于宿管工作的一系列条例、办法、守则、职责等。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我们将对那些集体观念差、严重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不适合宿舍生活的同学给予严肃处理。重则责令停宿、退宿,给予校纪处分:
1、 晚上不按时(22:00关闭宿舍楼门,生活老师、教官开始清点各宿舍人数)归宿、中午不准时(12:40关闭宿舍楼门)出入者;
2、 不能和他人和谐相处、拉帮结派、闹矛盾、打架斗殴者;
3、 有喝酒抽烟、小偷小摸、自由散漫、不良习气者;
4、 窜床窜宿、高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引起公愤者;
5、 熄灯后放音响、违规使用电器、造成不安全事故者;
6、 恶意污染墙壁、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7、 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内务卫生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者;
8、 翻越门窗、围墙,造成恶劣影响者;
9、 其他严重违反宿舍有关规章制度者。
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切实遵守,不抱任何侥幸心理。我们对违规者将严肃追究,坚决退宿,毫不姑息。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11
一、高空坠物:
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二、用电安全: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三、预防火灾管理规定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区消防设施管理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宿舍公共场所和公物外借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区内公共场所公物外借由各小区办公室统一管理。
2、借用时由借用部门负责人填写“借用公物申请表”。
3、外借只对公不对私。
4、借用人的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盖章)。
5、借用公物所在区的主管意见。
6、宿管中心办公室签意见盖章并登记。
7、借用人在借用公物期间应爱护公共财物,确保公物的完整,损坏的要赔偿。
8、贵重物品借用时,应收取押金。
9、难辨认物品借用时应做好标志,方便辨认。
10、借出的公物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11、公物退还时各小区主管应仔细检查、清点公物,凡是人为损坏或遗失的应照价赔偿。 12、小区主管在确保公物完好退还的情况下,应与借用人办理退还手续,并且由小区办公室存档留底。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2、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并按要求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纪录本》,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3、认真做好楼栋公共消防安全设置的管理和维护,严禁挪做他用,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5、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6、严禁携带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楼栋;
7、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对违规人员,应当场责令整改,不听劝阻的,可予以没收处理;
8、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9、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12
1.同学宿舍必需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同学平安值班、负责管理好各栋宿舍平安。
2.同学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煮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急物品进入校内。
3.本校人员出入同学宿舍一律凭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不得在宿舍留宿,有特别状况的需报告,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留宿。
4.同学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同学轮番看管;同学不得擅自留校。否则自行负责。
5.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小学同意的张贴物;同学不得在宿舍内搞其它非法活动;禁止买卖食品、饮料。
6.同学应妥当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准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进出要关好门窗。
7.提升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觉案情或险情,发觉可疑状况要准时报告,主动协作,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退隐患。
8.主任要严格根据工作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值班人员必需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
9.住宿同学必需遵守小学规则制度,严禁私自离校。否则,后果一切自负。
10.住宿同学应注重饮食卫生,在校进餐,不卖零食。否则将担当违纪带来的'一切责任。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13
为了加强校内文明建设,不断培育同学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中学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一、“八个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 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 不准在厕所等外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 不准乱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猛烈的体育活动。
7、 不准在走廊上,堆放物品。
8、不准在走廊、寝室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便攀挂。
二、“四个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2、同学寝室做到每天清扫,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垃圾要准时清倒。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4、地面、墙壁、桌椅门窗干净洁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14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2、就寝前,要关好门窗,防止犯罪分子趁熟睡作案。
3、建立健全学生宿舍“三防”制度。坚决杜绝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电褥子等电器设备,严禁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和私自安装、拆卸日光灯、插座、灯头等;严禁在宿舍内自炊、吸烟、点蜡烛、燃烧纸张等
4、注意宿舍内外环境的清理与维护,在宿舍内堆放的'杂物和停放的自行车要及时清除,保持道路畅通。
5、学生有事外出要与房主请假或房主陪同,否则不准外出。
6、学生宿舍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摔玻璃瓶等物。
7、坚持宿舍安全管理,谢绝外来人员来访,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学生上晚课,房主有责任到学校接送。
9、晚上学生就寝之前,房主要特别注意熄灭炉火及关灯,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灾的发生。
10、学生住宿期间,房主应承担起监护人的义务,应该对学生住宿期间的安全负责任。
学生宿舍安全制度15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领导,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电热丝、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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