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
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作用所有装置(如安全阀、防护罩、泡沫灭火器、制氮装置、报警器等)总称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二、各种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三、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四、各类安全装置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效验,并将检查效验情况载入档案。
五、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需立即复原。
六、各种特殊安全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效验和维护,每次效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保管人要经常检查。
七、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阀、压力表、储罐上的呼吸阀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八、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由电工负责。
九、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和安全连锁装置等,均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十、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灭火装置,由安全部门负责。
十一、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劳保用品和器具,由技术部门负责购买。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静电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设备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门负责管理。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2
一、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2、操纵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设备维护的要点
1、操纵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⑴、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正面是责任者姓名,反面是维护保养者姓名。
⑵、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操纵设备。
⑶、开车前要仔细检查设备的必检部位,如螺栓、油位、各种仪表等,然后空负荷试车,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并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⑷、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⑸、操纵工在本班下班前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打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⑹、当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2、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⑴、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⑵、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正面填写责任者姓名,反面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⑶、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维修部门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循回检查包修。
⑷、维修部门应根据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主管部门备案,及时排除设备变乱或设备故障。
三、设备维护保养的标准
1、设备本体及周围清洁、整齐,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2、设备润滑装置保持齐全完好并贯彻五定(定点、定人、定时、定质、定量〕原则。
3、设备各部位连接紧固,状态良好。基础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销子齐全无缺,紧固无松动现象。
4、安全防护装置及各种仪器仪表维护保管好,完整齐全,准确可靠。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采购、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进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提供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工段车间和设备管理部门都应贯彻执行,逐台树立设备技术档案。
2、凡在用的设备都必须树立技术档案。
⑴、按公司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⑵、必须要有传动示企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⑶、必须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⑷、必须要有点检表(包括内容、标准、时间、人员及处理结果〕。
⑸、设备档案的内容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缘故原由、处理结果、责任者等〕。
⑹、档案记载的内容、文字要整齐清晰。
3、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树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4、新设备到货后,设备库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交技术资料室复制两份,原资料归公司资料室,复制资料一份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5、设备大、中修,必须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轴承、解决主要的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6、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五、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生产技术部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3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1、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2、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适用于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操作、检查和维修等常规工作。
第2章 操作设备前的规定
第3条、操作前的准备
1、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操作说明,熟悉安全操作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对于危险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装置。
第4条、操作人员的纪律。
1、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的传动、电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辅助材料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2、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设施的转动、电器部位发生故障,应立即予以解除。
3、作业中,如果发现辅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4、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操作完毕,应认真擦洗、注油、,保持设备实施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第3章 操作设备中的安全管理
第5条、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2、各种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和修理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装、改装、扩装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设备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
4、设备在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
5、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第6条、安装安全装置
1、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有毒气体或粉尘,应安装安全装置,确保设备的密封性和机械性。
2、因压力的施压以及其他部件运行使得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设备,都要为设备设有安全装置。
第7条、其他安全装置的设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宽度为0。6毫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有该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地栏杆。
2、电动机及动力转动装置中,人员可能会接触的部分应安装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3、机械设备在停车进行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而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4、使用的阀门及其他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5、使用的阀门及其他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阀门或经常关闭的阀门和闸板上应悬挂明显标志。
6、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并挂上明显的标志。
第8条、操作中的应急措施。
1、设备拆卸、贮槽时,其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构筑坚固的围栅和扶栏。
2、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风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气体发生爆炸的措施。
⑴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应达到防止气体泄漏的基本要求。
⑵带有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持充分的换气,禁止动用明火。
⑶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第4章 操作设备后的维护
第9条、操作后的维护。
1、操作设备后应立即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对设备进行清洗,检查各支架和个链接处是否有异常。
2、设备开始使用后,没半年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证设备能够灵活、正常开启,排污口干净。
第10条、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设备后,应从设备的外表开始,对表面各部位可见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确保设备各部件的安装位置,将设备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进行清洗。
3、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是否需要更换零件,如需要,应对其进行更换和修复。
第11条、操作后的检修。
1、根据设备的结构、生产运行特点及重要程度选择在线修理或离线修理。
2、根据检修方案,备齐有关技术资料、工装、夹具、机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则
第12条、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13条、本规定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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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制度
1、全厂的设备固定资产由设备组负责管理。
2、设备固定资产:单台设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购置价(出厂价、运杂费、安装费、管理费等)在800元以上者列入设备固定资产。
3、设备选型、安装、移交使用,建档封存,厂内部调剂、向矿申请更新改造、报废、确定修旧方案由设备组负责。
4、生产设备操作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上岗使用。
5、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调整、变动设备的安装地点和使用条件。
6、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改变设备的.结构附属装置、电机等。
(二)考核办法
1、无证或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设备者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2、擅自变动设备安装地点位置者,除令其将设备放回原处外,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3、擅自改变设备原有的结构,附属装置电机等到,处30—50元扣款,恢复设备完好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4、不按要求使用设备,擅自改变设备的使用条件,除令其按要求使用,恢复原来的使用条件外,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由责任者承担。
5、已被定人定机,有操作证的设备使用人,在其操作使用期间,如不爱护设备、违章操作、拼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责任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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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和设备。
3.术语
3.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2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片)、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等。
4.职责
4.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管全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4.2生产科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3生产科负责全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4.4生产科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安装的基础工作。
4.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4.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4.7生产科负责本公司生产设施的操作、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
4.8电源班负责电气设施防雷接地检测工作。
4.9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阀调校工作;
4.10机修班负责防爆片的更换工作。
5.工作程序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aqb5.5.3
b)《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aqb5.5.7
5.1生产设施的建设
5.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5.1.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公司批准、管理部组织并协调国家认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5.1.3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5.1.4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5.1.5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公司领导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2设备采购
5.2.1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供销科和生产科管理规定执行。
5.2.2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5.2.3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5.2.4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5.3生产设施的使用
5.3.1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和设备台账。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机制,明确生产安全设施的职责,落实到责任人,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
5.3.2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5.3.3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5.3.4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由生产管理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5.3.5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5.3.6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须完整恢复。
5.3.7生产场所应根据化学品种类、特性不同分别设置相应安全设施。
5.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
5.3.9重大危险源应设置防晒装置、喷淋装置、防火设施、处理回收装置。
5.3.10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机制,明确生产安全设施的职责,落实到责任人,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中。要做5.4特种设备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5.4.1每年大修计划中应制定特种设备年检计划。
5.4.2特种设备使用必须办理使用证。
5.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5.5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aqb5.5.2-2管理。
5.5.1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校定、检验计划,并记录。
5.5.2制定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维护保养。
5.6电气
5.6.1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电负荷的,使用时均应办理用电申请。
5.6.2电气设施检维修、停送或倒闸操作,必需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aqb5.3.3-21。
5.6.3临时用电必需办理用电申请,其用电设施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要求。
5.6.4电气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5.7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7.1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生产设施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通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5.7.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7.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a)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b)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5.7.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主管部门、设备负责人,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7.5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
a)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b)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c)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5.7.6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7.7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科门),不能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5.7.8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应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6.相关文件
6.1《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aqb5.5.2-2.
6.2《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qb5.3.3-21.
6.3 《安全设施检查表》 aqb5.5.1-d01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管理,提高农网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的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生产成本,确保电网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网生产设备是指各县供电区域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设施及附属(辅助)设施,包括电网一次设备、调度、通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控制设备、电网辅助及附属设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设施、电能计量装置、试验及监(检)测装备等。
第三条
设备大修是指为恢复现有资产(包括设备、设施以及辅助设施等)原有形态和能力,按项目制管理所进行的修理性工作。对于实施状态检修的生产设备,设备大修对应于其A类、B类检修。设备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原值,是企业的一种成本性支出,不包含公司固定资产目录中第一级目录对应设备的更换工作。
第四条
生产技术改造是利用成熟、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工艺和材料等,对农网现有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辅助设施等资产进行更新、完善和配套,以提高其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智能化、环保等要求。生产技术改造投资形成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种资本性支出。
第五条
生产技术改造范围主要包括:
(一)对输、变、配电设备(施)进行改造或更新,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高设备(施)运行可靠性。
(二)提高电网调度、通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等二次系统设施技术水平。
(三)公用系统、水工建筑和生产辅助系统存在的问题,挖掘现有设备潜力。
(四)降低线损、站用电等,提高设备运行经济性。
(五)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措施,治理环境污染,满足环保要求。
(六)完善试验、检测、监测等装备和手段,提高设备状态检测及运维能力。
(七)推广应用电力技术进步成果,提高电网设备装备水平和电网智能化水平。
(八)依据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事故措施。
(九)其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
按电网发展规划要求实施的涉及电网结构改变和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整站整线改造、设备升压、主变增容改造等项目不纳入生产技术改造范围。
第七条
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以安全、质量、效益为核心,强化综合计划管理和标准成本管理,在实施设备状态评价及确保设备安全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分级实施、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第八条
本办法对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原则、范围、项目前期、计划、实施、管理考核等全过程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及所辖市供电公司、县级供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
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一条
省公司农电工作部是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对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大修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订公司大修工作技术原则、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审定全省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
(三)协调全省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公司系统大修工作,组织对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负责全省农网系统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工作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意见与措施。
第十二条
各单位农电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公司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工作规定、规范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核、限上项目上报,负责对限下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批复和上报。
(三)组织年度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和检查。
(四)负责对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加强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前期管理,规范开展限上和限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储备工作,提高项目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项目决策和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
项目划分标准
(一)根据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重要性和资金规模,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
1.限上项目:
(1)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
(2)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3)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等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
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
(4)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等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5)省公司指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2.限下项目:限上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为限下项目。
(二)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以固定资产为单位立项,不允许将不同电压等级或不同设备类型的若干独立项目打捆作为一个项目,也不允许将一个独立项目(同一台设备、同一条线路)分解成几个项目。
第十五条
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与评审
(一)可研报告编制
1.限上技改项目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深度原则上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其他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以下统称“项目可研”)应包括依据公司检修定额等标准确定的项目费用估算。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对于不需要工程设计的项目可由具体组织项目实施的资产运行维护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二)限上项目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组织审查和批复,其他项目由各市公司农电工作部组织审查和批复,并报公司农电工作部备案。
第十六条
项目储备管理
(一)为加强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前期管理,建立省公司和市公司两级项目储备库。
(二)储备库项目为拟列入下一年度计划的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各单位应在设备状态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电网运行情况、预防事故重点措施及工作要求,动态建立和调整项目储备库,作为年度设备技术改造计划项目来源。
(三)储备库项目应开展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并根据项目审批权限进行项目可研评审,完成可研评审的项目方可纳入项目储备库。储备库项目应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排序。
(四)各有关单位根据年度计划编制需要,统筹开展储备项目可研报告编审工作。每年11月底前,各市公司完成下年度相应项目可研报告审查工作,并将限上项目可研报告报送省公司农电工作部。12月底前,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各市公司按照项目审批权限批复项目计划,并分别纳入公司两级项目储备库。储备库项目规模按上年度资金规模的1.2~1.5倍控制。
(五)编制或调整年度计划时,应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和电网运行情况,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储备项目,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计划。
(六)对于进入储备库时间超过
年且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或因特殊原因已不符合大修条件的项目应转出储备库,需要继续作为储备的项目重新履行可研评审等入库程序。
第十七条
年度计划调整
(一)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后,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二)发生以下情形,可对相应项目进行调整:
1.因电网运行、物资采购等原因造成项目难以按计划实施;
2.因电网事故、救灾抢修等突发事件需紧急实施设备大修;
3.其他导致设备大修计划编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三)年度计划调整由省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公司应按照计划调整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编制程序,在九月底前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报省公司农电工作部,经审核通过的设备大修技改年度调整计划统一下达。
(四)对于不影响各单位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的项目调整,在经公司审核并完成项目审批程序后可先行实施,待公司综合计划调整时一并履行调整程序。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项目由各单位依据项目资产归属和项目批复情况分别负责管理,项目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应遵守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对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外包工程设计、外包施工、项目监理等必须进行招标,各单位应加强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审核,并参与项目物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工作。
(二)根据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工程特点,对于委托原设计单位设计,以及零星物资采购、非外包施工等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可进行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规范实施。
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应严格控制费用,不得超出项目可研确定的规模及估算。因实施条件或实施内容发生变化造成超概算,应按照初步设计评审程序重新进行评审,其中项目可研审批单位应指定人员参加评审。对于突破可研估算10%及以上的项目重新履行可研报告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施工管理
(一)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贯彻落实公司生产设备检修相关规定要求,强化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的全过程管控,对重大项目实行跟踪督导。
(二)对于外包工程应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将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合同执行的检查、监督、考核。
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
项目单位应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检修规程和工艺标准、检修任务书、技术资料等,组织班组、工区、项目单位进行三级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交付生产运行。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结算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交付生产运行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检修任务书、实际检修工作量编制结算书,经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审定后进行项目结算。项目结算报告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
项目单位应在验收后按照项目验收资料编制的相关要求及格式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
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应全面加强设备大修工作管理,强化项目执行过程管控,提高检修质量,努力降低成本,提升大修工作效率。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统计管理,按时向省、市公司农电工作部报送统计报表(报告)。每月
日报送上月设备大修项目和生产技术改造实施情况统计报表;每季度首月
日前报送上季度项目实施情况分析报告;每年
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生产设备大修工作总结。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加强检查考核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常态检查考核机制,不断规范大修管理。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将不定期对项目管理与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7
1 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 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基础管理
4 .1.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 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 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 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 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 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 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 责任事故分类
4.3.1 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4.4 事故的调查
4.4.1 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4.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4.4.3 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4.4.4 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 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4.5.2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6 责任追究
4.6.1 属责任事故且有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赔偿最高金额为5000元,另外根据事故性质分类和责任大小分别作出其它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经济处罚之和最高不超过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6.2 机械事故
a)一般事故:取消1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1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b)大事故:取消z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2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c)重大事故:取消3个月浮动工资及奖励资格(聘用人员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励及评奖资格)。
4.6.3事故处理结束后,设备部负责填写《事故调查及处理记录》。
2.3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3.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安全生产档案,特制订本制度。
2.3.2、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3.3、公司各部门、员工都有保护安全生产档案的义务。
2.3.4、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综合部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2.3.5、综合部应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2.3.6、整理办法:
1、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骤:
A、收集
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企业科技档案类: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B、整理: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
C、立卷: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
2.3.7、过程管理:
1、属于公司保管的安全生产档案:公司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第一个月的十日前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属于部门保管的安全生产档案:在每季第一个月十日前汇编成册上报综合部,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将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综合部。
2.3.8、监督:
综合部根据各部门和各部门上报的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来监督各部门及各部门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
2.3.9、销毁:
须报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
2.3.10、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指定资料员经综合部培训后,按有关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
2.3.11、在业务中对外签署的各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济合同
《合同管理规定》处理。
2.3.12、借阅:因公司需要借阅安全生产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将安全生产档案随意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综合部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2.3.13、公司所有有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如:文件、报表、考数字化处理和保存。
2.3.14、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
2.3.15、对存入电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档案,按《计算机管理办法》管理。备份盘与源盘应分开存放。
2.3.16、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扣薪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安全生产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产档案。
3、涂改、伪造安全生产档案。
4、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5、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2.4、安全会议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例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好传统,是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证,制度内容如下: 2.4.1、公司的安全工作例会,由安全办公室主任召集,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所属部门领导、安全员参加。会议应分析安全形势,讲评安全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学习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任务。
2.4.2、公司下属各部门每月由其领导主持,独立召开全体员工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各方面安全生产情况,指出整改问题,不断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员工不能缺席,做好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
2.4.3、公司安全例会由公司安全办负责组织召开,时间定为每月5日(逢休假日顺延下周二)下午4:45~ 5:45。
2.4.4、安全工作例会的内容以会议形式为主,主要是通报、分析事故案例和学习交通法规,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电化教育、图片展,请专业人员讲学等,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2.4.5、对不按时参加例会学习的员工,当月公司应安排时间随时给少数人或个别人进行补课学习,并适当采取强制学习措施。
2.4.6、对长期不参加安全学习或不愿接受安全教育的员工,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规定扣罚其安全保证金。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8
1、目的
规范起重吊装作业及《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防止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起重吊装作业。
3、职责
车间负责本车间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生产管理办设备科负责本公司生产过程中起重吊装作业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
安环科负责监督生产过程中施工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工作流程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起重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
起重吊装重量大于等于2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物虽不足2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环境恶劣危险大的'作业情况下。经施工主管部门和生产管理办审查,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起重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起重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距离电气线路要有一定距离。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设备、容器等做起重吊装锚点和拴吊绳或缆风绳。未经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
起重吊装前必须先试吊,离地面15-20厘米后停止上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任何人不得随同起重吊装重物或起重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需动火,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起重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点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用定型起重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性机械的操作规程。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起重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在起重吊装作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起重吊装(十不吊):
信号不明;
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斜拉重物;
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重物下站人;
重物埋在地下;
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重物越人头;
安全装置失灵。
必须按《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对起重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车间负责办理《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相关文件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9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第十四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 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0
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2、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或带缺陷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
5、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停止操作;
6、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7、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体现生产管理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近期生产部对每位员工的岗位职责及标准重新进行梳理,针对设备条线最主要的两方面工作,润滑和巡检特作出规定细则,各员工需以此为标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常态化运作。
一、设备巡检:
1、根据岗位职责将设备巡检细化分配,单独编制设备巡检责任制一览表,明确巡检责任主体;
2、条线巡检人员(丁书平)不仅有自身的巡检,更有对其他巡检人员的监督和考核职责;
3、三班制人员巡检范围内发现的隐患,在现场巡检记录本上记录,次日条线巡检人员检查记录本后到现场进行确认;
4、白班人员巡检范围内设备发现的隐患,呼叫对应的中控操作员进行登记,(中控设立设备巡检隐患记录本),条线人员每天到中控检查该记录本,有记录的到现场进行隐患确认;
5、所有设备巡检记录由条线巡检人员负责记录,并按月整理收集归档;
6、设备条线主管根据巡检内容和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及时制定方案,编制相关的派工单进行维护;
二、设备润滑
1、根据岗位职责将设备润滑细化分解,单独编制设备润滑责任制一览表,以明确润滑责任主体;
2、设备润滑总负责人:张兵;负责润滑油的月度计划申报,仓库领料单开具,润滑油使用记录等工作(润滑油开票唯一人员,不在由崔卫代替)
3、稀油润滑
1)稀油润滑添加和更换工作安排在白班进行,生产部预先开具一桶油放在仓库,用于不正常添加,在仓库设立表格,记录添加数量和添加部位和领用人等信息;
2)夜间如领用稀油添加,张兵需到现场进行确认;
3)张兵负责每日稀油使用统计和月末汇总,每月30日汇总报生产部
4)所有稀油添加部位,张兵事后需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制定治理方案;
4、油脂润滑
1)三班制润滑用油脂,分别领用放在煤磨工具房,矿渣磨工具房和水泥辊压机工具箱,根据润滑要求和标准,添加数量记录在现场巡检记录本上,张兵每日负责信息收集汇总;
2)白班润滑油脂,由白班人员领用进行添加,添加的数量和部位等信息呼叫中控进行登记(中控设立润滑油登记记录表),张兵每日到中控进行信息汇总登记;
3)辊压机油脂:张兵过程监督,月末统计用量;
5、废油添加:由三班制人员负责在巡检记录本上注明用量,张兵过程监督并统计,月末汇总上报部门;
6、常林润滑油使用:设备主管近期进行专门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2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营运档案管理
1、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5日前将车辆的上月行驶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安技部登记备案;
二、车辆安全质量检查
1、实行车辆回场检查。公司安检人员、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元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后视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9)公司安技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一)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到有危运车辆维修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卡和检测报告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检测报告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技术等级评定一次。
(二)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三)每行驶5000公里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检查。
四、行政管理制度
1、经理职责: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务、团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解决处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控制、督促统计人员对公司经费的使用及经费回收工作,掌握了解运输市场行情,积极开展经营创收活动,不断提高公司工作的两个效益。
2、副经理职责:积极协助经理抓好公司的服务、团结、安全工作,抓好公司重点工作的落实,对公司工作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参与公司各项重要工作决策。
3、驾驶员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相关的义务和培训教育安排。
(3)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维修制度。
(4)熟悉车辆性能,学习先进的技术经验。
4、安全员职责:
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处理,统计和上报;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学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检查营运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保障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落实;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管理。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3
一、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垂直运送机械、汽车吊桥式吊)在大修达到平安标准后必需经不关部门验收准入后方可使用,对不验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负责日常起重机械的技术工作,平安科负责日常平安监察工作和检查使用者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状况。
三、平安科、器材科、操作手发觉起重设备存在严峻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准时报告主管经理,实行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四、发生调和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刻报告器材科、平安科,并庇护好现场。器材科组织有关单位举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状况书面报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五、起重设备的'平安装置,必需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失的、缺少的,使用单位要立刻选购,组织修复。
六、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需把起重机械固定得牢固牢靠。
七、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平安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不断提升对设备的机械性能把握,延伸使用寿命。
八、起重机械的零部件缺损或机械设备存在担心全隐患,个别领导置之不理,长久不予解决,操作人员可以否决操作,并报告平安科、器材科及公司领导。
九、器材科、平安科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举行两次专业检查,并确定整改时光、单位,由器材科、平安科催促实施。
十、器材科要按照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方案,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并组织实施。
十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需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芒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整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爆炸危急的物品不吊;
6、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摆放活动不吊;
8、行车吊挂物件举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4
第一条所有设备属国有资产,全校职工人人有责任爱护保管。
第二条新购设备必须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条设备维护责任到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每个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非使用保管人员使用设备,必须经过培训。(设备借用登记表见附件1)
第五条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第六条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表见附件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维修及校验报告等。由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每台设备建立专门档案。
第七条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设备要主动通报,经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设备处理。
第八条对丢失的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第九条定期(3个月——半年)对设备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在设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损坏、丢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为了确保施工设备满足生产需要,更好地为整个施工过程提供使用能力,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责任分工
1、总经济师:主管物资设备部的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本系统职能人员行使职权,并对本系统有关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2、部长
(1)对施工机械及零配件的采购、管理、使用维修、保养、租赁及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履行公司《质量手册》中本部门的职责。
(2)对本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进行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其合理使用、安全生产。
(3)建立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建立机械设备台帐。
(5)对机械设备固定资产负责管理并清核。
(6)搞好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3、物资设备部
(1)负责对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进行跟踪检查。
(2)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4、维修车间
(1)负责机械设备入库后、出库前的维修、保养,负责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理和检验。
(2)检验员经过公司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5、设备库:办理机械设备出入库手续,保管好库存设备。
6、项目部:
(1)主管经理职责:监督指导本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能力的需求。
(2)设备员职责
1)负责公司制定的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六组织实施,并把本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到物资设备部。
2)工程开工前,向物资设备部递交该项目的“设备需用量计划”并签字,负责领用与交回设备。
3)监督检查本单位机械设备操作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
4)带领机修班对本单位在用施工机械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修理。设备员必须取得有效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3)机械操作职责
1)严格执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作好日常的维护、保养。
2)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施工机械管理办法
(1)机械设备的采购必须执行公司《机械设备采购制度》。新增设备购入后,固定资产部分由物资设备部填写“入库单”,与购货发票一同交给财务部固定资产帐,并由财务部按期提取折旧费。物资设备部建立台帐,主要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并编号。
(2)工程开工前,使用单位的设备员要向物资设备部提供“施工设备需求计划表”,并据此办理机械设备领用手续。
(3)设备员到设备库提取设备,由机械设备检验员填写“机械设备随机检验合格证”,双方签字订可后设备方可出库。设备检验不合格的达不到使用性能要求的不能出库。
(4)主要施工机械要随机配置“操作规程”。
(5)设备进入工地后,要按《设备安装使用明书》要求进行安装使用,使用中严格按规程实施。大型设备如塔吊安装应编写“安拆方案”。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作业。
(6)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证”,持证上岗,设备员须经指定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有效的“上岗证”。
(7)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对在用机械设备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及时准确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机械设备交回后,由设备库负责人填写《机械设备验收单》,定明设备的技术状况,以便分清责任。交回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其它装置如设备总成、构配件、仪表及附件等应齐全有效,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换,否则视情节由使用方做出赔偿。
(9)设备入库后,由机修车间检验设备技术状况,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修理类别(在、中、小修)或保养级别(一、二、三级保养)。
(10)钢模板出为前,必须对其进行修理,保证板面平整,无变形,筋骨板堵头齐全,砼清理干净,保证良好的使用效果。对交回的钢模板,库管员要对其仔细检查,发现有板面扭曲、变形、筋板缺损、板面有洞、砼清理不净的要经领导批准酌情进行经济处罚并做记录。
(11)各施工单位交回的铁脚手管,按公司规定的尺寸验收,长度允许误差不大于十分分,对于焊接方式的补变长者拒收,弯曲的铁管使用单位需校直。扣件的锣丝要齐全,按动要轻松,活动部位要保证活动灵活自如,无锈蚀,否则拒收,由使用单位做出赔偿。
(12)在年末施工淡季,物资设备部对机械设备操作工、设备员组织专业培训。
(13)物资设备部年末进行设备清核,并提取报废设备,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执行《机械设备报废制度》,已报废的设备不得重新使用。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验收、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验收、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三、职责
3.1运营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或下属单位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设备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运营部、使用部门负责。
四、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1)日常点检:操作人员上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运行中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2)定期检查: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设备安全检查表》,特种设备应定期联系国家检验部门年检。
(3)季节性检查:由于季节原因设备使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冻等。
(4)定期保养:维修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4.2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1、维修前的准备
(1)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进行检修前风险分析并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2)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等,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和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3)对维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应将检修现场的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7)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3)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7)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8)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9)设备检修人员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试车、验收、交接。
4.3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3)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有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份方可操作。
2.生产设施的报废
(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应填写《设备设施报废单》
(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3)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示。
(4)报批后由运营部统一办理报废。
4.4新设备设施的验收
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2、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监督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调试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采购部门,由设备采购部门联系并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由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五、附件
《安全生产设施及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安全附件统计管理台帐》
《设备设施验收单》
《安全生产设施、附件及特种设备维护保养检查表》
《安全生产设施、附件及特种设备检维修记录》
《设备检维修计划》
《设备检维修作业(交付/验收)单》
《设备检维修安全交底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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